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產品採購合同(精選25篇)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X)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爲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X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爲貨物在從來源X啓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箇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爲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爲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1
1.裝運條件 1
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爲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X。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
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爲交貨日期。 1
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1
2.裝運通知 1
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啓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
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啓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
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爲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
3.交貨和單據 1
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離岸價(b)、貨交承運人價(a)、到岸價(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及其他用於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ce)來解釋。 1
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啓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啓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爲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爲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X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爲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1
4.保險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
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爲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b)或貨交承人價(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
4.3 如果是出廠價(e)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1
5.運輸 1
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b)或貨交承運人價(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1
6.伴隨服務 1
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啓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爲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啓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
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
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爲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
7.備件 1
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
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
8.保證 1
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
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
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X裝運口岸或地點啓運日期後十八(1
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爲準。 1
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
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
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1
9.索賠 1
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
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2
1.價格 2
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2
2.變更指令 2
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爲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
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2
4.轉讓 2
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2
5.分包 2
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
6.賣方履約延誤 2
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
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
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2
7.誤期賠償費 2
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爲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
8.違約終止合同 2
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爲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爲。爲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爲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爲;和
(2)欺詐行爲是指爲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爲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
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
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
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
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
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3
2.爭端的解決 3
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
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e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爲英語。 3
2.3 仲裁裁決應爲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
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
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3
3.合同語言 3
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爲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3
4.適用法律 3
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爲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箇日期爲難。3
6.稅和關稅 3
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
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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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爲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爲貨物在從來源國啓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箇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爲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爲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爲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爲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啓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啓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啓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啓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爲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爲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爲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爲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後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啓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爲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啓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爲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啓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爲準。
18.3?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爲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爲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爲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爲。爲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爲”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爲;和
(2)“欺詐行爲”是指爲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爲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爲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爲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爲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爲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箇日期爲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爲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即: 人民幣: 叄拾肆萬伍仟柒佰叄拾元整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於收到產品
3、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3.1付款地點和賬戶: 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
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4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爲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5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開發方)
甲方公司(甲方)爲了降低、控制辦公採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採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採購交易行爲規範化,特委託 (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並請該 對甲方公司的採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爲此雙方簽訂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採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a) 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b) 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c) 建立採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d) 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2、乙方積極參與甲方採購評估,並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a) 在收到甲方採購計劃申報表後,向甲方提供採購計劃評估表。
b) 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c) 提供甲方歷次採購檔案。
d) 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採購報表。
3、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a) 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僞劣商品,殘、次品。
b) 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c) 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d) 在甲方按正常計劃採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採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及時送達。
4、採購定單的.確定
a)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並結合以往採購的內容,提供本次採購及服務定單。
b) 乙方收到定單後,進行集合評估,然後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表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c) 甲方評估後的定單審覈後,遞交本單位給予批准。
d) 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確認。
5、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e)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f) 爲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後,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g) 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後,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爲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採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爲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儘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採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 甲方未履行採購計劃。
b) 甲方年採購額低於 元。月均採購低於 元。
c) 不執行集中採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 沒有履行採購評估承諾。
b) 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 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爲 年,協議到期後,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訂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爲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 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採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後,按月支付當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 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b)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6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
出賣人
│
│
├─────┬─────┼─────┬───────┤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
│郵政編碼 │
│委託代理人│
│
│
├─────┼─────┼─────┼───────┤
│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
│
│
├─────┼─────┼─────┼───────┤
│
│電
話 │
│傳
真 │
│
│
├─────┼─────┼─────┼───────┤
│
│傳
真 │
│開戶銀行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
│
│帳
號 │
│
│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
│貨地點│
│方式│
│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
├───┼──┴──┴──┴──┴────┤包裝費用承擔:
│
│違約 │
│
│
│責任 │
│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公)證意見:
│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鑑(公)證機關(章)
│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其他約│
│
│定事項│
│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鑑(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7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爲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爲貨物在從來源國啓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箇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爲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爲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爲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爲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啓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啓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啓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啓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爲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爲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爲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爲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啓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爲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啓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爲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啓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爲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爲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爲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爲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爲。爲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爲”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爲;和
(2)“欺詐行爲”是指爲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爲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爲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爲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爲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爲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箇日期爲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8
項目名稱:________系統硬件採購合同
合同名稱:
招標編號:
甲方:(買方)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根據_年 月 日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項目的招標結果,甲方同意乙方爲本項目________系統硬件採購合同的供應商,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貨物內容
1.貨物名稱:詳見附件:需求清單
2.型號規格及數量:詳見附件:詳細配置清單。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爲(大寫): 元(¥ 元)人民幣。
三、技術資料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招標採購的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2 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四、知識產權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五、無產權瑕疵條款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爲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2條第3款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貨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除了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保證金
6.1 乙方原交納的中標項目的投標保證金貳萬元直接轉爲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6.2 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的一部分及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6.3乙方提供的貨物經驗收無質量問題,交貨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七、交貨期、交貨方式及交貨地點
7.1 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後15天內。
7.2 交貨方式:送貨到甲方所在地,運輸工具及運費由乙方負責
7.3 交貨地點: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貨款支付和質保金
銀行轉帳。乙方供貨全部驗收合格,並將貨款全額增值稅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貨款總額95%即 元整(即: 元)支付給乙方。貨款餘額5%即 元整(即: 元)作爲質量信譽保證金,乙方供貨全部驗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內乙方能按時履行其服務,甲方到時將質量信譽保證金即 元整(即: 元)支付給乙方。
九、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9.1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
9.2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爲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於十二個月(具體按廠家提供的保修標準來執行)。在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9.3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現暢 9.4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9.5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按hp公司的標準,因人爲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十、調試和驗收
10.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爲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纔做最終驗收。
10.4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10.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1.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11.2 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11.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11.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11.5 貨物在規定的交附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爲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12.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和辦理貨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3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貨款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10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爲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5%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2.4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招標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四、訴訟
14.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爲玉林市。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5.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報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方可執行。
15.3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合同法》有關條文執行。
15.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9
供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需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
二、產品的數量、單價、金額及結算方式
1、產品的數量:
2、價格、金額:參考價格爲:______/噸,合計總金額:______萬元(價格隨行就市,具體結算價格及金額以甲乙雙方確認的訂單爲準。
3、結算方式:每月甲乙雙方對賬確認上月的總髮貨量及金額,乙方在對賬後日內一次性付清對賬確認的貨款給甲方。
4、其他約定:
三、產品的交貨期限、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甲方按照乙方的訂單日期進行生產、交貨。
2、甲方負責汽運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但僅限甲方地域以內),若要長途運輸則由甲方送貨到甲方所在地的貨運部,長途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3、其他約定:
四、驗收方法及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乙方在收貨時需及時驗貨,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異議;乙方有權拒收不符合乙方訂單要求的產品,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若乙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超過三天未通知甲方的,視爲產品合乎乙方要求,乙方須按約定付款。
2、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向甲方提出質量異議。
3、甲方在接到乙方有關質量異議通知後,應在3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訂單後,若不能生產則必須在24小時內告訴乙方。否則,接受乙方訂單卻不能生產交貨造成乙方損失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貨款5%的違約金以示賠償(其他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停產,甲方及時告知乙方的可不受此條約束)。
2、甲方在未知照乙方並得到乙方諒解的情況下延期交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3%,向乙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以補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甲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等有不符合規定時,如果乙方同意使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使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退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4、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按延期付款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日息)的三倍作爲違約金按日賠付甲方,直至該款全部付清爲止。
5、乙方下訂單後,如果不想要該批無紡布時,必須在甲方未生產出來前通知甲方,取消訂單。否則,乙方應無條件按照訂單購走該批產品,若無故拒絕收貨的,應當賠償甲方該批貨物價值的20%作爲違約金,以此補償甲方因生產該批產品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等。
6、甲方按照乙方的訂單生產完成後,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提貨通知10日之內必須將貨全部提走(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商定過的除外),否則,甲方將每日按照該批貨物價值的3‰向乙方收取倉儲保管費,且乙方必須在30日內全額支付該批貨物的貨款給甲方,則該批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若到時不付款,甲方將有權單方面處理該批貨物,並按照該批貨物價值的30%作爲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生產費用等損失。
7、產品錯發收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因此產生的費用;但乙方如錯填收貨地點或接貨人導致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所有的損失。
六、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證明或對方諒解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八、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均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2、甲方的質量負責期限:屬產品質量問題,標準配置正確使用情況下自出廠之日起一年內提供保修,配件不保修。
3、供貨時間:________天。
4、付款方式:預付30%預付款,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的,此預付款作爲違約金由甲方扣除,不做退還。
5、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如對甲方提供的產品有疑問,乙方需在收到貨後20天提出。
6、交貨地點及運費承擔:交貨地點:____________,由甲方代辦貨運。運輸人的交貨回執爲乙方收到貨物的憑證。
7、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或解除合同。
乙方拒絕收貨或途中退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能履約或者延期履約的,不得追究供方違約責任。
8、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合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9、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合同最後一方蓋章或簽字並回傳後有效。
10、其他約定事項:由於用戶自備輔件導致售後服務不承擔維修義務。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湛江市第十中學教學樓
二、發、承包內容
1、外牆磚、地板磚、樓梯磚及其他部位瓷片的採購及運輸(不含卸貨)。
2、產品規格與質量、數量(符合國家同一型號質量標準)。
1)外牆磚:山美511#,規格4.5×4.5,995㎡山美510#,規格4.5×4.5,375㎡
2)地板磚:納陶佳,60×60,2400㎡
3)樓梯磚:規格30×28×17,346級30×30×17,433級
4)瓷片:純白,規格20×30,1200㎡
3、不含稅單價及造價
1)外牆磚:山美511#,單價16元/㎡,995㎡×16元/㎡=15920元山美510#,單價16元/㎡,375㎡×16元/㎡=6000元
2)地板磚:納陶佳,單價23.63元/㎡,造價2400×23.63=56712元
3)樓梯磚:30×28×17,單價3.6元/級,346×3.6=1245.60元30×30×17,單價3.6元/級,433×3.6=1558.80元
4)瓷片:20×30,單價11.36元/㎡,1200×11.36=13632元
5)總造價:1)+2)+3)+4)=9.40元大寫:玖萬伍仟零陸拾捌元肆角
三、材料供應及付款方式:
1、材料供應按工程進度要求,但甲方須及時且提前一天告知乙方所需材料及數量。
2、材料到達施工現場後,甲方必須及時組織人員驗收並安排人員卸貨。
3、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把合所列材料總數拉完,並且甲方接收材料之後30天內把所有款項結清。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要求,保質保量按時送達材料。
四、若因預訂材料面積不足需補供材料,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如不按照合同履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作爲違約金賠償給乙方,乙方如不按時供應材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5%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無條件退貨,費用乙方自負。
六、材料附帶出廠證明,合格證等質量驗收相關資料,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2
甲方: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
乙方:
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經過公開招標採購(招標編號:____________),確定________爲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隔離卡合同供貨中標供應商,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合同供貨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伴隨服務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供貨商品清單及合同價格
乙方保證按投標時確定的價格提供如下內容的合格產品詳見《網絡安全隔離卡價格及供貨聯繫表》(附件一)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
____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採購單位)與甲方享有同等權力,本合同下述各處所指甲方包含市政府採購中心及採購單位。
乙方確定下列代理商(名單附後)爲供貨商,供貨商代表乙方進行送貨、售後服務、維修及資金結算等,乙方對供貨商在合同履行期間的行爲需負責任,本合同下述各處所指乙方包含簽署本合同的中標供應商及供貨商。
第三條 質量標準和要求
1、乙方保證本合同中所供應的貨物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後生產的,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製造廠家企業標準確定,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嚴格的標準爲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確定。
2、 乙方所出售的貨物還應符合國家和___省有關安全、環保、衛生之規定。
第四條 權利瑕疵擔保
1、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2、 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貨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等權利。
4、如甲方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包裝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
2、每一箇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質量證書和保修保養證書。
第六條 供貨期限及供貨對象
乙方負責_____市本級採購單位自供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期間對所中標的網絡安全隔離卡產品的供應。
第七條 供貨方式
採購單位在定點的品牌型號範圍內,直接與乙方聯繫,選擇產品的品牌型號,由乙方出具《定點(合同)產品供貨意向單》。然後編制政府採購計劃直接報市採購辦審覈。供貨商憑已審覈的《政府採購計劃表》與採購單位簽訂供貨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供貨及負責安裝和調試。供貨時間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供貨數量較大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若單一合同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30萬元(含)或數量超過500個(含)時,採購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報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另行確定採購方式。(單一合同指一箇採購單位單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標廠商訂購同一包貨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條 安裝和驗收
乙方將產品送至指定地點並安裝調試合格後,由採購單位根據貨物的技術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收取發票並在《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貨物驗收單》上籤署驗收意見及加蓋單位印章。
貨物的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採購單位可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採購單位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採購單位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調試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損失。
第九條 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售後服務按照《網絡安全隔離卡服務計劃表》(附件二)實施。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爲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90天后且無乙方與採購單位無合同糾紛時,甲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
第十一條 貨款的支付
貨款的支付實行採購單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憑供貨發票和《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貨物驗收單》與採購單位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
在乙方完成合同項目供貨並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根據合同約定的付款要求,將已落實的採購資金,按《市級政府採購工作規程》的要求及時辦理結報或資金支付申請,採購單位應在貨物驗收合格後十五天內付款給乙方。
採購單位未按規定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的約定獲得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輔助服務
乙方應提交所提供貨物的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
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啓動監督及技術支持;
(2)在廠家和/或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啓動、運營、維護對採購單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輔助服務的費用應包含在合同價中,採購單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條 質量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交付驗收後不少於(?)個月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採購單位可以根據本合同第14條規定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補救措施或索賠。
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彌補缺陷,採購單位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採購單位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 補救措施和索賠
1、採購單位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採購單位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採購單位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貨款退還給採購單位,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採購單位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採購單位通知後七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3、如果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十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十天內或採購單位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採取補救措施,採購單位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採購單位損失的,採購單位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五條 履約延誤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採購單位。採購單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經協商無效,採購單位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化,以及雙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當事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合同各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積極尋求採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發生所供商品的質量、售後服務等問題時,採購單位有權直接向乙方索賠,簽訂必要的書面處理合同。如協商開始十天內仍不能解決,可以向____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提請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在合同簽約地選擇仲裁或訴訟的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採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採購單位的隔離卡的安裝採購情況,並負責每個月按照甲方提供的報表格式報送報表
2、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定點供應情況進行檢查。
3、乙方負責採購單位隔離卡採購業務聯繫人及推薦的供貨商聯繫人(附件一)
第十九條 違約終止合同
1、在甲方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在報請市採管辦同意後可在下列情況下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和合同承諾的標準;
(2)方沒有按合同承諾的時間供貨、維修或提供其他服務;
(3)乙方按高於合同承諾的價格簽訂合同並供貨;
(4)乙方無故不提供合同供貨範圍內部分型號的產品;
(5)違反本合同中規定或承諾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中止合同的同時,取消該供貨商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資格,並沒收供貨商的履約保證金。
2、如果甲方根據上述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3、果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喪失履約能力或被宣佈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合同轉讓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_);
(2)乙方投標文件。
2、本合同經乙方和市政府採購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第二十三條 合同修改
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合同,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3
買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供方爲需方提供辦公傢俱(見明細)業務,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金額及供貨情況說明:
見辦公傢俱明細表,具體發貨以需方傳真件爲準按期供貨;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所供產品質量符合相關國家現行標準、規範要求;
三、交貨地點:
發貨至____________________辦公樓;
四、到達交貨地點前所有雜運費的承擔方式:
此價格爲交貨地點的到貨價,之前所有運輸事宜包括運雜費由供方負擔;
五、驗收標準、方法:
按照國家質量標準驗收,採用外觀檢查方法;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無預付貨款,供貨完成後一次性付款至90%,留10%質保金,質保期限爲一年,質保期滿無任何質量問題後一次付清;以辦公室簽字的收貨清單爲結算依據;開具正式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結帳手續;
七、違約責任:
因供貨質量及規格型號不符,造成損失由供方承擔;因需方原因造成退貨,供方無法調劑時,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需方公司所在地(___)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其他約定事宜:
1、辦公傢俱按照合同要求及時運到辦公樓後,由需方派專人對辦公傢俱進行覈對、驗收,檢驗合格後需方方能接收;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年後沒有質量問題付清保證金後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其他:
本合同含二份附件,分別是訂單明細表、資質資料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________________需方(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4
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以下雙方訂立,經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貨物買賣簽訂下列條款。(貨物的具體情況見附件)
1.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期限爲_______年。
2.貨物的交付和服務的提供
2.1交貨時間和地點以本合同載明的時間和地點爲準。除非有對方代表的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貨物在合同中所規定的交付時間和地點。在貨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義務主動提供該貨物的生產、檢驗、運輸等詳細進展情況,也有義務接受甲方的隨時詢問。如果乙方交付貨物時弄錯交付地點,則乙方應該負責將貨物交付到本合同所規定的正確地點,且貨物轉移到正確地點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2 採購週期是指:從甲方下達訂單到貨物抵達甲方倉庫或甲方指定交付地點的全部時間。
2.3交貨數量:以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數量爲準,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採購訂單中所規定的供貨的數量不得隨意變更。甲方原則上不接受超出訂單中所規定的數量。甲方採購的最小訂單量、接收數量與訂單量誤差、每批次重量等具體要求見附件a.
2.4 交貨地址/時間:按照訂單所規定的地點和時間交貨。
2.5 運輸: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輸到甲方倉庫,並負責將貨物卸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3.貨物產權和風險的轉移
3.1除非雙方另有合同,在貨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地點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之前,貨物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且風險由乙方承擔。
3.2不論甲方是否付款,還是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轉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於甲方已經認可了貨物的質量、數量或服務,也不表示甲方對根據本合同及附件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權利的放棄。
4.數量和價格
4.1 具體數量價格見附件a。
4.2 無論何種原因(包括原料,人工,運輸,通貨膨脹,匯率等等),乙方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合同價格在合同期間保持不變。
4.3競爭條款:乙方同意本合同價格是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如果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發現市場上有比本合同價格更有競爭力的價格,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立刻執行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利減少合同承諾的採購數量或者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及時間
5.1如果貨物已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給了甲方,甲方應該按照雙方約定的方式將應付的貨款支付給乙方。貨款應該在驗收貨物合格後支付,具體支付時間見附件a.
5.2 爲了保證付款符合5.1項之規定,乙方開出的所有的發票都應該送至訂單上所註明的地址。
6.貨物的質量
6.1 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雙方認可的質量標準。採購質量標準見附件b.
6.2乙方如有任何對產品質量可能產生影響的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條件、質量標準和主要原材料產地變動,需至少提前一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採購物流部。由於上述變更而產生的質量問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於沒有得到及時通知,甲方沒有足夠的時間完成對變更的控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3 乙方應接受甲方公司的質量審計或質量跟蹤。甲方將出具審計報告,對雙方一致認可的質量問題,乙方有責任按期整改並給甲方整改反饋。
7.服務的標準
7.1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訴後,必須在24小時內做出反應,並對該問題進行及時的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將調查結果報告給甲方採購物流部和品管部。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所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義務制定糾正及預防措施,以確保同樣的問題不會再次出現。
7.2 甲乙雙方應該保持通暢的溝通渠道,積極溝通與業務有關的市場信息,服務反饋,新產品動態等信息。
8.貨物的有效期
8.1 乙方提供的貨物的有效期應該滿足甲方的生產、存儲、銷售以及最終消費者使用的合理週期。
9.拒收、返工、換貨和退貨
9.1 當貨物或服務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乙方交付的貨物,甲方有權選擇以下的處理方式:
9.1.1 返工:指乙方對貨物進行重新加工或者維修。
9.1.2 換貨:指乙方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更換被拒收的貨物。
9.1.3 退貨:指甲方拒收貨物後,取消該訂單,將貨物退還乙方。
9.1.4 重新提供服務:指乙方重新免費向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
9.2 在發生了根據上述之9.1條款的拒收時,甲方應該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就提供的貨物有關的付款義務亦暫時停止。
9.3 乙方承擔所有由9.1條款引發的各種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9.3.1 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因條款9.1所產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包裝
10.1乙方應該根據貨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並添加標籤,包裝和添加標籤的方式應該符閤中轉運輸和倉儲的要求。除非雙方已經事先以書面形式約定,否則甲方不承擔包裝的費用也不將包裝物退還。具體包裝形式見附件a.
10.2 包裝必須要符合所有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與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10.3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乙方貨物的外包裝必須是密封的。包裝外觀清潔,沒有污垢、鏽跡,標籤上要求註明以下內容: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毛、淨):_________________
總件數/箱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商批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單據
乙方在交易過程中必須提供以下單據:
11.1 送貨單(內容包括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項目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供應商號),必須加蓋公章。
11.2 化驗報告:要註明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再驗日期,必須加蓋公章。
11.3發票:在所有的發票上都要註明採購訂單號碼和甲方貨號以便甲方及時準確地安排付款;甲方對於任何沒有上述信息的發票、交貨文件或者其他函件都不承擔付款的義務。每一箇發票應該只對應一箇採購訂單。
12.知識產權
12.1甲方保留其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材料、計劃、圖紙、規格、形式和/或設計中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這些項目均應由乙方全部歸還給甲方。
12.2當貨物是根據甲方提供的規格、模式、計劃進行製造的時候,所製造出來的貨物裏所包含的與規格、模式、計劃相關的知識產權以及對於這些項目的改進和發展都爲甲方的知識產權。
12.3在甲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或者服務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第三方構成了侵權,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且應該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13.保密和公開
13.1乙方應該保證其僱員和其分承包商都對於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給乙方的知識產權、規格以及其他商業性質和技術性質的信息保守祕密,有責任在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使用這些信息、也不將這些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現有的合同或者任何與合同有關的信息進行復制、公開或者出版。
14.違約責任
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和/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4.2 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服務標準,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15.不可抗力
15.1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說明情況及可能延誤的時間或者說明合同因不可抗力已不可能履行,並將延誤或者不能履行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15.2 如果合同的履行因某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而發生阻礙或者延遲,那麼:
當該期限超過了5個工作日的時候,雙方就此應該進行討論以減輕不可抗力的影響,也可以經雙方合意做出在當時的情況下的合理而公正的替代方案。
當該期限超過了累計或者連續60個工作日時,另外的一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立即終止合同。 15.3當甲方認爲貨物不可能在應該交貨的日期後的一箇合理的時間內交付情況下,甲方可以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貨物的交付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5.4 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責任。
16.風險的預防和管理
16.1乙方有責任預防和控制有關的供應、質量和成本方面的風險。如果存在潛在風險,乙方有義務儘早通知甲方該風險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和可能出現的頻率等,以便甲方安排預防措施。
17.合法性
17.1乙方保證貨物或服務符合合同規定,並符閤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那些與藥品、食品、消費品以及化工品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包括民法通則、合同法、勞動法以及環保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17.2乙方應該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迅速提供證據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許可證、檢驗報告、分析證明等。乙方還應該保證其分承包商也符合該條款。
18.檢驗
18.1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權根據其自己的決定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到乙方的工廠現場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廠現場進行全部貨物的檢驗和試驗,也可以對批量產品進行抽檢,也可對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檢驗。在規定了進行發貨前檢驗的情況下同,乙方有義務協助進行檢驗並提供甲方需要的全部相關的分析證書。
18.2乙方應該做到並保證其分承包商有能力做到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機構檢驗所提供的貨物符合法定的關於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例如甲方規定的標準要求。
19.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
19.1乙方應該做到並保證其成員、任何一箇分承包商均做到在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場所進行工作的時候,都按照相關的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的要求進行,也要符合甲方所指定的其他適用的標準、程序。
19.2乙方應該提供有關產品危險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數據單等,並提醒甲方瞭解乙方所知道的各種規定和準則(法規或者其他)、或者乙方認爲是該貨物和其他產品相混合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19.3由於乙方的或者是由乙方的分承包商的行爲引起了與廢物的排放、有害物質或者其他污染物有關的索賠或者損失,乙方應該承擔任何第三方對於甲方的索賠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20.信息方面的責任
20.1乙方應該對其所提供的圖紙、數據、包裝詳細情況或者其他具體細節中的錯誤和遺漏負責,而不論這些資料是否已經被甲方批准或認可。但是,由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中的錯誤和遺漏不在此列。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5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並於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於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並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後,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並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後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後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製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爲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爲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後,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後服務內容、響應時間、範圍、方式、收費標準等,並進行其他售後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爲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爲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爲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乙方:國藥控股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採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定義
1.1.1、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稅供貨價數量備註合計:__________
1.1.2、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3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餘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配送費率:____________
1.1.4、降價:包含但不限於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戶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退貨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含稅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稅金等各項費用。
1.2、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爲______,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1.3、以上價格爲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並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覈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90天內按(原含稅中標價-現含稅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區域(客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戶)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協議中數量如爲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籤、說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啓用新信息產品前10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60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_____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____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______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臺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爲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並提供相應的發票,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稅法、GSP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於稅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抵扣,或以甲方存放於_x001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付款期限: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稅發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爲週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稅發票開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__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____________醫院當期匯款後於__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 電匯或1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2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3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6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12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3.3、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後貨款支付時間爲相關問題處理並解決完畢後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後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戶的庫存並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爲唯一電匯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爲唯一承兌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戶匯出款項後,即視爲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賬號被註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後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甲方應採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說明書要求保溫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採取相應的保溫或冷藏措施。對於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溫箱運送,並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溫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由於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戶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戶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1.6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爲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爲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於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於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並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退換貨運費、產品銷燬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乙方的下游客戶(包括但不限於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要求退貨時;
6.4、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餘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戶);
6.6、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爲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7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並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燬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甲方自提 (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託提貨證明及提貨人 身份證明)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 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採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爲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後即視爲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爲乙方消除影響)。
10.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爲有效。
10.3、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爲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3‰作爲違約金。
10.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爲;
10.5.3、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後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相應衝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於乙方。
10.7、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分立、合併、註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3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爲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後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甲方(公司註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爲甲方的股東或註銷後的權利義務承繼人)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稅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稅率差異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0.8.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並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爲簡易徵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稅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稅率銷售;
10.8.1、甲方爲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0.8.2、國家增值稅改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稅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稅率的發票;
10.9、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爲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託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爲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消防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_______工程施工項目的氣體、報警消防設備的購置及安裝,配合消防部門對本批產品的驗收並保證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項目名稱:_______合同段氣體消防工程。
2、期限
2.1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據甲方現場施工進度。
2.2驗收日期:本施工點工程完成後,由乙方現場負責人確認該點的驗收時間爲起始時間進行驗收,並組織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工作驗收,最終以消防部門對該批產品的驗收爲準。
2.3質保期限:自通車之日起一年。
3、合同價格
3.1本合同計價貨幣、結算貨幣和支付貨幣均爲人民幣。供方將按如下《合同清單》按質按量按時供貨給需方:
注:以上報警及輔材部分按現場實際用量計價覈算。
3.2本合同暫估總價是本工程施工現場指定地點的交貨價,即合同價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合同規定義務的價款和酬金,包括貨價、運輸費用、安裝費用。因氣體瓶重約400-500斤,且屬高壓設備,在惡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現場就裝卸、倒運等需得到甲方的協調、支援。
4、付款方式
4.1 合同簽訂後施工進場前15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指定賬戶合同總價款的30%作爲此項目的預付款。
4.2合同項目主設備到達施工現場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總價款的85%,安裝調試完成,經消防部門對該批產品驗收合格後(甲方承諾2-3月內完成消防驗收),甲方再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10%的貨款,乙方出具合同總價款的普通發票。留合同總價款5%的質保金,質保期到後無質量問題及維修責任無息退還。如十日內未能按約定支付各筆貨款則按每日總合同款的5‰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乙方,直至問題解決。
5、貨物的更換、補充、調整與退貨
5.1經驗收,確屬於乙方運輸過程中損壞或少發的物品(以送貨清單雙方簽字爲準),乙方應無條件爲甲方及時更換補充完整,調換貨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5.2乙方提供的產品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原因出現損壞問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返貨並認同問題所在後及時負責調換;或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補貨、增購、改裝情況,甲方需自行採購或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代爲採購(款到發貨)。
5.3 因業主、監理、甲方等採購方臨時調整產品型號、規格,超出原合同圖紙或要求時,甲乙雙方應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原合同單價上予以增加。
5.4甲方辦理退貨須保證貨物的完整、無損壞,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貨,並承擔退貨時產生的運費,損壞貨物乙方將不予以退貨,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數量送貨所產生的退補貨費用概予甲方無關。
6、雙方責任與義務
6.1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並進行技術交底。
6.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裝時必要的配合工作,協調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班組、施工隊伍關係,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6.3乙方不負責氣體滅火及電氣線路的設計、施工及設備選型,均依據參照設計院及甲方提供的圖紙,且不因圖紙設計承擔任何責任。
6.4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裝的所有消防設備質量須全部合格且符合設計、規範要求,乙方作爲單純的設備供應商和安裝施工方應接受甲方產品質量及施工驗收,乙方不負責消防驗收,但應保證該批產品質量合格,並負責該批產品消防驗收需要的相應的產品資料和施工說明等。
6.5乙方負責全部設備的運輸、安裝工作。在實施過程中的設備保管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存放。運輸保管過程中設備的損失以及安裝過程中的損壞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6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所有人員、設備的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6.7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8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6.10乙方負責該工程質保期內的免費維護及維修工作,經檢查屬設備自身原因,所有費用乙方承擔,因甲方人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免費維修,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7、其他
7.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對雙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7.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質保期到後自動失效。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時間:
時間: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8
甲方(買方):_________
地址:
乙方(賣方):_________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向甲方提供商品:
第二條交貨時間和地點:20年月日前交貨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
第三條質量要求:乙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標準。
第四條驗收交付:
(1)甲方經驗收並在乙方交付貨品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後方與足額付給乙方貨款。
(2)對於不符合要求的貨品,乙方負責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免費更換。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____%償付甲方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貨款中扣取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甲方未按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天按總貨款的%償付乙方違約金。
(2)如乙方收取定金且不能履行合同時,應雙倍償還甲方定金;若甲方解除或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9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爲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爲城鎮人民和商業貿易提供豐富、鮮活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名稱
品種
數量(公斤)
等級
單價(元/公斤)
金額(元)
第二條: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無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包裝
(1)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2)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3)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4)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5)包裝物由乙方提供,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價格
按合同價格執行,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變動時,按新價格執行或由當事人商議確定。
第五條:訂單
甲方應提前45-120天與乙方簽訂書面訂單。
第六條:貨款結算
(1)簽訂訂單時甲方支付訂單金額的 30 %給乙方;
(2)乙方交付貨物給甲方,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給乙方。
第七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的質量爲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的誤差,重量允許有 %的誤差,允許含水分爲 %。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支付退貨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貸款金額的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貸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貸款的,應按逾期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金額 %的違約金。
(6)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挑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7)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逾期交貸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絕給甲方,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若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畢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0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箇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箇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1
購貨單位:
供貨單位:
爲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爲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十天,從
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開戶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供貨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開戶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__年__月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2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賬號:
乙方(供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賬號: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辦公傢俱業務,一致達成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採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爲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爲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並無直接約束力。
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於沒有約定。
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爲準。
二、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爲技術、質量標準。
三、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後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傢俱應符合甲方的。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
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鬆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交貨時間:年月日
五、交貨地點:
六、合同總額:(¥)。
七、貨物明細:(依據實際情況列明貨物明細)。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儘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爲標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並可進行公正。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八、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採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
因此,價款是採購合同的最爲重要的內容之一。
採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
如果採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爲複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
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於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採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作爲定金,並於貨到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後,並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並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元,該協議有效期爲年,協議期滿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後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後,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爲損失補償。
九、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
一、乙方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採購合同裏的違約責任作爲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裏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裏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箇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後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①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爲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爲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甲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乙方:
代表: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3
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下表列物品批量採購事宜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標的物、數量、價款
貨物名稱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
總額(大寫)
總額(小寫)
1、表中所列材料均需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達甲方。
2、合同單價爲(含稅)到甲方指定卸貨地點價格。
3、本合同單價爲固定單價(甲控物資以招標單價浮動計算公式爲準)。
4、乙方按甲方書面計劃供應,數量以甲方實際驗收數量爲準。
二、乙方對貨物權利瑕疵的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售賣的標的物擁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不存在法律糾紛及訴訟,並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沒有牴觸,對供應的標的物的出讓是其合法有效的行爲。乙方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方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乙方保證因權利瑕疵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質量要求
技術標準: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同約定並提供相應的產品質量說明書。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時間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時間:
五、計量方式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物隨標的物轉移給甲方。乙方包裝物包裝應適應運輸、裝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鏽等需要,確保標的物安全無損運抵合同約定地點。
2、標的物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技術規格書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買方的合理要求。
3、由於乙方標的物包裝不當或採取防範措施不充分,致使標的物損壞或丟失時,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更換或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標的物的誤運,乙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
七、履約保證金的約定(作爲選項,根據標的物的供應數量、時間、付款等情況是否需要約定履約保證金條款)
爲保證履行本合同,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共計_______元整。如乙方未及時繳納履約保證金,前期貨款自動轉爲履約保證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乙方履行完供貨義務且無違約時,履約保證金有效期爲最後一批標的物交驗___個月後,若無質量問題半年後甲方一次性無息返還。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檢驗標準: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乙方應隨貨同發必要文件,如:發貨物資清單、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2、標的物運抵交貨地點後,甲乙雙方應按乙方提供的發貨物資清單對到貨數量、外觀、規格型號、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進行覈對查驗。數量驗收依據甲方書面發貨通知進行,質量驗收以質量證明書爲依據,並由甲方收貨人抽樣複測。
3、抽樣複測以甲方實驗室檢測結果爲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及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爲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標的物不能滿足甲方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標的物並解除合同,甲方要求更換時,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更換合格標的物,並在____小時內將不合格標的物運出場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否則買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
4、乙方送貨時,由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按實際驗收數量簽收,並填制甲方統一使用的三聯單(主要材料驗收單),此單據第一、二聯留甲方,第三聯交乙方,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給甲方。此驗收單不作爲判定標的物質量的依據,甲方出具驗收單並不免除乙方對其標的物應負的質量責任。乙方憑甲方指定有效簽字人的主要材料驗收單作爲結算依據;、數量異議交貨當時解決。如有質量異議甲方應在發現標的物質量____天內提出,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日內處理。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乙方於每月____日前提供國家規定稅務發票和材料驗收單等必要文件到甲方結算,乙方逾期未辦理結算手續的,甲方將不再補辦。甲方在辦理結算手續後支付當月貨款,其中____%貨款留作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在甲方驗收使用後___天內無息付清。質保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對交付標的物產品質量的保證責任。
2、付款方式:電匯或銀行承兌匯票。
3、乙方考慮到甲方資金不到位的特殊情況,同意甲方在合理期限內延期付款並不承擔延期付款利息。乙方保證有一定的資金能力及合理的標的物庫存量,保障及時供應,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
十、不可抗力
1、本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不可預見的、遭受影響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並對本合同的履行產生影響的客觀情況。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以便雙方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減少此事件產生的影響,並在天內出具權威獨立第三方證明文件,雙方應就是否繼續履行或變更終止合同達成協議。
十一、爲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應履行的其它義務
1、在履行期間,應保證甲方所需規格的材料隨時滿足甲方需要,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持合理庫存,必要時準備臨時儲備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統籌安排運輸,確保設備、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運轉,以滿足按時、按質、按量安全地將標的物運到工地,不耽誤甲方的’正常施工;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在供應環節(含裝、卸及運輸過程)中,要保證達到綠色環保要求,如因進料污染環境、噪音等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違約情形及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和數量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工地達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不供貨或供貨時間、數量、方式和交貨地點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擔逾期供貨貨物總值的___%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所供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不能按甲方要求彌補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質保金,並解除合同;乙方所供貨品種、規格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無條件退貨責任並無條件將所供的不合格材料清理出甲方場地;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在質量保證期內,如甲方發現因本合同中的貨物質量原因而使工程受到訴損害,經有關國家部門證實後,甲方將從質量保證金中扣回損失,並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質量保證金的返還不免除乙方對交付貨物質量的保證責任。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不能交付標的物或交付標的物的時間、數量、規格和交貨地點、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以及不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承擔由此原因造成的損失,並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質量保證期內,因標的物的質量原因而使工程受到投訴損害,經國家有關部門證實後,甲方將從質量保證金中扣回損失,並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4、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相關證明證件、稅務發票真實有效,如因票據等不合法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應付料款中加倍扣除。本合同的履行完畢,不免除乙方承擔損失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合同簽訂後不允許債權轉移和委託付款。
十四、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___________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4
產品採購合同
甲方(供貨方):
乙方(採購方):
爲了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產品名稱及規格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數量、重量、價格與付款方式
數量:__________;重量:________單價: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此價格包括但不限於運費、質量檢測費等因交易和售後服務產生的所有費用。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質量、技術標準
1、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5)以甲方留置在乙方的樣品爲標準。
產品的材料性質必須達到乙方要求的再生料標準,不符合乙方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收貨,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按照第五條約定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產品的交付與驗收
1、自乙方下訂單後2日內到達乙方倉庫,交貨地點爲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甲方承擔。到貨後,經甲方申請,乙方組織人員會同甲方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必須經乙方代表簽字認可,否則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均有甲方承擔。
2、驗收標準
實際交付產品與樣品或合同規定的種類、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等相符,甲方提供產品還應符合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種類、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有關標準的,應妥爲保管並向甲方提出異議。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後,應在兩日內負責處理,否則,甲方應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違約責任
甲方不能交貨的,乙方不付貨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拒絕收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所交產品種類、型號、規格、顏色、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或退貨,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不能調換或乙方退貨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甲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甲方承擔。
乙方因錯填接貨地點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則
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的有關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衝突應以本合同爲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供貨方): 乙方(採購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5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合同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
規格等級: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茶葉符合各等級茶葉標準、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雙方應將樣品封存保管,用於驗收。
2、外觀質量:按樣本提供的外觀包裝和設計。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澤乾淨,整潔。
3、其他要求:________。
第三條交(提)貨地點、方式:
(1)甲方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並承擔運費;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四條驗收方式:
按質量要求抽樣驗收,如有異議,乙方應在_____天內書面提出。
第五條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模棱兩可的約定會給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約定“乙方在收貨後一次性付清款項”,此約定只有始期,即“收貨”,無終期,即到底是收貨後當日/當時支付款項,還是收貨後一日/兩日/十日內付清?應該有明確的始期和終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購貨款,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如不履約或部分履約,應支付未履行價值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
3、甲方如茶葉質量有問題,乙方有權拒收或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有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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