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通用28篇)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
(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
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
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
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
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
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
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
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
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
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
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
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
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
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
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爲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箇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
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
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
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爲,立即通告許可方。
對侵權行爲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
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爲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
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爲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
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爲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
(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
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
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
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
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
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
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
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
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
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
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
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
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
按照可適用的法律
行事。
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爲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箇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
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
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
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爲,立即通告許可方。
對侵權行爲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
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爲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
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爲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
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爲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3
商標使用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
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許可方蓋騎縫章)
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標權擁有人的名稱、地址:______________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做出明確選擇)
(1)獨佔使用許可;
(2)非獨佔使用許可。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
由甲方(或乙方)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爲保證被使用方的有關商品質量不低於許可方或其他被許可方,雙方要共同採取以下措施: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2許可方可以監督被許可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被許可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被許可方定期無償向許可方提供不少於兩份的商品樣品,以備質量檢查;
4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
六、許可方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標註冊效力的手續。
七、商標許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條件:
1被許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2許可方將獨佔使用許可的商標,另外許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商標使用許可的使用費與付款方式:
1使用費按每一件商品_______元計算;
2付款方式:
十、其他使用許可條件或雙方商定的事項: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許可方:____________(章)被許可方: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__(章)
被許可人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4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
爲了規範特許經營系統商標許可使用的行爲,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和聲譽,根據總部(分部)與分部(加盟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名稱爲:_________,商標註冊號爲:________,商標註冊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註冊人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人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授權加盟商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使用本協議規定的商標。
三、許可使用的範圍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限於_________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並按照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使用,且總部有權對使用的商品品種進行調整。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爲《特許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特許經營區域,並應符合以下規定:
(1)使用於加盟店的招牌、標誌、物品及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
(2)商品銷售的客戶限於在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五、許可使用的期限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商標的更新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本協議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商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分部)應當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現有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七、商品質量的保證
加盟店使用商標時,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商品質量標準,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及總部的要求。
(1)總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2)總部(分部)可以監督加盟商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加盟商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八、商標續展
總部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註冊手續,包括產品的原產地標誌及_________認證。
九、許可使用費
甲方應當收取的商標許可使用費用,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標準向總部(分部)交納商標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十、商標轉讓
除《特許經營合同》轉讓而導致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一併轉讓時,總部轉讓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加盟商無(有)權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加盟店有下列違約行爲的,除按照商標法的規定賠償損失外,並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將許可使用的商標用於本協議規定範圍以外的產品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
(2)將使用許可商標的產品通過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徑進行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
(3)將使用許可商標的產品銷售給未在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企業的分支機構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
(4)將許可的商標使用於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爲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總部未按規定續展商標註冊期限導致商標許可使用提前終止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
(2)將許可使用商標轉讓給第三人,導致商標許可使用提前終止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法律關係
總部在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分部實際享有或承擔。加盟商可以依據協議向分部主張權利,但不得依據本協議直接向總部主張任何權利。
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包括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報商標局備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門存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備案
總部負責辦理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總部承擔。加盟商負責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檔。
如商標管理部門要求使用其統一印製的格式文本備案存檔,則應當根據本協議內容填寫備案存檔文本,但在執行時以本協議爲準。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5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獨佔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註冊商標僅許可一箇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註冊商標。
2.排他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註冊商標僅許可一箇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註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註冊商標。
3.普通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並可自行使用該註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其他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使用許可的範圍
1.甲方向乙方授予第__________號註冊商標第________類_______商品的使用許可權利,詳見附件(一)。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詳見附件(二)。甲方不給予乙方除授權的許可之外的許可商標的其他任何權利或利益。
2.使用許可權利是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獨佔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或普通使用許可)。
3.使用許可的區域範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商標只在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生產、銷售)合同商品時使用。
5.使用許可的範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商品交易文書、廣告宣傳、展覽)等商業活動。
第三條 使用許可的期限
1.使用許可的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使用許可期滿前____個月,甲、乙雙方可以就是否繼續商標使用許可進行協商。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如不續訂,使用許可期滿則自行失效。
第四條 使用許可商標標識的提供
1.乙方使用許可商標的標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選擇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印製)。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使用許可費的支付
1.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定額付費或約定提成)
2.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3.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依合同的約定收取商標使用許可費。
(2)監督乙方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被許可商標。
(3)依法監督乙方使用其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的質量。
(4)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義務:
(1)適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被許可商標。
(2)採取積極措施保護被許可商標專用權不受侵害。
(3)保證使用許可商標無質押和其他任何權屬糾紛。
(4)將商標使用許可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5)對於獨佔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內的他人不得使用。
(6)對排他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甲方和乙方外,他人不得使用。
(7)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域範圍和方式使用被許可商標。
(2)對於獨佔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及其他人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停止使用被許可商標。
(3)對於排他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不得將被許可商標許可他人使用。
(4)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義務:
(1)依合同的約定繳納商標使用許可費。
(2)保證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符合質量、衛生、計量、環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3)在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4)以覈准註冊的商標名稱、圖形和覈定使用的商品規範使用被許可商標。
(5)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許可他人使用被許可商標。
(6)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被許可商標用於非許可商品及其他經營性活動。
(7)_接受甲方對被許可使用商標使用有關情況的監督檢查,並按要求向其提供有關材料。
(8)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乙方變更其名義、地址、產品名稱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助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9)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商品質量監督與保證
1.甲方對乙方使用許可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實行監督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對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質量的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導致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對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使用許可費的____%或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違約金。
2.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種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由甲方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4.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附件共_______件:
(1)商標註冊證複印件
(2)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相關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__蓋章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6
合同編號:
許可人: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繫人:聯繫方式:
被許可人: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繫人: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授權範圍1.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2.商標標識:(另附頁)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獨佔)許可使用。
合同存續期間,不在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6.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1);(2);(3)。
第二條雙方權利和義務1.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使用費。
2.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於甲方。
甲方賬戶名:;開戶行:;銀行賬號:。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甲方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6.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
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7.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已生產未銷售的,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乙方應列明詳細的產品和數量清單交與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覈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9.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及包裝。
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
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第三條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本合同終止,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於因此而產生的損失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交易程序1.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年月日到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2.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的義務全部完成。
第五條違約責任1.乙方對甲方商標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
2.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和門市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
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4.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金額爲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適用法律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第七條爭議解決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
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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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7
我們都知道,基本上每個企業都會有自己的商標,這些商標都是在專門地方註冊過的。很多時候,我們由於工作或者其他需要會使用到別人的作品時會與別人簽訂使用合同,同樣的,我們在使用別人的商標時,也是需要和別人簽訂一份許可合同的。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收文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文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協商就(商標明LOGO),中文logo,英文logo,中文名,英文名,使用名,曾使用名授權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
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__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使用的商標:
(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蓋騎縫章)
許可使用的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____(章戳)被許可人____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____
(我們在使用別人的商標時,一定要和他人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不然當由於此事件牽扯到法律問題時,過錯方則是自己這一方。)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8
特許人(下稱:甲方):
受許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發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點點關愛"系列嬰幼兒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 合同釋X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 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點點VIS企業視覺形象系統,點點特許經營管理模式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 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 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縣(區) 開設點點特許專營店;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點點特許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範下從事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 經營方式
3.1 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於當地設立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 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從事經營活動。
3.4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點點特許經營店。
4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點點公司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並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見本合同附件二);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無償爲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爲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 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爲乙方的進貨量。
5.2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甲方提供店內裝修方案效果圖,店面燈箱製作圖,乙方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並保持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整體的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5.2.4 在特許店內必須主營甲方產品和甲方許可的產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它產品,須保證產品的品質和質量,不得銷售有損甲方品牌形象的產品甚至假冒僞劣產品;
5.2.5 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6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7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產品時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運輸途中導致損壞的由配貨公司負責賠償。產品由於質量問題一箇月內返回發貨地;(詳見合同附件三)
6 特許加盟費用、保證金
6.1 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加盟特許權益保證金6000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20__元,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20__元,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以上返還20__元。
6.2 第一、二年度均未達到以上進貨量,可以三年累計覈算,累計進貨量達25萬以上,一次性返乙方6000元保證金。(進貨總量=累計進貨量-累計退貨量)
6.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每年度超額完成的部分按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6.4 乙方如經營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應提前一箇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保證於一箇月內將點點產品按原價收回。(注:不影響產品第二次銷售)
7 產品訂貨、補貨及調換
7.1 訂貨方式:
a: 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最暢銷的產品;
b: 參加公司總部現場訂貨;
c: 網上採樣訂貨;
d: 由公司總部發樣品採樣定貨;
e: 寄發彩色圖片定貨;
f: 補貨由加盟商自主決定;
乙方開業首次配貨量標準: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600元左右的金額標準向甲方提出訂購申請;一般首批進貨最低不得低於1萬元。
7.2 爲降低運輸成本,乙方每次補貨按進貨價應不低於20__元/次。
7.3 乙方所購產品無論質量問題或滯銷產品在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甲方均可100%退換貨,除季節性和保質期產品以外。(詳見合同附件三)
7.4 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50%,以後退貨、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
8 承諾及保證
.
8.1 甲方對各地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VIS系統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 甲方必須堅持區域保護髮展原則,甲方不得在雙方約定的乙方加盟店辦店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8.4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應在1-3日內向乙方發貨。
8.5 合同期內乙方收到甲方所配發的商品時,必須及時準確的覈對,配合甲方做好產品覈查工作.
9 違約責任
9.1 乙方須主營點點公司產品和點點公司許可的產品,如連續兩個月以上沒有補貨,則以違約論;
9.2 乙方違反第9.1條款違約,或年進貨量未達合同約定的要求,保證金將作爲違約金繳納給甲方;
9.3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條,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9.4 爲確保各經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一箇月內必須將經營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店面照片(六張),經營店具體地址以快件方式郵至公司總部,否則視乙方違約。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 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合同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實時生效;
12.2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滿後,無違約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 方:(特許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 方:(受許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 話: 郵 編: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 號:
身份證號: 發證機關: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聲明:
1.合同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2.合同雙方均承諾自身符合法律對簽約要求的強制性規定,並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鑑於:
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中國石化加油站特許經營合同》(以下簡稱《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特許經營合同》項下的乙方加油站,可以有條件的使用中國石化的商標。
甲方經商標持有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的授權,通過與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再授權許可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項下的乙方加油站中使用商標的具體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商標: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已註冊的,商標註冊號爲1385942、1948353、1948357、________,類別爲第37類、第__類的商標(具體內容見附件),及該商標包含文字、圖案或組合。
2.特許經營站:依照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乙方已經履行了相應義務,應當獲得特許經營權的加油站。
3.特有形象:任何表現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下屬單位(本合同中統稱中國石化),及其商品、服務和活動的特有公司標誌、所有權標誌、未註冊標誌、營業名稱、服務名稱、包裝形狀、顏色組合、標籤款式、圖案,以及能夠被第三方認爲與中國石化相關聯的其他特有形象。
4.油品:汽油、柴油、煤油和潤滑油。
第二條授權範圍
甲方向乙方授予在____省境內的下述非獨有的權利:
1.在特許經營站使用商標對該站經營的油品進行宣傳,或者對特許加油站自身進行宣傳。
2.在乙方參與的與特許經營站經營相關的活動中,使用和展示商標。
3.商標的使用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時止。期間如商標註冊期限屆滿,由甲方負責辦理商標續展。
第三條商標使用費
1.商標使用費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收取:
(1)商標使用費爲____元/年,乙方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標使用費爲____元,於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匯入甲方指定賬戶。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利息。
(2)商標使用費根據上一年度特許加油站的銷售額(乙方上一年度向所有客戶開出發票上所列已付油品的總值)計算,具體比例爲銷售額的__%,但最低不得低於____元。乙方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標使用費爲____元,於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匯入甲方指定賬戶。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利息。
2.自收到第一筆商標使用費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與商標有關的標誌圖案樣品,由乙方自行委託具有商標印製資格的單位印製,並自行承擔有關費用。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特許經營站所經營的油品及提供的服務,應在任何時候都符合當時甲方規定或認可的質量、性能、規格與標準,遵守甲方關於商標管理的規章制度。
2.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不得超越授權範圍使用商標;使用商標的方式,不會損害商標和特有形象的獨特性、有效性和聲譽。
3.乙方不得以任何甲方認爲有損於商標和特有形象的獨特性、有效性和聲譽的商業名稱或標誌來經營業務。
4.乙方在使用商標時,應標明自身或下屬單位的名稱,不得采取在自己或下屬單位的商業名稱使用商標或特有形象等任何可能導致乙方與中國石化相混淆的情形。
5.方授權代表有權在一切合理的時間爲以下目的進入特許經營站:
(1)檢查特許經營站的油品、服務和有關活動;
(2)檢查商標使用、展示方式和相關情況;
甲方在行使上述權利時,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樣品,包括但不限於包裝、廣告、促銷材料、標籤和其他印刷品。
6.乙方一旦發現下述現象,應立即通知甲方:
(1)第三方侵犯或涉嫌侵犯商標和特有形象的權益;
(2)第三方註冊與商標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使用與商標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形象;
(3)其他乙方認爲影響商標權益的行爲。
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認爲需要採取必要措施或行動的,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採取有關行動。
7.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再授權給任何第三方行使。
8.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上述約定的情形的,有權要求乙方糾正。
9.在甲方合法擁有商標再授權權利的情形下,無須就乙方行使本合同賦予的權利而發生的法律糾紛承擔任何責任。若甲方因乙方行使本合同賦予的權利而遭受第三方的索賠,相關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雙方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經營情況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項義務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第五條授權終止的情形
1.發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立即向乙方發出通知,終止商標的授權使用:
(1)乙方失去《特許經營合同》賦予的特許經營資格;
(2)逾期支付商標使用費,超過____日;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經甲方發出通知要求糾正____日內仍未予以糾正;乙方違反上述約定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不經通知要求糾正,直接終止授權;
(4)乙方不當經營被政府有關部門查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給甲方的財產、聲譽造成損失;
(5)乙方不再經營與商標有關的業務;
(6)乙方進入清算。
2.乙方在使用商標的過程中,因本條第1款的情形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因到期或因本條第1款的情形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拆除經營設施上的商標或特有形象標誌,停止使用任何帶有商標或特有形象的商品、包裝、廣告、促銷材料、標籤和其他印刷品。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爲”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拆遷、徵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事件終止或消除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附則
1.本合同爲雙方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附件,隨《特許經營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而生效、變更和終止。
2.甲方可授權(指定)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__石油分公司行使本合同中甲方權利和義務。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
4.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爲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爲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爲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2)郵遞以郵政部門可以證明的收到日視爲送達之日;
(3)傳真以順利發出當天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爲送達之日。
5.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簽字同意後執行。
6.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書對雙方具有終局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份。本合同採用中文和____文字書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內容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另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工商部門和商標管理部門備案。
(簽字蓋章頁)
甲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方擔保人(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0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爲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箇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爲,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爲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爲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爲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爲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錄一 許可標誌
本許可標誌爲商標,由字母“ttt”和如下的形式組成:
____________(如果由特殊的圖案色彩構成標誌的一部分,則該標誌應出現在上述形式中。)
____________(如果包含標誌的上述任何特殊的形式,則應從顯示這些形式的許可方圖案手冊中確定任一可達到的並可應用的形式,並在其中使用許可的標誌。)
附錄二 許可商標–註冊情況
國別 註冊號或申請序號 註冊日期或申請日期
a 註冊號 1970.01.01
b 註冊號 1970.02.10
c 註冊號 1975.03.01
d 申請序號 1980.12.04
等等
附錄三 “ttt”商標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a.適用範圍
本附錄說明適用於被許可方以本許可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不管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如有下列情況,則被許可方以不嚴格執行這些關於許可商標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等規定:
(a)被許可方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雖不嚴格符合附錄三的要求,但與其相當或更好;
(b)被許可方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基本上與附錄三的要求一致。
(c)依照許可商標的規定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的質量至少相當於被許可方嚴格遵守附錄三所述的規格標準和要求應達到的產品質量。
b.可適用的文件
(在此應列出所有工業上採用的技術規格和說明文件,以及所有確定本產品的性能和質量以及其測試的技術規格和說明性文件。)
c.產品測試
這裏應該詳細描述測試產品的步驟。例如,其中應包括產品成份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測定,以及爲了生產出可供以許可商標名義出售的最終產品所需的關鍵生產操作。
d 產品質量檢驗和標準
1.檢驗
(a)描述一般的產品檢驗要求,例如在各個關鍵生產步驟。
(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範圍內,保持產品的性能。
2.標準
除了本附錄三的e節所規定的之外,所有供應用戶的帶有許可商標的產品,都應經受本附錄三所述的產品測試和質量檢驗。
e 不合格產品
被許可方可能無意中生產了不合格的帶有許可商標的產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諒解。這樣的產品不能作爲許可商標產品出售。萬一這種質量問題直到本許可商標用於該產品時才被發現,則被許可方雖可以銷售這種產品,但必須在所有銷售文件中標明這是許可商標產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稱、不保證這種產品達到了許可商標產品標準質量。
附錄四 許可商標正確使用準則
被許可方按本協議使用本許可商標時應遵循以下規則:
1.本許可商標只能作爲形容詞修飾一箇描述產品的名稱(如“ttt”車牀或別的描述該產品的名詞)。
2.許可商標不應用作名詞去描述產品,不能用作動詞,也不能用在所有格中如‘ttt’s用法包括……”。
3.許可商標使用應與其他字明顯地區別開來,可以用大寫字母或別的大字母,或者使用引號如“ttt”。如果有圖案的話,則必須嚴格遵守附錄一中的規定,除非許可方另有書面形式的規定。
4.在每個許可商標在該國已註冊的國家(見附錄二,它是定期修訂增補的)和許可商標產品銷往的國家,許可商標每次使用時須帶有註冊符號“ ”或“註冊商標”或“reg.t.m.”,在註冊商標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加上“*”號,並加以腳註或類似說明,指出註冊商標是許可方的註冊商標。
5.在每個許可商標尚未在該國註冊(參見附錄二,它是不斷更新的)的國家,銷售許可商標產品,則記號“t.m.”或“*”號,應放在該商標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並加以腳註或類似的說明,指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的商標。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_____相聯繫的。
2.“許可_____”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_____),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_____,該許可_____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_____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_____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_____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_____。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_____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_____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_____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_____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_____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_____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_____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_____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_____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_____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_____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_____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_____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_____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_____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_____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_____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_____,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_____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_____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_____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_____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_____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_____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_____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爲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_____。
第九條訂約人的_____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箇_____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_____,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_____,涉及與本協議許可_____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_____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_____憑證副本,或其他_____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_____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_____、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爲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_____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爲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錄一許可標誌
本許可標誌爲_____,由字母“TTT”和如下的形式組成:
附錄二許可_____–註冊情況
國別註冊號或申請序號註冊日期或申請日期
A註冊號1970.01.01
B註冊號1970.02.10
C註冊號1975.03.01
D申請序號_____0.12.04
等等
附錄三“TTT”_____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A.適用範圍
本附錄說明適用於被許可方以本許可_____生產和銷售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不管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如有下列情況,則被許可方以不嚴格執行這些關於許可_____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等規定:
(a)被許可方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雖不嚴格符合附錄三的要求,但與其相當或更好;
(b)被許可方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基本上與附錄三的要求一致。
(c)依照許可_____的規定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的質量至少相當於被許可方嚴格遵守附錄三所述的規格標準和要求應達到的產品質量。
B.可適用的文件
(在此應列出所有工業上採用的技術規格和說明文件,以及所有確定本產品的性能和質量以及其測試的技術規格和說明性文件。)
C.產品測試
這裏應該詳細描述測試產品的步驟。例如,其中應包括產品成份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測定,以及爲了生產出可供以許可_____名義出售的最終產品所需的關鍵生產操作。
D產品質量檢驗和標準
1.檢驗
(a)描述一般的產品檢驗要求,例如在各個關鍵生產步驟。
(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範圍內,保持產品的性能。
2.標準
除了本附錄三的E節所規定的之外,所有供應用戶的帶有許可_____的產品,都應經受本附錄三所述的產品測試和質量檢驗。
E不合格產品
被許可方可能無意中生產了不合格的帶有許可_____的產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諒解。這樣的產品不能作爲許可_____產品出售。萬一這種質量問題直到本許可_____用於該產品時才被發現,則被許可方雖可以銷售這種產品,但必須在所有銷售文件中標明這是許可_____產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稱、不保證這種產品達到了許可_____產品標準質量。
附錄四許可_____正確使用準則
被許可方按本協議使用本許可_____時應遵循以下規則:
1.本許可_____只能作爲形容詞修飾一箇描述產品的名稱(如“TTT”車牀或別的描述該產品的名詞)。
2.許可_____不應用作名詞去描述產品,不能用作動詞,也不能用在所有格中如‘TTT’S用法包括……”。
3.許可_____使用應與其他字明顯地區別開來,可以用大寫字母或別的大字母,或者使用引號如“TTT”。如果有圖案的話,則必須嚴格遵守附錄一中的規定,除非許可方另有書面形式的規定。
4.在每個許可_____在該國已註冊的國家(見附錄二,它是定期修訂增補的)和許可_____產品銷往的國家,許可_____每次使用時須帶有註冊符號或“註冊_____”或“Reg.T.M.”,在註冊_____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加上“_________”號,並加以腳註或類似說明,指出註冊_____是許可方的註冊_____。
5.在每個許可_____尚未在該國註冊(參見附錄二,它是不斷更新的)的國家,銷售許可_____產品,則記號“T.M.”或“_________”號,應放在該_____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並加以腳註或類似的說明,指明本許可_____是許可方的_____。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2
許可人:(以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第號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人,乙方系專業公司。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上述第號註冊商標(以下統稱“相關注冊商標”)的許可事宜,雙方訂立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一、許可使用的註冊商標及商標權人
1、第號註冊商標:
註冊人:
地址:
覈定使用商品:
註冊有效期限:年月至年月日
二、註冊商標許可使用的內容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按照商標註冊證書上覈定的商品種類。
2、許可使用的地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
3、許可使用的權力性質:獨佔性授權使用許可,即: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自身不得使用相關注冊商標,也不得許可他人使用相關注冊商標。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期限
甲方許可乙方的使用相關注冊商標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在發現有侵犯相關注冊商標的行爲時,甲方保證及時採取有效手段,打擊侵犯相關注冊商標的個人或者單位,包括但不限於:向行政機關投訴要求查處、向法院提起訴訟。
(2)在相關注冊商標的權屬發生爭議或者乙方使用相關注冊商標被訴侵權時,甲方保證及時參與爭議或者訴訟的處理,並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3)甲方應及時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維持註冊商標效力的手續。
(4)在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保證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2、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的食品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及行業標準的規定。
(2)乙方保證在使用過程中維護註冊商標的信譽。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假冒商標等侵權行爲的打擊。
(4)在發現侵犯相關注冊商標的行爲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相關情況。
五、違約責任
1、因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因嚴重質量事故,給甲方商標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或造成惡劣影響,且乙方沒有能力挽回所造成的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
2、因甲方的相關注冊商標權權屬產生糾紛或者相關注冊商標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或者宣告無效,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相關注冊商標,影響到乙方的生產經營,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
3、甲方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手段打擊侵犯相關注冊商標的個人或者單位的,乙方可以以獨佔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身份向相關行政機關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使用相關注冊商標被他人投訴或者起訴的,乙方發生的費用或者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商標使用許可的費用
1、相關注冊商標的許可費用:相關使用產品出廠價格的%;
2、支付時間:按年度結算,乙方每年月日前根據上年實際生產量向甲方支付上年度的許可費用。
七、其他
1、由甲方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簽約地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國家商標局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合同簽約地點: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3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___________類___________商品上第_______號___________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___類___________商品上。
商標標識: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箇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
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4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月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正在使用而被許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授予被許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以許可商標向
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
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確認許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保證不損害許名譽和利益,被許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不懷疑許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2.如遇下列情況,許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被許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財產;被許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違反協議,許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應付給許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____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帳目,審查費用由許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應賠償許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同意在維持許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認可,許不得無理扣留。許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如果不認可,則許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提出要求,被許應及時向許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規格和標準,許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同意,僅以許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書面要求,被許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
2.許對被許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爲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是一箇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應向許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爲,立即通告許。對侵權行爲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獨享的權利,但許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爲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爲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爲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範本。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類商品上的第號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截止)
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合同有效期內,被許可的註冊商標遭不法侵害時,甲方必須在得知情況後兩月內提起訴訟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以保護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
八、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箇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九、合同期滿後,乙方如存有被許可商標商品的,該商品的銷售歸甲方負責銷售。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果違約,甲方有權中止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履行。由於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終止商標使用許可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目的
雙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
第二條 乙方權利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許可合同終止日前,乙方已經生產、銷售及需要將來提供售後服務的產品繼續使用甲方的前述商標。
第三條 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分別自終止日起_____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簽章之日起_____個月內,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第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協議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爲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通知_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請求_____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的;
(3)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保密責任
雙方同意因合作而獲知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和變更
1.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條款獨立性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爲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協議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並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7
許可人名稱: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含地區號):
國籍:
是否再許可:
被許可人名稱: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含地區號):
國籍:
代理組織名稱:
許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
許可使用合同終止日期:
商標註冊號:
類別:
商品/服務項目:
許可申請人章戳(簽字): 代理組織章戳:代理人簽字:
注:
1、許可使用合同另附。
2、未委託代理的,不需填寫代理欄目。
3、收費標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300元。
4、馬德里國際註冊商標,應在註冊號前加字母”G”以示區分。
5、共有商標許可,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請,並視爲已經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權。
6、再許可人提出備案申請的,應將其有關情況填寫在許可人相應欄目,並在是否再許可欄目中註明。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8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第一條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在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_____________)。採取________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第六條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1.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1)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
(1)按銷售額________%提成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
(2)按純利潤________%提成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第八條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第九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略)
第十四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被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單位名稱
(簽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19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商標名稱、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商標;
第三條使用費:________________乙方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爲__________;
第四條限制: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內在_____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發生爭議,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0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甲方(許可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被許可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合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 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 %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爲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箇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爲,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爲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爲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爲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爲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第___________類酒商品上的第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第 類酒商品上。
二、商標標識: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爲:甲方監督乙方商品質量,如乙方商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五、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七、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八、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由乙方自行印製商標標識。
九、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一年許可費用___________萬元。
十、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方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箇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立即終止使用該商標,剩餘的商標標識應立即停止使用,市場上流通的帶有該商標的商品應在___________月內撤出市場。
十二、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糾紛解決方式如有違約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2
許可人:商標使用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爲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內在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3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 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 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4
許可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爲了明確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其擁有的在國家商標局覈定服務項目第____類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的註冊商標。該註冊商標名爲:“_________”,註冊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許可使用的商品範圍:
乙方可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商品範圍內使用該註冊商標。
第三條 使用期限:
乙方無償(或有償)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期限爲____年。在規定的使用期屆滿前30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使用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乙方有權在約定期限內無償(或有償)獨佔使用該註冊商標。甲方不得放棄註冊或放棄續展註冊,並應保證其註冊商標不被宣告無效。
第五條 乙方有權同時依法使用其他商標,甲方不得限制其使用。
第六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並應在使用前述商標的商品上標明甲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其授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使用上述商標的產品的質量。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滿足甲方的質量標準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銷售,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權代表通知後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甲方承諾上述商標不侵犯第三方的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乙方承認尊重甲方對上述商標的所有權、權利和利益,並承諾不以任何作爲或不作爲危及上述商標註冊的有效性。
第九條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曉的任何未經授權使用的易與上述商標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或仿製品。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協助甲方防止、對抗和制止上述侵權行爲。
第十條 乙方同意將本合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費用自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對於因任何一方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行爲或被指控的任何行爲引起的任何索賠、要求、訴訟、和解、裁決或判決,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賠,該乙方同意賠償對方因此而導致的一切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包含雙方關於本合同主題事宜的完整合同,取代雙方之前的任何類似合同。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須以書面形式作出,經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
第十三條 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對爭議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5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______類________商品上的獨家使用第________號________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類______商品上。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爲: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的質量標準生產,甲方不定期的抽查商品質量,具體按《現代聯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商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已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過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乙方經甲方同意根據需要自行印製。
八、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補充說明。
九、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箇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違約責任:補充說明。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可以上訴雙方當地法院,由法院裁決。
十二、其它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補充。
本合同一式3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6
甲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商標名稱、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使用期限: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 號 商標;
第三條 使用費:乙方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爲 ;
第四條 限制:甲方可以/不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地 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合同發生爭議,按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 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
許可使用期限: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7
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被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授權範圍
1.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2.商標標識:(另附頁)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 。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 [MW1] 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6.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
(1) ;
(2) ;
(3)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使用費。
2.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後 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於甲方。
甲方的開戶行: ;開戶名: ;開戶賬號: 。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甲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6.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 [MW2] 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7.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已生產未銷售的,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乙方應列明詳細的產品和數量清單交與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覈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9.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第三條 生效與終止
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本合同終止,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甲方有權追償。
第四條 交易程序
1.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年 月 日到 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2.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甲方商標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
2.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和門市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4.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金額爲
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附件:
附件一:商標標識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普通”或“獨佔”
通常爲兩個月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協議(非獨佔) 篇28
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許可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爲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在_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被許可人: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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