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合同範本(通用7篇)

招標合同範本 篇1

  本協議書於20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爲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在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並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招標合同範本 篇2

  國際採購招標合同

  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決定採用國際公開招標方式採購兩艘深艙貨輪,並邀請各合格貨源國的造船者或在合格貨源國組成和註冊並受該國控制的有良好聲譽和豐富經驗的造船廠或貿易公司參加投標。

  凡願參加兩艘深艙貨輪的投標,務必於19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期間持公函向國際有限公司購買“投標資格預審”文件,每份100美元。

  投標者應交一式三份的投標書,該投標者可向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領取,每份1,000美元。

  預審合格的製造商或貿易公司,在收到邀請信後,按邀請信上所規定的時間、地點前來購買投標文件。

  投標書的發放日期於19__年__月__日時截止。

  深艙貨輪的性能規格附於投標書。

  組織單位:____

  電傳:ns22215 電掛:sic-115

  電話:5-23567 郵政編號:110012

  預審資格文件

  凡申請參加“深艙貨輪”投標“預審資格”的營造商需按下列項目填寫

  1.由公司法定代表簽名的表示願意參加投標的意向書。

  2.賣方____(某地)註冊證明的最新版本及公證書。

  3.由投標者的國家政府機構或在____的外交使團出具的介紹函件,證明投標者的信譽和建造“深艙貨輪”的能力。

  4.公司名稱:____

  5.公司創辦日:____

  6.營業地址/電話/電傳:____

  7.組織形式與註冊辦公地址:____

  8.公司的組織法和章程,或其證明無誤的副本。

  9.董事長姓名:____

  10.資產負債表,關於借項、貸項、固定資產、投資、股份和在其他公司合作及盈虧狀況等,並附過去3年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和盈損計算書。

  11.詳細說明債務及其他財務義務,附有闡明最近結帳和經審計的損益計算書。

  12.銀行、商業和信貸的參考函件。

  13.年度營業額(標明近3年的)。

  14.關於訂單金額。

  15.在船舶建築和造船工程方面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姓名、專業條件、任職、經歷、及其特長。

  16.擬視情況決定提供國家或國際組織出具的證明書,以資證明該投標公司有經營業務的經驗,曾向哪些國家或買主提供過類似的船舶。

  17.提供目前執行定單詳情,包括工程名稱、金額、地點、買主姓名、開工日期、預計完工日期、船舶類型、原產地、安裝的設備、勞務及完工比率等。

  18.過去十年執行的大宗合同,請提供如下:

  (1)客戶; (2)地點;

  (3)金額; (4)合同簽訂日期;

  (5)交船日期; (6)提供設備清單。

  19.請附上貴公司詳細的技術資料。

  預審資格申請書

  致:____

  日期:____

  先生:____

  茲代表____公司參加____艘____船投標,送上申請書並授權以此名義予以接受預審資格。

  按預審資格文件所列要求,呈送我公司與預審資格有關的情況和文件。

  隨申請書附上經官方當局簽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書和文件,請准予簽字人代表我公司申請參加投標和簽署合同。

  本簽字人知曉審查者對無簽字的申請書,有權予以拒收。

  申請人(簽字)____

  招標通知

  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決定採用招標方式採購2艘深艙貨輪,並邀請各合格貨源國的造船者或具有良好信譽和豐富經驗的造船廠或貿易公司參加投標。

  招標條件

  1.國際有限公司採購兩艘深艙貨輪的性能規格詳見投標書。

  2.價格部分詳列於投標書價格表中。

  3.招標截止日期。

  投標書可用掛號郵寄,並應於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寄到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

  如果招標者委託____(某地)代理處理上述事項而不用掛號郵件投寄投標書,可於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按上述要求註明並將密封后的投標書投入國際有限公司大樓的投標箱內。在投標書信封上寫明投標者的姓名和地址。 投標押金 4.在投標書的正本(不是副本)中應附有以銀行保函作擔保的投標押金,款額爲1,000美元。可由____(某地)任何一家銀行付給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投標押金的有效期應在招標截止日期後90天內有效。中標者的投標押金將在履行所需保證手續時退回。若中標者出於任何原因,未能簽訂合同和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能履約,該投標押金作爲違約賠償金,由招標委員會主席予以沒收。

  未中標者的投標押金將在中標者簽訂合同後壹個(01)日曆月內,最遲不得超過招標截止日後的陸個(06)日曆月,予以退回。凡未附投標押金的“投標”均不予受理。

  開標

  5.開標將於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在國際有限公司辦公樓舉行。投標者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可在開標時出席。凡投標者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如有要求,可經主席的同意與主席約定,檢查投標書的複製件,只供開標時對報價修訂確認。

  中標者的通知書

  6.中標者的通知書將按照投標者提供的地址,用掛號郵件寄出,則視爲中標通知“已收到”。

  投標者應註明投標者的地址,便於互相遞交標書的通知、訂單和協議書等。地址的變更應書面通知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爾後應按變更的地址遞交訂單和來往書信。

  接受全部或部分投標或拒絕接受投標的權力

  7.招標委員會保留拒絕或接受任何一箇或僅接受一部分投標的權利,投標者應有所準備,只被接受和採用投標的一部分,投標書所報價格不變,接受投標的通知將在招標截止日期後儘快以掛號郵件寄給中標者,按投標者寫給投標委員會的地址予以投寄,邀請中標者舉行談判便於合同順利的履行。

  能力

  8.投標者應提供令人滿意的證據,證明投標者是一箇合格的造船者,或者是一箇合格造船者的授權代表。該造船者具有豐富的技術知識,實踐經驗和資金能力並曾製造相似設備和型號的深艙貨輪並以投標書附件的形式提供至少包括三個不同用戶的清單。

  訂單應註明這些用戶均使用過與報價船相似的船舶,並註明訂購單位的地址、訂貨日期以及交船日期等情況。

  行賄和舞弊

  9.若發現賣方以行賄、送禮、佣金和在合同價格支付方面進行其違法活動,買方有權撤銷所籤合同並要求賠償由撤銷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語言

  10.合同文件、買賣雙方之間的通訊往來,全部圖紙、說明書、手冊和其他文件等均應用英文書寫。除非買方另有要求,本合同一律採用公制單位。

  本合同所述的工作,應用的代號和標準,一律按合同文件規定的爲準或以買方認可爲準。

  注意事項

  11.投標者必須通曉投標書規定的條款條件。屆時均不得以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爲藉口不遵守投標書的條款條件。

  有關本招標的其他資料,可向國際有限公司聯繫。

  價格

  12.投標金額應以美元表示或以造船國家的貨幣表示。如有可能,在投標時提出最優惠的信貸條款和財務條件的細節。報價儘可能採用固定價格或採用基本價格加滑動公式,應對滑動公式予以說明並提供最近3年來相應指數的抄本。

  13.投標者應按下列情況分別予以報價:(填寫投標書報價表)

  14.深艙貨輪試航檢驗後於____港口交船。

  15.深艙貨輪由買方委派的檢驗人員於檢驗試航後,在建造方的船廠接船,並在建造方保證人員的保駕下由國際有限公司的人員操船自航。此時賣方應擔負在海上航行的全部費用及每艘船5名國際有限公司船員從a地到船廠的飛機票費用及在賣方國內的食宿費用。

  16.投標應包括旨在維修用的技術說明書,船用手冊的固定價格。

  17.投標價格應用數字和文字填入價格表。如果文字和數字之間有不符之處,則以文字爲準。如果價格沒有用文字填寫,或者有填寫錯誤等,則按不完全的投標予以拒絕。在投標書上凡有修改或擦掉的字跡處,均應由投標者簽名。

  18.凡投標者未填寫價格的項目,應視其價格已包括在其他項目的價格之內。投標書均應填寫完整,凡不完整的投標者予以拒絕。投標者應在不擬報價的項目欄內,填上“無”(none)字。

  付款條例

  19.投標者應提供最優惠的支付條款和支付方式。在建造過程中所需付款,應按下列付款條件支付:

  (1)在籤合同時應預付合同價格的10%,中標者應出具以國際有限公司爲受益人的全金額的保函,而保函應由在____(某地)註冊的一家商業銀行出具。

  (2)每艘深艙貨輪分段合擾時,支付每艘船價格的25%。

  (3)每艘深艙貨輪所需主推進裝置在造般者的船廠交貨時支付合同價格的20%。

  (4)每艘深艙貨輪下水時支付每艘船價格的15%。

  (5)交船時,支付每艘船價格的25%。

  (6)每艘深艙貨輪保修期爲12個月,在保修期終了後支付價格的5%。第(1)條中提出的銀行保函,其有效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船日期或雙方協議的延長日期爲止。保函的保證金額應隨着每艘深艙貨輪交船而逐漸減少。

  技術的定義和內容

  20.關於每艘深艙貨輪所附性能規格中的全套技術資料應爲英文並附有總圖、設計圖、尺寸圖、斷面圖、透視圖及船體型線圖。

  21.技術部分應滿足招標條件及所附性能規格要求的全部資料,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標者簽字。

  22.按附件要求,應提供機械設備清單。

  23.投標書包括投標者出具的保證書,保證其深艙貨輪可以完全滿足性能規格中所規定的全部要求。

  24.投標書中的一份用印刷體大寫字母標明“原本”(original)字樣。

  25.投標者需明確闡明其建造的深艙貨輪應符合招標條件所規定各項要求的程序,對於不能滿足性能規格中任何一項要求,投標者應醒目標出並說明理由。

  26.投標書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標者簽名並附兩份投標條件(價格、付款條件),裝在一箇密封信封內。信封左上角寫明致國際有限公司2艘深艙貨輪投標書。投標書寄給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

  27.由代理人代表造船者或委託人進行投標,應持有造船者或委託人的授權書,授權他/他們作爲代表投標,並有權代表造船者或委託人簽訂有效的合同和履行有關條款,除此者,其他一律不予考慮。

  檢驗

  28.賣方根據買方要求至少提前6周通知國際有限公司做好參加深艙貨輪的檢驗、試航的準備工作。該船不經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或招標委員會主席正式委託的代表--檢驗人員的檢驗、試驗和批准,均不得進行交接。

  29.賣方應向檢驗人員提供合理所需要的檢驗、檢查、試驗和測量的設施。檢驗人員在船塢對交付使用的材料進行檢驗,以確知的用材料已達到合格的要求。凡不符合規格要求的材料均不得予以使用,在賣方接到拒絕使用的通知後,予以免費更換。在進行施工前,如有需要,賣方要提供檢驗人員所需的圖紙、資料並將施工方法提請檢驗人員認可。檢驗費用由國際有限公司負擔。

  交船期的起始日

  30.中標者在接到中標通知後開始供貨,無須等到正式合同簽署。在未籤正式合同前,可由招標委員會主席向賣方提出意向書,陳述協議的概要,簽訂意向書的日期視爲深艙貨輪交船日期的起始日。

  保修期

  31.賣方同意承擔自船廠交船日開始計算爲期1年內的保修期。對深艙貨輪的設計和安裝予以質量保證。

  32.在保證期內,凡屬建造和所用材料質量而產生的缺陷,賣主負責進行消除。

  33.對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正常磨損及直接或間接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負賠償責任。

  保險

  34.如有要求,賣方應將深艙貨輪準備交船日期通知招標委員會主席,便於在____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手續。在未辦理手續前該船不得起航。

  35.賣方應建造深艙貨輪所用的由賣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機械和部件投保,這些材料、設備、機械、發動機和部件由賣方保管時,應由賣方按這些材料、設備、機械、發動機和部件的全金額投保。在建造期間,直至按本招標條件由買方接船時,深艙貨艙由買賣雙方聯合名義按比率投保一切險。

  不可抗力

  36.如果發生戰爭、動亂、罷工、瘟疫、地震、火災、風暴、水災及其他,或由雙方都不能控制的天災,本合同條款應按實情予以修改。

  37.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儘快用電報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通知另一方,並在通知後10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產品性能的修改

  38.雙方所同意的對性能規格所作的任何修改和所需的附加費用及交船日期的變更均由雙方以書面確認並列爲合同的一部分。除應由買方保留支付那部分款額外,如有需要買方應保留支付這種附加費用的5%。保留的總額應在保證期終止時,由買方付給賣方。

  39.如果買方對性能要求進行改進、變更、修正或增訂,則可一次或多次將交船日期延至買賣雙方議定的日期。

  施工進度

  40.全部工作進度或任何一部工作的進度應按時進行,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交船。如買方認爲施工進度緩慢,不能確保在原定時間或已延長時間內完成,買方應以書面通知賣方,採取必要的買方認可的步驟加快進度,使施工(全部或部分)按規定的期限或已經延長的期限完成。採取步驟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遲交違約賠償金

  41.若賣方在規定時間內;或者需要增加工作量、修改及改進而在買方規定的延長時間內;或者賣方因不可避免之原因而得到買方書面允許其進一步延遲之時間內,仍然未能按時建成和交付每艘深艙貨輪。在這種情況下,賣方應向招標委員會主席的買方每月支付每艘深艙貨輪價格的1%作爲違約賠償金,不作罰款論。足月者按月支付,不足月的按天數支付,若能證明延遲是賣方不可避免的,無法預見的或無法克服的,買方可以同意予以延期,可以推遲深艙貨輪交船的期限。

  速度降低的違約賠償額

  42.如果深艙貨輪(dhcs)達不到按性能規格規定的最高速度,賣方應按下列速度降低的比例支付違約賠償金:

  1.0.5節或低於0.5節--每艘船單價的1%;

  2.大於0.5節至1節包括一節--每艘船單價的5%;

  3.大於1節至2節包括2節--每艘船單價的10%;

  4.大於2節最多3節--每艘船單價的15%。

  退款

  43.若這些船(或其中任何一艘)屆時構成如下狀態--出於任何原因構成全損,經調整或折衷處理的推定全損或出於任何原因而造成嚴重損害時,買方有權作出繼續完成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抉擇。若合同被終止,賣方應按合同、協議規定將已付的全部款額退買方。

  無論已裝船的或尚待裝船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材料、設備、機器、發動機或部件,由於任何原因遭至嚴重的損壞,本招標書中所規定的深艙貨輪的交船日期應予推遲至買賣雙方相互同意的時間,以便重新恢復施工,購得所需材料、設備、機器、發動機或部件以代替已被損壞的部分。

  違約

  44.若深艙貨輪交付或供應,未按投標書或合同/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招標委員會主席不排除任何其他的違約補救的辦法並保留終止合同的全部或違約部分的權利。

  45.如果違約,主席保留向其他方式訂購同樣或類似深艙貨輪的權利以補償這一違約所遭受的損失。

  46.因違約或修正違約超出投標價格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履約保證

  47.中標者在收到中標函後於2周內自費取得履約保證,辦理有信譽銀行(經主席確認)的履約保證。其金額爲合同價格的5%,保證按時履行本合同。若合同金額增加可觀時,主席可要求增加另書一份履約保證。

  48.銀行保函的有效期應以確定的交船期或以雙方協議的延長期爲止。每艘深艙貨輪交船後,該保函應按比例相應扣除。

  合同權利的轉讓

  49.中標者沒有主席的書面授權,不得將投標和中標的供貨或提供服務的義務轉讓或分包出去,若中標者將其上述按規定轉讓或分包出去,他仍然對受讓方或分包包商的時履約承擔責任。

  招標委員會主席有權拒絕承認由中標者出具的代表授權任命書,授權的任何人代表他進行工作。投標者由一箇或幾個公司聯合投標,如果中標得到合同,他們應對按時履約負共同連帶責任。

  文件及報告書清單

  --投標書應附文件及報告書清單(簡稱清單)--

  1.投標書。

  2.價格表。

  3.深艙貨輪的性能規格。

  4.機械設備清單(按技術說明書由投標者提供)。

  5.銀行擔保書。

  6.公證書。

  7.委託書。

  8.關於履行招標條件的保證書。

  9.介紹信。

  投標書

  投標者姓名:____

  致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提供____投標書。

  數量:____提供給____

  1.茲遵照貴方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標通告和招標條件的要求,按本標書所附“清單”____所列的價格表的價格和所附“清單”____規定的性能規格投標,提供上述____般____船。若能中標我們約定將與____一起履行和完成上述所含的書面條件和規定,爲按時履行本合同我們有義務向____按招標條件____條款規定應給予合同價格的5%金額的保函,其金額爲____美元,存於____。

  若出於各種原因不能履行上述文件所含的書面條件和規定而造成難以準確估計的損失,合同價格的5%金額即____美元,可由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作爲違約賠償金沒收,不作罰款論。

  2.茲同意在規定招標截止日期後的120天內信守本招標條件。

  3.在未簽訂正式協議前,本投標書和貴方書面中標通知書一併形成貴方與我方雙方之間合同,其全部內容視作合同內容而執行。

  4.茲理解貴方不擬以最低價格爲準來接受投標,同時也不償付我方在投標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日期:____

  簽字全名:____

  名稱的地點:____

  見證人姓名:____

  簽名:____

  地址:____

  價格表

  離岸價格

  a地到岸價格

  第一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二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三艘:u.s.d.:____美元:____

  第四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五艘:u.s.d.:____美元:____

  交船港口 交船日期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投標者名稱:____

  姓名:____

  簽字:____

  地址:____

  日期:____

  見證人:

  姓名:____姓名:____

  簽字:____簽字: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若該船達不到性能規格的最高航速,茲同意按下列比例予以罰款:

  a)0.5節或低於0.5節--每艘船價的1%

  b)大於0.5節-1節--每艘船價約5%

  c)大於1節-2節--每艘船價約10%

  d)大於2節最多3節--每艘船價約15%

  深艙貨輪性能規格

  1.總圖

  2.設計圖

  3.斷面圖

  4.尺度圖

  5.透視圖

  6.船體型線圖

  7.概要及用途:____

  8.主要尺度:

  總長:____

  型寬:____

  平均設計喫水:____

  9.入級:本深艙貨輪dhcs設計滿足(勞氏船級社loyds+100al+lmc)要求。

  10.船舶性能:

  浮性

  穩性

  11.最大航速:

  機構設備清單

  (按技術說明書由投標者提供)

  ┌──────┬─────────┬───────┬────┬────┐

  │項目名稱│容量/額定功率│牌號/型號│規格│附註│

  ├──────┼─────────┼───────┼────┼────┤

  │ │ │ │ │ │

  └──────┴─────────┴───────┴────┴────┘

  擔保書 查詢號:l/g8331

  應中國____公司的要求,按照19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有限公司招標通知和招標條件的規定向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提供2艘深艙貨輪。茲開具以貴方爲受益人的,金額以1,000美元爲限,作爲投標的保證金。

  此保證金有效期限爲120天,從19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19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過期失效。

  順致敬意

  中國銀行香港分行

  授權簽字

  19__年__月__日

  公證書(1) 我查詢號____

  關於____船投標事

  先生:

  ____公司向____招標委員會

  致意:

  我公司願意對____所需的____船進行投標。

  順致敬意

  ____公司

  __年__月__日

  蓋章

  公證書(2)

  茲證明前面文件所蓋的____公司之印鑑屬實,並證明所附英文譯本與中文正本內容相符。

  ____公證處

  公證員簽字

  __年__月__日

  公證處印章

  公證書(3)

  茲證明文件上所蓋的____公司的印章和董事長____簽字均屬實。並證明英文譯本與中文正本內容相符。

  委託書

  關於向國際有際公司招標委員會提供深艙貨輪事臺鑒:

  中國____公司擬參加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的深艙貨輪投標。茲委託香港abc私人有限公司代表我公司在香港爲投標作必要的準備工作。但爲此所需費用須經我公司同意。 中國____公司董事長______

  履行招標條件的保證書敬啓者:

  除於19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投標書中對“招標條件”的建議書內容外,我們同意遵守以上規定的投標條款,對“招標條件”的建議書內容將構成正式合同的一部分。

  投標者簽字

  ______

  19__年__月__日

  介紹信我查詢號____日期____

  關於向國際有限公司提供兩艘深艙貨輪投標事

  敬啓者:

  茲確定由____公司的下列兩位先生爲參加者,代表敝公司出席“開標”。

  1)____先生技術經理

  2)____先生總工程師(造船)

  鑑於貴方允應代表先生出席“開標”,謹表謝意!

  謝謝!

  ____公司董事長

  _________

  no.2

  貨物採購國內競爭性招標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應付給的價。

  (3)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工具、手冊和其他技術資料及其他材料。

  (4)報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服務,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義務。

  (5)買方係指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6)賣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2.技術規範

  提供和交付的貨物技術規範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範以及所附的技術規範響應表(如果有的話)相一致。

  3.專利權

  賣方應保護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4.包裝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難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粗略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賣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嘜頭

  5.1賣方應在第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a.收貨人:_________;

  b.合同號:_________;

  c.嘜頭:_________;

  d.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_________;

  g.毛重/淨重_________;

  h.尺寸(長×寬×高以釐米計):_________。

  5.2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誌。

  6.裝運條件

  6.1如是外國貨物:

  6.1.1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貨名、規格、數量、總體積、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的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6.1.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交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

  6.1.3賣方應在租訂的運輸工具抵達前7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把運輸工具名稱、裝貨日期、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總重量和總體積通知買方。

  6.1.4裝單日期應爲實際交貨日期。

  6.2如是國內貨物:

  6.2.1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號、總毛量、總體積和備妥貸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2.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6.2.3運輸部門出具運單的日期應視爲貨物交貨日期。

  6.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24小時之內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

  8.保險

  8.1出廠價合同,貨物裝運後由買方辦理保險。目的地交貨價的合同,由買方以人民幣辦理按照發票金額的110%的“一切險”的保險。

  9.支付

  9.1支付應使用人民幣。

  9.2賣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交貨後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下列據,買方按合同規定審覈無誤後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提交下列單據後,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由賣方銀行爲買方出具的合同總價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

  b.形式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爲合同總價。

  c.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9.2.2提交下列單據後,支付每批交貸金額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運輸部門出具的運單正本一式三份,副本兩份;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爲所交合同貨物的相應金額;

  c.詳細的裝箱單一式五份;

  d.製造商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條要求的裝運通知電傳一份。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運完畢48小時內將上述單據除e以外航寄給買方。

  9.2.3合同中全部貨物被買方驗收之後,提交下列單據可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雙方簽訂的合同貨物驗收證書一式五份;

  c.以買方爲抬頭開始_________的即期匯票一份。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生效後60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發運。

  11.質量保證

  11.1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製造而成,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並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後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賣方負擔。

  11.2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生的索賠。

  11.3賣方在收到通知後三十天內應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後二十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2.檢驗

  12.1在發貨前,製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該證書將作爲提交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要的檢驗不應視爲最終檢驗。製造商檢驗的結果和詳細要求應在質量證書中加以說明。

  12.2貨物運抵現場後,買方應向當地的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書。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後90天內,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2.3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買方應報請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檢查,並有權憑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13.索賠

  13.1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3.2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且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金、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護拒收的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定同意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規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賣方應承擔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對更換條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3.3如果在買方發出的索賠通知後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款或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14.遲交貸

  14.1賣方應按照要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沒受履約保證金,加收罰款和/或終止合同。

  14.3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罰款

  15.1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週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罰金的最高限額爲遲交貨物或提供服務合同價的5%。一週7天計算。如果達到最高限額,買方應考慮終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於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儘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7.稅費

  17.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買方負擔。

  17.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3在中國以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8.履約保證金

  18.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於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貨物保證期滿爲止。

  18.2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應按招標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8.3如賣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9.仲裁

  19.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如果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決,則應採取仲裁。

  19.2仲裁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19.3仲裁裁決應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4仲裁費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決外由應敗訴方負擔。

  19.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0.違約終止合同

  20.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不受損害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a.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在上述任一情況下,賣方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或經買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0.2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類似未交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費用部分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末終止部分。 21.破產終止臺同

  21.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22.轉讓和分包

  22.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2.2如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所授給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標中或後來發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3.適用法律

  23.1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並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後即開始生效。

  24.2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

  24.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賣方(公章):_________ 買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招標合同範本 篇3

  國際招標合同及投標者須知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世界銀行申請獲得貸款,用於支付項目的費用。部分貸款將用於支付工程建築、等各種合同。所有依世界銀行指導原則具有資格的國家,都可參加招標。

  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邀請具有資格的投標者提供密封的標書,提供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動、材料、設備和服務。

  三、具有資格的投標者可從以下地址獲得更多的信息,或參看招標文件:

  中國a公司

  (地址)

  四、每一位具有資格的投標者在交納美元(或人民幣),並提交書面申請後,均可從上述地址獲得招標文件。

  五、每一份標書都要附一份投標保證書,且應不遲於(時間)提交給a公司。

  六、所有標書將在(時間)當天當着投標者代表的面開標。

  七、如果具有資格的國外投標者希望與一位中國內的承包人組建合資公司,需在投標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業主有權決定是否同意選定的國內承包人。

  八、標前會議將在(時間)(地址)召開。

  投標者須知

  一、工程概述(根據具體情況寫)

  二、資金來源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向世界銀行(以下簡稱ifi)申請一筆貸款,用以支付工程。其中部分貸款將用於支付此合同工程。只有應中國政府的要求,根據貸款協議的條件,ifi纔會同意付款。除中國外,任何組織不能從貸款協議中獲得權利或取得貸款。

  (二)世行貸款只用於支付瑞士和與中國有商貿關係世行成員國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

  (三)世行貸款不足的部分將由業主用中國政府提供的資金支付。

  三、資格要求

  (一)所有根據世行“採購以指導原則”具有資格的國家均可投標。

  (二)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貨物、服務均應來自上述具有資格的國家。本合同項下的一切開支僅限於支付這樣的貨物和服務。

  (三)貨物、服務來源地與投標者國籍含義不同。

  (四)爲說明自己有資格中標,投標者應向業主提供(一)所規定的證明,保證有效地執行合同。爲此,業主和中國a公司在公佈中標者前,可要求投標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資格證明材料。投標者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法律地位證明文件複本,註冊地及主要經營場所。如果是合資公司,應提供合資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執行人的資格、經歷證明材料。

  (3)填寫執行合同計劃所需設備。

  (4)填寫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進行中涉及投標者的訴訟的情況。

  (6)建設構想細節。

  (五)投標者可更新資格證明申請,在投標日親手交出。

  (六)由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組成的合資業應滿足以下條件:

  (1)標書和投標成功後的協議書對所有合資人都有法律約束力。

  (2)由所有合資人的授權簽字人簽署並提交一份委託書,提名合資人中的一箇爲主辦人。

  (3)合資主辦人被授權承擔義務,代表任何一位或全體合資人接受指導。整個合同的執行,包括款項支付僅由合資主辦人辦理。

  (4)所有合資人根據合同條款對合同的執行共同負責。這點聲明不僅要在上述委託書中,也要在標書和協議(投標成功時)中寫明。

  (5)隨同標書應有一份合資夥伴間協議的副本。

  (七)國內投標者、中外合作、合資投標者申請取得7.5%的優惠時,應按二十九條的要求提供證明合乎標準的材料。

  四、投標費用

  投標者承擔準備和提交其標書所需的全部費用。無論投標情況怎樣,業主和其代理人中國a公司都不負擔這些費用。

  五、現場參觀

  (一)建設投標者去工程現場參觀,以便獲得足夠的信息準備標書,撰寫合同。現場參觀費用由投標者自己承擔。

  (二)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將準備一份現場參觀交通、食宿安排協議,在標前會議上向投標者宣佈。詳細情況在第十六條有規定。

  (三)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將爲投標者提供通行證,允許其到工程現場作繭自縛安排。如果業主或其代理人因發放這樣的通行證,造成投標者或其代理人、人員遭受人身侵害(致命或不致命)傷害,財產遺失或其他損害、開支時,精度或代理人不負責。

  投標文件

  六、投標文件內容

  (一)向投標者發售的一套投標文件可花費美元(元)獲得,包括以下幾部分:

  卷一投標者須知合同條款:一般條款特定條款

  卷二技術規範(包括圖紙清單)

  卷三投標表格和附件;投標保證書;工程量表;附錄。

  卷四圖紙

  (二)投標文件還包括按條款八在開標前發佈的附件和按條款十六召開的標前會議的會議紀要。

  (三)具有資格的投標者還可購買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費不退還。(價格如下,略)

  (四)項目承包人、生產者、供貨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標文件,不要直接民中國a公司聯繫,應從具有資格的投標者處獲得。

  (五)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文件無損壞的被歸還,無論是作爲標書的一部分或其他情況下,投標者的資格證明費可被返還:

  (1)若提交標書,費用的%返還。

  (2)若未提交標書,在投檔截止日前歸還文件,費用的%返還。

  (六)希望投標者認真閱讀投標文件包含的各項內容。投標者要承擔因不遵守文件規定導致的風險。不符合文件規定要求的標書將被拒絕。

  (七)投標文件四卷裝訂在一起,投標者應仔細檢查是否缺頁,及附件是否完整。

  七、投標文件解釋

  潛在的投標者可按以下地址書面或電傳通知a公司要求解釋文件:

  地址:(略)

  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期8天書面籤復解釋文件的要求。書面答覆將向所有具有資格並已取得投標文件的投標者散發。

  八、投標文件修正

  (一)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業主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或應回覆潛在投標者的解釋文件的要求,發佈附錄修改投標文件。

  (二)附錄將用郵件、電傳或電報送達每個持有投標文件的具有資格的投標者,這些文件對他們是有約束力的。

  潛在的投標者應即時用電傳或電報告知a公司附錄已收到。

  (三)爲了使投標者在準備投標時有時間考慮附錄文件,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可按條款十九的規定延長投標期限。

  投標準備

  九、標書文字

  標書和投標者與業主及其代理人a公司之間的一切聯絡的使用英文。投標者標書中的一些輔助文件或小冊子可使用另外的語言,但與投標者的段落要有英語譯文。在標書翻譯時,以英文爲準。

  十、組成標書的文件

  (一)投標者準備的標書應包括以下幾部件:

  (1)投標表格和附件

  (2)投標保證書

  (3)標價的工程量表

  (4)補充信息目錄表

  (5)資格證明材料

  (6)(如果有)可供選擇的報價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應一律使用本文件卷三中的表格,工程量表和目錄表。(除了按同樣格式延長目錄表和按條款十四(二)的規定使用可供選擇的投標保證書格式)

  (二)條款六(一)描述的投標文件和按條款八發出的附錄均被視作標書的組成部分。不需簽字和按條款十七、十八規定提交的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期限到期前歸還發行者,但不要與標書合在一處。

  (三)投標者應隨標書提交一份按合同條款第十四條要求的形式寫就的初期計劃。

  (四)按合同規定可要求中標者討論修改其計劃。

  十一、投標價格

  (一)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確規定,合同包括條款一所述全部工程,以投標者提供的項目單價和總價爲基礎。

  (二)無論工程量是否標明,投標者應對工程量表中的每項工程標明單價和總價。對單價和總價未標明的項目,在建設中業主不予以支付,其價格視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其他的單價、總價中。

  (三)在提交標書前28天承包人應付的關稅、稅收和其他稅負應包括在單價和總價及投標總價中。業主在對標書進行評估、比較時,也應如此考慮。

  (四)根據合同條款,投標者提出的單價和總價可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進行調整。投標者應完成表三價格調整條款並按使同條款的要與投書一起提供這樣的朽套文件。

  十二、投標和支付貨幣

  (一)投標者應以人民幣對單價和總價報價。如果投標者以其他貨幣支付中國以外提供的工程投入(稱作“外幣需求”),要在表一外幣需求中寫明投標價格的百分之幾(不包括臨時款項)將用於這樣的外幣支出,無論(1)全部用投標者所在國貨幣或其任選貨幣;(2)全部用美元。

  如果投標者在一部分外幣需求中使用除(1)(2)以外的貨幣,且希望業主以同種貨幣付款,則應寫明其在投標價格中的百分比。這一比率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在合同條款換算和計算投標價格時,佔不同比率的各種貨幣按下條規定的匯率進行換算。

  (二)投標者用以兌換貨幣的匯率爲提交標書最後日期前30天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官方賣出價。如果某種貨幣的匯率未公佈鞋,投標者應提供匯率並說明來源。投標準備中使用的匯率適用於合同期的支付。

  (三)投標者應在表一(a)外幣與當地貨幣需求及附錄中詳細說明需要的外幣和當地貨幣數量。投標者應說明如何使用這些貨幣,用於但不限於下列方面:外幣

  (1)工程直接僱用的外籍人員;

  (2)外籍人員的社會收費、保險金和醫療費用及其往來中國的旅行費;

  (3)工程需要進口的臨時或永久性材料;

  (4)工程所需設備的折舊,包括備件;

  (5)進口設備、材料及備件的保險費和運費;

  (6)一般管理費用,國外發生費用。

  當地貨幣

  (1)當地勞力;

  (2)當地採購材料;

  (3)其他服務

  (4)一般管理費用,國內發生費用。

  (四)業主可以要求投標者說明其外幣需求的情況,提供證明,證明其單位價格和表一中所需部分是合理的。

  (五)投標者應在表二寫明預計合同支付款額,且在表中附上工程進行過程中預計的工程量。

  十三、標書效力

  (一)從特定的投標結束期起6個月內投標書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二)在特殊條件下,在原標書有效期結束前,業主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標者延長其標書有效期。業主的要求和投標者的答覆均應是書面的,或採用電傳、電報形式。投標者可以拒絕這樣的要求,且不會因此失去其投標保函。答應這樣要求的投標者不得改動其標書,但被要求順延其投標保函有效期。條款十四中有關投標保函的返還和失去的規定同樣適用於延長期。

  十四、

  (一)投標者應隨其標書提交一份人民幣投標保函,金額不少於投標價格的2%.

  (二)投標保函根據投標者的意願,可採用以下機構開立的擔保支票、銀行匯票、不可撤銷信用證或保函的形式:

  (1)中國銀行;

  (2)中國銀行的任何境外代理行;

  (3)在中國經營的其他中國、外國銀行;

  (4)投標者在提交標書前即肯定a公司可接受的其他外國銀行。

  保函還可以是保險公司或同地的債券公司的付款保證書。銀行保函和付款保證書必須採用本文件包括的樣本形式;

  其他形式須事先得到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電。信用證、銀行保函和投標保函的有效期應比標書有效期長一箇月。

  (三)如果投標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規定延長標書有效期,則應相應地把投標保函的有效期延長到標書有效期結束後一箇月。

  (四)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標保函的標書都將被a公司拒絕。

  (五)不成功的標書的投標保函將盡快返還,不得遲於標書有效期結束後三十天。

  (六)成功的投標者的投標保函將在其開始進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約保函後返還。

  (七)投標保函在下列情況將失去;

  (1)投標者在標書有效期內撤標;或

  (2)成功的投標者未簽約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約保函。

  十五、供選擇的方案

  (一)投標者可提供一份完全符合投標文件要求的基本標書。根據自己的意願,投標者還可在以下幾項上在基本標書之外提出供選擇的方案:

  (1)起動貸款

  在開始建設工程前,提供無息貸款,可相當於投標價格的10%.業主由此產生的費用或存款按條款二十八計算。

  (二)在基本標書之外還可提出供選擇的方案。爲了在評標中把供選擇的方案考慮在內,每一方案應伴有價格細目表,說明與提交給業主的基本投標價格相比投標者估計會增加或減少的費用。將對基本報價給予比較、評估。評價最低的投標者的供選擇方案將得到考慮。如果供選擇方案是業主可接受的,將寫入合同。未標價或未提供足夠細節的供選擇方案不予接受。

  (三)供選擇的技術方案應伴有供全面評價的必要信息,包括設計計算、圖紙、方法及原技術規範中未涉及的材料、工藝的規格,以及供選擇方案的標價細目表和供選擇方案的合同價格。

  (四)只有對那些在基本報價基礎上提供另外的財務、經濟和技術好處的供選擇方案,業主纔在評標中給予考慮。

  十六、標前會議

  (一)建議投標者或其正式代表參加於年月日時在舉行的標前會議。

  (二)會議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問題,並使投標者有機會檢查現場的情況。

  (三)投標者書面或通過電傳、電報提出的問題要求在會議前一週到達a公司。

  (四)會議記錄,包括提出的問題及答覆的文本將迅速提供給與會者和全體索取了投標文件的具有資格的投標者。

  (五)如果根據標前會議,要對條款六(一)所列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應由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過發行條款八規定的附錄來進行,而不能通過標準會議記錄來進行。

  十七、標書格式和簽字

  (一)投標者應準備條款十(一)規定的標書的一箇原本和兩個副本,並分別註明“原本”和“副本”。如果兩者之間有不同,以原本爲準。

  (二)標書原本和兩個副本應打字或用不能抹掉的墨水書就,並由一名或多名有權責成投標者遵合同的人士簽字。與標書一起應有一份書面委託書用以證明授權。寫有條目和修訂內容的每一頁標書都要有在標書上簽字人士的縮寫簽名。

  (三)全套標書不應有改動、行間書寫或塗沫的地方,除非按議程的指示或爲改正投標者的錯誤,但這種情況下改正的地方應有在標書上簽字人士的縮寫簽名。

  (四)每位投標者只能提交一份標書,不包括按條款十五提交的供選擇方案。投標者對一箇合同只能投一次標。

  十八、標書封緘和標記

  (一)投標者應把標書原本和兩個副本分別各裝入一箇內信封和一箇外信封,且在信封上註明“原本”、“副本”。

  (二)(1)內外信封均應註明以下地址:

  (a公司地址)

  (2)註明以下事項:

  爲建設合同工程投標項目

  請勿在年月日時前打開情況下不用打開即可退回投標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標者的信息。

  (三)內信封上應寫明投標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標書誤期的情況下不用打開即可退回投標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標者的信息。

  (四)如果外信封未按規定註明有關事項。一旦標書被錯誤處置或提前打開,a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提前打開的標書將被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絕,予以退回。

  十九、提交標書最後期限

  (一)標書應按上述地址在年月日時時之前寄至a公司。

  (二)業主或其代理人可通過發佈條款八規定的附錄延長提交標書的最後期限,但至少應在原期限前七天通過電傳或電報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標文件的具有資格的投標者。在此情況下,所有原期限下業主和投標者的權利義務順延至新期限結束。

  二十、逾期標書

  a公司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之後收到的標書都將不被打開,退回投標者。

  二十一、標書修改和撤銷

  (一)投標者在提交標書後可對其進行修改或予以撤銷,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標通知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送達a公司。

  (二)投標者的修改文件或撤標通知應按有關提交標書條款的規定準備、封緘、標記和發出。撤標通知可以通過電傳、電報送達,但隨後應提交一份有簽名的確認件,且其郵戳上日期不能晚於提交標書最後期限。

  (三)按條款二十四的規定,任何標書在最後期限後不能再進行修改。

  (四)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和標書有標期滿之間的時間撤標將按條款十四的規定失去投標保證書。

  開標和評標

  二十二、開標

  (一)業主或其代理a公司將於年月日時在辦公地點當着出席會議的投標者代表開標,參加開標的投標者代表應簽到。

  (二)按條款二十一提交了撤標通知的標書將不再打開。業主或其代理人將檢查標書是否完整,是否提供了要求的投標保證書,文件是否簽字以及是否有條理。

  (三)在開標時將宣佈投標者姓名、投標價格及修訂、投標保證書、撤標通知(如果有)以及其他業主或其代理人認爲適宜宣佈的事項。

  (四)業主或其代理人將根據自己的記錄準備開標會議記錄,並將儘快與評標報告一起遞交世界銀行。

  二十三、過程保密

  (一)在公開開標後,在向成功投標者授標前,有關對標書的檢查、解釋、評估及比較以及對授標的建議等信息不應讓投標者或其他與評標過程無關的人士知曉。

  (二)如果投標者試圖在此過程中對業主施加影響,其投標將被拒絕。

  二十四、對標書的解釋

  爲了幫助檢查、評價和比較標書,業主和a公司可要求投標者就其標書作出解釋,包括單位價格細目表。提出解釋要求和相應的回答均應是書面的,或通過電傳或電報進行。除非按條款二十六的規定,應要求對業主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數學計算錯誤進行更正,不得對價格或其他標書要素進行修改。

  二十五、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一)在詳細的評標前,業主和a公司將判定每份標書是否符合投標文件的要求。

  (二)符合要求的標書是符合投標文件的所有條件和規格,而沒有實質上的偏差或保留。實質偏差是指對工程的範圍、質量、管理有實質影響,或與投標文件不符,對合同中業主的權利和投標者的義務有實質性限制。糾正這樣的偏差或保留,將對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標書的投資者的競爭力有不公正的影響。

  (三)不符合投標文件要求的標書將被業主和a公司拒絕。

  二十六、改正錯誤

  (一)被判定實際符合要求的標書,將由業主檢查是否有數學計算方面的錯誤,以下錯誤將由業主改正:

  (1)當數字與文字表示的數額不同時,以文字表示爲準,除非文中明確以數字表示爲準;

  (2)當單價和以單價乘以數量得到的總價不同時,以單價報價爲準,除非業主認爲單價存在嚴重錯誤,在這樣的情況下,以總價報價爲準,改正單價錯誤。

  (二)業主可按上述步驟對標書所列數額錯誤進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檔者的首肯,則對投標者有約束力。如果投標者認爲更正的數額會給其造成困難,可撤標。不過撤標使投標者面臨失去投標保證書的危險。

  二十七、換算成一種貨幣

  投標價格指應按一定比例以不同貨幣向投標者支付的款額,爲了評價和比較標書,業主可把不同貨幣表示的數額(不包括臨時費用,但包括加班費)以中國銀行開標日人民幣賣出價將其換算成人民幣。

  二十八、評價和比較標書

  (一)業主和a公司只評價和比較那些被判定符合投標文件要求的標書。只對基本報價進行評比,對評價最低的標書授予合同。

  (二)在評標中,業主通過下列對報價的調整,確定每價標書的投標價格。

  (1)按條款二十六改正錯誤;

  (2)除去臨時費用和相關條款。如果發生臨時費用,計人工程量表中的偶發事件。應包括有競爭力的加班費用;

  (3)換算成一種貨幣;

  (4)按條款二十八(三),估加起動貸款費用;

  (5)對在標書價格和上述調整中未得到反映的,其他數量變更、偏差或替代報價進行適當的調整。

  (6)其他業主認爲對執行合同、價格和支付有潛在巨大影響的因素,包括標書中不平衡、不現實的單價的作用。

  (三)在評標中,每個投標者按條款十五(一)的規定要求的不同的起動貸款給業主造成的費用,按年貼息率9%計算,應加在投標者的投標價格上。

  (四)業主和a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絕任何變更、偏差和替代報價的權利。超出投標文件要求的變更、偏差、替代報價和其他因素,或將給業主帶來非主動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評標中不予以考慮。

  (五)在合同執行期內適用的價格調整條款在評標中不予以考慮。

  (六)如果成功投標者的報價與工程師對合同工程所需實標費用的估計相差很遠,業主將要求成功投標者自己承擔費用,把按條款三十四條的履約保函增加,使業主能避免成功投標者今後在執行合同中因錯誤引起的損失。

  二十九、國內投標者優惠

  (一)國內投標者滿足以下條件,即在評標過程中有資格享受7.5%的優惠;

  (1)在中國註冊;

  (2)中國國民佔有大部分所有權;

  (3)不將超過50%的合同工程(按價格算)分包給外國投標者。

  (二)國內及外國公司聯合或合資,只要滿足以下條件,有資格享受優惠:

  (1)國內合夥人滿足以上述資格標準;

  (2)根據安排,國內合夥人至少完成50%的合同工程(按價格算);

  (3)沒有外方參與,在技術或金融方面國內合夥人沒有資格進行合同工程。

  (三)實行優惠須遵守下列程序:

  (1)在按條款二十八全面評標後,合乎要求的標書被分成下列幾組:

  甲組:國內投標者的標書,滿足上述(一)的標準;和資投標者的標書,滿足上述(二)的標準;

  乙組:其他投標者的標書。

  (2)在進一步評估、比較中,相當於投標價格7.5%的數額(按條款二十八調整後)將加在b組標書的投標價格上。

  授標

  三十、授標標準

  按條款三十一,業主和a公司將把合同交給標書符合投標文件的要求,且按條款二十八和二十九(如果適用)評價後價格最低的投標者,且該投標者有能力和資源來有效執行合同。業主和a公司不保證報價最低或任何標書將被接受。

  三十一、業主的權利

  儘管有條款三十,業主保留以下權利:接受或拒絕任何標書;在授標前任何時候取消招標,拒絕所有標書,且對因此受影響的投標者不負任何責任,也無義務告知投標者他的行爲動機。

  三十二、授標通知

  (一)在業主規定的標書有效期結束前,業主將用電傳或電報(事後用掛號信書面確認)通知成功的投標者其標書已被接受掛號信(合同條款中稱作“接受證書”)中應明確業主在考慮工程建設、完成及維修等因素後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合同條款中稱作“投標額”)。

  (二)授標通知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三)在成功投標者按條款三十四提交一份履約保函後,業主立即通知其他投標者他們的投標不成功。

  三十三、簽訂合同

  (一)在通知成功投標者後28天內,業主將寄去兩份投標文件提供的協議,雙方同意的規定已寫入。

  (二)收到協議後28天內,成功投標者簽字、封緘使協議生效,把兩份都還給業主。業主簽字協議生效後,還給承包人一份。

  三十四、履約保函

  (一)在收到接受證書後28天內,成功投標者應按合同條款向業主提交一份保函,保證將執行合同。保函可以使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也可使用其他業主接受的格式。

  (二)如果成功投標者提交的是一份銀行保函,則保函應由一家當地銀行,或外國銀行通過一家當地代理行,或投標者認爲業主可接受的一家外國銀行開具。

  (三)如果保函採取債券方式,債券應由投標者認爲業務主可接受的債券公司或保險公司發行。

  (四)如果成功投標者未遵守條款三十三、三十四的要求,將構成充足理由使業主取消對其授標,投標者還將失去投標保證書。在此情況下,業主可向其次的評價最低的投標者授標。如果沒有其他投標者,可重新招標。

招標合同範本 篇4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服務機構的服務內容等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地 點:

  二、協議內容:

  委託受託人爲的服務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比選招標代理工作。

  服務內容:發送考察邀請書,編制、發送考察文件,組織勘察現場和收發答疑協助組建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會議。

  三、協議價款

  受託人對本項目收取諮詢服務費用共計元(大寫:)受託人服務內容完成,達到委託人要求且經,委託人覈實確認後5日之內支付給受託人,受託人3日內出具正規足額髮票。

  四、協議訂立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訂立地點: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六、協議份數

  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認真履行,若有違反,則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支付諮詢費,則每遲延一日,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如乙方組織不力,致使委託方工程進度受影響的則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委託人(蓋章)

  聯繫電話:

  受託人(蓋章):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招標合同範本 篇5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爲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託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範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爲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箇牽頭人爲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爲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箇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並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瞭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爲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並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後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覆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覆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擔保銀行:_________________(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合同範本 篇6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制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

  (封面格式)

  編號:__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爲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託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範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爲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箇牽頭人爲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爲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箇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3)如果投標人認爲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並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後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覆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覆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後,若投標人仍有問題並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覆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後,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爲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並以書面形式發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爲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後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後,業主將不單獨支付,並認爲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_____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採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覆。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爲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由於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爲使投標人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達到優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並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後,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並加蓋公章。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並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後,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並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後,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衆宣讀投標函並公佈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爲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範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後選取綜合條件最優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爲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於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爲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於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爲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爲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於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爲準修正各細目合價,並覈准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爲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並確認修正後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並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14天內、合同協議書籤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爲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

  4.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21天內,必須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協議書籤署後,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並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爲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格書有無明確規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環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範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本合同範圍等)

  (2)施工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築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佈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範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範(_____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範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範。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覈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採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後,報監理工程師審覈確認。

  (4)經監理工程師籤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誌進行基點和基線的佈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後7天內向其提出,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徵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後,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測量圖在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託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4.施工船機

  所有用於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並保證狀態良好。

  5.材料

  (1)凡用於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_____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理工程師籤認合格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後陸續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覈同意並按合同要求複製約定份數後,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範圍

  臨時工程包括爲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製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牆、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製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並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並報監理工程師核備。

  5.爲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並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和拆除

  無論是業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爲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責任。對業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並清除多餘建築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箇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箇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於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佈置、範圍、建築標準和規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於本技術規格書的規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爲便於業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並考察了工程現場後,我們願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後,按時開工,並在個月(或日曆天)內完成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爲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並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招標合同範本 篇7

  甲方(委託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就項目(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招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項目概況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規模:

  (三)投資規模:

  (四)建設地點:

  (五)項目批准文號:

  (六)招標內容:

  (七)招標方式:

  (八)標段:

  (九)質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十一)對投標單位資質等級要求:

  (十二)資金來源:

  第二條委託範圍(代理內容)

  (一)與甲方共同擬定招標方案;

  (二)編制和發佈招標公告;

  (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包括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四)協助甲方審查投標申請人資格;

  (五)主持並組織答疑會,並印發答疑會議紀要;

  (六)協助甲方組織開標、評標,協助甲方定標;

  (七)編寫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第三條履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甲方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之日止。

  第四條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時間

  (一)提供的有關資料;

  1、現有圖紙資料各套;

  2、建審批件各份。

  (二)提供資料的時間:

  第五條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參考內容:

  第1種:

  (一)代理招標費:按中標價的%計取。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幣萬元作爲(定金/預付款),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並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後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費用(若約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請評標專家報酬及費用由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和支付;

  (三)其它費用:。

  第2種:

  (一)乙方按經甲方審覈確認的標底總價的%收取標底編制費,按經甲方審覈確認的標底總價的%收取招標代理費。

  (二)標底編制費及代理費用於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的天內以(現金、支票、匯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請評標專家報酬及費用由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第3種:

  (一)本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按照《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例如計價格[20xx]1980號)文的有關規定及雙方簽訂的有關代理協議執行。

  (二)場地使用費及公證費由方承擔和支付。

  (三)專家諮詢費、招標會務費、評標服務費由方承擔和支付。

  (四)報名費及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由方收取。

  (五)招標人自本合同簽訂生效後日內預付招標代理費人民幣萬元,餘款待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後天內結清。

  其它方式: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選定招標方式;

  2、確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可推薦投標人(其投標資格亦須審查);

  4、依法決定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數並派出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

  5、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6、對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內容的審查把關;

  7、瞭解招標工作情況並對乙方受委託事項進行監督;

  8、對於由於乙方原因致使招標失敗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9、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職務:)作爲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並派同志協助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2、依據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以及承擔並支付相關費用;

  3、負責工程前期報建工作,提供項目批文及規劃許可證、報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圖紙、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5、負責審覈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覈後,方可對外發售;

  6、監督招標過程,派員參加開標、評標、定標工作;

  7、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8、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做好評標過程的有關保密工作;

  10、應根據中標優選方案儘快確定中標人,並在招標文件基礎上,於定標後30天內和中標人簽訂承包合同;

  11、爲了使招標工作順利進行,甲方應負責協調招標項目的外部關係,爲乙方提供外部條件;

  12、乙方提出的招標工作中需要由甲方決定或提供的事項,甲方應及時給予解決;

  13、對於乙方組織的現場踏勘、招標文件答疑和開標會應予積極配合;

  14、甲方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的情況應及時向乙方反饋,正式簽訂的合同副本(或複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檔。

  15、甲方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收回落標人的施工圖等資料並退回投標保證金,在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後退回中標人的保證金。

  16、其它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委託代理範圍內負責組織招標過程的各項工作;

  2、對選擇招標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議權;

  3、獨立編制工程量清單;

  4、對工程中按市場價格的材料的價格有調查和提議權;

  5、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取招標服務費。

  6、對於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招標失敗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7、其它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定(職務:)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編寫的內容應便於日後工程管理、規避招標人風險、建設目標可控;

  3、及時向招標人報送相關資料,即在發售招標文件(包括答疑紀要)的同時,按招標人要求的份數提交正式的招標文件給招標人,評標結束後的第二天將擬中標人的投標資料提交給招標人。

  4、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5、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並主持召開招標文件答疑會,並在招標中心審查後,形成書面材料分發給投標人;

  6、負責接收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現場踏勘的疑問,並及時將投標疑問書面通知招標人;

  7、負責將招標答疑內容、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標投標活動其它變更通知在公佈,並在該網同時告知投標人索取書面招標答疑紀要、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價等文件的時間、地點、聯繫人及電話。

  8、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9、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10、依據本合同規定承擔並支付相關費用;

  11、審查投標人資格,將審查結果通知各申請投標人;

  12、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組織開標大會;

  13、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14、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5、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並辦理投標保證金退還事宜;

  16、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17、代理招標工作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法律程序和方式組織招投標活動,圓滿完成招標工作;

  18、及時向甲方報告招標工作進展情況,積極採納甲方的正當要求和合理意見,注意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19、乙方應按國家、地方有關造價編制管理規定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規定的工程造價定額,並按當期公佈的建設工程價格指數及當期建材市場信息綜合價編制工程量清單和編制工程標底。

  20、認真編制工程量清單並對其準確性負責,負責向造價管理部門送審所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預算標底事宜;

  21、負責做好標底以及招標過程的有關保密工作;

  22、負責向招投標管理機構及有關職能部門報備招投標文件和資料;

  23、對招投標文件進行歸檔管理;

  24、如果由於非招標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輪招標未能確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標代理機構應負責再次招標,直至確定合格的承包人爲止,由此引起的費用已包含在代理費價款內。

  25、其它義務:

  第八條違約

  (一)任何一方違約均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賠償額不超過代理費總額的%;

  (二)甲方中途解除委託的,應按代理工作的已完工作量付費,並按照代理費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約定定金的,不得收回定金)。乙方中途辭去委託的,應按照代理費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約定定金的,應雙倍退還定金)。

  第九條爭議

  雙方之間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償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地人民法院起訴。

  注:管轄法院地可約定爲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房地產項目所在地等,上述地點的選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按照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選的仲裁委員會應以靠近我方所在地並節省費用爲原則。

  第十條其他

  (一)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二)雙方同意就本合同之磋商、制訂及簽訂所引起之費用及開支各自承擔。

  (三)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若雙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一致同意進行補充、修改或變更的,雙方應當進行書面確認或簽訂補充協議或其它類似文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不同規定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仍按本合同執行。

  (四)合同的某些條款違法、無效或在法律上不能執行,或被法院、仲裁庭宣佈違法或不能執行,並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強制性。

  (五)如任何一方並無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內任何條款時,並不影響該方要求該條款仍被履行的權利;如本合同內任何條款確有被一方違反,而對方放棄對其追究時,不應被視作同時放棄追究任何對該條款之繼續或以後之違反,或放棄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權利。

  (六)附件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方):(蓋章)乙方(代理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合同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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