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領證獨女戶計劃生育協議書(通用6篇)

農村領證獨女戶計劃生育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方便農村放棄二孩生育指標的獨女戶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2.負責向乙方提供避孕節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根據乙方申請,及時爲乙方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

  4.對於已領《________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帶頭響應黨和國家計劃生育號召,自願終身只生育一箇女孩或只收養一箇女孩。

  2.在甲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自覺選擇落實一種“安全、有效、適宜”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享受《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農村領證獨女戶計劃生育協議書 篇2

  農村領證獨女戶計劃生育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方便農村放棄二孩生育指標的獨女戶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2.負責向乙方提供避孕節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根據乙方申請,及時爲乙方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

  4.對於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的家庭,負責落實和聯繫、督促相關部門落實《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帶頭響應黨和國家計劃生育號召,自願終身只生育一箇女孩或只_____一箇女孩。

  2.在甲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自覺選擇落實一種“安全、有效、適宜”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享受《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4.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獨女戶今後如違背本協議再生育,須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和所享受的物質待遇,並按照所享受物質待遇的20%向甲方交納違約金。?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簽訂地點:_

農村領證獨女戶計劃生育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方便農村放棄二孩生育指標的獨女戶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2.負責向乙方提供避孕節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根據乙方申請,及時爲乙方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

  4.對於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的家庭,負責落實和聯繫、督促相關部門落實《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帶頭響應黨和國家計劃生育號召,自願終身只生育一箇女孩或只_____一箇女孩。

  2.在甲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自覺選擇落實一種“安全、有效、適宜”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享受《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4.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獨女戶今後如違背本協議再生育,須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和所享受的物質待遇,並按照所享受物質待遇的20%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農村領證獨女戶計劃生育協議書 篇4

  計劃生育合同書

  甲方:

  社區居委會(單位)

  乙方:姓名:

  (女) 年齡 民族:

  職業:

  住址:

  乙方:姓名:

  (男) 年齡 民族:

  職業:

  住址:

  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依據《合同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制定村(居)民計劃生育自治公約,組織實施本村(居)民自治。

  2、負責具體落實《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地方法規及上級部門規定的,乙方應該享有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其他優惠、扶助政策。

  3、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宣傳、學習、和培訓,及時向乙方介紹有關計劃生育法規、政策,講清各級政府部門關於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的內容、要求和程序。

  4、按時爲乙方上報新婚情況,指導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爲符合條件申請生育二孩的乙方及時申請辦理《生育證》。

  5、定期爲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務;及時爲乙方提供產後、術後、藥具隨訪服務。

  6、每年爲乙方提供(城區兩次、農村三次)免費環、孕情檢測,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

  7、乙方申請辦理“四證”時,不得向乙方違規收費。

  8、當發現乙方違法懷孕時,及時督促其終止妊娠;當發現乙方違法生育,協助主管部門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9、在村(居)務、政務公開中向村(居)民公開上級部門規定應該公開的計劃生育各種事項。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自覺實行晚婚晚育和計劃生育。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培訓、孕情保健等服務活動。

  2、有權向甲方提出有關申領計劃生育各種證件的申請,對甲方無故拖延辦理有關證件、證明的`,有權向上一級計生部門申訴。

  3、乙方登記結婚、生育或收養子女的,七日內向甲方報告情況。

  4、有權對甲方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扶助政策;有權享受避孕節育等免費技術服務。

  5、乙方依法生育子女後,應及時落實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

  6、乙方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妊娠十四周以上,確需要流引產的,應向甲方報告,須經縣級人口計生部門批准後方可施行手術。如自然流產、死胎或出生後死亡的,應在三日內報告甲方。

  7、乙方因務工、經商、探親或其他原因外出30天以上,向甲方申請出具婚育情況證明信,並與甲方簽訂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合同,履行應盡義務。

  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由街道辦事處對其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按照法律政策或有關規定進行處分,責令限期改正。

  2、乙方違法生育(收養)子女的,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計劃內懷孕私自鑑定胎兒性別、流引產的,由甲方和上級部門根據情況依法給予嚴肅處理。乙方收留、包庇、窩藏違反計劃生育對象,造成計劃外生育或侮辱、傷害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拒絕、阻礙其依法執行公務的,除按省《條例》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交納違約金1000—20__元。

  三、爭議處理辦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效,由街道辦事處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按照訴訟等程序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執行。

  四、附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超出育齡期,不再具有生育能力或遷移離開甲方管轄地,本合同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3、簽訂合同地點:

  乙方:女方 (簽字)

  甲方 :

  (蓋章) 男方 (簽字)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領證獨女戶計劃生育協議書 篇5

  甲方: 企業

  乙方: 職工

  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每個公民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根據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河口區委辦公室、河口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等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督促乙方履行計劃生育義務,維護乙方計劃生育合法權益。

  2、爲乙方提供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諮詢,提供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識,按規定供應避孕藥具。

  3、按有關規定,及時爲乙方出具計劃生育方面的證明,依法落實各項計劃生育優先、優惠、獎勵政策。

  4、指導乙方或乙方的配偶落實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和必要的補救措施。分期分類組織乙方或乙方配偶進行孕環情檢測等生殖健康檢查。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響應國家號召,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服務企業計劃生育管理。

  2、有依法結婚生育的權利,依法登記結婚後持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育情況證明信、三張二寸近期夫妻合影照片到戶籍地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3、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應首選長效避孕措施。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應主動終止妊娠。

  4、持證在孕的已婚育齡婦女無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現象。

  5、自覺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按時參加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組織的孕環情檢測或生殖健康檢查。

  6、自覺遵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有關規定,進廠務工一箇月以上的,必須持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併到計生辦審驗登記。

  7、進廠務工時,必須如實申報本人的婚育情況。

  三、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責,有下列行爲之一的,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在規定時間內繼續履行職責。

  ①對乙方符合一胎生育條件,不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的。 ②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或配偶不按規定時間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造成非意願懷孕的。

  ③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向乙方通報,導致乙方或配偶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孕環情檢測等生殖健康檢查的。

  ④不及時爲乙方審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出具證明的。

  2、乙方不履行計劃生育義務,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按企業的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①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孕環情檢測和生殖健康檢查的,或因外出未在規定期限內寄回有效的檢查證明和網上通報的。

  ②不符合再生育條件懷孕,又不在規定時間內採取補救措施終止妊娠而出現違法生育的。

  ③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

  ④不按規定時間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

  3、對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之一者,視情況可作如下處理:①扣發個月的工資②年內不得評爲先進工人③不得在企業公寓居住④不享受企業的任何福利待遇⑤開除。

  四、附則

  1、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到乙方(女方)年滿49週歲或自動離職的終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鎮(街道)計生辦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 方企業(蓋章)

  乙方(簽印)

  簽訂日期:年月日

農村領證獨女戶計劃生育協議書 篇6

  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誠信協議書

  甲 方 :

  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

  :

  村(居)民委員會

  乙 方:

  誠信計生小組組長

  :

  小組成員

  爲進一步推進計劃生育基層羣衆自治,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規定,推動誠信計生活動的有效開展,實現羣衆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權利義務

  (一)甲方承諾。

  1.依法兌現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國家、省、市、縣制定的獎勵、扶助、救助政策和優先優惠政策。

  2. 積極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宣傳、政策諮詢和宣傳品發放。

  3. 免費爲新婚夫婦提供婚前醫學檢查,爲待孕婦女提供一次優生檢測。

  4. 免費爲乙方辦理《生殖保健服務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 免費爲已婚育齡羣衆提供計生技術服務(放環、人流、結紮、取環), "三查"(查環、查孕、查病)服務,以及產、術後回訪服務。

  6. 提供優生優育諮詢、培訓和生殖保健諮詢服務;

  7. 免費提供避孕藥具和避孕知識、避孕藥具的使用指導;

  8. 免費組織羣衆開展實用技術、技能的學習培訓,免費提供致富信息,組織協會會員羣衆開展活動。

  甲方未履行約定義務的,乙方可提出質詢和批評。由鄉鎮人民政府對其主要負責[計劃生育合同書(共2篇)]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紀律處理。

  (二)乙方承諾。

  1.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自覺實行計劃生育;自覺遵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居民公約和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義務,主動接受計劃生育管理服務;自覺參加一年兩次"三查"服務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務。

  2.結婚、生育或收養子女的,10日內向甲方申報有關情況。

  3. 已生育一箇孩子或二個孩子的,依照《甘肅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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