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設立合資銀行合同(通用3篇)

投資設立合資銀行合同 篇1

  目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稅務

  (13)_____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_____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XX銀行、中(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舉辦一定合資銀行,爲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銀行

  英文:_____

  銀行地址: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爲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爲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額合作,爲加速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爲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爲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爲:

  甲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爲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爲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_____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責表爲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存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X負責處理。原方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負責。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爲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刊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第十條?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_____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利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審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過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_____均爲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僱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本、外幣投資業務;

  3.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4.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6.信託、保管箱業務;

  7.本、外幣擔保業務;

  8.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國外和_____、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10.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11.辦理國外、_____、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2.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和_____成爲銀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爲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註冊爲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和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爲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爲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爲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納稅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_幣在交稅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爲_____幣,除編制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_____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覈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爲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稅務

  第三十二條?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多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_____

  第三十五條?_____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_____,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_____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_____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_____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_____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_____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_____公司或由人民_____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_____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_____、_____、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現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箇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爲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第四十一條?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箇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係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衆公開。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爲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爲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爲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_____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整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_____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_____委員會調解和_____,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本條規定下的_____裁決將爲最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行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丁?方: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爲有效。

  第五十一條?前寫全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爲準。

投資設立合資銀行合同 篇2

  投資設立合資銀行合同

  目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稅務

  (13)_____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_____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XX銀行、中(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舉辦一定合資銀行,爲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銀行

  英文:_____

  銀行地址: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爲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爲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額合作,爲加速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爲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爲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爲:

  甲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爲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爲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_____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責表爲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存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方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負責。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爲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刊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第十條?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_____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利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審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過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_____均爲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僱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本、外幣投資業務;

  3.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4.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6.信託、保管箱業務;

  7.本、外幣擔保業務;

  8.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國外和_____、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10.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11.辦理國外、_____、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2.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和_____成爲銀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爲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註冊爲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和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爲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爲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爲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納稅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_幣在交稅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爲_____幣,除編制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_____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覈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爲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稅務

  第三十二條?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多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_____

  第三十五條?_____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_____,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_____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_____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_____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_____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_____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_____公司或由人民_____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_____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_____、_____、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現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箇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爲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第四十一條?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箇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係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衆公開。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爲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爲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爲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_____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整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_____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_____委員會調解和_____,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本條規定下的_____裁決將爲最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行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丁?方: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爲有效。

  第五十一條?前寫全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爲準。

投資設立合資銀行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爲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爲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爲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爲加速__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爲________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爲:

  甲方佔百分之____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爲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爲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和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爲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

  甲方:

  乙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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