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買賣合同錦集(通用33篇)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第二條 標的物生產、檢驗執行的質量標準、技術性能及使用方要求: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雙方約定的合同附件要求及買受人使用要求。
第三條 交貨期:合同生效40日內,出賣人須將全部貨物運抵買受人指定地:南京港指定倉庫。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木箱包裝符合《國際貿易中的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具有IPPC標誌。適合長途空運、海運,防溼、防潮、防鏽、耐粗暴搬運。包裝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 合同生效後,標的物經買受人驗收並簽收,驗收合格後,所有權歸買受人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負責將標的物運至買受人指定地:南京港指定倉庫。。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出賣人汽車運輸至買受人指定地,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 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二條、合同附件及產品說明書進行驗收。
第九條 標的物驗收:
1、到貨驗收:在設備到達標的物使用地:泰國,由雙方共同進行驗收;
2、安裝調試進料運行驗收:設備在出賣人指導下安裝調試結束,調試和運行驗收由雙方共同進行驗收;
3、運行期的驗收:在設備投入運行正常一年內,由雙方對設備運行以來的質量和技術性能共同進行驗收;
4、在到貨、安裝調試、正常運行三個階段的驗收期間,買受人書面通知出賣人蔘加驗收,5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沒有到達買受人設備使用地點參加驗收,則視出賣人同意買受人自行驗收,所有驗收的結果,出賣人無條件認可。
第十條 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現場指導標的物的安裝、調試和技術培訓工作,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買受人負責安裝。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憑買受人60%合同總額的匯票傳真件,出賣人發貨,貨到南京港由雙方進行初驗收合格後,出賣人提供17%全額增值稅發票,買受人支付匯票。安裝調試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付合同總額的30%,餘款待產品使用壹年無質量問題付清。付款形式:匯票。
第十二條 標的物供貨範圍: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條 標的物技術協議:詳見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合同附件四。
第十四條 出賣人提供的`服務承諾: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出賣人承諾嚴格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質量、數量履行供貨義務;不因任何理由而解除,若出賣人違約,自願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執行生效後合同,承擔合同總價款20 %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每推遲一天承擔合同總價款 0.1%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在買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貨期內交付標的物;
3.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全部標的物,承擔沒有交付標的物價款 20%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在買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貨期內交付標的物;
4. 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技術性能指標和買受人的使用要求,承擔合同總標的額 20%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隨機提供的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八條 隨機提供的資料: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 起生效。合同共陸份,買受人叄份,出賣人叄份。
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
1、合同附件一、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圖紙(圖FY304-10BD號)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賣人不得轉移生產廠址或轉包其他單位生產,經買受人同意,其他單位生產或配套的設備、部件等發生質量問題全部由合同出賣人承擔更換、維修、賠償責任。
3、如因本合同標的物引起侵權行爲,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買受人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年月日: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使用方向(項目名稱):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盤條圓鋼執行GB1499.1-20xx,螺紋鋼執行GB1499.2-20xx,以及相關國家標準。
第三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乙方對所提供的產品質量全權負責。甲方應在在收到鋼材7天內,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型號、數量進行檢驗,如出現規格型號或數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立即無條件調整更換。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按照國家標準捆紮,包裝不散捆,不回收。
第四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質量證明書隨出庫單及貨走。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螺紋鋼、圓鋼按理論重量結算,盤圓以過磅重量結算。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之日起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前的全部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交(提)貨時間、方式、地點:乙方收到甲方下達的計劃後,在3日內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八條 供應範圍、數量及相關補充:乙方負責運輸範圍由*至*;本合同使用量約計*噸,具體按照實際供貨數量結算。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至甲方施工指定地點,費用由乙方承擔,工地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按照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十一條 結算單價的確定及內容:結算單價 =阿里巴巴鋼材網公佈單價+ 運雜費單價 + 業務加價;結算單價包括材料費、運費、裝卸費、稅費、利潤等落地單價。
第十二條 關於阿里巴巴鋼材網公佈單價的約定:
1、阿里巴巴鋼材網公佈單價是指需方下達計劃當日的阿里巴巴鋼材網公佈的. 鋼材市供方供應的鋼材的廠家在阿里巴巴鋼材網當天未公佈的,則執行阿里巴巴鋼材網當日公佈的相應規格中的最低單價。
3、如果需方下達計劃中部分規格在當日沒有公佈單價,則按照以下規格間價差規律進行相應調整。[(1)HRB335φ12mm單價=HRB335φ32mm及以上規格單價=HRB335φ14mm單價+50元=HRB335φ16-25mm單價+100元;(2)盤條φ6.5mm單價=盤條φ8mm單價=盤條φ10mm單價;(3)圓鋼φ12-14mm單價=圓鋼φ16-32mm單價-80元。]4、需方對生產廠商有要求時,供方必須優先滿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貨到現場,經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結算貨款的80%,剩餘20%一箇月內付清。如甲方資金困難
第十四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工業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產品的調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3‰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不能按時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3% 的違約金。甲方工程結束若有部分剩餘產品,按本合同價退貨,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3‰的違約金。
4.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在雙方未達成協議前或雙方不能達成新的協議,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價款的3‰作爲違約金付給甲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須向對方償付因解除合同帶來的經濟損失。
6.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貨或供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8.甲方逾期付款應支付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合同中約定的雙方權利與義務不得轉讓。如一方轉讓,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對方承擔因此而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3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爲:___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爲 _____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爲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爲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爲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爲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後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並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4
出賣人: 買受人: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出賣人向買受人供應商品的質量按用戶產品驗收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量保證期爲一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提供工裝一套。
第六條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第七條 標的物抽有權自貨物交接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雙方商量。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當場驗收,對於出賣人供應的商品,買受人在驗收時採用質量標準做爲檢驗標準。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現金方式)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收到預付款後一箇月交貨,出賣人延遲交貨超過10天,買受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雙方簽字蓋章 起生效。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5
賣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可另附表)
品種
性別
數量
(頭)
規 格
(公斤/頭)
單 價
(元/公斤)
單 價
(元/頭)
金 額
(元)
供 種
期 限
公
母
公
母
合計金額:
備註:甲乙雙方按實際情況選擇計量單位。
第二條 質量標準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支付方式
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一)即時結清。
(二)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乙方每批提貨時須付訖所提該批種豬的金額,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一)甲方將種豬送到___________,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提貨,運輸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延遲供種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乙方_______元的違約金。
(二)乙方逾期提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________元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其他約定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上海市生豬業行業協會調解;或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1.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6
內容提要: 預約合同的認定不能僅憑內容確定性標準,關鍵在於當事人是否有明確的未來訂立本約的意思。預約合同包括單務預約和雙務預約,但區別於附條件的本約、優先權協議、選擇權合同。實踐中同時存在大量非預約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需根據情況具體判斷它們的法律性質和適用規則。預約的效力是使當事人產生“誠信磋商以訂立本約的義務”。預約制度有區別於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存在價值。預約能否實際履行應根據預約未決事項屬於主觀未決事項還是客觀未決事項加以判定。違反預約的損害賠償應根據締約所處階段進行確定,關注違約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和可預見性規則。原則上不排除當事人主張本約履行利益的可能性。
20xx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簡稱《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此條繼最高人民法院公佈《公報案例》“仲崇清訴上海市金軒大邸房地產項目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之後,[1]對預約合同及其效力進行了專門的規範,旨在解決實踐中爭議頗多的(尤其是商品房買賣中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的法律效力問題,通過承認預約的獨立契約效力,“固定雙方交易機會,制裁惡意預約人”,對司法實務有着積極的引導意義。[2]然而關於此條的理解和適用,學理和實務依然爭議頗多,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一、預約合同的內容確定性及其與本約的關係
從字面看來,《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可作兩種解釋:一是實踐中存在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均應認定爲預約合同;二是將前述認購書等看作是預約合同的各種表現形式。而這些文書要認定爲預約合同,依然需要符合預約合同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顯然支持第二種理解。依該條起草小組的觀點,預約合同是約定將來成立一定契約的契約。要成立預約,應當具備合意性、約束性、確定性和期限性等四個基本特徵。[3]這種界定,目的在於將預約和不是合同(因而沒有合同拘束力)的文本區別開來,也與本約區別開來。然而,這些預約特徵的概括並無直接的法律依據作爲支撐,尚有理論探討之必要。
具體來說,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明確了預約的合同性質,預約要區別於尚未構成合同關係的其他文書,顯然必須滿足合同成立的要件。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12條建議性地列舉了合同應具備的條款。《合同法》第14條第1項要求要約的內容具體而確定,但並沒有對“具體確定”作進一步限制。惟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1款中規定,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既然預約也是合同,似乎也應符合這一要求。針對實踐中普遍存在的商品房預約合同,《買賣合同司法解釋》起草小組進一步認爲,此類預約的成立至少應當具備兩項明確的內容,即標的物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坐落位置、層次、大致面積等)以及將來依預約簽訂本約的意思表示。[4]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預約內容已經相對明確,事實上合同其餘部分的內容往往可
以通過合同解釋的方式進行補全。具體來說,《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2款就明確規定,“對合同欠缺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內容,當事人達不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等有關規定予以確定。”由此帶來進一步的問題,在合同內容的確定性上看,預約和本約之間是否存在清晰的界限?換句話說,一旦當事人訂立的預約中已經包含了買賣合同(本約)的成立要素,比如明確了當事人的名稱以及買賣標的物及其數量時,不僅可以補全預約合同的內容,依據《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2款的規則,似乎也可以補全買賣合同(本約)本身,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此種類型的預約是否已轉化爲本約,或者“名爲預約,實爲本約”?考慮到預約作爲合同締結類型的例外而非常態,同時依據民法傳統中“儘量使合同有效”的原則,合同解釋時應儘可能賦予當事人意思表示以最大限度的法律效力,理論上一般認爲,就所存在的究竟是預約還是本約存在疑問時,更應認定爲本約—必要時甚至可以是附條件的本約。如是,則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名爲預約的文本,在內容相對確定(尤其是足以客觀推導出本約內容)的情況下,似乎都有認定爲本約的可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法國民法典》第1589條規定了在雙方當事人對標的`物與價金已相互同意時買賣預約即等於買賣的判決規則。理論上解釋爲,如果訂立的預約和它所追求的本約在意思表示的根本內容上並無二致,顯然也就沒有認定一箇獨立於本約的預約的可能和實益了。
當然,有人可能會對此提出質疑,認爲一旦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寫着“預約”字樣,似乎可以判斷當事人想要訂立的是預約而非本約。但這並不符合合同解釋的原理,換句話說,即使當事人在文本中使用了“預約”字樣或抬頭,法官也可以通過推敲、探究當事人的“實質意圖”,將其認定爲本約進行規範。這樣的話,討論預約的內容確定性似乎進入到了一箇怪圈:一方面,預約必須具有合同的確定性要求,以此拉開與不受拘束的協議之間的距離;但另一方面,一旦預約符合了買賣合同的確定性要求,往往又會僭越到本約規範的領地。其結果是,即使承認預約有其獨立存在的可能性,它也只能在大量無拘束力的文本和本約的夾縫中成長了。這是否有違最高人民法院將認購書等合同締結過程中的大量協議認定爲獨立的合同類型(預約合同)並加以專門規範之本意?
如上可知,僅僅根據買賣合意內容上是否全面,並不足以界分預約和本約,甚至可能大大限縮預約合同的認定空間。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考慮對《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中的“標的”作其他理解(或許也是更準確的理解)。具體來說,基於預約合同的性質(約定將來成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預約合同的標的不應該理解爲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是指將來訂立本約的作爲義務。如果這樣的話,預約合同的成立要素就不是指(至少不僅指)合同應當具備相對確定的買賣標的物,而是指當事人是否存在確定的爲將來訂立本約的意思。[6]因此,區別預約和本約的一箇重要標準,就在於當事人是否有意在將來訂立一箇新的合同,以最終明確雙方之間買賣關係的具體內容。而這也恰恰體現了預約作爲一種獨立的合同類型得以確立的根本原因—對當事人締約自由的最大限度的尊重。這樣理解的一箇重要意義在於:如果當事人存在明確的將來訂立本約的意思,那麼,即使預約的內容與本約已經十分接近(比如,已經包含了本約的主要內容),即使通過合同解釋的方式,從相關預約中可以推導出本約的全部內容,也應該排除這種客觀解釋的可能性。因爲當事人的意圖或許十分明顯:就買賣合同中尚存在的一些未決事項,需要由當事人通過訂立的本約來加以明確,而不是通過當事人之外的客觀因素進行推導和補全。如果這樣的話,預約的“生存空間”就大大擴張了。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當事人有明確於未來訂立本約的意思,同時符合合同的內容確定性要求,此種契約依然可能會被認爲“名爲預約,仍非預約”。[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5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當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起草小組的意見,與其說前述條款採納了“視爲本約說”,“毋寧說該規定其實承認預約與本約之間的可轉化性。即在預約合同中載明瞭本約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當初交易不成熟的條件業已消除,即使雙方未按預約合同簽訂本約合同,其預約亦已轉化爲本約性質,故此可以認定爲本約合同。應當注意,該規定也符合《合同法》第36條關於形式不完備的合同效力的規定,即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8]理論上講,若嚴格依據《合同法》第36條來解釋,此時也不存在預約轉化爲本約的問題,毋寧是事實上履行的本約和已經訂立的預約在交易內容上發生了重合。[9]換句話說,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的預約合同,性質上依然是預約而非買賣合同本約。只有在一方或雙方實際履行給付,同時當初限制交易不成熟的條件已經被消除的情況下,事實上成立了的本約吸收了該預約中的內容。當然,不管作何種理解,一旦滿足《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第5條規定的構成要件,此時買賣雙方的合同關係適用本約合同的相關規範調整,超出了本文討論的《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預約規範調整範疇。[10]
通過上述梳理可以發現,在合同締約過程中,在買賣內容尚無法確定(因此並未成立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合同關係)和買賣合同本約之間,當事人之間起草的文書存在着認定爲預約的廣泛空間。具體地說,從內容的確定性上看,只要當事人明確將來有進一步訂立本約的意思,雙方就買賣合同的內容(從僅僅明確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標的物和數量到確定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的種種合意,都可能被認定爲預約,並受《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範。[11]
二、預約合同的涵蓋範圍
前述討論建立在一箇假設的基礎之上,即在合同締約的過程中,在雙方尚未磋商到訂立本約這兩極之間,僅僅存在預約這樣一種合同形態。而事實上,隨着現代交易的日漸複雜,合同的締結往往是一箇紛繁複雜的漸進式過程,當事人基於不同的利益需求和現實狀況,往往訂立各種類型的文本,這些文本是否都應該涵蓋在預約合同的內容之中,並受《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調整,還是將某些條款認定爲其他類型的協議,將其剝離出去,這個問題不僅涉及預約合同的認定問題,同時涉及預約效力以及違反預約的違約責任和解除後果相關規則的適用問題,有進一步探討之必要。
(一)預約和附(停止)條件的本約
實踐中,當事人之所以訂立預約而非本約,常常是因爲交易尚存在一定的法律上或者事實上的障礙,因此雙方往往會約定,一旦這種障礙消除之後(比如,房產登記或者開發商取得銷售許可證成爲可能),雙方應該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本約。對於這種約定究竟應該認爲是買賣合同的預約,還是一箇附停止條件的買賣合同本約,存有爭議。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小組認爲,“附停止條件合同是從合同效力角度出發進行的分類,由於停止條件是否成就並不確定,故合同是否生效亦不確定。在預約合同,由其效力決定,除非法定事由,本約的簽訂是可以預見的。在附停止條件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明確,停止條件成就時,合同生
效,當事人得依約定要求對方履行義務;在預約合同,本約尚未成立,當事人不得請求對方履行本約義務,但預約合同已生效,可以請求對方履行締結本約之義務,否則對方構成違約。”
[12]筆者以爲,從本約的簽訂是否可以預見或者合同能否生效來區分預約和附停止條件的本約,並無太多理論依據,實踐認定上也頗爲困難。而是否可以履行本約義務,涉及預約的效力以及能否實際履行的問題(這本身也值得爭議,詳見後文第四部分),並不能成爲判斷是否成立預約的標準—至少在合同成立的時候,不足以區分當事人究竟在訂立預約還是附停止條件的本約。在筆者看來,關鍵因素依然是當事人是否有確定的在將來訂立本約的意思。如是,正如前述爭議條款,宜認定爲預約;如果不存在這種意思表示,條件成就時能直接在當事人之間形成確定的合同關係的話,就應該認定爲附條件的本約。究竟屬於何種意思,似乎也可能從合同文本的相關文字表述中看出來。比如,有學者指出,“不僅買賣合同本約可以附生效條件、生效期限,買賣合同預約也可以附生效條件、生效期限。因此,應當區別買賣合同附條件、附期限,與買賣預約附條件、附期限。例如,合同內容,有合同須經批准,須待房屋騰空,須待出賣人取得房屋所有權等條件的約定,不能輕率認定爲附條件買賣合同本約,或者附條件買賣預約。區別的關鍵,在合同內容中與所附條件(或期限)相匹配的‘標誌性文句’:有‘訂立正式合同’文句,爲附生效條件(或附生效期限)的買賣合同預約;有‘合同生效’文句,爲附生效條件(或附生效期限)的買賣合同本約。”[13]當然,嚴格來講,該學者此處所討論的並不是附條件/期限的預約與附條件/期限的本約的區分問題,毋寧是預約與附條件/期限的本約的區分問題,否則就會得出此類條件/期限成就之前,預約合同沒有生效的結論。[14]
(二)單務預約、優先性協議、選擇權合同
單務預約是指僅一方預約當事人負有締結本約義務的合同。學理上普遍認爲,單務預約和雙務預約一樣,皆屬預約合同的範疇。值得注意的是,有學者認爲,《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第2條規範的預約僅指雙務預約。[15]惟從該條字面上看,僅僅提到“當事人”、“一方”、“對方”等字眼,尚有將單務預約納入該條調整的解釋空間。最高人民法院該解釋的起草小組也有將單務預約納人調整的意思。[16]將同樣符合合意性、約束性、確定性和期限性,而且學理上普遍認可的單務預約排除在本條規範的預約合同範疇之外,似無充分理由。
有學者認爲,試用買賣即屬於單務預約,試用買賣符合單務預約的基本特徵:在試用買賣中,當事人的義務並不是買賣(移轉所有權),而是締結買賣合同。該合同對出賣人單方有形式拘束力。在買受人承認標的物,即行使承認形成權(成就隨意條件)後,試用買賣轉化爲買賣,即從預約轉化爲本約。[17]對此,筆者更支持傳統理論,即認爲試用買賣屬於附停止條件(生效條件)的合同。[18]蓋在試驗買賣中,就買賣關係的正式形成,並不需要訂立一箇新的合同來加以確定,也不存在事後一方當事人是否願意訂立合同的問題。出賣人一旦拒絕交付,買受人得依據現有合同法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而無須適用《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則。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意將預約和法國法上的優先性協議以及英美法上的選擇權合同區別開來。所謂“優先性協議”,是指一方當事人給予另一方訂立某一特定合同的優先權,一方只要決定訂立該合同,在向其他人發出要約前,必須先向另一方發出要約。[19]所謂“選擇權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或者一方依據合同享有在不同“被選事物”(如清償方式、給付類型、價格等)之間作出選擇的權利。[20]實務中,這類優先性協議、選擇權合同,甚至包括一些不可撤銷的要約往往很難和單務預約作出區分。對此,筆者認爲,依然需要從預約合
同的本質出發加以判斷。區分的核心要素有二:一是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否承擔將來必須締結新的本約的義務,與此相對應,相應的權利人是否存在主張必須訂立合同的權利;二是看權利人是否可以通過單方行權的方式確定雙方買賣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而無須再締結新的合同。
(三)非預約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
在(本約)合同締結過程中,實務中存在着大量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備忘錄、君子協定(Gentleman’s Agreement)、臨時協議(Punktation)、協定綱領(Heads of agreement)、草稿、目錄等,之所以產生如此名目衆多的文本,或基於交易實踐形成的慣例,或源於國際貿易做法的引入。這些文本儘管在他國法上可能有明確的內容和效力,但一旦納入到我國法中,由於缺乏明晰的法律規則加以調整,往往很難評價它們的具體效力。至於是否可以納入預約範疇,也不能一概而論。以源於英美法的意向書爲例,在《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出臺之前,有學者將意向書理解爲不具有合同拘束力的文本,藉此與存在締約義務的預約合同區別開來。[21]也有的學者則對意向書作廣義理解,泛指合同雙方在締結正式協議前就協商程序本身或就未來合同的內容所達成的各種約定,而將預約僅僅看作是意向書的一種特殊形式。[22]那麼,應採何種標準來判斷這些認購書等文本是否構成預約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些文本尚不符合《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1款等規定的合同成立條件,就不屬於預約合同;其次,如果文本中缺乏訂立本約的意思和目的,比如僅僅約定磋商過程中的成本和風險分配,那麼預約合同也會因缺乏“標的”這一根本要素而不成立(但不妨礙成立不是預約的其他獨立的合同);再次,如果當事人在文本中明確排除合同拘束力的,比如約定“本意向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或“本意向書不產生對任何一方的權利或義務”,則也不屬於預約合同的範疇。
那麼,是否可以認爲,只要符合《合同法》第14條、《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1款的要求,在這些文本中明確了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訂立本約的意思和標的物等要素,同時當事人沒有明確排除合同效力,就一定可以構成預約合同了呢?答案也不盡然。該條中規定的這些要素僅僅是預約合同成立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換句話說,要構成預約,必須在內容的確定性上包含這些要素,但包含了這些要素,未必就構成預約。從《合同法解釋
(二)》第1條“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的用詞上就可見一斑。從實踐上看,也的確存有爭議。如果當事人之間通過合意的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排除了其所簽訂的文本可以產生預約的效力,那麼,這樣的文本也不應被認定爲預約。比如,可以試想,假如預約的效力是約束當事人必須通過一切手段締結本約,而不僅僅是使當事人之間產生某種(誠信)磋商的義務,那麼,這樣的文本就不應該被認爲是預約。[23]看來,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必須對預約合同的效力作進一步的分析。
三、預約的效力
關於預約的法律效力,理論上存在着“必須磋商說”、“應當締約說”、“內容決定說”、“視爲本約說”四種,最高人民法院傾向於“應當締約說”,即“預約訂立後,預約雙方須依誠信原則進行磋商,除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外,應當締結本約,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
廠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並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甲方廠房土地租賃合同爲準。
2、 土地使用權限爲年,自年月日到_______年月日止。
3、 廠房區域東側在米內、南側到米內、西側到米內、北側到米內。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後支付人民幣
萬元(大寫);
2、 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並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爲違約金。
四、 其他規定:
1、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註冊。
2、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後,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2、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所繫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章): 代表( 簽章):
電話: 電話: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權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區)區域內作爲甲方產品的獨家經銷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貨,從而保證乙方獨家銷售權。
二、業務辦理方式:現款現貨,貨到先付款後提貨。運輸交貨方式:代運制交貨(只限長途)。乙方提貨額達_________元。甲方負責組織貨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種瓶、盒上明確標明的產品執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
四、乙方對銷售困難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種在保持產品原樣的情況下,享受調換、退貨、退款的選擇權,從而維護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退貨調換品種時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所在區域內經銷_________白酒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專賣、稅務、工商、技術監督、衛生防疫等)和經營風險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區域、價格銷售,不準跨域降價銷售,第一次按當地經銷商收回的衝貨數量爲依據給予衝貨方應得提成的3倍罰款,從提成獎勵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該品種的經銷資格;第三次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扣除乙方所有提成獎勵。
七、乙方自協議簽定之日起3個月內如月平均銷售額達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權自行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第一批貨物交付後生效,有效期爲一年,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備案一份。因本協議執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負責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
白酒買賣合同範本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保證甲方賣場的正常運營,促進乙方所經營系列酒水的銷售,甲方確定乙方爲甲方下列產品的供貨商,經雙方協商就供求關係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確定乙方爲甲方所需下列產品的供貨商:
酒類:系列
二、乙方爲促進以上產品在甲方賣場的銷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贊助人民幣元作爲乙方系列產品的廣告宣傳費,乙方提供若干臺展示櫃給甲方無償使用,甲方負責展示櫃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潔,正確使用,保養及維修。
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供酒系列作及時報價。乙方所供其他產品價格如有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價格統一,結算按標準市價。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經營所需增加供貨品種。
五、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所供產品的合法三證。乙方負責的酒水出現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合格產品;
2.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後服務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如發現酒水質量不合格或出現其他質量問題,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市場價倍的補償;
4.如發現假酒現象,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假一賠十的補償;
乙方所供系列品種價格見《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書面或口頭)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將貨品送到甲方倉庫,如遇市場短缺等特殊情況除外。送貨費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貨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送貨規定。貨收妥,由甲方開具相關驗收單交乙方作爲結算憑證。
十、結算方式:
1.貨到甲方現場經雙方驗收完畢,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貨款的60%,餘款40%待二次進貨時付清,依此類推。
十一、因甲方經營原因(如停業、拖欠貨款,阻止乙方銷售等),造成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時,合同順延。
十二、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協議有效期內,未盡事宜,另商議,按補充協議方案簽定。
十四、協議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產生糾紛,進行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移交合同簽訂地司法部門解決。
十五、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9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區路155弄25號。
因被答辯人(原告)混凝土有限公司訴答辯人(被告)建設有限公司(20xx)×民二(商)初字第1645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的名稱已於20xx年5月日由建設有限公司變更爲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有限公司的企業已經不復存在。衆所周知,訴訟主體應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爲準。被答辯人以變更前的名稱起訴,顯屬主體錯誤。附: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覈准通知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轉載於: m 書 業 網:解除買賣合同的答辯狀)(均爲複印件)各一份。
二、經20xx年10月12日對帳(《混凝土結算清單》被答辯人已提供)後,本公司於月日和月日先後兩次支付了貨款30萬元,至今已共支付了85萬元。顯然,被答辯人在不間斷地供貨,答辯人在不間斷地向被答辯人支付貨款,並沒有較長時間拖欠貨款的’事實。
三、被答辯人起訴的第一請求稱“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貨款人民幣444359.25元”沒有事實依據。經查: 被答辯人提供的混凝土《購銷合同》的未約定貨到付款,而是按照合同約定定期付款。根據雙方於20xx年3月20日簽訂的《上海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載明,建設工程“結構封頂驗收後一箇月內支付砼款總額的50%”。現本工程結構尚未封頂,被答辯人亦未提供其供貨工程結構已經封頂的相關證據。按照被答辯人提供的《混凝土結算清單》記載,貨款總數爲143.6208萬元,已付85萬元,佔59.2%。已超過約定付款期限內應付款的數量。
四、被答辯人起訴的第二訴訟請求稱,判令被告償付逾期付款違金75941元更沒有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首先,不存在逾期付款,豈用償付逾期付款違金?其次,即便逾期付款,其期限也只能從貨款結算後應付款日起計算。被答辯人提供的經雙方簽名蓋章和《混凝土貨款結算清單》上明確記載,貨款結算日爲20xx年10月12日,那麼貨款結算前就不存在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了。且20xx年3月20日的購銷合同上有“20xx年所欠未款不計違約金”記載。
綜上所述,本案原告不但起訴所指被告主體錯誤,且對自己提出的主張缺乏證明以上事實存在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據此,答辯人請求貴院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或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謝謝!
呈××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OO七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附:1、營業執照付本複印件1份;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覈准通知書
1份;2、付款憑證2份;3、答辯狀副本1份。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0
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方式:
一、法律依據
(一)買賣合同解釋(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條第四款: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爲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爲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二)20xx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xx]251號)第三條:
“關於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爲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爲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爲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二、計算方法
(一)單利的計算方法:
例如:甲與乙20xx年7月7日約定乙必須於8月10日前支付貨款100萬元,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出賣人主張逾期付款損失。20xx年11月2日,乙未付款,甲訴至法院。計算至起訴日的方法:
銀行基準利率:6個月以內的.年利率是5.6%。
罰息利率標準:按加收50%計算。
逾期天數:84天。
逾期付款損失:1000000×0.056×1.5÷360×84=19600
*加收50%的日利率:0.056×(1+50%)÷360≈0.00023
(二)銀行罰息複利的計算方法(利息利滾利)
例如:20xx年7月7日,甲欠乙110萬,其中利息10萬,還款日期8月10日,計算至20xx年11月2日的利息:
本金產生的利息:1000000×0.056×1.5÷360×84=19600
利息計算複利:
第一天:100000×0.00023=23
第二天:(100000+23)×0.00023=23.00529
買賣合同中,一般不會產生計算複利的情況,一旦逾期付款,就直接根據單利的計算方法來計算逾期利息。司法解釋使用“逾期付款違約金”一詞,並沒有使用“利息”,因此,當事人約定的逾期付款利率標準不受“不得超過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的限制。當事人約定了相對較高的利率,其實就是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雙方都能能夠預見到違約的後果,逾期付款的,應當承擔此後果。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銀髮[20xx]251號20xx-01-3014:41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爲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利率槓桿的調節作用。現就有關人民幣貸款利率及計結息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於人民幣貸款計息和結息問題。人民幣各項貸款(不合個人住房貸款)的計息和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二、關於在合同期內貸款利率的調整問題。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利率由原來的一年一定,改爲由借貸雙方按商業原則確定,可在合同期間按月、按季、按年調整,也可採用固定利率的確定方式。
5年期以上檔次貸款利率,由金融機構參照人民銀行公佈的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自主確定。
三、關於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爲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爲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爲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四、對20xx年1月1日(含20xx年1月1日)以後新發放的貸款按本通知執行。對20xx年1月1日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仍按原借款合同執行,但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也可執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人民銀行發佈的有關人民幣貸款利率的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爲準。
希望以上有關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麼計算的內容對你您有所幫助。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房地產交易市場準入證》證號爲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屬_________結構,用途爲_________,乙方已對該房屋狀況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
第二條 土地使用權情況
該房屋的土地宗地號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初始取得方式爲_________[出讓][劃撥],《土地使用證》證號爲________,使用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第三條 計價方式及成交價格
甲、乙雙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爲:按_________[套][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爲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房屋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爲: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應於_________前將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應於_________預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給甲方,並於_________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給甲方,餘款於_________結清。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的義 (一)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權屬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虛證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並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二)甲方不得對下列房屋進行交易:
(1)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3)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6)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的:
(7)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設定抵押、出租等情況,甲方應告知乙方,並自行約定解決。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三)甲方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申請時,應按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屬設施(包括煤氣、水管、電線等)老化,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應在房屋交易前將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第六條 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附屬設施及室內裝飾等 。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2
一般,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很多,因爲商品房買賣涉及到很多的問題,如果不注意的話,可能會引發一些列的法律問題,讓購房變得十分艱難。下面,就簡要講述一下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購買者在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時應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環節: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的商品房應具備的條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作出以下規定:
1、已經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和預售的前提條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的房屋是非法建築。購買者要在購買前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此項規定是房屋開工建設的前提,房地產開發企業只有在其建設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才能開工建設。
3、按照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且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規定是爲了保障工程建設的穩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開發商過分依賴預售款從事項目開發,防止無法如期交房損害購房者的利益。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在本市開發房地產的企業應到日照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並取得該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此規定的目的在於將房地產預售的活動置於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監督之下,從而保證商品房預售的合法性。
二、瞭解商品房預售合同基本的內容
1、主體。即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寫明雙方的名稱地址等。
2、預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預售合同應明確記載預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區、座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建
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房屋建築面積、房屋結構、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圖等。 3、面積。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應以平方米爲單位計算,並明確是建築面積、使用面積還是其他面積。
4、價款。即預售商品房的價金,包括單價和總價,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雖然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了規定,但對預售款實收的數額和期限卻沒有統一的規定,當事人應在合同中明確。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則條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約定由於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的影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順延。
6、房屋使用性質。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生產用房或其他。
7、違約責任。包括購房一方不能依約支付價款的責任和預售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房的責任。
8、房地產權屬登記義務。
9、物業管理條款。
10、糾紛解決方式。如選擇訴訟還是仲裁。
11、其他條款或當事人約定的條款。 下面說說購買現房應注意的事項: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3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乙方(買方):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不得超過
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帳號:
乙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4
合同編號: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規定,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產品價格:
具體見產品報價單
二.技術資料提供:
甲方向乙方提供經批准有效的產品圖紙及相關技術要求(甲方受控的電子文檔),圖紙編號爲:
三.樣品交期:
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在 自合同簽訂?天之內 向甲方提供首樣,並附檢測報告,包括圖紙規定的各項技術要求指標。
四.產品驗收及交付:
1)產品驗收的依據:
以甲方提供的產品圖紙、相關技術要求及產品檢驗標準爲依據;
2)驗收規範:
乙方模具製作完成後,產品經送樣,符合甲方提供的產品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每個零件均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封樣,雙方各執一份,以作爲合格標準;
五.產品費用支付條件:
1)產品模具費用總額 元(含17%增值稅);合同簽定 7 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產品模具費用總額的 40% ,當乙方提供首樣後7天內支付產品模具費用總額的` 40%;樣品經雙方確認驗收合格,模具經由甲方批准合格,乙方開具產品模具費用總額元的含17%增值稅發票後, 天內甲方支付完尾款;
六.變更管理
合同簽訂後甲方提出合同內容修改或產品零件圖紙修改時,乙方有義務解決,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協商處理。
七.知識產權及商業保密承諾:
1) 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並有責任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2) 本合同所涉的產品技術圖紙和相關技術、質量文件(包括2D和3D),其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提供,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所有權
1)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技術文件、著作權及模具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對模具的處置權。乙方負責保管的,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此模具提供給第三者生產, 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模具費並賠償造成的損失。
2)甲方付清模具款後,甲方需要將模具從乙方轉出,乙方有義務對模具進行組裝、防鏽和包裝處理,保證模具完好,並配合發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在規定期限內提供首樣,按延期天數乘以貨款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
2)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按延期天數乘以貨款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
3)其他情況的違約責任按《合同法》規定執行;
十.其它約定:
1) 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送到甲方廠內,費用由乙方支付
1)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規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附產品報價單及保密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5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爲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 (印)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達州市南壩鎮23號 電話: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6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就 項目內、外牆塗料購銷達成以下條款,作爲雙方履行購銷合同之準則:
一、產品名稱、商標、規格、數量及金額
注:1、顏色以甲方確定的樣板爲標準。
2、供貨數量以實際爲準。
二、供貨方式 由乙方幫助組織送貨到甲方指定庫房,由甲方負責組織卸車及費用。
三、供貨期 當本合同生效後,甲方發出書面訂貨單,乙方收到甲方的每次訂貨單之後7日內按訂貨單數量供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四、付款方式 當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提交要貨計劃,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的30%做爲定金,乙方根據此計劃安排生產、送貨,貨到工地、簽收、方可卸貨,甲方從簽收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五、驗收 甲方在驗收時當場簽收(蓋章或簽字),作爲結算的依據。甲方指定的現場簽收人爲
六、技術要求 甲方在施工之前,乙方對施工操作、注意事項進行指導,並提交有關施工技術、產品性能的詳細資料。甲方必須按技術要求施工,如違背施工技術要求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出現產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甲方如不接受合格的貨物,則無權收回已支付貨款;如乙方提供的產品不合格,甲方可以拒絕收貨並拒付貨款。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以合同內容爲依據,本着相互諒解,相互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向有關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請訴訟、裁決。
九、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從簽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訂單的所有貨款前,該訂單所列之貨物的所有權爲乙方所有。
4、已調色的產品概不退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在青島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 室。(部位:_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 ;
(三)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爲【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 】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瞭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 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爲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該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售時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當事人應選擇合同第三條第(一)項,其中,房地產權證註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如實填寫。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劃撥土地上房地產買賣,買受人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二)項。
除上述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償使用形式,屬此範圍的,當事人應在第三條第(三)項內約定。
9.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徵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範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範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10.住房戶口遷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
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也會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11.維修基金交割。根據《青島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內,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並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餘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五、爲保障買賣雙方自身權益,防範違規的房地產中介對當事人權益的侵害,凡委託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代理、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託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均應在附件六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中籤字蓋章;其中:委託人應將居間介紹的有關房地產經紀公司及執業經紀人情況在第一條內予以明示,以備與經紀公司、經紀人發生糾紛時作爲投訴的依據;
六、爲方便當事人訂立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擬訂下列範例,當事人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範例未經當事人選取,不作爲合同內容。
房地產權利保證條款範例:甲方保證,上述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的權利負擔,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______項處理:
(一)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與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註銷他項權利的登記,逾期未註銷的,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在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認並繼受該項權利,並同意辦理變更登記。
戶口遷移條款範例:甲方承諾自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由於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當事人如不願仲裁的,願意向法院起訴的,請將合同第十三條劃去。
八、本合同示範文本可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購取。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8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_________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___件,甲方應於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爲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爲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_元於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爲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付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等情況。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爲憑。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1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爲(_____幣)_________元整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0
買方(需方):合同編號:設備-001
賣方(供方):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6-3
買賣雙方就產品買賣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1.1 以上價格爲到 有限公司交貨的含稅固定價,包含貨款(含17%增值稅)在內的買方爲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所有費用。吊裝費、安裝調試費、運輸及運費由賣方承擔。
2、目的地/交貨地點:。
3、交貨期:預付款付出後20個工作日內交貨。
4、質保期:二年。
5、付款方式:預付30%,安裝調試結束並達到國家技術標準後付60%,剩餘10%質保金一年後支付。
5.1 設備採購合同以買方採購部、設備部及使用部門共同出具的驗收報告作爲支付質保金的依據。
5.2 鑑於質量異議及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定的限制(時間),故買方接受賣方增值稅發票併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抵扣的行爲,不表明買方對賣方產品質量的最終確定;在有質量異議的情況下,該行爲也不表明買方對應付款數額的最終確認。發票的認證抵扣行爲不影響買方質量異議權和索賠權的行使。
6、原產地和製造商:
7、技術規格/質量標準:本合同項下賣方所提供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技術協議書或合同清單的標準相一致,貨物還應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船級社標準和規範。
8、包裝: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應按照能夠保障貨物完好、安全運輸的要求進行包裝(可註明包裝物材質),並有良好的防潮、防溼、防震、防鏽和防粗野裝卸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 有限公司而不因上述原因使貨物受損。由於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失和丟失均由賣方承擔。
9、單據
8.1單據:下列單據應隨貨同行:
(1)產品合格證書、質保書。
10、數量異議期、質量異議與保證期,買方對賣方交貨數量的異議期限爲買方收貨後15日內。如當場驗收,賣方送貨人員應對數量差異簽字確認,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立即派人前來覈對處理。在不當場驗收的情況下,買方收貨人員在賣方砝碼單(或送貨單)上簽字,不表示對賣方供貨數量的最終確認。
11、產品質量侵權責任:因本合同項下賣方的產品質量而給買方及買方客戶造成的質量侵權或買方及買方客戶使用賣方的產品後而給第三方造成的侵權,均由賣方承擔全部、最終責任,且由賣方負責舉證責任。
12、違約責任
12.1.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
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理由和延誤時間通知買方並需取得買方書面認可。未取得買方書面認可的一切理由,買方將不予承認,並且買方保留向賣方索取相關賠償的權利。
12.2.由於買方原因延誤,賣方交貨期順延。
13、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
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採辦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章生效。定金及預付款合同在定
金或預付款到賬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買 方: 賣 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1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應注意什麼呢?
一、確認產權的可靠度
1、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個人;
2、搞清楚是成本價房還是標準價房或者是經濟適用住房;
3、產權證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有不符之處;
4、一定要驗看產權證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詢此產權證的真實性。
二、考察原單位是否允許轉賣
1、確認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是否已經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因此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出讓;
3、一般來說,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佔用屋頂的平臺、走廊的情況;或者屋內是否有搭建的小閣樓;
2、是否改動過房屋的內、外部結構,如將陽臺改成臥室或廚房、將一間分隔成兩間;
3、陽臺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閉的,這牽涉到陽臺面積應該怎麼計算的問題。
四、確認房屋的準確面積
1、包括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
2、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築面積;
3、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一下房屋內從一端牆角到另一端牆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五、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
1、戶型是否合理,有沒有特別不適合居住的缺點;
2、管線是否太多或者走線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的痕跡,牆壁是否有裂紋或者脫皮等明顯問題。
六、考覈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開水龍頭觀察水的質量、水壓;
2、打開電視看一看圖像是否清楚,能收視多少個臺的節目;
3、確認房子的供電容量,避免出現夏天開不了空調的現象;
4、觀察戶內、外電線是否有老化的現象;
5、電話線的接通情況,是普通電話線還是ISDN電話線;
6、煤氣的接通情況,是否已經換用天然氣;
7、小區有無熱水供應,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帶有熱水器;
8、冬天暖氣的供應以及費用的收取,暖氣片數夠不夠,暖氣溫度夠不夠。
七、瞭解裝修的狀況
1、原房屋是否帶裝修,裝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瞭解住宅的內部結構圖,包括管線的走向、承重牆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裝修。
八、查驗物業管理的水平
1、水、電、煤、暖的費用如何收取,是上門代收還是自己去繳,三表是否出戶;
2、觀察電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觀察公共樓道的整潔程度及佈局;
3、小區是否封閉,保安水平怎樣,觀察一下保安人員的數量和責任心;
4、小區綠化工作如何,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務。
九、瞭解以後居住的費用
1、水、電、煤、暖的價格;
2、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3、車位的費用。
十、追溯舊房的歷史
1、哪一年蓋的,還有多長時間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過,什麼背景,是何種用途;
3、是否發生過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錢或者發生過盜竊案;
4、是否欠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以及水、電、煤、暖的費用。
十一、瞭解鄰居的組合
1、好鄰居會讓你生活愉快,選不同的時間在社區內看人來人往,通過衣首和生活規律判斷人的社會層次;
2、拜訪上、下、左、右鄰居,瞭解他們在此居住是否順心;
3、與居委會或者傳達室的值班人員聊天,瞭解情況。
十二、算計一下房價
1、自己通過對市場上公房的反覆比較判斷房屋的價值;
2、委託信得過的中介公司或者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3、銀行提供按揭時會做保值評估這個價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價。
十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條件是:
1、年滿18歲,有城鎮戶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穩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證明;
3、願意將所賣的房子作爲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條件的抵押;
4、所購房屋產權所屬真實可靠;
5、支付有關手續費。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2
甲方(車庫賣方):_______電話:_______
乙方(車庫買方):_______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買方所購車庫的基本情況:
車庫位置:_______車庫編號: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總價:_______
有關事項: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壹間出售給乙方。
二、上述車庫的出售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結清。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書後,甲方先交付車庫鑰匙,由乙方檢查電動升降器及內部設施無異後,支付相應款項,甲方出具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後,車庫所有權歸乙方。
四、乙方在取得車庫鑰匙、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後,對本車庫享有所有權,今後與本車庫所發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因車庫未辦理產權證,今後乙方如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或因政策要求需要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六、此協議收以甲方先交付車庫鑰匙,出具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乙方付款爲條件,一方不履行協議,對方可以要回款項或要回有關鑰匙和權屬證明,並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20xx元人民幣。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3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乙方:(供應商)
簽約時間: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投標報價表”第號。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1、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爲(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2、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於採購辦公室號的採購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1)乙方提供的報價文件(報價單);(2)技術規格響應表;(3)服務承諾;(4)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質量保證 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條?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聯繫人:,電話: 。
2、交貨時間:則乙方應當在20 年 月 日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
4、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 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安裝調試是否合格,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是否齊全。
第六條?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爲乙方上門保修,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貨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驗收單、使用單位蓋章的發票複印件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若被查出所供貨物或其部件是假冒僞劣產品的,乙方除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由採購辦公室扣繳貳仟元以下的履約保證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5 %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向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
3、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蓋章):乙方:
負 責 人: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4
合同編號:
買 方:
賣 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簽約地點:
一、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合同期限: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三、標的物與規格
標的物:
供交煤炭按下表規格執行:
項 目 單位 規格
哈氏研磨指數 HGI >50
粒度 原煤 最大粒徑小於80,大於50者,少於5%.
洗煤<50
內水份 %
全水份(含內水份) Mt %
全硫份 Stad %
空氣乾燥基低位發熱量 Qnet.ad kcal/kg ≥5900
揮發份 VMad % 22~30(不可混摻無煙煤)
灰份 Aad %<22
煤幹石 原煤<0.5
洗煤 0(不應含有)
雜石、異物含量 % 0(不應含有)
注:雜石是指煤炭中不應含有的石塊。
四、訂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和方式:
4.1訂購數量: 噸(每月交 噸)
其中春節前可交貨 噸。
4.2交貨時間:甲方每月20日傳真通知乙方次月的交貨數量與時間。
4.3交貨地點和方式:船運至甲方碼頭(湖北黃石陽新富池鎮)船板交貨。
五、煤炭價格(基準單價) 元/cal,(一票結算,含17%增值稅)如市場發生變化,雙方另行協商價格 .
如兩票制(運輸發票≯300元∕噸),(基準單價) 元/cal.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煤炭依約定數量、時間抵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卸畢後,依甲方檢驗報告每月1日及16日各結算一次,7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檢驗報告並作結算確認,乙方按照該數據開立增值稅發票(稅率爲17%), 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後10日內結該批煤款的80%. 付款方式爲銀行電匯,支付前乙方必須提供收據。是、否承兌匯票(不低於40%),接受部分每噸價格調整 元。
七、驗收方式:
7.1煤炭品質之檢驗以甲方化驗室之檢驗方法及檢驗報告爲準,甲方化驗室無法檢驗之項目以國家標準來執行。
7.2煤炭的驗收:
7.2.1甲方在每艘船卸煤過程中,人工每車採樣。甲方將採來的煤樣,混合成一箇大樣,大
樣混合均勻後分成三個代表性小樣(每個小樣約5公斤)其中一箇,由甲方化驗,並出具檢驗報告作爲驗收之依據;另兩個小樣密封保存一箇月備查。;若雙方對化驗結果有所爭議,可將留存樣品交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具有公信力之第三方合法檢驗機關進行復查,並將複查結果作爲結算依據。若化驗結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規格,則送檢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化驗結果符合本合同規格,則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7.2.2甲方在卸煤時,抽檢1~2抓鬥煤炭。若發現含有煤幹石,則以之爲平均數量來推算整船煤炭的煤幹石含量。若煤幹石含量超過0.5%,處以煤幹石含量的10倍的`煤炭重量罰款,即將該煤幹石含量的10倍數量 ,自煤炭總重中扣除後計價。
7.2.3.甲方在卸煤時,抽檢1~2抓鬥煤炭。若發現含有雜石,則以之爲平均數量來推算整船煤炭的含石量,並處以含石量10倍的煤炭重量罰款,即將該含石量的10倍數量,自煤炭總重中扣除後計價。
7.2.4甲方在卸煤時,若發現含有其它異物(非煤炭中應有物質,如木塊、鐵塊、石塊、磚塊、草泥、橡皮等),則處以100元/件的罰款;若由異物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由乙方全額賠償。
八、品質未達本合同規格時,處理如下:
8.1 發熱量(均指空氣乾燥基低位發熱量Qnet.ad,簡稱空幹基低位發熱量)
8.1.1發熱量位於5700~65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實測值。
8.1.2發熱量高於6500kcal/kg時,仍按6500kcal/kg的煤價來計價。
8.1.3發熱量低於57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5700-基準單價×2×(5700-實測值)
8.1.4發熱量低於55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5500-基準單價×3×(5500-實測值)
8.1.5發熱量低於5300kcal/kg時,甲方拒收。
8.2 水份:
8.2.1全水份超過8%時,全水份超標部分不計重,直接從煤炭重量中扣除。
8.2.2如發現惡意非法灌水,則依甲方所取艙底高水份之煤作爲檢驗水份的煤樣,根據檢驗結果,按8.2.1處理。
8.3 揮發份:揮發份低於18%或高於33%時,甲方半價收購。
8.4 全硫份:硫份超過1%時,若硫份位於1%~1.2%(含)時,每高出0.1%罰扣煤款3元/噸;若硫份位於1.2%~1.5%(含)時,甲方拒收或以每高出0.1%扣煤款6元/噸進行累加扣款;若高於1.5%以上時,甲方拒收或半價收購。
8.5 粒度:對於大於80mm的煤塊,處以20元/塊的罰款。
8.6 可磨性(HGI)可磨性小於48時,甲方半價收購。甲方視需要對本指標檢驗。
8.7 若乙方一艘船煤品質不合本合同規格:
8.7.1若有2個項目達到甲方半價收購的程度,甲方對該艘船之煤按4折收購。
8.7.2若有3個項目達到甲方半價收購的程度,甲方對該艘船之煤按4折收購,並拒絕與乙方再次往來。
九、重量鑑定:
以甲方地磅計量爲準。
十、裝、卸運:
10.1乙方須依照甲方通知,履行交貨數量與時間。若乙方當月未依照甲方通知交貨,則視爲逾期, 甲方將以每噸10元×未交貨數量作爲罰款,並於其它煤款結算中扣除。
10.2乙方在確定裝運後,須立即以甲方之規定格式及傳真號碼以傳真文件通知甲方,裝運通知需包括: 合同編號、發運時間、發運港口、發運數量、船號、預抵時間等。甲方在未收到此通知前,將不作卸貨安排,因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10.3乙方在煤炭發運前應以防水帆布嚴密遮蓋,防止煤炭被雨水淋溼及污染等。
10.4乙方船舶在甲方碼頭進行卸載作業,須配合甲方各項作業規定,違規者則依甲方之作業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10.5甲方在許可範圍內,允許乙方待卸船舶免費靠泊甲方碼頭。若甲方通知乙方到港待卸船舶不能靠泊甲方碼頭,乙方船舶必須自尋錨地停泊待卸。乙方亦必須配合甲方,及時要求乙方 船舶服從甲方的調度安排。
10.6由甲方安排卸船時間和順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賠。
10.7卸貨前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獨立承擔。
十一、其它:
11.1乙方必須具備有效的煤炭經營資質,並獨立承擔由次引發的各類責任(含甲方被其他部門及機構追究的責任)
11.2如有爭議或違約,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訴訟解決。 11.3其它未盡事宜, 另行商議。
11.4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蓋章生效。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稅 號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5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 單位:_____ 數量:____
單價:_____ 總價:_____ 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 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 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 險: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 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 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 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採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 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 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項目”寄交買方。 (3)航郵: 航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 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箇,發票需單獨開列), 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 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 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 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 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 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6
(1)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爲。因此,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獨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屬無效合同。
(2)限制行爲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限制行爲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民事活動,他們進行房屋買賣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爲簽訂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爲能力人自己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以欺詐的手段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詐手段,致使對方當事人發生錯誤認識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4)以脅迫的手段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指一方當事人以使對方財產、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怖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乘人之危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指一方當私人趁對方處於危難之際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利的條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6)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故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7)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又無據可查的,亦認定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以上這些情況的二手房買賣合同都是無效的,如果各位在買二手房的時候,遇到了類似上述情況又不確定的,可以向法律顧問諮詢,準備的房屋合同是否無效,再決定是否簽訂這個購房合同,以避免給自己造成的財產損失。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7
【判斷題】
標的物爲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信息產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法律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爲交付。( )
(對 、錯)
正確答案: 對
答案解析 :
標的物爲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信息產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法律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爲交付。
【判斷題】
出賣人應保證標的物的價值或使用效果。買受人依約保留部分價款作爲質量保證金,出賣人在質量保證期間未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而影響標的物的價值或者使用效果,出賣人主張支付該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對 、錯)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
出賣人應保證標的物的價值或使用效果。買受人依約保留部分價款作爲質量保證金,出賣人在質量保證期間未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而影響標的物的價值或者使用效果,出賣人主張支付該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關知識點:買賣合同特徵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徵,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爲。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係,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爲。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爲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於履行合同。
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5.買賣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爲。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8
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現就二手貨車交易達成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交易車輛基本信息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登記人: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交易價格: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價款支付
2.1本車輛交易購車款,買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的任意一種支付(請在方框內勾選):
2.1.1□先定金後全款:買方先行支付本車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剩餘
價款應在車輛過戶後____日內補齊。如買方逾期3天未補齊全款,視爲買方放棄購買該車輛,賣方可自行處
理本車輛。交納定金後,如買方違約,定金不予退還;如賣方違約,應向買家退還雙倍定金。
2.1.2□一次性支付全款: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買方應將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給賣方。如買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車輛全款,賣方可自行處置本車輛。
三、車輛手續辦理
在買方支付車輛全款後____日內,由□買方□賣家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另外一方應予以積極協助。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2.1賣方向買方承諾本車輛信息真實有效、所有權明晰,並已詳盡告知買方車輛基本情況。
2.2買方認可在付款前已對車輛狀況進行認真覈實,已明確瞭解車輛真實狀況並自願完成此次車輛交易。
五、風險轉移
車輛風險以車輛交付爲轉移,車輛交付時間以雙方交易完成時間爲準。車輛交易完成前車輛發生的事故、違法行爲等與買方無關;車輛交易完成後車輛發生的事故、違法行爲等與賣方無關。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均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經各方書面協商變更,塗改無效。
八、附件
1、買方身份信息及銀行賬戶信息
2、賣方身份信息及銀行賬戶信息
3、車輛登記證書複印件
4、授權委託書(如有)(以下無正文)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權委託書
本公司個人_________(營業執照編號身份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爲車架號爲_________的
(廠牌型號)所有權人。
茲授權委託_________(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編
號:__________________)全權辦理上述車輛的買賣洽談、合同簽訂、車輛過戶、代爲收取車輛價款等相關事宜。被授權人在上述範圍內的行爲我方均予以認可。被授權人無轉委託權。
本授權委託書自我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
授權人:_________
____日期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29
合同編號: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或具體數量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裝方式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2)乙方代運;(3)甲方自提自運;(4)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2.,或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的訂單約定 。
4、包裝方式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或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付款方式: 。 貨幣結算方式: 。 利息承擔方式: 。 收到相應貨款後三日內乙方應開出17%的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數量的驗收方法:設備到達目的地後,甲乙雙方的代表應到現場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對設備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經雙方代表確認屬乙方責任後,由乙方處理解決。
如不能當場進行清點檢驗,甲方應在開箱檢驗前5天通知乙方開箱檢驗日期,乙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如檢驗時,乙方人員未按時到場,甲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構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如甲方未通知乙方而自行開箱或每批設備到達現場後2個月內甲方仍不開箱檢驗的,視爲乙方提供的產品數量符合合同約定。2.質量的驗收方法:甲方應在貨物數量驗收完畢後十五日內進行質量驗收;
質量驗收以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爲準。
時間:;驗收標準 ;
3.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供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同中規定的數量時,應做好記錄,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爲甲方向乙方提出 修理或更換或索賠的依據;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甲方承擔;
性能驗收由甲方負責,乙方參加。性能驗收試驗完畢,每套合同設備達到本合同約定的 技術指標後,甲方應在7天內簽署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建陽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託權威的第三方 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收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數量、型號、規格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 之約定,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異議並妥善封存貨物,由乙方在 天內處理;如甲方當場未 對貨物數量、型號、規格提出異議,則視爲貨物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之約定。
2、如果甲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之約定,應一面妥爲保管, 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約定驗收時間之日起過 一箇月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質量符合約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天 內負責處理。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視爲違約的
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低於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乙方可要求增加。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甲方應按逾期提貨部 分貨款向乙方按 的比例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
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就延期付款部分按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
違約金。 同時,乙方有權中止交付尚未交付給甲方的貨物,直至甲方付清貨款及違約金時 止。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
①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逾期拒絕接受貨物的免責期,在此期限內甲方不承擔任
何責任。
②若甲方在上述免責期內仍未接收貨物,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並向乙方支付 拒絕接收貨物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而對乙方的送貨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 的損失。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則甲方 仍應按產品原約定價格付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 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天的逾期交貨免責期,在此期限內乙方不承擔任何逾期交貨
責任。
②若乙方在上述免責期內仍未交貨,則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向甲方按 的比例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③乙方逾期交貨的,甲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並拒絕收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應按實際交貨期計算付款時間。
第十一條 貨物滅失風險的責任劃分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因甲方的 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 的風險;乙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貨物交由承運人時起由甲方 承擔;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 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轉移及終止
1.本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最終以書面方式簽字確認後 方爲有效。
2.合同任何一方欲做本合同項下所設定權利、義務之概括轉移或部分轉移,均需提前 10天通知另一方並經其書面同意,否則,任何一方單獨轉移行爲視爲無效。
3.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所設定義務,致使本合同所設目的無法全 部或部分實現,另一方有權終止未履行完畢的合同部分且不承擔終止合同給對方造成的損 失,同時繼續有權以本合同違約責任之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的義務而造成對方損失擴大的,應承擔就此而產生的擴 大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其它。
(本條除下述條款外還可以約定特殊購銷合同的特殊條款,例如海關結轉規定等)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 責任後10天內,按約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簽訂地爲 。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簽訂爲提高效率可採用傳真方式,傳真件有效期爲訂單簽訂之日起
30天,甲、乙雙方應每30天覈對一次訂單並互寄訂單原件,訂單傳真件失效後,訂單效力 應以訂單原件爲準。
本合同項下訂單應以如下方式編號:訂單號=本合同標號+訂單簽訂日期+訂單兩位序號 構成。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 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
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買方(甲方):(公章)賣方(乙方):(公章)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30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葫蘆島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
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的座落位置、面積等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樓房位於000“000”項目第________棟單元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面積以產權證面積爲準,按實際面積多退少補)。
第二條 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售價爲人民幣¥元/平方米,按照建築面積 平方米計算,總房款爲 元(大
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定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總房款爲人民幣¥ 元
(大寫: 拾 萬 仟佰 拾 元整),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時繳納房款人民幣¥元(大寫: ______拾______萬元整)。剩餘房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補齊。
(2)按揭方式付款:其中首期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貸款額爲人民
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時繳納首付款人民幣¥元(大寫: ______拾______萬元整)。剩餘首付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補齊。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若乙方選擇銀行按揭方式,必須及時提供充足、詳實的按揭相關資料。若因乙方提供資料未能通過銀行審覈,只能選擇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並只能享受認購期按揭貸款優惠政策,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相關政策。
2、甲方保證20 月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3、甲方保證出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 甲乙雙方約定以建築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 處理;
(2) 本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 機關實際測繪面積爲準,對已付房款按協議單價多退少補。
第六條 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它
1、乙方逾期支付剩餘房款的.,甲方有權利解除本協議並追究由此對甲方產生的經濟損失。在乙方已付款項中扣除該商品房總價3%作爲違約金。
2、本協議書與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認購書》的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爲準;
3、雙方簽署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本協議書自動作廢,由甲方收回;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售樓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乙方(簽章): 代理人: 聯繫電話:簽約日期: 年 日日 月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31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單位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了全面的合作發展業務(範圍包括產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公司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本着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失效,合同方如需繼續合作,應在合同期滿30天內向對方提出,雙方續簽明年銷售合同。
1、乙方授權________同志,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需附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業務代表,其權限包括產品購銷、貨物驗收、代收發票及往來結算對帳事宜,其簽字確認的收貨確認單或欠款單即爲甲方向乙方結款的有效憑據。若乙方更換或增加業務代表時,需另外向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
2、甲方送貨到乙方倉庫(乙方應具備收貨、儲存等條件),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收貨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貨人爲________或__________,當收貨人不在時可加蓋乙方的收貨專用章,發票簽收人爲________或_________.甲方將產品送到乙方指定住所地後,乙方應及時組織相應人員與甲方配送員共同按照甲方的《銷售(出庫)複覈單》進行驗收入庫,且乙方驗收(收貨)人員應在銷售開票匯總單(貨物交接單)上簽字確認貨物全部簽收或加蓋乙方收貨章都視爲乙方簽收無誤。乙方應當場驗收,如發現產品名稱不符、零貨數量短少、事件數目不符或者產品包裝破損的,乙方應在甲方出庫48小時內與甲方營銷部取得聯繫確認,聯繫方式爲:,若超過48小時,甲方將不予受理。
3、甲方將產品送到乙方指定收貨地址後(若乙方收貨地址和收貨人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示及時組織人員驗收,事後又提出產品與出庫單上的產品名稱不符、數量短少、破損、包裝積壓變形及其他原因產生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應做好貨款交接手續。若爲臨時欠款,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填寫《欠款單》,並由乙方加蓋公司印章(或財務專用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者乙方委託人簽字。
5、供貨價格: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價格隨着市場價的調整而調整,乙方分批購買產品的具體價格以四方分批出具的出庫單上確認的價格爲準。
6、乙方應以甲方作爲主要進貨渠道。約定乙方當年在甲方購貨不能少於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月平均購貨量不得少於_______萬元人民幣,如乙方連續三個月達不到約定月平均購貨量時(二月份除外),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或重新的簽定新的協議並清收所欠貨款,若乙方未還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欠款總額的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7、甲方在上述約定量的基礎上允許乙方有一定的賒銷額度________萬元,但乙方必須在每月________日以前以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結清所欠貨款,否則四方有權停止供貨,有權調減或取消給定的賒銷額度並按欠款總額的`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8、如甲方業務員超出授權委託範圍給乙方的任何承諾,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9、甲乙雙方應誠實、客觀、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未按配合同約定及時履行義務即爲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0、甲乙雙方承認並同意本合同及附件內容,合同期內提供的商業信息、報表均屬商業祕密、未經對方書面認可,不得以認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保密期限爲3年。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書面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5天內提供證明,經對方書面確認後雙方可停止履行該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
12、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1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1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授權與甲方發生業務的採購人員授權委託書及身份證複印件、乙方公章和財務專用章印鑑、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6、甲方銷售品種摘要目錄如附表,具體品種以銷售出庫單爲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地址: 地址: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32
立契約人(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爲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爲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箇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爲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爲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爲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x年x月x日
責任編輯:ang
關於買賣合同錦集 篇33
甲方:
乙方:
按照學校統一採購精神,乙方爲甲方食堂米麪定點採購單位,根據《中華人和國合同法》、《中華人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相互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採購食堂生產用大米、麪粉,大米品牌: ,單價:;麪粉品牌: ,單價:。
二、供貨方式爲乙方送貨上門,每批食堂米麪採購時,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須按期按質按量供應。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30000元。若合同履行期間無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出具退還保證金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三、乙方所供米麪須取得有關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等各類證件,同時要提供該批米麪的檢驗報告單,並承諾向甲方供應的米麪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爲月結,即一月結算一次。
五、違約責任:
(1)供應商送交的貨物必須是定量包裝,要求稱量必須與包裝袋上標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驗收時抽樣5%過秤,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3‰視爲正常誤差),則當批貨物按抽樣平均重量計算,如累計出現三次不足秤的,按該批貨不足額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質按量送交米麪或所送米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
(3)由於乙方所供米麪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損失外,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六、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天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者雙方諒解確認後,允許延期履行或修訂合同,並視情況免於承擔部分或全部的違約責任。
七、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間,所有經甲乙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均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爲雙方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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