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精選28篇)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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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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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終止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於20xx年XX月XX日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自《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終止,雙方之間不再續簽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於20xx年XX月XX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X元。
3。乙方承諾,其在離職後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也不損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願負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書並結清上述款項後,雙方無任何其他異議,同時一致同意放棄向對方主張任何其他補償、要求的權利。
5。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和其結清了全部工資、加班費、獎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其也同意放棄。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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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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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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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終止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於20xx年XX月XX日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自《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終止,雙方之間不再續簽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於20xx年XX月XX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X元。
3.乙方承諾,其在離職後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也不損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願負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書並結清上述款項後,雙方無任何其他異議,同時一致同意放棄向對方主張任何其他補償、要求的權利。
5.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和其結清了全部工資、加班費、獎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其也同意放棄。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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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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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3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合同條款之項原因決定自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意思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無效;
5、乙方與用人勞動關係對本的工作任務嚴重或者經用人拒不改正;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重大損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重大原合同無法經當事人協商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9、乙方勝任工作、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培訓或者工作崗位仍勝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從事原工作也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1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乙方辭職;
13、法律規定的情形;
14、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甲方勞動法規規定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月工資合計______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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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終止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於20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於20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於20____年__月__日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自《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終止,雙方之間不再續簽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於20____年__月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元。
3、乙方承諾,其在離職後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也不損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願負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書並結清上述款項後,雙方無任何其他異議,同時一致同意放棄向對方主張任何其他補償、要求的權利。
5、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和其結清了全部工資、加班費、獎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其也同意放棄。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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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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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20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5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其他情況下用人單位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個體戶僱傭員工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爲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爲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6
題目名稱:《論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
姓 名:張 華
學 號:041210039
學 校:濟源市廣播電視大學
指導老師:李 輝
寫作時間:20xx年5月1日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其成爲世界矚目的焦點。在經濟發展的同時,社會也同樣獲得全面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適用社會主義市場勞動法律制度已經基本建立。社會勞動法律制度已經成爲當前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但在實際運用中,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一、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制定勞動法時充分考慮勞動者利益,相對而言損害了用人單位的利益。
2、在實踐中熟練掌握技術的勞動者並非弱者,用工單位是弱者。 3、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履行通知義務,用工單位對此造成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非強制性條款。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同存在缺陷,導致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3、經濟性裁員規定過於嚴格。
4、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負法律責任不明確。 5、工會制度不夠完善。 三、勞動合同解除的建議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的權力和義務。 2、完善相關立法。
論文摘要———————————————1
一、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2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4
三、針對勞動合同解除的幾點建議———————–6
四、結束語——————————————-8
參考文獻———————————————9
隨着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完善,企業已經轉變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企業擁有勞動用人自主權,勞動者擁有擇業選擇權。勞動合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係的基礎,也是勞動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內容,勞動合同爲勞動制度改革、穩定勞動關係,使勞動關係走向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實踐中,勞動合同解除是勞動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內容,直接涉及勞動合同的效力、合同當事人的利益得失和權利的保護。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是合同一方當事人行使解除權的意志行爲,並不以對方的意志爲轉移,單方解除不當,就會損害對方利益,破壞合同的效力和尊嚴。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勞動合同中重要的內容之一。大量勞動爭議案件是由勞動合同的解除所引起,企業片面強調用人的自主性,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誤解“擇業自由”,任意跳槽,不履行通知義務來去自由,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和勞動力正常流動。因此,瞭解有關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和制度,有助於理順勞動關係,規範勞動合同的管理,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關鍵詞: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用人單位、勞動者
論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履行完畢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爲。我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規定共有17條,其中勞動合同的解除佔9條,可以看出勞動合同的解除制度的地位非常重要。雖然勞動合同解除佔一半以上的條文,但是勞動法針對勞動合同的解除糾紛的調整顯然力不從心。本文結合實踐中產生的問題,試圖指出我國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制度規定的不足,對今後的立法和司法有少許幫助。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爲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履行完畢以前,因雙方當事人主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某種法定事由的出現,由當事人一方依法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關係行爲,即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所謂單方解除權,是指當事人依法享有的,無需對方當事人同意而單方決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由於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不考慮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對其相對影響較大,一方面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直接關係到用人單位的生產工作秩序和經營秩序,另一方面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也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前途和生活來源,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極其嚴肅的問題。如果解決好勞動合同解除的問題,可以促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平等的條件下開展公平競爭。 一、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我國《勞動法》在第31條和第32條規定了關於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根據《勞動法》第31條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實踐中只要勞動者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勞動法在該處充分考慮了勞動者的自主擇業權,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設定任何條件,該條經常性被勞動者濫用,勞動者來去自由根本沒有受到任何限制,更有勞動者連提前30日的書面形式通知都不願意遵守,找到新的工作後,與用人單位不辭而別。
我認爲《勞動法》在第31條的規定存在以下問題,值得思考:
1、在制定勞動法時充分考慮到勞動者的利益,但相反損害了用人單位的利益。我國勞動法該條的規定是犧牲用人單位的利益爲代價,使勞動者獲得過大的擇業自主權。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熟練掌握專門技術之後,可以爲用人單位創造價值時,勞動者的突然離開,嚴重影響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用人單位也只能坐視勞動者離去而不能追究勞動者任何違約責任,極大的損害了用人單位利益。
2、第31條制定的目的是保護弱者,但在實踐中解除勞動合同的是掌握熟練技術,在用人單位起到關鍵作用的勞動者,這些勞動者並不是一位弱者,往往用人單位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在勞動力市場中真正處於弱勢地位的是那些在用人單位沒有掌握任何技術,不能操作用人單位運行命脈的勞動者,該條對這些勞動者纔有保護作用。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7
【摘要】: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作爲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文件,在勞動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實體大量出現,使得勞動糾紛與日俱增,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後的法律保護問題,多年來一直備受勞動者關注。如何保證在用人單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是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本文針對勞動合同終止的概念、情形要件、限制條件及其終止後的權利、義務做一梳理,並對處理勞動終止後的補償問題做一淺析,以資參考。
【關鍵詞】:勞動合同;勞動者;勞動合同終止
【正文】:
引言
勞動合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係確立的基礎,也是勞動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內容。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實體大量出現,使得勞動糾紛與日俱增,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後的法律保護問題,多年來一直備受勞動者關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也開始思考如何在新的政策法律框架下處理勞動關係問題。實踐中, 勞動合同的終止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違約金的情形問題, 則是相當多的單位和個人最爲關心的。本文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基本理論展開分析,隨後針對我國法律關於勞動合同終止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展開探討,最後對勞動合同終止提出一些對策和意見,以期完善勞動合同終止制度,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一、勞動合同及勞動合同終止相關概念分析
(一)一般定義上的勞動合同的概念
關於勞動合同的定義,《布萊克法律辭典》規定爲:“勞動合同是僱主與僱員之間就勞動管理、工作條件、工資、津貼和懲罰做出的約定。”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根據該協議規定履行相關的義務享受一定的權利,如勞動者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要爲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因此勞動合同作爲認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最直接、最有效的書面證據,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國法律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做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一般定義上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概念
從法理層面,勞動合同終止有廣義、狹義兩種理解。
1.廣義的勞動合同終止,泛指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終結的各種情形,包括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將約定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或者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滅失,以及因當事人對勞動合同作出的解除行爲。
2.狹義的勞動合同終止,僅指勞動合同解除以外,出現法定情形使得勞動合同法律效力消滅,導致所確立的勞動關係終結的情形。
我國勞動法律體系中無論是《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法》均採取了狹義理解。《勞動法》
第23條明確“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法》繼續延用了《勞動法》的劃分方式,並以第四章專門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因此,在勞動法律關係中,勞動合同終止僅應當作狹義理解。
(三)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的差異分析
1.勞動合同解除的概念
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意見,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有:觀點一,“勞動合
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簽訂以後,履行完畢之前,由於某種因素導致雙方提前終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爲”;觀點二,“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生效以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當
①事人一方或雙方依法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爲”;觀點三,“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
依法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因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合同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依法提前
②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行爲”。
按照我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因此從我國勞動法律理解來講,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後,在全部履行之前,簽約當事人雙方,即用人單位和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它可以分爲法定解除和協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因發生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規定的情況,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協商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因某種原因,協商同意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由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由當事人一方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相對於終止來講,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給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由選擇對方的法律依據,是對勞動力作爲一種資源、一種特殊商品迴歸市場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
2.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的差異
勞動合同終止和勞動合同解除存在相同之處,即雙方所導致的後果是一致的,也即依法終結勞動合同當事人之間勞動關係及相應的權利義務。但兩者之間存在明顯區別,主要表現爲:其一,終結勞動關係的情形不同。勞動合同終止基於勞動合同履行完畢之後的正常終結或主體滅失導致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得不終結,均屬於非當事人主觀意志所能決定的法律事實。勞動合同解除基於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主觀意思表示的提前終結;其二,終結勞動關係的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終止在於非當事人主觀意志所能決定的法律事實,因此程序要求比較簡單,法律事實一旦發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在於當事人主觀意志決定的行爲,因此應當符合法定解除情形並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此外,勞動合同終止與勞動合同解除,當事人所應當承擔的權利義務也存在差異,比如經濟
③補償金的給付等。
二、國外關於勞動合同終止制度的相關規定
針對勞動合同終止,德國、英國、法國等國家在勞動合同相關立法中對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1.終止條件。其中大多數國家規定,對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要提出終止申明並遵守一定的預告期限即可;對於定期勞動合同則只有在一定條件下纔可以終止合同。英國、法國規定當僱員犯有嚴重錯誤或企業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僱主纔可以單方面終止定期勞動合同。
同時,有些國家還規定了限制僱主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比利時僱用合同法規定,任何以工人結婚、懷孕爲由終止勞動合同的都屬無效。
2.終止程序。法國規定,僱主終止勞動合同,需要經過下列程序:(1)預先談話:企業打算和某個僱員終止勞動合同,必須以掛號信或親手交付信件並簽收發條的方式,通知僱員預先談話。該通知中應當說明談話的目的,談話的時間和地點,並告知僱員,在企業內部沒有員工代表的情況下,有權自願選擇一名顧問和他一起參加談話,同時提供顧問名單。預先談話只能在僱員收到通知5天后進行。談話過程中,企業應當向僱員說明其終止勞動合同的理由,並聽取僱員的解釋。(2)辭退通知書:企業最早只能在預先談話的一天之後發出辭退通知書。辭退通知書必須以帶回執的掛號信方式發出,其內容必須詳細列明辭退的理由。
3.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責任。德國解僱保護法規定,僱主違法終止勞動合同,僱員可以在解僱後3周內向地方勞動法院訴訟,申請合同終止無效。如法院判決無效,僱員願意回去繼續工作,僱主應該繼續安排其工作,如工人不願意與僱主繼續維持勞動關係,僱主應當支付適當的一次性補償金。法國規定,如果企業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終止程序,需要重新完成程序,並向僱員支付最多爲一箇月工資的補償金,償還事業組織由此支付給僱員的失業救濟金(以6個月爲限)。如果企業違反法律規定的終止理由,法庭將建議恢復僱員工作,但企業和僱員都可以拒絕。在此情況下,企業應支付僱員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補償。
4.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和條件。英國規定:(1)如果是不當解僱的情況,法院可判定僱主支付補償金。補償金分三部分:一是基本補償金。其數額根據僱員的年齡和服務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最高可達6300英鎊;二是賠償性補償金。根據僱員所遭受的損失確定補償的金額,最高可達11300英鎊;三是補充補償金,如果產業法庭做出撤銷不當解僱而重新僱用的命令,但僱主未執行,則僱員可以要求補充補償金。補充補償金可按13至26周的工資標準來支付;如果解僱屬於歧視性的,則補償金可按26至52周工資標準支付,但最高周工資額限於210英鎊。(2)定期勞動合同終止後,僱員有權得到旨在補償其不穩定狀態的補貼。此項補貼依據僱員的報酬和合同期限來計算,比例由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定確定;如果無此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定,則在徵求代表性的僱主組織和工會的意見後,頒佈法令確定(一般爲勞動報酬的6%)。此外,在合同期間未能享受帶薪休假的僱員,在合同終止時,還可以得到帶薪休假的補貼(一般爲全部勞動報酬的10%)。(3)對於終止不定期勞動合同,有法定的辭退補償金和約定的辭退補償金。法定的辭退補償金只適用於企業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況,並且僱員沒有嚴重過錯。辭退補償金以僱員最後3個月的平均工資爲計算基數。約定的辭退補償金規定,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可以約定比法律更加有利的享受條件,如工齡更短、數額更高。甚至可規定,在僱員犯有嚴重過錯的情況下,也能享受到辭退補償金。
三、我國法律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目前我國法律對勞動合同終止的主要規定
我國對勞動合同的終止設定了嚴格的條件,並且對終止的情形做了明確的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可見,終止的情形是法定的,不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此之外設定任何的終止情形。
1.勞動合同終止的6種法定情形和拓展分析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①勞動合同期滿的。②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③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④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⑤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來講,合同是有期限的法律關係,不可能永久存續,在出現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滿或法律規定的某些情形時,合同關係在客觀上將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義務歸於消滅,此即合同的終止。需要說明的是,合同終止不僅包括履行的終止,而且包括合同關係的消滅。合同履行的終止是指當事人因該合同產生的合同權利與合同義務歸於消滅,並面向將來消滅合同履行的效力。然而,合同履行的終止並不消滅當事人因此所應承擔的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合同關係的消滅是指當事人因該合同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完全不復存在,當事人不再履行合同義務,由合同引起的債
④權債務關係全部溯及既往地歸於消滅。
2.勞動合同終止的若干限制條件
因當事人主體滅失導致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自然終止已不存在限制終止的前提,因此,勞動合同終止的限制只能限於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約定終止,這也可以看作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例外情形。
(1)特殊情形下的續延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45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也即,勞動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勞動合同期滿不得即行終止,而有待該情形消失時再進行終止: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②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中,第一種情形屬於必將消失但可能轉化的情形,比如最終被認定爲患職業病,則應當按工傷保險的規定進行處理。第二、三、四種情
形均屬於必將消失的情形。第五種情形實質是要求單位在此情形下不得終止勞動合同,而是順延至勞動者退休時才能終止。實踐中由於男職工在55週歲左右、女職工在45週歲左右提供的服務因爲年齡的關係而有所下降,而這一羣體又以提供體力勞動的勞動者居多,這些羣體收入較少,沒有多少積蓄,生活相對困難,如果再次就業,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就必然加大政府的壓力,並且如果在這個階段終止合同,顯然對勞動者來講是不公平的。該條規定有力的保護了這個年齡階段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轉化
《勞動合同法》第14條明確了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以及“(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在以上情形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即便勞動合同期滿,一旦滿足第(一)、(二)種情形,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均無權實施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對第(三)種情形目前存在兩種理解。第一種理解是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無需雙方另行達成存續勞動關係的意思表示,只要勞動者提出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味着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已喪失期滿終止權。第二種理解是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味着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仍然具有到期終止權,但用人單位表示存續勞動關係的,則喪失訂立何種勞動合同的選擇權。從文字表述看,第(一)、(二)種情形均未有“續訂勞動合同的”的表述,而第(三)種情形則專門描述。根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筆者認爲應當按第二種理解執行。
3.勞動合同終止後經濟補償的界定和分析
勞動法上規定的“經濟補償金”這個概念,是指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企業按照《勞動法》及其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給職工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而勞動法上對於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也是依據終止勞動合同行爲進行規定的。主要分爲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期滿終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①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據此,當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下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此規定或許是考慮到在勞動者不願續簽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另行招聘員工會有一定的經營損失。而勞動者可能已經有更好的規劃或找到了更好的機會,即便有損失也是勞動者自願選擇的結果,不存在支付經濟補償的基礎。
②動者存在過錯而期滿終止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由於勞動者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如果存在以下法定情節,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主要有:一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二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三是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③用人單位存在經營困難而期滿終止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由於企業經營困難或生產經營調整等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依照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在特定情形下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節包括:一是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二是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三是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勞動合同依據法律規定期滿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終
止,如果合同期滿,具有下列法定理由,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一是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二是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2)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在用人單位、勞動者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出於對勞動者的關懷和保護,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除勞動者拒絕續簽合同、存在嚴重過錯或企業經營困難等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終止合同需支付經濟賠償二倍標準的賠償金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情形以外,在合同期限屆滿終止,用人單位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包括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勞動者主動提出終止合同但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違法情節等。
(3)合同期滿終止的特殊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條,根據勞動者的傷殘等級,分別對其應享有的待遇及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
(二)我國法律關於勞動合同終止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我國法律關於勞動合同終止沒有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羣體作出專門的保護規定
農民工是我國社會的一箇特殊羣體,長期以來,他們一直處在農民與城市人的邊緣化狀態。在城市,絕大多數農民工屬於一箇“遊擊”羣體,工作不穩定,收入微薄,住所簡陋。他們沒有城市戶口,不能能享受城市人的同等待遇,他們做的是最髒最累的活,過的是最辛苦的生活,但是卻難以融入城市人的生活,處於一種生活無保障狀態。現階段農民工勞動關係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低薪、欠薪問題。儘管農民工在城市極其賣命地幹着累活或髒活,然而,在他們身上出現的低薪、欠薪問題卻最爲常見。農民工的工資一般是按季、按年甚至是按活計完成的階段發放的。在沒有勞動合同保障的情況下,更是出現項目做完了,卻領不到工資的狀況,拖欠工資已經成了家常便飯。一到逢年過節,各地常報道出有因拖欠民工血汗錢而引發羣體紛爭或民工跳樓、割腕等極端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
(2)超時工作。用人單位爲了延長工作時間,最大限度的榨取農民工的剩餘價值,一般都採用計件工資,多勞多得,所以,很多企業根本不存在八小時工作制的規定,也不存在加班和加班費之說。也就是說農民工基本很少有休息日的。高強度、長時間的透支體力工作,對身心的損傷是顯而易見的,而用人單位也不可能建立有效的工傷制度來保障農民工的自身權利,這就使得大多數農民工身體長期處於亞健康狀態,甚至出現嚴重的職業病。
(3)社會保障得不到落實。因爲大多數用人單位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就更不用說辦理社會保險了。農民工的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問題十分嚴重。遇到工傷,往往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甚
⑤至必須的治療都得不到保證,因工傷致殘、致死的農民工屢有發生。至於生育、養老等方面的保障
就更不能奢望了。
(4)企業單方面隨意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部分企業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後,出於企業發展用工的需要,單方面隨意解除或者終止農民工勞動合同,由於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貧乏,一般選擇忍氣吞聲,導致自身權益得不到維護。
雖然近年來,國家對農民工問題越來越重視,但是動企業隨意解除或終止農民工勞動合同,侵犯農民工權益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而目前我國勞動法律中沒有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在勞動立法中對婦女和未成年工是有特殊保護規定的,而對婦女和未成年工進行保護的原因就是他們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可以說他們是弱勢羣體。同樣的道理我們當然也可以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的羣體進行專門的規定,這樣一來從法律上對農民工重視起來農民工的權益纔會得到更好的保護,因此將對農民工勞動合同保護的特殊規定寫入《勞動合同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2.我國法律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差異不足分析
(1)勞動合同終止補償差異分析
在用人單位、勞動者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出於對勞動者的關懷和保護,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現實操作中的情形卻複雜得多,有可能出現客觀情況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8
甲方: 公司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 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 年9月30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爲 年09月30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 年10月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爲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文件,甲方同意於 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 年09月30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日期: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9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X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箇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佔企業職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0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一下幾種:
1、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旦約定的期限屆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通常都自然終止。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由於退出勞動力市場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已經通過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保障,勞動者不再具備勞動合同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因此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只要勞動者依法享受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3、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死亡,意味着勞動者作爲自然人從主體上的消滅。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該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蹤,是公民下落不明滿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法院宣告其失蹤並對其財產實行代管的法律制度。當勞動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最爲民事主體和勞動關係當事人,無法再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自然也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當然終止。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破產,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並由人民法院宣告破產解散。吊銷營業執照是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企業法人違反規定實施的一行政處罰,對企業法人而言,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法人資格也就隨之消亡。用人單位被責令關閉,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業在存續過程中,未能一貫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被有關政府部門依法查處。用人單位被撤銷是指企業未經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實體現定,被政府部門發現後受到查處。按照《民法通則》、《公司法》以及《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意味着企業的法人資格已被剝奪,表明此時企業已無法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其權利合義務,只能終止勞動合同。
5、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根據《公司法》規定,因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等原因,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資格便不復存在,必須終止一切經營和與經營有關活動,原有的債權債務包括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係,也隨主體資格的消亡而消滅。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
法律規定不可能包含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所有現象,因此,《勞動合同法》將這一規定作爲兜底條款。
爲保護處於困難情況下的勞動者不致因失業而喪失生活來源,法律對終止勞動合同的某些情形作出了限制性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未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也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也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傷害,也沒有被依法追求形式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時終止: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如《工會法》規定,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間。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1
______(先生、女士):
___年___月___日與甲方簽訂的___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於___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於本人___月工資___元人民幣整。
甲方: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失業職工管理機構各一份。
文書要點
勞動合同變更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變動,雙方按變更後條款執行。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是指發生法定事由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事由以後,勞動合同不再履行。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特別提示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①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爲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6)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在試用期內的,或者發生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以及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等情況時,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合同。
(7)終止和解除合同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8)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9)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0)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1)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
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佔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應提取的福利費用。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2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
經協商,乙方與甲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_年9月1日,__________公司由國有改制成民營企業即甲方,根據乙方與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簽定的股權轉權協議,乙方在__________公司改制之日以前的工齡已由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買斷,並作出補償,補償款已抵償股權款。__________公司改製爲甲方後,甲方繼續聘用乙方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自__________年1月1日起,乙方與甲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即日起,乙方與甲方不再存在勞動關係。
三、按照國家勞動法規的相關規定,工作滿一年補一箇月工資的規定,自__________年9月1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甲方補償乙方__________元,另外,甲方給乙方勞動法規範圍內以及額外的`經濟補助共元。乙方領取以上款項後,不得向甲方或者甲方股東提出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要求。
四、自__________年2月1日起乙方的社保費及其他應繳費用自行繳交,與甲方無關。並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乙方須遷出人事檔案,否則,造成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3
一、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後,或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後,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後,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僱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後,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併後,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二、勞動合同終止聲明書範本
一、根據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條款之( )項原因,決定自 年 月 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 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 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5、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6、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9、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 乙方主動提出辭職;
13、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4、 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甲方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 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 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 月工資合計 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三、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合法終止的後果
(一)關於勞動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髙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期限屆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這裏要注意兩點:
1、勞動合同的類型。這裏僅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包括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2、終止流程的’再造即強化終止流程中的證據保留,確保做到所謂“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有據可查。
(二)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而終止時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同時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違法終止的後果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以上規定,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後果有兩種:
1、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的,終止行爲撤銷,恢復勞動關係,補發違法終止期間的工資,補繳違法終止期間的社保等,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4
一、根據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下列第(12)項原因,決定自年月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9、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乙方主動提出辭職;
1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4、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及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1、依法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支付乙方工資、經濟補償金共計元。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賠償或補償要求
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5
甲與公司三年期的勞動合同將於20xx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按規定提前一箇月向其下達了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甲簽字確認。之後在第二天甲在公司院內與其他員工談話時,被往來單位車輛倒車時颳倒。經CT檢查診斷爲肌肉拉傷。主治醫生建議休15天,該病假於12月中旬已休完。
根據甲的要求公司申請了工傷認定,勞動部門在12月中旬下達了工傷認定書,認定工傷事實成立。現在甲提出進行工傷鑑定,由於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公司到勞動部門諮詢,確認工傷鑑定將在一箇月後才能下達。
本期問題:
一、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能否依法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如不能應如何確定雙方的勞動關係?
二、甲的醫藥費由社保機構承擔,還是由肇事者承擔?
三、根據甲的傷情在未達到工傷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公司能否直接與其終止勞動合同?
一、一般在雙方對工傷事實沒有疑異的情況下,應依法進行工傷鑑定。待工傷傷殘等級明確後,如爲7-10級工傷人員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給予工傷待遇。
本案中公司應向甲下達《勞動合同順延通知書》,確定雙方的勞動合同基於工傷鑑定的特殊情形,順延到工傷鑑定確定之日終止
二、第三人侵權行爲成立並承擔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應由第三人承擔全部的醫藥費用。如第三人無力支付、未全額支付或按責任比例由員工承擔部分(應提供法律文書),由社保機構承擔或者補足差額。
在20xx年7月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甲的`醫藥費如第三人不明確或者不支付,應由社保機構先行支付,之後由社保機構向第三人進行追償。
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該條款中的“被確認”既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已下達工傷鑑定結論,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申請工傷鑑定過程中。
甲的傷情在正常情況下可能沒有達到工傷傷殘等級,不屬於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在公司願意承擔相關責任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如工傷鑑定結果有利於甲,他有權申請勞動人事仲裁主張自己的權益。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勞動合同順延後工傷鑑定結論確認員工的傷情不夠工傷傷殘等級,員工對工傷鑑定結論不服申請再次鑑定。這種情況下如公司願意承擔責任,同樣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對原簽訂的租賃合同(編號)簽訂如下解除協議:
一、原租賃合同方
1。________原租賃合同甲方;廈門藍色海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________原租賃合同乙方:
3、原租賃合同物業管理方:廈康利(廈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約定事項
1、乙方租賃甲方原康利金融大廈________樓________單元,租賃合同面積平方。現解除物業合約,本解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原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租賃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付甲方的’費用,逾期甲方保留以¥元/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3、乙方同意本協議第二條第________2________款費用結算終止時間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本協議簽署當日,甲方可對本協議的物業單元進行停水、停電並做封鎖。同時視爲該單元物業租賃使用權已交回甲方。甲方即日起可正常方式另行對外出租或經營。
5、本協議約定乙方可清理帶走的物品爲:(另加附件說明:)。
6、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對本協議第二條第________5________款約定的物品清理完畢,逾期未。清的甲方可將視爲乙方遺棄物處理,甲方清理乙方本遺棄物品中產生的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現場需拆除、破損、遺失等的賠償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簽訂後,經甲方對租賃物業現場驗收無異議,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物的鑰匙,在乙方簽署《________退場確認單》起本協議即刻生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8、乙方在撤場過程中,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及裝飾(包括但不侷限於門、窗、地板水電設備設施)否則雙倍賠償。
9、本協議簽署日結清:管理費、水電費、公攤費共計人民幣¥破損、改造、拆除、恢復費及清運費人民幣¥¥元;
10、乙方原已繳交裝修保證金等人民幣¥述費用的抵扣多退少補。
1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12、其他具體撤場執行細節以雙方書面確認爲準,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簽署
甲方:乙方:
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7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爲:年,該勞動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該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決定不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20年月日起,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爲20年月日。乙方應不遲於20
年月日前將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3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
5.關於各項社會保險事宜
(1)養老保險:按照《XX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
由甲方爲乙方補繳,補繳辦法:由甲方配合乙方向社保中心繳納乙方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的基本養老保險,甲方繳納_元、乙方繳納_元。
(2)失業保險:按照XX市貫徹《失業保險條例》實施意見由甲方爲乙方補繳,補繳辦法:由甲方配合乙方向社保中心繳納乙方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的失業保險,甲方繳納_元、乙方繳納_元。
(3)醫療保險:按照《XX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由甲方爲乙方補繳。補繳辦法:由甲方配合乙方向社保中心繳納乙方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的基本醫療保險,甲方繳納_元、乙方繳納_元。
(4)工傷保險:按照《XX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由甲方爲乙方補繳。補繳辦法:由甲方配合乙方向社保中心繳納乙方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的工傷保險,甲方繳納_元、乙方繳納_元。
(5)住房公積金: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由甲方爲乙方補繳。補繳辦法:由甲方配合乙方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乙方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的的住房公積金,甲方繳納_元、乙方繳納_元。
6.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文件,甲方同意於20年月日之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約定之經濟補償金。因這些款項所產生的應納稅額由甲方代扣代繳。
7.如果乙方違反以上條款,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同時向甲方支付五萬元的違約金。
8.如果甲方遲延支付,每逾一日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5%的違約金。
9.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0.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20年月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再無任何糾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請終止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終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不計算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三、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資、獎金、專業技術職務津貼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的社會保險關係(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仍在甲方,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有關繳費標準及時間約定如下:
(一)各年度繳費基數的確定:乙方可根據甘肅省統計局當年7月1日公佈的上年度甘肅省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作爲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二)繳費費率:養老保險28%、失業保險3%、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按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覈定的當年費率計算)、生育保險0。5%、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費2%(按照747元標準計算)。
(三)繳費標準:繳費標準等於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
(四)繳費時間:按照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每年的繳費分爲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標準在當年的5月31日以前繳納一次(覈定數額),在11月30日前繳納一次,兩次繳納的數額等於繳費標準。逾期不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出自動離職處理。
五、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或發生對甲方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爲,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六、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願意回甲方工作,須在一箇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工作。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期滿後一箇月內,乙方未回原單位的,甲方可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七、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若提出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須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髮生變化時,可以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九、本協議自勞動合同終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19
甲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雙方之間有關勞動關係及其他相關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二、 乙方應在上述勞動關係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單位交接工作完畢,結清全部財務手續,交還全部公司物品。
三、 甲方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前述款項清償了甲方與乙方因勞動關係履行及解除而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和經濟補償,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帶薪假期、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等其它任何款項,是爲最終、全面的補償。支付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未結款項及未了結事項。
四、 乙方離開甲方後,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和名譽的活動。
五、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轉出、領取離職證明等手續。如乙方未按時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係轉移、領取離職證明或未按時辦理其他與離職有關的手續,由此導致的不利後果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 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過平等自願協商,並已對簽訂後可能出現的各類情形有充分預見,無論本協議簽訂後出現任何情形,均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自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權利義務關係。本協議履行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其他權利義務關係,不存在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請求。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0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年__月__日解除雙方於_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___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爲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願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並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後,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於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並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祕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1
終止勞動合同是指企業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終止,也就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勞動關係的終結,彼此之間原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不復存在。
終止勞動合同範本
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 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本單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爲 年 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終止原因(打√)
□勞動合同期滿或工作任務完成 □勞動者死亡或失蹤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破產 □用人單位停業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籤 收 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2
先生/女士:
本單位與你於年月日簽訂的期限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______項規定,決定不再與你續訂勞動合同,請按下列第情形辦理手續:
(一)請你在接到此通知後天內到本單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相關手續。
(二)因你現處,按照規定請你在該情形消失時天內到本單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單位蓋章:
年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員工,於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入職,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於年月日到期,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並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基礎上協商一致,現就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遵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勞動關係終止,工資及福利計算至勞動關係終止之日。
二、甲方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現一次性支付乙方補償金人民幣元正(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簽訂前所有工資及加班費、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帶薪年休假加班工資、補償養老保險費用等。
三、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確認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結,權利義務全部結清(甲方已結清乙方全部工資及加班費、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帶薪年休假加班工資、補償養老保險費用)。乙方聲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就上述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向申請勞動仲裁、人民法院起訴),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糾葛和其他爭議。
四、爲便於甲方有關結算事宜,乙方在本協議簽訂當日向甲方有關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甲乙雙方終止勞動關係後,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及負責人形象或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要求返還上述補償金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作爲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願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並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後,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於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並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祕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5
系我單位員工,性別,身份證號,年月參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一、勞動合同期滿;
□二、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四、用人單位破產;
□五、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XX年XX月XX日
用人單位(蓋章)
X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6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年齡–,身份證號————-, 住址———。
因,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願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月–日至 –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時間爲 –年–月–日。
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手印:
(用人單位蓋章)
–年–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7
甲方: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爲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文件,甲方同意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_______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範文集合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______止,工作崗位爲______,訂立的合同編號爲______。
二、現乙方自願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及同意,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認雙方的勞動關係於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解除。
乙方爲單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獲得甲方支付剩餘的個月工資及其他應付款項合共元並於本協議生效之日一次結清。
三、乙方應當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配合甲方的安排,辦清工作交接手續。
四、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因勞動關係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均完結。
五、本協議生效後,雙方保證不再就勞動問題產生任何糾紛。
六、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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