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精選30篇)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元,爲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 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br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 ,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賃用途:
第四條 租金(大寫) (小寫)
第五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條 承租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
第七條 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
第八條 承租方經出租方同意允許轉租租賃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個月以上;
(2) 承租方所欠各項費用達1000元以上;
(3)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第九條 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10天內返還房屋。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出租方(簽字或蓋章)
承租方(簽字或蓋章)
負責人(簽字)
任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3
合同號碼: 20xx0428
合同簽訂日期:20xx0428
合同簽訂地:江蘇省XX市 XX公司辦公室
出租人: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江蘇省XX市路8號
郵政編碼:224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傳 真: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傳 真: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經營租賃合同。
第一條 租賃資產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將甲方全部賬面資產(見附表01表所記載的資產組,以下簡稱租賃資產),採取經營租賃的方式,對乙方進行出租。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資產。
(一)生產及辦公、生活用地
包括生產車間、倉儲用地等可使用土地面積平方米,辦公室間,職工宿舍 套。
(二)生產設備
租賃現有甲方可使用的生產設備、倉庫及附屬設施。見清單。
(三)配套水、電、網、話設施
乙方承租甲方可使用的現有供水、供電、通訊、網絡等基礎設施,包括600KVA變壓器一臺。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租賃期間爲5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租賃資產租賃給乙方作生產經營,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租賃期滿,甲方收回租賃資產,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三條 租金
考慮乙方前期開發費用較高和市場逐步提升的情況,租金採取逐年遞增的方式,根據乙方的承受能力和市場銷售情況,每年議定一次。20xx年度租金定義 萬元,每月15日結付。
鑑於經營租賃的性質,乙方先交付甲方保證金50萬元。
第四條 租賃資產的交付
所有租賃資產,乙方按照資產接收清單,以X公司所在地作爲交付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資產如有欠款未付,仍然由甲方償付,任何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欠款或產權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在交接租賃資產時,雙方在交接資產清單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生效後即受其約束;
2、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承諾,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未在租賃資產上設定任何擔保物權或者其他權利限制;在本協議的租賃期限內,將不在租賃資產上設定任何擔保權或者其他權利限制;
4、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租賃資產處於良好的可適用狀態;
5、甲方承諾並保證,不干預乙方對租賃資產的正常使用,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
6、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所租賃資產的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資產非正常性損壞,甲方有權利索要賠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生效後即受其約束;
2、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第三人對租賃資產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對租賃資產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權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乙方承諾,不利用租賃資產進行非法活動;
4、乙方負責維護、檢修、保養租賃資產,資產增值部分歸乙方所有;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對租賃資產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以及進行技術改造或工藝路線調整,因此而增加的資產歸乙方所有;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或者租賃資產的`性質使用租賃資產受到損耗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租賃資產質量問題的處理
甲乙雙方是同一股東的關聯方,租賃過程中的所有問題都可以友好協商解決。原則上,乙方一次性按收全部資產,此後發生的資產瑕疵或設備修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資產。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資產遷離現有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租賃資產在管理、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對租金繳納的營業稅和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租賃資產,合理正常使用設備,加強設備保養;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或裝修,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和損壞,乙方對租賃房屋資產的修理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九條 租賃資產的滅失及毀損
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資產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如租賃資產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資產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資產同等狀態、性能的物件。
第十條 保險
租賃資產,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資產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強行收回租賃資產,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資產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資產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經營者:______________
租賃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者性質: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資產總額:
其中:流動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淨值:______________
無形及遞延資產:____________
其他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2.負債總額:
其中:流動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3.所有者權益:
其中:實收資本:__________________
資本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盈餘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未分配利潤:________________
4.生產經營情況: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三、交接手續
爲維護國家、企業、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完整,督促雙方依法履行租賃合同,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租賃期間年度決算、租賃合同終止時,都必須經審計(會計)事務所驗證覈准租賃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依照審計報告以明細表上的數額進行清交結算,審計查證報告及清交(結算)表作爲本合同附件。
四、經營目標,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 元。
2.實現利潤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前年度虧損,依法納稅,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特種基金、租賃費、承租方所得、獎勵基金、福利基金、盈餘公積金。
2.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數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承租期滿時結清承租方所得。具體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_________,預支辦法爲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折舊________元。
總額計爲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出租人有權監督本企業的產品方向。
3.出租人有權維護本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權:
1.承租人對本企業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出租方有義務:
1.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的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3.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2.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租賃雙方應全面實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3.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4.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按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的違約金。
5.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退還和驗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__種方法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一份,工商局鑑證備案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
附件:
1.企業概況材料________________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5
хх字第хх號
茲證明出租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х與承租方代表ххх(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ххх]於х年х月х日在хх(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хххх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хххх》(相應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хх省хх市(縣)公證處
20xx年XX月XX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經營者
租賃企業名稱
地址:
所有者性質:
賬號:
經營範圍: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 資產總額:
其中: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淨值
無形及遞延資產
其他資產
2. 負債總額:
其中: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
3. 所有者權益:
其中: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未分配利潤
4. 生產經營情況:
二、租賃期限:共 年,即自 起至 止。
三、交接手續
爲維護國家、企業、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完整,督促雙方依法履行租賃合同,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租賃期間年度決算、租賃合同終止時,都必須經審計(會計)事務所驗證覈准租賃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依照審計報告以明細表上的數額進行清交結算,審計查證報告及清交(結算)表作爲本合同附件。
四、經營目標,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 總產值 元,其中: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2. 實現利潤 元,其中: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3.
4.
五、租金
1. 租金數額:
2. 租金計算辦法:
3. 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 承租期間所得收入,按下列順序分配:彌補前年度虧損,依法納稅,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特種基金、租賃費、承租方所得、獎勵基金、福利基金、盈餘公積金。
2. 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數額的 %, 元支付,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承租期滿時結清承租方所得。具體方法爲 。
3. 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 ,預支辦法爲 。
4. 。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
八、擔保
1. 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 元; 、 、折舊 元。
總額計爲 元。
2. 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 總額爲 元。
3. 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 ,總額爲 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 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 出租人有權監督本企業的產品方向。
3. 出租人有權維護本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權:
1. 承租人對本企業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出租方有義務:
1. 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義務:
1. 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 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的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3. 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2.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民法典》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 支付滯納金。
3.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4.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按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 %的違約金。
5.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退還和驗收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以下列第 種方法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 時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一份,工商局鑑證備案一份;副本一式 份。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_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_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_____元,爲_____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_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4.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5.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6.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8.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條租賃用途:______
第四條租金(大寫)(小寫) ______
第五條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______
第六條承租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
第七條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
第八條承租方經出租方同意允許轉租租賃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個月以上;
(2)承租方所欠各項費用達1000元以上;
(3)承租方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第九條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10天內返還房屋。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出租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承租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
負責人(簽字) ______負責人(簽字) 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 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元,爲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 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0
( )××字第號
茲證明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承租方代表(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於×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適用於《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規定的企業租賃合同;
2.有擔保人的,擔保人應在證詞中列明;
3.如合同並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4.其它類型的企業租賃經營合同公證參照此格式出具。
頒佈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頒佈日期: 來源:公開選撥領導考試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爲____元,爲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公證書編號:_________
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的規定。
公證處:_________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2
出租方:____
承租方: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詳見附表1)
1.固定資產: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續: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
2.租金計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爲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具體辦法爲: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__________,預支辦法爲: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價____元;總額計爲____元。
2.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總額____元。
3.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承租方有權:
出租方有義務:
承租方有義務: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責任
承租方的責任
1.因虧損不能交納租金時,先以風險基金抵交;風險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財產抵交;抵押財產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證財產抵交。此外,還應在____天內支付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3.部分支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4.對企業資產未盡維護、保養義務,造成損害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賠償金:____
5.承租方對應交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應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時,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返還和驗收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審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公章)承租方: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承租方:____;承租經營者:____租賃企業名稱:____地址:____、所有制性質:____帳號:____、經營範圍: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詳見附表1)
1.固定資產: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續: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
2.租金計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爲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具體辦法爲: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__________,預支辦法爲: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價____元;總額計爲____元。
2.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總額____元。
3.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承租方有權:
出租方有義務:
承租方有義務: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責任
承租方的責任
1.因虧損不能交納租金時,先以風險基金抵交;風險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財產抵交;抵押財產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證財產抵交。此外,還應在____天內支付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3.部分支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4.對企業資產未盡維護、保養義務,造成損害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賠償金:____
5.承租方對應交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應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時,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返還和驗收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審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承租經營者(簽章):代理人:
承租方保證人: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_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_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_____元,爲_____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_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4.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5.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6.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8.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證書編號:_________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公證處(蓋章):_________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5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元,爲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甲方:乙方:年月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經營者:______________
租賃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者性質: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資產總額:
其中:流動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淨值:______________
無形及遞延資產:____________
其他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2.負債總額:
其中:流動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3.所有者權益:
其中:實收資本:__________________
資本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盈餘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未分配利潤:________________
4.生產經營情況: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三、交接手續
爲維護國家、企業、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完整,督促雙方依法履行租賃合同,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租賃期間年度決算、租賃合同終止時,都必須經審計(會計)事務所驗證覈准租賃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依照審計報告以明細表上的數額進行清交結算,審計查證報告及清交(結算)表作爲本合同附件。
四、經營目標,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 元。
2.實現利潤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前年度虧損,依法納稅,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特種基金、租賃費、承租方所得、獎勵基金、福利基金、盈餘公積金。
2.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數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承租期滿時結清承租方所得。具體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_________,預支辦法爲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折舊________元。
總額計爲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出租人有權監督本企業的產品方向。
3.出租人有權維護本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權:
1.承租人對本企業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出租方有義務:
1.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的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3.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2.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租賃雙方應全面實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3.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4.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按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的違約金。
5.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退還和驗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__種方法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一份,工商局鑑證備案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
附件:
1.企業概況材料________________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7
租字第 號
出租方:孝義市義烏商品交易博覽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孝義市迎賓路與城南大道交匯處 聯繫電話:0538-78
承租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聯繫電話:
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及其它有關經濟法規,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商鋪數量、位置和經營類別
乙方自願承租孝義市義烏商品交易博覽城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合計實用面積爲 平方米,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租金和保證金
(一)租金及租賃期限
1、遵循“先付款後使用”原則。
2、租金總額合計爲¥ 元,(大寫:)
3、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以上所有租金費用不含市場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採暖費等費用。
5、起租日期以所租賃區域市場統一開業日期爲準,如果開業日期延後,起租日期自動延後,乙方可持合同原件到市場部更改日期。
6、租賃期限到期後,租金標準由甲方根據市場情況統一確定。
(二)市場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採暖費等費用
1、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免收市場管理費用、物業管理費;
2、租賃期限到期後,市場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根據市場情況統一確定。
3、水電費、採暖費等費用按照孝義市相關部門的標準收取。
(三)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商鋪的保證金爲¥元,大寫: ,於合同簽訂之時一次性付清。
2、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包括⑴裝修保證金⑵開業保證金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⑷私自轉租罰金⑸水電
費用保證金⑹物業管理費、市場管理費保證金⑺物業損毀賠償、物業恢復或完整保留場地裝修保證金⑻其他保證金(如第三方質量保證)。保證金僅作爲違約保證,並非以上各項之和,因此保證金在承租期內不單項退還。
3、乙方對甲方的房屋及附屬財產須妥善使用保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改造和變更,如損壞或短少,乙方應負責賠償或自行修復,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自動扣除。合同期滿,所租物業須保管完好(完整保留牆體、地面、門、柱、吊頂等場地裝修部分或恢復租賃時原樣)。
4、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反市場經營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爲,由甲方根據其實際情況,扣除其相應額度的保證金,在不解除合同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自動扣除。合同期滿,乙方須做到不拖欠相關費用、不涉及第三方質量承諾。
5、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行爲導致甲方承擔責任的或出現損失的(含第三方質量承諾),在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先行扣除。
6、上述3、4、5各條款如保證金不足以衝抵相關費用的,乙方須承擔不足部分,且乙方須在甲方通知三日內補齊相應保證金。
7、乙方在同時滿足上述第三條第3、4、5、6條款的.前提下,保證金在撤場叄個月後無息退還,否則可在保證金內扣除相關費用及第三方質量保證金後餘款無息退還乙方。乙方對第三方質量承諾承擔最終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l、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提供合同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順利開展。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對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爲實施處理。
3、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金、保證金、市場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有償服務等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有效文件,如有違規違法行爲受到有關部分查處,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經營範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應嚴格遵守稅務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範圍經營,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企化等活動,須及時交納相應的有償服務費用。乙方必須維護甲方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手段。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關於營業時間的規定,不得無故停業或非營業時間內營業,以保證市場的正常運作。
4、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入場裝修,乙方須將室內及門頭裝修方案報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裝修時不得影響消防,不得改變和破壞商鋪外形結構,應使用國家合格的防火裝修材料,對人爲原因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或影響其他經營者利益情況,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裝修結束後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開業經營。
5、乙方應妥善使用和維護公共設施,乙方必須承擔租賃場地內消防安全責任,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在乙方商鋪內吸菸,私拉亂接電話、電器,將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場或裝修違規操作等引起的火災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6、乙方必須參加投保相關的人身、財產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因盜竊導致乙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7、乙方自行負責商鋪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證甲方所提供的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者賠償。乙方商鋪內電話費、寬帶費、水電費等由乙方自理。
8、乙方因經營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按時向甲方交納,包括租金,保證金、市場經營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有償服務等費用,如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費用3%按天計算。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9、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賃房屋外牆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如有確實需要,必須提前一箇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還需把改造效果圖發給甲方審查,若實際改造效果不符合效果圖,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10、乙方如需對原有物業內部進行改造、裝修須按裝修管理相關規定進行,且必須在不損害場地、物業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否則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物業改造及恢復所涉及到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對已改造的物業,乙方在承租期滿後不續租的,應當將物業恢復原樣或完整保留所有裝修(牆面、地面、吊頂、門、窗、柱及場地其他裝修部分)。
五、合同續簽或解除
1、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合同,須於合同期滿前叄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須於合同期滿前壹個月辦理完所有續簽手續。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租場地,乙方須於合同期滿前叄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須辦理完所有退場手續後方可退場。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向甲方提出任何書面申請的,視爲乙方不續簽合同,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的,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同時甲方有權另行出租商鋪。
2、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保證金、租金(含未盡期間的租金)等不予退還,甲方無需通知乙方,而有權另行出租其商鋪位置,同時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約定追究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安裝門頭並七日內安裝完畢,七天內入場裝修,一箇月內裝修完畢;不符合本條約定的。
(2)不按時交納租金,保證金、市場經營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有償服務等費用或未按時補齊保證金不足部分,逾期七日以上的。
(3)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規,經書面警告後仍不糾正的。
(4)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單位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5)違反市場管理制度,給甲方或其他經營者造成嚴重影響的。
(6)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7)產品經常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僞劣產品,經甲方警告,不予糾正的。
(8)與市場內其他經營人員、顧客或甲方吵架、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爲影響甲方聲譽的。
(9)一箇月內無故停業累計超過十天的。
(10)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租所承租的商鋪的。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簽訂合同後單方中止合同或因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被解除合同的,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租金(含未盡期間租金)不予退還(如未按時交納相關費用的,應以違約期間所屬年度全年應繳納租金及保證金總金額的雙倍作爲違約金),甲方無需通知乙方,而有權另行出租其商鋪位置,且乙方需承擔合同約定的相關違約責任。
2、如甲方違約,租期未滿單方解約的,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及乙方未盡期間的租金;同時乙方依本合同相關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七、其他約定事項
l、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地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同時,在承租期內,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應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2、本合同所約定事項乙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八、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政府規劃、拆遷、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擔,雙方不作違約。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l、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合同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訂時,須一併簽訂孝義義烏商品交易國際博覽城《市場經營管理合同》及相關附件。《市場經營管理合同》及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簽章或簽字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孝義市義烏商品交易博覽城有限公司
市場負責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年 月 乙方簽章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_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_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_____元,爲____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____日內,由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_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4.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5.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6.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8.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________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____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公證書編號:_________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公證處(蓋章):_________
返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19
企業租賃經營合同範本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元,爲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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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經營者:______________
租賃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者性質: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資產總額:
其中:流動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淨值:______________
無形及遞延資產:____________
其他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2.負債總額:
其中:流動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3.所有者權益:
其中:實收資本:__________________
資本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盈餘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未分配利潤:________________
4.生產經營情況: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三、交接手續
爲維護國家、企業、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完整,督促雙方依法履行租賃合同,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租賃期間年度決算、租賃合同終止時,都必須經審計(會計)事務所驗證覈准租賃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依照審計報告以明細表上的數額進行清交結算,審計查證報告及清交(結算)表作爲本合同附件。
四、經營目標,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 ______年________ 元。
2.實現利潤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按下列順序分配:彌補前年度虧損,依法納稅,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特種基金、租賃費、承租方所得、獎勵基金、福利基金、盈餘公積金。
2.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數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承租期滿時結清承租方所得。具體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_________,預支辦法爲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折舊________元。
總額計爲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 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出租人有權監督本企業的產品方向。
3.出租人有權維護本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權:
1.承租人對本企業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出租方有義務:
1.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的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3.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2.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租賃雙方應全面實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民法典》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3.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br 4.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按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的違約金。
5.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退還和驗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__種方法解決: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元,爲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公證書編號:_________
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_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公證處(蓋章):_________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2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元,爲____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____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39;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________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____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及保證人: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爲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出租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進行租賃經營,通過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後,該企業性質的不變,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第四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後,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 承租方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嚮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必須在出租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後,應獨立覈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本運輸中心經清產覈資確定現有資產爲 其中固定爲 ,流動資金爲 元
第九條 本合同租金定爲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須於每年的 月 日前交納。
第十條 本運輸中心租賃經營前的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等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租賃經營後的債權債務由承租人負責。
第十一條 承租人承租後用個人所得進行的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並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中心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中心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工人的權利。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中心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權。
7.承租人有權使用出租人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資格證。
8.承租方有權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9.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十三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2.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承租方不經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將運輸中心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承租方的監督,保證依法經營。
5.承租人必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須提供價值____元的財產 作抵押,並提供 元現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還應該依法提供兩名有相應資產的保證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7. 承租人應當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種稅費及工人工資後的利潤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爲企業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對本中心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4.有權維護本中心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重大變化時,且足以影響雙方合同的繼續履行,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中心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應當將本中心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情況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賃。
第二十二條 租賃期滿後,本中心仍繼續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承擔原財產價值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寧津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1.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 市 區 路 號 ,名稱是 ,該商鋪用於經營 用途。
2.承租面積爲 平方米,承租面積按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若乙方對上述承租面積有異議,雙方可在商鋪現場直接測定,如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另行共同委託測繪機構進行測繪,測繪費用由提出異議方承擔,承租面積最終以測繪機構的測定數據爲準。
3. 本合同租賃物還包括附屬的設備設施:合格的消防設施、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 光纖(免費提供管井至乙方租賃區域)、有線電視線路和電話線路(接駁至乙方租賃區域)合格並正常使用的自動扶梯(共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貨梯(共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系統。
第二條1. 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證書編號: 。
2.甲方保證其爲租賃場地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有權對租賃場地房屋進行出租。甲方須向乙方出示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等證明其有出租權的相關文件,並提供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等手續需提供土地使用權證等證明文件的,甲方須給予配合併及時提供。甲方資料每逾期一日提供,免租期相應順延一日。至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費用外,還應負責賠償乙方損失。
3.本合同簽署時,租賃場地及房物若存在抵押、擔保,或者並司法、行政機關查封、凍結等情形的,甲方須明確告知乙方,告知方式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寫明。租賃期間,發生前述情形的,甲方須書面告知乙方。
4.因權屬瑕疵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須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交屋時,保證該址無其他營業登記。
第三條 租賃期限: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符合合同項下交付標準的租賃物交付給乙方,具體以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物交付確認書爲準
2.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月,自交付房屋後起算 日(非乙方原因導致裝修工期延長的該裝修免租期還相應順延)爲免租裝修期(免付租金、物業管理費、裝修保證金以及裝修垃圾清運費等一切費用)。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3.如在租賃期內,甲方正式對外宣佈的開業日,甲方的開業商鋪未達到租賃面積的70%(含),甲方不得收取乙方租金以及物業服務費等費用。若甲方的整體招商及經營情況對乙方有極大的影響,連續三個月或是累計六個月低於70%的,雙方需協商協商重新確定租賃費用,如達不成一致,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如不認可一方提出的空臵數據,甲方應提供證據證明,否則,視爲認可乙方提出的空臵事實。
4. 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須徵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在此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應告知乙方有關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甲方,享有本合同項下甲方的權利,承擔本合同項下甲方承擔的義務。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賃場地單位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月 元計算,月租爲¥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上調租金。 月租金總包括不限於物業管理費及推廣宣傳費、停車場費、設施費用、房產稅、出租所得稅及附加費、水電錶立戶費以及所有相關雜費、稅費等費用。由於甲方出租房屋和收取租金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每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後2個工作日內出具相應發票,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提供發票,則乙方有權順延之後各月租金支付時間,直至甲方提供發票時止。
第五條 定金(或押金)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 日內須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作爲定金(或押金)。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上述租賃保證金的同時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終止的,三日之內退回乙方,逾期退還,甲方還應按同期貸款利息支付乙方滯納金;乙方由權主張期根據本合同應付的費用,從該保證金直接抵扣。
第六條 其他費用
2.甲方應負責一切按國家有關規定應由業主負責繳納的費用及稅項(包括但不限於土地使用費等) ,乙方按該物業實際耗電量(以獨立電錶顯示爲準)及電力部門收費標準繳付電費,乙方按租賃物業實際耗水量(以獨立水錶顯示爲準)及自來水公司的收費標準繳付水費。除以上費用外,另外涉及其他配套設施如寬帶、有線電視等相關費用,乙方自理。由甲方代收代付的款項,甲方出具稅務專用收據
第七條 甲方維修責任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該房屋的維修保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拒不履行維修保養責任的,乙方有權另行委託他人代爲維修或保養,但一切相關的費用以及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消防
1.甲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國家和當地現行的消防法規的要求,滿足一次建築消防驗收標準並取得消防審覈意見書、消防驗收合格證及第三方檢測報告。
2.若由於建築物主體或甲方主系統原因導致乙方消防二次裝修報驗無法通過的,由甲方負責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無法在乙方開業前一箇月整改到位,或整改後建築物主體以及主系統仍未通過消防驗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報驗無法通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開業延遲、行政處罰等);如乙方未提出解除合同,亦不妨礙其要求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3.乙方在裝修、消防報審或日常經營期間,甲方應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符合上述標準以及與乙方商鋪內消防設備相連的主系統能正常運行的,甲方均須按上述標準在乙方及時報修後的合理期限內進行修復或補充,否則,乙方可在書面通知甲方後墊資進行修復或補充。乙方墊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但乙方須提供費用清單和票據。
4.甲方應協助乙方進行商場裝修和開業(使用)消防驗收工作,甲方
5.租賃期內,消防部門如對租賃物內甲方提供的消防設備設施提出整改要求,甲方需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自行增加的消防設施被消防部門要求整改的,由乙方進行整改。任何一方不按時進行整改的,另一方均有權墊資進行整改,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6.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提供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保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但乙方原因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的除外),乙方裝修添臵的消防器材的維保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水電
1.甲方確保租賃物有正式的供電供水服務,確保租賃物獲得供電部門提供的 KW的正式用電功率並設臵開關和配電箱。甲方確保租賃物總進水口直徑不少於 CM,水壓正常,確保水電能滿足乙方商鋪的需要。租賃物層配電箱前供電設施和供水計量表前的供水設施由甲方負責維護。
2.甲方負責在乙方進場裝修前按乙方要求將電源接至租賃區域提供給乙方獨立使用的配電櫃內,進行配電櫃的電量配臵。甲方確保乙方可以獨立控制租賃物的總電源,確保租賃範圍的配電櫃以及主電纜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及合同約定的電量提供要求,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甲方負責在租賃物交付前爲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向甲方交納水電費。
4. 甲方負責在乙方進場裝修前將供水管道接到租賃物提供一箇接駁點(具體接駁點位臵雙方另行協商),確保交付乙方使用時處於完好狀態,確保上下水管道的暢通,污水處理等設備的設臵符合環保部門的相關要求。
第十條 附屬設施設備
1.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時保證貨梯的完好且能正常使用,自動手扶梯在乙方開業時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甲方應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當年度的年檢證明。
2.甲方確保租賃物有可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系統,甲方負責該系統的維保責任,確保該系統符合國家和當地的標準,能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3.租賃期間,甲方提供中央空調系統的正常運行和維保,空調末端的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
1.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應與乙方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對租賃物的物業服務事宜進行明確。甲方對物業服務公司履行本合同及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確保租賃物系合法建築物,沒有被查封、凍結,產權清晰沒有爭議。共有權人(如有)同意出租。甲方確保其已取得了租賃物以及附屬場地、附屬設備設施全部的、合法的、沒有任何異議的出租權利,如由於該產權爭議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則乙方有權在書面通知甲方後,有權暫停支付租金。如乙方恢復正常營業後需立即支付租金。房屋未被登記爲其他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從事經營活動時對消防條件的要求;
2.在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乙方租賃物內停水、停電、停中央空調等措施,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停業期間的直接損失。
3. 甲方確保不堵塞租賃物的所有入口、公共通道,以及該物業所有的公共設施,包括自動扶梯、客貨梯等在乙方營業時間內始終處於便捷、通暢的使用狀態。
4.租賃期限內,甲方確保租賃房屋的主體結構、樓梯、樓板和牆體的承重,樓板屋面和牆體的防水性,線路的安全性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否則,由於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甲方應負責對該房屋所在的建築物內的共用地方及其共用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保養,並保證其始終處於正常運作狀態。
5.乙方有權在租賃房屋外牆等適當地點懸掛廣告物及安裝室外機。且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租賃屋外牆及其他適當地點懸掛廣告物及安裝室外機全部所需審覈,批准。
6.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7.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8.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或自行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近或業態相同性質的企業或個人進場經營,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十倍的合同保證金的違約金。
9.租賃期間,甲方
10.租賃期內,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稅費,或因其他債務糾紛導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1. 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於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臵照明迴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商鋪屋頂、牆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於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狀態。並負責以上用設施以及附屬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一方如違約,守約方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有權在書面通知違約方後,代理違約方先行對第三方承擔責任、墊付費用,或代理違約方按本合同約定採取補救措施。守約方墊付或產生的合理費用可以要求違約方直接支付。
2.一方如違約,守約方可在書面通知違約方並在提供證據材料後,就違約方依據本合同應承擔的所有違約責任要求違約方直接支付。
3.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附屬設備設施,甲方均應免除延遲提供期間的租賃費用 (日租賃費=正常年度租賃費用/365天),租賃期限及付款日相應延長。
4.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對方解除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如果守約方依法可解除本合同而未解除的,守約方可以延遲履行本合同的所有合同義務,直至對方的違約事實消除。
5.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書面通知對方確認後可依法解除本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所有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洪災,火災、罷工、重大疫情、城市公共設施停止運轉、戰爭等。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一方對在洽談、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本協議主要內容、以及乙方承租的事實在未公開之前均負有保密責任,否則,違約方須向對守約方支付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甲乙雙方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已註明在本合同內,任何一方改變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原通訊地址和聯絡方
3.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爲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4.本合同取代之前雙方簽訂的所有意向書(如有)、備忘錄(如有)等內容,本合同與之前雙方簽訂的法律文件如有衝突,均以本合同爲準;但一方對另一方作出的特別承諾除外。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全部或部分合同權利、未要求或延遲要求對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不應被視爲此權利的放棄,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5.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歸責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損毀、滅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第十六條 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 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在同等情況下,應優先租給乙方,租金參照當時周圍同檔次房屋的租金價格。如果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條款無效、被撤消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5
甲方(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將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共有固定資產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經營面積________平方米,貨架________個,櫃檯________節,保險櫃________個,辦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資產總額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納固定資產佔用費。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佔用國家流動資金使用費________元。
第三條、原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屬微利企業,近________年來平均盈利額千元左右,經乙方充分考慮,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繳實現利潤的________%作爲統籌基金,每月一般不低於________元。
第四條、本租賃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向進行監督,負責對乙方的業務指導,組織乙方參加各種政治活動,保障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盈利除足數繳納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時向甲方彙報業務經營情況,按月足數向甲方繳納租金,未能按月繳納時,按應繳金額每月罰________%的滯納金。
第六條、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身份不變,各種政治待遇不變,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力。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每月前五天內向公司財務科繳納,一般繳納轉帳支票,如沒有在銀行另立帳戶,也可以繳納現金。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及鑑證機關各一份,副本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分別交有關部門備查。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及保證人: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爲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出租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進行租賃經營,通過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後,該企業性質的不變,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第四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後,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承租方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嚮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必須在出租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後,應獨立覈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本運輸中心經清產覈資確定現有資產爲_____,其中固定爲_____,流動資金爲_____元
第九條本合同租金定爲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須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納。
第十條本運輸中心租賃經營前的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等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租賃經營後的債權債務由承租人負責。
第十一條承租人承租後用個人所得進行的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出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並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中心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中心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工人的權利。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中心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權。
7.承租人有權使用出租人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資格證。
8.承租方有權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9.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十三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2.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承租方不經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將運輸中心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承租方的監督,保證依法經營。
5.承租人必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須提供價值____元的財產____作抵押,並提供元現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還應該依法提供兩名有相應資產的保證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7.承租人應當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種稅費及工人工資後的利潤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爲企業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對本中心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4.有權維護本中心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重大變化時,且足以影響雙方合同的繼續履行,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中心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應當將本中心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情況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賃。
第二十二條租賃期滿後,本中心仍繼續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條承租期滿,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承擔原財產價值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寧津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7
目 錄
1)總則
2)註冊資本
3)批准及註冊
4)資本轉讓
5)董事會
6)總經理、副總經理
7)場地使用費
8)技術合作
9)採購及銷售
10)利潤
11)財務會計
12)外匯收支
13)稅務
14)職工錄用和辭退
15)工資標準和獎勵
16)合營期限
17)其他事項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製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爲:
、爲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爲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爲:(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文:
英文:
地址: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爲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製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採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着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爲:年產套符合國標準的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爲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後的前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年後返銷比例不低於%,乙方負責爲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於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註冊資本
6.合營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註冊資本爲限,並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爲美元。註冊資本總額爲美元,其中甲方佔資本額的%,乙方佔資本額的%。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值約美元;
2.廠房,價值約美元;
3.現金,相當於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方: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准及註冊
9.本合同應由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准證書後,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後,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註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地方。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個月內給予答覆,否則作爲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註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註冊資本轉讓時,應在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爲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爲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並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淨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爲董事會的分紅。並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 %
副董事長各 %
董事各 %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並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後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其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年內的土地使用費,定爲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其後,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支付技術轉讓費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採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儘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向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採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後的淨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於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餘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會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並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爲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它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並接受開戶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權限,向中國銀行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於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後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於進口原料、設備、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它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 稅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的各項稅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餘,或經培訓後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僱並給予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着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後中國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作相應調整。
46.方高級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覈定。方高級職員原則上與方高級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於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爲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並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箇適當的開始期後,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引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並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後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後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資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設備。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文件及原材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並負責設備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的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和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於侵犯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方人員到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着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爲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58.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定。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協議:
1.出租物業
甲方願意出租及乙方願意承租本合同附件一紅線圖中標明的場地(以下簡稱”場地”),由乙方改建並經營______餐廳(以下簡稱”餐廳”)。米,沿街寬____米,深度至少____米(上述所有長度均由建築物內部或內牆起計)。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使用場地所在建築物之公共地方及附屬設施,包括外牆,附件二和附件五的工程技術要求和附圖的內容。場地及上述公共地方和附屬設施在本合同中合稱爲”出租物業”。
2.租金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____日免租期(自雙方移交場地之日起計)。如乙方在場地移交____日內開業,則自開業之日起支付租金;如乙方未能自餐廳在出租物業場地移交45日內開業,則應自場地移交第46日起按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補償費,除非附件三的透視圖(以下簡稱”透視圖”)中所示的所有招牌於該日仍未獲有關的審批部門正式批准。(詳見本合同第12.3條)。
乙方從起租日按以下方式繳付以下租金(含管理費)(以下簡稱”租金”):在租期內,我司支付月租金(含管理費)人民幣____元;該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場地移交書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爲合同保證金,該合同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2個月作租金和管理費扣除(多除少補)。
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支付當月租金至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如果起租日並非在某個月的第一日,第一次的租金與最後一次的租金應按該整個月內所佔的日數比例計算(適用的話)。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及公用事業費用)結算應以稅務局制定的相應項目發票爲收款憑據。甲方應於收款同時開具發票。在下次支付租金時,甲方仍未開具發票給乙方時,乙方有權延緩支付租金,直到收到發票爲止。
乙方除了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費及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應支付的公用事業應付項目外,乙方將無責任繳付關於出租物業之任何其他費用或應付項目,而經營餐廳的一切收益由乙方享有。租金稅及土地使用費均由甲方負責。
3.租期,交付物業的日期
本合同所訂租期爲二十年,自餐廳開業日開始計算,至餐廳經營滿二十年(以下簡稱”租期”)。
甲方於完成本合同附件五”物業交接條件”中應由甲方完成的事項後,向乙方發出要求進駐物業的書面通知。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7天內對場地進行驗收。如符合附件五所述各項條件,即可進駐場地進行施工改造。雙方場地移交應簽定書面交接文件。如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場地,甲方應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____元人民幣;如超過約定日期三個月,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正式交接場地前,甲方應結清出租物業內所有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等)。任何人以任何名義提出的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2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及保證人: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爲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出租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進行租賃經營,通過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後,該企業性質的不變,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第四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後,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承租方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嚮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必須在出租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後,應獨立覈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本運輸中心經清產覈資確定現有資產爲__________其中固定爲__________,流動資金爲_____元
第九條、本合同租金定爲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須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納。
第十條、本運輸中心租賃經營前的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等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租賃經營後的債權債務由承租人負責。
第十一條、承租人承租後用個人所得進行的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出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並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中心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中心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工人的權利。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中心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權。
7、承租人有權使用出租人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資格證。
8、承租方有權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9、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十三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2、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承租方不經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將運輸中心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承租方的監督,保證依法經營。
5、承租人必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須提供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並提供_____元現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還應該依法提供兩名有相應資產的保證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7、承租人應當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種稅費及工人工資後的利潤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爲企業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對本中心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4、有權維護本中心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重大變化時,且足以影響雙方合同的繼續履行,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中心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應當將本中心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情況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賃。
第二十二條、租賃期滿後,本中心仍繼續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條、承租期滿,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承擔原財產價值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寧津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時間: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2025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篇30
××字第號
茲證明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與承租方代表〔或承租方〕於×年×月×日在,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公證處
公證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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