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精選31篇)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
定義及解釋
1.1 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授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爲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爲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爲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爲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爲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爲工程 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爲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髮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爲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 標題和旁註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爲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 註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 單數和複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稱)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 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爲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佈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
定義及解釋
1.1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授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爲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爲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爲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爲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爲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爲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爲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髮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爲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標題和旁註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爲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註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單數和複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 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爲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佈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監理工程師應根踞第52款規定,確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費用,並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Ⅱ)如果單項或累積批准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項目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文件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
(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6)批准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並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並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後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的批准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准這種工程、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助理的任命
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以任命任何數量的人員,協助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其2.2款規定的職責。他應通知承包人這些人員的姓名、職務及權限。這些助理人員無權發出指令給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職責及保證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設備或工藝所必須發出的指令,由他們之中任何人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這些指令應視同爲出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的。
2.5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爲書面形式,但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爲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後,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爲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該規定同樣適用於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I 2.6監理工程師行爲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准,或(C)決定價值,或(d)採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並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准,定價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轉讓和分包3.1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儘管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爲受益人的收費,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例義務,並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徵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爲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後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後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文件5.1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爲“法定語言”。
5.2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互爲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並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文件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範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技術規範。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範。
(f)圖紙的合成資料(1)標明的尺寸。
(2)文字註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圖紙應由監理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向承包人提供四套複製件,承包人需要更多複製件的,則應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於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情況下讓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圖紙、規範及其他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和複製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複製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複製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爲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一套圖紙應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圖紙,應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這些圖紙應能隨時提供給監理工程師及其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6.3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緻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後,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於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爲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批准;
(a)爲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並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範、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後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由監理工程師批准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爲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7.2款規定進行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8.1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爲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准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範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並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之後(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O.1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爲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補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後。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履約擔保的有效朗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並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在根據62.1款發出保修證書以後,不應再對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並在發出上述證書後的14天內應將履約如保退還給承包人。
10.3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1l.l現場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標書前,業主應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業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調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條件的資料。承包人而對這些資料的自行解釋負責。
在承包人提交投標書之前,應被認爲己視察和檢查了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數據,並對下列內容表示滿意(指在可能的範圍內對成本及時間的考慮):
(a)工地的形成及性質,包括地表以下的條件;
(b)水文和氣候條件;
(c)爲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範圍和性質;
(d)進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並且,一般還應認爲承包人已取得有關諸如下述可能對其投標有影響或起作用的風險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況的全部必要資料。
承包人應被視爲其投標書是建立在上述由業主提供的資料及承包人對現場的檢查和考察的基礎上的。
11.2數據資料的獲取
根據第11.1款規定由業主提供的數據資料應認爲將包括(如果有的話)合同其他條款中所列出的數據資料,業主提供這些數據資料的查閱地點爲_______(地址名稱)。
查閱這些數據資料不應收取任何費用,承包人在交納一定的複製費用後可得到這些數據資料的複製(印)件。
12.1反控標書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被認爲已對投標書和工程量清單中所寫明的單價和費用的正確性及完備程度十分滿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規定外,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書應包括所有根據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有關貨物、材料、設備及服務的提供及暫定金額下的意外開支)及所有爲正確施工、完成工程並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關事宜。
12.2不利的外界障礙和條件
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現場遇到了氣候條件以外的實際的障礙或不利條件,這種情況在承包人看來是有經驗的承包人不可預見的,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在收到這一通知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這種障礙或情況不可能爲一箇有經驗的承包人所合理預見時,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後,監理工程師應決定:
(a)根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況時所發生的費用,這筆費用應加到合同價款中、並且將上述決定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做出這一決定時,監理工程師應考慮所有由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有關指令及在無監理工程師具體指令時,承包人採取的可爲監理工程師接受的任何適當合理的措施。
13.1工程應符合合同規定
除由於法律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的情況外,承包人應嚴格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達到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應嚴格遵守與執行監理工程師就涉及或有關該項工作的任何事項所發出的指令,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與否寫明。承包人應只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規定接受監理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14.1應提交的施工計
承包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日後的28天內,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兩份工程施工計劃以徵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計劃的格式和細節應符合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不論何時當監理工程師要求時,承包人還應以書面形式將其爲工程施工而擬採用的方法和安排的總說明提交監理工程師,以供參考。
14.2施工計劃的修訂
承包人應每三個月對施工計劃進行一次修訂,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預計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監理工程師隨時認爲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已取得批准的最新進度計劃不符合時,監理工程師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訂後的計劃,以確保工程在工期內竣工。
14.3須提交的現金流動估算表
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一份作爲參考的詳細的季度現金流動估算表,此現金流動估算應爲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得到的支付金額。如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應每季度對現金流動估算表進行一次修訂。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職責
提交給監理工程師並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計劃以及提供總說明和現金流動估算表,並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所應負的任何職責。
15.1承包人的監督
只要監理工程師認爲是爲妥善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所必須時,承包人就應在施工過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其授權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監理工程師可以隨時撤回批准)稱職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進行該工程的監督。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人接受監理工程師或根據第2款接受監理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如果監理工程師撤回對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慮到如下所述的更換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換通知後,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從速將其調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僱用此人,並任命另一位由監理工程師批准的代表。
15.2承包人代表的語言能力
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承包人的代表對英語/中文的運用均不熟練,則承包人至少應安排一名稱職的翻譯隨時留在工地現場,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監理人員應會使用中文作爲工作語言,或承包人應隨時在工地現場保持足夠數量的稱職的譯員,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16.1承包人的僱員
承包人應爲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業中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技術助理,及能對工程施工予以適當監督的領班和工長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時履行其義務所需要的熟練技工,半熟練技工及普通工。
16.2當地的僱員
根據當地規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範圍內儘量僱用當地勞務。
16.3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和要求解僱
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從工程中撤換其提供的、在監理工程師看來行爲不軌或履行其職責時不能勝任、翫忽職守的人員或監理工程師認爲在工地的出現是不適宜的人員,這種人員一旦撤換,無監理工程師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員應從速被替換。
17.1放樣
承包人應負責:
(a)根據監理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精確放樣。
(b)按上所述,正確佈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準線。
(C)與上述責任有關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設備及勞力。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基準線出現了誤差。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下,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等誤差,達到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爲止。除非這種誤差是基於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發出錯誤數據造成的,在此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將根據第52款規定確定應增加的合同價格,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監理工程師對任何放線或標高的檢查不應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對放樣準確所負的責任,承包人應仔細保護和保存在放樣中應使用的基準點、龍門板、測樁和工程放樣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鑽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鑽孔或勘探開挖,除非有關此工程項目或暫定金額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中,否則監理工程師應根據第51款規定爲這種要求發出指令。
19.1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過程中,承包人應:
(a)全面負責有權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員的安全,並使工地(只要這些工地已由其管轄)和工程(只要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業主佔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發生人身事故,及(b)爲了保護工程或爲了公衆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監理工程師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機關所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提供並維修所有的照明、護欄、圍牆、警告標誌以及守衛設施,及(c)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工地及工地周圍的環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於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19.2業主的責任如果業主根據第31款規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進行作業,對於這些作業業主應:
(a)全權負責有權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員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對上述人員的傷害。
根據31款,如果業主在工地上僱用了其他的承包人,業主應要求他們負有同樣責任,保證安全和避免傷害。
20.1工程的照管
從開工日起直到發給移交證書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間內,承包人應全權負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業主接到全部工程後業主將負責這些事宜。
但:
(a)如果監理工程師發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證書,承包人應從發出移交證書之日起,不再對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負責,此時對那一區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責任移交給業主;
(b)承包人應對其擔保在保修期內完成的剩餘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的照管完全負責,直到這些工程根據第49款規定完成。
20.2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在承包人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裝的工程設備,除了20.4款規定的風險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損失和損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彌補此損失與損壞,使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項要求,達到監理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亦應對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規定的義務中由承包人一方進行作業的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
20.3因業主風險導致報失或損害
由於第20.4款中規定的枉間風險或是與其它風險綜合作用引起損失或損壞時,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要求的程度來彌補損失和損壞,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的金額,同時相應地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因綜合風險造成了損失和損害的情況下,監理工程師應決定業主及承包人各自應承擔風險的比例。
20.4業主的風險
業主的風險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情況下:
(1)戰爭,敵對行動(無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動;
(2)革命,起義,軍事政變,或內戰;
(3)電離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燒或有毒放射物爆發或核原料爆發及校成爆發後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飛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物產生的衝擊波壓力;
(5)暴亂或騷亂及秩序的混亂,除非這些情況是限於承包人的僱員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於業主使用或佔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損失和損壞,除非這種佔用是合同規定的;
(c)由於工程設計引起的某種程度上損失及損壞,不包括由承包人設計的部分工程及其負責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發生在工地現場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其他地點而對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響),而一箇有經驗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預見到,或(2)能合理預見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採取措施以避免這種力量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範。
21.1工程及承包人設備的保險
在不限制第20款規定的承包人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人應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進行保險;
(b)以這種重置成本追加15%的額外金額,以彌補由於補救損失或破壞而招致的任何額外和附加的費用,包括業務費和工程任何部分拆遷費以及運走任何性質的渣土的費用;
(c)由承包人帶進現場的屬於承包人的設備和其他東西,保險的金額要足夠在現場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出的各項保險費,業主將按承包人實際支出的保險收據覈實支付。
21.2保險範圍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險應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保險,幷包括:
(a)從工地上開工日起到有關相應的工程或根據不同情況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髮出了移交證書爲止的期限內,業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規定以外的各種原因引起的損失及損壞,及(b)由承包人負責的:
(1)由於保修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間內損失或損害,及(2)承包人在其根據49款和50款規定施工時引起的損失和損壞。
21.3對不能收回的金額的責任
任何未保險的或不能從保險公司收回的金額,應分別由業主或承包人根據ZO款規定的責任承擔。
21.4除外責任
第21.1款規定的保險責任不包括20.4款a(1)到(4)所列的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2.1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賠償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下列事宜的損失和對其賠償: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b)由於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產生的或引起的對(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害及有關索賠、訴訟程序、賠償費、費用、訴訟費等所有有關的除22.2款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的所有費用。“
22.2例外情況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況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佔用的土地。
(b)業主爲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過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權力。
(C)根據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對財產造成的損壞。
(d)由於業主、其代理人、僱員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僱用的)的行爲或過失引起的對人身的死、傷或對財產的損失、損壞,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或有些傷害或損害是由承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業主、其僱員、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這一點應予公平合理地考慮。
22.3業主的保障
業生應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擔屬於22.2款規定的例外情況下所有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
23.1第三方保險電話業主財產
承包人應不限於22款規定的他的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進行人身傷亡(第24款規定除外)保險及財產(工程除外)損失或損害保險。
但第22.2款(a)、(b)和(c)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23.2最低保險金額
第三方保險的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投標書用錄中規定的數額,僅對於投保的事故次數不限。
24.1工人的事故及傷殘
業主不對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員的傷害及其補償負有責任,除非傷害及賠償是由業主及其代理人、僱員的行爲及錯誤適成的。承包人應保障並持續保障業主不承擔(除業主如前所述應負責的情況外)有關的傷害及補償,及所有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費用與其他開支。
24.2工人事故的保險
承包人應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間對所有其僱用的工人進行此類保險並持續這種保險。但對於任何分包人僱用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經對上述僱員進行了保險,使業主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則本條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時,承包人應要求分包人向業主提交有關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25.1保險證明及條款
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前向業主提供根據合同要求的保險投保證明,並在:
(a)承包人所需保險的工作開始7天前,或(b)開工後84天內向業主提交保險單。
在向業主提交證明和保險單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保險單應與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雙方同意的一般條款一致。承包人應使所有由其負責的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事先經業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險公司投保的保險及經業主批准的保險條款生效。
25.2保瞼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在施工進度、範圍、性質發生變化時通知保險人,以確保根據合同條款在所有時間內有完備的保險,並根據要求向業主提交有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25.3對承包人未保險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證任何合同規定的保險生效,或未按25.1款規定的時間向業主提供保險單,業主在任何這種情況發生時,將使或保證任何這些保險生效並支付的保險金,及隨時從支付給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或視同到期債務從承包人處扣回。
25.4遵守保險單的條件
在承包人或業主未能遵循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條款。責任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及賠款。
26.1邀守法律、規章
承包人應在所有方面,包括髮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種費用方面遵守:
(a)所有與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關的由國家或省頒佈的法令、法規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章或地方法規,及(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承包人應使業主免於受到有關破壞這些規定的所有處罰及承擔有關這方面的責任。但業主應負責取得工程進展所必須的計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准,並根據22.3款規定,給承包人補償。
27.1化石處理
所有在工地被髮掘的化石、硬幣及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結構物及有地質、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蹟和物品,就業主和承包人而言,應被視爲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員移動、損害任何這類物品,並在發現後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處理這些物品。如果由於處理此類事宜使承包人延誤了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後,決定:
(a)任何根據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長工期,及(b)應加入到合同價的一筆款額,並相應的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28.1專利權
承包人應保護和保障業主免於承擔由於工程上使用的或有關的或準備採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等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它受保護權利的行爲而引起的所有索賠和訴訟的費用,並保護和保障業主免予承擔由此導致或與此有關的損壞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但由於執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要求而侵犯上述權利的情況除外。
28.2礦區使用費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支付爲獲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礫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發生的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補償費(如果有的話)。
29.1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許可的範圍內,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過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應對:
(a)公衆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屬於業主或他人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佔用,產生不必要及不適當的干擾。
承包人應保護並保障業主免予承包人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費用及其他開支。
3O.1避免對道路的損壞
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與現場連接或通往現場的道路和橋樑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損壞。尤其應當選定運輸線路、選擇和使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運載重量。從而使因運輸原材料、設備和承包人的設備或臨時工程而不可避免的這類運輸儘量限制,不致對這類道路和橋樑適成不必要的損壞或損傷。
3O.2承包人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
除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應對其通往工地或位於通往工地路線上的爲運輸承包人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橋樑的加固或更換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應的費用。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由於這種運輸引起的任何此類道路橋樑損壞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向業主提出的索賠要求。承包人應通過談判處理此類索賠,並支付所有由此類損壞引起的索賠。
30.3材料或工程設備的運輸
儘管有30.1款規定,如果在運輸材料和設備時,對通往工地或位於通往工地路線的任何道路或橋樑造成任何損壞,在承包人得知這一損壞或接到被授權的官方提出的索賠要求後,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及業主。根據法律規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運輸者對道路主管部門給予損壞賠償,業主不負責支付所有有關的費用。在其他情況下業主通過談判,解決爭端,並支付有關索賠的金額,並免除承包人對有關的索賠、起訴、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揮費及其他開支的責任。只要監理工程師認爲索賠或部分索賠是由於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規定履行其責任,監理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後,將決定這一筆失職引起的應支付的款額,業主將從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也可以從任何應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同等數額,並通知承包人及業主。也規定,業主應通知承包人糾紛將在問時協商解決及將從承包人的那一筆款項中扣回上述金額。在解決這一糾紛前,業主應與承包人協調。
3O.4水運
在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的條件下,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爲“道路”一詞的含意包括船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同樣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許可,並承擔有關費用。
30.6當地運輸服務
鼓勵承包人在承運施工機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當地的搬運和運輸服務,承包人應只同在中國依法成立和登記的運輸組織簽訂合同。
31.1爲其他承包人提供機會
按照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向以下人員提供其進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
(a)業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業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進行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業主可能僱用的任何合法機構的工人,或進行業主可能簽訂的與該工程有關的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項目下工作的工人。
31.2爲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據31.1款,按監理工放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
(a)爲任何其他承包人、或業主或任何這樣的主管部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修保養的任何道踐或通道,或(b)允許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臨時工程或承包人的設備,或(C)爲這些人員提供住河性質的其他服務,監理工程師應據52款決定增加合同的費用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32.1承包人保持現場整潔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排除雨水或污水,並應將任何承包人的設備和多餘材料儲存並作出妥善安排,從現場清除非運走任何廢、垃圾及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33.1竣工時的現場清理
發出任何移交證書後,承包人應立即從已簽發了移交證書的那部分工地上將所有有關的承包人的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及各種臨時工程清除、移走,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潔,使監理工程師滿意。在保修期結束之前,承包人有權爲完成保修期內的義務,將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保留在工地。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3
定義及解釋
1.1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
(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授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爲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爲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爲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
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
(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
(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爲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爲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爲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爲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髮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B”指合同中作爲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標題和旁註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爲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註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單數和複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
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
(4)和
(4)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爲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佈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監理工程師應根踞第52款規定,確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費用,並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Ⅱ)如果單項或累積批准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項目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文件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
(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
(6)批准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並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
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並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後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的批准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准這種工程、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助理的任命 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以任命任何數量的人員,協助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其
2.2款規定的職責。他應通知承包人這些人員的姓名、職務及權限。這些助理人員無權發出指令給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職責及保證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設備或工藝所必須發出的指令,由他們之中任何人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這些指令應視同爲出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的。
2.5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爲書面形式,但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爲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後,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爲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該規定同樣適用於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
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監理工程師行爲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准,或(C)決定價值,或(d)採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並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准,定價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轉讓和分包
3.1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儘管
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爲受益人的收費,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例義務,並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徵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爲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後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後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文件
5.1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爲“法定語言”。
5.2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互爲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並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文件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範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技術規範。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範。 (f)圖紙的合成資料
(1)標明的尺寸。
(2)文字註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圖紙應由監理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提供四套複製件,承包人需要更多複製件的,則應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於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情況下讓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圖紙、規範及其他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和複製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複製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複製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爲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一套圖紙應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圖紙,應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這些圖紙應能隨時提供給監理工程師及其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6.3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
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緻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後,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於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
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爲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批准; (a)爲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並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範、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後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由監理工程師批准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爲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
7.2款規定進行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爲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准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範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並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之後(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1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爲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補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後。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履約擔保的有效朗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並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在根據6
2.1款發出保修證書以後,不應再對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並在發出上述證書後的14天內應將履約如保退還給承包人。
10.3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1.現場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標書前,業主應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業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調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條件的資料。承包人而對這些資料的自行解釋負責。 在承包人提交投標書之前,應被認爲己視察和檢查了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數據,並對下列內容表示滿意(指在可能的範圍內對成本及時間的考慮): (a)工地的形成及性質,包括地表以下的條件; (b)水文和氣候條件; (c)爲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範圍和性質; (d)進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並且,一般還應認爲承包人已取得有關諸如下述可能對其投標有影響或起作用的風險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況的全部必要資料。 承包人應被視爲其投標書是建立在上述由業主提供的資料及承包人對現場的檢查和考察的基礎上的。 1
1.2數據資料的獲取 根據第1
1.1款規定由業主提供的數據資料應認爲將包括(如果有的話)合同其他條款中所列出的數據資料,業主提供這些數據資料的查閱地點爲_______(地址名稱)。 查閱這些數據資料不應收取任何費用,承包人在交納一定的複製費用後可得到這些數據資料的複製(印)件。 1
2.1反控標書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被認爲已對投標書和工程量清單中所寫明的單價和費用的正確性及完備程度十分滿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規定外,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書應包括所有根據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有關貨物、材料、設備及服務的提供及暫定金額下的意外開支)及所有爲正確施工、完成工程並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關事宜。 1
2.2不利的外界障礙和條件 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現場遇到了氣候條件以外的實際的障礙或不利條件,這種情況在承包人看來是有經驗的承包人不可預見的,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在收到這一通知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這種障礙或情況不可能爲一箇有經驗的承包人所合理預見時,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後,監理工程師應決定: (a)根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況時所發生的費用,這筆費用應加到合同價款中、並且將上述決定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做出這一決定時,監理工程師應考慮所有由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有關指令及在無監理工程師具體指令時,承包人採取的可爲監理工程師接受的任何適當合理的措施。 1
3.1工程應符合合同規定 除由於法律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的情況外,承包人應嚴格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達到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應嚴格遵守與執行監理工程師就涉及或有關該項工作的任何事項所發出的指令,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與否寫明。承包人應只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規定接受監理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1
4.1應提交的施工計 承包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日後的28天內,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兩份工程施工計劃以徵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計劃的格式和細節應符合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不論何時當監理工程師要求時,承包人還應以書面形式將其爲工程施工而擬採用的方法和安排的總說明提交監理工程師,以供參考。 1
4.2施工計劃的修訂 承包人應每三個月對施工計劃進行一次修訂,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預計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監理工程師隨時認爲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已取得批准的進度計劃不符合時,監理工程師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訂後的計劃,以確保工程在工期內竣工。 1
4.3須提交的現金流動估算表 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一份作爲參考的詳細的季度現金流動估算表,此現金流動估算應爲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得到的支付金額。如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應每季度對現金流動估算表進行一次修訂。 1
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職責 提交給監理工程師並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計劃以及提供總說明和現金流動估算表,並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所應負的任何職責。 1
5.1承包人的監督 只要監理工程師認爲是爲妥善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所必須時,承包人就應在施工過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其授權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監理工程師可以隨時撤回批准)稱職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進行該工程的監督。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人接受監理工程師或根據第2款接受監理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如果監理工程師撤回對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慮到如下所述的更換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換通知後,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從速將其調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僱用此人,並任命另一位由監理工程師批准的代表。 1
5.2承包人代表的語言能力 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承包人的代表對英語中文的運用均不熟練,則承包人至少應安排一名稱職的翻譯隨時留在工地現場,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監理人員應會使用中文作爲工作語言,或承包人應隨時在工地現場保持足夠數量的稱職的譯員,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1
6.1承包人的僱員 承包人應爲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業中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技術助理,及能對工程施工予以適當監督的領班和工長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時履行其義務所需要的熟練技工,半熟練技工及普通工。 1
6.2當地的僱員 根據當地規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範圍內儘量僱用當地勞務。 1
6.3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和要求解僱 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從工程中撤換其提供的、在監理工程師看來行爲不軌或履行其職責時不能勝任、翫忽職守的人員或監理工程師認爲在工地的出現是不適宜的人員,這種人員一旦撤換,無監理工程師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員應從速被替換。 1
7.1放樣 承包人應負責: (a)根據監理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精確放樣。 (b)按上所述,正確佈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準線。 (C)與上述責任有關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設備及勞力。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基準線出現了誤差。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下,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等誤差,達到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爲止。除非這種誤差是基於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發出錯誤數據造成的,在此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將根據第52款規定確定應增加的合同價格,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監理工程師對任何放線或標高的檢查不應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對放樣準確所負的責任,承包人應仔細保護和保存在放樣中應使用的基準點、龍門板、測樁和工程放樣所用的其他物件。 1
8.1鑽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鑽孔或勘探開挖,除非有關此工程項目或暫定金額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中,否則監理工程師應根據第51款規定爲這種要求發出指令。 1
9.1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過程中,承包人應: (a)全面負責有權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員的安全,並使工地(只要這些工地已由其管轄)和工程(只要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業主佔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發生人身事故,及(b)爲了保護工程或爲了公衆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監理工程師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機關所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提供並維修所有的照明、護欄、圍牆、警告標誌以及守衛設施,及(c)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工地及工地周圍的環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於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1
9.2業主的責任如果業主根據第31款規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進行作業,對於這些作業業主應: (a)全權負責有權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員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對上述人員的傷害。 根據31款,如果業主在工地上僱用了其他的承包人,業主應要求他們負有同樣責任,保證安全和避免傷害。 20.1工程的照管 從開工日起直到發給移交證書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間內,承包人應全權負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業主接到全部工程後業主將負責這些事宜。 但: (a)如果監理工程師發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證書,承包人應從發出移交證書之日起,不再對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負責,此時對那一區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責任移交給業主; (b)承包人應對其擔保在保修期內完成的剩餘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的照管完全負責,直到這些工程根據第49款規定完成。 20.2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在承包人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裝的工程設備,除了20.4款規定的風險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損失和損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彌補此損失與損壞,使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項要求,達到監理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亦應對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規定的義務中由承包人一方進行作業的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 20.3因業主風險導致報失或損害 由於第20.4款中規定的枉間風險或是與其它風險綜合作用引起損失或損壞時,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要求的程度來彌補損失和損壞,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的金額,同時相應地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因綜合風險造成了損失和損害的情況下,監理工程師應決定業主及承包人各自應承擔風險的比例。 20.4業主的風險 業主的風險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情況下:
(1)戰爭,敵對行動(無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動;
(2)革命,起義,軍事政變,或內戰;
(3)電離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燒或有毒放射物爆發或核原料爆發及校成爆發後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飛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物產生的衝擊波壓力;
(5)暴亂或騷亂及秩序的混亂,除非這些情況是限於承包人的僱員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於業主使用或佔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損失和損壞,除非這種佔用是合同規定的; (c)由於工程設計引起的某種程度上損失及損壞,不包括由承包人設計的部分工程及其負責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發生在工地現場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其他地點而對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響),而一箇有經驗的承包人: 不能合理預見到,或
(2)能合理預見到,但他既不能: 合理地採取措施以避免這種力量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範。 2
1.1工程及承包人設備的保險 在不限制第20款規定的承包人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人應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進行保險; (b)以這種重置成本追加15%的額外金額,以彌補由於補救損失或破壞而招致的任何額外和附加的費用,包括業務費和工程任何部分拆遷費以及運走任何性質的渣土的費用; (c)由承包人帶進現場的屬於承包人的設備和其他東西,保險的金額要足夠在現場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出的各項保險費,業主將按承包人實際支出的保險收據覈實支付。 2
1.2保險範圍 第2
1.1款(a)和(b)款的保險應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保險,幷包括: (a)從工地上開工日起到有關相應的工程或根據不同情況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髮出了移交證書爲止的期限內,業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
1.4款規定以外的各種原因引起的損失及損壞,及(b)由承包人負責的:
(1)由於保修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間內損失或損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據49款和50款規定施工時引起的損失和損壞。 2
1.3對不能收回的金額的責任 任何未保險的或不能從保險公司收回的金額,應分別由業主或承包人根據款規定的責任承擔。 2
1.4除外責任 第2
1.1款規定的保險責任不包括20.4款a
(1)到
(4)所列的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
2.1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賠償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下列事宜的損失和對其賠償: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b)由於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產生的或引起的對(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害及有關索賠、訴訟程序、賠償費、費用、訴訟費等所有有關的除2
2.2款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的所有費用。“ 2
2.2例外情況 第2
2.1款涉及的例外情況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佔用的土地。 (b)業主爲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過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權力。 (C)根據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對財產造成的損壞。 (d)由於業主、其代理人、僱員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僱用的)的行爲或過失引起的對人身的死、傷或對財產的損失、損壞,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或有些傷害或損害是由承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業主、其僱員、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這一點應予公平合理地考慮。 2
2.3業主的保障 業生應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擔屬於2
2.2款規定的例外情況下所有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 2
3.1第三方保險電話業主財產 承包人應不限於22款規定的他的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進行人身傷亡(第24款規定除外)保險及財產(工程除外)損失或損害保險。 但第2
2.2款(a)、(b)和(c)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2
3.2最低保險金額 第三方保險的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投標書用錄中規定的數額,僅對於投保的事故次數不限。 2
4.1工人的事故及傷殘 業主不對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員的傷害及其補償負有責任,除非傷害及賠償是由業主及其代理人、僱員的行爲及錯誤適成的。承包人應保障並持續保障業主不承擔(除業主如前所述應負責的情況外)有關的傷害及補償,及所有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費用與其他開支。 2
4.2工人事故的保險 承包人應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間對所有其僱用的工人進行此類保險並持續這種保險。但對於任何分包人僱用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經對上述僱員進行了保險,使業主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則本條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時,承包人應要求分包人向業主提交有關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2
5.1保險證明及條款 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前向業主提供根據合同要求的保險投保證明,並在: (a)承包人所需保險的工作開始7天前,或(b)開工後84天內向業主提交保險單。 在向業主提交證明和保險單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保險單應與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雙方同意的一般條款一致。承包人應使所有由其負責的在中國,或事先經業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險公司投保的保險及經業主批准的保險條款生效。 2
5.2保瞼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在施工進度、範圍、性質發生變化時通知保險人,以確保根據合同條款在所有時間內有完備的保險,並根據要求向業主提交有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2
5.3對承包人未保險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證任何合同規定的保險生效,或未按2
5.1款規定的時間向業主提供保險單,業主在任何這種情況發生時,將使或保證任何這些保險生效並支付的保險金,及隨時從支付給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或視同到期債務從承包人處扣回。 2
5.4遵守保險單的條件 在承包人或業主未能遵循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條款。責任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及賠款。 2
6.1邀守法律、規章 承包人應在所有方面,包括髮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種費用方面遵守: (a)所有與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關的由國家或省頒佈的法令、法規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章或地方法規,及(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承包人應使業主免於受到有關破壞這些規定的所有處罰及承擔有關這方面的責任。但業主應負責取得工程進展所必須的計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准,並根據2
2.3款規定,給承包人補償。 2
7.1化石處理 所有在工地被髮掘的化石、硬幣及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結構物及有地質、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蹟和物品,就業主和承包人而言,應被視爲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員移動、損害任何這類物品,並在發現後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處理這些物品。如果由於處理此類事宜使承包人延誤了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後,決定: (a)任何根據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長工期,及(b)應加入到合同價的一筆款額,並相應的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2
8.1專利權 承包人應保護和保障業主免於承擔由於工程上使用的或有關的或準備採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等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它受保護權利的行爲而引起的所有索賠和訴訟的費用,並保護和保障業主免予承擔由此導致或與此有關的損壞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但由於執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要求而侵犯上述權利的情況除外。 2
8.2____區使用費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支付爲獲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礫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發生的噸位費和其他____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補償費(如果有的話)。 2
9.1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許可的範圍內,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過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應對: (a)公衆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屬於業主或他人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佔用,產生不必要及不適當的干擾。 承包人應保護並保障業主免予承包人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費用及其他開支。
3.1避免對道路的損壞 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與現場連接或通往現場的道路和橋樑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損壞。尤其應當選定運輸線路、選擇和使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運載重量。從而使因運輸原材料、設備和承包人的設備或臨時工程而不可避免的這類運輸儘量限制,不致對這類道路和橋樑適成不必要的損壞或損傷。
3.2承包人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 除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應對其通往工地或位於通往工地路線上的爲運輸承包人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橋樑的加固或更換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應的費用。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由於這種運輸引起的任何此類道路橋樑損壞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向業主提出的索賠要求。承包人應通過談判處理此類索賠,並支付所有由此類損壞引起的索賠。 30.3材料或工程設備的運輸 儘管有30.1款規定,如果在運輸材料和設備時,對通往工地或位於通往工地路線的任何道路或橋樑造成任何損壞,在承包人得知這一損壞或接到被授權的官方提出的索賠要求後,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及業主。根據法律規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運輸者對道路主管部門給予損壞賠償,業主不負責支付所有有關的費用。在其他情況下業主通過談判,解決爭端,並支付有關索賠的金額,並免除承包人對有關的索賠、起訴、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揮費及其他開支的責任。只要監理工程師認爲索賠或部分索賠是由於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規定履行其責任,監理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後,將決定這一筆失職引起的應支付的款額,業主將從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也可以從任何應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同等數額,並通知承包人及業主。也規定,業主應通知承包人糾紛將在問時協商解決及將從承包人的那一筆款項中扣回上述金額。在解決這一糾紛前,業主應與承包人協調。
3.4水運 在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的條件下,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爲“道路”一詞的含意包括船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同樣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許可,並承擔有關費用。 30.6當地運輸服務 鼓勵承包人在承運施工機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當地的搬運和運輸服務,承包人應只同在中國依法成立和登記的運輸組織簽訂合同。 3
1.1爲其他承包人提供機會 按照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向以下人員提供其進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 (a)業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業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進行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業主可能僱用的任何合法機構的工人,或進行業主可能簽訂的與該工程有關的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項目下工作的工人。 3
1.2爲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據3
1.1款,按監理工放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 (a)爲任何其他承包人、或業主或任何這樣的主管部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修保養的任何道踐或通道,或(b)允許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臨時工程或承包人的設備,或(C)爲這些人員提供住河性質的其他服務,監理工程師應據52款決定增加合同的費用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3
2.1承包人保持現場整潔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排除雨水或污水,並應將任何承包人的設備和多餘材料儲存並作出妥善安排,從現場清除非運走任何廢、垃圾及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3
3.1竣工時的現場清理 發出任何移交證書後,承包人應立即從已簽發了移交證書的那部分工地上將所有有關的承包人的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及各種臨時工程清除、移走,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潔,使監理工程師滿意。在保修期結束之前,承包人有權爲完成保修期內的義務,將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保留在工地。
返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民法典》、《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負責經營工程建設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方式乙方負責所有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設備的費用。
三、經營期限爲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營指標
1、工程質量:本工程要求達到優良等級。
2、安全指標: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達標,事故頻率控制在_______%以內,歇工率控制在_______%以內,不允許有重大傷亡事故發生。
五、管理費及稅金
1、管理費:乙方應按本合同項下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爲管理費及稅金支付給甲方。
支付時間:甲方有權直接在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最後管理費及稅金按工程最終竣工驗收後結算的工程款的數額及時間結算。
2、稅金及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監督、審計和指導。
2、根據乙方的需要,委派有關人員配合乙方的經營。
3、有權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收取管理費及稅金。
4、如涉及工程設計變更等事宜,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並扣除相應管理費和稅金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餘款支付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違反國家的法令、政策,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本合同的規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爲切實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須保證自己上崗率不低於______________%。
3、因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違法、違約及傷亡事故而導致甲方受損的,均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權人),除因工程建設與建設方發生關係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項目部的名義對外發生借款、貸款及有關經濟業務,更不得擅自私刻項目部印章或財務專用章及一切與甲方有關的.印章。
5、乙方保證其施工是連續的。
6、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及時支付管理費及稅金。
7、承擔因其經營活動而引起的經濟風險。
8、乙方應在(1)工程竣工驗收後或(2)本合同解除後或(3)本合同終止後及時將圖紙、印鑑、技術材料、合同(合同)、往來信件、傳真及一切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9、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八、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監管錯誤從而導致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優良等級或延誤工期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本工程的質量未經驗收通過,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_______萬元。
4、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四條第2項切實履行合同的,則每超過控制指標_______%,應承擔本合同項下工程價款_______%的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有糾紛,則首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並在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5
一、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箇牽頭人爲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爲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箇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四、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以建設單位發出開工日爲工期起算日。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期間因戰爭、地震、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承包單位應在事件解除後48小時內辦理工程簽證手續,工期方可順延。
4、因設計變更等原因,引起工程量的變化等情況影響主導工期時,須經建設單位確認並辦理相關工程簽證手續,方可順延工期。
五、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投標單位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範規程,招標單位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投標單位負責。
2、招標單位提交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招標單位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並交招標單位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後方可實施。
4、招標單位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投標單位不得藉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投標單位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爲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爲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爲準。
3、本工程招標單位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投標單位必須提前三天通知招標單位及監理公司,經招標單位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____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覆。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七、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____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爲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由於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八、投標時間及地點
1、招標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招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答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截止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九、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並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後,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_____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十、其他事項
1、本招標文件的解釋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
2、招標單位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招標文件未明事宜,待確定中標單位後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澄清。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6
交易號碼:___________
合同號碼:___________
甲方(中英文全稱):
_________(資金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英文全稱):
_______(項目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支持乙方的工程項目建設(交通、能源、農業等基礎設施),就美元貸款及質押履約保證的有關事項,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雙方一致協商,特訂立以下合約:
一、甲方將美元資金貸給乙方,乙方銀行(五大專業銀行二級或以上分行或廣發、浦發分行、沿海及經濟發達省份除外地區)出具由雙方認可金額的美元定期整存取存款單(此存款單即C/D單必須是銀行統一印刷單,存款單上必須有中英文註明:不可撤消不可更改,不可提前支取,可轉讓),此存款單的複印件經背書後轉讓給甲方,同時把銀行開具的保管單正本經背書後交給甲方,作爲歸還貸款的有效質押品。
二、借款金額爲_________億美元,由甲方分兩批匯入甲方認可的中國境內(分行)的乙方指定的外匯賬戶上。
時間爲四十五個銀行工作日,每筆金額及付款時間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計劃爲準。
三、還款期限:十年零一天(每兩年自動轉單一次)。
自款項劃入乙方賬戶時起至十年期滿時止。
存單到期限歸還貸款本金。
四、利息: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貸款利息。
年利率按雙方協商確定的百分之四點五(4.5%)執行,十年內利率固定不變。
利息以款到乙方帳號之日起開始計算,由甲方銀行在每年底向乙方銀行收取一次(可按中國銀行公佈的美元牌價賣出價用人民幣計付)。
五、費用:乙方收到每筆貸款當日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甲方一次性貼息及手續費。
第一次過款時退回千分之一點五(1.5‰)的過款移動費給乙方。
六、操作程序
1.雙方簽約的同時,甲方向乙方出示資金證明及身份證明供乙方查詢。
2.合約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該項貸款總額的千分之零點七五(0.75%)作爲此項貸款業務的第一筆過款移動費,甲方暫具收條,待財團出具收據時,乙方把甲方的收條退回甲方。
3.簽約後的七至十個銀行工作日內,甲方財團下達貸款批准文書連同動款移動費的收據,以特快專遞直接寄給甲方代轉乙方簽收(郵遞時間爲八至十日)。
乙方在收到批准文書之日起五至七天內,再向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千分之零點七五(0.75‰)作爲第二過款移動費。
4.當甲方財團收到第二移動費後的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即將動款移動的收據以特快專遞寄給甲方代轉乙方簽收,並要求乙方在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提供詳細資料同時退還第二筆過款移動費的收條。
5.乙方向甲方財團提交的資料有:
a.乙方接款銀行(分行級)美元定期整存整取款單空白正反面複印件(即C/D單),反面加蓋乙方公章,作爲款項到達後存單的票樣:
b.銀行地址、電話、電傳、負責人姓名(中英文):________________
c.乙方在該銀行開戶的開戶名(中英文),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d.乙方的用款計劃(中英文)。
上述資料一律通過甲方轉交給甲方財團簽收(郵寄時間爲上同)。
6.甲方財團收到乙方提供資料後的四個銀行工作日內,由財團銀行通過TT諮詢乙方接款銀行。
諮詢無誤後,甲方財團即在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將百分之一(1%的保證金劃入接款銀行乙方賬戶上,在七至十個銀行工作日內將第一筆貸款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戶,第二筆款在第一筆款到帳後的九個銀行工作日內到帳(以上劃款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計劃爲準)。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簽約後,甲方財團收到過款移動費後未按本合約的第六條之3款,不能下達批准文書,甲方即退還乙方已繳付的全部過款移動費。
2.屆時甲方財團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貸款金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屬違約。
3.諮詢無誤後,若甲方違約,應賠償乙方貸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一(1%),由乙方銀行替乙方向甲方銀行直接收醛
4.諮詢時,乙方銀行不同意替乙方接款,或乙方不能將美元定期整存整取單(C/D單)複印件按時提供,屬違約。
5.乙方無法繳付或延期繳付過款移動費,屬違約。
6.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不可塗改或僞造,如發生,屬違約。
7.款到乙方賬戶後,如乙方未按合約支付甲方一次性手續費,甲方財團有權終止合約。
8.任何一方違約,該方履約的所有費用作爲補償守約方損失,一律不予退還。
八、若甲、乙雙方履約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國際慣例。
九、本合約是雙方協議基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乙方應嚴格按照巴黎國際商會ICC500/600條款執行,不逾越、不詐欺和不泄漏。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證件號:_________證件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7
爲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關於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排查項目重點抽查工作的通知》及20__年3月30日省交通廳“在廳直屬系統深入開展重點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會議”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於20__年4月7日我部就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制度建設、資金管理等情況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合理安排時間,組織精幹力量,把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切實做好專項治理的自查自糾工作。
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決策
檢查結果:
所有上交報告都及時得到批覆,並取得相關部門對項目的審覈許可。
有工程可行性報告的批覆、初步設計的批覆。
進行施工圖審查並取得批覆,取得環保部門對項目的環評報告、國土部門對項目的用地許可、林業部門對項目的使用林地審覈許可、水利部門對項目防洪評價等有關許可和項目施工許可的批覆。
二、招投標行爲
檢查結果:
在招投標過程中,嚴格按《招標投標法》規定在指定媒介發佈招標信息,按規定進行勘察設計招投標,進行施工主體公開招標,邀請招標項目得到有關部門批准。
進行工程監理公開招投標按規定委託工程
師監理,不存在將工程肢解發包規避招投標行爲;招投標過程中不存在圍標串標行爲、資質掛靠、代理機構等違規操作行爲;評標活動依法依規、公平公正進行;中標後,投標人不存在轉包,非法分包行爲;不存在領導幹部插手招投標和工程結算的問題。
發現問題:
施工任務中勞務合作較多,有關責任義務劃分的條款不嚴謹,如條款中,勞務合作單位有“使甲方解脫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責任和義務”。
整改措施及期限:
後期的勞務合作中不可將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和義務進行轉移,前期已簽訂的勞務合作協議中要將此條款進行說明和更正(20__年4月15日前)。
三、土地使用權審批和出讓行爲
檢查結果:
項目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進行土地預審;新申請的項目建設用地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準;依法依規徵地拆遷和進行安置補償,項目建設用地劃撥或出讓的規費、價款支付到位。
四、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
檢查結果:
在工程質量方面,我部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質量監督機構和人員滿足法規要求。
我項目部已辦理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法定手續。
工程建設實施期間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直接發包勞務作業或指定勞務分包人等不良行爲。
辦理了工程保險和人身、財產等意外傷害保險;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我項目部與現場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有合法人事關係。
工程主體結構使用的主要材料交由分包單位採購。
我項目部直接用工的,與農民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並辦理工傷等社會保險;勞務分包的,勞務分包單位具有資質,總承包企業對其進行了監督。
工程監理具有相應的資質,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具有相關資質證書,監理人員的配備符合工程要求,工作流程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範》要求,監理資料完整齊全。
發現問題:
1、合同人員流動頻繁,在崗率較低,技術力量不能完全滿足施
工需要。
2、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未及時更換有建造師證。
3、工程變更的申報及批覆不夠及時。
4、預應力鋼束環氧塗層局部有刮傷現象;茶洞岸牽引系統轉向輪地錨不足;茶洞岸門架上的滑輪側向支撐剛度不足。
5、試驗室存檔的部分標準、規範未及時更新。
整改措施及期限:
1、及時按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實際需要補充工程技術人員(20__
年4月20日前)
2、已上報有關主管部門,並督促有關人員及時獲取從業資格書。
3、加強工程變更管理,加快工程變更的申報和批覆。
4、已對預應力鋼束環氧塗層局部有刮傷的進行了及時更換,20__年4月15日前對相關問題整改完成。
5、20__年4月15日前更新完成。
五、工程安全生產監督
檢查結果:
在工程安全監督方面,我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施工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並得以落實;組織開展了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安全投入滿足要求,施工安全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到位,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
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並執行到位,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發生安全或質量事故。
發現問題:
1、吉首岸索塔電梯不能與索塔頂部施工平臺平層,約低3米。
2、20__年5月以後未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有針對性的對預案進行
及時更新,實地演練不夠。
整改措施及期限:
1、20__年4月20前整改到位,並銜接平順。
2、20__年4月15日前預案更新完成,加強實地演練工作。
六、城鄉規劃管理
檢查結果:
建設用地沒有擅自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強制性指標的行爲,並繳清土地價款和配套規費。
七、物資採購和資金安排使用管理
檢查結果:
項目資金預算按照預算管理程序規定審覈下達,項目安排符合國家確定的投向和範圍。
不存在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設標準和增加建設內容問題。
項目建設資金撥付符合工程進度需要並且不存在截留建設資金問題;資金完全按照規定的範圍和標準使用不存在轉移、侵佔挪用問題。
發現問題:
1、預撥款未能通過計量及時扣回。
2、20__年3月份現金餘額較大。
整改措施及期限:
1、嚴格實行資金封閉運行管理,加快計量及工程變更申報。
2、20__年4月底前及時入賬。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8
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爲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爲年息_________%,計算複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後,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後,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9
借 款 方:
法定代表人:
貸 款 方:
法定代表人: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 (大寫)元。預計用款爲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
借 款 方:
貸 款 方:
年月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0
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以下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江蘇湧淶1#車間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7.2萬平方米。
4、框架結構共計2層。
二、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對本工程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基礎、主體、裝飾、裝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遷本地農民工,若發現使用本地民工,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過程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均不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承包範圍內的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後,進場施工,本工程施工過程。甲方不支付預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車間封頂後付工程總價的30%,二層封頂後付工程總價的60%,砌牆捄灰室內地坪結束後付工程的80%,竣工驗收合格後付工程總價的95%,餘款作爲質量保證金,在竣工兩年後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現民工因工資鬧事後果有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支付民工工資及其它任何費用。liu_____四、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開工,竣工:_________________,若遇停水停電,地方政府政策性調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下工期順延。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鋼筋、混凝土試塊、水管、電線)等等必須驗收報告取出後合格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蠻施工,若情節嚴重甲方可令乙方無條件出場。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獎勵,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罰款。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爲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雙方應約定租金計算及其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後,押金金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貨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租賃合同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爲
2.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爲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 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 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並經鐵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覈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 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爲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 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 嚴格按設計文件及——、《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等規範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 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 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範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竣工驗收
1、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鐵通網建——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3、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爲準。
第六條 質量保證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 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 工程考覈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鐵通網建——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爲 。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浙江省物價局——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 %。
3、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90%(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 合同解除
1、 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 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 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鐵通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4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建築工程發(分)包給乙方施工建設,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防止和避免施工服務期間發生安全和環境事故,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開工至_____年 ____月____ 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方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標準。
2、乙方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施工前應明確本項目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
(2)乙方根據甲方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並經甲方確認(或專家認證)。
(3)施工組織方案必須明確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及實施計劃。
4、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項目主管人員進行入廠級安全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施工要求,並按要求認真落實。
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應向乙方做好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乙方應組織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環保、消防管理要求,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並督促職工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環保、消防工作,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監察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環保、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環保、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環保、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期限整改。
8、乙方每天必須組織開展班組危險預知和安全檢查活動,並做好相關記錄。乙方對所在的施工區域,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必須設置若干名現場施工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應對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指出,並落實整改。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9、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並符合國家標準(GB)。如乙方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或設施,應辦理借用或租賃相關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受,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1、乙方人員對施工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變動, 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廠內機動車輛作業必須按規定做到“定車定人”,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消防主管部門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監護,動火結束後,必須報告甲方。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或電源,應辦理審批手續,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私拉亂接電器線路的,將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後果的,乙方負全責。
15、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甲方的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6、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整潔,材料、機械設備等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場所進行堆放、停置,嚴禁亂停亂放。施工區域,每天做好清理、整頓工作,工完、料盡、場地清。乙方若有不遵守的行爲,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17、貫徹先簽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有關部門辦理開工報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有關事故報告程序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九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21、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5
敬啓者:
1我們高興地邀請貴公司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資格預審,爲該工程的建設和完工所需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的供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2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本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結構型式、招標方式、計劃開竣工時間等)。
4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投標者纔可參加投標。
投標者應具備類似工程經驗和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有能力執行本工程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材料,以便通過資格預審。
5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從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獲取進一步信息和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爲__月__日至__月__日從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聯繫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6每套資格預審文件售價人民幣__元。
售後不退。
7資格預審申請書應在__年__月__日__時前(北京時間)送達業主,地址同上。
8資審合格的投標者名單將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給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謹致商祺!
_____(業主名稱)
年月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6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甲方施工需要,現將工程進行投資建設,爲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第二條工期、進度及工程量
(一)工期:
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甲方書面的開工通知爲準;
工期:天;
具體工期視施工情況,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調整。其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期另行約定。
(二)進度要求:施工進度必須滿足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工期要求,在合同工期內完成分包範圍各分項工程項目。
(三)工程量:
1、工程量見附表工程量清單。
1、工程量測算方法:最終結算工程量以甲方乙雙方確認的並經審計後的最終有效計費工程量爲準。
(四)施工設備要求:以滿足施工進度要求爲準。
(五)技術參數與材料要求:滿足設計技術規格書及設計施工圖的要求。
(六)施工內容:按設計施工圖紙施工,以實際施工進度爲準。
第三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市政道路及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二)工程質量應達到合格等級。
(三)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
(四)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四條工程款支付及計費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價款爲:
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
具體費用組成見附件分項工程量清單,除了屬於業主原因發生的設計變更或總包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可以調整因素外,本合同價款不予調整。本工程採用固定綜合單價計費方法,合同價款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費用,合同單價按甲乙雙方議定價格確定。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無。
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工程交工驗收之日起日曆天內,發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扣除5%工程保脩金)。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
(一)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和驗收按市政道路及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二)驗收方式及辦法:
工程具備階段驗收條件或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階段驗收資料或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三)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由政府承認的審計部門審覈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乙方責任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八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九條爭議、違約和索賠
(一)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爲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十條其它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二)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三)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爲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五)保險(如有時)。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費用在工程造價中列出。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六)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八)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四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合法代理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7
致_________:
1 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________號以後,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以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並完成上述工程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2 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爲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 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 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 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 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簽字人(簽章):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8
工程建設測繪合同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測繪範圍(包括測區地點、面積,測區地理位置等):
第二條 測繪內容(包括測繪項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條 執行技術標準:其它技術要求:
第四條 測繪工程費:
1.取費依據:
2.取費項目及工程總價款: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和提出技術要求。
2.自接到乙方編制的技術設計書之日起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審定工作。
3.應當負責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入現場工作,並對乙方進場人員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自收到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技術要求之日起,根據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技術要求於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編制,並交甲方審定。
2.自收到甲方對技術設計書同意實施的審定意見之日起__日內組織測繪隊伍進場作業。
3.乙方應當根據技術設計書要求按合同工期確保測繪項目完成。
第七條 測繪項目完成工期全部成果應於___年__月__日前交甲方驗收。
第八條 乙方應當於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__日內完成驗收。
第九條 對乙方測繪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著作權歸屬的約定:
第十條 測繪工程費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元。
2.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人民幣__元。
3.___年__月__日前再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人民幣__元。
4.自測繪成果驗收合格之日起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總價款的餘款。
第十一條1.自測繪工程費全部結清之日起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見下表)
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未進入現場工作前由於工程停止而終止合同時,甲方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已進入現場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過50%時,則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款的100%。
2.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時,甲方應付給乙方停、窩工費,停、窩工費按合同約定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同時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費,應按延誤天數和當時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對於乙方提供的圖紙等資料以及屬於乙方的測繪成果,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違約責任1.合同生效後,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測繪成果時,應向甲方償付拖期損失費,每天的拖期損失費按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的1%計算。
3.乙方提供的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重測或採取補救措施,以達到質量要求。因測繪成果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所致)造成後果時,乙方應對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於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己負責)。4.對於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以及屬於甲方的測繪成果,乙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否則,甲方有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第
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因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雙方主管部門調解,若達不成協議,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產生的糾紛向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的,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附則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和測繪工程費結算完成後,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執__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19
甲方:
乙方: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東大煤礦礦井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東大煤礦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
1、建立自動化控制網絡平臺。
2、實施井下_____變電所、_____泵房、-732泵房、井下強力皮帶輸送機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地面主扇風機的在線監測監控。
3、實現主副井提升機及地面35KV變電所的運行監測。東大煤礦構建基於千兆工業以太網基礎上的礦井自動化系統,包括新建和完善子系統:井下_____水泵房、井下_____變電所、-732泵房、井下強力皮帶輸送機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地面主扇風機的在線監測監控。實現主副井提升機及地面35KV變電所的運行監測。系統要求完全構建於1000兆/100兆工業以太網基礎上,並在系統內建立完善、直觀的視頻監測系統作爲自動化控制系統的有益補充。要求系統預留30~50%接口,以備後期項目的接入。
第二條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款:93.6萬元(大寫:人民幣玖拾叄萬陸千元整)(附詳細清單)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無償提供施工用水、電,提供施工人員住宿、洗浴、材料存放庫,就餐費用由乙方負責。
2、工程完工後及時參加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項。
3、指派_________同志爲甲方施工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二、乙方責任
1、開工前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
2、編制施工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備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規範要求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質保期一年,按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竣工結算。
5、使用甲方的材料庫,工程竣工後要完好交付甲方。
6、指派楊X同志爲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繫工作。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爲30天,自20_________年6月16日開工,至20_________年7月16日竣工驗收。
二、因甲方原因和外部關係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同意後,工期順延。
第五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後付合同總額的30%,貨到付合同總額的30%,安裝調試合格正常運行再付合同總額的30%,10%質保金驗收合格後一年內付清。
第六條施工安全
1、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造成的責任,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費用。
2、施工期間,乙方損壞的.設備設施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甲方造成的損失。
2、在質保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缺陷,由乙方無償保修。
第八條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及時解決。當協商無效時,可向棗莊市_____委依法_____。
第九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項目技術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負責提供具體設計方案及圖紙資料。
五、軟、硬件購?Z發票應分開,硬件部分開具17%增值稅發票,軟件開具國家技術貿易發票。
六、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0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未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新疆藍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廠房再建工程 工程地點:奎屯獨山子石化工業園南區 工程內容:新疆藍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廠房再建工程及配套設施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範圍內的工程項目土建、水電、暖衛等。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材料: 合格
五、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元
六、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 圖紙
8、 工程量清單
9、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 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期:本工程自年日開工,於月
1.4 合同價款:小寫人民幣:即大寫人民幣:
第2條 甲方權責
2.1 向建築施工單位協調好乙方施工所需的場地、水、電等。
2.2 指派
2.3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4 參加乙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審覈乙方的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驗收工程。
2.5 確保在年月
2.6 組織人員驗收乙方的工程。
2.7 確保按照合同確認之日期支付款項於乙方。
2.8 甲方負責此項廣告工程的報批。
第3條 乙方權責
3.1 開工前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並向甲方現場交底。
3.2 指派爲乙方代表,負責解決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和合同履行。
3.3 指派爲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4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做好工程進度表,並提供給甲方參考。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5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管理好施工隊伍,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處理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6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相應審批手續方可施工。 。
3.7 現場施工場地或水、電、設備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8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關聯單位、監理單位組織的檢查和驗收工作。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的,工期相應順延。
4.2 因甲方未能按時交施工現場給乙方,影響工期的,工期相應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的,工期不能相應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xx)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中間工程的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但乙方必須盡力配合甲方儘快完成工作。
5.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或人員事故,其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的 日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如甲方在乙方發出驗收通知後的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的,視爲已經驗收和交接。但假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該配合甲方在最短的時間內改善工程,工程時間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期間所產生的所有費用乙方自理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2次支付工程款,並付40%押金。
6.2 工程竣工後,乙方提出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三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
6.3 本項目造價根據結算書和現有設計圖紙內容進行項目造價包乾(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採購,材料必須符合合格的國標產品。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與樣板材料不一致的,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和現場建築施工單位的規定。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火災事故或人員傷亡事故,其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9條 違約責任
9.1 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0.3% 違約金。
9.2 乙方除自然力(颱風、龍捲風、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戰爭、火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有權拒付費用,並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損失。
9.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
9.4 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 0.3%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附則
11.1 本工程鋼結構架保修期爲_三 年;在保修期內,甲方應按國家標準每年爲鋼結構架上防護油漆一次,如甲方未按期加以防護,乙方不保修;穿孔字保修期爲_一 年;如本工程鋼結構架和穿孔字在保修期內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及時免費維護修復。
11.2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包括合同正本和合同副本。甲乙雙方各持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1.4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同時簽定維護保養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託人:法人代表委託人:
簽訂日期 年月 日簽訂日期 年月 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2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1.研究了施工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和附件編號後。我們,本文件末尾的簽字人,特此提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確定的其他金額,按照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的要求,實施並完成上述項目,並修復其任何缺陷。
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是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如果我們中標,我們承諾在收到監理工程師的通知後儘快開始工作,並在投標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所有工作。
我們同意在確認收到投標書之日起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
在此期限到期之前的任何時候,本標書將始終對我們有約束力,並可隨時接受。
在制定和執行合同協議之前,本標書連同您的書面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我們理解你不必受最低出價或你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的約束。
在__年__月__日。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斜體大寫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3
工程建設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五條?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第七條?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爲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主合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係,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1、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內容: ,詳見施工圖紙、範圍及合同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量清單項目所包含的所有施工細目均以本工程設計文件/《技術文件》爲準,項目的計量規則以相關合同約定條款的有關表述爲準。
第三條 詞語定義
1、甲方:指發包方。
2、甲方現場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做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承包方。
4、總承包方:
5、乙方現場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現場代表人。
6、工程監理:指受業主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業主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7、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
8、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9、設計單位:指受業主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10、工程:指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工程。
11、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2、設計文件:指由業主提供或甲方及總承包方提交業主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3、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4、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爲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5、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6、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及業主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地震、洪水、冰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工向業主移交工程的驗收,驗收竣工日期以甲方自總承包方處獲得相關驗收證明文件註明的日期爲準,並依此爲乙方完工的唯一依據。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爲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業主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21、總承包合同:總承包方與業主簽訂的本項目施工合同。
22、承包合同: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本項目的施工合同。
23、主合同:承包合同,暨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本項目的施工合同。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
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爲準。
1、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訂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本合同及其附件;
3、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4、“主合同”(包括構成主合同的一切文件)。
5、設計文件,施工規範、標準;
本合同一經簽署生效,甲、乙雙方即被視爲已經充分並準確地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內容,而且承諾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
1、甲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 共 壹 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2、補充設計文件:爲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業主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必須接受並執行。
3、技術標準: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招標文件及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相關要求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
2)、《爆破安全規程》(GB 6722-20__);
3)、《水運工程爆破技術規範》(JTS 204-20__);
4)、《海港水文規範》(JTS 145-2-20__);
5)、《水運工程測量規範》(JTS131-20__);
6)、《水運工程測量質量檢驗標準》(JTS258-20__);
7)、《疏浚工程土石方計量標準》(JTJ/T 321-96);
8)、《疏浚岩土分類標準》(JTJ/T320-96);
9)、《疏浚工程技術規範》(JTJ 319-99);
10)、《疏浚與吹填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J 324-20__);
11)、《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S 257-20__);
12)、《水運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技術規範》JTS 205-1-20__;
13)、執行設計文件及相關技術文件、合同相關條款的要求等。
14)、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範。
執行技術準則的優先順序如下:
(1) 圖紙和技術要求(設計要求);
(2) 本合同的技術要求;
(3) 技術標準和規範等。
第六條 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以漢語文本爲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條例及廣西區或海南省頒佈的現行有關行政法規和政府規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及相關經濟活動均以書面形式爲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七條 工期及進度
1、根據主合同的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進行施工。本工程開工日期: ,施工進度符合甲方進度要求。
2、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時,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延期開工;若乙方在規定的開工日期後 7天內仍然不開工的,甲方可理解爲乙方放棄本工程,可另行將本工程重新發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3、乙方根據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合同工期計劃與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爲準。
4、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確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擾必然存在,趕工或間歇性開工不足等情況在所難免,因此甲方出於施工管理需要有權發出工期或階段性工期調整指令,乙方應予接收並理解爲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規定。
5、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致使甲方延誤階段性工期或總工期導致甲方向總承包方賠償時,乙方應無條件全額承擔甲方賠償給總承包方的損失賠償金及相應責任。
6、若因乙方施工進度原因,甲方被總承包方、業主或監理書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經甲方二次書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滿足甲方的進度需要,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後,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可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進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損失。
7、若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對本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乙方應無條件密切配合甲方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若甲方能因此從總承包方處獲得費用補償,可根據乙方在本合同的承包範圍和具體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費用補償;否則,甲方將不因此給予乙方任何的費用補償。
8、工期改變: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長。
對於承包合同規定的原因影響工期,總承包方給予確認的可延長工期,甲方結合對乙方的實際影響程度,確定相應應延長的工期。
9、工期改變不影響價格。
第八條 承包價款及計量方式
1、本合同爲固定單價合同(不含稅),工程量暫定,合同單價及工程量詳見附件<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工程總價暫定爲:
合同單價包含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要求實施並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備、人員調遣費、人工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臨設費用、運雜費、安裝費、臨時工程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施工期臨時道路佈設費用、缺陷修復費、測量費、保險費、建管費、環保費、施工期內的物價上漲費、施工風險費、管理費、利潤、企業所得稅、該項目實施的辦公及檢測費(檢測費按工程量清單中施工內容承擔)其他一切本項目開支的費用。
2、本合同爲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單價爲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費用;乙方必須根據設計圖紙,完成本合同範圍內所有工作內容,不論本合同清單是否列明的項目;本合同清單未有項目,其費用被認爲包含在單價中,不再另行列項計費。除非在今後甲方單位書面通知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更進行調整外,其他任何情況下本合同單價不作任何調整。
3、工程量:
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紙要求淨尺寸範圍內進行計量,超出設計、超出總包與甲方的計算範圍和方式、不符相關規範等部分均不計量。
甲、乙雙方計量及結算工程量均以不得超過總承包單位批覆給甲方的工程量計算爲原則。
4、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單價不隨工程量增減、設備、材料、人工等資源的價格和各類規費、稅費的種類和標準的變化而變化,本合同單價不作調整。
5、乙方承諾合同單價內已包括了不少於1.5%的安全管理及措施費用。
第九條 履約擔保
1、履約保證金5%從甲方暫留的工程款中預留。
2、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全面、實際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場,停工,拖欠(剋扣)民工工資,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時)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部分資金作爲賠償,也同時可以留置乙方現場機械設備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
3、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履約擔保金不足本合同約定的履約擔保金數額時,由甲方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繼續扣足履約擔保金。履約擔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並在總承包方退還甲方履約擔保金後 30天內,甲方退還給乙方(除了已作爲賠償甲方損失部分的外),履約擔保金不計利息。
4、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時,不以乙方同意爲條件,只需書面通知乙方即可。
第十條 材料和設備的供應
1、本合同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
2、乙方對不合格的材料應按照甲方或總承包方、監理、業主的要求及時清除現場、重新置換,並承擔所有發生的損失、費用。若乙方在限期內不能及時清除,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清除,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3、根據工程的需要,在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經總承包方、監理和業主批准的情況下,乙方可以使用代用材料或設備,但代用的材料或設備需滿足或符合本工程所要求標準或規格。若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並經總承包方、監理和業主批准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或設備或代用的材料或設備達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4、乙方自行負責的材料應以乙方自身名義採購,簽訂購銷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應商或出租方的材料設備款或租金而影響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並須保證甲方免於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賠或損失,否則,甲方將有權從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關損失及費用。
6、若乙方自行購買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工程需要,除了須承擔上述責任外,甲方還將採取下列措施處理:
(1)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直至符合要求止。
(2)按事件性質的嚴重程度,扣除乙方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質量保證金。
(3)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等級:合格。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總承包方和業主要求及主合同約定的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進行返工,直至質量符合約定標準,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工期不予延長;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的,乙方除應承擔賠償甲方本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爲質量違約賠償金外,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
2、質量監督
乙方應認真按照工程質量標準、規範、施工設計圖紙及合同等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總承包方、業主及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檢驗,併爲檢查、監督、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工程質量標準:以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對總承包方的有關承諾爲依據。具體按照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主合同中規定的有關質量條款執行。
4、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甲方工程師進行驗收。
5、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按主合同及有關規範、規定執行,若乙方不按主合同及有關規範、規定執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本合同工程的質量驗收實行以甲方、總承包方和監理(或業主)多重的驗收標準,甲方驗收合格後,再由總承包方驗收,最後由業主最終驗收。如甲方、總承包方或監理(或業主)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
7、乙方對工程質量負有保證責任,甲方、總承包方或監理工程師、監理(或業主)的審查、檢查、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的同意和批准,不能免除或減少乙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安全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施工人員與機械設備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遵照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現場的一切安全管理規定,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力或技術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
2、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的,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交安全防護措施,經過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批准後才能實施,但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3、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應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損失或損害的擴大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立即通知甲方。
4、對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員必須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實行持證上崗,乙方僱傭的所有人員在甲方承接的工程現場範圍內(包括生活區)均應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安全監控,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有權對乙方的所有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爲(以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文件中規定的內容爲準),視其情節輕重,每次給予200元~500元扣罰,並在當月支付給乙方進度款中扣除。
5、乙方無適當的安全保護裝備和設施,經甲方書面提出後在限期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無須經過乙方同意,即可委託他人或自行爲乙方採購或安裝必須的安全保護裝備和設施,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內扣除。
6、因乙方的安全責任引致甲方被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或個人處罰或追償時,乙方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或重傷1人次或輕傷3人次以上或發生機損、車禍、火災、中毒等事故或其它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影響惡劣的安全事件,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據此可採取要求停工整頓,直到甲方滿意爲止;全額或部分扣除安全保證金;終止合同;其它甲方認爲必要的措施。甲方採取一項或多項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費用、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使甲方免予受到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產生的訴訟、仲裁等法律活動及承擔法律責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9、如果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的3%的安全保證金相應部分作爲賠償,也同時可以留置乙方現場機械設備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
第十三條 轉讓和分包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不得轉讓。
2、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採取一切措施,直至終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勞務用工及工資支付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及時辦理和完善勞動用工、社會保險等手續,合法使用(農)民工,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甲方扣留乙方完成合同價款的 2 %作爲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若發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的,甲方有權從該農民工資保證金中預先支取用於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資(不夠的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預先支取的農民工資金在被支取的下個月補足。工程完工後如無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問題,且總承包退還甲方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後,餘額無息退還乙方。
3、乙方每月須如實向甲方上報工資支付情況,並對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乙方發生少報、瞞報或採取其他手段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情況時,甲方除按照前款規定執行外,乙方須支付甲方每次 20__元的違約金。
4、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國家政策,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時間仍不糾正的,甲方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壹份供乙方使用,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如乙方需要超過1份時,可複印,但費用由乙方負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給第三人。
(2)指派現場管理代表負責協調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過程中與甲方、總包方之間的關係。
(3)提供測量控制網點給乙方使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甲方所提供的測量控制網點,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壞而需要甲方重新提供時,乙方應支付甲方測量費用。
(4)甲方派遣管理人員對乙方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必要時進行質量、技術、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技術交底。
(5)協助做好測量的有關管理工作,並做好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6)按乙方提供的現場施工記錄及相關資料,做好竣工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歸檔、保存工作。及時審覈應由乙方負責收集的工程驗收資料和其他原始資料。
(7)及時審覈乙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按本合同規定付款。
(8)負責審覈由乙方編制的報甲方的工程量、施工報表、來往文件和其他文件。
(9)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的矛盾,減少施工中施工設備或船舶的干擾,儘可能使施工工作正常進行。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指示,實施、完成本合同協議書的全部工程,並修補本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應提供爲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並按合同約定負責乙方施工所需的臨時設施的管理和拆除。
(2)在本項目實施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制定的有關工程管理的制度。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爲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應承擔的費用,並承擔因自己施工組織及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開工前 7 天內將編制好的詳細施工方案送交甲方,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安全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復。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作爲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計劃的依據。施工方案應具備如下內容: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4)在具備開工條件前 3天內向甲方提交書面開工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才能開工。
(5)乙方應自行設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項目管理機構,按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備足夠的管理、技術、施工人員及工程所需的船機和機械設備,如果甲方認爲乙方的施工力量沒有達到工程進度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相應機械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設備、材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離場,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服從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自行完善各種手續。乙方要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進行控制,並使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滿意。
(7)若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要求乙方須在施工現場與總包方統一服裝、安全帽、配置安全警示牌、宣傳標識牌、使用統一形象標誌時,乙方要無條件執行並負責其費用。
(8)乙方應提供滿足規定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給其生產作業人員使用,若乙方拒不執行要求,甲方有權代購,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提供工程施工的原始記錄、原始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及時提供和協助甲方做好各種報表、資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
(10)按照本合同工程的需要提供和維護夜間和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警衛等,遵守國家、當地政府和部門對於施工現場交通、環境、衛生、噪音等的管理規定,保持現場整潔,文明施工並承擔其費用。
(11)自行解決施工車船設備等的停泊設施及防颱、防風問題。
(12)若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被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或其他政府部門扣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行政處罰時,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權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費用,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若仍不能滿足合同規定或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13)因乙方或其僱員的原因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責任。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任何人員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損失)而要求的索賠或承擔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承擔所有的責任。
(14)乙方進入現場施工的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管理制度及當地居民的風俗習慣,現場負責人要按時出席甲方要求乙方參加的各種會議;對違反規定的乙方任何職工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
(15)乙方有義務搞好施工現場與其它承包商(如有)的配合協調關係,不得干擾或妨礙在施工現場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制裁措施。
(16)負責測量、各類原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存工作,並將完整的竣工資料按業主和總包方規定格式和份數交給甲方。
(17)其它未規定的,按本合同的原則和其它條款的規定應由乙方負責的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代表
1、本工程甲方指定的現場代表爲 先生。有關施工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上述甲方現場代表。除符合本條第二點外,有關免除乙方責任或增加甲方費用的任何指令應由甲方法定代表人專項的書面授權,或另行簽訂協議。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有甲方現場代表的簽字或加蓋項目部公章的指令是唯一有效的甲方現場指令。
2、因乙方實際完成合同規定內容的工作量數量增加而引致的合同費用的增加,或因甲方現場指令引致其他費用增加的,如有相應記錄並經甲方確認和加蓋項目部公章的確認文件爲符合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十七條 乙方代表
1、本工程乙方指定的現場代表爲 先生(身份證:)。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一切活動,對本合同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簽署文件、工程計量、結算支付等進行組織實施和負責,履行乙方職責。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授權委託書,乙方聲明:前款所授權委託的現場項目代表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簽字、確認及實施的行爲等活動均視爲乙方的行爲,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前款所授權委託的現場項目代表有權將其職責再行委託他人完成,在此等情況下,也應視爲乙方的行爲,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除非乙方及時的、書面的通知甲方,並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權委託書,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確認,否則,乙方對上述所授權委託的項目代表發生變動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若甲方認爲乙方授權或委派的現場項目代表不能或不適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現場項目代表,乙方應調離該人員並在3天內改派現場項目代表,否則視乙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八條 付款方式
1、預付款:無
2、進度款:按月支付。
2.1甲方收到總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後15天內,按覈定的完成合同價款扣除以下款項後支付給乙方。
(1) 履約保證金5%(如未發生工程違約,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2) 2%的農民工保證金(如無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3)扣留完成工作量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如未發生質量事故或保修費用,工程保修完成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4)安全保證金3%(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上述款項退還條件:以主合同甲方相應獲得上述四項的總承包退款至甲方賬戶之日起算,爲甲方退還乙方的起算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單位從總承包獲得該工程確認的相關完工驗收確認文件中註明的日期爲起算日期。
2.2 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報表及相關支持資料(具體以總承包方要求爲準),由甲方按與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的相關規定及乙方實際完成的量對該報表進行審覈。由甲方按主合同的規定對該報表進行審覈,並統一向總承包方報送。工程量的確定: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量計量規則且以不超過總包批覆給甲方的相關工程量爲前提進行確定,或以甲方審覈的乙方實際完成量爲準。兩者不一致時,暫以數量或價款較小者爲準,結算時再調整。
3、支付乙方工程進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均以甲方收到總承包方在乙方承包項目上支付工程進度款爲前提;當甲方累計付款達到合同總價的 85%時,甲方暫停付款。待本工程完工且甲方與總包方結算完成並收到相應款項後,扣除賠償金或應扣除費用,甲方在 30天內支付給乙方結算確認值的95%,剩餘5%保脩金在主合同節點工程缺陷責任期滿,甲方收到總承包方退還保脩金(質量保證金)後30天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4、乙方應保證所收到的進度款全部用於該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爲甲方提供檢查、監督的有關資料、文件,並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條件。當出現因乙方使用進度款不當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設備不能按時進場,乙方的分包商或僱員因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款項而影響工程進度或對甲方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進度款中扣留相應數額代乙方支付或暫停支付部分進度款,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因業主或總包方以承兌匯票支付進度款,則甲方也有權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體承兌匯票比例與業主付款時承兌匯票佔批覆工程款比例相同。
6、所有款項均轉帳至乙方單位名稱開立的指定銀行賬號,乙方須按甲方管理制度和運作程序辦理工程進度款支付手續。乙方收款帳戶:
全 稱:
開戶行:
帳 號:
第十九條 結算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總承包、業主或甲方要求及時收集、整理有效的施工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工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資料),在工程完工後及時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資料。
2、若因乙方未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交工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資料,影響甲方辦理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及工程結算時,所造成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工程的結算,在主合同工程結算經總承包、業主或第三方造價審計機構審定後進行,由甲方授權委託的項目現場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覈實,但該簽字或蓋章確認覈實只能作爲雙方結算的初步的、預計的確認,不能作爲乙方向甲方請求支付或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
4、本合同工程的最終結算須經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審覈,並同意以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的審覈作爲工程的最終結算,由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否則,除非獲得甲方書面確認,任何甲方項目部或部門及任何形式的最終結算均對甲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5、當主合同已終止或解除後,或乙方承擔的工程完工後二個月,如甲方通知乙方辦理結算,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5天內與甲方辦理結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與甲方辦理結算,則可推定乙方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結算爲最終的結算。
6、本工程的結算手續須經過 公司的蓋章。
第二十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執行主合同中工程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限。
2、保脩金:按照總承包合同的規定,乙方要保留本工程保修項目造價的 5 %的款項作爲本合同的保脩金(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總承包方退還甲方保脩金後30天內,甲方扣除實際發生的保修費,將餘額部分退還給乙方,保脩金不計利息。
第二十一條 工程變更和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的指令在本合同範圍內對工程的結構、施工範圍、數量和技術要求等進行變更。甲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施工順序或工期調整的指令不屬於變更。
2、施工過程中根據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費用或工期等的改變,以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確認的事實(如費用調整、工期改變等)爲依據,結合本合同中有關條款的規定和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變更的比例給予乙方相應的工期和費用調整;總承包方、業主和監理未確認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索賠要求除有特別規定外,只能理解爲因總承包方、業主或監理的責任原因引起的。索賠事件發生後,如應向總承包方索賠的,乙方應合力協助甲方向總承包方索賠,索賠所得的費用視發生的項目歸屬和雙方貢獻而分配。總承包方對甲方的補償是本合同唯一的補償來源(不包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補償);總承包方無補償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當發生因總承包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方經與乙方協商採取可能的措施後(甲方發送通知後7天內,乙方應按通知要求派人與甲方協商,否則視乙方認同甲方獨自採取的任何措施),仍無法得到總承包方的適當補償或補償費用不足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補償的要求,而此時乙方按本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仍應得到履行。
5、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屬於變更範圍的,則不給予乙方任何的工期和費用調整。
6、根據設計、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等任一單位發出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取消該項施工內容,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要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糾葛。
第二十二條 新增項目的計價原則
1、本合同工程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一般項目變更時,則按以下原則進行計價:
(1)有類似的工程項目單價的則套用類似項目的價格。
(2)如同類型子目之間的項目單價能採用內插法計價的則按內插法計。
(3)施工項目基本相同只有使用主要材料或成品變更的則只換算變更材料費用。
(4)項目差異較大時雙方另行協商。
2、若發生重大設計變更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時,工程量按照總承包方批覆的結算,單價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十三條 保險
1、乙方應承擔爲本工程配置的設備、人員和其他財產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包括對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損失)承擔購買保險的責任。乙方應使甲方免於承擔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賠償責任。
2、若發生保險事故時,雙方均有義務及時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若因一方未能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致使損失進一步擴大而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時,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保險理賠所需的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明,若因一方資料、文件或證明保管不善或沒有保存導致延誤或失去保險理賠時,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由業主負責投保。開工之前5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其餘各項保險生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
4、不管甲方是否檢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保險憑證,乙方如未能購買相關保險、未能履行乙方應盡前述1/2/3職責的,均屬乙方擔負全責,甲方並有權執行約定的處罰、扣款條款。
第二十四條 環境保護及現場清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堅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護條例》、《衛生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施工現場當地環保方面的規定。若造成水利設施破壞、環境污染、水土流失、影響公共衛生等,其法律責任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現場清理通知後 1 日內必須按照合同規定進行現場清理,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現場清理,且滿足總承包方、甲方和監理(或業主)要求。
3、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及甲方、總承包、監理(或業主)的要求清理現場,甲方有權自行組織人員或委託第三人進行現場清理,乙方承擔該現場清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的定義與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定義相同。
2、不可抗力發生後,甲乙方雙方均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損失和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如:質量、安全、環保、進度、文明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機械設備到位等情況達不到合同規定或總承包方、甲方和監理(或業主)要求,以及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等)、或違反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中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合併執行對乙方進行處罰:
1、從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2、從乙方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中抵扣。
3、按照損失比例從乙方工程款中抵扣。
4、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
5、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6、甲方可進駐現場和接管本工程,終止乙方在本合同項目下的承包。甲方有權自行或僱傭其他承包人完成該工程。
但是乙方承擔上述責任之後,並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1、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則由雙方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時,則向甲方單位法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2、爭議發生後,除經雙方協商,甲方書面同意停工外,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否則,視爲違約。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中斷及處理
1、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他甲、乙雙方及總承包方和業主之外的特殊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即視爲合同中斷。
2、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現場機械設備、材料等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或建設單位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等撤離施工現場。
3、合同中斷或暫停施工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示暫停施工或復工;因合同中斷造成的損失,在甲方得到總承包方賠償的前提下,甲方根據乙方具體情況酌情予以補償。
4、如設計、總承包方、業主等任一單位發出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取消本合同施工內容,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要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糾葛。
第二十九條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1、當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除應甲方要求,爲工程安全之目的,維護好施工現場外,其餘人員、設備、材料應在7天內完全撤離現場。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全撤離現場,甲方可認爲乙方放棄了現場設備、材料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進行清理,由此而引起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在甲方發出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7天內,按通知要求,派員配合甲方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乙方不派員協助或乙方雖派員協助,但不能提供有關資料或提供的有關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爲準。
第三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的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完成保修並付清一切款項後,合同失效。
第三十一條 合同附件
附件:1、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甲 方: 乙 方: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 系 人:
電話: 電 話:
傳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5
日期:_______
招標號:________
1、_______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並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5、所有投標書必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標書接收地點)。並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爲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6
工程建設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建築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班組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一)按時計酬,日薪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元;
(二)按建築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其它:_________。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箇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_________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二)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爲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爲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爲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爲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業主:(蓋章)____________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合同(三)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同意將_______圍牆委託乙方施工,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圍牆長度______米。
二、按甲、乙雙方所確認的圖紙施工,承包價爲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工程完工後,一箇月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房屋建設合同
工程建設合同協議書
新農村社區開發建設合同書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並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條 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爲逾期還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___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四條 甲方提供的貸款,乙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還清。上述還款期限,如果因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應納稅率和產品價格等有較大調整,需要延長或縮短時,雙方通過協商計算,調整還款年限,並簽訂補充文本。
第五條 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爲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2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東大煤礦礦井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東大煤礦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
1、建立自動化控制網絡平臺。
2、實施井下中央變電所、中央泵房、-732泵房、井下強力皮帶輸送機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地面主扇風機的在線監測監控。
3、實現主副井提升機及地面35KV變電所的運行監測。東大煤礦構建基於千兆工業以太網基礎上的礦井自動化系統,包括新建和完善子系統:井下中央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732泵房、井下強力皮帶輸送機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地面主扇風機的在線監測監控。實現主副井提升機及地面35KV變電所的運行監測。系統要求完全構建於1000兆/100兆工業以太網基礎上,並在系統內建立完善、直觀的視頻監測系統作爲自動化控制系統的有益補充。要求系統預留30~50%接口,以備後期項目的接入。
第二條 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款: 93.6 萬元(大寫:人民幣 玖拾叄萬陸千元整 ) (附詳細清單)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無償提供施工用水、電,提供施工人員住宿、洗浴、材料存放庫,就餐費用由乙方負責。
2、工程完工後及時參加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項。
3、指派 張善東 同志爲甲方施工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二、乙方責任
1、開工前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
2、編制施工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備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規範要求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質保期一年,按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竣工結算。
5、使用甲方的材料庫,工程竣工後要完好交付甲方。
6、指派 楊 鵬 同志爲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繫工作。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爲 30 天,自 20xx 年 6 月 16 日開工,至 20xx 年 7月 16 日竣工驗收。
二、因甲方原因和外部關係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同意後,工期順延 。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後付合同總額的 30 %,貨到付合同總額的 30 %,安裝調試合格正常運行再付合同總額的 30 %, 10 %質保金驗收合格後一年內付清。
第六條 施工安全
1、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造成的責任,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費用。
2、施工期間,乙方損壞的設備設施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甲方造成的損失。
2、在質保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缺陷,由乙方無償保修。
第八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及時解決。當協商無效時,可向棗莊市仲裁委依法仲裁。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 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項目技術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負責提供具體設計方案及圖紙資料。
五、軟、硬件購臵發票應分開,硬件部分開具17%增值稅發票,軟件開具國家技術貿易發票。
六、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30
招標人:
招標範圍:
施工地點:
本招標工程項目的工期:
投標人資質及相關要求: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3、《_______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5、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一、投標時間及施工工期
(一)投標時間及地點
1、招標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招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答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有效期: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____天內有效。
4、投標截止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二)進度計劃
投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發包人對進度計劃提出質疑和合理修正時,投標人應在簽訂合同後七天內提供修正的施工組織設計,發包人代表將在三天內批覆。
(三)工程開工和工期
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歷時________天(日曆日)。
(四)工期延誤
1、對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監理方和發包人代表確認簽證後,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由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設計變更。
二、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投標人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範規程,發包方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投標人負責。
2、發包方提交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並交發包方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後方可實施。
4、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聯繫單),投標人不得藉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投標人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爲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爲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爲準。
3、本工程發包人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投標人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發包人及監理公司,經發包人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價款與保證金
(一)工程款支付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以有關部門審覈作爲付款依據(具體另商議)。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格可以調整:
(1)暫定材料價確定(需經發包方主及監理公司簽證);
(2)設計變更:需經設計院發包人及監理公司簽證;
(3)中標單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的勞保統籌交納有效證件。
(三)保證金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裝______年。
2、保修期從發包人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爲工程總造價的3%(其中15%爲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滿_____天后,退還保脩金(不計息)。
3、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投標人應在接到發包人通知日起三天內前來負責做無償修理。如逾期,發包人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理,其修理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4、竣工後,投標人應按規範進行沉降測量,並將資料提供給發包人。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標單位爲承包單位,嚴禁轉包,特殊分項工程確需分包部分,應經發包人許可。項目經理在工地現場時間到位率如少於____%,且中途無故更換項目經理,發包人有權按工程總造價的1%~5%扣取罰金,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責,發包人保留索賠的權利。
2、投標人在施工中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範和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材料、設備、操作等施工質量事故,均由投標人負責,發包人不負任何責任。
3、必須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會治安等有關規定,搞好環境衛生,搞好計劃生育工作,因違章而導致罰款和一切後果,均由投標人負責,發包人不負任何責任。
4、工程竣工後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_____符合建築工程檔案要求的資料三套,其中二套爲原件。
5、本招標文件作爲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標單位(蓋章):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書範本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有關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地址:
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 篇31
發包人(全稱) (甲方)
承包人(全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盱眙縣機動車保姆城
工程地點:盱眙縣龍泉轉盤西南側
工程內容:框架結構;局部4-15層;建築面積77851.99平方米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圖紙設計範圍內土建及水電安裝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以經審批的開工報告爲準
竣工日期: 從開工日期順延至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540日曆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備案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價人民幣(大寫)柒仟柒佰捌拾伍萬壹仟元(¥ 7785.10萬元)按20xx《江蘇省建築與裝璜工程計價表》、《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及現行的相關定額、文件等結算並經有資質部門審覈後的總價下浮10 %作爲最終結算價(其中最終結算時鋼材、商品混凝土價格須經甲方相關人員簽證認可後按實計算,不參加下浮,人工費按淮安市有關文件執行不下浮。無框玻璃門、窗不在本合同價款內,如承包方施工另行商定)。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
8、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