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投訴書(精選3篇)
商標侵權投訴書 篇1
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________
投訴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訴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訴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投訴人因被投訴人侵權事由,特向貴局投訴。
投訴請求:
1、責令立即停止生產、銷售_________,對侵權商品依法進行查封、扣押。
2、對該企業擾亂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爲進行處罰。
3、賠償我公司經濟損失。
投訴事實和理由:
該產品嚴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商標專用權,理由如下:
依據我國《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確屬侵犯我公司商標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現依據我國《商標法》第52、53、55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51、52條等相關法律,特請求貴局儘快查處。
附:相關證據材料。
投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商標侵權投訴書 篇2
商標使用許可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
商標圖樣:
商標註冊號:
商標註冊年限:
二、商標權擁有人的名稱、地址: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
3、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
(1)獨佔許可使用
(2)排他許可使用
(3)普通許可使用
四、商標使用權許可合同的備案: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送交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或乙方)辦理商標使用權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爲保證被使用方的有關商品質量不低於許可方或其他被許可方,雙方要共通採取以下措施: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2、許可方可以監督被許可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被許可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被許可方定期無償向許可方提供不少於兩份的商品樣品,以備質量檢查;
4、雙方均承認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
六、許可方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保障註冊商標註冊效力的手續。
七、商標許可使用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終止條件
1、被許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2、許可方將獨佔使用許可的商標,另外許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合同解決的方式
任何因履行本協議產生之爭議或請求,甲乙雙方均應以和平友好之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標侵權投訴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合法擁有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且該註冊商標已被評爲商標;鑑於乙方致力於商標(國內馳名商標和省級著名商標)維權專項法律服務,且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能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
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商標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爲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爲:
(1)侵犯和損害甲方註冊商標的侵權行爲;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商標合同的違約行爲;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爲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爲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爲提起訴前賠償
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爲提起訴訟;
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爲提起上訴;代爲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爲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成員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標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方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維權案件代理方式爲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假冒商標產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閱檔案費)等商標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結案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費用的,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給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4、乙方專項法律顧問費用根據甲方的商標維權法律服務需求和乙方維權實際效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的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商標侵權信息及其他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商標產品樣本提供一份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假冒商標產品。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託維權的商標具體特徵享有知情權;
(2)乙方對甲方所掌握的商標侵權線索享有知情權;
(3)乙方對甲方所知曉的有利於乙方商標維權的其他情況享有知情權。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商標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應當在其生產的商品的外包裝或商品上標註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於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在上爲甲方的註冊商標產品進行宣傳,發佈甲方的商標維權信息。
3、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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