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就業協議書(精選3篇)
普通高校就業協議書 篇1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爲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用人單位:(簽章)
學校:(簽章)
畢業生:(簽字)
普通高校就業協議書 篇2
一、以下甲方爲用人單位,乙方爲畢業生。
二、(乙方填寫)乙方(已/沒有)報考研究生或專升本或國家公務員。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若被錄取爲研究生或專升本或被錄用爲國家公務員,學校視爲本協議自行取消,並由乙方負責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工作、落戶情況、服務期限、工作條件等情況:
五、(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後,能爲乙方提供的工資待遇、住房福利、培訓發展情況: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甲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招聘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或嚴重失實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之外,()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虛假的、不真實的求職材料(包括學習成績、外語等級證書、個人基本情況等)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畢業後未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報到的。
八、違約方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結束本協議。
九、其他約定: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畢業生
(簽章)(簽字)
普通高校就業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榮麗美容養生會所員工正式勞動合同榮麗美容養生會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海南省瓊海市私營企業勞動治理實施辦法,結合本會所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同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榮麗美容養生會所(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
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爲榮麗美容養生會所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爲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視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七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800元/月
(3)節日補貼根據本店當月收入按比例發放
(4)提成獎金:根據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銷售業績的百分之五提成
(5)完成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 X 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
(6)所得稅或個人收進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公司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10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30日。
(2)乙方享有過年假期,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日。
(3)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養,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 法處理。
(4)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分主管批准方爲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5)因公傷殘、死亡,則按公司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6)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貿易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公司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公司的覈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公司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公司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公司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假如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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