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合同(通用22篇)

專利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委託方:(甲方),法人代表:營業地址爲: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電話:

  本合同受託方爲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營業地址爲_______室,電話____郵政編碼:______。

  甲方擬就“__”項目委託乙方代理申請□ 中國發明專利□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 中國外觀設計專利,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承辦專利申請至專利局作出對申請最終結果期間內的有關代理事務。

  經雙方協商,確定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授權乙方辦理專利申請程序中(不包括專利複審)的有關事務。

  二、乙方委派作爲甲方專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代理業務。

  三、甲方項目的發明人應充分地、完整地、真實地向代理人介紹有關情況及內容,並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術資料、證據、圖紙、背景文件等,積極配合代理人開展工作,給予乙方工作便利。在必要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技術資料、證據、圖紙等文件。

  甲方發明人應對所提供的證據、資料、圖紙、背景文件的真實性負責,並對其承擔法律責任。

  四、合同生效後,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技術資料等文件後應對其中未公開的部分承擔保密義務。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後的一箇月內向中國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文件,並向甲方提供所承辦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專利申請項目的發明人爲:

  甲方指定

  爲聯繫人,負責勾通代理人與甲方的聯繫。其聯繫地址:,電話爲:

  六、甲方如發生地址變更或更換聯繫人,應及時將變更後的地址及有關情況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變更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誤或不詳或因變更後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由於乙方填寫錯誤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通訊處及時送達有關文件,送達可用信函郵寄,送達時間推定爲貳周。

  八、甲方應當及時按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事項,及時按乙方的要求繳納有關費用。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九、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用爲發明專利□貳仟元整(¥□6000.00 ),實用新型□壹仟貳百元整(¥□2500.00 ),外觀設計□捌百元整(¥□1000.00 )。

  在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代理費。

  上述的代理費不包括代理案件可能發生的業務費,如旅差費,大宗郵件郵費,附加費用,附圖製圖費,檢索費,複印費等。乙方辦理案件中發生業務費時應由甲方全額承擔。業務費按《____公司收費標準》的.規定收費。

  本條所述的旅差費指由於案件辦理中需與審查員會晤,或者外出與有關人員洽談的旅差費用;大宗郵件郵費指在承辦案件中一次郵件的郵資大於拾元的郵費;附加費用指超過十項權利要求的權利要求或/和超過十頁的說明書;製圖費指由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繪製的供案件所需的附圖的費用;檢索費指與案件有關的檢索費用;複印費指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承辦的一套文件副本以外的其它文件的複印費用。

  十、乙方不擔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終結果,所代理事務的最終結果由甲方承擔。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自行更換代理人,並應在代理人更換後一箇月內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著錄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所代理的專利申請被視爲撤回,乙方全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費,同時退賠甲方已向中國專利局繳納的全部費用。

  由於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如所造成的後果使代理工作無法繼續或無必要繼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取的代理費。

  由於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直至司法機關提出申訴,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三、由於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如所造成的後果使代理工作無法繼續或無必要繼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由於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專利申請權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上述兩款中的任一事件發生後,甲方所付的專利代理費等均不再返還。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所訂立的補充

  條款視爲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情況外,自本合同雙方籤之日生效至委託事務完成之日終止。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成、合同終止後,本條即爲代理關係終止、解除委託關係的條款。

  十六、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再對甲方所委託的事務承擔責任,對中國專利局再寄來的與案件有關的函件及涉及費用變動的通知亦無轉遞的義務。

  十七、專利代理委託書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以專利代理委託書爲工作憑證。

  十八、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章):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專利合同 篇2

  一、委託事項

  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所工作人員在申請公佈或公佈前有保密義務。

  三、委託人通信地址若有變更,請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聯繫。

  四、本協議書自簽字並交納代理費和代收款後生效;本協議自專利授權之日起終止。授權後的各項事務由委託人自理。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專利事務所

  聯繫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專利合同 篇3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 。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 。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爲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 。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爲 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 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 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 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 %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爲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本合同期滿後 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 。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爲,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爲 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 。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 (蓋章) 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公章) 簽字: (公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編輯

專利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發明人: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主題)委託乙方申請囗發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觀設計專利以及辦理申請、審批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李瑛代爲辦理上述事務。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應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3.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任務,應負責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應毫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真實情況,並提供詳細的發明創造披露表格及有關資料與證明。

  5.如甲方的申請案有弄虛作假或假冒他人技術等不正當行爲,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是所交代理費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費必須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

  A、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囗發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觀設計申請元/件。

  B、代繳官方費用:_________________囗發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觀設計申請元/件。

  C、其他費用元,包括製圖費、攝影費、翻譯費、差旅費等。

  以上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___元

  8.甲方必須全額支付上述費用後,乙方纔啓動代理事務的有關工作。

  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遞交專利事務文件之前,甲方囗要求囗不要求審閱遞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專利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店)。

  根據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爲了規範總部專利實施許可的行爲,根據總部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實施許可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許可實施的專利

  甲方許可乙方實施以下專利:_________________

  (1)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研製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專利批准號:_________________,專利申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專利批准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專利權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專利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

  (2)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研製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專利批准號:_________________,專利申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專利批准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專利權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專利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實施許可的方式

  甲方授權乙方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實施本協議規定的專利,並應符合以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

  (1)限於以____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____產品;

  (2)_____________。

  三、實施許可的區域

  使用本協議許可實施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製造、銷售_____________產品的區域範圍,限於特許區域內,並應符合以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

  (1)製造的產品限於在特許區域內特許店銷售;

  (2)產品銷售的客戶限於在特許區域註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3)____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將實施該專利所需的設計圖紙、製造工藝及_____________資料交付乙方。

  五、技術服務

  甲方應指派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乙方實施該專利,使產品達到設計要求。技術服務的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指派開發該專利的_____________人員提供技術指導;

  (2)指派設備安裝_____________人員負責指導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3)_____________。

  六、質量標準

  甲方實施許可的專利及提供的設備所生產的產品,應當符合以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1)符合國家質量標準gb_____________;

  (2)符合總部規定的_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3)符合_____________。

  七、保密事項

  與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中的_____________,系總部未公開的專有技術,乙方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予以保密,並符合以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

  (1)除乙方總經理、總工程師及_____________人員之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員披露該商業祕密;

  (2)乙方應當與知悉該商業祕密的上述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3)_____________。

  八、實施許可的期限

  甲方許可乙方實施的_____________專利,其許可實施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項規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____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九、專利實施的計劃

  實施本協議許可專利的計劃與進度應當符合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按照總部的設計要求完成生產車間的建設與驗收,達到生產所需的各項要求;

  (2)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

  (3)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設備的調試,主要由甲方負責;

  (4)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開始投入生產(銷售)。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實施本協議許可專利製造的產品由_____________單位以_____________方法進行試驗和檢驗,並符合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質量標準,達到_____________技術指標與_____________要求。

  十一、專利許可使用費

  甲方應當收取的專利實施許可費用,已經包括在乙方向甲方交納的特許經營費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標準向甲方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十二、技術改進

  乙方在實施總部專利及技術祕密的基礎上作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乙方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予以保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並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十三、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爲的,除按照專利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總部)損失外,並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將許可實施的專利用於製造(銷售)本協議規定範圍以外的產品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2)將製造的產品通過特許店以外的其他途徑進行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3)將製造的產品銷售給未在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企業的分支機構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4)披露、使用與實施專利有關的商業祕密的,除按照法律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違約行爲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的設備不能滿足專利實施的技術要求的,除返還設備外,並應賠償乙方損失,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的專利產品達不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的,除返還設備外,並應賠償乙方損失,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十四、總部的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

  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不經過專利人使用專利的行爲是違反了國家法律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罰的,所以每一位公民都要合理合法的使用他人專利,促進社會共同進步。

專利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手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手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第一條 定義

  1、 “產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 “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專利技術。

  3、“技術”係指爲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爲甲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方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4、“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爲準。

  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甲方每年派出二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具體期限由合營公司與甲方商定。該專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費由甲方承擔,在合營公司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約束。

  第二條 股權比例

  1、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竅進行合作生產。乙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甲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2、甲方以其所持有的—————專利所有權作爲無形資產入股合營公司,雙方同意以協商作價—-萬元,佔公司總資本的51%。

  3、乙方以貨幣、實物資產等出資 ,經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確定該資產價值—–萬元,佔公司總資本的49%。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1、 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甲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和商標。

  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甲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甲方的許可製造。

  4、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甲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湖南(地區)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僞造及侵權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僞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第五條 使用費

  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甲方爲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後–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專利使用費。其使用費可以根據該產品的銷售情況分期返還,返還比例爲甲方年收益的–%。

  3、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甲方支付的款額,甲方可派會計師代表甲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的–天內向甲方提供季度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項數額。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財務主管簽署。

  4、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甲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應付款項以人民幣按時匯至甲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1、 按合營合同,甲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2、甲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專利產品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甲方協商而定。

  3、甲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甲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甲方商定。

  5、合營公司若需要甲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甲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二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乙方製造的產品。

  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乙方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後續技術改進及收益歸屬

  1、對於本專利在合營公司應用後所產生的技術改進,分爲微小改進、較大改進與重大改進。

  2、對於微小改進,改進技術屬於合營公司所有,公司免費使用,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對於較大改進,改進技術屬於合營公司所有,公司按照改進程度、給公司帶來收益、利用公司條件的程度,向改進人支付一定獎勵,獎勵數額另行約定;

  對於重大改進,改進技術屬於專利權人所有,公司需向專利權人支付技術許可費用。

  第九條 專利許可

  甲方專利權入股合營公司後,甲方不得再自行使用該專利技術進行生產銷售也不得另行對外轉讓該專利,若合營公司向其他公司許可實施該專利,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第十條 專利無效

  1、在甲方專利權時效期限內,第三方向專利局提出專利權異議,並經專利局裁定或法院裁判後該專利確屬無效的,不再按本協議前述約定享有權利。

  2、若該專利在認定無效後,可認爲是一般技術具有使用價值的,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合作方式;若已無技術使用價值,則雙方可以解除專利入股合同。

  3、對於專利確定無效前,甲方因此而在合營公司獲得的各項收益,甲方不再返還合營公司及其他股東。

  第十一條 經營管理

  1、甲方在合營公司派駐一名董事,一名監事,二名生產技術人員,一名財務管理人員。

  2、乙方在新公司派駐二名董事,一名生產技術人員,一名財務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 公司解散

  1、合營公司解散時,若專利仍在專利權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將該專利權仍轉移至甲方名下,其他股東有協助義務。

  2、合營公司解散時,在公司存續期間所涉及的商業祕密,由原先的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各方不得使用,並不得泄露。

  第十三條 雙方方保證與承諾

  1、甲方保證:

  1)甲方擁有協議項下專利的合法專利權;

  2)甲方保證擁有簽署本協議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甲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甲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或國內)的先進水平。

  2、乙方保證:

  1)乙方保證擁有簽署本協議的資格和能力。

  2)乙方保證提供給合營公司的資產來源真實合法。

  第十四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甲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爲–年。

  第十五條 合營期限

  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爲期–年。

  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爲期十年的延長,但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在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乙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甲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技術和商標。

  第十六 條違約責任

  雙方商定,共同遵守本協議。如有違反,願意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若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承諾、保證的行爲,即構成違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因本協議任何一方實質性違約,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違約方除應返還從對方獲得的財產外,還應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立即用電話或傳真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八條 仲裁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 其他

  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爲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2、合同的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文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合同 篇7

  編號: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許可乙方在生產的產品中使用甲方商標。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標。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乙方負責生產,甲方負責銷售。

  十一、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四、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五、其他違約情形。

  違約責任

  十六、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該註冊商標。乙方不得擅自銷售。

  十七、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

  適用法律

  十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如果發生爭議,仍以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許可人(甲方):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專利合同 篇8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 。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 。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爲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 。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爲 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 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 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 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 %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爲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本合同期滿後 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 。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爲,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爲 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 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 。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 (蓋章) 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公章) 簽字: (公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專利合同 篇9

  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1、爲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2、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3、專利權人:_________;

  4、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專利號:________;

  6、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7、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

  第五條 爲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6、交付資料的時間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7、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爲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專利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規定, 甲方) 委託 ( 乙方)的專利代理人 就名稱爲 代理以下業務:

  1.代辦專利文獻檢索。(根據需要另定)

  2.代理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文件的撰寫(包括說明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等),代辦專利申請文件提交手續,代交專利局的專利申請費。

  3.代辦專利(技術)許可證貿易。(根據需要另定)

  4. 其它事項:

  爲順利完成以上委託任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必須密切合作;

  二、甲方:

  1.應無保留地及時向乙方提供委託項目的全部技術細節,包括提供全部技術資料、信息資料和口頭答詢,積極配合代理人工作。

  2.應當及時滿足乙方根據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誤程序期限,其責任後果由甲方承擔。

  3.應向乙方提供申請人、發明人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如果甲方變更通訊地址的,應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延誤各項規定專利申請及審查程序的時限所帶來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4.按規定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支付以下費用:

  (1)代交的專利申請費 元,實質審查費__________元;

  (2)撰寫和提交專利申請代理費__________元;元;

  (3)代辦請求實質審查代理服務費(不包括)實審答辯費。

  (4)文獻檢索費__________元;

  (5)其他費用__________元

  (6)費用的合計:

  公司賬號: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代理費後(除協議另有規定者外),即着手進行代理業務,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在法定期限內,承擔委託項目的技術保密義務。

  3. 除甲方提供資料和費用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原因之外,由於乙方的過失延誤法定期限的,其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和變更,必須以書面方式一週前通知對方,並辦理好合同終止和變更手續,所付代理費用按實結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務完成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合同 篇11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條合同價格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技術資料

  第七條考覈與驗收

  第八條技術改進

  第九條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保密

  第十一條侵權

  第十二條稅費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仲裁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出讓方查賬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產品考覈驗收辦法

  本合同於年__月__日在____訂立。合同一方爲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某某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月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某某%,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某某某某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某某某某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18人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______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製表示。

  第七條考覈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覈。

  7.4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某%;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某%;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某%。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某%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某%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某%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箇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稅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年月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某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___代表:___

專利合同 篇12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第三條合同價格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稅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正文

  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爲______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稱______________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

  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合同範文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 月 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銀行(此處爲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銀行(此處爲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

  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稅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專利合同 篇13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爲辦理

  名稱爲______的發明創造

  申請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申請、審批、批覆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__(蓋章或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__(蓋章或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專利合同 篇14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爲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爲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爲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爲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支付數額爲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爲,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爲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轉讓方負責人 受讓方負責人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專利合同 篇15

  許可人: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可人)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可人)。

  _________(被許可人)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許可人)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許可人)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_(許可人)使用,且_________(被許可人)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許可人)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許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_(許可人)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許可人)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許可

  3.1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期限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箇或多箇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可人須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箇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許可人的權利:

  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許可人的義務:

  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可人的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被許可人的權利:

  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6.4被許可人的義務:

  非經許可人同意,被許可人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第9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許可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被許可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爲及不作爲)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其他規定

  12.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12.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第15條附則

  15.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合同 篇16

  鑑於: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專利權轉讓、技術內容、成果權益、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專利權轉讓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名稱全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技術屬於:

  (1)發明

  (2)實用新型

  (3)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5.4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條 專利有效保證

  6.1 讓與方保證上述第五條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其轉讓的專利權的合法有效性。

  6.2 讓與方對本合同生效後專利權被撤消、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專利實施情況

  7.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技術的情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7.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原專利實施許可的.履行

  8.1 受讓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合同的履行,並接受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讓與方的權利與義務;

  8.2 讓與人保證已經將本專利權的轉讓告知原實施許可合同的當事人。

  第九條 專利技術資料

  9.1 資料內容:_________

  9.2 交付時間:_________

  9.3 交付地點: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費用總額爲_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爲: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1.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12.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2.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名詞解釋

  爲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十四條 補充約定

  14.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4.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簽約各方簽字蓋章後,由_________負責辦理專利權轉讓合同的登記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公告日爲合同生效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認定登記事項: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

  認定意見: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認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說明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專利權轉讓合同。

  三、簽約方爲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爲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的內容,爲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中打√或打×。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專利合同 篇17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第一條爲了確定甲、乙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法律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申請專利事務。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權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託書內容爲準,如委託書中不明確的,則以本合同第二條內容爲準。

  第四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職代理人爲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應認真負責地做好專利代理事務,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乙方的代理人對其在代理業務中所瞭解的發明創造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佈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守祕密的責任,不得隨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條甲方應充分、如實地向代理人說明委託代理事項的內容,及時向代理人提供辦案所需要的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專利事務的,應如實提供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變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應提交原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共同簽署的變更聲明,或提交申請人之間有關申請權事宜的協議書副本。

  第八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聯繫人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甲方如變更聯繫人或通訊地址的,應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發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發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

  第九條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聯繫人及通訊地址及時向甲方轉達官方的有關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時發出,影響各種規定的時限所帶來的後果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未及時按乙方轉達的文件內容辦理有關事務,所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在辦理委託手續的同時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20x元/每件實用新型、3000元/每件發明、4000元/每件實用新型和發明、800元/每件外觀設計(不包括國家申請費);國家申請費:發明950元(可報銷);實用新型和外觀都爲500元(可報銷),若遇費用不足,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二十天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時付費,乙方將中止代理。

  第十一條甲方如有各種原因要求撤銷委託,終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費應按終止時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結算。

  第十二條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他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的情節,有權辭去委託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銷或辭去委託,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不通知或延遲通知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並支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務終了止(申請專利事務至初審合格止,發明專利實質審查程序的事務須另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年月日

專利合同 篇18

  (專利合同文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一)爲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二)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三)專利權人:_________。

  (四)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五)專利號:_________。

  (六)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七)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一)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二)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三)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_________

  第五條

  (一)爲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着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6._________。

  (二)交付資料的時間

  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三)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爲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六條過渡期條款

  (一)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條

  本合同簽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八條

  爲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祕密:

  1.技術祕密的內容: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實施要求:_________。

  3.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和期限: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箇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如果不如實向甲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乙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十條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成立後,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乙方無惡意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不向甲方返還轉讓費,甲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相關的合同樣本

  二手車轉讓合同商品房轉讓合同酒店轉讓合同

  着作權轉讓合同出租車轉讓合同項目轉讓合同

  如果本合同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乙方有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合同成立後,由甲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項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爲:_________;其中,技術祕密轉讓價款爲_________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爲:

  開戶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4.對乙方和甲方均爲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乙方納稅。

  5.對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乙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6.對乙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後,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四條

  對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着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乙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對甲方:

  1.甲方拒付轉讓費,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_________(時間)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爲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爲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六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二)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九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專利–指乙方許可甲方實施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_________專利,專利號: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

  2.合同產品–指甲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其名稱爲:_________或_________或其他。

  3.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指甲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其規定或說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產品的實用價值。

  4.專利權轉讓–指乙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甲方(全國獨家買斷),即甲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辦理專利着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轉讓或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5.試製期–指簽約日起至其後的叄拾日止。試製期內,甲方必須盡力設計、試製合同產品,並制定企業標準或說明書。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與合同雙方的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單位或個人。

  7.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爲:_________。

  1.爲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爲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_________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併發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2.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發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時,甲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終止執行,已發生的費用不再退還或結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合同簽訂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後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打印並簽字蓋章爲有效。

  5._________。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專利合同 篇19

  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1、爲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2、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3、專利權人:_________;

  4、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專利號:________;

  6、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7、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

  第五條 爲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6、交付資料的時間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7、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爲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專利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爲生產加工企業。因生產過程中對技術的需要,甲方有意購買乙方(中方)編號爲發明專利(本編號爲中國專利局批准的專利登記號)。但因甲方目前暫時還不能按要求籌集到足夠的資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門是否會批准本產品的生產,因此雙方不能簽訂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簽訂本“技術轉讓協議書”。雙方經過討論,一致同意以下條款:

  一、由於甲方總經理到越南工作趕不回來,因此自乙方在協議書上先簽字的六十天內,乙方不得與廣東省內任何企業簽訂轉讓合同。

  二、甲方爲開發乙方的發明專利產品,需在兩個月內完成向地方銀行或國外銀行借貸500萬元人民幣的相關手續。乙方同意提供幫助。

  三、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同意向甲方提供發明專利書的副本和《關於建立預案的調查研究報告》,不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是損耗費用。(報告需有漢語、越南語兩種版本以便對照,由乙方負責提供)

  四、在協商期間,當雙方意見統一後將到公證機關簽訂具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然後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實施。

  五、在技術交流完成後,甲方不負責納稅,不承擔中間費用,一切由乙方負責。

  六、在協商期間,乙方需在徵得了甲方同意的條件下方可到甲方進行考察,但甲方不承擔由於考察產生的任何費用。同樣,乙方也不承擔甲方因到乙方進行談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七、在協商期間,乙方有責任交納每年的專利所有權費用。如果因爲沒有交納專利所有權費用而造成技術交流失敗,乙方有責任進行補償;如果因爲突發事件造成長期失敗,所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在協商期間,甲乙雙方要保證提供正確的聯繫地址,不管因何種原因而造成的需要實然改變地址和電話,則必須在六個小時內心儘快通知對方。

  九、在協商期間,甲方要竭盡全力爭取到資金、貨款。如果由於不能及時解決資金問題導致協議失敗,則所有的損失和聯繫費用由雙方自行承擔,與對方無關。

  十、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生效,有效時間爲自簽訂之日起六十天。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專利合同 篇21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爲辦理

  名稱爲______的發明創造

  申請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

  □申請、審批、批覆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__(蓋章或簽字)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__(蓋章或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專利合同 篇22

  一、現將本文書的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專利申請委託協議書應按規定的.格式填寫。

  2、委託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名稱應填寫清楚,並與申請文件中的名稱一致。

  二、格式:  

  專利申請委託協議書 

  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發明創造名稱:□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本所工作人員在申請公佈或公佈前有保密義務。

  三、委託人通信地址若有變更,請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聯繫。

  四、本協議書自簽字並交納代理費和代收款後生效;本協議自專利授權之日起終止。受權後的各項事務由委託人自理。

  委託人:__________(簽章)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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