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貸款用於股票投資合同(通用3篇)

公司貸款用於股票投資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爲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借貸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貸金額、利息、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貸現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第二條:雙方約定

  1、貸款僅用於在南京證券華林路營業部開立的82資金賬戶中作股票投資,乙方同時注入資金人民幣肆萬元作爲信用風險保證金。

  2、合同期間乙方在雙方約定範圍內行使投資操作權。甲方借給乙方的款項,自乙方接受專戶密碼時起即可操作交易,凡在該賬戶上進行的一切證券交易均視爲乙方本人親自辦理,擁有取得所有投資收益的權利,同時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所有法律後果。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也不享受利息以外的投資收益。

  3、合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上述賬戶實施如下操作:提取或劃轉資金;辦理轉託管及撤銷指定交易之手續。

  4、運作範圍爲滬深兩市除開類及業績虧損個股以外的所有股,單隻股票持倉不得超過總資產60%。新上市或恢復上市當天無漲跌限制的股票不得買入,.除非甲方書面認可,若有權證交易操作,資金僅限在0萬元之內。乙方若超出以上約定範圍運作,甲方有權將超出部分指令營業部或自行予以賣出。

  5、當上述賬戶資產總值低於人民幣貳拾貳萬肆仟元時,乙方應及時補充保證金。否則不得再買入股票,當資產總值低於貳拾貳萬元時,不管該賬戶證券市值是否反彈升值,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修改密碼強行平倉,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因平倉導致乙方喪失對賬戶之控制權,乙方需補倉至雙方約定信用保證金額,方可重新取得控制權進行正常操作,在此期間乙方照常支付甲方約定之利息。如平倉所得資金不足償還甲方所出資時,乙方應在五天內補足,否則從第六天起甲方將按日千分之五收取乙方違約金。

  7、當該賬戶資產總值高於人民幣貳拾肆萬元時,乙方有權將高出部分的資金轉入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配合辦理劃轉手續。

  8、甲乙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外,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提前終止協議須支付人民幣3000元賠償金給另一方。

  9、合同簽定後即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到期後,經雙方同意。乙方支付利息後可逐月延長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貸款用於股票投資合同 篇2

  本協議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爲“銀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爲______________美元(us$ 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爲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爲:

  “營業日”: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銀行”: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衆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 個月後止的一段期間,每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

  (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

  (ii)假若一箇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具以銀行爲指定付款人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爲_______美元($)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箇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爲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時間11:00am,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

  (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

  (iii)分爲相等的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

  (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

  (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箇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箇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爲“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爲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要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期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爲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爲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款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給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爲準:

  (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2.8 計算、終局決定

  2.8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爲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_______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_______國以外的非_______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爲支持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爲______________,且有效期應到償付貸款日後一箇月的第一天爲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不可自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爲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爲組織貸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

  (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4.5 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及徵稅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鑑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稅費(以下總稱“稅務”)亦包括罰息和罰款;

  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包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免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 增加費用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減少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否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爲確認文件並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

  (1)承諾;或

  (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爲成爲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爲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和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______________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爲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爲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及依協議出具和送達的票據構成依_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具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及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票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爲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反,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反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複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

  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平衡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亦不得違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狀、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爲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爲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 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稅權力機關的註冊登記稅,依據________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和票據的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爲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爲。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稅權力機關發佈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爲基金儲蓄(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孳息、儲備金(依_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爲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 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文件條款;在擔保文件簽署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並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_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 貸款條件

  在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於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並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爲銀行所滿意;

  (c)

  (1)借款方遵守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並且隨着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是真實的,並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的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採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方的經確認的文件副本,應該包括前述2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採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並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並不限於,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權限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在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的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聲明、報告、證明和其他文件上簽字並作爲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i)銀行收到根據上述h條款被任命的每個人的經確認的簽字樣本;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爲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文件,包括組建記錄,並且這些文件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 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並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範圍除外。

  7.1 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後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並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

  7.2 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後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儘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着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一箇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箇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採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聲明,並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並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 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於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爲其他債務擔保而在其現有的或將來據有的資產或收益上設置任何抵押權,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託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本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本協議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7.4 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並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准或授權及進行登記,並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准、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後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中央銀行)貸款登記證書的經確認的副本。

  7.5 保險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並隨時在徵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爲保險財產的所有建築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保險費用就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並且聲譽好的保險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 存繼、商業行爲

  借款方將維持和繼續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現在一樣的業務經營、正常的商業行爲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權利、特權及特許權,在經營中爲了維持好的經營秩序和狀態所需的和必要的財產,遵守所有適用於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可能成爲當事人一方並且其財產可能會受約束的任何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的條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對財政狀況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八條 違約事件

  8.1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麼,或者是自願的或非自願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聲明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於無效;或者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在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沒有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爲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結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爲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爲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並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並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和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並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並且這種程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判決書、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並且判決書、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後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______日或以後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後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後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則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將導致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佈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並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付的款項立即到期和應支付,不需要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兌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說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並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佈或通知。

  第九條 管轄地

  9.1 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或既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並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後,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 傳票

  借款方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委託、指派和授權___________公司(位於)____________作爲它的代理行爲其收受在________________提起的有關本合同和票據的任何訴訟的傳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沒有就送達通知借款方時將削弱和影響基於上述事項就任何訴訟而作出的送達和裁決的有效性。借款人進而不可撤銷地同意傳票從上述提起訴訟的法院用掛號郵件,通過航空郵寄,郵資已付,按照10.5條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達給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項不能限制銀行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方式傳喚。借款人聲明和保證,只要銀行遵守本協議和票據,它將爲了便於銀行在提起任何法律訴訟時送達傳票和辦理其他法律手續在______________保持一箇正式的使銀行滿意的指定代理行,並且保證答覆銀行用書面形式提出的關於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諮詢。

  9.3 裁判地點

  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在 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於或與本協議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的指定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爲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第十條 其他

  10.1 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及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於各方之間達成諒解的內容,並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不管貸款是否支付,借款方應憑要求即付給銀行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特聘的_______國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費用,與下述b項中確定的有關費用,銀行的其他律師的費用,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家的費用,通訊、差旅和所有其他雜費),以及與下述各項有關的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箇違約事件發生並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採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 不可放棄

  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視爲放棄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借款方對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的放棄和異議除非經銀行書面同意和簽署意見,都是絕對無效的。上述放棄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爲了特定的目的時纔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借款方沒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類似或其他情況下將有獲得其他的和進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權利。上述權利和要求是累積的,而且不應援引法律構成排他性的權利和要求。

  10.4 繼續有效 10.5 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 對貸款銀行:

  致: 致:

  電傳號: 電傳號:

公司貸款用於股票投資合同 篇3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於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並已簽署欠單_________份。抵押人願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_________‰,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並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後,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後_______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爲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准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諮詢並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捨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於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後,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爲承押人所願意接受,並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爲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爲投保,並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爲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爲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爲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爲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後,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於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抵押人與承押人的權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爲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爲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爲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並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利: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_________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徵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利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承押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_________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爲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爲之棄權,亦不能作爲對以後任何破壞合約行爲放棄採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並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籤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託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___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准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後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徵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於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爲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託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爲非法,被認爲無效或被視爲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爲本合約之一部分。

  抵押人(業主)姓名:_________(中文)_________(英文)

  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繼承人姓名_________(中文)_________(英文)

  繼承人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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