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通用30篇)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共同出資購買汽車並進行出租營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三方共同出資購買捷達汽車一輛,所需全部款項爲:

  1、車款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___元,銀行貸款___元);

  2、交出租汽車公司款_______元;

  3、燃氣改造款___元;

  4、銀行貸款利息___元(___元5.28%3年)

  以上款項共計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50%,爲___元;乙方出資25%,爲___元;丙方出資25%,爲29882___元。

  第二條:該車輛交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租營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___元,作爲對丙方的`出資分紅;該款項自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支付,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計支付42.7個月,支付金額29890___元,其中最後1個月即____年____月___日支付___元,在此以前的每個月支付_______元;

  該款項支付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第一條中所購買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____年____月___日時報廢,屆時可以將該車連同出租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出租手續的價值進行估價,估價的金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買或者毀損滅失後的保險賠償,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請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貨

  車合夥經營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購買貨車一輛,投資總額爲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出

  資萬元,佔總投資的%,乙方出資萬元,佔總投資的%,丙方出

  資萬元,佔總投資的%。購置貨車一輛,行駛證登記在名下,車輛所有權爲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

  二、甲乙丙購置的貨車經營貨物運輸,賺取運輸費用。甲乙丙

  三方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創造經濟效益、共同獲利。經營中的事宜三方進行協商,共同解決。由主要負責組織貨源及負責經營中的事宜,由負責駕駛該車輛。

  三、利潤分配方案:_________________

  1、營運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即是利潤。

  2、經營中的`所有利潤,甲乙丙三方按照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3、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包括駕駛員工資按總營業額的%計算,以及負責組織貨源的電話費、誤工費等元。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如更換或轉讓車輛,按投資比例份額分配;每年12月30日前結算本年度的利潤分配。

  2、如有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

  丙三方協商處理。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益。

  五、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綿陽雙星翻譯社長期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雙星(Double-star)翻譯社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爲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範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爲綿陽雙星翻譯社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綿陽雙星翻譯社提供的服務,並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

  改)

  2. 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說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 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說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羣體資料。

  6. 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餘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爲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範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箇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泄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

  負賠償責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

  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於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製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於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綿陽雙星翻譯社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合夥從事餐飲經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餐飲店名稱:知味來餐飲店

  經營地址:建設路中段二中斜對面

  二、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三、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集體或個人就餐、酒及飲料。

  四、合夥期限:暫定六年,合夥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或終止。

  五、出資金額及方式:

  1、知味來餐飲店總投資壹百貳拾萬元;

  2、出資比例分配,甲方出資壹佰零捌萬元,佔總投資額的90%,乙方出資拾貳萬元,佔總投資額的10%。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六、合夥人的分工、權利及義務

  1、雙方協商,甲方爲店總負責人,全面負責店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與業務拓展等全面事宜,並享有3000元/月的工資待遇。

  2、乙方有對店財物帳目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帳目,店資金流動及使用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七、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乙雙方按比例出資,必須按比例共負盈虧)。

  八、本協議爲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違約,如單方違約,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川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恪守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___乙方: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爲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 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爲,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爲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夥人不能成爲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爲合夥財產,爲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 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 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爲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爲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爲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爲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爲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爲前提,可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爲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爲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

  (1)、

  (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7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擬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美髮美容

  第二條合夥期限出資額,方式

  合夥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各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爲相等,計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每人佔(18.33)的股份。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退夥必需有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公,不予退還。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法律負責人

  經甲。乙。丙三方商議決定由( )方來做美美形象沙龍的`法律負責人,如以後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的美美形象沙龍出現什麼意外必須要甲。乙。丙三個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

  乙方合夥人:

  丙方合夥人: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皆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店鋪名字爲: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5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須__________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乙方__________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丙方_____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20xx元。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對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句原合夥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休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④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賁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爲: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爲均視爲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0

  第一條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投資建設苗木基地,張建文作爲發起人與楊文濤、張俊峯、李俊佩四人共同成立陝西泰和園林綠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苗木基地(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7、乙方在執行事務中,所產生的費用________(含________元)元以下的,可自行根據業務情況支配,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下的須書面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________元以上的須經全體股東審批同意。

  8、乙方受全體出資人委託,負責戶縣蔣村鎮韓村苗木基地日常事務管理與經營,設定長遠規劃、實施,經全體出資人協商同意,以每月________元給予乙方薪酬和每月享有________天休假,但乙方必須保證每週一至週五到崗(苗木基地)。

  9.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1、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乙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

  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以下情況下乙方不承擔責任,自然災害、市場因素及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下。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1

  甲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合夥開發的位於阿拉爾市的 阿拉爾南市區–十二團振興路以南、如意小區以北、二期新建項目以東、住宅平房以西,東西長80米,南北寬16.5米,總面積1320平方米 地皮,地皮編號: (20xx)118號 ,共計佔地 3354.34 m2,經雙方努力,現已在建並已售出部分房屋,爲今後的協作有序進行,更爲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經雙方自願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地皮上甲方 與 阿拉爾市宏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轉讓地皮協議,並由 與 新疆阿拉爾新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掛靠協議),並由甲方向對方指定的帳戶打入叄拾伍萬元整,乙方向對方指定帳戶打入肆拾萬元,該帳戶爲:

  合計柒拾伍萬元,(爲轉讓地皮款),現甲方已從購房帳戶支現金柒拾萬元整(¥700000.00元),決算時扣除。爲公平起見,甲乙雙方自願交款均打入乙方的帳號內,其餘甲方有權對所記帳本查閱並監督,但雙方均不得對該款項挪用,私吞,侵佔,直至辦完所有房屋的產權證明。

  二、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明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經甲乙雙方認可簽字,方可支取費用資金,由乙方保管的售房款帳戶支付款項。

  三、關於36間產權房的管理辦法:

  1、一樓商鋪:除留兩間商鋪(實際面積)歸甲乙雙方外(各自的名下(辦理房產證)),所售款項雙方均分。

  2、二樓門面:甲乙雙方均分上述門面,按各自名字辦理房產證,以收取租金方式均分該款項(東頭七間產權歸甲方,西七間產權歸乙方)。

  3、三樓住房:甲乙雙方名下各留一套同等面積的自用,其餘均按市價出售,所得款項均分。

  四、房屋款項在辦完所有房屋產權證後,可分三次將售房款及租金均分,但必要的房屋修繕及裝修費用及其他支出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公用面積的修繕及維護費用可均攤解決。

  五、在甲乙雙方協作的.開發中及房屋建成使用後,後期的物業費用由乙方代收並代辦管理或委託 社區代辦管理,每月獲取 元的報酬。物業費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和支配。

  六、因開發項目而造成的經濟糾紛及不可預見的風險由甲乙雙方均擔。甲乙雙方投資比例各50%,分紅比例各50%,經營成本費用各承擔50%。

  七、未盡事宜可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九、因本開發項目而造成糾紛的可協商解決或訴至阿拉爾人民法院。

  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300萬元(叄佰萬元整)。

  甲方簽字: 擔保人:

  乙方簽字: 擔保人:

  年 月 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2

  協議人:(以下簡稱甲方)汪增榮(以下簡稱乙方)林紅源(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對合夥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經協商,確定原座落於各種投入估價,人民幣爲上述投資原有甲方全額投資。

  二、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甲方佔酒店的股份,乙方和丙方各佔 %的股份。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丙方用現金的方式支付給甲方各 元整(人民幣)合計 元整人民幣,作爲投入款餘款 元由甲方出資,但乙方、丙方應支付甲方上述出資款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即月息。如三方同意合同終止,甲方出資元與乙、丙方無關,不作歸還甲方。

  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內,酒店的財務報表、公章、營業執照由甲方負責保管,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由乙、丙方共同負責,但酒店的大投資,員工招聘人員、工資和管理人員工資,必須經得甲、乙、丙三方的一致同意,每天的營業額由財務統一安排,會計由乙方、丙方聘請,工資三方出。

  四、甲、乙、丙三方在經營期間,酒店每月扣除稅金、租金、工資、水、電以及所有費用。剩餘部分的利潤按三方股份的.比例分配,如遇虧損也按股份比例承擔風險,乙方、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退出,投資款不作歸還酒店合夥。

  五、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內,甲方如轉讓上述酒店,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協商,經同意方可轉讓,經清算完,本協議終止。(醫療糾紛協議書)

  六、在經營期限內,如遇酒店拆遷,本協議終止,拆遷賠償款歸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資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如酒店升值,轉讓費超出 元,並按乙方、丙方投入的 元比例分剩。

  七、本協議從__年 月 日開始生效至年月並承擔風險酒店合夥經營協議書,__年 月 日前酒店所欠的款項與乙方、丙方無關,由甲方自己承擔解決。

  八、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甲、乙、丙三方自已客人請客喫飯,甲、乙、丙三方各自自行買單,按三方約定折扣,全場7.5折計算,如本酒店、工商、稅務、衛生等,由酒店投入,由甲、乙、丙三方簽字生效,歸入費用。未盡事宜,三方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年 月 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3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投資宗旨 :

  第二條 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並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 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 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 合夥投資事業完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合夥投資協議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投資宗旨 :

  第二條 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並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 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 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 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合夥經營________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並就合夥經營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

  1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協議:指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夥協議。

  1.2勞務:指乙方爲甲方取得幼兒園的實際經營權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以及乙方參與幼兒園經營活動所付出的勞動。

  1.4合夥:指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幼兒園。

  1.5合夥人:參與合夥的甲、乙雙方。

  1.5本協議中每一款的標題爲方便提示,並不對條款的含義或解釋構成任何影響。

  二、幼兒園地址、名稱及合作年限

  2.1地址:________

  2.2名稱:________

  2.3合夥期限:不固定期限;自甲方取得幼兒園的實際經營期限之日起,幼兒園的實際經營權喪失之日止。

  三、合夥人的出資額、投資方式和財產份額

  3.1合夥的總出資額爲人民幣20xx.86萬元。

  3.2甲方以貨幣出資143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70%;

  3.2乙方以勞務出資,甲乙雙方確定乙方的勞務出資作價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30%。

  3.3合夥人按照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享有合夥財產份額。

  四、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4.1合夥人按其享有的合夥財產份額分擔合夥經營的虧損及風險。

  4.2自合夥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享有合夥經營90%的收益權,乙方享有合夥經營10%的收益權。

  4.3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按其享有的合夥財產份額分配合夥經營的收益。

  4.4合夥經營的收益在幼兒園每學期交學費後結算一次,每年共結算兩次,分別爲每年的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

  4.5收益總額爲幼兒園所收學費扣除教師工資、社保費用、以及預留的日常經營支出費用________元后剩餘的部分。

  五、事務執行

  5.1甲方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合夥人執行合夥的日常事務,即幼兒園由乙方管理全面事務,包括教學、後勤和協調等工作。

  5.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3乙方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合夥人承擔;

  5.4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合夥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5.5合夥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5.5.1轉讓合夥份額;

  5.5.2更換事務執行人。

  六、合夥財產份額的轉讓及禁止事項

  6.1合夥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財產份額;

  6.2合夥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6.3嚴禁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污的行爲。

  6.4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七、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7.1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7.1.1幼兒園的經營期限屆滿,且未能獲批繼續經營的。

  7.1.2合夥人退出合夥或全體合夥人不願意繼續經營的。

  7.1.3因國家政策變化不讓辦園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7.1.4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7.1.5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轉讓幼兒園經營權的。

  7.2合夥終止後按以下方式清算合夥資產。

  7.2.1若因7.1.1至7.1.4的原因終止合夥的,幼兒園剩餘財產由甲方所有。

  7.2.2若因7.1.5的原因終止合夥的,各合夥人有權按其合夥取得幼兒園經營權的轉讓款。

  八、違約責任

  8.1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各位合夥人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合夥人損失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向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8.2若合夥任意一方違約,強制要求守約方退出合夥或拒絕向守約方分配合夥收益的,則守約方有權退出合夥,並要求違約方向其一次性支付等同其合夥財產份額的現金。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調解決;協商自一方向對方發出旨在說明爭議所在及協商解決爭議的願望的通知之日起開始。如在協商開始後三十日內仍不能解決該爭議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其他

  10.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2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5

  甲方:身份證編號:

  乙方:身份證編號:

  丙方:身份證編號:

  丁方:身份證編號:

  在公平自願前提下,甲乙丙丁四人願意共同經營金平縣北極星網絡會所網吧。在共同經營網吧過程中約定並遵守如下條款。

  一、資金及股份分紅

  四人共同出資68萬元整(大寫:陸拾捌萬元整)

  每人出資17萬元整(大寫:壹拾染萬元整)

  出資人每人佔總股份25%,所佔之股份不得轉讓或轉借他人,網吧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盈虧(包括網吧證)由股東按所佔股份承當。

  網吧經營中所產生盈利資金,在股東過半數表決前提下纔可以進行分紅,如半數股東表決定需要再投入資金進行網吧整改保證網吧正常經營時,餘下股東不得私下進行資金分紅處理。

  在網吧正常經營合作兩年時間內,任何一箇單一股東不得提出撤股,撤出資金,或把股份進行私下處理並破壞網吧正常經營。

  網吧證及網吧場地(包括電腦設備)屬甲乙丙丁四個股東所有,任何人無權擅自處理。

  二、經營及管理

  甲方在網吧正常開業後擔任網吧經營管理及一切相關日常活動(如人事變動,網吧正常運作、衛生、水電、網絡正常通訊、機器故障處理及網吧一切相關事務),甲方在網吧開業後需要保證在網吧出現任何問題後能在一小時內趕到網吧進行及時處理相關問題。

  乙方與丙方保證網吧開業後每個月其中一方有五天時間對網吧進行同等管理並對甲方提供一切相關技術支持。

  丁方爲共同出資人,不參與管理,只參與分紅,但丁方有權力在任何時間由乙方或丙方協助查看網吧帳目及經營狀況。

  在網吧出現甲方無法解決故障及問題時(網吧已無法正常經營)乙方或丙方需要在二十四小時內由一方及時趕到網吧幫助甲方解決問題。

  甲方、乙方、丙方每個月由網吧支出一百五十元來往車費,甲方住宿租房費用由網吧承當。

  甲方需要在24小時內將前一天營業收入款存入指定銀行農業銀行(如遇停電等特殊情況可以壓後一天進行,甲方需要在帳本上進行註明)。

  除股東其他任何個人或直系親屬無權參與網吧管理及建議。

  甲方每天在網吧工作時間不得低於8小時,人流高峯時段必須在網吧內對員工進行調度管理。每月休息時間外本人不得離開金平縣城。

  甲方:身份證編號:日期:

  乙方:身份證編號:日期:

  丙方:身份證編號:日期:

  丁方:身份證編號:日期: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商榷,就共同經營髮廊亊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貲金管理尤勢和髮廊消費柿場上所需綜和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捅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專頁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中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全部,協議中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訂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爲負責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體平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工資爲底薪一千元加業績百分之五爲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劇收入近況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義後訣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平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要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劇,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磚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面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訂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力,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覺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型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訂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面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慥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所有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型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所有財產份額.

  以上情型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型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至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慥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訂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義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起訴.

  (三)出資的磚讓

  允許合夥人磚讓其在合夥中的所有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磚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磚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面合夥人訣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體平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合作期間,有任何一方未執行好本身職位工作以及合夥人的責任,拖累其他合夥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紅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資.如情況惡劣給帶來嚴重後果可甲方代表給予除名,退夥後按照入夥時的貲金扣除一半爲補償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力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力:

  1.合夥事務的訣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訣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亊項應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訂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力.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訂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面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期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面合夥人,慥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仿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訂或者經全面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訂或者經全面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中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型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面合夥人同意中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源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方爲代表,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甲方__合夥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續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員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慥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至同意而磚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磚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慥成的所有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慥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詛不聽者,可由甲方訣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商榷,如商榷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蔠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商榷一至,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亊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面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全面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爲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___俱樂部會員,根據俱樂部的規劃,甲方根據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經營市場定位及品質的認可,同意乙方加入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市(地區)(約平米)經營(_______)品牌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爲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爲一箇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故乙方不承擔甲方經營過程中的任何風險,不負擔任何責任,不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亦並未授予甲方任何約束乙方或乙方有關企業之權利。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年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相關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乙方經營期間對所有商品明碼標價,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商品進貨原價,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甲乙雙方利潤分配比例爲:甲方佔純利潤的百分之二十,乙方佔純利潤的百分之八十,(純利潤是指扣除商品進貨原價及運輸,辦公等與銷售過程發生的`相關費用後的銷售所得爲純利潤),雙方約定:乙方銷售收款應到甲方指定地收款,甲乙雙方每週____結算。

  第五條: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有嘗住宿,工作餐;無嘗班車,銷售區用水等提供方便。

  第六條:甲方爲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爲乙方代辦貨物託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爲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

  作爲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並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併爲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七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範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僞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爲。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除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外,如願發展業務,無須向甲方申請。乙方自行解決進貨渠道。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依市場實際情況自行定價調價,亦可參考甲方合理建議,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相關市場信息,乙方有義務進行市場調查,並在約定期限內互相通報對方。乙方妥善保存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覈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則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八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的權利。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覈所轄範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後方可運營。

  第九條: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製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爲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採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係。(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3)必須承擔客戶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十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範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製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爲、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協議簽署地爲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如果某個條文認爲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公章:______

  委託人:_____簽定日期:__

  乙方:_______公章:_____

  委託人:_____簽定日期:____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經營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合作經營_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_門店,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合作的項目名稱、地址、法人、經營範圍

  1、名稱: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見後附租賃合同)。

  3、法人:__________

  4、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二、交接事項:

  1、原有門店設備統一盤點造冊,由經營方代表人簽字確認,合作經營終止時返還甲方。店內備用商品盤點登記,乙方確認後簽字,乙方在月內結算給甲方或原商品退回供應商。

  2、__年8月1日前_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_門店債權債務(員工工資、材料商,設備等欠款)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3、原職工工資由甲方結算至__年8月15日。

  4、甲方提供員工宿舍及門店的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

  5、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交接__門店日常經營。

  三、經營管理及職能

  1、乙方自行獨立負責_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_門店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根據門店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2)審批日常事項。

  (3)門店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2、甲方具體負責:

  (1)對乙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指定專人負責公司網站,微信平臺的建設。

  (2)甲方指派專人負責_________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_門店的財務,月底提供盈虧財務報表。

  四、資金,財務管理

  1、門店會員充值業務資金(包括老會員)及現金消費資金將由_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統一收支,甲方根據乙方門店每週實際消費情況,按結算後實際金額於次工作周24小時內返還給乙方。甲方每月最後一日統計乙方當月入賬資金總額。如當月入賬資金總額≥10萬元,甲方獎勵給乙方500元;如當月入賬資金總額≥15萬元,甲方獎勵給乙方1000元;

  2、甲方負責工商、稅務、記賬等財務手續。

  3、甲方負責支付_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_門店房租,房租作爲門店的開支。

  4、甲乙雙方盈虧共享,共同承擔風險。盈利甲方佔:__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__;虧損甲方佔:__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__。

  5、乙方保證金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在雙方終止合同,辦理完畢所有交接手續後5日內甲方返還給乙方。

  五、合作時間,終止條件:

  1、合作時間自20__年8月1日起至場地租賃合同止。合作經營期間除不可抗拒力量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要求終止合作。

  2、任何一方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後,方可退出合作。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現住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現住所: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

  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無分店)

  經營範圍:________

  餐飲:________

  酒店業:________

  合夥目的:以雙方的優勢和特長強強聯合,打造現代化、標準化的餐飲經營企業,提高國人的飲食文化。

  現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制定該普通合夥企業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爲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詳細]

  ○合夥企業協議書(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類)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爲社會提供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建設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諮詢聯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0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合夥人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風險告知:在合夥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夥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的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夥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爲。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人脈優勢、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特色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酒水、飲料、點心、水果、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不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酒吧轉讓、轉向時止。

  第五條出資額、期限

  1.前期共投資金______萬元。各合夥人的出資、收益相關情況約定如下:

  甲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乙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丙方以現金___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按實際投資金額比例獲取收益,後期如需追加投資,經合夥人會討論通過,各合夥人按各自股份份額相應追加。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人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風險告知: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第六條工資、獎金、紅利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全職參與酒吧經營管理的合夥人發放工資,發放標準按所從事崗位和職務另行制定;兼職或非全職合夥人不發放工資,視具體情況可報銷費用。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每季度向部分合夥人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任務完成情況和個人貢獻度經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紅利分配:每月1日分配上月紅利,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折舊損耗、需繳納的稅費等費用,結餘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扣除下月週轉資金後以合夥人的分紅比例爲依據,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再增加合夥人人數,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不享有入夥前的企業利潤。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2萬元以上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第三人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相關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爲合夥總負責人(持牌人),任期一年,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向合夥人會報告工作;

  3.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具體規章;

  5.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6.聘任或解聘除應由合夥人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7.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8.支付合夥債務;

  9.組織召開合夥人會議、執行紀律;

  10.本合同或合夥人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陳逢源、張俊文分別爲財務會計和出納,任期一年。財務制度、審批制度和財務人員管理權限爲另行制定。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各合夥人按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累計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分紅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對覈對財務帳目的’權利;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企業的利益;

  2.積極爲合夥企業的發展出謀劃策;

  3.執行合夥人會議的決議、遵守合夥企業的章程、接受企業負責人的工作安排;

  4.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5.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此行爲,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按當時的經營狀況清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1.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等報酬費用;2.合夥所欠稅款;3.合夥的債務;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債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質押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第十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違反達兩次以上,經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對其除名,所涉股份全部衝公。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合夥人(甲):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1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爲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工資爲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爲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2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3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4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法人:________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爲: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餐飲,範圍包括菸酒銷售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爲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1 / 22

  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3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叄拾萬圓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

  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5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

  性別_______ 性別___

  年齡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 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 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 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6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一)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於斗門裏維埃拉146號鋪房屋(建築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爲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箇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爲;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爲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箇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十一、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合作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____________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並以甲方的名義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該砂石廠,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投資金額進行營運。

  3、本合作項目期限爲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_____萬元,乙方負責砂石廠的生產和管理。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丙三方分別佔砂石廠經營所得40%、30%、30%的純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一年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資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甲、乙、丙三方各承擔虧損所產生的40%、30%、30%資金。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經三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於現場進行生產管理,每月工資4000元。

  第五條:砂石廠的具體經營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訂,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月30日三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箇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該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三)

  合夥投資協議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宗旨: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合夥投資協議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承包經營協議書範本

  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本

  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本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7

  甲方:

  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合作生產“______”牌濃香白酒___個品類這一項目,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爲乙方生產“______”牌___香白酒___個品類,甲方應保證“______”牌___香白酒___個品類的生產、銷售的合法性,即“______”牌__香白酒___個品類使用甲方申辦的生產許可證號、以及各內相關資質文件。

  二、乙方負責自己所經銷的“_______”牌___香白酒___個品類包裝的設計,甲方進行生產。

  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只允許委託甲方生產“______”牌___香白酒___個品類,甲方對 “______”牌____香白酒只具有生產製造權,無經營銷售權。

  四、甲方根據乙方每次訂單提出的具體規格說明書進行生產,甲方有責任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質量控制。

  五、技術參數標準、質量管理體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議的`質量文件爲標準,甲方對質量負責。乙方對銷售負責.

  六、甲方不負責對最終用戶(即乙方的客戶)提供服務;甲方也不能將____”牌____香白酒___個品類提供給第三方銷售,甲方僅向乙方提供非人爲因素的質量保證服務。

  七、乙方可根據市場需要自己設計、增加新的品類交由甲方生產,甲方不得生產與乙方相同的包裝、圖案銷售給第三方。

  八、產品的技術(如但不侷限釀造技術、包裝的外觀、圖案等)歸提供方所有,在協議期和協議期後,任何不相干的一方均無權使用,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九、運輸及費用:

  1. 交(提)貨地點在雙方確認後 ,由甲方代乙方進行貨物運輸。

  2. 運輸方式根據具體的每次訂貨合同要求進行。

  3. 運輸費用負擔由雙方根據具體訂貨事宜協商。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1. 當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將以此協議作爲基礎,每次訂貨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訂單,由甲方負責人確認後才視爲合格的訂貨合同,未經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訂貨無效。

  2. 乙方向甲方訂貨的同時,首先向甲方提交該次合同總額的___%以上預付款。

  3. 每次訂單的餘款在貨物出廠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十一、驗貨的標準及方法:

  1. 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方法依據甲方和乙方商議認可的質量文件爲依據。

  2. 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期限爲收到貨物之日起算一天內完成。

  3. 乙方認爲貨物有不良現象時,可向甲方提出異議。

  4. 提出異議期限爲驗收貨物即日起算一週內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週內給予處理答覆,超過期限視爲確定事實存在,並依據此作出調換,由此造成的運費由甲方承擔

  十二、違約及解決糾紛的方式:

  1. 當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實在協商解決不了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年。協議期滿乙方有優先繼約權.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地 址: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日 期:日 期: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8

  合同各方: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一、合夥組織名稱:,地址:,合夥項目:飯店。

  二、合夥方式:每人出資11、5萬元,共同經營管理

  三、合夥職責:

  甲乙兩方作爲飯店合夥執行人共同負責、經營,合理分工。

  四、投資

  1、投資方式及數額

  投資姓名投資方式投資數額所佔比例

  沈現金11、5萬元50%

  範現金11、5萬元50%

  2、出資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爲:截止20xx年8月18日雙方認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資8萬元整;20xx年11月30日前應再投資2萬元;剩餘1、5萬元在20xx年12月底投資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爲:截止20xx年8月18日雙方認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資8萬元整;20xx年11月30日前應再投資2萬元;剩餘1、5萬元在20xx年12月底投資到位。

  五、勞動管理:具體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乙兩方共同負責。

  六、財務管理:具體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乙兩方共同負責。

  七、盈利分配及虧損負擔

  1、利潤分配:甲、乙雙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開支並留足下月流動資金後,按照投資比例對當月所獲得的利潤進行分配。

  2、虧損負擔:甲、乙雙方承認在合同簽訂前因裝修酒店所產生的個人債務由各人承擔,酒店開業後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虧損由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在當月進行彌補和分擔。

  八、合夥期限:自合同簽定之日起1年。

  九、退出合夥的條件:經對方同意協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擔合夥義務。

  十、合夥期滿後的財產處理:如雙方仍同意繼續合夥經營再另行簽訂合夥協議;如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應當在十日內對酒店價值進行評估,並按照合夥期滿時酒店評估價格值的一半在評估後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如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可以按照酒店轉讓價格進行平均分配。轉讓不成時造成損失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爲: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爲均視爲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均同意凡因本協議條款發生糾紛提交德清縣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飯店合夥合同協議書格式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餐館,範圍包括菸酒銷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9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一)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於斗門裏維埃拉146號鋪房屋(建築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爲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箇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爲;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爲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箇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十一、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合作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____________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並以甲方的名義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該砂石廠,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投資金額進行營運。

  3、本合作項目期限爲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_____萬元,乙方負責砂石廠的生產和管理。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丙三方分別佔砂石廠經營所得40%、30%、30%的純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一年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資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甲、乙、丙三方各承擔虧損所產生的40%、30%、30%資金。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經三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於現場進行生產管理,每月工資4000元。

  第五條:砂石廠的具體經營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訂,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月30日三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箇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該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三)

  合夥投資協議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宗旨: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0

  合夥經營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爲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爲,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爲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爲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爲合夥財產,爲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爲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爲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爲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爲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爲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爲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爲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爲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爲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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