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遊組團合同(通用25篇)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爲:_________;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旅遊團出發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爲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費:航空人身意外_____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於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爲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_____,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如購物爲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爲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爲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_____程X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X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託招徠
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件?旅_____程表
旅遊團隊名稱
旅遊線路及名稱
自?起,途經、到達,自?起,途經、返回,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飲食安排及標準
住宿安排及標準
導遊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項目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繫方式
備?注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爲: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爲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費:航空人身意外_____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於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爲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_____,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如購物爲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爲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爲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_____程X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X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轟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負責人(簽章):
電話或傳真: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3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樣式二)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鑑定時間:200年?月?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詳細旅_____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爲準!
2、線路名稱:(附旅_____程頁)
總團款爲:。(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爲甲方投保的爲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_____公司簽定的條款爲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爲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聯繫傳真: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帳?戶:開?戶?行:
開?戶?行:帳?號:
帳?號:帳?戶:
個人帳號:
卡?號: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鑑定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詳細旅遊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爲準!
2、線路名稱: (附旅遊行程 頁)
總團款爲: 。(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爲甲方投保的爲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爲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爲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 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 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 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 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 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 聯繫傳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帳 戶: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帳 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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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 號: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鑑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詳細旅遊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爲準!
2、線路名稱:(附旅遊行程頁)
總團款爲:。(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爲甲方投保的爲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爲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爲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聯繫傳真:
聯繫人:聯繫人:
地址:地址:
開戶行:帳號:
開戶行:帳戶: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______司
鑑定時間:200年?月?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詳細旅_____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爲準!
2、線路名稱:(附旅_____程頁)
總團款爲:。(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爲甲方投保的爲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_____公司簽定的條款爲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爲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聯繫傳真: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帳?戶:開?戶?行:
開?戶?行:帳?號:
帳?號:帳?戶:
個人帳號:
卡?號: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7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爲: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爲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費:航空人身意外_____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於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爲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_____,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如購物爲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爲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爲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轟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負責人(簽章):
電話或傳真: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a)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b)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甲方無故退團,乙方可從甲方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退房損失費等)。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內容包括:團號與團體人數、日程、路線與主要遊覽點、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標準、住宿標準、購物娛樂安排、_____金額、預付款數額、導遊服務、應交納團費總額、甲方退團或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的賠、償方式及數額、特別說明。
3.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視爲本合同的一部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4.爲保證甲方的旅遊安全,乙方應爲甲方投保旅遊意外_____,旅遊團報價中含此_____費。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a)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b)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待業規定的。
2.甲方若故意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9
甲方: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乙方:_______(組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第八條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 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3、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4、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爲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第十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二條 〔甲方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如購物爲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爲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爲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六條 〔擅自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旅遊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二十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二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委託招徠〕
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二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0
四川省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旅遊團團號
——————————————————————————-
|旅遊團團號||
|——————|———————————————————-|
|?旅遊線路?||
|——————|———————————————————-|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
|||
|主要瀏覽點||
|及遊覽時間||
|||
|——————|———————————————————-|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爲?元/餐;正餐?次,標準爲元/餐(含?菜?湯)?|
|——————|———————————————————-|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住宿天數多於?|每2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備註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
||詳見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
|——————|———————————————————-|
|導遊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爲元/人(天)|
|——————|———————————————————-|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運行計劃表”,出川旅|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_____程表”)|
|——————|———————————————————-|
|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
||旅遊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
|||
|?備註?||
|||
——————————————————————————-
第2條?旅遊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_____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_____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運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_____)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_____。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補充約定事項)?1、?2、?3、
第20條?(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1條?(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2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甲方(代表):身份證號碼:?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後。
乙方(蓋章):負責人:電話(傳真):?通訊地址:
年月日
四川省旅遊局?監?制?四?川?省?旅?遊?總?隊?印?制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1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其列爲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 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導遊服務費 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遊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主要約定事項 旅遊團團號
第2條 旅遊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 (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 (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 (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遊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 (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 (運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 (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 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19條 (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21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後。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我國《民法典》、《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組團旅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報名參團
1. 甲方報名參團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資料,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並有權收取已發生費用。
2. 甲方簽訂合同時應付清全額團費,乙方收取旅遊費用時應出具發票。
3. 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無特殊病史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旅遊行程表》,並在旅遊出發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旅遊費用
5. 團費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包價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等。
6. 團費一般不包括: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費、航空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項目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等),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酒水飲料費、個人傷病醫療費等)及小費。
三、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
7. 發生戰爭、地震、洪水、火災、暴風雪、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爲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變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出發前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決定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及時辦理有關交通票務、訂房等退訂手續。旅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合理分擔。
8.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遊行程取消的,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發生航空、陸運、水運票務、訂房等業務損失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另行約定),該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的,應退回甲方全額團費。(2)違約方在出發前4日以上(不含出發當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至1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5%的違約金。
如報名時間在出發前4日以內(含出發當天),違約方通知對方取消旅遊行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
9.更改旅遊行程或出團日期的,更改方應與對方協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協商不成按取消行程處理。
10. 出發前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爲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減少費用的,由甲乙雙方按實結算。
11.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第三方旅行社承諾承擔乙方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在保證不改變已約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不提高團費的前提下,可以將甲方轉至第三方旅行社合併組團出行,乙方對第三方旅行社的違約行爲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轉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降低、行程安排變更或團費提高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並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重新簽訂旅遊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轉團、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處理。
四、有關責任
12.甲方有責任配合導遊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如甲方的言行嚴重干擾旅遊團隊正常運作,乙方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並由甲方承擔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如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等)、自由活動時間的個人行爲、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自行承擔,但乙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繼續行程的,乙方應作妥善安排,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費用和損失後,按多退少補處理。
13.旅行中,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丟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發生爭議時,甲方不得以旅遊服務質量問題等原因拒絕登機(車、船);甲方不得自行離團,否則作自願退團處理,所交團費不予退還。
14. 旅行中發生甲方在入住賓館財產被盜、遊覽景點或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情形的,如乙方無過錯,則不負賠償責任,但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甲乙雙方均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應就自身行爲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5.乙方應爲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需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相關旅遊意外保險。
16. 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票據,或有關代辦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並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7. 在旅遊行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禮儀活動,飛機、火車、輪船晚點等),乙方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遊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說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說明的,應當在事後作出說明。
1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之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點、風味小喫、收費娛樂項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甲方舉證確認是假冒僞劣商品的,在購物之日起60日內,可要求乙方協助索賠;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進行索賠。自甲方舉證之日起60日內,甲方未能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監所、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②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乙方質監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遊質監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內容與標準: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
同意遵守須知並將其列爲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導遊服務費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特別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派全陪不含不含導遊服務費元/人·天 服務派全陪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見行程表)排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
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遊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
通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1)團號_____________。
(2)旅_____程安排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_____程表”。
(3)交通工具及標準、乘載條件。
(4)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標準_____元/人天)。
(5)住宿標準及條件(按照星級飯店檔次級別)。
(6)導遊安排(全程安排持證導遊)。
(7)購物安排、旅遊日程。
(8)購物次數_____(次以內)。
(9)娛樂安排。
(10)旅行社責任險。
(11)自費項目及價格(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_____程表”)。
(12)應交納團費總額。
(13)轉(並)團旅行社名稱。
(14)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經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後,即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遊費用
1.費用包括:旅_____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途中交通、餐費(不含酒水)、房費、非自費旅遊項目第一門票;導遊服務費。
2.費用不包括:旅_____程表所列自費項目及旅_____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費用;機場建設費;航空_____費;衛生檢疫費;旅遊意外_____。行李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託運費;酒店內酒水、洗衣、通訊費等一切未在合同約定內的私人開支。
三、權利和義務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應提供參加旅遊的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責任自負。如經公安機關認定系乙方責任所致,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合同約定的旅遊活動安排。甲方有對自費項目選擇權。
3.行程中甲方購物自願,乙方導遊和駕駛員不得誤導強行購物,乙方對甲方因購物發生的質量、價格等糾紛不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如攜帶小孩應妥善監護。
5.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6.乙方應全面、如實向甲方介紹其服務項目、質量和_____標準,並按規定在甲方報名時簽訂本合同。甲方報名時應一次付清團款。
7.乙方因參團人數不足不能單獨成團,將甲方轉讓給其它旅行社出團,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總團款_____%的轉團違約金。
8.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爲甲方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當甲方在旅遊_____有效期內發生_____責任範圍內的意外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取得與事故相關的有效憑證,並會同甲方或代理人按照旅遊意外_____的有關條款和投保合同的約定,向承保_____公司辦理理賠。在組織滑雪、漂流等旅遊項目時,應明確具體活動地併爲甲方辦理旅遊意外險。
9.甲乙雙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違者責任自負。
10.團隊運行過程控中,乙方應保證運行計劃的實施,任何人不得無故擅自改變。但遇有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在徵得本團三分之二以上旅遊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改變運行計劃。
11.乙方增加服務項目需要加_____用,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並全額退還已交團款。否則,除全額退還甲方已交團款外,應承擔已交團款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報名簽約後要求退團,除須承擔乙方由此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外(含機票、訂房、_____等),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金:出發前_____天以上,已交團款的__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當天因自身原因誤機、車、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團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已約定的某項團隊活動,均視爲自動放棄,所交費用恕不退還,損失自負。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有努力補救損失的責任和義務,並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如:因交通原因延誤行程等情況,在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對行程作適當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在旅_____程中,甲乙雙方就會同約定的事項是否如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通過協商又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單方面中止旅行,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應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做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違約行爲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級旅遊執法(質監)機構投訴。甲乙雙方還可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及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遊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旅遊費用不包括:個人旅遊意外保險費和航空保險費;旅途中火車、輪船上餐費;搬運費、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託運費;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費用;其他私人性開支;其他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乙方有權覈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並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應當確保旅遊線路報價不屬於“不合理的低價”,並在收取旅遊費用時出具合法的發票給甲方。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或出團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行程表,行程表應列明:乙方和地接旅行社基本信息(包括:名稱、經營範圍、許可證編號、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旅遊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及標準,遊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禁忌,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避險措施事項,應急聯繫方式,委派的全陪姓名及聯繫電話,乙方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行程表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遊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也視爲合同組成部分。
6、乙方應甲方要求或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必須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協議對購物活動的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長時間、主要商品信息等和對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次數、名稱、時間、地點、價格等作出真實、詳細的說明。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安排不得與約定的行程衝突。
二、合同的履行
7、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遊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行程的旅遊產品和服務。
(3)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爲和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安排,有權拒絕導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的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安排。
(4)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請求救助和保護的權利;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要求乙方協助索賠的權利。
(5)旅遊行程開始前,除乙方有正當的理由拒絕外,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6)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遊人員完成旅遊行程。
(7)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遵守旅遊文明行爲規範。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現金和貴重物品。
(9)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範圍內選擇活動項目,遵守旅遊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10)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及有關部門或者乙方採取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11)行程中或解決糾紛時,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損害當地居民合法權益,不干擾他人旅遊活動,不損害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採取拒絕登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過度維權行爲。
(12)如實填寫報名表和遊客安全信息卡等資料,如實告知乙方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繫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繫到的。(13)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乙方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8、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
(2)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但能至少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合同。
(3)有權在旅遊團隊遇緊急情況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並要求甲方配合。
(4)有權要求甲方健康、文明旅遊,勸阻和制止甲方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
(5)出團前應將有關出團注意事項及行程表中須特別注意的內容明確告知甲方。
(6)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不得降低服務標準。
(7)非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應甲方要求不得安排甲方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甲方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8)應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
(9)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在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採取保護和救助措施。
(10)妥善保管甲方交其代管的證件和行李等物品,依法對甲方個人信息保密。
(11)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並提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9、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10、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出團的,乙方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給其他旅行社合併出團,但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轉團後如受讓旅行社未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的,乙方仍對甲方承擔責任。
11、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出團的,乙方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其他線路出團,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必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遊合同。
12、旅遊行程開始前,經乙方同意並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後甲方可以將合同轉讓給第三人代爲履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乙方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轉讓。
13、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經向甲方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分擔50%。造成甲方滯留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分擔50%。
四、合同的解除
14、在行程結束前,甲方可以書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按照本合同28條、29條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
15、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或改其他線路出團的,乙方應及時發出不能成團的通知,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不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的,乙方還應當按照本合同21條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6、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遊者健康和安全的;
(2)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遊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在按本合同28條、29條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隊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8條相關約定處理;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爲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1條相關約定處理。
18、甲方在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沒有合理理由擅自脫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9、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又不同意乙方變更請求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給甲方。
20、旅遊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返回出發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由於乙方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相關責任
21、乙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簽線路出團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並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乙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非因不成團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2、除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外,行程中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遊行程,造成項目減少、旅遊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責任,並按《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賠償甲方;造成旅遊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還應退回甲方,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23、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遊覽等服務的行爲)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並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甲方還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賠償金。
2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甲方轉團、拼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如甲方在出行前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向甲方退還全部旅遊費用;如甲方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退還尚未發生的旅遊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5、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未經甲方要求,乙方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乙方爲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26、在甲方自由活動安排期間,乙方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甲方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27、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違約的,或者地接社及其從業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28、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條約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40%;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60%。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29、在行程中甲方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條約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扣除必要費用的標準爲: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費用-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天數×已經出遊的天數。
30、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後果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1)不聽從乙方或其導遊的勸告和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的;(2)違反安全警示規定的;(3)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的;(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的。
31、由於甲方的過錯,使乙方、履行輔助人、旅遊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遊者遭受損害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32、自由活動期間以及行程中途經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衛生間等休息和方便時間,甲方購物爲個人自主行爲,由此產生的糾紛或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責任。
33、甲方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得到救助和保護的,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34、由於甲方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包價旅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5、甲、乙雙方出現糾紛時,均應積極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違約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36、旅遊費用的退還與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承擔一併結算同時支付,出發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解除合同後15日內支付完畢;其他情形的應當在行程結束後15日內結算支付完畢。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六、合同效力
37、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38、合同內相關詞語定義參照國家旅遊局、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20__年版《團隊境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第一條執行。
七、特別約定條款(選中的打√,不選的打Ⅹ)
旅行團名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報名人數_______________出團日期_______________ 成團最低人數_______________旅遊費用單價:成人 _______________元/人;小孩_______________ 元/人;總價_______________ 元
個人投保旅遊保險□同意 □不同意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
保險名稱: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 _______________元;保險費:_______________ 元
身體狀況說明□甲方成員身體狀況無異常 □其他: (可另紙說明)
拼團安排□同意(拼 旅行社出團) □不同意
不成團解決方式□解除合同 □轉團 □延期出團 □改爲其他線路出團
如甲方同意選擇轉團、延期出團和改其他線路出團之一的,不再適用21條相關約定。
導遊服務□派 □不派全陪導遊服務費(整團)_______________ 元
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廣州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如黃金週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_
乙方監督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
第2條 旅遊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暢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 (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 (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 (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遊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 (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 (運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 (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 (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20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21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鑑定時間:200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詳細旅遊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爲準!
2、線路名稱: (附旅遊行程 頁)
總團款爲: 。(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爲甲方投保的爲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爲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爲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 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 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 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 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 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爲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9
甲方(團體或個人): 合同編號:
乙方(組團旅行社): 簽約地點及日期: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遊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旅遊費用不包括:個人旅遊意外保險費和航空保險費;旅途中火車、輪船上餐費;搬運費、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託運費;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費用;其他私人性開支;其他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乙方有權覈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並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應當確保旅遊線路報價不屬於“不合理的低價”,並在收取旅遊費用時出具合法的發票給甲方。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或出團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行程表,行程表應列明:乙方和地接旅行社基本信息(包括:名稱、經營範圍、許可證編號、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旅遊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及標準,遊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禁忌,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避險措施事項,應急聯繫方式,委派的全陪姓名及聯繫電話,乙方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的信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行程表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遊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也視爲合同組成部分。
6、乙方應甲方要求或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必須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協議對購物活動的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長時間、主要商品信息等和對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次數、名稱、時間、地點、價格等作出真實、詳細的說明。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安排不得與約定的行程衝突。
二、合同的履行
7、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遊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行程旅遊產品和服務。(3)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爲和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安排,有權拒絕導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的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安排。(4)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請求救助和保護的權利;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要求乙方協助索賠的權利。(5)旅遊行程開始前,除乙方有正當的理由拒絕外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6)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遊人員完成旅遊行程。(7)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遵守旅遊文明行爲規範。(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現金和貴重物品。(9)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範圍內選擇活動項目,遵守旅遊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10)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及有關部門或者乙方採取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11)行程中或解決糾紛時,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損害當地居民合法權益,不干擾他人旅遊活動,不損害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採取拒絕登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過度維權行爲。(12)如實填寫報名表和遊客安全信息卡等資料,如實告知乙方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繫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繫到的。(13)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乙方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8、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2)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但能至少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合同。(3)有權在旅遊團隊遇緊急情況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並要求甲方配合。(4)有權要求甲方健康、文明旅遊,勸阻和制止甲方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5)出團前應將有關出團注意事項及行程表中須特別注意的內容明確告知甲方。(6)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不得降低服務標準。(7)非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應甲方要求不得安排甲方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甲方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8)應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9)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在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採取保護和救助措施。(10)妥善保管甲方交其代管的證件和行李等物品,依法對甲方個人信息保密。(11)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並提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9、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10、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出團的,乙方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給其他旅行社合併出團,但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轉團後如受讓旅行社未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的,乙方仍對甲方承擔責任。
11、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出團的,乙方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其他線路出團,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必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遊合同。
12、旅遊行程開始前,經乙方同意並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後甲方可以將合同轉讓給第三人代爲履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乙方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轉讓。
13、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經向甲方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分擔50%。造成甲方滯留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分擔50%。
四、合同的解除
14、在行程結束前,甲方可以書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按照本合同28條、29條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
15、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或改其他線路出團的,乙方應及時發出不能成團的通知,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不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的,乙方還應當按照本合同21條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6、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遊者健康和安全的;(2)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遊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在按本合同28條、29條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隊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8條相關約定處理;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爲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1條相關約定處理。
18、甲方在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沒有合理理由擅自脫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9、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又不同意乙方變更請求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給甲方。
20、旅遊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返回出發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由於乙方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相關責任
21、乙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簽線路出團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並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乙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非因不成團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2、除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外,行程中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遊行程,造成項目減少、旅遊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責任,並按《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賠償甲方;造成旅遊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還應退回甲方,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23、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遊覽等服務的行爲)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並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甲方還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賠償金。
2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甲方轉團、拼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如甲方在出行前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向甲方退還全部旅遊費用;如甲方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退還尚未發生的旅遊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5、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未經甲方要求,乙方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乙方爲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26、在甲方自由活動安排期間,乙方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甲方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27、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違約的,或者地接社及其從業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28、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條約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40%;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60%。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29、在行程中甲方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條約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扣除必要費用的標準爲: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費用-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天數×已經出遊的天數。
30、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後果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1)不聽從乙方或其導遊的勸告和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的;(2)違反安全警示規定的;(3)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的;(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的。
31、由於甲方的過錯,使乙方、履行輔助人、旅遊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遊者遭受損害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32、自由活動期間以及行程中途經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衛生間等休息和方便時間,甲方購物爲個人自主行爲,由此產生的糾紛或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責任。
33、甲方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得到救助和保護的,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34、由於甲方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包價旅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5、甲、乙雙方出現糾紛時,均應積極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違約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36、旅遊費用的退還與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承擔一併結算同時支付,出發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解除合同後15日內支付完畢;其他情形的應當在行程結束後15日內結算支付完畢。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六、合同效力
37、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38、合同內相關詞語定義參照國家旅遊局、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20__年版《團隊境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第一條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 經辦人: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監督投訴電話: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0
甲方: 。(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
電話: 。
乙方: (組團旅行社)
地址: 。
電話: 。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本旅遊團團號爲: 。
旅遊線路爲: 。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贊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定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國內旅遊意外保險費: 元,(保險金額: 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年月日時分於(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
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如購物爲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爲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爲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
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它]本合同其它事項
1.
2.
3.
4.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旅遊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
——————————————————————————-
|旅遊團團號||
|——————|———————————————————-|
|旅遊線路||
|——————|———————————————————-|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
_____
|主要瀏覽點||
|及遊覽時間||
_____
|——————|———————————————————-|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爲元/餐;正餐次,標準爲元/餐(含菜湯)|
|——————|———————————————————-|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住宿天數多於|每2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備註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
||詳見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_____
|——————|———————————————————-|
|導遊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爲元/人(天)|
|——————|———————————————————-|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運行計劃表”,出川旅|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_____程表”)|
|——————|———————————————————-|
|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
||旅遊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
_____
|備註||
_____
——————————————————————————-
第2條旅遊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暢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_____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_____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運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_____)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_____。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20條(補充約定事項1、2、3、
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合同生效期)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旅*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主要約定事項 旅遊團團號
——————————————————————————-
| 旅遊團團號 | |
|——————|———————————————————-|
| 旅遊線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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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發及散團 | |
| 時間和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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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瀏覽點 | |
| 及遊覽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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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機 |
| 交通工具及 |火車 |
| 標準 |輪船 |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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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餐次數及標準 |早餐 次,標準爲 元/餐;正餐 次,標準爲元/餐(含 菜 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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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標準 |每1晚:房間標準爲 星級 房間,費用爲 元/人; |
| (住宿天數多於 |每2晚:房間標準爲 星級 房間,費用爲 元/人; |
| 6晚,可在本條 |每3晚:房間標準爲 星級 房間,費用爲 元/人; |
| 備註欄內增列 |每4晚:房間標準爲 星級 房間,費用爲 元/人; |
| 或使用加頁紙 |每5晚:房間標準爲 星級 房間,費用爲 元/人; |
| 約定) |每6晚:房間標準爲 星級 房間,費用爲 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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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見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遊行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
| 購物點、住宿點 |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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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遊安排及費用 |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爲
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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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遊行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
| 行程安排 |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運行計劃表”,出川旅|
|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遊行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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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遊團服務質量 |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 標準 | (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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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遊費用:成人
元/人, |
| 費用及支付辦法 | |
| | 小孩
元/人,合計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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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
旅行社出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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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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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旅遊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 (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 (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 (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遊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 (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 (運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 (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 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19條 (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21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後。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 川 省 旅 遊 局 監 制
四 川 省 旅 遊 總 隊 印 制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旅遊團團號
|旅遊團團號||
|旅遊線路||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主要瀏覽點||
|及遊覽時間||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爲元/餐;正餐次,標準爲元/餐(含菜湯)|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住宿天數多於|每2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備註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爲星級房間,費用爲元/人;|
||詳見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遊行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導遊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爲元/人(天)|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遊行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運行計劃表”,出川旅|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遊行程表”)|
|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旅遊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備註||
第2條旅遊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不含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不含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遊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運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補充約定事項
第19條(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後。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4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遊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遊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導遊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遊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範圍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旅遊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一安排的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項目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督電話等內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須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並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遊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爲合同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_____程服務。(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爲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遊人員完成旅_____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4)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爲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是指擅自脫離旅遊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爲)。
7、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2)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爲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爲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遊費用;已發生旅遊費用的,由雙方各承擔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並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遊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禮賓活動、交通堵塞、列車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遊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旅遊費用退還甲方。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行程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
11、在行程中甲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所致的傷病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負擔其醫療及其它費用。
12、當成團人數不足時,乙方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遊團隊,但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並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團人數不足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爲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條、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4、雙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並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1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自願解除合同;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爲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兩者均按本合同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遊覽等服務的行爲)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並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17、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_____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違約方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方在出發前4天或以上(按出發日減去通知日之差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1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2)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3)如旅_____程取消有可預見損失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告知對方,並在特別約定中載明,在索賠時還應出具實際損失的證據。
18、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_____程(本合同第10條約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旅遊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應退回甲方,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該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遊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遊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遊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_____、訴訟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特別約定條款(含選項的欄目,選中的打√,不選的打_________)
旅行團名(團號)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遊費用
單價:成人?元/人;小孩?元/人;總價?元
個人投保旅遊_____
□?同意?□不同意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_____
_____名稱:?;_____金額:?元;_____費:?元
組團安排
□乙方組團?□轉?旅行社出團
地接服務
□同意?□不同意委託?旅行社提供服務
(地址:?電話:?聯繫人:?)
導遊服務
□派□不派全陪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廣州_____委員會_____;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
(如黃金週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我國《_____》、《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組團旅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報名參團
1. 甲方報名參團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資料,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並有權收取已發生費用。
2. 甲方簽訂合同時應付清全額團費,乙方收取旅遊費用時應出具發票。
3. 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無特殊病史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旅_____程表》,並在旅遊出發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旅遊費用
5. 團費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包價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等。
三、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
7. 發生戰爭、地震、洪水、火災、暴風雪、重大傳染性_____、政府行爲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變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出發前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決定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及時辦理有關交通票務、訂房等退訂手續。旅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合理分擔。
8.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_____程取消的,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發生航空、陸運、水運票務、訂房等業務損失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另行約定),該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的,應退回甲方全額團費。(2)違約方在出發前4日以上(不含出發當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至1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5%的違約金。
如報名時間在出發前4日以內(含出發當天),違約方通知對方取消旅_____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
9.更改旅_____程或出團日期的,更改方應與對方協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協商不成按取消行程處理。
10. 出發前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爲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減少費用的,由甲乙雙方按實結算。
11.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第三方旅行社承諾承擔乙方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在保證不改變已約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不提高團費的前提下,可以將甲方轉至第三方旅行社合併組團出行,乙方對第三方旅行社的違約行爲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轉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降低、行程安排變更或團費提高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並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重新簽訂旅遊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轉團、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處理。
四、有關責任
12.甲方有責任配合導遊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如甲方的言行嚴重干擾旅遊團隊正常運作,乙方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並由甲方承擔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如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等)、自由活動時間的個人行爲、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自行承擔,但乙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繼續行程的,乙方應作妥善安排,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費用和損失後,按多退少補處理。
13.旅行中,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丟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發生爭議時,甲方不得以旅遊服務質量問題等原因拒絕登機(車、船);甲方不得自行離團,否則作自願退團處理,所交團費不予退還。
14. 旅行中發生甲方在入住賓館財產被盜、遊覽景點或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情形的,如乙方無過錯,則不負賠償責任,但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甲乙雙方均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應就自身行爲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5.乙方應爲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需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相關旅遊意外_____。
16. 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票據,或有關代辦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並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7. 在旅_____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禮儀活動,飛機、火車、輪船晚點等),乙方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遊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說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說明的,應當在事後作出說明。
1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之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點、風味小喫、_____娛樂項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甲方舉證確認是假冒僞劣商品的,在購物之日起60日內,可要求乙方協助索賠;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進行索賠。自甲方舉證之日起60日內,甲方未能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監所、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②提交 _____委員會_____。
乙方質監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遊質監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內容與標準
團號
旅遊線路
名稱
旅行日期
參團人數
旅_____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乙方安排的遊覽項目內容及時間;入住賓館(酒店)名稱及檔次標準;交通工具及標準;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安排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需要甲方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及價格;乙方聯繫人及聯絡方式;旅遊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繫人和聯繫電話等
(見《旅_____程表》)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爲正餐 元/人,早餐 元/人
導遊服務
(選定的打√)
□派全陪/□不派全陪,備註:
_____標準
大人: 元人民幣/人;小孩: 元人民幣/人
應交納
團費總額
交費方式
是否購買
旅遊意外險
_____金額
_____費
補充
約定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廣東省旅遊局編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本合同示範文本自_________年七月一日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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