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勞動合同(通用3篇)
商場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商場(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便於甲方投資經營的_______商場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爲該店的營業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於甲方經營的商場內從事營業員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保護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
按乙方所在商場規定的營業時間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爲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五、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爲:
六、如乙方未辦理社保卡,甲方有權代扣代交。
合同期內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後的一切後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七、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
3、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員工所在商場的專櫃,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專櫃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
八、規章制度
《營業員手冊》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公司企業宣佈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c、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公司按本條1、項第b、第c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6、員工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公司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7、甲方貨品從乙方所在商場撤櫃,失去銷售場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一、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公司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二、離職手續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籤單》。
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爲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爲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十三、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就業申請書》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爲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爲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
乙方:(簽章)
簽字日期: 年 年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
2、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3、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日 小時工作制,周48小時。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工資最低標準不低於圍場縣社會平均工資。
2、甲方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次月15日。
3、甲方以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等情況,並向乙方提 供工資條。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 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八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2、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九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爲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侷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1、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一致變更合同條款,勞動合同變更應採用書面形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a: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b: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的。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爲履行了通知義務。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5、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如甲、乙雙方出現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公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繫人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章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章工作崗位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擔任職務,乙方應履行其職責(詳見職位描述),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之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和工作表現,可調整乙方工作部門和職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決定。
第四條、乙方應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工作任務,並完成甲方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三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條、乙方在生產中應增強勞動安全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制度及規定。對於由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制度及規定而造成的事故,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要求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第八條、甲方實行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對於特殊工種及在特殊條件和情況下工作
的人員,甲方實行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工時制度。
第九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沒有特殊理由的情況下,乙方應服從;乙方因工作需要提出加班,需事先提出申請並報請主管覈准。對於乙方的加班工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或支付報酬。
第十條、甲方實行崗位責任制,乙方因本人原因未能完成本職務之工作量而自動延長時間完成任務的,甲方不另付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享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各類假期。
第五章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按甲方薪資制度,覈定乙方的月薪資爲________元,所支薪資中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補貼。
第十三條、甲方可根據實際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和工資結構。
第十四條、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________號。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離職,其離職的當月工資一律於下月15號領取,乙方不得擅自要求提前領取。
第十五條、甲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第十六條、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其他員工以任何方式透露其所獲得的報酬。
第十七條、乙方每月應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薪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其中按規定由乙方個人承擔部分,甲方每月從薪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九條、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和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因工負傷、職業病和生育等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其他各種補貼、福利待遇等。
第七章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訓導,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如有違反,甲方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自覺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任何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爲,均將受到嚴肅處理,甲方並有追索經濟賠償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五條、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或其他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4)經查證,虛報和捏造個人信息及其他相關資料的;(5)乙方在外從事第二職業;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不得辭退乙方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在醫療期結束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於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但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除外;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但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除外;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脅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益的。
第三十條、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以及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在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須經甲方許可,並補償有關的損失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已接受由甲方提供的培訓或由甲方出資的證照辦理,但與甲方因此而約定的服務期未滿的;
(4)甲方有合理的原因認爲乙方解除合同將會給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或以續簽。如未續簽,即告自然終止。
第九章協商約定事項
第三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後3年內,不應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商業密,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所述及之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予以限制範圍的技術及經濟信息。它包括但不限於生產技巧、化學配方、工藝流程、技術祕訣、設計圖紙、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戶名單及貨源情報等。
第三十三條、對工作涉及相應的甲方商業祕密的乙方,在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一箇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以便甲方進行必要的崗位調整。
第三十四條、如甲方出資給乙方培訓,甲乙雙方同意將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辦妥一切離職移交手續,並將屬於公司的財物包括職務上擁有的通訊工具和技術資料、帳務資料等歸還公司。若乙方未辦妥離職手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額如有規定或約定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約定辦理;無規定或約定的,由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將《員工手冊》(附件一)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的性質及其嚴重程度,根據本合同及《員工手冊》的規定,分別對乙方作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及解除合同的處罰。
第三十八條、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或證照辦理的,雙方將簽訂《培訓協議》或其他專項協議,約定乙方服務期。乙方在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辭職或自行離職以及因違紀被甲方解除合同,在培訓期內按培訓費100%賠償,培訓費包括但不限於培訓費用、脫產培訓期的工資與福利、交通費等;培訓結束後,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則須按年均等分制進行賠償(培訓協議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
第十一章勞動爭議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勞動爭議程序爲:
(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_______________
(2)協商不成的,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3)調解不成的,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4)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條、本合同之以下附件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附件如下
附件一《員工手冊》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沖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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