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精選31篇)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爲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出賣人): 地址: 郵編: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或工商登記註冊號: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出生年月日(註冊登記日期):

  住所(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代碼: ,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

  量: 。車身顏色及內飾: 。

  車輛主要配置: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生

  產號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 元(大寫 元),

  數量: 臺。

  車輛總價(不含稅費和其他費用):人民幣 元(大

  寫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

  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

  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貸款事項的相關服務,由甲乙雙方另

  行簽訂《貸款購車事項委託協議》。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符合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公告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3.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檢查和

  清潔,並按生產廠的技術要求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或 (由甲

  乙雙方協商約定後填寫)。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委託運輸方代

  提車(甲乙雙方指定的運輸方是 ) □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

  單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3)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維修保養手冊、修理網點信息。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相關物品及隨車文件,並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情況和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況。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乙方委託運輸方代爲提車的,甲方與運輸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交付時,該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

  乙方。

  9.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業務,雙方應另行簽訂相應的委託協議。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承諾的內容維修、保

  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包修期限,爲 年或

  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三包有效期(如適用),爲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

  (2)其他約定:

  。

  2.生產廠(或甲方)指導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繫電話: )提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

  量“三包”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

  手冊、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以及其因他不當行爲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生產廠)應明確承擔維修任務的維修站(廠)負責免費維修,若乙方自行選

  擇維修站(廠)自費維修,不影響其繼續依法享有汽車“三包權

  利”。

  5.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召回。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並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 _ 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_ _%。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時驗收接車,且經甲方通知後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仍未驗收接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

  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5.經甲乙雙方約定的或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機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_ _種方式解決:

  (1)向 _ 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_ 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對乙方信息具有保密義務。甲方保證乙方相關信息僅用於本次車輛交易過程中相關手續辦理及向乙方提供後續服務用途,除國家規定情形或特殊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業信息:是□ 僅短信、郵件□ 否□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

  協議及附件均爲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3.雙方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4.標的車輛爲交通事故車輛、泡水車等特殊車輛時,甲方應

  盡到告知義務並以書面形式詳述標的車輛情況,車輛單價及總價中已包含了車輛損傷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響。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

  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帳號: 帳號:

  戶名: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定地點: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4

  甲方:

  住所: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電話:

  委託代理人:電話:

  乙方: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於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3.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3.3年月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炕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00公里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銷售發票。

  車輛合格證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庫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種方式解決:

  申請仲裁。

  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以下稱爲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以下稱爲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1.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2.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3.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4.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臺。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4.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_________

  (1)實行送貨上門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甲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_________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乙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乙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乙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第七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八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聲明及保證

  1.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5)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6)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7)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第十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四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2)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

  (3)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1)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2)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3)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4)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_________

  (2)合格證_________

  (3)說明書_________

  (4)保修卡_________

  (3)海關證_________

  (6)商檢證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受託人(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2.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4.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_________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5.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7.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8.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9.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10.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11.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12.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6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丙方爲其提供擔保,爲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數量及附件

  1、甲方根據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____車型,發動機號爲:____,底盤號爲:____,合格證號爲:____的汽車壹輛。

  2、甲方爲乙方安裝一套汽車G裝置,作爲該車輛的必備部分;同時爲乙方統一配備專門的手機卡號(手機卡號爲:____),作爲乙方與甲方聯繫之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汽車總價爲人民幣(大寫)拾萬仠佰拾元,(小寫):____元,以上價格僅爲南昌提貨價,並不含車輛購罝費,申領牌照等費用。

  2、付款方式: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①首期付款:乙方提車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車總價的%,即人民幣(大寫)拾萬仠佰元整,(小寫):____元。

  ②後續付款:餘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個月分期支付,即於每月____日前交____元至甲方。

  3、由於乙方所佔資金,系借貸而來,按照等價有償的原則,餘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銀行利息。

  4、全套G裝置元,以後每月使用費80元;手機卡號100元,以後使用費用按實際結算;以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車輛上牌

  乙方所購之車,委託甲方辦理申領牌照,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維修

  1、甲方向乙方銷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達到生產廠家執行的企業標準和國家標準。

  2、乙方提車時,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驗收,對其功能,外觀等各方面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直到認爲符合質量要求方可提貨。

  3、乙方所購車輛的售後服務,按照XX集團售後標準,由XX集團各服務站負責解決,乙方不得以此爲由拒付車款。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附件G裝置或手機卡號,負責乙方能正常使用,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時,由甲方負責修理或更換,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丙方身份證及戶口本複印件(複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覈對)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夫妻關係證明、《身份證明》、《聲明》、以及甲方認爲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覈實後,甲乙方丙三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手續、車輛營運手續、車輛保險手續等後,乙方填寫驗車單,方可提車。

  5、車輛上牌所有的移動,包括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六、擔保

  爲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____種擔保形式:

  1、保證:乙方特請丙方爲其提供連帶保證。保證範圍爲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利息、應付稅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關法律費用(含律師代理費)。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____財產爲乙方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各種稅費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範圍乙方欠購車款、應付利息、應付稅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關法律費用(含律師代理費)。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隨上牌稅費一次性向甲方繳清。

  七、車輛所有權歸屬和所有權的轉移

  1、分期付款期間,乙方未全部付清購車款和其他稅費前,甲方保留車輛的所有權,所購車輛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車款和其他有關稅費後,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應當將車輛過戶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後,如G裝置和手機卡號完好無損,則由甲方按1000元的價格回收。

  八、車輛的保險

  分期付款期間,爲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車輛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50萬元第三者商業險,其他險種由乙方根據需要決定。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車輛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

  九、車輛的轉讓

  在分期付款期間內,由於特殊原因乙方需轉讓所購車輛,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同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十、車輛營運手續

  分期付款期間所購車輛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由於現行的車輛管理體制和車輛營運體制,各種營運手續只能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在此期間車輛的營運、保險、年檢等手續,均由乙方委託甲方辦理。

  十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分期付款購車期間,由於乙方未付清全部車款及其他稅費,汽車所有權屬甲方。若乙方與他人有訴訟之爭,也與該財產無關。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無須通知乙方,直接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汽車及有關證件,並要求乙方結清所有欠款,賠償損失。在收回車輛滿十五天後乙方還不能支付所欠車款和各種稅費時,甲方有權按評估價出售或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依法拍賣汽車,所得價款用於償付乙方所欠甲方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車輛後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含律師代理費)。如有剩餘,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2)拖欠款項(含車款和其他應付稅費)累計達二萬元或累計達二個月應付車款金額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50萬元第三者商業險的;

  (4)敗壞甲方聲譽,情節嚴重的'(如營運中騙貨、偷貨等);

  (5)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變、破壞G裝置的;

  (6)未經甲方許可,變更手機卡號或停止使用手機卡號,致使甲方無法正常聯繫的;

  (7)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8)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的行爲。

  (9)車輛被運輸管理部門取消營運資格或乙方被車輛管理部門取消駕駛資格;

  3、甲方有義務,特別是車輛遭搶、盜、騙時,利用G提供服務。

  4、G裝置安裝後,甲方有義務派員對乙方進行G使用進行培訓。

  5、甲方雖名爲物流公司,但與乙方僅發生汽車買賣關係,沒有義務爲乙方提供貨運業務。

  十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汽車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車款及相關費用後,即獲得汽車的39;佔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規定經營、使用汽車、不受甲方的干預。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變、破壞G裝置、變更手機卡號或停止使用此手機卡;G裝置或手機卡號出現故障時,乙方應在48小時之內通知甲方。

  4、汽車營運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使用汽車期間,車輛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車輛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6、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貨運糾紛,貨物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7、車輛交付乙方後,車輛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汽車品牌、型號、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有權拒收,甲方除應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車輛外,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費用。

  (2)、乙方委託甲方代辦的各種手續及甲方應當提供的服務,甲方應當派員積極辦理,如因甲方延遲代辦,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間,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車款的,除應及時補交外,還應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違約金,同時還須承擔甲方因追索債務而支出的費用,如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乙方拖欠車款累計達二萬元以上或累計達二個月應付車款金額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十四、甲方權利的轉讓和車輛的抵押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間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在不影響乙方使用車輛、不影響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前提下,有權將該車輛作抵押。

  十五、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時,應本着平等、友好、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住所:

  電話:

  手機:

  傳真:

  丙方:

  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委託代理人:

  手機:

  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臺)

  車輛單價(元)

  車輛總價(元)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箇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一)代辦保險□(二)代辦按揭□(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第十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8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 。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應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沒有提供上述第五條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10 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9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郵編:

  電話:

  手機:

  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

  郵編:

  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之規定,甲、乙主保證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保證將質量合同、手續齊全的車輛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乙方所購車輛品牌、規格、數量、總價如下表:

  第三條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額: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項總金額:合計(大寫)____________(不低於總車價的____%)。

  2、分期付款金額合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3、規定在180天內付清剩餘分期款20萬元,如有違約扣違約金1萬元。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一份,三方簽字按印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_年_月_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1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2

  甲方(出賣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爲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爲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爲,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爲: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型號:

  車 型: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車 款:_________________

  一次付清: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賣車人責任: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時____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賣車人負責,與購車人無關,賣車人必須保證,車手續齊全有效。

  第三條:購車人責任: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時 分以後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購車人負責,與賣車人無關,自購車之日起,車輛一切機械故障由購車人負責。

  第四條:雙方責任:

  1、本合同在未過戶前至過戶完畢期間內有效作爲法律依據。

  2、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經雙方無民意後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4、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賣車人(簽字) 購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4

  賣方(甲方):

  代表人: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就乙方購買甲方汽車的事宜進行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一、汽車概況

  1、車號:

  2、顏色:

  3、產地:

  4、型號:

  5、數量:

  6、發動機號:

  7、底盤號碼:

  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甲乙雙方確定,本款車的單價爲:____________元,總價爲: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____________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3、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乙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__________。瑕疵保證期爲自車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個月。並且保證第三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三、質量要求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四、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但質量問題還是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甲方在乙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乙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乙方應持有效證件與甲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可選擇解除合同,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八、保證

  甲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質量問題終生保修,其他瑕疵在購買後________個月無償保修。

  九、擔保

  擔保人須對甲方保證,乙方能按合同的規定按期支付購車款,若乙方不能及時履行合同,或者在給付期限內怠於履行合同義務,擔保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聲明及保證

  1、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2、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十一、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授權代表: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5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 暫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注: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爲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__________臺。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方承擔。運費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_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____公里 □。(注:_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爲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爲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爲_____年或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爲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爲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____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_____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_____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______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爲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爲、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____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___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聯繫電話:(日間)_______(夜間)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爲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爲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合同附件:

  □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共2頁)

  □ 附件二、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託書(共3頁)

  □ 附件三、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共2頁)

  □ 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商品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曾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買賣合同,現乙方按約把甲方購買的車輛交予甲方,並就有關車輛交接事項作如下確認:

  1.乙方交付給甲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甲方經過驗收,認爲上述車輛符合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開具全部發票給甲方。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沒提供的請打“×”):

  (1)發票 □(2)合格 □ (3)報關證明文件 □(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 □ (6)保修卡 □(7)簡易操作手冊 □ (8)拓印紙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項目右側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後,買賣雙方應當場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後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乙方)轉移到買方(甲方)。___

  8.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後生效。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購車的,請憑委託書派經辦人接收車輛。)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所屬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時__分

  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託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購買了車架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車輛,雙方已辦理交接手續,現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該車輛的上牌及領取證照的相關事項: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辦銀行按揭 □

  2.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

  3.代辦保險 □

  4.代辦購置稅 □

  5.代辦車船稅 □

  6.代辦養路費 □

  7.代辦年票 □

  8.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____元。

  2.代辦檢測、上牌的費用(已含行駛證等證件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費______元(請註明險種: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生效時間自____年__月__日__時___分起生效。

  4.養路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車船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6.購置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註冊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9.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按支出憑證向甲方結帳。

  10.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墊付。

  五、委託完成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

  六、特別聲明條款:

  1.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甲方應自行或委託乙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建議甲方爭取在保險合同上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車輛保險,乙方應把保險的有關條款告知甲方。

  2.如因車輛管理部門或相關牌證部門或廠家特殊原因導致延遲入戶的,不屬乙方違約,屆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在代辦牌證過程中,車輛仍是甲方的財產,甲方應採取有效的措施保護自有財產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託的除乙方職員以外的人員駕駛車輛時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負責。

  4.如甲方委託乙方職員代爲駕駛車輛,雙方先明確有關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有義務督促職員遵守交通規則,如因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如非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僅代辦有關車輛上牌及有關證照的申領手續,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甲方應一同前往辦理有關的業務。

  6.在代辦服務過程中發生車輛損毀、滅失的,甲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或侵權人索賠,賠付不足部分如屬乙方原因導致車輛損毀、滅失的,則由乙方予以修復或賠償。_

  七、在代辦上述委託事項時,如有關部門要求車主本人親自到場的,甲方應配合,否則造成委託事項拖延辦理的,不屬乙方違約。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如甲方需乙方代爲保管車輛,則乙方應盡力採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車輛,如因乙方保管不當造成車輛損傷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九、違約責任______

  1.甲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乙方的損失。______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代辦上牌證照的服務中途終止的,應承擔甲方的損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委託業務無法進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遇不可抗力一方應儘早通知對方,並採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對方的影響減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託事項後,與甲方辦理車輛及有關證照的交接手續。雙方另行簽定車輛交接書。

  十一、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委託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後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委託書具同等效力。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會、工商部門投訴,也可通過佛山或_______________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委託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雙方簽定__________________號買賣合同,乙方已把車架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及規格型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車輛售賣給甲方。雙方已按合同的約定辦理了商品車交接確認手續。其後,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上述車輛的上牌辦證的有關手續,並簽定了有關委託書。乙方已辦妥甲方委託的上述車輛的牌證手續,現把有關車輛及文件交還甲方,雙方確認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車輛交付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憑證及收據移交甲方(請在有提供的項目打“√”,沒提供的項目打“×”):

  (1)發票 □(2)合格證□(3)報關證明文件□

  (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6)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7)簡易操作手冊□(8)拓印紙□(9)行駛證□

  (10)車船稅證及收據□(11)車輛購置稅證及收據□(12)保險單□

  (13)保險發票□(14)臨牌 □(15)身份證□

  (16)暫住證 □(17)戶口簿 □(18)營業執照□

  (19)定編手續□(20)組織機構代碼證□(21)路橋費證及收據□

  (22)年票及收據□(23)行駛證的代理證□

  (2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把如下的隨車附件移交給甲方(有的打“√”,沒有的打“×”):

  1.車匙________套□(已含搖控器□;不含搖控器□)

  2.前後車牌號碼牌□

  3.隨車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千斤頂□

  5.點菸器□

  6.警示牌□

  7.內飾□(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交接時,甲方檢查車輛的如下項目或性能,請在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項目打“√”,反之打“×”。

  五、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項(有的請直接填寫,沒有的請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當場驗收無誤,雙方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後視上述車輛交付完畢。

  八、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購車的,請憑委託書委託經辦人接收車輛)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6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爲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

  數量:臺。

  2、其他費用:,由方承擔。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

  但以下情況視爲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作爲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

  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爲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

  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

  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爲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

  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爲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

  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爲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爲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

  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爲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

  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爲、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

  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

  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爲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爲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

  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7

  合同號:_____

  賣方(甲方):______

  簽署於______。

  買方和賣方(一方):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相關參數如下:

  品牌型號______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累計里程公里數______年審有效期______養路費______有效期______保險有效期______路橋費______有效期______車輛使用性質其他條件□運營□非營地

  □其他

  二、車輛交易協議

  1、交易車輛價格:(人民幣)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應於___________ 日提前向甲方支付______%的車費。交易車輛所有權和會員資格轉移手續辦理完畢,車輛及其證書交付完畢後,應立即支付交易車輛的全部餘額。

  3、甲方應提供其證件,以便辦理車輛過戶和會員過戶手續;交易車輛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船使用稅票證

  □養路費憑證□路橋費憑證□機動車保險單□營運車輛專用票及憑證□其他憑證。證書總數______

  4、甲乙雙方同意委託____________(貿易公司全稱)依法辦理貿易車輛過戶和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交易費和許可費由_______承擔。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所售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並保證車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辦理所有權和會籍轉移手續。

  2、甲方必須如實、準確地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供與所售車輛相關的合法有效的證明;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購車相關證明。

  3、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與甲方當面驗車驗車,覈實相關政治意見,並支付相關款項:甲方在收到車輛款項後出具付款憑證。

  4、交易車輛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風險,在辦理交易車輛所有權轉移過戶前由甲方承擔,交易車輛所有權轉移過戶過程中因使用車輛產生的一切問題和法律責任風險,由使用人承擔;交易車輛所有權和住所轉移完成並交付證書後,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如果第三方對交易車輛主張權利,並有明確證據,甲方應承擔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在約定期限內過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將已支付的車款返還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在約定期限內過戶或登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退還已付車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因交易公司原因導致車輛不能在約定期限內過戶或登記的,由交易公司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如甲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明,甲方應按每天車輛總價的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的,每天按車輛總價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合同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甲乙雙方均已閱讀合同條款,並完全理解合同條款的內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

  賣方名稱(蓋章)_____

  買方名稱(簽名和蓋章)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簽署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__________(拓印粘貼)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五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9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爲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爲:              。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爲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菸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爲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爲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爲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0

  出賣人: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1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產地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數量(臺)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總價(人民幣)大寫

  備註

  第二條 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

  (2)  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6、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應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沒有提供上述第五條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7、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 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爲: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爲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2)合格證□(3)說明書□(4)保修卡□(5)海關證□(6)商檢證□(7)進口車關單□(8)進口車商檢單□(9)其他: 。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外觀及漆面

  燈光

  電動天線

  內飾

  反光鏡

  CD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制動

  雨刮器

  點菸器

  手剎

  發動機

  鑰匙及遙控器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排擋

  門窗

  隨車工具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它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它事項                      。

  二、委託報酬

  爲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爲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 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       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機動車輛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自更換任何現有配置。(注:特殊情況附照片);

  2、車輛相關憑證:機動車登記證書、保險單、行駛證、車購稅本、營運證等原件必須齊全;

  第二條 車輛價款及所需材料

  1、車輛價款

  本合同所含車輛車價款合計爲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行車證、駕駛證;夫妻雙方身份證件、或結婚證,戶口本複印件等,雙方簽字作爲憑證。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負責提供本甲方所需的一切款項,甲方將過戶所需相關材料免費提供給乙方。甲方負責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過戶等相關手續。

  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甲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擅自更改車輛任何原有配置或未按協議約定時間內交付車輛,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未按照協議約定返還款項,逾期每月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甲方需承擔一切損失;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下列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3

  古法見證字 第 號

  茲證明( 年 月 日出生,住 )與 ( 年 月 日出生,住)於 年月 日簽訂《汽車買賣合同書》, 年月 日同時向本所申請見證,經審查,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書》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內容真實,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特此見證。

  見證人:

  見證單位:託縣古城鎮法律服務事務所

  年 月 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4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5

  買方:——————————

  賣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年——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萬元;大寫 ——萬元整 。

  買方應於————年——月——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籤後即生效。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時,甲、乙雙方在對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爲:_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爲該車輛符合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的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2)合格證□(3)說明書□(4)保修卡□(5)海關證□(6)商檢證□(7)進口車關單□(8)進口車商檢單□(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它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分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將自有________ 汽車,車牌號碼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 ,賣給乙方售價爲人民幣________ 萬________ 仟元整,具體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收購車款________ 萬________ 仟元整,即該車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證件: ________________

  三、該車從成交之日起,以前的一切法律上的責任和交通事故,由甲方負責完全承擔,成交之日起以後,該車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上的責任和交通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擔。

  四、甲方保證該車不屬搶劫、盜竊車輛,並承擔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五、乙方購車以後,必須認購保險。

  六、___________方過戶。

  七、雙方違約金約定各爲 ___________萬元,如有糾紛在___________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見證方___________份。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汽車品牌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生產地

  車輛單價(元)

  百事傑汽車

  型號規格

  數量(臺)

  乙方選購配置

  生產廠家

  車輛總價(元)

  合計金額:_______大寫:_______ 。以上車價不含爲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當地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爲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四)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爲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餘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於乙方原因除外),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3) 年 月 日前,支付剩餘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 。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_______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一)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二)當汽車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三)當汽車出現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說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 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七)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爲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六)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十三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爲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9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爲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爲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爲,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爲: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1)發票口(2)合格證口(3)說明書口(4)保修卡口(5)海關證口(6)商檢證口(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x"。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30

  買方x x x(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x x x(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x x x(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餘款x x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 餘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x x x

  住址: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31

  買方: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就二手車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車輛基本信息

  第二條:付款及車輛交付

  1、車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買方應於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天內支付70%,合計_______________元,餘下30%,合計_______________元,於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後天內支付;

  2、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購車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該款在30%的車款中抵扣;

  3、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由方承擔;

  4、賣方應當在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完,買方付齊餘款時,交付車輛及證件給買方。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完整所有權或處權,且車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轉移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份,並按約定交付車輛及證件。

  3、買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資料,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轉移手續。對轉籍車輛,買方應確認車輛在轉入地能辦理轉入手續。

  5、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車輛交付前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規費不齊、違章或違法行爲;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車輛交付後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規費不齊、違章或違法行爲,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定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轉移手續的,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轉移手續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買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其它約定

  買方: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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