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通用3篇)

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 篇1

  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獲_____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爲“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箇或多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_____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_____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_____、騷動、_____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爲及_____)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_____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_____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

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 篇2

  許可人: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爲“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爲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爲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箇或多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甲方爲已拍攝完成的電影《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的著作權人,甲方在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後有意尋求影片發行單位公開發行影片;乙方爲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取得電影發行資格的法人單位,其有意發行甲方所攝製的影片;

  甲方同意乙方發行其所攝製的電影《_________》;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製作單位及主創人員

  本次發行影片的製作單位爲_________,導演爲_________,編劇爲_________,主要演員爲_________、攝像師爲_________、錄音師爲_________、燈光師爲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二條 影片長度

  此次發行電影的播放時間爲_________小時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三條 發行區域

  乙方此次發行電影的區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稱發行區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的發行區域外發行該影片。

  第四條 發行期限

  乙方發行影片的期限爲影片在本合同確定的發行區域內首映之日起持續_________天(下稱發行期限)。

  影片在發行區域內的首映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發行期限屆滿後繼續在本發行區域內發行該影片。

  第五條 獨家發行權

  甲方授權乙方爲影片《_________》在_________的唯一發行放映單位,在授權之前至授權期限內不得出現影片《_________》的發行和放映。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六條 版權費用及支付

  乙方發行電影片應當向甲方支付買斷髮行版權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30%,放映前_________日再付40%,餘額30%在發行放映結束後一次性付清。

  乙方按甲方要求將費用劃至甲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

  滯納金:如乙方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未付清應付款項,則甲方可按日計應付款項的5‰,向乙方追繳滯納金。

  第七條 資料交付及歸屬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影片的拷貝以及影片發行所必須的全部素材和資料,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影片發行所必須的素材和資料的應歸甲方所有,乙方應於發行期限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其歸還甲方,歸還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折價賠償;若乙方想保留相關素材和資料應於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從而取得影片所必須的素材和資料的所有權。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在電影片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不得自行或許可第三方出版電影片的音像製品;亦不得自行或許可第三方將電影片通過電視(有線、無線)、網絡以及其他任何媒體進行播放。

  2、乙方在影片的宣傳、推廣中,甲方對乙方的相關活動應給予必要的協助和配合,並按照的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所需要的與影片相關的資料。

  3、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至發行期限結束之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商業目的在發行區域內放映電影片,參加電影節或電影展除外。否則,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與其他電影發行單位進行私下交易,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及其他發行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必須保證影片拷貝在放映前3天到位。在發行過程中,爭取2部拷貝發行放映。

  6、甲方有權利對發行放映進行全過程監督並有義務進行指導。

  7、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濟經營活動(市場化運作)。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本次發行的電影僅限於在影院放映,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通過有線電視、無線電視、網絡以及其他任何媒體對電影片進行播放。

  2、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適用於電影院發行放映的電影片底片、樣片或拷貝等素材和資料,但乙方應確保所有素材和資料不被非法複製。

  3、電影片在發行區域內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不得在發行區域內同時發行與該電影片有競爭關係的其他電影片。

  4、經享有獨立著作權的配樂、詞曲等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的授權,乙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電影片的配樂、詞曲等音樂作品,但僅限於對電影片進行宣傳、推廣之目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電影片進行除電影院放映之外的其他處置,如對電影片進行音像製品出版、將電影改編或拍攝爲電視劇或話劇、廣播劇等,乙方未經獨立的著作權人許可不得自行或許可他人使用影片中的音樂作品,包括片頭、片尾音樂、畫面同步音樂等。

  6、在發行期限內,乙方應對在影院放映的影片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以防止他人對電影片進行偷錄、偷拍,製作盜版製品。

  7、在乙方發行電影片之前,甲方應獲得電影片文學劇本及樂曲演奏、片頭、片尾音樂演唱者、詞作者等的著作權人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書面授權,以確保相關人員不會向乙方主張任何形式的權利。

  8、發行放映活動由甲方授權乙方完全市場化運作,對外宣傳以甲乙雙方共同名義進行開展,在所有對外宣傳媒介一律以兩家名義進行。

  9、乙方可尋求合作伙伴進行宣傳運作。

  第九條 姓名、肖像的使用

  乙方有權採用電影片的部分內容自行製作或委託第三方製作宣傳片或預告片,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電影片製片、編劇、導演、主要演員、錄音師等主創人員的姓名和肖像。但僅限於對電影片進行宣傳、推廣之目的。

  乙方在宣傳、推廣活動中不得對上述人員進行詆譭、侮辱、誹謗,扭曲形象,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第十條 貼片廣告

  乙方在電影片中加載的貼片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且影片貼片廣告一律加在《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畫面之前,不得佔用電影放映時間。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電影片中搭載、刪減貼片廣告。

  第十一條 首映式的舉辦

  乙方可以在電影片首映日舉辦首映式,甲方應給積極予以配合,邀請電影片製片、編劇、導演、主要演員、錄音師等人員參加電影片首映式。

  如影片未舉辦首映式的,乙方可以舉辦有關電影片的宣傳活動,甲方也應當積極予以配合併邀請有關主創人員參加宣傳活動。

  相關主創人員參加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傳活動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費用的承擔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發行單位的署名權

  乙方有權採用電影片的部分內容自行製作或委託第三方製作宣傳片或預告片,並有權在電影片、宣傳片或預告片以及其他宣傳資料中設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乙方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置自己的署名外,不得對影片名稱和內容進行任何形式的更改。否則,乙方要承擔一切不利後果。

  第十三條 保證

  甲方:

  1、甲方已經依法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爲電影片的著作權人,其有權利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本合同簽署之前,甲方未授權第三方在發行區域內發行電影片,本合同期限內,甲方亦不會授權第三方在發行區域內發行電影片。

  4、本合同簽署之前,甲方未以商業目的在發行區域內放映電影片。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電影片在技術和藝術質量上均應爲合格產品,且電影片已經完成拍攝以及配音、音樂、音效合成、字幕等後期製作,均適合用於電影院放映。

  6、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該影片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取得電影片發行資格的法人單位,並已依法獲得《電影發行經營許可證》,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銷《電影發行經營許可證》;

  2、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4、乙方拖欠甲方版權費累計達到甲方全部應得版權費的百分之_________,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交付相應資料,接到乙方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電影片被國家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機關決定停止發行、放映;或者被國家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機關決定經修改後方可發行、放映,但電影片著作權人未予修改或修改未通過而被國家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機關決定停止發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發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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