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發行承銷協議(精選3篇)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 篇1
債券發行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承銷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採用招投標方式發行“_________金融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願成爲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20__年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債券發行計劃採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 承銷方式
乙方採用承購包銷方式承銷債券。
第三條 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和/或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 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 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後十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六條 登記託管
債券採用無紙化發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託管。
第七條 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爲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 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於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並於招投標結束後發佈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佈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如下:
一、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二、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10%,並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三、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四、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甲方的義務如下:
一、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三、甲方保證其採用的發債方式符閤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並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四、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如下:
一、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三、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四、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五、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 篇2
債券發行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承銷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採用招投標方式發行“ 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願成爲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 年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債券發行計劃採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 承銷方式
乙方採用承購包銷方式承銷債券。
第三條 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 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 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後 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六條 登記託管
債券採用無紙化發行,雙方約定由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託管。
第七條 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爲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 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於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並於招投標結束後發佈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佈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如下:
(一)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二)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_________ %,並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三)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四)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甲方的義務如下:
(一)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三)甲方保證其採用的發債方式符閤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並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四)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如下:
(一)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三)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四)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五)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六)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八)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義務如下:
(一)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二)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三)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四)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
(五)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
(六)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
(七)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 登記結算公司。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
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權利;
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承銷額度,或連續_________次不參與投標或未按規定進行有效投標的,則視爲自動放棄承銷商資格。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如本協議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行爲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和補充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之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雙方自友好協商開始後 日內未能達成一致,則視爲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仲裁裁決爲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說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登記結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適用於甲方 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 篇3
__________ 編譯館(甲方)茲以“ __________ ”共 __________ 冊。委託 __________ 書局(乙方)發行,雙方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將上列各書獨家發行,自訂約之日起,爲期 _____ 年,在發行期內,乙方不得轉包或分讓與他人發行。
第二條 乙方爲取得上列各書的委託發行權,應付給甲方發行酬金,以每千字人民幣x x元計算,全書共x冊。字數照滿頁計,合計 __________ 字,總計人民幣 __________ 元,於訂約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本契約簽訂時,應即全部將書稿點交乙方。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列書稿的內容無侵犯他人著作權以及違反現行法規和情事。
第五條 上列書稿,乙方應於接受書稿之日起,在 _____ 月內全部發行,逾期甲方可另委請其他書商印行,並將乙方已交的發行酬金全部沒收於年度終了時繳歸國庫,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本書封面應加“主編者: _____ 編譯館”字樣,版權頁上應載明“著(譯)權所有人 __________ 編譯館”及著(譯)者的姓名,如系大學用書封面及脊頂須印“ __________ 編大學用書”的字樣。
第七條 上列之書在排印期中,乙方應照甲方所定規格(包括版式、用紙、字體等)排印。乙方並應負責初校及二校,且應將三校及精校排樣,連同封面、封底及騎縫頁送交甲方校正簽字後,始行上機印刷。
第八條 上列之書的單頁售價,如以24開本計算,不得超過人民幣 __________ 元。其他開本的售價,按比例計算。
第九條 上列之書出版後,如有讀者對於內容提出疑問,由甲方負責答覆。
第十條 上列之書出版後,乙方應贈送甲方樣書20冊,以備考查,甲方應向乙方以定價七折購買每種100本,分贈國內外有關單位參考。
第十一條 上列之書在委託發行期間,甲方認爲有修正的必要時,可予以修正,乙方不得拒絕,修訂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則須贈送甲方修訂樣版書20冊備用。
第十二條 本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新約,如有一方不願續約,應於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 本契約各條,雙方均應遵守,如有一方違約,他方不得宣佈本契約終止,違約的一方應負對方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經雙方簽章後各執一份爲憑,另一份由甲方轉送主管理體制部門報備。
訂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 編譯館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書局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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