公司經營合同(精選30篇)
公司經營合同 篇1
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與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董事會代表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吸收合併乙方事宜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實行吸收合併,甲方吸收乙方而繼續存在,乙方解散。
二、甲乙雙方合併期日爲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是,合併手續於該日不能完成時,甲乙雙方可以協議延期。
三、甲方現有資本總額____元,股份總數____股,每股____元,因合併而發行股份____股,每股金額不變,資本總額增至____元,股份總數增至____元。
乙方現有資本總額____元,股份總數____股,每股金額____元。
乙方於合併期日在冊股東所持股票因合併而全部換爲甲方股票,對換比例爲_______:_______。乙方股東每換一股甲方股票,補交金額____元(乙方股東對換時無須交付股款。乙方股東每換甲方一股,甲方交付股款差額____元)。
甲乙雙方於合併協議簽字至合併完成,不再變動資本、股份及股東。
四、乙方於合併期日的所有財產及權利義務,均由甲方無條件承受。
五、乙方於本協議生效後至合併期日,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繼續管理其業務。但是,處理財產、負擔義務,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應經甲方同意。
六、乙方全體管理人員及職工,於合併後當然成爲甲方管理人員及職工,其工作年限、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不變。個別調換工作者,不在此限。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代表協商決定。
八、甲乙雙方應於本協議簽字日起一週內,向有關領導機關申請合併。一方或雙方合併申請未得領導機關批准時,本協議失效。
九、甲乙雙方應於合併申請獲批准後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通過本協議。一方或雙方股東大會未通過時,本協議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於_________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 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爲: 號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
建築面積:㎡,(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爲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爲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爲:資產金額元×10%÷12個月×3個月=元。
二、 約定事項
1、爲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爲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爲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繫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平、誠信、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金絲鋸齒線提升定格”美容項目合作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加盟合作經營: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套宣傳資料與光碟;
2、甲方授權乙方進行“金絲鋸齒線提升定格”美容項目的推廣與經營;
3、加盟合作經營費;
(1)、甲方到乙方經營所在地進行指導手術加盟培訓,費用38000元(送金鋸齒線一盒);
(2)、乙方到甲方參加培訓學習、實習費30000元(送金鋸齒線一盒);
二、合作期限: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期限爲一年,自xx年 月日至xx年月 日,合作期滿後,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三、合作分成及付款方式:
1、乙方必須在每次術前支付50%費用(金鋸齒線成本及手術費),手術結束後按手術前議定的分配方案分配利潤;
2、全臉按部位累計9.6萬元,甲方收取手術費用的50%;局部植入按最終收費價的50%收取款項,協議後附《部位報價表》,每部位折扣不得低於9折;
3、乙方預約兩個客人以上,並將定金壹萬元整(10000元)打入甲方指定賬戶後,甲方即派醫生前往;
4、一次收入在十萬元以上,甲方免收差旅費用。如果一次收入不足十萬元,往返機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的銷售人員提供有關“金絲鋸齒線提升定格”美容項目課程培訓;
2、負責提供正規的醫護資質;
3、供“金絲鋸齒線提升定格”美容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與技術操作;
4、甲方不直接涉足乙方的會員客戶羣體,“金絲鋸齒線提升定格”操作全程乙方可派一名主管及人員陪伴;
5、甲方在乙方人員的接觸過程中,不遺留任何的聯繫方式與資料,充分保障乙方的利益。
6、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7、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宣傳。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金絲鋸齒線提升定格美容術的客源及終端準客戶。
2、乙方在合作期間,須加大廣告投放力度,對此項目全方位推廣。
3、乙方應按協議要求向甲方及時支付合作款項,並完成在協議期間的經營目標。
六、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終止時,雙方應向對方交還(或銷燬)對方有關的全部資料及其備份,並繼續負有保密的義務,直到對方將其公開爲止。
七、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份應繼續執行。
八、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日日期:年 月
公司經營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相關規定,特簽署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1.質量要求:
2.質量要求:
3.質量要求:
二、合同金額:
共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項目結束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元整)
四、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設計和製作工作。
2.乙方需在規定時間(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並送交甲方簽字認可。
3.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並承擔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
五、產權約定:
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才享有著作權,否則,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因設計和製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經過大量調研工作的同時更需設計師的精心創作,乙方在開始着手設計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終止合同,預付款乙方不予退還。
七、其他事項:
八、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果則提請法律途徑解決。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日期:
公司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______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爲各方發起行爲的規範,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組織形式:
責任承擔:
第二條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經營宗旨:
經營範圍:
第三條註冊資本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資額爲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出資額爲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丙方:出資額爲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第四條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及時依法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及時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第五條出資評估
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所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六條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股份轉讓
任何一方股東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時,必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且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以公司章程規定爲準。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八條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指股東)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公司治理結構
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第十條各發起人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覈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各發起人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爲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二條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爲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前____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的____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條經營期限
1、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公司成立之日。
2、公司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作爲賠償金。
2、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爲給公司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七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年。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合法方式。
2、甲方通訊方式:
乙方通訊方式:
丙方的通訊方式: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印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雙方各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____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的約_____畝土地(按田頭冊爲準)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黃梔子及其他經濟作物生產經營。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農戶整確提供給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黃梔子栽種後一箇周內沒有提出書面要求的,以黃梔子實際種植範圍爲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壹佰元整,________年一付,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承擔甲方其他有關稅費及社會負擔。
2、乙方對承包土地進行翻耕開墾和套種其他經濟作物,甲方及農戶不得干涉。如因國家建設和甲方村鎮建設需要徵用承包地的,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3、因乙方黃梔子基地建設需要在承包地內修建道路、水池、曬場等固定設施,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支持。固定設施用地由甲方協調,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樣。承包期外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產用水的權利。
5、乙方承包地建設所需的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就地優先解決。
6、乙方爭取到的支農優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農戶因給予大力支持,不得藉故截留、阻撓、刁難。
7、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內的一切農作物甲方必須自行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處理。
8、土地承包到期後,承包合同終止,農作物自行處理。
9、如果甲方農戶建墳需要用地的,應該合理補償乙方的黃梔子成本費。
五、其他約定
1、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的確無法解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
甲方:等農戶(簽字)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公司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併爲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箇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
權利與義務
1。 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爲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 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 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___(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 相互宣傳
1。 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 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爲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 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ne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 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 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 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箇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協議爲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爲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 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爲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公司經營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爲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
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
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爲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爲____元。
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爲%,出資金額各爲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甲1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元乙2方:____%____元乙3方:____%____元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爲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爲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
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爲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
承租方:___
承租經營者:____
租賃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固定資產: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續: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3.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
2.租金計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爲承租方收入、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具體辦法爲: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____________,預支辦法爲: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價____元;總額計爲____元,合同範本《租賃經營合同範本》。
2.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總額____元。
3.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權: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出租方有義務: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義務: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責任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的責任
1.因虧損不能交納租金時,先以風險基金抵交;風險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財產抵交;抵押財產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證財產抵交。此外,還應在____天內支付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4.對企業資產未盡維護、保養義務,造成損害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賠償金:____
5.____________
6.承租方對應交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應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時,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返還和驗收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審判。
十四、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附屬文件:
1.企業概況材料____份;
2.____
3.____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承租經營者:
代理人:
承租方保證人:
1.____
2.____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經營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合作各方: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_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英文名稱爲:_________),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注:1、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方;2、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公民的,要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和常住住所、電話。)
第二條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經營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___市(縣、區)_________路(鄉)_________號(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公司是經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合作經營企業,爲中國法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四條 合作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資或合作條件,均屬於合作公司的資產,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約定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
第三章 合作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五條 合作各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
_________。(注:填報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及其規模,要明確具體、用詞嚴謹規範,並與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生產場地、主要設備等相適應。應以項目立項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七條 合作公司年生產規模
_________。(注:含年產量、年產值、產品品種等,按投產後設計能力及以後分期發展寫)
合作公司廠址選擇及生產經營過程的環境保護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須經_________環境保護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審覈批准。
第四章 投資總額、註冊資本與合作條件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摺合_________美元);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美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注:1、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要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要求;2、外方不得以人民幣直接出資,除非能證明是在我國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合法稅後利潤;3、如果投資總額、註冊資本約定爲人民幣的話,而外方出資不便確定外幣幣種和金額時,則在境外合作方出資額後必須註明以相當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匯出資,按繳資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匯率折算。境內合作方出資的人民幣現金,如需摺合外幣,亦按繳資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種貨幣,但必須是國家許可的可兌換外幣。)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其中由甲方從境內籌措_________元;由乙方從境內籌措_________元及從境外籌措_________元;由丙方_________。(注:主要由合作外方從境外籌措解決。)
第九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現匯_________元;機械設備(臺、套)折_________元;廠房(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註明具體內容);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機械設備(臺、套)_________美元;工業產權_________美元;其它_________美元(註明具體內容);共_________美元。
(注:出資的貨幣按繳款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或約定的外幣。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條件,應明確提供的內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業產權作爲投資時,合作各方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另訂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資金和合作條件分期繳付或提供
_________。(注: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分期出資的總期限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計,應將資本全部繳清的期限爲:註冊資本50萬美元以下的爲一年內;註冊資本51-100萬美元的爲一年半內;註冊資本爲101一300萬美元的爲二年內;註冊資本301-1000萬美元的爲三年內;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美元以上的,出資期限由外商投資審批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審定。其中首期應在合作企業註冊登記後三個月內投入,並應投入註冊資本的15%以上;如一次繳清註冊資本,應在六個月內繳清。)
第十一條 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註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爲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一箇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辦理申請設立合作公司、登記註冊等事宜;
2、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或租用廠房及建築設施的手續;
3、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注:應儘量優先聘請國內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和施工。)
4、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
5、協助辦理合作公司生產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
6、協助合作公司在國內外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生產經營條件;
8、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員;
9、協助合作公司辦理有關暫住證、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10、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並負責將作爲乙方出資的機器設備等實物運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協助合作公司辦理在國際市場選購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協助合作公司設備安裝、調試以及提供試生產所需的技術人員;
4、負責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兩方責任:_________。
第六章 技術、設備、原材料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所採用的技術爲_________方負責提供時,_________方爲合作公司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爲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_________,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_________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併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所需設備等,可在國內外市場自行購買;合作公司在國際市場選購設備時,應有各方人員到場共同確定有關事宜,價格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水平。合作公司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材料從購買,價格由董事會審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風險虧損承擔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完稅並提取各項基金後,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
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採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經營虧損
_________。(注: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章制度;
6、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箇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可作出決議: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註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併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他人代爲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
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
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六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和臨時會議。
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七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八條 前條所述之督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並應當註明在本通知發出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籤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定期限內仍未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爲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後,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九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勞動管理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任,任期年。經董事會聘請,董事會成員可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5)(6)(7)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決定可以隨時解聘。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錄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和獎罰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的有關法律、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與合作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_________勞動局備案,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作公司應爲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章 籌備與建設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籌建處設主任一名,由方推薦,副主任名,由方推薦,並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施工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總進度和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施工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合作各方協商指派名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四十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注:若不需要基建或籌備時間不長,可刪略此章。)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審計、統計和環保
第四十一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_________的有關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合作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以及_________的有關規定辦理,並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須報財政、稅務部門備案,接受財政、稅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合作各方有權自費聘請會計師對合作公司帳簿進行審計。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承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並落實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1 2 3 4 5 6 7
第四十九條 合作公司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五十條 境外合作方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後的資金,完稅後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五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外籍職工和臺、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納稅後,減去在中國境內的開支,其剩餘部分,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全部匯出。
第十三章 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條 合作公司期限爲年,從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經合作一方提議,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可在距合作期滿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對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的財產歸屬和債權、債務分擔按下列方式進行。
第十五章 保險
第五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境內的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轉產、擴大經營範圍、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調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合作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提前終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條 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終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還應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合作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規定如期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箇月內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條件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作公司。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一箇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擔違約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條件義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作公司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六十條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數提供合作條件而構成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計算,每逾月一箇月,違約方應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給守約方。逾期六個月仍未履行,除累計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申報終止合作公司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5〗〖6〗〖7〗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條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其他合作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響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六十四條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如經過協商調解無效,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解釋不一致時,以中文爲準。)
(注:若只用中文寫成,則可省略)。
第六十六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爲準。(注:沒有的附件請刪除)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報經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報批,條款中則不應列入有關附件內容。)
第六十八條 合作各方如用電報、電傳發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須及時書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公司經營合同 篇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條合作各方
註冊國家:____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註冊地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爲: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保護。
第六條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經營目的、經營範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並取得合法利潤爲目的。其宗旨爲,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_________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_________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_________(產品名)_________噸,_________(產品名)____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四條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准後,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並委託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後,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採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覈後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築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並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採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託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並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本公司爲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爲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爲____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徵得副董事長同意後,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週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託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後,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並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並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佈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採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並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繫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後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並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進口原材料採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後,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合作企業生產的_________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後,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並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覈算。隨着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內銷產品按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公司各類報表於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託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覈。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公司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於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於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並參照《關於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於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後,餘下的淨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乙方所得的淨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爲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准。然後,合作公司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可申請並經上報批准機關批准後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准後,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於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餘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於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後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公司解散或終止後,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險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商標
第五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_________採用“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註冊後使用。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過程當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其他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准後,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爲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儘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並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公司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的廣告服務代理(包括平面創意、撰文、設計、策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廣告服務代理,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廣告創意、撰文、設計、策劃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託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箇月,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協議。
三、乙方工作內容
廣告的創意、文案、軟文撰寫、設計、策劃、影視創意等事宜,包括樓盤vi、報紙廣告、夾報、宣傳單張、海報、樓書、房展、展廳、噴畫、廣告摺頁、雜誌廣告、dm、邀請函、賀卡、現場pop、戶外廣告等平面設計、影視創意、影視腳本、活動策劃方案、形象策劃方案。
四、雙方合作方式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乙雙方以第一個月作爲合作試點,在完成第一個月合作後,甲、乙雙方都有權對對方的工作情況、合作程度、是否違約等情況進行評判,以作爲是否繼續合作的基礎。如甲、乙雙方對對方的合作情況不滿意,均有權解除餘下時間的合作關係。
五、雙方責任與權利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並應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應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爲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的工作質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爲其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具體負責設計方案的審定,各種方案的確定,同時指定____________爲其協助乙方款項的結算。
4、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5、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6、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另行委託其他公司進行設計,否則視爲違約。而在影視、印刷、工程、攝影、策劃執行、媒體監控、市調等方面甲方則有權選擇其他公司負責,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選擇乙方。
7、合作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換相關服務人員。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爲甲方成立項目服務小組,該項目小組由項目總監負責,並且配備足夠數量的優秀設計人員。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保證交稿時間,所有的交稿數量均以甲方最後的確認稿爲準,根據乙方的交稿時間和設計質量來評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況。
3、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委派專人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經常與甲方交流、溝通,盡職盡責爲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併爲甲方資料保密。
4、乙方必須派出精幹力量爲甲方提供設計,甲方拒絕接收毫無創意和設計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個月必須提供一份廣告推廣和傳播思路,經過審定後按此思路進行廣告創作和執行。
6、本項中以上1-5項中,如果有任何一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則被視爲違約。
7、雙方合作期間由乙方設計的所有廣告在不影響廣告版面的情況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標識。
8、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設計稿,應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設計引起糾紛或爭議,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或連帶責任。
六、工作時間
各項工作開始前,雙方應協商具體的時間安排,並由乙方做出詳細的工作日進度,雙方遵照執行。
七、收費條例
收費標準:
首個服務月:___________rmb
其他服務月:每月____________rmb
結算方式與時間:
1、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簽訂本廣告服務代理協議書之日起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先付首個服務月的部分服務費(即____________rmb),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餘額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務月的服務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每月______日前將上月的服務費付請。
3、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5、違約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遲一天按月服務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八、知識產權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版權歸甲方。但在設計成品發佈後,乙方有權使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和乙方的宣傳品上。
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1、乙方除自然力、災難、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有權拒付費用,並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損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的權利,並向甲方追討拖欠款項的滯納金。
十、終止合同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予以及時糾正。如違約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十一、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在協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補充協議形式補充其他條款,其法律效力與本合同的條款同等。
十二、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非本協議所規定的業務(影視執行、輸出打樣、印刷、廣告工程、市調、媒體監控、活動執行、公關等方面),可另行簽訂項目合同。
十三、如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三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五章 董事會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八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十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____公司和____國(或地區)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地點)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
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同意在______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爲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市______路____號。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覈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七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九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______。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爲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6個月前,向______提出申請批准。
第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
(二)對內銷售______%。
(注:銷售辦法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和________有關稅收的規定交納各種稅款。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二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元。
第十六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爲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爲______元,其中:
現金____元;
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元(詳見附表);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七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天內辦完用地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伺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人合作公司在____的銀行開立的賬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匯出,作爲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爲________,用途由公司
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八條 乙方作爲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天內運至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爲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九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爲設立合作公司的申請批准、向有關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爲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爲出資機械設備等運至____目的地;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爲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會董事長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名,由____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4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六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他人代爲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七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____人。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____人,另一方推薦__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退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______市勞動局覈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覈擇優錄用。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制定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賬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 ___________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_______市財政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覈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賬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以及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箇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一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五條 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需經_____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爲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解釋有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四十九條 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爲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報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方在_________市決定設立分公司經營甲方所開展的各項業務。現乙方向甲方商議承包經營甲方在___________所設立的分公司,甲方對此表示同意接受。爲了明確甲、雙方責、權、利的關係,保障甲、乙雙方的全法權益。爲此,特制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經營甲方在_________所設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乙方在經營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規定。
二、乙方在承包經營______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資金由乙方自籌,乙方在分公司內所添置的各項設備、傢俱用具和所有財產屬乙方所有。
三、乙方有獨立經營自主權,但不得違反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權,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需經甲方法人簽字蓋章後爲有效,乙方在與甲方的本合同期滿前應妥善處理好員工的分流問題,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財務爲非獨立覈算單位。必須由甲方認可的並持有上崗證的專職會計擔任分公司會計職務,會計受甲方領導,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違反稅法和會計法強行要求會計不記實帳和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爲,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交給甲方財務分析報告壹份。會計在聘用或辭退時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六乙方所開展的各項業務必須是與甲方相關的業務,其每筆業務都必須與甲方發生往來,不得與甲方有相同業務的單位發生往來合同;分公司成立後,甲方不直接與分公司區域內的客戶發生銷售關係,而只能幫助分公司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和將客戶交由分公司處理。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只有乙方本人簽字後方爲有效。每份合同都必須報甲方備案。
七、乙方爲配合甲方在全國開展業務,可在甲方業務範圍內進行聯繫。如果乙方能在某一區域開展工作,在經甲方同意後可單獨授權交乙方經管,甲方只幫助乙努力培育市常
八、甲方在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爲乙方做好各項服務指導工作,定期提供給乙方經營策略和分公司發展業務的新思路。
九、甲方爲了給乙方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員爲工作聯繫人。
財務:_________業務:________技術________。乙方在工作需要時與工作聯繫人聯繫諮詢解決相關問題,如有變動甲方另行通知,以保證乙方的業務順序開展。甲方只確認由乙方本人簽字蓋章後所提交的各項業務表單爲有效表單。
十、甲方有權不定期的檢查乙方的財務帳目和業務合同執行情況,有權與乙方所聘的員工談話瞭解分公司各項情況。
十一、
甲方在乙方的各項業務往來中的有關價格和完成時間均由雙方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乙方在對外宣傳時應注意甲方公司形象,其組織的大型推廣宣傳計劃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甲方對乙方可行的宣傳計劃將全力支持,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在與甲方三合同生效之日起應預繳甲方保證金壹萬元正作爲爲稅款保證金;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中止合同時退回。甲、乙雙方按事先商定的價格購買上網卡和卡等,其它合作項目如有收益由雙方商定另行分配。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爲三年。自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一條款,都視爲違約,守約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六、本合同在招待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另籤合同。該和本合同基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經甲、乙雙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分公司註冊成立後5天內應將分公司的全部資料復件給甲方備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公司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投資舉辦生產及銷售_________鑽頭的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營雙方
本合同的當事人爲: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報:_________
郵政信箱: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
郵電信箱: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第二條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決定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鑽頭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2.1 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爲:_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_
2.2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
2.3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2.4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3.1 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採用_________先進製造技術,技術訣竊,以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製造與銷售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_________鑽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使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均具有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3.2 生產經營範圍:合營公司生產和銷售各種類型和尺寸的_________鑽頭(及乙方在合營期間所發展並已投產的所有其他型號的_________鑽頭),以及以下與生產及銷售業務有關的活動:
3.2.1 對銷售的產品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
3.2.2 研究與發展_________鑽頭新產品,以便更好地爲用戶服務。
3.3 生產規模:合營公司投產後第_________年,全面生產時,應具有生產_________只各種規模型號_________鑽頭的生產能力。
第四條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4.1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均爲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_____美元,均爲總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4.2 合營公司正式投產後,甲乙雙方以頭_________年的部分利潤作爲再投資,用於發展新工藝,提高產量或增加流動資金。 4.4 合營公司每年應按中國地方政府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
4.5 甲乙雙方的現金分兩期交付。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各自認繳現金出資額的_________%,其餘_________%在六個月內交齊。出資的現金應存入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合營公司的帳戶內,並取得憑證。實物出資部分按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的規定交付合營公司,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4.6 合營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回抽其註冊資本。
4.7 合營一方需轉讓爲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合營一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時,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條 合營各方的責任
5.1 甲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宜:
5.1.1 辦理爲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5.1.3 協助合營公司向有關銀行辦理開戶及獲取貸款的手續。
5.1.4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1.5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及工程設施的土建設計、施工。
5.1.6 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1條所列項目在規定期間內提供現金、機械設備等。
5.1.7 協助辦理乙方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器具的進口報關手續。
5.1.8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及通訊設施。
5.1.9 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氣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
5.1.10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中國國內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1.11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5.1.13 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所得外匯匯出手續。
5.1.14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5.2 乙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項: 5.2.2 協助合營公司向國外銀行獲取貸款。
5.2.3 提供必要的設備安裝、調試及試生產技術人員。
5.2.4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工人和管理人員。
5.2.5 保證按合同規定返銷合營公司產品,並採用多種方式與甲方密切配合,使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
5.2.6 協助合營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購置設備、原材料。
5.2.7 協助中方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和必要的手續。
5.2.8 協助解決中方人員在國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 技術轉讓
6.1 甲乙雙方同意,將由甲方代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合營公司經營所需的先進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及生產管理技術和各種測試方法、材料配方、產品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等。
6.2 乙方對轉讓技術提供如下保證:
6.2.1 向合營公司轉讓的全部技術是實用的、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要求的,按照轉讓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乙方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6.2.2 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均應按時提供給合營公司。
6.2.3 在合營公司整個合同的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將其改進和發展的並已用於生產的所有新技術及時地、完整地提供給合營公司。
6.2.4 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對合營公司技術人員的工人進行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及時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6.2.5 提供合營公司認爲必要的技術支持。
6.2.6 乙方將幫助中方試驗、評價熱穩定性_________產品。
第七條 產品銷售
7.1 乙方負責包銷合營公司年產量_________產品,但最多爲_________只,其餘產品將由合營公司銷售到國內市場及按本合同附件五“產品銷售協議”原則所確定的國際市場。
7.2 如果乙方未能按7.1條的規定完成包銷數量,則應按未完成包銷產品的只數佔應完成包銷產品的總只數的比例,將分得的利潤或等值的進口原材料,補償給合營公司,超過_________年銷售數量時,可將超額完成的只數作爲下年度包銷數不足的補償。
7.3 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7.4 合營公司產品使用乙方的產品商標,並註明中國製造。
第八條 董事會
8.1 合營公司的註冊登記之日爲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8.2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長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方在任何時候均可經書面通知撤換由其委派的董事會成員。
8.3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其他事宜可由多數通過作出決議。
8.3.1 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 合營公司的解散;或合營公司合營期的延長;
8.3.3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8.3.4 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8.3.5 合營任一方出資額的轉讓;
8.3.6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任免;
8.3.7 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
8.3.8 決定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事宜;
8.3.9 其他合營雙方均認爲屬重大事宜,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8.4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經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職權。
8.5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會議按如下規定進行:
8.5.1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
8.5.2 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開,特別情況由董事會決定會議召開地點;
8.5.3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8.5.4 董事會會議應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具書面委託,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表決,全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合法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每人持一票表決權;
8.5.5 董事會會議應作好書面記錄,決議部分應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會議記錄經與會成員簽字後,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託書,一併歸檔;
8.5.6 會議休會期間,根據董事書面表決所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8.6 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職外,合營公司不支付董事會成員薪金。董事或董事書面委託的代表在董事會會議期間發生的與董事會議有關的旅行、交通、住宿補貼及會議本身費用,按董事會覈准的數額,由全營公司支付。
第九條 管理機構
9.1 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首屆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經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年。下屆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確定任命。
9.2 總經理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主持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9.3 合營公司可設立若干部門,各部門負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9.4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條 原材料及設備的採購
10.1 合營公司所需的生產用設備、原材料、運輸工具等,在質量、價格及交貨期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10.3 合營公司委託乙方代購的國外原材料、價格應與乙方賣給其子公司的優惠價相同。
第十一條 公司的籌建
11.1 合營公司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並由甲方推薦組長一人,乙方推薦副組成一人,組長、副組長均由董事會任命。 11.2.1 經甲、乙方代表批准後,簽訂購置設備、材料、器具等的合同,並履行之(包括交貨的驗收,安裝調試等)。 11.2.3 組織設備、附屬工程的安裝調試。 11.2.5 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轉譯。 11.3 籌建期間一切重要文件往來,須經正副組長雙方簽署後生效和執行。
11.4 籌建組在設備調試試車工作完成並辦理完畢手續後,報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二條 勞動管理
12.1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生活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經董事會研究確定,並在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工會組織集體簽訂或和職工個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以具體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稅務、財務、審計
13.1 合營公司按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種稅金,包括地方稅收,但只與乙方有關的利潤的匯出稅、技術轉讓的提成費及入門費的預提所得稅由乙方支付。 13.3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的有關規定和董事會的討論決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13.4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報當地財政部門及稅務機關備案。
13.5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度,即從公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均用中文書寫,以人民幣作爲記帳本位幣。合營公司採用借貸複式記帳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帳,月終、季終及年終分別採用中英文編制報表。同時,合營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給乙方一份所需的會計資料,此資料不作爲合營公司結算依據。
13.6 合營公司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全年帳目,出具查帳報告。如果任何一方認爲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由該聘請方負擔。
13.7 合營公司一切會計檔案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存。合營公司解散後,所有帳本,文件由原中方合營者保存。
13.8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內,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包括負債表、損益計算表、納稅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四條 合營期限
14.1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爲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解散與清算
15.1 合營公司在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宣佈解散時,應進行清算。清算時,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公司主管部門審覈。
15.3 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實物、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財產以帳面值爲依據,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15.4 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甲乙方的出資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15.5 整個清算過程應在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 保險
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7.1 本合同生效後,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17.3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應視爲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取賠償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8.1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期如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箇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一的罰款給對方。逾期不足一箇月按一箇月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違約方除應繳付投資額的百分之三的罰款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17.3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無法預見並且對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在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函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並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發生的證明,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2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會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1.3 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以外,由敗訴方負擔。
21.4 仲裁決議將採用中、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爲準。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簽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兩份。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3.1.1 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共8頁,當前第4頁12345678
23.1.3 附件三、會計程序
23.2 上述附件的條款如有與主合同不符之處,以主合同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廣告行業及團隊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廣告公司。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現就共同經營廣告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1、合夥經營的廣告公司名字爲。
2、經營場所與面積。80平方。
3、經營項目爲廣告設計製作安裝。
4、經四方協商購買原小河溝村集體經濟廣告製作部全部資產因甲方原已經經營幾年,前期投資全是甲方出資。乙方現入夥則需補給甲方2萬元作爲合夥出資資金補償。此資金因甲方已墊出。所以歸甲方所有。不屬於公司共同財產。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則屬公司共同所有。
5、合夥期間雙方以誠信爲本。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利分配:
甲方佔每月利潤的
二、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5、甲方所佔股份比例爲25%。乙方所佔股份比例爲25%。丙方所佔股份比例爲25%。丁方所佔股份比例爲25%。
6、合夥後公司原有帳務一律歸零。小河溝村集體經濟廣告製作部必須保證公司無負債。無欠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重新記帳。合作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擔。
8、甲乙丙丁四方合夥後。四方共同經營。若需再擴大經營或更換辦公場所。增加辦公設備。則由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後。按股份比例出資進行更換。
9、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10、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所佔股份爲依據。年終進行分配。
11、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所佔股份爲據。按比例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丁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目錄
1)總 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3)出 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爲 ,英文名稱爲 (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資公司爲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爲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爲 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爲 %,出資金額各爲 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 % 元,其中 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 % 元,其中 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 % 元
乙2方: % 元
乙3方: % 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爲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爲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爲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爲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爲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爲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 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 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 名,其中甲方派出 名,乙方派出 名。
2.董事的任期爲 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爲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爲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爲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爲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箇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爲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爲×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爲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爲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幣作爲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的納稅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爲: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 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爲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爲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 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箇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 %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 %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爲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 國 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爲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爲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簽字。
中方簽名: 外方簽名:
日期:日期:
公司經營合同 篇16
第一條總則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箇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註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爲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爲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並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範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並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註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爲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後1個月內完成,其餘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後,應由一箇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註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註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佔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於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董事長鬚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後,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採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
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並由董事會批准。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並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範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範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繫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爲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爲爭取其產品的優質並承擔其技術責任;
爲公司制定並提供有關製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後,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並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准。
7.2.新廠房的建築,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繫建築設計的批准,監督設備及材料採購,制訂建築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築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並在新廠房建築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築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並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築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築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範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築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後應儘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爲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後餘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後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爲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爲百分之十五(15%)。對於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僱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僱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覈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採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僱;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並造成不良後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採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僱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後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後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並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並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後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並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並由董事會委託的經中國這邊政府註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並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後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後,公司收到批准書後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准之日,即爲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爲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註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爲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准之機構批准。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爲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後三十(30)天內作出答覆,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於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准轉讓後,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願或非自願宣佈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爲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後,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後,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並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並經有關當局批准,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並籤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願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於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准,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爲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佈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於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於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隨後於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爲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爲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後的文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爲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爲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餘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於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爲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准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於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公司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約因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企業)。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議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爲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②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爲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爲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續目錄及信息等。
2.4“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爲準。
2.5“技術協助”__按本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薪傣及行爲表現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出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知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協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上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僞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造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僞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爲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經營公司須向乙方爲合營公司提代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額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
5.4合營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爲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爲_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爲期_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爲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仲裁
10.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依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躁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爲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書的標題,僅爲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爲準。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爲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爲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公司經營合同 篇18
第一條總則
中國 公司與 國 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雙方
中國 公司(簡稱甲方),以中國 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國籍 。
國 公司(簡稱乙方),在 國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國籍 。
第三條成立合資公司
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合資公司)。
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
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繫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註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爲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業。
以質優、價廉、交貨及時、售後服務完善等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爲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一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並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爲 。
隨着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 ,產品品種發展到 種。
第六條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1、註冊資本爲 美元。實際投資爲 美元。
甲方投資額爲 美元,佔總額 %;
乙方投資額爲 美元,佔總額 %。
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 美元;
機器設備購入價格 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 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乙方:現金 美元;
工業產權 美元;
轉讓產品的製造工藝、專利費 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
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的 個月內完成。
除註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所需人民幣支付的開銷費需摺合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1日17時,中國銀行公佈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爲準。
乙方年終所獲淨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覈准後7個工作日17時中國銀行公佈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爲準。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
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才、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2、乙方負責
爲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並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後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資的產品;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技術轉讓
1、甲、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 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爲達到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爲此,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作爲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況和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爲,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
提成率爲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8.9條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9、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 (大寫 )年。
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開發該技術。
自引進該項技術於正式投產後持續 (大寫 )年後,以合資公司的名義有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原技術轉讓方無權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條產品銷售
1、合資公司的產品可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佔 %,內銷部分佔 %。
2、產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佔 %;
由合資公司與 外貿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和寄售佔 %。
3、爲了擴大產品銷售及保持產品信譽,可在中國境外設立“產品服務中心”,承辦售後服務事宜。
4、合資公司的產品在技術轉讓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標爲 。
第十條董事會
1、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合資公司成立之日。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
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決定。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2、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
經3/4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3、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一名,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乙方推薦並由董事會聘請,任 年。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若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經董事會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條職工管理
1、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及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2、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遵照《外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訂勞動合同予以實施。
勞動合同簽訂後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3、合資公司職工有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財務、稅務、審計
1、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等須用中英文書就。
2、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3、合資公司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4、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予以決定。
5、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審計師予以審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若乙方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予以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一切費用自理。
6、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編制上一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三條籌備工作
1、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組,籌建組由 人組成,甲方 人,乙方 人。
籌建組組長一人,由 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由 方推薦。
籌建組長和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
2、籌建組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的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策及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籌建組負責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性能考覈,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4、籌建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董事會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5、籌建組在工程完成並辦理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合資公司的合營期限爲 年。
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資公司領得營業執照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於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主管部門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2、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第六條的規定依期按數投資時,從逾期第30個銀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違約方應繳付投資額的 %的違約罰款給予守約的一方。
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資額,除累計應繳付投資額的 %的違約罰款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責任。
若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應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六條合同修改、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時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部門批准,方能生效。
2、合資公司由於某種原因出現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部門批准,可提前終止合資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保險
合資公司的各項工程的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具體事宜由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通知對方。
於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部門出具。
根據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仲裁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能解決產生分歧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分歧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1、根據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附件(合資企業章程)均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須經投資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3、甲、乙雙方除簽發的通知、電報、電傳外,凡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時應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條所列地址爲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訊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變更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第二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書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 文爲準。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係爲醒目而用,不影響對本合同所列內容的解釋。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見證人: 見證人:
公司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爲:
第三條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甲方公司總部;
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爲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爲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爲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覈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箇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箇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箇月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爲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簽約代表人:職稱:
乙方: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聯絡方式: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2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告(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廣告牌製作
1、廣告牌規格:
2、材質:
3、要求:
二:廣告牌安裝
安裝地點: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費(即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時甲方預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單位文化內涵。
3、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4、有義務提供有關單位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5、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可以移動。
6、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
第1頁(本合同共2頁,蓋騎縫章)
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六: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2。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鋼結構施工標準爲依據,廣告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7級。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八、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置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均與甲方無關。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鋼體質保半年。人爲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籤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十、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長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21
廣告主名稱(以下稱甲方):
廣告經營者名稱(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目前媒體實際情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 廣告項目名稱:
二、 廣告設置地點:
三、 廣告規格/數量:
四、 發佈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至 200 年 月 日止。
五、 廣告製作完工時限:簽訂合同收到甲方預付款後十伍個工作日內。
六、 完工驗收:
廣告製作完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驗收通知書 7天內組織驗收完畢,逾期視爲驗收合格。驗收標準爲甲方簽署的設計稿件、噴繪小樣。
七、 廣告版面、結構圖紙設計:
雙方商定廣告版面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 簽約時甲方提供廣告版面設計光盤一式 壹 份。
2. 乙方按甲方意圖設計,經由甲方認可。
八、 合同價款(不含版面設計費):(大寫)人民幣 萬圓整(壹年)
(以上價格含 製作費、場地費、發佈費、電費、維修費、政府審批費用等)。
九、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計 元)的定金。
2.廣告發布後經驗收合格一箇周內,甲方付清第一年餘款,人民幣 萬元(計 元)。
十、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向乙方提供廣告發布審批所需的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所耽誤的時間計入發佈期。
2. 監督乙方廣告製作的質量和施工進度。
3. 發佈期間督促乙方修復破損部位,更換損壞材料、修復壞損燈具。
4. 協助乙方做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5. 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清款項。
十一、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依法審查甲方提供發佈廣告所需的材料,並承擔審查責任。
2. 依法辦理廣告審批手續。
3. 甲方未按時付款又拒付違約金的,可停止發佈。
4. 嚴格按照雙方商定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質量按期竣工。
5. 乙方負責在發佈期限內對框架、線路、燈箱等的保養維修工作。
6. 乙方在簽署之日起開始施工,在發佈期滿內因廣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 發佈期間乙方有維護看板之義務,甲方有監督的權利。
8. 廣告發布後每晚亮燈時間爲4小時,原則上夏秋季節爲19:00-23:00,冬春季節爲:18:00-22:00,或按天黑時間隨機調整。
9. 在廣告發布期間,乙方如遇燈具壞損,乙方應於36小時內修復或更換完畢。
10.廣告發布期間,如遇畫面明顯褪色、破裂,乙方負責無償按原畫面進行更換髮布。
十二、 以下原因,工期可相應順延:
1. 甲方要求變更工程量或設計的。
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十三、 廣告發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牌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連帶責任,由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颱風11級內,廣告受損,乙方負責恢復,並承擔所有費用。
2. 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11級以上臺風,廣告受損,雙方各自承擔廣告牌恢復費用的50%。
3. 發佈期內如電源供電終止,則無照明發布時間按正常發佈時間的三分之二計算發佈期。
十四、 因政府行爲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廣告終止,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 按國家法規規定:戶外廣告均屬臨時性建築,如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應及時無償拆除。
2. 政策性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廣告牌不能發佈,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可選擇於乙方擁有的同等價值的廣告位繼續發佈。
3. 甲方也可選擇選擇廣告費至廣告發布終止日而終止收費。乙方扣除廣告費總額的30%作爲稅費及製作費用,餘款爲廣告發布費用,根據實際發佈時間,將未發佈的廣告費用退還甲方。
十五、 廣告製作施工及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如人員傷亡、財務損失等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六、 其他約定:
1. 廣告製作完工經驗收不合格,廣告發布期限按驗收合格日期順延。
2. 廣告版面、結構設計圖紙版權歸 甲 方,另一方未經許可不得另作使用。
3. 廣告版面設計圖紙以廣告審批機關審批通過爲準。
4.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5. 廣告發布期滿後,廣告設置材料爲乙方所有。
6. 乙方債務履行後,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價款收回。
十七、 違約責任:
1.甲方未及時付款,每超過1天,按合同價款 0.3 %付給違約金,或相應縮短髮布期。未及時付款超過貳拾天,乙方有權拆除甲方畫面,另行發佈廣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價款 0.3 %付給違約金,或相應延長髮布期。
十八、 同爭議解決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進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依法向豐澤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公章後生效。
二十、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二十一、 其它說明:
1. 本合同簽訂地點:乙方辦公場所所在地 。
2. 甲方的關於稿件確認人、有關往來文書交收人爲
3. 本合同所列價款、定金均爲人民幣現金。
二十二、 合同附件:
1. 廣告版面圖紙。
二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戶外廣告管理規定》執行。
甲 方:
單位名稱 (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託 代 理 人:
電 話: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年 月 日
乙 方:
單位名稱 (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託 代 理 人:
電 話: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年 月 日
經辦人:
年 月 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合同法》、《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負責經營工程建設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方式
乙方負責所有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設備的費用。
三、經營期限
爲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營指標
1.工程質量:本工程要求達到優良等級。
2.安全指標: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達標,事故頻率控制在_______%以內,歇工率控制在_______%以內,不允許有重大傷亡事故發生。
五、管理費及稅金
1.管理費:乙方應按本合同項下工程價款的_______ %作爲管理費及稅金支付給甲方。
支付時間:甲方有權直接在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最後管理費及稅金按工程最終竣工驗收後結算的工程款的數額及時間結算。
2.稅金及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監督、審計和指導。
2.根據乙方的需要,委派有關人員配合乙方的經營。
3.有權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收取管理費及稅金。
4.如涉及工程設計變更等事宜,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並扣除相應管理費和稅金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餘款支付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違反國家的法令、政策,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本合同的規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爲切實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須保證自己上崗率不低於______________%。
3.因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違法、違約及傷亡事故而導致甲方受損的,均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權人),除因工程建設與建設方發生關係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項目部的名義對外發生借款、貸款及有關經濟業務,更不得擅自私刻項目部印章或財務專用章及一切與甲方有關的.印章。
5.乙方保證其施工是連續的。
6.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及時支付管理費及稅金。
7.承擔因其經營活動而引起的經濟風險。
8.乙方應在
(1)工程竣工驗收後
或(2)本合同解除後
或(3)本合同終止後
及時將圖紙、印鑑、技術材料、合同(合同)、往來信件、傳真及一切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9.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八、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監管錯誤從而導致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優良等級或延誤工期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本工程的質量未經驗收通過,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_______萬元。
4.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四條第2項切實履行合同的,則每超過控制指標_______ %,應承擔本合同項下工程價款_______ %的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有糾紛,則首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並在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經營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英文名稱:簡稱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爲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諮詢服務,並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爲___年。成立日爲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爲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爲_____美元,以此爲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____佔註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摺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_______佔註冊資本的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萬美元。並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爲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爲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後,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議師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並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爲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和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和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鑑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諮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諮詢服務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和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爲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爲中國境外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爲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開闢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託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佣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並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在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後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爲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並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佣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爲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准,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爲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採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並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採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採購。但若乙方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採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採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託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佣金。
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後,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佣金,佣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註冊之日爲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爲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爲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託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餘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範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准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的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願意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錄用。在合同的頭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爲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賬以人民幣爲統一記賬覈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後,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後爲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年免繳所得稅,並且在此後___年減免所得稅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審查、稽覈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地,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範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於中國或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於受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應於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於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可以提請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於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爲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賬面餘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後,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在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後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爲是最後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並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和字詞____不經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甲、乙方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採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爲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24
甲:
乙:
鑑於甲方與乙方擬合資設立有限公司,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公司”指甲方與乙方擬新設的名爲“ 有限公司”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指甲方、乙方。
(2)“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列爲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均分別指本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爲方便而設,不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公司的設立
2.1公司的基本工商信息
公司名稱: 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 萬元;
經營範圍: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期限爲至長期。
上述工商登記信息以工商部門覈定登記爲準。
2.2 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比例
(1)甲方,認繳出資 萬元,該出資對應的股權比例爲 %,在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餘款在 年 月 日前繳足,全部以貨幣出資。
(2)乙方,認繳出資 萬元,該出資對應的股權比例爲 %,在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餘款在 年 月 日前繳足,全部以貨幣出資 。
2.3公司可以增加註冊資本和減少註冊資本。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章 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
3.1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實繳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本條第二款規定的“視爲同意轉讓”,可由公司出具書面證明。
3.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3.3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本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的記載。
3.4 股東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權後,應當辦理減資登記。
3.5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的.,受讓人應當承繼轉讓人的出資義務。
3.6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繼承人應當承繼股東的出資義務。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4.2 公司不設立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4.3 公司的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解聘。
4.4雙方同意另行簽署公司章程,公司的其他治理事宜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爲準。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5.1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二)要求公司爲其簽發出資證明書;
(三)按照本章程規定的方式分取紅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權以及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註冊資本的權利;
(五)按有關規定質押所持有的股權;
(六)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有權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七)在公司清算完畢並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本章程規定的方式分配剩餘財產。
(八)參加股東會,並按本章程規定的方式行使表決權;
(九)有選舉和被選舉爲執行董事或者監事的權利;
(十)股東會的決議內容或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5.2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應當按期足額繳納本章程載明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祕密;
(四)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五)不得抽逃出資;
(六)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七)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5.3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者依法解散清算時,如資不抵債,未繳足出資的股東應先繳足出資。
第六章 違約責任
6.1股東不按照本章程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即每逾期一日應按欠繳出資的萬分之六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6.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七章 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各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後發生並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
7.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所有合理行爲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八章 通知
8.1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快遞郵件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後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快遞郵件方式發送,以郵寄後5日視爲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發送的,應在發送後,隨即將原件以快遞郵件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第九章 附則
9.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經各方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並應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後的內容爲準。
9.2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性。但本協議各方同時亦應停止履行該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之條款,並在最接近其原意的範圍內僅將其修正至對該類特定的事實和情形有效、生效及可執行的程度。
9.3本協議構成協議各方之間就合營投資之全部約定,取代以前有關本協議任何意向、表示或諒解,並只有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補充。
第十章 爭議解決及其他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壹份交登記機關存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與本協議及其附件相關或因其履行產生的爭議向合同簽訂地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
公司經營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合營期限
第六章建造期間合同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及材料的採購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飯店,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1.1合營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如合營者爲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稱)
1.2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企業的名稱:_________
外文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合營企業是在中國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的法人。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2.1飯店的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飯店的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設:旅館(其中豪華客房_________套,中檔高級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類餐廳、商場、醫療室、健身房、舞廳、停車場、游泳池及娛樂場所各種服務設施。
2.2飯店還包括以下設施和裝置:中央冷暖空調系統,電腦管理控制系統,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閉路電視和音響系統,鍋爐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統,汽車隊及建造和營業可能需要的其它設備。
2.3飯店造價標準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中檔高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豪華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其它設施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_元。(注: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元人民幣(或合營各方商定的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3.2合營各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爲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
設備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投資範圍
飯店土建工程投資: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建築費、設計費、水費、工程材料費。
裝修、設備傢俱等投資:包括物資的購置、包裝運輸、在建造期間的財產保險費。
開辦費:包括員工培訓、宣傳廣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費用開支。
籌建費:包括籌建資金、銀行擔保費、建設期間貸款利息。雙方籌建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旅差費、辦公費等。
福利設施費:包括職工住宅的徵地、拆遷、建造及設備安裝等。
不可預見費:經籌建處批准、用於飯店建設開辦期間不可預見的開支。
流動資金用於開業週轉金。
3.4合營各方在合營企業得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付款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14.3條辦理。
3.5註冊資本的變動
3.5.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均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5.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合營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股份。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企業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合營企業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或虧損。
4.2合營企業的資產負債,僅以企業註冊資本爲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
5.1合營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爲_________年。合營期限屆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企業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_年爲限。
5.3在合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將用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建設期間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各方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按基本建設進度計劃向飯店籌建處提供達到可進行施工的場地,即辦理場地徵用手續並負責遷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礙物。
(2)負責飯店界區以外的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協助辦理飯店的設計施工方面的報批手續。
(4)協助申請在中國境內採購材料設備等物資的計劃指標。
(5)組織合營企業的其它工程設計施工工作。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7)協助合營企業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
(8)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3.4的規定,及時將作爲出資的機器設備運抵中國港口。
(2)協助辦理設計委託,審查設計方案等工作。
(3)協助合營企業招聘外國籍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4)指派能勝任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飯店籌建工作。
(6)培訓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7)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爲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會的任期爲四年。任期屆滿後,如獲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企業的章程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爲_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企業將根據本企業的業務需要,設立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企業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年度應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爲一箇會計年度。企業的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商定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企業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方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的採購
11.1合營企業爲經營所需要的設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雙方採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採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應超出國際市場的公平價格。
選購前,合營各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必要時可以公開招標採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企業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企業成立後,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合營企業的名義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未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訂)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企業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的第一個月計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颱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遲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必須已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並在十五天內以書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結束後,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其它仲裁機構。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者由仲裁裁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並經原審批機關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法院判決解除的合同。
18.3.3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徵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爲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需經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經營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製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爲:
爲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___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_________爲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_________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爲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製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採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着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爲:年產__________套符合_____國________________標準的_______________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爲__________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後的前_____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後返銷比例不低於__________%,乙方負責爲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於__________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註冊資本
6.合營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註冊資本爲限,並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爲_______美元。註冊資本總額爲______美元,其中甲方佔資本額的______%,乙方佔資本額的_______%。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__________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值約__________美元;
2.廠房,價值約__________美元;
3.現金,相當於_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方:__________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批准及註冊
9.本合同應由_____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准證書後,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後,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資本轉讓
11.註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地方。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_____個月內給予答覆,否則作爲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註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註冊資本轉讓時,應在_____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第五章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爲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爲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
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並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淨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爲董事會的分紅。並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_____%
副董事長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總經理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並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後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其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內的土地使用費,定爲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後,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___________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__________支付技術轉讓費__________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採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儘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向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採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_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_%;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__________%。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後的淨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於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餘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 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會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並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爲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它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__________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並接受開戶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權限,向中國銀行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於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
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後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於進口原料、設備、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它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稅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的各項稅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章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餘,或經培訓後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僱並給予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着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後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作相應調整。
46._____方高級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_____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覈定。_____方高級職員原則上與_____方高級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於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並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箇適當的開始期後,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引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並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後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後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_____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資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_____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設備。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文件及原材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並負責設備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的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和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於侵犯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_____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_____方人員到_____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着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
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爲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58.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經營合同 篇27
中外合營公司經營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國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國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經營____有限責任公司合同(以下簡稱合營公司),制訂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合營公司名稱爲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省__市__路__號。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的地址爲:
甲方:中國__公司__省__市__路__號。
乙方:__國__公司__國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合營公司爲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宗旨、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營公司宗旨爲:使用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__產品,達到__水平,獲取甲乙雙方滿意的經濟利益。(注:每個合營企業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點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經營範圍爲:設計、製造和銷售__產品以及對銷售後的__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第八條合營公司生產規模爲:
__年__(表示量的單位)__年____年__
第九條合營公司向國內、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其銷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國內銷售佔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國內銷售佔百分之__。
(注:銷售渠道、方法、責任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十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元。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元。
第十一條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爲人民幣__元,佔註冊資本百分之__。
其中:現金__元;
機械設備__元;
廠房__元;
土地使用權__元;
工業產權__元;
其它__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爲人民幣__元,佔註冊資本百分之__。
其中:現金__元;
機械設備__元;
工業產權__元;
其它__元。
第十二條甲、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甲、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營公司據此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營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數額。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六條合營合同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應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後,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
(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箇經濟組織合併;
–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董事會由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任期爲四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條董事會董事長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__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六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董事會。
第二十七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爲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
第二十九條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
(注:每個合營企業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十條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過。
(注:每個合營企業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一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生產、技術、銷售、財務、行政等部門。(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三十二條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爲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爲。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九條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營公司開展全面經濟覈算,實行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審查稽覈合營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四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財務會計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爲一箇會計年度。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寫。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採用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匯價計算。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的其它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一、合營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二、合營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三、合營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四、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箇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覈簽字後,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九條合營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營公司帳簿。查閱時,合營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一條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以及合營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利潤分配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三條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利潤,按照甲、乙方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四條合營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後三個月內頒佈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職工
第五十六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要的職工,可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者經勞動部門同意後,由合營公司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試,擇優錄用。
第五十八條合營公司有權對違犯合營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開除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九條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有關規定,根據合營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合營公司隨着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六十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營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工會組織
第六十一條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二條合營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合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合營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六十三條合營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四條合營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合營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五條合營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營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六條合營公司每月按合營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七條合營期限爲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八條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內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九條甲、乙方如一致認爲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七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依法終止合營。
(注:每個合資企業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第七十一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七十二條清算委員會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第七十三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勵志天下)
第七十四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營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五條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後所剩餘的財產按甲、乙方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結束後,合營公司應向審批機構提出報告,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七條合營公司結業後,其各種帳冊,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規章制度
第七十八條合營公司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序;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十條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爲準。
第八十一條本章程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條本章程於一九___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簽字。
中國__公司代表___國__公司代表
(簽字)(簽字)
公司經營合同 篇28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_________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爲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爲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爲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爲加速和經濟建設服務。
第三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爲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爲:
甲方佔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爲對銀行的投資。包括_________。
(3)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爲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爲依據,多退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賬、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__和_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後利潤至少提取__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爲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30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標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30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日期,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日期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日期。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覈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10人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3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 銀行章程的修改。
2. 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審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 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 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 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 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 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 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 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 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 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 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 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載
銀行設總裁1人,執行副總裁1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爲3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並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 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 談判及簽署文件。
3. 委任及解僱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 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5. 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後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 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 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金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 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 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 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 本、外幣投資業務;
3. 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4. 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 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6. 信託、保管箱業務;
7. 本、外幣擔保業務;
8. 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 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10. 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11. 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2. 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13. 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____和_________成爲銀行在__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___改名爲_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____註冊爲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係,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覈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後,所餘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範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爲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於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爲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爲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繳納稅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後利潤至少提取____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稅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爲____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賬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覈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覈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覈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覈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爲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_________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保險公司或由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有關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箇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爲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 本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 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 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 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於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箇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係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衆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爲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爲獲得我國政府法律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爲獲得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後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___仲裁按照聯合國197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後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後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後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後60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爲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爲最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_________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爲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29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_________ 公司、 _________ 公司…與 _________ 國(地區) _________ 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某市共同投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資各方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內容包括名稱、註冊地址、註冊國別、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乙方:(同上)
丙方: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資經營企業名稱爲: _________ 。(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公司所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條例的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合營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合營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六條 公司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 公司投資總額爲 (含幣種) 。
第九條 公司註冊資本爲 (含幣種) 。
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爲 (含幣種),佔註冊資本的 ___ %,以 ___ 方式出資。
乙方認繳出資額爲 (含幣種) ,佔註冊資本的 ___ %,以 ___ 方式出資。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間有差額的情況下適用)企業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自行籌措解決。
外匯與人民幣折算匯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註冊資本出資繳付期限: _________ 。
投資方出資無先決條件。
第十一條 公司在經營期內一般不減少註冊資本。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一方向合營各方以外的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各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類推。]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董事會由 ___ 名董事組成(不少於3人)。其中 ___ 方委派 ___ 名, ___ 方委派 ___ 名, ___ 方委派 ___ 名(由合營各方依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董事任期爲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會董事長由 ___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___ 方委派。
第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第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營企業的合併、分立。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營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八章 監事會/監事
第二十條 公司(設立/不設立)監事會(公司如設監事會)成員共 ___ 人(3人以上),包括 ___ 名股東代表和 ___ 名(職工監事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公司職工代表。股東代表監事由股東會選舉或由 股東委派,職工代表監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如不選擇設監事會)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___ 名(1-2人),由股東會(或股東委派)選舉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爲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監事會/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全體股東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5.向股東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其他職權: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以下條款選擇設立監事會適用)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每年度召開_ ___ 次(至少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及其職權由董事會決定。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名,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勞動管理及財務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員工僱傭、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設立工會組織。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執行財務、會計、審計、外匯、統計、保險等制度。
第十一章 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公司經營年限爲 ___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公司經營年限,應在經營年限屆滿前180天向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依法解散:
(一)合營期限屆滿;
(二)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三)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五)合營企業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六)其他解散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條 公司宣告解散時,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根據合營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須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額,即構成違約,應承擔_ 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過錯,由合營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章 適用法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七條 在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七章 文字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須經審批機關批准,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條 本合同於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由合同各方的授權代表在 _________ 簽訂。
投資方承諾各方簽署的其他商務協議與本合資合同不存在衝突,符閤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經營合同 篇30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爲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爲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爲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爲%,出資金額各爲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爲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爲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爲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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