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互易合同(通用4篇)

汽車互易合同 篇1

  訂立互易合同人: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茲爲汽車互易,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卡車一輛,與乙方所有後列第二標示卡車一輛,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證件,於合同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箇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各方不得怠慢或刁難等。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        元整,於即日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各方確認爲自己所有,保證與他人毫無瓜葛,又無來歷不明現象,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爲異議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爲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爲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爲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一方如違反前二條約定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油費及其他債務,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爲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合同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乙方所僱傭的司機及車掌,甲方應以乙方同一條件繼續僱傭;但被僱傭人倘有反對時不在此限。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1)年式:

  (2)出廠品牌:

  (3)製造號碼:

  (4)牌照號碼: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1)年式:

  (2)出廠品牌:

  (3)製造號碼:

  (4)牌照號碼: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汽車互易合同 篇2

  立互易合同人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茲爲汽車互易,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卡車一輛,與乙方所有後列第二標示卡車一輛,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證件,於合同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箇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即日於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各方確認爲自己所有,保證與他人毫無瓜葛,又無來歷不明現象,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爲異議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爲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爲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爲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反前二條合同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油費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爲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合同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乙方所僱用的司機_______及車掌_______ 、_______,甲方應與乙方同一條件繼續僱用;但被僱用人倘有反對時不在此限。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1)年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品廠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3)製造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4)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1)年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品廠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3)製造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4)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互易合同 篇3

  立互易合同人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茲爲汽車互易,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卡車一輛,與乙方所有後列第二標示卡車一輛,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證件,於合同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箇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即日於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本件互易標的物各方確認爲自己所有,保證與他人毫無瓜葛,又無來歷不明現象,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爲異議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爲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爲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爲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反前二條合同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油費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爲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合同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乙方所僱用的司機_______及車掌_______ 、_______,甲方應與乙方同一條件繼續僱用;但被僱用人倘有反對時不在此限。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 年 月 日

汽車互易合同 篇4

  同立互易契約人___簡稱甲方,同___簡稱乙方,茲爲汽車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箇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x x 元整,即日於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各方確認爲自己所有,保證與他人毫無瓜葛,又無來歷不明現象,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爲異議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失。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爲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爲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爲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油費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爲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乙方所僱用的司機___及車掌___、___,甲方應與乙方同一條件繼續僱用,但被僱用人倘有反對時不在此限。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於下:

  第一 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1)年式

  (2)出品廠牌:

  (3)製造號碼:

  (4)牌照號碼:

  第二 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1)年式:

  (2)出品廠牌:

  (3)製造號碼:

  (4)牌照號碼: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互易汽車契約書人

  甲方:___

  乙方:___

  中證人:___

  ___x年x月x日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本站原創發佈。 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時,禁止複製、盜用、採集、發佈本站內容到任何網站、書籍等各類媒體平臺。 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繫我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