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員工聘用合同(精選3篇)
化妝品員工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章、法規,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月年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箇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箇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報酬
1、乙方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發薪日期爲每月10日。
2、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第三條:工作紀律
1、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2、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第四條:合同變更和解除
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1) 乙方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 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資,推遲一星期還未支付,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條:乙方的第一個月基本工資 元作爲乙方的培訓費用,合同期滿後支付給乙方,若乙方在合同期內自行解除合同的,所扣除的元的培訓費甲方不再支付給乙方。乙方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經濟造成損失的,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化妝品員工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友好協商, 甲乙雙方就以下條款達成共識,特製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爲婚慶禮儀策劃顧問公司兼職化妝師,聘用期自
二.乙方工作職責:
1.提供各種化妝品及盤發所需各種物品。
2.按新人要求設計化妝造型,婚禮過程及時爲新人換妝、補妝。
3.工作時間:自上午與新人約定時間至婚宴結束,並請新人簽署工作意見。
三.甲方的義務與權利是:
(一)義務:
1.維護乙方在爲甲方工作時的合法權益。
2.按合同約定及時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二) 權利 :
1.乙方提出工作標準,並按照有關要求檢查督促乙方的工作。
2.對乙方工作中的不當之處提出批評及處理意見,對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或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有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義務: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並同意負責當天的化妝工作時,應到甲方處領取:工作單,必須按時、及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
2.婚禮日期到達工作地點後及時電話通知公司,並能夠保證聯絡通暢。
3.在工作中,遵守職業道德,對顧客熱心、耐心,維護甲方聲譽和利益。
(二)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憑工作單領取工作報酬。
2.對甲方履行本合同有關事宜的過程有監督、建議、批評的權利。
3.對甲方的違約行爲有得出終止履行本合同直至申訴的權利。
五.費用和酬金: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後,憑工作單按照工作前與甲方的約定領取酬金。甲方以 現金形式在每次業務結束後及時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個人調節稅。
六.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甲方原因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爲甲方違約責 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禮道歉。終止合同,補償損失。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因乙方原因未到、晚到或因技術問題等原因造成客人投訴或要求賠償,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合同未盡事宜並由此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化妝品員工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公司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僱乙方擔任 職務。試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滿自動轉正。如甲方認爲乙方不合要求不必試用期滿則按日發給試用期間待遇。如乙方自行終止試用,甲方不付任何費用。
二、乙方工作職責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休息、休假等,依公司規定辦理。
四、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試用期工資爲每月 元,試用期滿工資待遇每月 元人民幣。繼後考覈、升遷、調職、獎金、休假等,均按甲方規定辦理。
五、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10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六、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爲嘉獎、記功、晉級、評爲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爲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
七、乙方參加甲方公司工作,要遵守甲方一切規定,善盡職責,努力從公,如有違背,服從公司章則處理,如情節重大被甲方解聘亦無異議。員工聘用合同
八、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離職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九、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起生效。保持持續有效。
甲 方:通許縣金達商貿城市場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簽名): 蓋章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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