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材料採購招標文件(精選3篇)

設備材料採購招標文件 篇1

  設備(材料)名稱:

  招標單位(章)

  目 錄

  第一章 投標須知

  前附表

  1.總則

  1.1說明

  1.2投標單位的資格和資質要求

  1.3投標費用

  2.招標文件

  2.1招標文件的組成

  2.2招標文件的解釋

  2.3招標文件的修改

  3.投標文件的編制及遞交

  3.1投標報價說明

  3.2投標文件的語言

  3.3投標文件的組成

  3.4投標有效期

  3.5投標保證金

  3.6招標答疑會

  3.7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3.8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誌

  3.9投標截止期

  3.10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開標、評標、定標及授予合同

  4.1開標

  4.2評標內容的保密

  4.3投標文件的澄清

  4.4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鑑定

  4.5投標文件的評價和比較

  4.6定標方法

  4.7中標通知書

  4.8授予合同

  4.9履約擔保

  第二章 合同主要條款

  第三章 投標文件格式

  第四章 設備清單、技術規範、圖紙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章 招標文件附錄

  第一章 投標須知

  前 附 表

  序號

  內 容 規 定

  1

  建設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2

  招標設備名稱: 到貨地點:

  3

  投標有效期爲 天(日曆天)

  4

  5

  投標文件副本份數爲 份

  6

  投標文件遞交 截止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地點:南京市廣州路183號二樓 第 會議室

  7

  開標會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地點:南京市廣州路183號二樓 第 會議室

  8

  1.總 則

  1.1說明

  部門項目審批審批,獲批准文號 。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現已落實。現通過招標來擇優選定供應設備(材料)單位。

  1.2投標單位的資格和資質要求

  1.2.1爲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參加投標的生產企業或經銷企業(以下稱“投標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和資格,非本國註冊的投標單位應按國家相應主管部門有關管理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和資格。

  1.2.2投標單位應提供令招標單位滿意的資質文件,以證明其符合投標合格條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爲此,所提交的投標文件中應包括下列資料:_ 。

  (1)投標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

  (2)資質等級證書及非本國註冊的投標單位經國家相應主管部門覈准的資質等級證書;

  (3)投標單位在過去3年的合同履行情況和現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況;

  (4)投標單位的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5)有關投標單位目前和過去2年內參與或涉及訴訟案件的資料;

  (6)與投標設備相關的生產技術能力及設備狀況說明;

  (7)產品鑑定證書及相關的檢測報告;

  (8)產品樣本、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及產品獲獎的證明。

  (9)產品生產許可證;

  (10)生產企業給設備(材料)經銷部門的授權委託書;

  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投標費用

  投標單位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與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管投標結果如何,招標單位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2.招標文件

  2.1招標文件的組成

  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第一章 投標須知

  前附表

  1.總則

  2.招標文件

  3.投標文件的編制及遞交

  4.開標、評標、定標及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同條款

  第三章 投標文件格式

  第四章 設備(材料)清單、技術規範、圖紙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2.2招標文件的解釋

  投標單位若有問題需要澄清,應於收到招標文件後______天之內,以書面方式(包括書面文字、電傳、傳真、電報等,下同)向招標單位提出,招標單位在投標截止期______天之前,以書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對詢問的解釋,但不說明詢問的來源),答覆將送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

  2.3招標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標截止日期15天前,招標單位都可能會以書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該書面補充通知將作爲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招標文件同等效力。

  2.3.2投標單位在收到招標文件修改通知後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告知招標單位予以確認。

  2.3.3爲使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將補充通知修改的內容考慮進去,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延長時間在補充通知中寫明)。

  3.投標文件的編制及遞交

  3.1投標報價說明

  3.1.1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具有標價的設備(材料)清單中所報的單價和合價,以及報價彙總表中的價格應包括設備(材料)成本、運輸費、包裝費、勞務費、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

  3.1.3投標單位的報價應包括所有的給予優惠的費用。

  3.1.4投標單位對所投設備只能提出一箇不變的價格,招標單位不接受任何選擇價。

  3.1.5投標文件報價中的所有價格全部採用人民幣表示。

  3.2投標文件的語言

  3.2.1所有投標文件應使用中文編寫。

  3.2.2投標單位與招標單位之間與招投標有關的來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應使用中文。

  3.3投標文件的組成

  3.3.1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投標書

  投標書附件1-設備(材料)清單與報價表

  投標書附件2-交貨一覽表

  投標書附件3-售後服務表

  3.3.2投標單位必須使用招標文件第三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

  3.3.3投標單位對招標單位提供的安裝方案、技術培訓、質量保證措施、售前售後服務等內容,應在投標文件中說明。

  3.4投標有效期

  3.4.1投標文件在前附表第8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之後的前附表第3項所列的日曆天內有效。

  3.4.2在原定投標有效期滿之前,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招標單位可以書面方式向投標單位提出延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投標單位須以書面方式予以答覆,投標單位可以拒絕這種要求,退出投標而不被沒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單位不允許修改它的投標文件,但需要相應地延長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本須知3.5條款有關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

  3.5投標保證金

  3.5.1投標單位提供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和方式依照前附表第4項的規定。

  3.5.2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其退回圖紙和有關資料後,於定標後7日內予以退還(無息)。

  3.5.3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按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並簽署合同協議後,予以退還(無息)。

  3.5.4如投標單位有下列情況,將被沒收投標保證金:

  (1)投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文件;

  (2)投標單位中途退出投標活動;

  (3)在定標後,中標單位由於自身的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同建設單位簽署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招標文件答疑

  3.6.1投標單位提出的與投標有關的任何問題須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

  3.6.2招標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和組織投標單位考察現場,瞭解情況。

  3.6.3招標答疑紀要應包括所有投標單位的問題和答覆。由招標單位按照本須知2.2和2.3條款的規定,提供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

  3.7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3.7.1投標單位按本須知3.3條款的規定,編制一份投標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5項所述份數的“副本”,並明確標明“正本”或“副本”。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爲準。

  3.7.2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均應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書寫,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名或加蓋印鑑,並加蓋按照3.7.3條款規定的單位公章。

  3.7.3投標單位如果是法人單位,則在投標文件上加蓋法人單位公章;投標單位如果是法人單位駐寧並在寧領有營業執照的分機構,則在投標文件上加蓋該分機構的單位公章。

  3.7.4全套投標文件的修改處應由投標書籤字人簽名或加蓋印鑑。

  3.8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誌

  3.8.1投標單位應將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裝並在封袋正確標明“正本”或“副本”。

  3.8.2所有包封都應寫明招標單位名稱和招標設備(材料)名稱,並在密封處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此公章要與投標文件上的公章相同。

  3.8.3如果包封沒有按上述規定密封並加寫標誌,招標單位將不承擔投標文件錯放或提前開封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提前開封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絕,並退還給投標單位。

  3.9投標截止期

  3.9.1投標單位應按前附表第8項規定的日期和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遞交給前附表第8項所述的單位。

  3.9.2招標單位可以按本須知2.3條款的規定以補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長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況下,招標單位與投標單位以前在投標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權利、責任和義務,將適用於新的投標截止期。

  3.9.3招標單位在投標截止期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給投標單位。

  3.10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3.10.1投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以後,如需要對投標文件作出修改,可以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按3.9.1條款遞交修改文件。在投標截止日期以後,不能更改投標文件。

  3.10.3投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以後,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期之前,可以書面方式通知招標單位,撤回其投標文件。根據本須知3.5條款的規定,在投標截止時間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終止日之間的這段時間內,投標單位不能撤回投標文件,否則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4.開標、評標、定標及授予合同

  4.1開標

  4.1.1招標單位將於前附表第9項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開標會議。

  4.1.3開標時,由投標單位推選的代表或招標單位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後,由工作人員當衆拆封,宣讀投標單位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4.1.4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將當衆予以拆封、宣讀、記錄。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並存檔備查

  4.1.5在開標時,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將作爲無效投標文件,不得進入評標:

  (4) 投標

  (5) 文件中的投標

  (6) 函未加蓋投標

  (7) 人的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8) 或者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託書(原件)及委託代理人印章的;

  (9) 投標

  (10) 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4.2評標內容的保密

  4.2.1開標後,凡屬於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投標的有關資料及有關授予合同的信息,評標小組(委員會)成員都應向投標單位或與該過程無關的其他人保密。

  4.2.2在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中,投標單位對招標單位和評標小組(委員會)及成員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爲,將被取消中標資格。

  4.3投標文件的澄清

  爲了有助於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小組(委員會)可以個別要求投標單位澄清其投標文件。有關澄清的要求和答覆,應以書面方式進行,但不允許更改投標報價或投標的實質性內容。

  4.4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鑑定

  4.4.1在評標時,評標小組(委員會)將首先審覈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在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

  4.4.2就本款而言,實質上響應要求的投標文件,應該與招標文件的所有規定的要求和條件相符,無顯著差異或保留。所謂顯著差異或保留是指對設備的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及運用產生實質性影響;或者對合同中規定的招標單位的權力及投標單位的責任造成實質性限制。

  4.4.3如果投標文件實質上不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招標單位將予以拒絕,並且不允許通過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異或保留,使之成爲具有響應性的投標。

  4.5投標文件的評價和比較

  4.5.1評標小組(委員會)將僅對按照4.4條款確定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與比較。

  4.5.2將根據以下評標原則擇優選擇中標單位:

  (1)投標設備(材料)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質量得到保證;

  (2)投標設備(材料)按時交貨,價格合理;

  (3)投標單位能提供售前售後服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定標方法

  按照下列方法來定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中標通知書

  4.7.1確定中標單位後在投標有效期內,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

  4.7.2中標通知書將成爲合同的組成部分。

  4.7.3在中標單位按本須知4.9條款的規定提供了履約擔保後,招標單位將及時將未中標的結果通知其他投標單位。

  4.8授予合同

  4.8.1招標單位將把合同授予其投標文件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並執行4.7條款要求的投標單位。

  4.8.2建設單位按照中標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與中標單位簽訂設備(材料)採購合同。

  4.8.3如果中標單位不按本須知4.9條款或4.8.2條款的規定執行,招標單位將有充分的理由廢除授標,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4.9履約擔保

  中標單位應按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交履約擔保。履約擔保可由在中國註冊的銀行出具銀行保函,銀行保函爲合同價格10%;也可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履約擔保書,履約擔保爲合同價格的15%(中標單位可任選一種)。中標單位應使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履約擔保格式。

  第二章 合同主要條款

  1.技術規範

  供貨設備(材料)應與招標文件的要求相一致。

  2.技術資料

  合同生效後________天內,供方應將有關設備(材料)的技術資料(如樣本,安裝工藝圖、電氣原理圖、操作手冊、維修指南等)免費提供給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機提供。

  3.包裝

  3.1設備(材料)包裝應按國家標準或部(專業)標準規定執行。由於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3.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3.3包裝箱應有明顯的包裝編號和起吊部位標誌,組裝件應有明顯的組對標誌。

  4.交貨

  4.1合同交貨期應以招標文件中的交貨期爲準,實際交貨時間,以最後一批貨物到達指定到貨地點爲準。

  4.2供貨方安排運輸。

  4.3供方發貨後24小時內,應將該設備(材料)合同號、設備名稱、件數、總重量、總體積(立方米)、運單號、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貨工作。

  5.檢驗

  5.1設備(材料)運達到貨地點後,需方負責清點接貨。如因包裝不當造成設備質量下降或破損、缺件等,供方承擔質量責任。如運輸部門造成的破損、缺件等事故,由供方爲主出面協調處理,需方協助解決。

  5.2設備(材料)全部到達現場後,供方應按需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進行開箱檢驗。如供方不能按時到達現場,又無函電通知時,需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質量損壞情況做出記錄,供方應認可並負責處理。

  6.保險

  貨物裝運後由供方辦理保險,其費用由______方支付。

  7.價格與支付

  7.1設備(材料)合同價格應按中標單位的投標價格(單價和總價)執行;

  7.2合同生效後一箇月內,需方向供方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爲預付款;

  設備抵達到貨地點被需方檢驗後,再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貨款;

  聯動調試合格後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貨款;

  在質量保證期過後一箇月內將餘款付清。

  8.質量

  8.1供方應嚴格按照製造圖紙、技術要求和國家、部(專業)有關標準生產和檢驗,確保產品質量。並且完全複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並保證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

  8.2供方保證設備(材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8.3對設備(材料)質量應按國家和部(專業)頒佈的質量標準或驗收規範進行驗收。設備(材料)安裝後,供方負責調試工作,並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最終驗收工作。

  8.4在設備(材料)驗收後的質量保證期內,如因需方使用不當和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供方應配合解決,但費用由需方負擔。

  9.現場服務

  9.1設備(材料)在安裝調試階段,根據需方要求,供方應及時派出現場服務人員處理有關設備(材料)質量問題。

  9.2需方應給予供方現場服務人員提供食宿條件,費用供方自理。

  10.索賠

  質量保證期內如發生由於製造、工藝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______日內(以電報日期爲準)給予答覆,如果供方對需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如逾期不予答覆和處理,則視爲上述索賠已被接受。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11.違約責任

  11.1供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時,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他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供方應向需方付延期違約金,每天按_______元計收,但最高限度爲_______%。

  11.3設備錯發到貨地點時,由供方負責解決並承擔有關費用。

  11.4由於需方填錯到貨地點或臨時改變運輸方案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責。

  12.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2.1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無效變更。若因國家計劃改變,或設計變更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爲已同意。

  12.2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負責。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經供需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即行生效。

  13.2合同生效後,供需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如出現問題應按照《民法典》等有關規定辦理。

  13.3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方式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14.下列文件均爲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4.1招標文件;

  14.3中標通知書。

  第三章 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書封面:見附頁3-1。

  2.投標書:見附頁3-2。

  3.銀行履約保函格式和履約擔保書格式:見附頁3-3。

  4.投標書附件1-設備清單與報價表:見附表3-1。

  5.投標書附件2-交貨一覽表:見附表3-2。

  6.投標書附件3-售後服務表:見附表3-3。

  設備(材料)採購

  投標文件

  設備(材料)名稱:

  投標單位

  投 標 書

  1.我們收到貴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招標文件。經研究,願以人民幣(大寫) _______ 元的總價,提供招標文件要求的設備(材料),並滿足招標文件提出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簽訂的合同來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以及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印鑑): 或 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名或印鑑):

  投標單位(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頁3-2

  銀行履約保函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銷售單位”)保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建設單位”)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並且履行自己的承諾;你方在招標文件中要求銷售單位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額的銀行開具的保函,作爲銷售單位履行雙方簽訂合同責任的保證金;本銀行同意爲銷售單位出具本保函。

  本銀行在此代表銷售單位向你方承擔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的責任,銷售單位在履行合同中,由於資金、技術、質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給你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在你方以書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本銀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爭辯、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證明或說明背景、理由。

  本銀行放棄你方應先向銷售單位要求賠償上述金額然後再向本銀行提出要求的權力。本銀行進一步同意在你方和銷售單位之間的合同條件、合同項下等設備或合同發生變化、補充或修改後,本銀行承擔本保函的責任也不改變,有關上述變化、補充和修改也無須通知本銀行。

  本保函從開具之日到建設單位書面認可設備調試合格時有效。

  銀行(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履約擔保書格式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銷售單位”)保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建設單位”)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並且履行自己的承諾;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中要求銷售單位提交下述金額企業開具的履約擔保書,作爲銷售單位履行雙方簽訂合同責任的保證金;銷售單位作爲債務人和_________________作爲擔保人共同向債權人建設單位承擔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責任,債權人和擔保人均受本履約擔保書的約束。

  本擔保書的條件是:如果銷售單位在履行合同中,由於資金、技術、質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給你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當建設單位以書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擔保人將迅速予以支付。

  本擔保書從開具之日到建設單位書面認可設備調試合格時有效。

  擔保單位(章): 債務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設備材料採購招標文件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____年__月__ 日

設備材料採購招標文件 篇3

  **市人民政府採購中心:

  經研究,我單位決定參加採購編號爲號詢價採購活動並報價。爲此,我單位做如下承諾,並負法律責任。

  1、願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市政府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2、願意按照詢價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保證文件內容真實、完整。報價明細見“詢價採購報價表”。

  3、同意詢價文件中所有的規定,本次報價自報價文件送達之日起10日內有效。

  4、如果我單位的報價被接受,我單位將按要求的時間簽訂採購合同,履行詢價採購文件中規定的每一項要求,按期、按質、按量供貨。

  5、如果我單位的報價被接受,我單位保證提供原裝正品環境檢測設備。

  6、願意遵守有關售後服務規定,提供快速、優質服務。

  7、願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責任。

  8、與本次報價有關的函電,請按下列地址聯繫: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地址:

  收款單位:

  開戶銀行:

  開戶帳號:

  授權委託書

  **市政府採購中心:

  茲委託——————————參加(招標編號)政府採購活動,全權代表我單位處理一切事宜。受託代理人在採購活動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單位均予承認。

  委託單位:————————————————————(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受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期限: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

  簽發時間:20__年——月——日

  附受託代理人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傳真:——————————

  詳細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合 同 書(格式)

  合同編號:-042

  本合同於20__年4月××日由**市人民政府採購中心(以下簡稱買方)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並各自履行應負的全部責任。本合同書共兩份,買賣雙方各一份。

  一、合同組成文件:

  1、詢價文件;

  2、賣方的報價文件。

  二、標的及數量:

  環境檢測設備,詳見《詢價採購報價表》。

  三、質量:

  賣方提供的標的必須是原裝正品環境檢測設備,其型號、規格必須符合詢價採購文件的要求,其質量達到原產地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達到生產廠家優級產品出廠時的標準。

  四、價款:

  本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元整(RMB:××元)。

  五、交貨時間:

  20__年××月××日。

  六、交貨地點:

  用戶單位。

  七、交貨方式:

  1、賣方負責安排運輸,並支付到達交貨地點所需的全部費用;

  2、賣方提供的標的均應按照國際、國家及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裝運,運抵指定現場符合出廠時的要求,否則,用戶單位有權退貨;

  3、賣方應在貨到前合理時間內,以電話或傳真形式將要求用戶單位提供的配合及注意事項等通知用戶單位,如果是因爲賣方延誤不能將上述內容通知用戶單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八、檢驗:

  1、賣方交付用戶單位驗收的標的,凡屬《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範圍內的,必須具有“CCC”中國強制認證標誌,否則視爲不合格產品;

  2、賣方將標的送達交貨地點並要求驗收後,用戶單位應在48小時內按照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標準和合同的要求驗收完畢;

  3、用戶單位按照驗收的結果,完整、真實地簽署《**市政府採購驗收報告》的有關內容;

  4、用戶單位驗收的標的如因質量問題與賣方發生分歧,由買方委託中介機構或國家有關部門負責檢驗;賣方提供的標的達不到合同要求的,檢驗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全部由賣方負擔;賣方提供的標的達到合同要求的,檢驗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全部由用戶單位負擔。

  九、《政府採購驗收報告》的送達:

  賣方必須於交貨時間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送達《**市政府採購驗收報告》,節假日順延;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按照規定時間送達的,需向買方提交延期送達書面申請。

  十、付款方式:

  買方收到合格的驗收報告之日起5日內,付合同總價款的90%;剩餘合同總價款的10%,作爲質量保證金,在採購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後無質量問題時付清。

  十一、服務:

  1、賣方免費負責標的物的安裝、調試,免費提供標的物安裝、使用、維護的資料及介質;

  2、賣方保證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其服務必須達到或超過標的物生產廠提供的承諾。出現質量問題時,保修期內,免費負責三包(包退、包換、包修);保修期外,應負責維修並收取成本費;

  3、賣方提供的標的出現問題時,賣方保證即時響應用戶單位的要求,到達現場並完成修復。若修理時間超過48小時或需返回原生產廠維修,賣方必須向用戶單位提供替代產品,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十二、轉讓與修改:

  1、除買方書面同意併成爲合同的一部分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也不得對合同條款有任何的修改; 2、賣方應按合同要求交貨,未經買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賣方交貨後的任何時間內,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對採購項目、規格要求、數量、質量、價款等進行任何更改。

  十三、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解除合同。

  (1)賣方未能在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履行合同的;

  (2)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標的物或標的物驗收不合格的;

  (3)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規定解除了本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爲適當的方法另行採購,另行採購貨物的規格型號可根據用戶單位的時間需求與本合同標的相當或高於本合同標的,賣方應承擔另行採購貨物的價款超出本合同價款的那部分貨款;因爲解除合同而給賣方造成的損失,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違約賠償:

  1、除“不可抗力”外,標的物延期交貨或標的物不合格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不可抗力”僅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買方認可的事件;

  2、賣方延期交貨或標的物驗收不合格的,每日按照延期交貨或驗收不合格合同貨款的3‰交納違約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

  3、賣方違反第九條的規定,延期遞交《**市政府採購驗收報告》的,每延期一日,按照應付合同價款的3‰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4、賣方違反第十一條的規定,被用戶單位有效投訴的,買方不返還賣方的履約保證金10000元;

  5、賣方違反上述第十二條規定的,買方不返還賣方的履約保證金10000元,賣方在三年內不得參與**市政府採購活動;

  6、買方根據上述第十三條規定解除本合同,買方不返還賣方的履約保證金10000元,賣方在三年內不得參與**市政府採購活動;

  7、賣方提供的標的或服務有欺詐行爲的,買方不返還賣方的履約保證金10000元,賣方在三年內不得參與**市政府採購活動,造成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8、用戶單位未經買方同意延期驗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驗收標的合同價款的3‰向賣方支付賠償金,因延期驗收致使賣方遭受損失的,用戶單位按照損失金額的100%賠償賣方;

  9、用戶單位不驗收或不在規定時間內驗收的,賣方向買方提出付款申請後,買方直接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用戶單位自行承擔;

  10、買方延期付款的,每延期一日,按照應付合同價款的3‰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十五、爭議解決:

  1、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約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無爭議的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各方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十七、簽約地點:

  **市人民政府採購中心。

  買方:**市人民政府採購中心  賣方:×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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