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飲水安全管材供應招標合同(精選3篇)
農村飲水安全管材供應招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鄲____縣水務局對________年第三批農村飲水安全________標段管材供應工程進行了公開招標,並接受了____ 公司的投標。供需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宗旨和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管材、管件。
二、合同價款
1、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以上總價款均爲含稅價;
3、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及報價詳見投標報價表(附後)。
三、質量標準與質量責任
1、質量標準:
2、質量責任:質量實行三包,保質期限________年;
3、在產品使用中供方需對需方的施工安裝提供技術支持。
四、交貨時間與地點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運輸方式由供方選擇,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
1、驗收標準:按GB13663——20執行;
2、驗收方法:由駐地監理或業主抽樣檢測,如發現問題,監理及業主有權要求供方對有問題的貨物進行及時更換。
七、結算方式
1、撥款依據:以供方發貨清單爲依據,以需方實際簽收數量爲準;
2、合同簽訂後,供方第一批貨物進場,需方按合同總價款的30%撥付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再撥付總貨款的65%;
3、預留5%作爲質量保證金,工程驗收後滿________年,無質量缺陷,質保金一次結清。
八、違約責任
1、供方必須按照需方要求及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每拖延一天,按所送貨物價款的1%作爲誤工費補償給施工方;
2、供需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自覺執行,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與違約方解除合同。
九、爭議解決本合同未盡事誼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及當地財政部門、發改委各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飲水安全管材供應招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竹馨居二標段的總承包單位,乙方是竹馨居3#、5#樓鋁合金窗工程的安裝單位。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逾期未整改處以罰款處罰。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乙方動火施工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署動火許可令,乙方方可施工。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路、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落實責任並做處罰。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火災事故承擔全部安全及經濟責任。
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和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 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承擔所有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加強防火管理,及時發現整改火災隱患,對發生的火災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15、乙方用電從甲方配電箱掛電錶,按電錶的實際度數繳納電費,嚴禁乙方不經過電錶從其他電箱接電,一經發現罰款 元。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乙方出 元作爲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火災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 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農村飲水安全管材供應招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民爆行業關於生產出的廢棄物相關安全要求,爲進一步加強分廠車間非危險性廢棄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廢棄物流入社會私自挪作它用,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相關法律責任,特簽訂本廢棄物回收安全協議。
1、 甲方負責生產性廢棄物(包括:硝銨袋、中包袋、塑膜、膠帶紙、紙箱、產品說明書、條形碼、原料說明書等)的存儲,負責生產產生的廢棄物管理工作,督查落實到位。
2、 甲、乙雙方不允許將接觸過危險品的生產性廢棄物(紙筒、塑模、紙箱、說明書、紙張、抹布、手套、掃把、拖把、毛巾等)進行回收處置,也不允許將危險性廢棄物掩埋和倒入地面水體。
3、 乙方(廢棄物的回收單位)應出具資質證明資料,並經分廠審覈合格。
4、 甲方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非危險性廢棄物(包括:硝銨袋、中包袋、塑膜、膠帶紙、紙箱、產品說明書、條形碼、原料說明書等)交由乙方回收處理。
5、 乙方嚴禁將非危險性廢棄物不做爲廢物回收利用目的而流入社會私自挪作它用,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和法律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 甲方負責生產性廢棄物運輸、處置時,若發現乙方有違反上述安全要求的情況,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
甲方簽名(蓋章):
時 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時 間: 年 月 日
監督方簽名:(蓋章):
時 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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