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通用11篇)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1
乙方基金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在將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通過電話提交認購、申購申請,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將足額認(申)購款項匯入上述直銷專戶,將導致其申請無效。認購、申購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_________30至15:_________00開通,15:_________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2
協議編號:
乙方基金賬號: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在將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通過電話提交認購、申購申請,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將足額認(申)購款項匯入上述直銷專戶,將導致其申請無效。認購、申購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簽章: 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3
協議編號:
乙方基金賬號:
甲方:XX公司
乙方(投資者):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簽章: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4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基金賬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____________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在將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通過電話提交認購、申購申請,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將足額認(申)購款項匯入上述直銷專戶,將導致其申請無效。認購、申購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5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協議編號:
乙方基金賬號: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簽章: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6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基金賬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____________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7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協議編號: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在將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通過電話提交認購、申購申請,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將足額認(申)購款項匯入上述直銷專戶,將導致其申請無效。認購、申購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簽章: 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委託服務傳真電話:_________
傳真確認專線:_________
爲便於甲方在乙方的直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有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採用傳真委託的方式辦理基金業務申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釋義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傳真委託:是指乙方爲在該公司開立直銷交易帳戶的投資者即甲方,提供通過傳真下達委託指令,甲方將基金業務申請表通過乙方指定傳真號碼傳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員,從而完成基金業務申請的服務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傳真委託業務包括:基金開戶,修改非重要客戶資料(不包括投資者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指定銀行帳戶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認定的不宜傳真辦理的交易事項),認購,申購,贖回,撤單,基金轉換,轉託管,更改分紅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據其業務情況認定的事項。
3.基金帳戶:指基金註冊登記人爲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及其變更情況的帳戶。
4.基金交易帳戶:指基金銷售人爲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人買賣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餘情況的帳戶。
5.認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爲。
6.申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成立後,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爲。
7.贖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基金份額的行爲。
8.基金份額轉託管:指投資者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一箇交易帳戶轉到另一交易帳戶進行交易的行爲。
9.基金轉換:指投資者同時持有乙方管理的兩隻或兩隻以上的基金,投資者可將所持有的一隻基金的份額轉換成另一隻基金的份額的行爲。
10.基金份額資產淨值:指某一時點上,每份基金份額實際代表的價值。它等於基金某一時點所擁有的金融資產總值加上現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數。基金份額申購價格和贖回價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額淨值來計價的。
11.t日:指銷售人確認的投資者有效申請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開放日:指爲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碼:指諾安直銷交易帳戶的交易密碼。
第二條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與乙方簽訂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
2.甲方已經在乙方的.直銷點開立交易帳戶,該交易帳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交易狀態。
3.甲方如需簽署本協議,其開戶時選擇的業務授權方式應爲“印鑑+密碼”(機構投資者)或者“密碼”(個人投資者),甲方的經辦人員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並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換密碼。
4.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份額轉託管,基金轉換委託申請的,在委託有效日相應直銷交易帳戶應有足夠的基金份額。
5.甲方已經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實,完整和準確填寫了由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
6.乙方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的時間爲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30-15:00。
7.甲方辦理傳真認購,申購委託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15:00之前將足額認購,申購資金劃至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轉換,轉託管委託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的直銷交易帳戶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爲無效申請。
8.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委託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9.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轉託管委託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執行轉託管操作。
第三條傳真交易流程
1.甲方應指定專人通過事先指定的傳真電話發出傳真交易申請,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爲無效。若甲方更換授權經辦人或傳真電話,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
2.甲方辦理傳真開戶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預留印鑑卡,指定銀行帳戶的(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帳戶申請表),填妥並加蓋公章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帳戶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1)甲方辦理傳真資料變更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帳戶的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贖回、更改分紅方式、撤單、基金轉換、轉託管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經辦人身份證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預留印鑑,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3.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電話聯繫乙方直銷機構,確認是否收到傳真及其內容。甲方未主動聯繫乙方的,乙方可在辦理委託前根據甲方預留的聯繫方式聯繫甲方指定人員。若乙方聯繫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但傳真內容清晰,明確,申請表中印鑑的表面形式與預留印鑑覈對一致的,則乙方受理委託申請;若乙方聯繫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且傳真內容不清晰或不明確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銷業務人員應在處理完交易申請後將受理回單傳真給甲方。
5.甲方在發完傳真並經乙方確認後,最遲不超過2個日曆日(以郵戳爲準)應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
第四條責任劃分
1.甲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乙方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甲方委託的,乙方不予受理,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對於甲方傳真申請表中印鑑及甲方委託意願的真實性不承擔審查義務,亦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爲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應保證其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第5項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實,準確的,若因甲方未正確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3.乙方對於因無法按照甲方開戶登記中記載的聯繫方式與甲方經辦人取得聯繫而導致無法受理甲方申請,不承擔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爲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
4.辦理傳真開戶委託的,若甲方未能在2個日曆日內(以郵戳爲準)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乙方有權凍結甲方帳戶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開戶資料原件。
5.由於傳真設備故障造成乙方無法收到或收到的傳真內容不清晰,不明確,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颱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駭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委託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4)由於在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無法通過傳真下達委託申請時;
(5)其他非人爲因素及非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事項;
(6)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於乙方的營業場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修改通知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視同已經得到甲方的認可。
2.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下述情況時終止:
(1)雙方書面同意;
(2)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3)甲方撤銷直銷交易帳戶或基金帳戶;
(4)甲方因解散,合併等原因不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5)乙方作爲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7)其他類似情況。
第六條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傳真電話:___________
傳真確認專線:______________爲便於甲方在乙方的直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有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採用傳真委託的方式辦理基金業務申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釋義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傳真委託:是指乙方爲在該公司開立直銷交易帳戶的投資者即甲方,提供通過傳真下達委託指令,甲方將基金業務申請表通過乙方指定傳真號碼傳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員,從而完成基金業務申請的服務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傳真委託業務包括:基金開戶,修改非重要客戶資料(不包括投資者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指定銀行帳戶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認定的不宜傳真辦理的交易事項),認購,申購,贖回,撤單,基金轉換,轉託管,更改分紅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據其業務情況認定的事項。
3.基金帳戶:指基金註冊登記人爲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及其變更情況的帳戶。
4.基金交易帳戶:指基金銷售人爲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人買賣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餘情況的帳戶。
5.認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爲。
6.申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成立後,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爲。
7.贖
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基金份額的行爲。
8.基金份額轉託管:指投資者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一箇交易帳戶轉到另一交易帳戶進行交易的行爲。
9.基金轉換:指投資者同時持有乙方管理的兩隻或兩隻以上的基金,投資者可將所持有的一隻基金的份額轉換成另一隻基金的份額的行爲。
10.基金份額資產淨值:指某一時點上,每份基金份額實際代表的價值。它等於基金某一時點所擁有的金融資產總值加上現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數。基金份額申購價格和贖回價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額淨值來計價的。
11.t日:指銷售人確認的投資者有效申請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開放日:指爲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碼:指諾安直銷交易帳戶的交易密碼。
第二條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與乙方簽訂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
2.甲方已經在乙方的直銷點開立交易帳戶,該交易帳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交易狀態。
3.甲方如需簽署本協議,其開戶時選擇的業務授權方式應爲“印鑑+密碼”(機構投資者)或者“密碼”(個人投資者),甲方的經辦人員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並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換密碼。
4.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份額轉託管,基金轉換委託申請的,在委託有效日相應直銷交易帳戶應有足夠的基金份額。
5.甲方已經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實,完整和準確填寫了由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
6.乙方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的時間爲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30-15:00。
7.甲方辦理傳真認購,申購委託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15:00之前將足額認購,申購資金劃至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轉換,轉託管委託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的直銷交易帳戶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爲無效申請。
8.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委託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9.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轉託管委託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
寄出的申請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執行轉託管操作。
第三條傳真交易流程
1.甲方應指定專人通過事先指定的傳真電話發出傳真交易申請,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爲無效。若甲方更換授權經辦人或傳真電話,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
2.甲方辦理傳真開戶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預留印鑑卡,指定銀行帳戶的《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帳戶申請表》,填妥並加蓋公章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帳戶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1)甲方辦理傳真資料變更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帳戶的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贖回、更改分紅方式、撤單、基金轉換、轉託管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經辦人身份證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預留印鑑,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3.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電話聯繫乙方直銷機構,確認是否收到傳真及其內容。甲方未主動聯繫乙方的,乙方可在辦理委託前根據甲方預留的’聯繫方式聯繫甲方指定人員。若乙方聯繫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但傳真內容清晰,明確,申請表中印鑑的表面形式與預留印鑑覈對一致的,則乙方受理委託申請;若乙方聯繫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且傳真內容不清晰或不明確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銷業務人員應在處理完交易申請後將受理回單傳真給甲方。
5.甲方在發完傳真並經乙方確認後,最遲不超過2個日曆日(以郵戳爲準)應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
第四條責任劃分
1.甲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乙方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甲方委託的,乙方不予受理,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對於甲方傳真申請表中印鑑及甲方委託意願的真實性不承擔審查義務,亦不承擔由
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爲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應保證其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第5項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實,準確的,若因甲方未正確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3.乙方對於因無法按照甲方開戶登記中記載的聯繫方式與甲方經辦人取得聯繫而導致無法受理甲方申請,不承擔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爲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
4.辦理傳真開戶委託的,若甲方未能在2個日曆日內(以郵戳爲準)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乙方有權凍結甲方帳戶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開戶資料原件。
5.由於傳真設備故障造成乙方無法收到或收到的傳真內容不清晰,不明確,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颱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委託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4)由於在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無法通過傳真下達委託申請時;
(5)其他非人爲因素及非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事項;
(6)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於乙方的營業場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修改通知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視同已經得到甲方的認可。
2.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下述情況時終止:
(1)雙方書面同意;
(2)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3)甲方撤銷直銷交易帳戶或基金帳戶;
(4)甲方因解散,合併等原因不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5)乙方作爲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7)其他類似情況。
第六條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傳真電話:___________
傳真確認專線:______________ 爲便於甲方在乙方的直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有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採用傳真委託的方式辦理基金業務申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傳真委託:是指乙方爲在該公司開立直銷交易賬戶的投資者即甲方,提供通過傳真下達委託指令,甲方將基金業務申請表通過乙方指定傳真號碼傳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員,從而完成基金業務申請的服務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傳真委託業務包括:基金開戶,修改非重要客戶資料(不包括投資者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指定銀行賬戶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認定的不宜傳真辦理的交易事項),認購,申購,贖回,撤單,基金轉換,轉託管,更改分紅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據其業務情況認定的事項。
3.基金賬戶:指基金註冊登記人爲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及其變更情況的賬戶。
4.基金交易賬戶:指基金銷售人爲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人買賣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餘情況的賬戶。
5.認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爲。
6.申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成立後,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爲。
7.贖
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基金份額的行爲。
8.基金份額轉託管:指投資者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一箇交易賬戶轉到另一交易賬戶進行交易的行爲。
9.基金轉換:指投資者同時持有乙方管理的兩隻或兩隻以上的基金,投資者可將所持有的一隻基金的份額轉換成另一隻基金的份額的行爲。
10.基金份額資產淨值:指某一時點上,每份基金份額實際代表的價值。它等於基金某一時點所擁有的金融資產總值加上現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數。基金份額申購價格和贖回價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額淨值來計價的。
11.t日:指銷售人確認的投資者有效申請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開放日:指爲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碼:指諾安直銷交易賬戶的交易密碼。
第二條 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與乙方簽訂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
2.甲方已經在乙方的直銷點開立交易賬戶,該交易賬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交易狀態。
3.甲方如需簽署本協議,其開戶時選擇的業務授權方式應爲“印鑑+密碼”(機構投資者)或者“密碼”(個人投資者),甲方的經辦人員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並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換密碼。
4.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份額轉託管,基金轉換委託申請的,在委託有效日相應直銷交易賬戶應有足夠的基金份額。
5.甲方已經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實,完整和準確填寫了由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
6.乙方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的時間爲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30-15:00。
7.甲方辦理傳真認購,申購委託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15:00之前將足額認購,申購資金劃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轉換,轉託管委託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的直銷交易賬戶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爲無效申請。
8.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委託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9.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轉託管委託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
寄出的申請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執行轉託管操作。
第三條 傳真交易流程
1.甲方應指定專人通過事先指定的傳真電話發出傳真交易申請,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爲無效。若甲方更換授權經辦人或傳真電話,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
2.甲方辦理傳真開戶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預留印鑑卡,指定銀行賬戶的《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填妥並加蓋公章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1)甲方辦理傳真資料變更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贖回、更改分紅方式、撤單、基金轉換、轉託管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經辦人身份證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預留印鑑,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填妥的申請表。
3.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電話聯繫乙方直銷機構,確認是否收到傳真及其內容。甲方未主動聯繫乙方的,乙方可在辦理委託前根據甲方預留的聯繫方式聯繫甲方指定人員。若乙方聯繫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但傳真內容清晰,明確,申請表中印鑑的表面形式與預留印鑑覈對一致的,則乙方受理委託申請;若乙方聯繫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且傳真內容不清晰或不明確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銷業務人員應在處理完交易申請後將受理回單傳真給甲方。
5.甲方在發完傳真並經乙方確認後,最遲不超過2個日曆日(以郵戳爲準)應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
第四條 責任劃分
1.甲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乙方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甲方委託的,乙方不予受理,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對於甲方傳真申請表中印鑑及甲方委託意願的真實性不承擔審查義務,亦不承擔由
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爲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應保證其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第5項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實,準確的,若因甲方未正確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3.乙方對於因無法按照甲方開戶登記中記載的聯繫方式與甲方經辦人取得聯繫而導致無法受理甲方申請,不承擔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爲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
4.辦理傳真開戶委託的,若甲方未能在2個日曆日內(以郵戳爲準)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乙方有權凍結甲方賬戶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開戶資料原件。
5.由於傳真設備故障造成乙方無法收到或收到的傳真內容不清晰,不明確,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颱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委託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4)由於在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無法通過傳真下達委託申請時;
(5)其他非人爲因素及非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事項;
(6)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於乙方的營業場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修改通知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視同已經得到甲方的認可。
2.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下述情況時終止:
(1)雙方書面同意;
(2)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3)甲方撤銷直銷交易賬戶或基金賬戶;
(4)甲方因解散,合併等原因不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5)乙方作爲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7)其他類似情況。
第六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開放式基金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 篇11
協議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在將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通過電話提交認購、申購申請,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將足額認(申)購款項匯入上述直銷專戶,將導致其申請無效。認購、申購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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