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報新股配售協議書(通用3篇)
代理申報新股配售協議書 篇1
甲方:
│股東姓名││身份證號碼││
│股東帳號│深圳││證券資金帳號││
││上海││聯繫電話││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經過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配售新股申購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己深、滬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許的最高申購額分別向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申報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兩隻或兩隻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發行。而甲方證券賬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能申購的限額小於該交易所當日所有發行股票允許的最高申購之和時,甲方必須在t-1(t日爲認購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申購確認手續,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申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三、每次配售後,t+2日由甲方自行到營業部查詢中籤結果,若中籤,甲方同意乙方凍結購新股所需資金並代理購股。若滬深股中籤,應於t+3日下午13:00時前存夠資金。如甲方未及時存夠資金,導致不能購買新股,視爲自動放棄。
四、若甲方同時有數只新股中籤,而繳款日甲方資金賬戶的資金餘額不能全部繳付新股認購款的,甲方須在t+2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繳款的確認手續,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收款,未繳付新股認購款的新股放棄認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五、甲方承諾由於不可預見、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項因素,導致不能申報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變,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申報新股配售協議書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列》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名稱
1、申請人名稱: 江蘇盛達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
2、甲方就 “SUNDA” 商標,第 第7類 類,涉及下列事項,委託乙方代理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局∕商評委”)提出申請(請在選擇項前打“√”):
商標註冊申請; □商標異議複審∕答辯; □商標異議∕答辯申請; □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 □商標轉讓申請; □撤銷註冊商標複審; □商標續展註冊申請; □註冊商標爭議∕答辯; □商標向外申請查詢 □變更註冊人名義∕地址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商標設計 其他
共計: 1 件。具體代理項目案件以委託書、申請書爲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乙方負責代理事項過程中的程序性事務,涉及到甲方權利的撤回、放棄、變更等實體性事務,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第三條、國家規費代理費及支付方式
1、合計 1 件,每件單價 20xx 元,共計人民幣 20xx 元,(大寫) 貳仟元整
2、甲方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上述辦理事項的所有國家規費與代理費(國家規費由乙方代收)匯入乙方如下指定帳戶:
戶 名: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開戶行:招商銀行無錫錫惠支行 賬戶:
3、在商標相關業務案件的申請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並確定上述費用已交付後,開始申請程序。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準確地向乙方說明委託代理事項的內容,並於 20xx 年 11 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資料(請在選擇項前打“√“)。
申請人的委託書; 申請人有效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個人身份的證明;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 □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商標註冊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其他相關證明或證據資料: 由代理公司提供 。合同編號:WX201310128
2、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甲方有“申請人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郵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乙方不承擔因上述變動而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3、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和諮詢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對上述委託事項的有關內容、資料和信息負有保管和保守祕密的義務,除已公開的,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蓋章材料後,並確定全部規費代理費用已支付後,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
3、乙方客觀、如實地告知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的程序風險,乙方接受本委託不視爲就該代理事項的.結果做出任何承諾。不予承擔代理事項的結果,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4、乙方根據事項內容有權選擇本合同的代理事項全部或部分另行委託第三方代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開展代理工作後,如果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撤消代理委託,應支付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支出的必要費用和代理報酬。
2、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項所需全部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七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事項代理完成後即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申報新股配售協議書 篇3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第一條 合同項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國際互聯網(internet)上註冊甲方申請註冊的域名。註冊的域名數量爲國際域名 個,名稱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甲方對所註冊的域名擁有internet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於nsi和/或cnnic,下同)認可意義下的所有權。
2—1—2 甲方可以在域名註冊成功之後的任何時候,將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務器或者轉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務器上。
2—1—3 甲方申請域名註冊應遵守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所申請註冊的域名,應該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權利。如果該申請註冊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2—1—4 甲方承擔此次域名註冊全過程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及Υ反2—1—5所可能產生的後果。
2—1—5 甲方認識到域名註冊申請的成功與否是由申請本身及申請時間等因素決定的,乙方僅以代理身份代爲辦理有關手續,對域名能否成功註冊不提供任何擔保。在δ與乙方覈實之前,甲方不得對外聲稱自己是該申請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斷定域名註冊成功或者註冊不成功。
2—1—6 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併爲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1—7 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繳納所需的全部費用。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有足額交費,將被視爲自動放棄所註冊域名,甲方應承擔全部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被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取消該域名的註冊)。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乙方爲甲方辦妥第一條所註明的域名的申請註冊手續,提交規定的文件並代甲方繳納有關費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擔保甲方申請註冊的域名能夠成功註冊。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即進行有關的查詢和註冊申請。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註冊後服務:向甲方報告查詢和註冊結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機構所需的有關費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務器爲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備使用它的條件。
2—2—4 乙方按照約定收取第三條約定的合同金額和代甲方繳納的有關費用。
2—2—5 乙方以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履行了有關義務後,因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註冊爭議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合同金額
3—1本條涉及到的域名註冊的術語含義如下:
3—1—1 普通註冊:指甲方δ同時租用乙方虛擬主機而委託乙方進行的域名註冊;
3—1—2 虛擬主機型註冊: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虛擬主機同時又委託乙方進行一箇域名註冊;
3—1—3 特別優惠註冊:是指甲方預先向乙方按照擬註冊域名個數足額付清款項後進行的得到乙方價款優惠的域名註冊。
3—2 普通註冊:國際域名註冊費是個人民幣元/前兩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機構年費)。個域名,合計元,第三年起年元。
3—3 虛擬主機型註冊:
3—4 國際域名特別優惠註冊:國際域名註冊費是個人民幣
3—5 國際域名虛擬主機型特別優惠註冊;在租用虛擬主機的同時申請註冊國際域名特優惠註冊,國際域名註冊費是個域名人民幣 。
3—6 本合同全部金額爲元。在域名註冊成功後,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記中的某些項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註冊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費用項人民幣元/次。
第四條服務期限
在本合同中,對於普通域名註冊,乙方的服務期限爲:國際域名爲兩年,國內域名爲一年;對於虛擬主機型域名註冊,乙方的服務期限由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確定。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之同時,甲方將註冊域名的全部款項共計500 元支付乙方。對於後續服務所需的費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之前一箇月內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繼續履行。
第六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一致。
第七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Υ約責任
7—1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甲方將域名轉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務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後,如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動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域名δ能註冊成功,乙方將全部款項扣除有關費用後退還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8—2 如果協商δ成,雙方同意向 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併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9—2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合同的解釋、Υ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規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爲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一箇月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5 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本合同內的標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0—6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0—7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10—8 因乙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0—10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乙方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爲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乙方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併、名稱變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乙方權利/義務的承受者,但乙方應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益不會因此而受到不利影響。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如有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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