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通用30篇)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箇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爲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爲……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ィ╠)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ィ╡)出售和使用特許人製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ナ苄砣宋淳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ニ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ケ拘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年。ケ競賢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箇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ビ黴液判嘔蛉魏紋淥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ケ拘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ジ鞣講環⒊鯻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ナ苄砣巳緄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ノ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ブ臉儔拘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箇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ピ詒拘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爲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シ延糜墒苄砣爍旱#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_”名稱。ナ苄砣艘部殺瓿銎涔
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牌產品經營活動。
第二條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纔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範圍從事“________”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於特許經營關係,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第三條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以下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合法單位,並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街或體育品牌專賣街擁有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佈置並專營“________”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5.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於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佈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牌標識印製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於提高“________”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____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牌(包括:專賣店、專櫃、店中店),必須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並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櫃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範圍__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____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爲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_____%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並有權瞭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並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爲宣傳,並統一“________”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第五條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並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______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_____萬元以上,______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______萬元以上,_____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返利性質貨物的銷售不計入當年銷售額。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10%。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持。(按“________”招商手冊有關規定執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後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第六條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託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後,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並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後出現任何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後要貨必須以傳真爲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爲、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第八條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九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係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_________”牌庫存產品限一箇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箇月以後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_”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3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1、“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2、“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3、“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4、“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
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5、“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6、“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7、“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8、“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9、“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10、“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11、“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爲:____
1、直接特許
2、區域特許
3、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1、具有獨佔性
2、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起至_________,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爲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____標準在____□每月/□每年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元;
2、按照加盟店______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項方式支付:
1、現金;
2、支票;
3、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
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____□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
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
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____知識產權:
一、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name52。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二、專利。
專利名稱:____,《專利證》編號: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三、其他。
甲方:乙方:日期: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 區(鄉、鎮)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5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____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____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爲:____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爲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____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____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爲: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爲: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爲: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爲: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爲: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爲: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____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爲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爲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爲保障對乙方的後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爲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爲,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爲,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箇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爲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____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爲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約的權利。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祕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____”即構成侵權行爲,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____”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爲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爲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爲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爲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一致;
(3)經法院判決解除;
(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
(5)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6)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爲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爲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爲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____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 ”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_(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_____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_____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_____、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_____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_____,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箇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_____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_____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一條?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四條?培訓的考覈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條?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費用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_____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_____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_____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爲,一律視爲總部的行爲,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箇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_____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_____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_____與品牌;
(五)《_____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_____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_____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_____與品牌。
_____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_____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_____和品牌,維護_____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_____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_____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_____的註冊而被_____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_____取代許可使用的_____,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_____以代替許可使用的_____,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_____的基礎上對_____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_____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_____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_____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爲公衆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權利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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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7
雨荷園化妝品連鎖(女士美容院)加盟合同書
甲方:雨荷園化妝品(全國連鎖)總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雨荷園化妝品連鎖機構,銷售相關品牌達成以下協議:
一、加盟要求:
乙方要有良好的社會商業圈,店面要在繁華地段,經營面積不得小於30平方米,有一定的經營理念和積極的發展心態。
二、甲方授權乙方爲雨荷園_________________區域連鎖加盟店,從20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限期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互相之間產權及歸屬關係,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雨荷園總部批准品牌的化妝品。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爲乙方提供統一的門頭噴繪壹塊,室內所經營品牌的部分燈箱片。美容院裝2套,小試用、宣傳彩頁、手冊、形象展架、工牌若干。長期多次培訓服務員、美容師,所需的`資料和開業當天活動人員、音響、特價商品、氣模、車輛。(加盟費____________元)
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
甲方不得在乙方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連鎖店。
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甲方確保提供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爲乙方提供授權書、商標使用證。
廠方、甲方不定期在乙方所在區域投放廣告(以靜態廣告爲主)並加註乙方地址,有償爲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包裝代、工服等經營消耗品。
甲方定期檢查、監督管理加盟店,有權對違規加盟店進行處罰、解除和約。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獲得所在區域經營雨荷園中產品的權利,商標的使用權。
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覈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乙方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作爲合法經營保證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
每年甲方按保證金的___%的貨品爲利息返贈,期滿如不在續約,無爭議全部退還。
自第二年起每年交納一次管理費__________。
乙方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加盟資格。
乙方若有跨區銷售行爲,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並處以罰款。
乙方店中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化妝品,違規者罰款500元並限期退回私進品牌,嚴重者沒收全部押金並解除加盟。
爲保護區域利益,乙方不得私自變動價格。
嚴禁在加盟區域外和化妝品經營範圍外使用雨荷園商標,如乙方私自進貨、濫用商標,被顧客投訴兩次以上或造成嚴重後果,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8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 區域內的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三、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 萬元; 保證金: 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總部負責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總部負責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箇。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連鎖成員申請退出。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據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依法經營,如果違約,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違約,乙方有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十一、獎勵制度
總部對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加盟商的經營業績每年評比一次,對優秀經營者給予獎勵。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請見附件。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簽字蓋章: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簽字蓋章: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9
合同雙方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編碼: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
1、違約與處罰 1
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
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
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
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
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
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
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
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
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
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
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
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7、附則 1
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
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
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返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0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爲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爲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爲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X元至X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箇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爲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一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一年
月
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1
特許者: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方式和內容
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
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
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萬元。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萬元保證金。
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
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
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_日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6、甲方賬戶所在地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
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
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四、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________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
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
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公司標誌。
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五、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3、乙方應按________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六、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商標使用
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八、保密
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九、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與處罰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
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
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
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
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2、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
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十四、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委員會會仲裁。
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六、附則
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爲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箇長期、穩定並高效運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民法典》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特許經營之產品項目、業務範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 特許權形式、範圍: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爲“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2.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爲:____ 省____ 市(自治區、____市)____所轄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 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並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爲計。
第三條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訂貨方式: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爲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爲準。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交易原則:款到發貨。
4.運輸方式:
5.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後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繫解決;否則視爲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6.調撥方式: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7.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 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後,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8.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後,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並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爲品質標範圍。
9.裝修要求: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爲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營業業務品由甲方代爲統一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
第五條 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爲。
第六條 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爲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爲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 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_____%作爲乙方業務地區範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_____%.具體宣傳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後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並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 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 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製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 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信息。
第十四條 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五條 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
第十六條 提供業務信息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
第十七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額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十八條 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日內完成改進。
第十九條 僱用合法勞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接受總部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條 按總部規定使用手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品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 依照甲方的指導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接受甲方統一策劃之卡,並由乙方承擔製作成本費及相關打折費用等。
第二十二條 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 維持並促進甲方的商標、聲譽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它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它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 商標使用之規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甲方公司名稱或商標有關圖片、文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認商標及有關知識產權的權益完全屬於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當地登記商標。
第二十七條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所有人,除非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行爲,應立刻通知甲方,並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證保密之規定 甲方保證
第二十九條 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條 保證業務範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一條 保證商標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願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二條 保證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不競爭之保證:
1.乙方在合約期間,不得經營、參觀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不得僱用或企圖僱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________年之內被甲方總部僱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不得經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四條 確認所有關於加盟的資料均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並聲明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後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甲方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它任何業務用途。
第三十五條 保證並確保所有獲悉上述資料的員工均不會把上述資料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做出單項_____-_____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實現銷售。
2.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甲方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或假冒產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爲。
7.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甲方授權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範圍、貨倉範圍、辦公範圍進行正常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8.乙方破壞“_____”商標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於超過或低於甲方准許的價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進貨額計算)
第三十七條 乙方同意於合同期滿或任何原因被終止之後,甲方有權取回按合同由甲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條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供產品時,甲方將保留乙方追究賠償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期滿,未獲得續期或於任何原因終止後,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並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聲稱屬於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標或與之相類似的商標或記號。
4.將甲方提供的有關物品及相關資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後一次統一調整價格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爲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起________年內的貨品。
6.對於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爲從屬交易合同,雙方爲獨立法人,自不構成合夥關係。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因爲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並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爲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四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合同解釋權屬於授權許可方,___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3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爲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爲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爲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箇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爲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4
特 許 人:(甲方)
專利權人:
地址: 電話:傳真:
受 許 人:(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地區縣(區),經營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7.乙應具有 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 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 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簽約人:
甲方:
乙方: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5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爲: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爲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X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爲: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爲: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爲: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爲: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爲: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爲: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爲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爲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爲保障對乙方的後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爲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爲,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爲,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箇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爲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爲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約的權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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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乙方。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祕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即構成侵權行爲,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爲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爲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爲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爲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爲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爲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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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爲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 ”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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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箇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覈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爲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爲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爲,一律視爲總部的行爲,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箇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爲公衆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爲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爲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爲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爲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爲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爲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甲方:乙方:日期: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7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爲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於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櫃)。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爲代理人或發生僱傭關係,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爲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櫃)僱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係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後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誌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後,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後,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櫃),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範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製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爲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爲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後,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範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並要獲得甲方批准;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櫃。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櫃:(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爲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範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並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櫃(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製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誌、記號、標籤等營業象徵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爲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櫃)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櫃)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第一範文網文祕頻道 qiewO。cOm 』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錶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爲保證形象,專櫃(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於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爲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託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於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託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託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爲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係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係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後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爲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範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爲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並清楚註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後由甲方鑑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於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櫃(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商場專櫃面積不少於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後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櫃)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櫃、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櫃屬於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爲準)其專櫃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後乙方每增開一箇專櫃(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櫃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後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爲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後,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製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餘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覈確定後,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佈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爲,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祕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係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爲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爲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佈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願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籤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8
特許人: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各自_____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_____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__________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區__________縣(區),經營__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__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__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__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__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__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
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
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
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
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
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
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
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
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
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講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
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範
(1)收爭員操作規範
(2)理貨員操作規範
(3)服務檯(寄包臺)操作規範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範
2、門店工作規範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範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範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範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範
3、門店管理技術規範
(1)時段檢核技術規範
(2)商品配製技術規範
(3)商品陳列技術規範
(4)POP促銷技術規範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範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範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甲方:
乙方:
日期: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8.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 乙方(印):
時間: 時間:
地址: 地址: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
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箇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
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一條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四條培訓的考覈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條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費用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
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爲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爲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爲,一律視爲總部的行爲,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
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箇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
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爲公衆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專利
第六十八條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其他專利在
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爲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爲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爲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爲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爲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爲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採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採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爲制止侵權行爲,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採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
而對加盟店採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爲案件的代理人蔘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爲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佈,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佈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佈廣告。加盟店發佈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於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
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於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於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佔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覈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託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爲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於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並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餘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爲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爲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範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特許權使用費的審覈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覈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爲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並視爲違約行爲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保證金
爲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財務管
理
第九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於每年(季)結束後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於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並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註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註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並作爲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於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爲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後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並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爲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並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註冊資本、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
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範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後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後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爲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複製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採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准後,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複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覈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並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製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製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爲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爲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爲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覈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覈,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覈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4
甲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
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爲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爲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爲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爲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爲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覈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箇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爲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覈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簽字: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6
城鎮供熱特許經營協議(示範文本gf-20__-2503)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第十章 供熱價格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101爲規範_________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 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 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_省(自治 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 書),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10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 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箇或多箇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爲或不作爲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爲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履約保函]指爲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爲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 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03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併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爲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_________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_________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_________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爲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 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_________(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爲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 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衆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 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衆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覈查的規定,並對認爲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 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衆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戶採暖手冊。
1102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嚴重影響社會公衆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衆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爲熱用戶供熱,已危及社會公衆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爲,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爲。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 的乙方用於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403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爲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爲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覈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爲,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 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爲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衆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爲: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 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爲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衆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爲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衆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說明、熱費查 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爲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爲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爲,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萬到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並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採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爲、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述行爲、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乾旱、爆炸、閃電、暴雨、颱風、龍捲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對不 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20__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爲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範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7
特許經營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 “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 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 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___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爲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爲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覈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 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覈,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覈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 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與“______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書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8
101 爲規範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點: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箇或多箇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爲或不作爲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爲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爲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爲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併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爲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爲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 (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爲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衆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衆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覈查的規定,並對認爲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衆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戶採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衆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衆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爲熱用戶供熱,己危及社會公衆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爲,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爲。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於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爲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爲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覈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爲,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爲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衆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爲: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爲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衆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爲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衆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說明、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爲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爲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爲,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並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採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爲、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述行爲、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乾旱、爆炸、閃電、暴雨、颱風、龍捲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爲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範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9
第一章總則
1.1爲了規範_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於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於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2.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於輸送燃氣的幹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爲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爲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幹、次幹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採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爲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爲、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爲、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或恐怖行爲;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並向社會公佈。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後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範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爲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南至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3.5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並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爲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佔土地爲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徵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衆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並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諮詢,提高公衆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衆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範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並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竈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收費
8.1批准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准。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採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表並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覈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覈實並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衆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衆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爲,均爲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於非違約方作爲或不作爲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並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爲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爲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並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後_____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於接到異議後_________日內重新覈實情況,並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籤署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的程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籤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佈爲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後,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技術規範和要求
附件六、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30
甲方(特許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法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號康經絡養生館”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性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省市。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或授權他人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300萬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5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_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1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5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日前向甲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
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
專利內容: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二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0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六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0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0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15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3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0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15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30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爲: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 。
第五十九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二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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