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精選28篇)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示範文本)

  1 物業概述

  1.1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該項目):

  1.2 物業地點: 市 區 街 號

  1.3 物業規模:

  1.3.1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其中地上佔 萬平方米,地下佔 萬平方米;

  1.3.2 停車場規模 個車位;

  1.3.3 物業管理區內人口 人;

  1.3.4 物業管理區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1.3.5 物業管理區內的其他設施:

  .

  1.4 物業管理合同形式:小區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簽訂專業的委託管理合同。

  1.5 招標範圍:

  1.6 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1.7 本次招標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2 合格條件與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應至少滿足以下合格條件

  a 具有物業管理 級資質;

  b 有獨立法人資格;

  c 有相關小區管理經驗;

  d 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管理科學、能使本小區管理上一檔次,滿足小區居民的要求。

  2.2 爲了被授予簽訂合同的資格,投標單位應按招投標書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標人滿意的資格文件。爲此,所提交投標文件中至少應包括下列資料:

  a 有關確立投標單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複印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

  b 投標單位近年完成小區管理和現在正在管理小區的情況;

  c 提供小區物業管理經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物業經理)簡歷及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管理和主要人員情況;

  d 提供爲完成本小區管理擬採用的主要經營策略;

  e 投標銀行保函;

  f 投標保證金契約擔保書;

  g 投標人保證書;

  h 授權書。

  2.3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時,除按本條上述要求提供參加聯合體的每一成員資料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後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的每一成員均有法律約束力;

  b 聯合體的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所有聯合體成員按合同條件實施合同所共同和分別承擔的責任、義務及連帶責任,聯合體協議書須由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該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同提交招標人;

  c 在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一家聯合體成員作爲主辦人,該主辦人被授權代表任何或全部聯合體成員承擔合同中的一切責任和接受指示,合同的整個實施應由該主辦人負責,聯合體主辦人授權書應由聯合體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並附在聯合體協議書中;

  d 儘管委託了聯合體主辦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協議書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仍負有共同和分別的法律責任;

  e 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否則,有關投標將被拒絕。

  2.4 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成員。

  3 投標費用

  3.1 投標人應自行承擔編制、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招標人無須對投標人因本次招標事宜引起的任何費用或損失負責。

  4 管理目標

  該項目無論從設計上、建築上以及規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國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應達到與之相匹配的水平,具體管理目標是:

  4.1 樹立正確的物業管理觀念,以“服務至上,客戶第一”爲管理宗旨,從而達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個物業的檔次和社會形象。

  4.2 該物業入夥開園後1年內,使該物業的管理水平達到本地區先進。

  4.3 2年內使該物業達到省(直轄市)內先進水平。

  4.4 3年內力爭達到全國物業管理優秀的標準。

  5 投標文件的組成內容

  5.1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至少應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a 投標書及其附錄、附表格式;

  b 授權書(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授權書);

  c 物業管理建議書;

  d 合同協議書格式;

  e 履約擔保格式;

  f 證明合格條件和資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果投標文件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5.3 凡獲得招標文件者,無論投標人中標與否,均應對招標文件保密,並承擔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6 招標文件的修改

  6.1 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時候,可因任何原因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並以向投標人發出補充招標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標補充文件將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招標補充文件後,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確認收到。

  6.3 如果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了修改,當他認爲必要時,可以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截止日期。

  7 現場考察

  7.1 投標人應按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由招標人組織的對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的考察,有關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7.2 招標人組織的現場考察僅是對招標物業現場基本情況的初步考察,並不承擔滿足投標人獲取投標所須全部資料的責任。投標人應自負其責地獲得與編制投標文件有關的一切必須材料。

  7.3 現場考察後,投標人將被認爲已瞭解該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的地理環境、各種配套設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況、通訊、交通、周邊物業狀況、工作環境及一切可能對該物業管理構成影響的現場和周圍環境情況,並已充分認識到自己應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以便將所有因現場環境因素產生的費用包括在投標報價中。招標人不再接受任何與現場環境有關的索賠。

  7.4 在現場考察過程中,投標人如發生人身傷亡、財產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招標人均不負責。

  8 語言

  8.1 投標文件及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一切往來函件均應使用中文。投標人隨投標書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本。投標書的解釋以中文爲準。

  8.2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必須毫無例外地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格式。

  9 報價編制要求

  9.1 投標單位按物業管理目標及管理預算方案、北京市有關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編制該項目管理費用概(預)算書。

  9.2 該物業業主保留對中標人某項報價偏高且明顯不合理而無法接受的單價進行調整的權利,並以此作爲簽訂合同協議書的條件之一。

  9.3 該投標價將被認爲是全面達到本招標文件中已明確的優質物業管理標準的報價。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

  1 物業概述

  1.1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該項目):

  1.2 物業地點: 市 區 街 號

  1.3 物業規模:

  1.3.1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其中地上佔 萬平方米,地下佔 萬平方米;

  1.3.2 停車場規模 個車位;

  1.3.3 物業管理區內人口 人;

  1.3.4 物業管理區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1.3.5 物業管理區內的其他設施:        .

  1.4 物業管理合同形式:小區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簽訂專業的委託管理合同。

  1.5 招標範圍:

  1.6 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1.7 本次招標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2 合格條件與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應至少滿足以下合格條件

  a 具有物業管理 級資質;

  b 有獨立法人資格;

  c 有相關小區管理經驗;

  d 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管理科學、能使本小區管理上一檔次,滿足小區居民的要求。

  2.2 爲了被授予簽訂合同的資格,投標單位應按招投標書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標人滿意的資格文件。爲此,所提交投標文件中至少應包括下列資料:

  a 有關確立投標單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複印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

  b 投標單位近年完成小區管理和現在正在管理小區的情況;

  c 提供小區物業管理經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物業經理)簡歷及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管理和主要人員情況;

  d 提供爲完成本小區管理擬採用的主要經營策略;

  e 投標銀行保函;

  f 投標保證金契約擔保書;

  g 投標人保證書;

  h 授權書。

  2.3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時,除按本條上述要求提供參加聯合體的每一成員資料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後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的每一成員均有法律約束力;

  b 聯合體的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所有聯合體成員按合同條件實施合同所共同和分別承擔的責任、義務及連帶責任,聯合體協議書須由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該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同提交招標人;

  c 在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一家聯合體成員作爲主辦人,該主辦人被授權代表任何或全部聯合體成員承擔合同中的一切責任和接受指示,合同的整個實施應由該主辦人負責,聯合體主辦人授權書應由聯合體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並附在聯合體協議書中;

  d 儘管委託了聯合體主辦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協議書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仍負有共同和分別的法律責任;

  e 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否則,有關投標將被拒絕。

  2.4 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成員。

  3 投標費用

  3.1 投標人應自行承擔編制、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招標人無須對投標人因本次招標事宜引起的任何費用或損失負責。

  4 管理目標

  該項目無論從設計上、建築上以及規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國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應達到與之相匹配的水平,具體管理目標是:

  4.1 樹立正確的物業管理觀念,以“服務至上,客戶第一”爲管理宗旨,從而達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個物業的檔次和社會形象。

  4.2 該物業入夥開園後1年內,使該物業的管理水平達到本地區先進。

  4.3 2年內使該物業達到省(直轄市)內先進水平。

  4.4 3年內力爭達到全國物業管理優秀的標準。

  5 投標文件的組成內容

  5.1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至少應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a 投標書及其附錄、附表格式;

  b 授權書(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授權書);

  c 物業管理建議書;

  d 合同協議書格式;

  e 履約擔保格式;

  f 證明合格條件和資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果投標文件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5.3 凡獲得招標文件者,無論投標人中標與否,均應對招標文件保密,並承擔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6 招標文件的修改

  6.1 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時候,可因任何原因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並以向投標人發出補充招標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標補充文件將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招標補充文件後,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確認收到。

  6.3 如果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了修改,當他認爲必要時,可以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截止日期。

  7 現場考察

  7.1 投標人應按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由招標人組織的對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的考察,有關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7.2 招標人組織的現場考察僅是對招標物業現場基本情況的初步考察,並不承擔滿足投標人獲取投標所須全部資料的責任。投標人應自負其責地獲得與編制投標文件有關的一切必須材料。

  7.3 現場考察後,投標人將被認爲已瞭解該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的地理環境、各種配套設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況、通訊、交通、周邊物業狀況、工作環境及一切可能對該物業管理構成影響的現場和周圍環境情況,並已充分認識到自己應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以便將所有因現場環境因素產生的費用包括在投標報價中。招標人不再接受任何與現場環境有關的索賠。

  7.4 在現場考察過程中,投標人如發生人身傷亡、財產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招標人均不負責。

  8 語言

  8.1 投標文件及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一切往來函件均應使用中文。投標人隨投標書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本。投標書的解釋以中文爲準。

  8.2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必須毫無例外地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格式。

  9 報價編制要求

  9.1 投標單位按物業管理目標及管理預算方案、北京市有關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編制該項目管理費用概(預)算書。

  9.2 該物業業主保留對中標人某項報價偏高且明顯不合理而無法接受的單價進行調整的權利,並以此作爲簽訂合同協議書的條件之一。

  9.3 該投標價將被認爲是全面達到本招標文件中已明確的優質物業管理標準的報價。

  10 投標貨幣

  10.1 本招標物業項目採用人民幣。

  11 投標書有效期

  11.1 自遞交投標書截止日算起60天。

  11.2 在原定投標書有效期屆滿之前,招標人可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和答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拒絕延期的投標人將失去中標資格,但不會失去投標保證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標人,不需要也不允許修改它的投標文件,但必須相應地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

  12 投標文件的形式和簽署

  12.1 投標人應按本投標書第5條的規定,向招標人遞交一式五份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並應在文件封面上標明“正本”和“副本”字樣,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12.2 所有文件均應打印(簽字除外).

  12.3 “投標書”應由投標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頁,都要由“投標書”簽署人小籤。投標文件不應有任何改動,否則應由“投標書”簽署人在改動處簽字並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13 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識

  13.1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別密封在內、外兩層信封中,並在內、外兩層信封上均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13.2 遞交投標文件時,正、副本應分別包裝在兩個密封袋中。

  內層信封上應分別寫明投標人(作爲收件人)和招標人(作爲發件人)的名稱及地址,以便因標書遲到或其他原因宣佈不能接受時,招標人得以將標書原封退回。內層信封的封口外應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3.3 投標密封必須在投標文件袋背面上方開口外密封,並填寫密封日期。封條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鑑各兩枚。投標文件袋正面按照規定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鑑各一枚。

  14 投標截止時間

  14.1 投標人應在投標邀請書規定的遞交投標書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送到招標人指定地點。未密封的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遲到的投標文件將被原封退回。

  14.2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必須退回全部資料。否則,投標文件將不被接收。

  15 開標

  15.1 本招標項目將按投標邀請書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對所有已簽收的投標文件進行開標。投標人應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明)或其授權代表(攜本人身份證明及授權書)出席。

  15.2 在開標時,招標人將當場對已簽收的所有投標文件的正本進行開封,並覈查每一份投標文件的密封、簽署、投標書內容等有關情況,以確定其完備性。

  15.3 在進行上述覈查後,將宣佈不符合要求的投標人的名稱,並同時宣佈符合要求的投標單位名稱。

  15.4 開標結果宣佈完後,由各投標人的合法代表人對開標結果當場簽署確認。投標人不出席開標活動,將被視爲自動放棄投標。

  15.5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以廢標處理,予以拒絕:

  a 投標文件簽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b “投標書”中未填報總價;

  c 投標文件將招標文件的格式、文字進行任何改動;

  d 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格式、順序編寫。

  16 投標文件的評價和比較

  16.1 在評標階段,招標人認爲需要時可要求投標人澄清投標書中的問題,或要求補充部分其他資料,或要求對其管理方案進行答辯。對此投標人不得拒絕,並應以書面形式送交招標人。但投標人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原投標報價和標書內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16.2 在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前,招標人將首先對投標文件按照本招標書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符合性審查。

  16.3 對於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對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預算進行校覈,並對管理(概)預算在算術上或累加運算上的錯誤予以修正。

  16.4 招標人將只對合格的招標單位管理費用(概)預算符合性和算術性審查,並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經招標人對所有符合投標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出複合標底。

  複合標底=各符合投標報價之和/符合投標單位個數

  高於複合標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標,將被視爲無競爭性而不進入評比,低於複合標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標,將被視爲低於成本價也不進入評比。

  16.5 除評標價之外,招標人還將進行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一經評審後合理代價中標。

  商務評審的主要內容是:

  a 總管理(概)預算標價應合理;

  b 其他影響該物業內業主增加或減少支付的因素;

  c 投標價與複合標底價相比較;

  d 未提出與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相悖的要求;

  e 良好的信譽和優良的業績。

  技術評審的主要內容是:

  a 總經理及各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總工的資質、資歷;

  b 現場組織機構,項目經理部其他人員資質、資歷;

  c 以往類似項目經驗、管理情況;

  d 物業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學及技術先進性;

  e 對該物業周邊環境的保護措施;

  f 物業管理各項應急措施;

  g 質量、消防、交通、環保及安全保證體系及措施;

  h 專業技術力量能否滿足物業管理目標要求。

  16.6 定標方式

  招標人將從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標報價、物業管理技術的先進性、質量、安全、消防、交通、環保等保證體系、投標人履約能力、履約信譽、社會聲譽等多方面進行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以經評審後確定中標人。

  16.7 招標人沒有義務必須接受最低報價的投標。

  17 接受和拒絕投標的權利

  17.1 招標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有權接受和拒絕任何投標,宣佈投標無效或拒絕所有投標,並對由此引起的對投標人的影響不承擔責任,也不解釋原因。

  18 中標通知書

  18.1 評標結束後,招標人將在投標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中寫明該物業業主委員會(如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前,由該物業的開發商代表全體業主)將與中標單位所簽訂委託管理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本物業項目管理費用總價(即合同價格).

  18.2 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18.3 招標人將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但不負責解釋未中標原因。

  19 履約擔保

  19.1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10天內,應按招標人的指定或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交一份由銀行出據的履約保函,擔保金額爲合同總價的10%.

  20 合同協議書

  20.1 中標人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10天內,持履約保函,與招標人簽訂委託管理合同協議書。

  20.2 合同協議書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加蓋公章後生效。

  20.3 如果中標人未能遵守前款規定,招標人可宣佈中標無效,將合同授予下一個預期中標,或重新組織招標。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市人民政府年第次和第次市長辦公會議精神,爲了加強我市小區樓房的物業管理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市房產物業管理公司,對我市小區物業實行規範化統一管理。爲了給住宅樓房的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將位於路××街的××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管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年×月×日起甲方正式將建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全面管理。

  二、從××年××月×日起乙方按着《物業管理手冊》中指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和管理。

  三、爲了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業辦公室指導下,組建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使物業工作依法進行。

  四、物業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設施、設備產權不變,但歸乙方無償使用、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將××年××月××日以前的物業管理工作中所發生的費用(僱用人員工資、電費、維修費等)結清,沒有結清的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物業管理資料:

  1、住宅小區規劃平面圖。

  2、工程竣工總平面圖。

  3、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

  4、公用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

  5、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

  6、有關設施、設備安裝竣工圖及使用和維修技術資料。

  七、關於大、中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問題:用戶專項維修資金按有關規定應由市物業辦公室收取,由於該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已由甲方收繳,並存入專用賬戶,待今後發生大、中型維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預算,甲方進行審覈,經業主同意後,由甲方負責出資,資金從維修基金中扣除,因資金不到位影響維修由甲方負責。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費用,乙方管理費用依靠收取住戶的服務費解決,物業服務收費由乙方收繳,服務標準與收費情況無關,收費標準由乙方確定,但不得超出有關規定。

  九、乙方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十、乙方的服務應按指定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執行(具體內容見附頁1)。乙方如違約或不按承諾實現,甲方有權通過法律渠道向乙方進行索賠,同時,業主無理拒交服務費,物業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在物業公司管理該小區之前,甲方應向業主通知乙方進入管理及服務情況,經得業主的同意。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見附頁2)

  十三、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簽字蓋章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負法律責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暫定爲一年,期滿後視情況可以續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頁1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標準

  服務內容:

  一、建築物共用部位的養護、維修;

  二、公共場地的養護、維修;

  三、供水、排水、供電、通訊、供暖等共用設備、設施的養護、維修;

  四、公共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

  五、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六、公共區域內的環境綠化。

  服務標準:

  一、環境衛生管理

  1、公共場所、區域衛生隨時清掃,保持清潔,無雜物、無衛生死角。

  2、物業區內無違章搭建物,公共和共用部位無亂堆、亂放、亂貼、亂刻和亂掛現象。

  3、物業區實行垃圾袋裝化,做到日產日清。

  4、物業區內房屋樓梯間,共用通道地面、樓梯扶手、窗臺應保持清潔衛生。

  5、房屋樓梯間,共同通道牆面灰塵和窗戶,每年進行一次徹底清掃和窗戶玻璃春秋兩季清洗。

  6、共用休閒娛樂設施保持清潔、衛生、不被佔用。

  二、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1、共用設施、設備良好,運行正常。並按原設施用途使用,有嚴密的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2、物業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按規定定期對水質檢驗,對水箱進行消毒清洗,保證二次供水水質合格。

  3、需二次供水的物業,應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或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

  4、對物業的公共照明設施、設備,應保持數量齊全,狀況良好,運行正常,隨壞隨修。

  5、公共休閒娛樂設施狀況完好,做到隨損隨修。

  三、綠化管理

  1、對花、草、樹木定時澆水,按期施肥,及時消除病蟲害。

  2、隨時剷除花、草間的雜草,草坪、樹木定期修剪,保持美觀。

  3、制止佔用綠地和在綠地上堆放物品,拋扔雜物或利用樹木晾曬衣物行爲。

  4、制止踐踏綠地和損壞花草、樹木行爲。

  5、保持物業區內花、草、樹木成活率90%以上。

  四、房屋管理

  1、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制止業主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用途的行爲。

  2、保持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3、保持房屋完好率達90%以上。

  4、定期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提請業主或業主委員研究處理。

  五、房屋修繕

  1、制定年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修繕計劃,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審定後實施。

  2、按《黑龍江省城鎮樓房大、中修工程分類試行標準》劃定和進行房屋的大、中、小工程修繕。

  3、對損壞的房屋共用部位,應及時予以修繕。

  4、房屋修繕後,應達到國家城住字(84)第677號文件規定的修繕標準。

  5、設立和公佈報修電話等便民報修設施。

  6、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急修項目即時維修。

  7、大、中修項目按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審定的維修計劃確定的開、竣工時間進行修繕。

  六、治安管理

  1、已形成戶外封閉區域的物業管理區域,實行門衛夜間值班制度。

  2、物業區內,禁止流動商販經商。

  3、制止物業區內打架鬥毆和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場地行爲,勸阻在公共場區、所內的人員糾紛。

  七、道路、場地管理

  1、物業區內區域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2、公共活動場地地面平整,無其他物品堆放,無積水和降雪堆積。

  3、室外雨水排放暢通,溝道無大量積水。

  八、其它

  1、摩托車和自行車應放在停車棚內,自己看管,丟失或損壞乙方概不負責。

  2、雙方未約定事項及非物業企業服務內容乙方不負責。

  甲方:

  乙方:

  附頁2

  有關未盡事宜說明

  1、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按北安市房產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手冊》中有關條款執行。

  2、水箱清洗、化糞池清掏等費用由物業管理企業承擔,並做到定期、及時清洗、清掏。

  3、乙方應負責每天3次供水,具體時間爲早6.30-7.30,中午12.00-13.00,晚間17.30-18.30.

  4、庭院燈亮燈時間爲開剛黑至晚10點,春節期間增加亮燈時間和燈的盞數。

  5、原物業設施包括泵房、物業房、水箱等由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

  6、建設小區西側巷道由乙方負責保潔。

  甲方:

  乙方: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4

  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 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 (委託方):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爲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 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 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5

  協議書有不同的種類,其內容也是不同的,下面是fwdq挑選較好的物業管理協議書範文,供大家參考閱讀。

  一、物業管理協議書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6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爲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項目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項目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爲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_____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項目,乙方就具體物業項目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_____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爲乙方服務項目_____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_____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7

  委託管理合同

  第一章 委託事宜

  第一條 合同雙方

  ⒈業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事由及事項

  ⒈鑑於業主方對地處 市 路 號土地擁有 年以上使用權,並在該地塊上擁有一座建築面積 M2左右的 (暫定名,以下簡稱“會所”);業主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託委託管理方爲業主方的獨家代理人對會所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指導,並授予管理方履行本合同條款所需的全部授權。管理方本着對業主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接受業主方的委託,以業主方的名義來組織會所的運營。管理方按本合同進行的一切活動均爲代理業主方而爲,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之外,管理方對業主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⒉雙方合作實行目標管理制,月營業收入目標爲不低於 元人民幣,年營業收入目標總計不低於 萬人民幣。經營成本控制在營業收入的 %以內,努力使經營費用合理化和經營利潤最大化,實現對業主方的效益回報。

  3.作爲對管理方提供管理的補償報酬,管理方將以效益管理費的方式分享管理效益和成果。即:管理方每月達到營業目標後,超額部分按效益管理費用的計提方式計提。

  4.本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管理期滿後,雙方經協商可延長管理期限。

  第二章 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業主方保證,在 年 月 日前將符合管理方經營管理要求的會所交給管理方,業主方不得禁止或限制管理方經營管理會所或會所的任何部分,;

  第四條 業主承諾:只要管理方不違反本合同,業主不根據其所有權人的權利而提出要求,妨礙、排斥或滋擾管理方的經營,保證採取一切其有能力採取的行動保護本合同授予管理方在期限內平靜地經營管理會所的權利和特權;不採取任何有損或侵害管理方上述權利和特權的行爲。

  第五條 業主方可推薦人員擔任會所業務崗位的工作,但須經過管理方的統一考覈,由管理方聘用上崗。業主方同意不直接或通過業主方的其他成員、代理人或代表參與會所的日常經營管理,同時也不直接對其推薦人員進行管理(財務的任職除外)。

  第六條 業主方通過與管理方定期會晤的方式,對會所的經營提出評議、建議和指導,就涉及雙方利益的所有事務進行討論,爲經營管理環境的不斷改善共同創造條件。

  第七條 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業主方承擔的費用。

  第八條 業主方在會所內消費,管理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價格計入內部帳目,作爲效益管理費的依據。

  第三章 管理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管理方以其通行的模式,制定和建立運作標準和程序,對會所進行管理。這一系統化工作主要包括:

  ⒈與會所品牌相對應的經營管理的理念、政策、營銷戰略和策略、個性化管理及服務項目的設置。

  ⒉建立服務質量標準與服務質量控制系統。

  ⒊設定會所各功能運作,包括市場營銷、人力資源、工程、保安、工作職責、工作與服務流程、工作質量標準、制度與規範等。並對這些功能運作的質量和數量,包括對營業收入與費用進行監控與指導。

  第十條 委派會所的經理作爲管理方的代表和業主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合同賦予的職責和權力。

  第十一條 其他工作人員包括業主方推薦到飯店擔任職務的人員,經管理方考覈、認可後,由經理聘任。由管理方負責設置飯店崗位定額,並據此負責招聘和培訓各級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工作人員,並可根據管理規章制度和運營需要,開除、解聘或解僱上述人員。(崗位編制及工資額另附)

  第十二條 經理享有組織會所經營的權力,此種權力包括但不僅限於:

  ⒈制定會所經營計劃,編制年度預算,經業主方認可後組織實施。

  ⒉制定會所各營業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3.決定信用政策,並對客戶的信用做好限制、授予及操作工作。盡其所能收取各類到期應收款項,對逾期應收款要進行催收、查問,直至在需要或必須時,以管理方或業主方的名義對其進行訴訟。

  4、管理方根據業務需要和事先規定,擁有向會所重要客戶、業務來往人員免費或優惠的審批權,以利於會所經營工作的開展,但客戶、人員名單後當定期經過業主方審批方可生效。

  5、負責經營所需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條 管理方有義務通過與業主方定期會晤的形式,向業主方通報經營管理狀況,聽取業主方對會所經營提出的評議、建議與指導,在本合同的前提下儘可能地按照雙方利益一致性原則滿足業主方的要求。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和支付

  第十四條 管理方的效益管理費從管理方經營管理後獲得第一筆收入之營業日開始計算收取,每月 萬元爲基本營業目標,超額部分至 萬元內按營業收入的 % 計算提取。 元以上的部分按營業收入的 %計算提取

  第十五條

  ⒈在每一箇公曆月份月底後的15天內,業主方提交一份詳細的財務報表,闡明該月份營業收入(包括業主方在店消費內部計帳額)和該月份應付的效益管理費。雙方確認後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管理方。

  2.對因業主方持有異議部分的營業收入和經營利潤而引發的管理費支付問題,業主方和管理方通過定期會晤形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和精神,討論並界定清楚。所有應付管理費最遲應於財務提交報表後1個月內付清。

  第五章 飯店的更新改造與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在批准的預算範圍內,管理方爲了確保良好與安全的經營條件,對會所進行按規定的折舊年限更新改造及維修保養。

  第十七條 經批准的涉及飯店工程的費用按下列規定記入飯店帳薄:

  ⒈日常維修保養費用屬經營費用;

  ⒉固定資產的更新、大修、增添等,歸重置固定資產費用,屬業主費用。

  第十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會所的全部資產屬業主方所有,會所的一切債權、債務由業主方擁有或承擔。管理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抵押或處置會所資產。

  第十九條 管理方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管理和使用會所的資產。但不得用會所資產、信用等對外提供任何擔保;不得出借營運資金,或用營運資金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資、炒股等。

  第二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方如需對會所的固定資產進行變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爲原則。

  第六章 影響合同執行的因素

  第二十一條 業主方轉讓

  1.在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方式的出售、或是業主方失去50%以上公開發售的股份,在本合同中都被視作是轉讓。

  2.在沒有得到由被轉讓方提供的、管理方能接受的書面約定之前,業主方不能簽署轉讓文件。在該書面約定中,被轉讓方要作出承認並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的承諾。

  3.根據管理方本身的判斷、發現,如果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控制的或控制它的單位,是管理方的競爭對手或至少達不到作爲業主方的信用價值時,管理方可以選擇在轉讓文件簽署之日起終止本合同。

  4.如果本合同非因管理不善造成轉讓而終止的話,業主方要承承擔向管理方賠償的責任。賠償金的數額爲管理方全年度管理費的2倍。

  第七章 終止

  第二十二條 如果在任何時間,發生一箇或幾個下列事件或違約情況的話,未違約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

  ⒈管理方或業主方暫停或終止其業務;

  2.管理方由於業主方無力支付應付的經營成本和經營費用及應由業主方支付的與經營相關的費用,而且在業主方收到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未能支付;

  第二十三條 在合同因某個理由終止或到期時,管理方有權從會所撤走所有由管理方及其成員制定的手冊、標準、操作程序和收據;由管理方及其成員開發的軟件以及其它在經營和管理會所時使用的屬於管理方及其成員的財產;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並適用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業主方、管理方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定義、用語表、一覽表等)和補充協議、修正協議類文件,經雙方簽字後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業主方: 管理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附件

  定義(用語)一覽表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以下規定爲準。

  一、“會所”是指位於 ,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 間(套)中餐包廂; 間棋牌包房。

  2、會所所屬的各類餐廳、咖啡大廳等

  3、會所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築物。。

  5、會所經營所需的給排水、電力、煤氣、通訊、消防、安全監控、空調、衛生、廚房、冷藏、音視、電腦等系統設備。

  6、會所所擁有的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

  ⑴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包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⑵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器具、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⑶會所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包括印刷品等。

  三、“營業收入”是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定義的、經營會所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四、“經營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飯店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成本和營業性費用後的餘額。

  五、“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六、“經營成本”是指餐飲部門的原材料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七、“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

  ⒈各營業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鏽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⒉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⒊經營中發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稅等。

  ⒋在計算會所經營利潤時,以下各項不包括在“經營費用”之內。

  ⑴固定資產折舊;

  ⑵無形資產攤銷、遞延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

  ⑶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⑷土地使用費;

  ⑸房屋使用費或房屋佔用費;

  ⑹城市房地產稅和所得稅;

  ⑺財產損失保險費;

  ⑻貸款利息支出;

  ⑽飯店業主方經費;

  ⑾管理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費;

  ⑿受業主方委託的會計、律師、審計等費用;

  ⒀其他經業主方和管理方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生的費用。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8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 (物業項目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市 區(縣) 道(路、街) 號

  四至: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主體結構(包括基礎、牆體、柱、梁、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戶外牆面等 ;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郵政信箱、避雷裝置、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四)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五)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六)車輛停放車位的服務與管理,特別是對未參加車輛保險的車輛有效制止停放;

  (七)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等 ;

  (八)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九)乙方應當公示特約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標準,當業主提出上述委託服務要求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業主應當按規定付費。

  第三條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並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並遵守業主公約;

  (二)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三)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五)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六)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

  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負責返修、完善;

  (七)當本物業項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八)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九)其他:

  1、承擔相關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四)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六)不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七)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九)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十)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十一)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

  1、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 五十以上;

  2、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 五十 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 二 年以上。

  (十二)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或相關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三)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利用物業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餘額和財務賬冊;

  2、物業及業主檔案和有關資料;

  3、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物。

  (十四)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爲。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有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平面引導圖;

  3、封閉陽臺、空調外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設備運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的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按照 有關標準執行;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五)環境衛生: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臺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綠化養護: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七)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

  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衛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啓用;

  4、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5、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1、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非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

  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

  業主應在每月 日前交納

  3、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由甲方交納。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三 交納滯納金。

  (二)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投資方委託物業向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收取:

  1、機動車輛:

  (1)

  (2)

  2、非機動車輛:

  3、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的結餘部分,主要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三)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有關部門或甲方

  委託,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後,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交納。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不少於本項總目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 物業管理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 十 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等物業。

  (二)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六十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的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五日內整改,預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及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經濟賠償。

  (四)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場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合同責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需將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

  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徵得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徵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戶)同意。

  五、從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六、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前,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後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

  七、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原標準,並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2區4樓建築面積

  九、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並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因物業管理向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

  十四、本合同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0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被告物來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北 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的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來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清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來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來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

  7.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來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金,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來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調乙方做好物來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來 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來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小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來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近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條 車位遇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單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他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全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地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2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3

  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譚朝義

  住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鑑於甲方需將XX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XX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XX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XX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年月日起至XX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徵得XX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徵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戶)同意。

  五、從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XX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六、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前,XX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後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鑑於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序負責追收繳納。

  七、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原標準,並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甲方將A2區4樓建築面積作爲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併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並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乙方管理XX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因物業管理向XX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XX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本合同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X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工程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x市x區x社區

  四至:東:海口街南:路

  西:集賢街北:路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戶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爲,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設備運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用戶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9元/月,雙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3‰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6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爲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x年x月x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

  容積率:_________%

  綠地佔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小區總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付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板、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戶外牆面、樓梯間、直廊通道、門廳、樓內共用存車庫、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落水管、住宅區道路、綠地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車庫、游泳池、小區自管公廁、垃圾間、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建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教育場所。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辦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特約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6

  廠房物業管理合同樣本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區?路(街道)?號;佔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_____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_____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支付期限:?;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元,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費用中支付;

  ④?.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_____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市XX年第次和第次市長辦公會議精神,爲了加強我市小區樓房的物業管理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市房產物業管理公司,對我市小區物業實行規範化統一管理。爲了給住宅樓房的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將位於路××街的××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管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年×月×日起甲方正式將建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全面管理。

  二、從××年××月×日起乙方按着《物業管理手冊》中指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和管理。

  三、爲了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業辦公室指導下,組建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使物業工作依法進行。

  四、物業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設施、設備產權不變,但歸乙方無償使用、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將××年××月××日以前的物業管理工作中所發生的費用(僱用人員工資、電費、維修費等)結清,沒有結清的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物業管理資料:

  1、住宅小區規劃平面圖。

  2、工程竣工總平面圖。

  3、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

  4、公用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

  5、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

  6、有關設施、設備安裝竣工圖及使用和維修技術資料。

  七、關於大、中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問題:用戶專項維修資金按有關規定應由市物業辦公室收取,由於該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已由甲方收繳,並存入專用賬戶,待今後發生大、中型維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預算,甲方進行審覈,經業主同意後,由甲方負責出資,資金從維修基金中扣除,因資金不到位影響維修由甲方負責。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費用,乙方管理費用依靠收取住戶的服務費解決,物業服務收費由乙方收繳,服務標準與收費情況無關,收費標準由乙方確定,但不得超出有關規定。

  九、乙方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十、乙方的服務應按指定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執行(具體內容見附頁1)。乙方如違約或不按承諾實現,甲方有權通過法律渠道向乙方進行索賠,同時,業主無理拒交服務費,物業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在物業公司管理該小區之前,甲方應向業主通知乙方進入管理及服務情況,經得業主的同意。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見附頁2)

  十三、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簽字蓋章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負法律責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暫定爲一年,期滿後視情況可以續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8

  甲方:

  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

  住所:

  聯繫電話:

  業主委員會及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託乙方管理服務。

  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爲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爲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設備享有所有權,並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採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運行費。

  5、負責瞭解掌握乙方經費運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爲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

  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已獲得的相關榮譽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並保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託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築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區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託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並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並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着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築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菸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乾淨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污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設備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污漬。

  6、建築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幹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上: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築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築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並及時清運,對建築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幹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後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上:應將各教室門打開(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牆裙完好無污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設備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並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以上。

  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範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牆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並取得合格證及運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在有故障時啓用電梯,運行應正點。電梯間應乾淨、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設備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設備完好率應在%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

  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服務標準的,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

  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並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協議之委託協議書均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行協議中,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19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暢 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

  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1

  委託方:

  受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委託民法典》,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籤定本協議。

  一、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房屋及相關的資信嚴格保密。

  二、甲方自願將坐落於的房屋,產權屬於的房屋全權委託乙方辦理物業管理事宜,以後有關此房屋的物業管理事宜全部由乙方負責。該房屋基本情況:傢俱,設施,租房合同,等見附件.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委託期爲,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間,

  甲方需將該房屋的合法有效產權憑證複印件,房主本人的身份證等複印件,交給乙方保管或向乙方出示正本。

  四、乙方負責按《租房合同》要求的日期,向租客收取房租並將房租轉交給甲方。租客如不按時交租,乙方有責任按租約及時追討,直至租客交租或搬出。

  五、當租客需要修理該房屋內部的設備。如潔具、水龍頭、水管,燈泡等。乙方應及時趕到修理。

  六、

  1.在委託期間,甲方應支付委託費用元/月,上述費用可從乙方代收的租金中扣除或由

  甲方直接交給乙方。直至合同終止。

  2.如房客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費用不予退回,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房客追究違約責任。

  3.如乙方沒有及時履行甲方指示的事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中止委託。

  七、甲方應保證房屋及承租人符合如下條件,否則造成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1.甲方應保證此房屋沒有使用及產權糾紛。

  2.甲方保證此房屋各項附屬設施無欠費、損壞。

  3.甲方對承租人的信用負責。

  4.甲方應如期支付委託物業幫辦費用。

  八、此合同委託期滿後,如不另行續約則自動終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2

  今天爲大家推薦的是廠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文優秀篇,希望能滿足各位的閱讀需求,看完後對您有參考價值。

  被委託方: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搞好廠房的物業管理,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進駐企業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大樓進駐企業的供水、供電和電梯,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項服務。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櫃直供。

  2、 每月水費、排污費按黃石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

  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0.15元/度;每月初3號抄表,7號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準備。

  4、 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 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

  如中小企業合用一箇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XX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KVA.月,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底價,作爲該戶的起動價。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費用有疑問時,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覈對,逾期被視爲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三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5 50元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爲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0.1元/平方米 月,使用電費由企業共同承擔。

  2、物業管理費用:3元/平方米 月(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孵化場地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爲,根據《______市商品交____市場管理條例》、《______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商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______的正常運行。

  2.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爲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幹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合同之行爲。

  6.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______的整體形象。

  2.自覺遵守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商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在與甲方簽訂該合同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承擔由乙方行爲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商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____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______整體的營銷推廣。計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爲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______的各項管理規定。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僞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______市商品交____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爲,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市商品交____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商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爲。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爲。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爲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爲。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繫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實現小區物業管理專業化,根據《_________________》的相關規定,就________小區物業零星維修由乙方承攬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地點: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小區

  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服務時間:乙方每週休息1天(星期天),除乙方休息日外,乙方應保證爲________小區正常提供維修服務。

  四、費用:乙方每人每月________元承攬費用,乙方共兩人合計________元費用包乾,甲方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保障小區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計劃和審定小區物業維修項目。

  3、監督乙方的維修業務,評價維修服務質量。

  4、測評乙方維修工作,達不到要求的監督乙方整改,直到達到要求。

  5、提供維修所需的原材料,監督乙方合理使用。

  6、按期支付維修承攬費。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小區物業的維修。

  2、主動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提請甲方制定維修計劃以便執行。

  3、合理使用原材料,提高物品利用率,儘可能節約成本。

  4、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5、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完不成目標要求,接受甲方處理。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5

  爲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_________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 至:_________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爲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讓購房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在與購房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或負責讓購房人與乙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其附件《物業使用守則》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每年進行一次考覈評定;並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_________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9、爲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及時繳納空置房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維養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爲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1、每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並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爲_________。

  4、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 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_________承擔。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 (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四至: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

  2. 保潔費:

  3. 保安費:

  4. 房屋設備運行費:

  5. 維修養護費: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 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

  1. 房屋外觀:

  2. 設備運行: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 公共環境:

  5. 綠化:

  6. 交通秩序:

  7. 保安:

  8. 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 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 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

  2、 車庫車位: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 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 篇2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本站原創發佈。 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時,禁止複製、盜用、採集、發佈本站內容到任何網站、書籍等各類媒體平臺。 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繫我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