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通用33篇)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曾就買賣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下稱“該房地產”),在上海銳豐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銳豐”)居間介紹下,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下稱“該協議”),且甲方已經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元(RMB40000)。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合意解除該協議,現就解除該協議事宜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該協議。
二、甲方應當於本解約協議簽訂後五日內自行或同意上海銳豐返還乙方
已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RMB40000)。若關於該房地產的房屋產權證由上海銳豐保管的,則乙方同意上海銳豐將所保管的房屋產權證返還甲方。
三、待各方履行完畢本解約協議上述款項後,甲乙雙方就該房地產買賣事項
再無其他爭議,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責任。
四、居間人的義務
1、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義務。
1、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2、忠實義務。居間人應當如實報告訂立合同的有關事項和其他有關信息。
3、負擔居間費用的義務。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4、隱名和保密義務。在媒介居間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居間人就負有不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的義務,這就是隱名義務,這種居間又稱爲隱名居間或隱名媒介。是否允許公開自己的名稱和姓名是居間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因此,無論是委託人還是其交易相對人,都可以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名稱告知其相對人。那麼,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隱名義務。居間人對在爲委託人完成居間活動中獲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以及委託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後來合同的訂立情況等,應按照合同的約定保守祕密。居間人如違反隱名和保密義務致使隱名當事人或委託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介入義務。居間人的介入義務是指在隱名居間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間人代替隱名當事人以履行輔助人的身份履行責任,並由居間人受領對方當事人所爲的給付的義務。居間人承擔介入義務與居間人的隱名義務是一致的,是爲了保證隱名當事人保持交易祕密目的的最終實現。居間人僅在一定情形下負有介入義務,並不享有介入的權利。換言之,只有在保護隱名當事人利益的前提下,纔有居間人的介入義務,而不存在居間人基於特定情形主張介入的權利問題。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上海銳豐,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爲了把福建霞浦福寧醫院建成一所現代化、標準化、規範化的大型綜合性醫院,提高閩東地區人民的健康水平,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務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二)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地點) (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每週休息一天半。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爲 元/月。
(二)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 元/月;年薪 元。
(或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另行覈定)。
(三)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四)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法定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甲乙雙方負責,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節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並按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務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務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務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應嚴格遵守醫德規範,不得以醫謀私,收受紅包、回扣,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勞務合同。
(2)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合同,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務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雙方合同約定。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
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
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年 月 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稱簡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調整這種關係。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本合同是雙方爲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並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職工聘用
第五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着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公司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工作日製度
第九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製度。
第十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於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併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公司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於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爲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後實施。
第六章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並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 三同時 (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座落於:______ 區(縣) 路 弄(新村) 支弄 號 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 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權(以下簡稱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複印件見(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轉讓的該公有住房座落、面積、附屬設施、設備及裝修情況確認無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公有住房轉讓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有關付款的時間與金額按下列約定方式辦理(不約定的劃除):
1、乙方應按《試行辦法》的規定,以甲方的名義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存入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由該銀行開具個人住房特種存單。一次性付款時間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2、按《試行辦法》規定,經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覈批准,乙方將上述價款直接支付給甲方,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3、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的 ________日內,持本合同及規定的材料到該公有住房所在地 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公有住房承租一權的轉讓手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房地產交易中心審覈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之日起的 ________月內,持有關材料向該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託的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關係的變更手續。甲方同意,自該公有住房租賃關係變更手續辦妥後的 ________日內,騰出該公有住房並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公有住房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外,還應按估值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承諾,凡轉讓前該公有住房內原有設施因有變動,而按規定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的裝修、養護費用,轉讓後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本市的有關規定承擔各應繳納的稅費。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公有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 %計算。逾期 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並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 %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 %計算。逾期 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 。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並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該住房所在地 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 , ,各執壹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公房租用憑證複印件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付款時間及金額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項目內容———–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四 水、電、煤氣、電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支付———(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見書
我們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幣(大寫)_元,將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同時推選 爲"個人住房特種存單"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簽字(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備註: 若有反對意見,請在此簽字(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姓名:______
[身份證明][身份證明]
[商業登記證號][ ][商業登記證號][ ]
號碼:______號碼:______
[居住][居住]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籤於:______籤於:_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爲解決住房困難,要求參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層基地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甲方經過綜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給乙方,並確定室號如下:_____路_____號_____室現將參建住宅有關事項立協如下:
1.參建得益:乙方參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積扣除動遷、公建配套等用房後,淨得益爲_____%,即參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實得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約定:甲方按上述建設成本(包括前期費用、工程建設費、代辦材料、配套費、建築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造價爲_____元。乙方參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計工程費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還需付施工管理費(按工程款______%計算)計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元(肆拾肆萬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應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應付款後,即按確定的室號撥交房源。
4.房屋產權:乙方參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權,不享有產權。5.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6
上海_____住宅建設辦公室 (簡稱甲方)
上海_____公司 (簡稱乙方)
乙方爲解決住房困難,要求參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層基地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甲方經過綜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給乙方,並確定室號如下:
_____路_____號_____室
現將參建住宅有關事項立協如下:
1.參建得益:乙方參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積扣除動遷、公建配套等用房後,淨得益爲_____%,即參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實得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約定:甲方按上述建設成本(包括前期費用、工程建設費、代辦材料、配套費、建築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造價爲_____元。乙方參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計工程費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還需付施某理費(按工程款______%計算)計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元(肆拾肆萬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應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應付款後,即按確定的室號撥交房源。
4.房屋產權:乙方參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權,不享有產權。
5.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上海_____住宅建設辦公室 乙方:上海_____公司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7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爲: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工時制。
第三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滿的;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8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房地產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地產四至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爲[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
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瞭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爲計_____________元。: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遠整。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裝讓的房地產爲[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供下列第[一][二]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________年,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爲_____年,爲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乙方。交付標誌:_____________。
第五條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自[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後,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後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附件。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上海市
甲方根據上海 市場有限公司《成交確認單》,確認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糧食競價過程中,乙方以_________元/噸中標,現雙方就有關糧食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中標品種、質量、數量、價格、金額
二、中標糧食質量
糧食質量檢驗按照國家標準GB1351-1999進行,以公示的《質量檢驗報告》爲參考標準。所提供小樣不完全代表大樣。
三、付款期限與方式
1.本中標糧食實行款到發貨(根據實到貨款支付相等價的貨物)。當合同簽定之日起在25天內乙方將全部貨款一次或分批匯至甲方賬戶。乙方以貸記憑證、支票、匯票、本票形式付款。
2.乙方在25天內不付貨款或留有部分沒有付全貨款的則按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地方儲備糧電子競價交易管理規則(試行)第二十條、四十一條執行。
3.乙方支付的貨款不得退回,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
四、交貨地點
1.本次中標糧食存放地爲上海糧油倉儲有限公司下屬__________倉庫內__________倉房__________樁。
2.本次中標糧食存放地爲上海糧油倉儲有限公司下屬__________倉庫所轄__________代儲庫點__________倉房。
上述糧食提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方式及費用劃分
交貨方式爲乙方自行提貨制。
費用劃分:交貨地點車(船)板前的費用由交貨倉庫承擔,車(船)板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崇明、佘山庫交貨到倉庫車板,車板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交(提)貨期限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在50天內將貨物提清。提貨時乙方要均勻安排提貨數量。
1.凡逾期未提貨的,如發生倉儲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凡逾期提貨的由倉庫分段向乙方收取倉儲保管費。逾期1天至10天的由倉庫向乙方收取倉儲保管費爲:0.30元/(噸、天)、逾期11天至20天爲0.60元/(噸、天)、逾期21天后爲0.90元/(噸、天)。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及時發貨,承擔同樣的費用。
七、數量交接
1.數量以交貨地點過磅爲準(乙方派人監磅),乙方須在過磅單上簽字確認。
2.甲方的交貨數量可與合同約定數量存在3%左右的差額,結算以實際提貨數爲準。
八、質量交接
乙方提貨裝車(船)時可現場抽扦,如當面不提出質量異議的視作對質量驗收合格的認可。若有異議,甲乙雙方進行會驗。
九、包裝
本次糧食價格__________含包裝價,如出倉時需加袋,由乙方自行提供包裝物。
十、結算
甲方根據發糧點的計量憑證(過磅單)與乙方辦理差額結算,按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
十一、違約責任
上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反,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0
拍賣人:______________(甲方)
競買人: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及其它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拍賣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上發佈的《______》,瞭解了以下內容並願意作爲競買人蔘加競買。
1.拍賣標的名稱:____________
2.拍賣標的物展示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
3.拍賣標的物現狀:____________
二、標的瑕疵
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拍賣標的物的瑕疵。
乙方有權瞭解拍賣標的物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物及查閱標的物的相關材料。乙方一旦進人拍賣會現場,即表明已經查驗或瞭解拍賣標的物,並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三、競買保證金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競買保證金人民幣______萬元存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未足額存人保證金的,不得參加競買。
乙方支付了竟買保證金,參加了競買,但未成爲買受人的,甲方在拍賣會結束後 ______日內將保證金如數退還乙方。
保證金不是定金,保證金只用於《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情況出現時。
四、拍賣方式
拍賣師應在拍賣會開始之前宣佈本次拍賣會的拍賣方式,並告知競買人,拍賣師可根據現場競價情況調整競價階梯。
乙方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後即表示拍賣成交,雙方不得反悔。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應與甲方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拒不簽署的,甲方除不退還競買保證金外,還將依據《拍賣法》追索乙方因此給拍賣委託人和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拍賣佣金的支付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應在拍賣成交當日按拍賣成交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拍賣佣金。拍賣佣金可以直接從競買保證金中扣除。
六、拍賣成交款支付及拍賣標的物移交
(一)動產類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的餘額自動轉爲拍賣標的價款,應付價款不足部分應在______日內______次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天
時,視爲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
在約定的拍賣價款付清後,本標的由______在______按拍賣標的清單向乙方移交。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或蓋章交付始爲成立。標的物拍賣成交時至買受人領受標的物時的保管費用由______承擔。標的物移交後的保管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不動產類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的餘額自動轉爲拍賣標的價款。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日內,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______%;剩餘成交款在______至乙方名下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天時,視爲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
乙方在約定的成交款付清之日起日內,本標的由在拍賣標的所在地向乙方移交。拍賣標的權屬轉移手續由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各項費、稅支出
(三)債權類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自動轉爲拍賣標的價款。乙方在拍賣成交當日算起的日內次付清拍賣標的價款。乙方支付拍賣標的價款每逾期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達______天時,視爲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協議。
在乙方全部拍賣價款付清後日內,由債權人會同乙方共同通知債務人,乙方開始行使債權人權利。
本標的的瑕疵或障礙由解決。‘
辦理拍賣標的權屬轉移時的相關各項費、稅
委託人應爲乙方出具必需的文書,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它類
七、其它約定
甲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不得惡意串通。
乙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不得惡意串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說明拍賣標的物瑕疵,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甲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拍賣標的物的,乙方有權退回標的,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時,甲方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行拍賣。再行拍賣時,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託人應當支付的佣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5.乙方和其他竟買人、拍賣委託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下列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乙方交納保證金且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1
立合同人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座落於: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號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權(以下簡稱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複印件見(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轉讓的該公有住房座落、面積、附屬設施、設備及裝修情況確認無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公有住房轉讓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有關付款的時間與金額按下列約定方式辦理(不約定的劃除):
1、乙方應按《試行辦法》的規定,以甲方的名義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存入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由該銀行開具個人住房特種存單。一次性付款時間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2、按《試行辦法》規定,經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覈批准,乙方將上述價款直接支付給甲方,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3、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的___日內,持本合同及規定的材料到該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公有住房承租一權的轉讓手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房地產交易中心審覈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之日起的__月內,持有關材料向該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託的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關係的變更手續。甲方同意,自該公有住房租賃關係變更手續辦妥後的__日內,騰出該公有住房並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公有住房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外,還應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承諾,凡轉讓前該公有住房內原有設施因有變動,而按規定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的裝修、養護費用,轉讓後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本市的有關規定承擔各應繳納的稅費。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公有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___%計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並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計算。逾期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並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該住房所在地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見書
我們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將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同時推選______________爲“個人住房特種存單”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備註:若有反對意見,請在此簽字(蓋章)
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本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明) (身份證明)
(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
(商業登記證號)( )(商業登記證號)( )
號碼: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
(居住) (居住)
(註冊) (註冊)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__
置換(或中介)公司名稱: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員姓名: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證件編號: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備註欄
甲、乙雙方簽定的本合同,經審覈符合有關規定;座落於____區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號_____室(部分)公有住房的受讓人爲_____;該公有住房系統受讓取得。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
房地產交易中心(章)
_____年___月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爲人民幣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爲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採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爲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爲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爲_____天,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佈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爲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爲平方米,房屋類型爲、結構爲.該房屋的宗地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1-2.甲方作爲該房屋的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情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如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共計爲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該房屋租金一年內不變。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每月5日之前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賬戶名:
銀行賬號:
銀行及開戶行: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個月的租金,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在一週內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通訊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2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租金的雙倍(日租金爲月租金x12/365)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與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雙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租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30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7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備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租賃期間,乙方若未按本合同4.2條款及時、足額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應付未付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止。
10-7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7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海市/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受理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1-7本合同以中英文寫成,若中英文內容有不一致,以中文爲準。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簽約地點: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4
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爲解決住房困難,要求參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層基地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甲方經過綜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給乙方,並確定室號如下:_____路_____號_____室現將參建住宅有關事項立協如下:
1.參建得益:乙方參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積扣除動遷、公建配套等用房後,淨得益爲_____%,即參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實得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約定:甲方按上述建設成本(包括前期費用、工程建設費、代辦材料、配套費、建築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造價爲_____元。乙方參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計工程費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還需付施工管理費(按工程款______%計算)計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元(肆拾肆萬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應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應付款後,即按確定的室號撥交房源。
4.房屋產權:乙方參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權,不享有產權。
5.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5
立合同人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座落於: 區(縣) 路 弄(新村) 支弄 號 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 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權(以下簡稱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複印件見(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轉讓的該公有住房座落、面積、附屬設施、設備及裝修情況確認無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公有住房轉讓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有關付款的時間與金額按下列約定方式辦理(不約定的劃除):
1、乙方應按《試行辦法》的規定,以甲方的名義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存入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由該銀行開具個人住房特種存單。一次性付款時間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2、按《試行辦法》規定,經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覈批准,乙方將上述價款直接支付給甲方,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3、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的 日內,持本合同及規定的材料到該公有住房所在地 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公有住房承租一權的轉讓手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房地產交易中心審覈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之日起的 月內,持有關材料向該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託的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關係的變更手續。甲方同意,自該公有住房租賃關係變更手續辦妥後的 日內,騰出該公有住房並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公有住房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外,還應按估值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承諾,凡轉讓前該公有住房內原有設施因有變動,而按規定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的裝修、養護費用,轉讓後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本市的有關規定承擔各應繳納的稅費。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公有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 %計算。逾期 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並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 %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 %計算。逾期 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 。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並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該住房所在地 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 , ,各執壹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公房租用憑證複印件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付款時間及金額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項目內容———–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四 水、電、煤氣、電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支付———(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見書
我們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幣(大寫)_元,將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同時推選 爲"個人住房特種存單"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備註: 若有反對意見,請在此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證明]
[營業執照]
[身份證明]
[營業執照]
[商業登記證號][ ]
[商業登記證號][ ]
號碼:
號碼:
[居住]
[註冊]
[居住]
[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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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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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備註欄 甲、乙雙方簽定的本合同,經審覈符合有關規定;座落於 區 路 弄(新村) 號 室(部分)公有住房的受讓人爲 ;該公有住房系統受讓取得。
經辦人(簽字) 房地產交易中心(章)
年 月 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6
甲方名稱: 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
地 址:聯繫方式:
乙方姓名: 性 別:
民 族:籍 貫:
身份證號碼: 家庭電話:
家庭地址:
常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勞動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試用期 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擔任 一職。所聘職務的工作職責和內容以甲方的崗位說明書爲主。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需要和乙方的崗位勝任能力(專業、技能、綜合素養、身體健康等)的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內部調動或跨地域調動)。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具體實施時間可視工作需要進行彈性操作。
2、由於服務行業的特殊性,乙方因服務客戶自願延長工作時間,完成本職工作,甲方可給予調休或補休,因此甲方不再給予與加班相關的補貼。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在每月正常出勤且提供了正常的勞動之際,公司給予合理的勞動報酬。乙方的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
2、甲方如實行新的薪酬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執行。
3、甲方以月爲單位支付工資,薪資發放的日期爲每月的15日。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是稅前工資,乙方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交納社會保險,乙方須提供相關的資料給甲方備案。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防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相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促進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自覺的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2、甲方可以對遵守勞動紀律的員工酌情予以獎勵,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員工,按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3、因乙方違反相關法律和勞動紀律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制定規章制度並實施內部管理。
2、根據公司發展及業務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進行績效考覈,覈實乙方完成工作的情況。
3、對員工進行思想教育工作,執行勞動紀律,維護企業形象,增強企業凝集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合法權益。
2、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操作規範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對乙方的管理。
3、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爲保證甲方工作的正常運轉,乙方不得兼任甲方以外任何單位的工作,不得保留任何其他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乙方如有隱瞞,將承擔被辭退的後果。
4、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努力工作,勤勉盡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保密協議規定的項目,該項義務不因乙方離職而解除。
5、保守個人工資待遇的祕密,乙方不得泄露和傳播本人及他人的工資,不允許探聽他人工資、不允許將自己工資告知他人。
6、乙方必須對本人的職稱、執業資格、註冊證件、學歷證明、身份證明和簡歷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須承擔全部責任直至被開除,並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的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箇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7
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爲律師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時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減少律師的後顧之憂,甲乙雙方就參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師醫療互助金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協議如下: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上海市律師醫療互助金,時間爲一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每人每年交納人民幣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繳清。
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在互助有效期內發生以下情況,乙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具體標準如下意外身亡給付人民幣50,000元;(因鬥毆、酒後駕車、自身傷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疾病身亡給付人民幣10,000元患惡性腫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癱瘓、冠狀動脈搭橋手術、重度腦中風、心肌梗塞等七種重大疾病之一的,(1)經確診後給付人民幣50,000元。
(其中嚴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腦中風是指有嚴重後遺症,生活不能自理者)住院每日給付人民幣40元,每人每年累計不超過60天。
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在互助的有效期內發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甲方人員報銷部分醫藥費:一般門急診醫療費用:帳戶段費用乙方不予承擔,由甲方人員自負;但其中甲方人員去藥房購買藥品或去醫院看病發生的乙類藥品10%部分,乙方予以報銷80%。
自負段費用,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3)共負段費用,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90%;住院或急診室留院觀察醫療費用: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10%乙類藥品自負部分由個人自理)門診大病和家庭病牀的醫療費用:乙方按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以上一般門急診醫療費用,乙方爲甲方人員每人每年累計承擔的最高限額爲人民幣10,000元,住院或急診室留院觀察的醫療費用,乙方爲甲方參加人員合併累計承擔的最高限額爲人民幣20,000元(其中手術費限額爲5000元,醫療醫藥費15000元)。
(2)報銷請帶好醫藥費發票和病歷卡,由事務所指定專人辦理。
本互助金只限參加人員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頂替,一經發現,取消其報銷資格。
1、甲方參加互助金必須以全體專職律師和全體專職行政人員整所參加。
專職律師或專職行政人員是指勞動人事關係在甲方單位或從甲方退休的原專職人員,不包括兼職律師以及從其他單位退休後從事專職律師的工作人員。
2、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應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稱社會醫保)甲方參加人員患病必須在全市醫保規定的醫院就診。
3、甲方申領互助金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憑證。
(提供的醫療費用憑證必須是社會醫保的專用憑證,接受治療的內容應在社會醫保允許的範圍內),且應在相關事件或醫療費發生日60天內申領,逾期視爲放棄權利。
七種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內由醫院確診的,如在參加醫療互助之前發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給付的待遇。
爲體現醫療互助金互助共濟的精神,意外身亡給付50,000元和大病給付50,000元,乙方參加人員終生只能合計享受一次,不能重複或是迭加享受。
計劃生育、分娩發生的費用由社會醫保統一報銷、發放補貼,本互助金不再予以報銷。
(3)在互助有效期內,甲方參加人員如因發生轉所等原因離開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則執行:如繼續在本市律師行業,其互助待遇可繼續享受至本協議期滿;如離開本市律師行業,其互助待遇自辦妥離開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異議,由雙方參照社會醫保的有關規定及律師醫療互助共濟的特性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繳清全年參加人員互助金後生效。
本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以後如此類推。
但甲方需在順延期的第一個月內繳清相關的互助金。
否則,視爲協議終止。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8
關於____市的勞動合同格式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職 工(乙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____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
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爲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
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
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合同範本《____市勞動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39;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
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製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爲:_。期限爲: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XX年_XX月_XX日至_XX年_XX月_XX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XX年_XX月_XX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XX年_XX月_XX日至_XX年_XX月_XX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爲: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工時制,具體爲: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爲: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19
甲方(轉讓方)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座落於: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號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權(以下簡稱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
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複印件見(附件一)]。
乙方已對甲方轉讓的該公有住房座落、面積、附屬設施、設備及裝修情況確認無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公有住房轉讓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有關付款的時間與金額按下列約定方式辦理(不約定的劃除):
1、乙方應按《試行辦法》的規定,以甲方的名義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存入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由該銀行開具個人住房特種存單。
一次性付款時間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2、按《試行辦法》規定,經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覈批准,乙方將上述價款直接支付給甲方,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3、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的___日內,持本合同及規定的材料到該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公有住房承租一權的轉讓手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房地產交易中心審覈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之日起的__月內,持有關材料向該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託的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關係的變更手續。
甲方同意,自該公有住房租賃關係變更手續辦妥後的__日內,騰出該公有住房並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公有住房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外,還應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承諾,凡轉讓前該公有住房內原有設施因有變動,而按規定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的裝修、養護費用,轉讓後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本市的有關規定承擔各應繳納的稅費。
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公有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___%計算。
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並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計算。
逾期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
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並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該住房所在地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證明]
[營業執照]
[身份證明]
[營業執照]
[商業登記證號]
[商業登記證號]
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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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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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換(或中介)公司名稱:
聯繫地址及電話:房地產經紀人員姓名:
房地產經紀人證件編號:
聯繫地址及電話:
年月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與面積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號_____室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___使用。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的租賃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月租金爲___仟____佰___拾元整,租金以_____方式支付。
2、雙方議定首期付個月,另付_______元押金,以後按每月結算一次,提前10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
五、押金及其他費用
1、租賃期滿後,乙方遷空自己物品,清點、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所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立即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2、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等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並如期按單據繳納。
3、單據需要留存保管好。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維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七、乙方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作任何違法行爲。
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並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八、甲方可提供的設備如下
無傢俱,無家電;衛生間坐便器一箇,廚房水池一箇,房門三個;水_______電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一箇月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如無故違約,則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押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必要時可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合同連同補充條款及附屬文件共頁,一式二份。其中:_________甲、乙雙發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將各自承租或擁有產權的住房進行交換,現就有關交換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其【承租】/【擁有產權】的座落於: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建築面積】㎡,【租用公房憑證】/【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的【公有】/【私有】/【商品】住房與乙方【承租】/【擁有產權】的座落於:
(一)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建築面積】㎡,【租用公房憑證】/【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的【公有】/【私有】/【商品】住房;
(二)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建築面積】㎡,【租用公房憑證】/【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的【公有】/【私有】/【商品】住房進行交換。
在訂立本合同前,雙方已各自出示上述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房地產權證》】(【《租用公房憑證》】/【《房地產權證》】複印件見附件一),雙方對上述各自擬交換的住房座落、面積以及交換時不得拆除或損壞的附屬設施、設備及裝修情況等均已明確。
第二條甲、乙雙方按照等價有償交換原則商定,下列各自擬交換的住房成交價格分別爲:
甲方的住房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乙方的住房成交價格爲:
(一)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住房之間的交換差價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
具體的支付時間和金額在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中進行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的五天內,甲、乙雙方按規定持本合同及有關材料到價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辦理交換審覈手續。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取得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後的_________天內,應分別向公有住房所在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戶名的變更或保留承租權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自辦理公有住房租賃戶名的變更或保留承租權手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各自交出空房,進行驗收交割及辦妥戶籍遷移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公有住房驗收交割之日止,凡納入本合同附件的各項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均不得損壞及拆除。
若發現被損壞或拆除的,則損壞方除應按被損壞、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的估值向另一方支付賠償金外還應按估值的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交換前公有住房內的原有設施有變動按規定應由承租人承擔的維修、養護費用,交換後均由調入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若公有住房交換使用價值的差額支付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該方應按差額的_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若一方逾期交出空房、辦理驗收交割和戶籍轉移,每逾期一天,逾期方應按該公有住房交換使用價值總額_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自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
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索賠。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承諾,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前,均已取得配偶及有常住戶口的同住成年人同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一方內部之間發生爭議,均與另一方無關。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2
上海_____住宅建設辦公室 (簡稱甲方)
上海_____公司 (簡稱乙方)
乙方爲解決住房困難,要求參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層基地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甲方經過綜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給乙方,並確定室號如下:_____路_____號_____室
現將參建住宅有關事項立協如下:
1.參建得益:乙方參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積扣除動遷、公建配套等用房後,淨得益爲_____%,即參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實得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約定:甲方按上述建設成本(包括前期費用、工程建設費、代辦材料、配套費、建築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造價爲_____元。乙方參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計工程費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還需付施工管理費(按工程款______%計算)計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元(肆拾肆萬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應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應付款後,即按確定的室號撥交房源。
4.房屋產權:乙方參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權,不享有產權。
5.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上海_____住宅建設辦公室 乙方:上海_____公司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於上海市,房產總價款___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甲方出資__元人民幣。乙方出資__元人民幣。甲方、乙方各出資50%
三、產權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的產權。
四、物業考察、購買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瞭解。
五、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由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託書,並詳細載明委託事項及委託權限、委託期限。
委託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人應按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受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或通知。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裝飾裝修由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各承擔50%。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託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爲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一箇月結算一次。
九、購置物業稅費承擔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並以現金支付;
十、物權行使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爲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50%。在同等條件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一方決定出售房產,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應書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應按公平價格購買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產份額。如果接到出售房產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爲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爲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__元人民幣由甲乙雙方各付50%,並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爲乙方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爲__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各自承擔50%;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適用法律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爭議解決辦法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一次性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和執行。
十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
十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國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日期: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房屋用途爲 ,房屋類型爲 。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事先共同驗收確認,並以此作爲房屋交付返還時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 1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出租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該房屋租金 (年/月)內不變。自第 (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 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
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 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費用由 (甲方/乙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 日內返還該房屋。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1 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 7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月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 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品名、數量、價款
一、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
櫥櫃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___________元。
二、甲方定製的櫥櫃及配套產品的數量單價詳見附件一《覈價清單》,其設計圖紙詳見附件二《設計圖紙》。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一、執行現行國家標準。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價款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
一、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價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付與安裝
一、本合同所訂櫥櫃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交付: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櫥櫃櫃體送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方承擔;
2.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提。
二、乙方應在櫥櫃櫃體交貨後__________日內完成櫃體的安裝;櫥櫃櫃體安裝完畢後應在__________日內進行臺面安裝;自本合同約定交貨之日起至安裝完工,期間不得超過__________日。
第五條 驗收
一、甲方應於櫥櫃安裝完畢後__________日內會同乙方人員對所安裝的櫥櫃進行驗收。
二、有質量異議的,雙方同意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鑑定。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廚房應具備如下安裝條件(可附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於櫥櫃安裝前提供廚房的水電氣安裝線路圖,並在牆上將牆內的暗線、暗管標示清楚。
三、甲方自購的與櫥櫃安裝有關的廚房設備及功能件應在安裝之前全部到場,以便乙方開展定位、挖孔等工作。
四、乙方提供廚房設備及功能件的,由乙方負責安裝至圖紙標示位置,但其電、氣、水的接通由甲方負責。
五、櫥櫃安裝驗收通過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發票、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說明和保修卡等資料。
六、本櫥櫃產品保修期__________年,至驗收合格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價款部分的_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三、櫥櫃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無償返工或更換,因返工或更換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經乙方返工或更換後,仍未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期交貨、安裝的,交貨、安裝完工日順延,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
五、乙方提供的門板或檯面材料、廚房設備或功能件,發生缺貨情況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重新選擇,乙方應以甲方重新選擇部分價款的__________%作補償。其中門板或檯面材料缺貨,致使甲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攬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6
立協議單位:
上海 :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爲解決住房困難,要求參建甲方在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 _____平方米。甲方經過綜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築面積爲 _____平方米給乙方,並確定室號如下:______ 路______號______室
現將參建住宅有關事項立協如下:
1.參建得益:乙方參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積扣除動遷、公建配套等用房後,淨得益爲 %,即參建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實得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約定:甲方按上述建設成本(包括前期費用、工程建設費、代辦材料、配套費、建築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造價爲____________元。乙方參建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計工程費_______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還需付施工管理費(按工程款______%計算)計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 )。應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應付款後,即按確定的室號撥交房源。
4.房屋產權:乙方參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權,不享有產權。
5.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住宅建設辦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7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及價格(可另附表)
品種
規格
產地
商標
交貨期限
數量
(公斤)
單價
(元/公斤)
金額(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計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要求
蔬菜的產品質量按下列第_____項標準執行:
(一)有機食品標準。
(二)綠色食品標準。
(三)上海市安全衛生優質農產品地方標準。
(四)無公害食品標準。
(五)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包裝要求
(一)包裝方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包裝物由___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和貨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送至_____________。
2.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至___________提貨。
(二)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於蔬菜交付之日起________日內支付貨款。
3.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元;甲方交付蔬菜後,乙方應於蔬菜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驗收
(一)乙方應在蔬菜交付當日對蔬菜進行驗收(農藥殘留的檢測除外)並將驗收結果書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對蔬菜農藥殘留進行抽檢,檢測結果不合格,且甲方無異議的,乙方可予以銷燬。甲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以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爲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一)當市場價格高於或低於合同約定價格的________%時,雙方可對蔬菜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二)因氣候等因素造成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交付的蔬菜品種、規格、產地、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調換,交付蔬菜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區(縣):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丙方: 區/縣住房保障中心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預售等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標的物
第一條 甲方取得 區/縣 地塊建設用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爲: ,土地用途爲 。經批准,甲方在該地塊上建造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項目: 。該項目已取得編號爲 的預售許可證。
第二條 根據乙方取得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確認文件(編號:),甲方向乙方預售座落於 區/縣 路 弄《 》 號 室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竣工後前述所列地址、幢號發生變化的,以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文件爲準。該房屋建築結構爲 ,房屋類型爲 ,建築物地上層數爲 層,地下層數爲 層,建築層高爲 米。(該房屋戶型見本合同附件二,裝修及設施設備標準見附件三。)
第三條 據房屋調查機構 預測,該房屋暫測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共有分攤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第四條 乙方通過購買擁有劃撥土地上該房屋的有限產權。乙、丙雙方約定,乙方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小產證)滿5年後,按照本合同約定或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規定轉讓該房屋的,乙方獲得轉讓總房價款的 %。
第二章 房價款和支付方式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該房屋有限產權的單價爲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平方米;根據本合同第一章第三條載明的該房屋暫測建築面積,乙方支付的總價暫定爲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
第六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房屋調查機構實測面積爲準。房屋實測建築面積和房屋暫測建築面積有誤差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有限產權(下同)單價計算,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誤差在±3%內(包括±3%)的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超過+3%,不向乙方收取超過+3%以上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超過-3%,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行使合同解除權的,誤差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返還乙方。乙方行使解除權的,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前提出,否則視爲放棄該權利。
第七條 乙方應將房價款解入預售款監管賬戶(監管機構: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 )。乙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約定。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時應開具發票。
第八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 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日次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該日期不得少於60日)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九條 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如需提前交付該房屋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應符合下列第 項條件:
(一)辦理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
(二)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交付該房屋時:
(一)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二)甲方未在該房屋上設定抵押權或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已解除;
(三)該房屋應由甲方繳納的房屋維修資金已繳納完畢。
第十一條 符合第九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和交付條件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房屋驗收交付手續。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付。
驗收交付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
1、《住宅質量保證書》;
2、《住宅使用說明書》;
3、《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乙方要求提供該房屋實測建築面積有關材料的,甲方應如實提供。甲方不提供前款約定材料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的標誌爲下列第 項:
1、甲、乙雙方簽署房屋驗收交付文件。
第十二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期限辦理房屋驗收交付手續的,甲方有權發出載明合理辦理驗收交付日期的書面催告書。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則自催告書規定的驗收交付日次日起視爲已交付,該房屋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總房價款的日萬分之 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該日期不得少於60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房地產登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其中一方逾期不配合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辦理預告登記。本合同辦理預告登記後,甲、乙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的,應當簽署解除協議,並按規定共同辦理註銷本合同預告登記手續,同時書面告知丙方。
第十五條 甲方定於 年 月 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乙雙方約定在甲方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後 日內,雙方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價格申報、並申請該房屋的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小產證)。在辦理前述手續前,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定的《房屋交接書》,《房屋交接書》作爲辦理該房屋的房地產轉移登記的必備文件。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前,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辦理房屋驗收交付手續。
第十六條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該房屋交付之日起 日內取得房地產權證(小產證),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總房價款的日萬分之 計算,違約金自本條約定取得房地產權證最後期限的次日起算至房地產登記機構轉移登記完成之日止。
第五章 房屋質量及保修
第十七條 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並從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繼續保修不得少於2年。保修時間和範圍見《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八條 出現質量缺陷時,乙方可行使如下權利:
1、該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該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標準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補償,補償金額爲實際的結構、裝修、設備與約定的結構、裝修、設備差價的 倍。
第十九條 甲方怠於履行保修責任,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怠於履行的,乙方有權自行修復,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修復費和違約金,修復費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計價規定,違約金爲修復費的 倍。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對房屋質量標準認定產生異議的,可委託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對修復費產生異議的,可委託有資質的造價諮詢機構對修復費予以認定,作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六章 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選聘 物業公司(地址: 、電話: )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見附件六),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爲 元/平方米/月。甲方已制訂了《業主臨時公約》(見附件七),乙方承諾自覺履行該《業主臨時公約》,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按照本市商品住房維修資金的有關規定,繳納該房屋的全額房屋維修資金;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支付全額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章 房屋的回購和轉讓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未滿5年,其本人及其同住人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接到通知後有權按照規定程序實施回購,回購價格爲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以下簡稱“總房價款”)加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未滿5年,發生因全體房地產權利人及同住人遷離本市、夫妻離婚析產、家庭經濟發生重大變故等特殊情形,需要轉讓該房屋的,乙方及其同住人達成書面一致意見後,可以申請丙方回購該房屋。丙方覈實同意後,按照規定程序實施回購,回購價格爲總房價款加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滿5年,需要轉讓該房屋的,乙方及同住人之間應當達成書面一致意見,並書面徵詢丙方行使回購權的意見。丙方可以行使回購權;丙方決定不回購的,乙方方可向他人轉讓該房屋。
丙方回購該房屋的,回購價格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房地產機構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加以確定。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即按屆時轉讓總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回購款。
乙方向他人轉讓該房屋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可以獲得轉讓總房價款的 %,其餘 %按本市有關規定支付給丙方。乙方未按照規定支付其餘 %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該房屋按照本章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約定被回購或者轉讓的,所產生的稅費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承諾,購買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購買申請戶居住使用。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出租、出借、贈與或者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並不得設定除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抵押權。
第二十七條 乙方同意,丙方可以採取家訪、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居委會入戶等方式覈實該房屋的居住和使用狀況,乙方應當給予配合。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擅自轉讓、出租、出借、贈與或者改變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性質等行爲(以下合稱不當行爲)的,乙、丙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一)乙方應在丙方要求改正不當行爲的書面通知所確定的期限內,予以改正;
(二)乙方逾期未改正的,應當按其總房價款的日萬分之 向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丙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至實際改正之日或者丙方收回該房屋之日止;
(三)乙方逾期 日仍未改正或者 次以上發生不當行爲的,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該房屋並向乙方退還購房款,乙方在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四)乙方的不當行爲所獲收益,丙方有權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追繳;
(五)因乙方不當行爲導致丙方收回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該房屋權利的,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丙方有權將乙方不當行爲向社會公示,並作爲不良信用記錄,納入上海市社會信用聯合徵信系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及其同住人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及僞造相關證明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丙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該房屋並向乙方退還購房款,乙方在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第九章 合同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按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的 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加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按乙方應支付總房價款的 %計算。本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的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乙方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三十一條 甲方按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按總房價款的 %計算,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金額後將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對相對方解除本合同有異議的,應在接到對方有關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向解決爭議機關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逾期不確認的,視爲認可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十章 其它約定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各方可通過協商進行補充或者變更。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房地產登記機構執份、 執 份。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六條 各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打勾選擇)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託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字):
乙方本人簽署:
的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簽署: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區/縣住房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託代理人簽署:
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29
編號: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__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____
身份證號碼:__
住址:____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爲:____。期限爲:____。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爲:__。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爲: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具體爲:__。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__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
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計件單價爲____。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得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滿的;
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3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項、第項、第向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給予乙方本人1個月工資收人的經濟補償: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項、第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項、第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12個月的工資收人,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人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人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6個月工資收人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乙方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竟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支付方式爲____。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3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
項目地點: 。
承包內容: 。
承包方式: 。
第二條 項目任務量
1.日常清潔保養項目面積爲 ㎡,包含
2.外立面清潔保養項目面積爲 ㎡,包含
3.專項清潔保養項目面積爲 ㎡,包含
4.其他服務項目
第三條 清潔保養服務要求
第四條 清潔保養服務期限
本項目清潔保養,甲乙雙方約定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清潔保養服務費用
本項目清潔保養服務總費用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其中,日常清潔保養服務費用爲 元,外立面清潔保養服務費用爲 元,專項清潔保養服務費用爲 元,其他服務項目費用爲 元。
第六條 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清潔保養服務費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
(1)支票結賬 (2)銀行轉賬 (3)現金支付(4)其他
2.乙方在本項目完成後開具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 工作日內向乙方全額支付項目服務費用,計人民幣 元。
3.其他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委派專人負責對乙方清潔保養的質量、進度和安全作業等進行協調、監督。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妥乙方清潔保養人員的入場證件,並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駐現場。
3.甲方應協調相關部門或人員確保乙方正常清潔保養。
4.甲方應提供乙方管理和存放設備、物品及作業人員更衣和辦公的場所,提供乙方作業所需的水、電和其他與乙方作業有關的設施。
第八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並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清潔保養。
2.乙方應委派一名主管人員全面負責項目清潔保養的質量、進度和安全作業,並負責處理相關事宜。乙方應接受甲方委派人員對清潔保養質量的監督。
3.乙方工作人員應穿着統一整齊的工作服裝,並按要求佩帶工作證件。
4.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清潔保養作業區域內設立明顯警示標誌。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的全部和部分項目轉讓或分包給其他公司或個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清潔保養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支付部分費用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延期完工的,責任方應對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賠償。
3.由於乙方服務質量未達到約定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的賠償。
4.合同履約過程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發包方(甲方蓋章): 承包方(乙方蓋章):
注 冊 號: 注 冊 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本合同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31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合同條款:_________
1.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略)。
2.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______;
3.產品價格規定:______;
4.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______;
5.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______;
6.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______;
7.補充條款:______.
三、經濟責任:_________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_________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_________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_________的罰款。
(2)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_________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___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_________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___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_________
(1)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____罰金。
(2)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罰金。
(3)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_______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_________罰金。
(5)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_________的罰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_________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_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______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四、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只能兩者選一)。
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需方單位(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3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號房屋___間,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南至___,西至____,北至______。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竈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費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爲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市居間合同解除協議 篇33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海________廠房地產出讓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標的
甲方遵從本協議約定,向乙方出讓上海________企業有限公司下屬的上海________廠位於上海市楊浦區通北路 號的房地產,幷包括該廠區內的建築物附屬及配套設施。
該出讓的房地產權爲甲方所有,房地產權證號爲滬房地楊字第________號。
整個產權佔地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
房地產權證中爲新建廠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現有實際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和在建廠房________平方米(共三層,結構已封頂)。
(權證是否房地合一)
附屬及配套設施包括:電、水、煤氣、通訊、排污等用房和設備,同時包括廠區內所有地下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
第二條 產權基本情況
乙方受讓的上海________廠房地產,主要由辦公樓(共地面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層,約________平方米,建於________年)、老廠房(________層,約________平方米,建於________年)、在建廠房(________平方米,結構封頂)、以及機房、鍋爐房、配電房、工房、堆煤場等組成(具體詳見協議附件中的產權平面圖),爲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標的。
乙方受讓房地產權的實際建築面積爲17375平方米。
已完成結構封頂的在建三層廠房________平方米。
其中,已經完成三層結構封頂的在建廠房,按原規劃部門的批准的建築面積增容到________平方米(增至共________層)。
由乙方另行投資並繼續以甲方的名義建設至項目竣工。
在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許可證號爲滬規建( )________號,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 轉讓價格及承擔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上海________廠全部房地產權的轉讓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萬元)。
2.房地產產權買賣的相關稅、費等按政府的現行規定各自承擔,土地出讓金由乙方承擔,房地產評估費用雙方各自承擔一半,如無具體規定的其他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3.配套設施中的水、電、煤氣、通訊等,在辦理產權轉讓的同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或重新申請),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廠房交付前的水、電、煤氣、通訊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支付;廠房交付乙方後則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四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雙方確認的產權轉讓總價,以第一條中所述的建築總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本協議約定的建築面積和佔地面積與產權登記證有差異,則以產權登記證上的實際有效面積爲準。
(實際有效建築面積應該除去已經拆除的房子)
產權過戶後登記的面積與第一條所述面積發生差異(不包括新廠房),差異部分應按相應的比例予以找補。
(新、老廠房,辦公樓,附屬建設等,按各自在轉讓總價中所佔比例計算找補金額)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將轉讓款項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1.首期付款:自本協議生效起的________________周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協議轉讓總價的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萬元)。
2.二期付款:在建廠房建到五層封頂時,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轉讓金的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萬元)。
3.三期付款:在雙方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原則,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交上海市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正式交易手續。
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產買賣受理單後,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的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______萬元)。
4.四期付款:在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核發過戶後新的房地產證後,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萬元)。
5.最終付款:本協議簽訂生效起十個月內,乙方支付最後一筆款,即轉讓總價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_____萬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後一次付款後的三天內,向乙方移交全部廠房、場地及相關設施。
第六條 產權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戶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後的一週內,向乙方交付在建廠房的有關項目資料複印件,雙方另行簽訂在建項目的交接協議書。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後的三天內,向乙方交付相關的全套資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後一次付款後的三天內,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產。
第七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出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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