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銷售合同(通用31篇)
房產銷售合同 篇1
甲 方: 房地產有限公司_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_
職務: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XX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1.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 XX項目 項目的獨家銷售代理方,項目位於 ,總建築面積約爲 平方米,共計 套,以上面積均爲暫測,以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面積爲準。
2. 若乙方在委託期內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職責,並按時完成銷售任務,無重大過失,則甲方對該項目在委託期內不再委託其他公司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投放費用、印製宣傳物料、售樓書、製作沙盤、樣板房售樓部樣板展示區等設計施工等)由甲方負責支付,相關方案甲方審定後執行。
2. 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銷售場所,保證並繳納銷售期間水、電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費用。
由於項目展示銷售需要的電話費、辦公設備、樣板房內所有費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負責銷售期間其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保證銷售環境的
整潔;乙方策劃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以及工作設備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員來往於本項目的所有差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 雙方同意,項目的銷售均價爲 元/平米,乙方根據此銷售均價制定銷售底價表
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銷售底價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後執行;低於此底價表成交的單元必須得到甲
方簽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價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對外銷售價格表,必須經甲方簽字後
執行;
4. 乙方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銷售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
或降低價格進行銷售。
第五條 代理進度、代理過程的約定
(一)代理進度
1.銷售進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樣板展示區、樣板房等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竣工爲準。
2.代理進度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和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批准的銷售計劃爲準),調整進度經協商後作爲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合法有效。
(二)代理過程
甲乙雙方在房屋銷售過程需要按照以下條款約定執行:
1.甲方應在開盤前確定《房屋定購書》、《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樣本,乙方提供參考意見,銷售過程中與樣本有出入的條款需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確認。
2.甲乙雙方分別任命一名負責人(乙方爲 ,甲方爲 ),負責銷售信息的及時溝通和問題處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銷售規範進行銷售,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購房付款以及進款的約定
(1)客戶定購房屋需簽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購書》,並於《房屋定購書》簽定後七日
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戶須於簽定合同日交齊房款的60%,餘款應於房屋交付之前繳清。
(3)辦理按揭手續的客戶,簽定合同時需要交齊首付款(不低於總房款60%)並於7日
內辦理完剩餘房款的貸款手續,貸款款項進款時限根據銀行規定。
第六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銷售總額的 %;(2)超出銷售底價表的溢價部分的30%作爲獎勵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買方正式簽定《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支付首期款後,乙方即可
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
(2)對於乙方已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已繳納首期款項的房屋,乙方
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細單報甲方審覈。甲方於收到清款明細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額的合法票據。
3.因客戶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和收取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收款帳戶。
(2)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XX項目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證)和銷售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青島市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權證,以及《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關於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總體效果圖、沙盤、樓座標示、局部效果圖、樓層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配套設施、樓層高度、銷售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功能等(書面形式確認)。
(4)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XX項目_項目銷售代理的委託書,並現場公示;
2.甲方負責保證該項目的銷售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之法律批文,併爲該項目之成交客戶以政府部門認可之程序辦理買賣手續。
3.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該物業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委派財務負責收取定金和房款並出具相關收據發票。
5.甲方負責確定按揭銀行並聯系撤押手續等。
6.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7.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示範單位、售樓處、看房車等對外銷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誤而給銷售帶來影響,由甲方負責。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時,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妥之處,隨時提出整改及調整意見,雙方協調一致。
10.銷售過程中,項目如有變動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簽字確認,對於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應三日內給予書面答覆。
11.甲方在銷售期內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見時,應在要求時限內就乙方意見作出答覆,並以甲方簽字或簽章形式認可爲準。
12.本項目的總體規劃、單體建築戶型設計、園林景觀規劃設計、樣板示範區設計施工、交房裝修標準及樣板房施工、營銷推廣策略等,應充分尊重並參考乙方的建議,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項目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戶外廣告牌、媒體廣告及專項活動等的落款中均體現乙方作爲獨家銷售代理的角色,以利於銷售工作的開展,內容爲“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產”。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項目廣告推廣計劃,並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2)主動挖掘客戶,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3)在甲方的協助下,帶領客戶參觀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4)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行銷活動;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6)乙方應遵守甲方在售樓現場的公示規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義與客戶簽定有關甲方委託房屋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認購書、定購書、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義收取客戶任何款項。
2.乙方負責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宣傳執行的組織工作,乙方在對外營銷推廣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各項規定, 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對項目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經甲方同意後實施,並須配合建設和售房進度。
3.乙方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之定購書及其購房合同,負責督促購房者及時按照合同繳納各期房款,並督促購房者及時到銀行辦理有關按揭手續,並於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簽定彙總表》進行覈對。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XX項目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戶交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團購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6.在項目正常銷售期內,乙方負責安排銷售團隊工作人員不少於 名(案場經理1名、祕書 名,置業顧問 名),如因銷售人員辭職情況,乙方須在一箇月之內調整完畢,保證項目銷售小組人員數量穩定。
7.乙方應避免案場經理、銷售人員的頻繁更換。
8.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銷售方案,所有銷售方案及銷售資料的準備必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準備和對外公佈。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爲該項目下列銷售工具製作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並積極配合,保證及時、準確、符合要求:項目模型效果、視頻、廣告公司的選定、展銷板、樓書、戶外廣告等的製作、邀請函、平面圖、價目表、銷售文件、報紙廣告及電視廣告設計拍攝。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項目營銷推廣和宣傳執行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進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須按照《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與客戶達成一致後,簽定買賣合同。乙方對客戶予以的.任何書面額外承諾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引起客戶退房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雙方商定,凡購房客戶一經簽署購房合同後,因故無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13.乙方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戶的關係,使甲方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係。
14.乙方在銷售推廣管理過程中,定期(每週一次)向甲方彙報銷售情況,反映存在問題、一週來人來電分析和市場信息反饋。並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銷售月分析報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項,並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銷售數據統計報表,包括但不限於不同形式的日報表、週報表、月報表以及項目的整體銷售信息數據統計報表。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按照約定進度完成銷售任務,或出現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包括不按規範簽署銷售合同、不按照約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權逾權代理、私收客戶錢財等以甲方名義與外界發生的一切欺騙、違法現象,給甲方帶來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均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約定由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甲方調整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或對於甲方出現的違約行爲,損害乙方名譽和利益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幣伍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佣金、溢價結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應付款項總金額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過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權停止銷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關費用止。
3.如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撤場前結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價佣金。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員工因故離職或被解聘後,合同他方在委託服務期限內及期後6個月內,不得與該員工有任何形式的僱用或合作,否則視爲對合同他方的違約並承擔法律責任,應賠償對方罰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_
代表人:
20xx年__月 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本站合同範文·銷售合同的格式範例·辦公傢俱銷售合同·苗木銷售合同·電子產品銷售合同·房產銷售代理合同·建材銷售合同·手機銷售合同·銷售代理合同書範本·傢俱專賣店加盟合同協議書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箇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3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設備以附錄________爲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爲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爲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設備、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文件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爲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10.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文件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甲方: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乙方: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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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箇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5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國籍/地區: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居間方(中介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居間備案證號:
聯繫(人)電話:傳真: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國籍/地區: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國籍/地區: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出售標的)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證號爲房地產用途爲,登記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該房地產始建於年月,入夥時間爲年月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爲管理費爲元/平方米。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地產抵押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爲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爲。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出具全權公證委託書給擔保公司和居間方指定人員,同時賣方須協助買方辦理贖樓手續。)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爲元/月,押金爲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爲元/月,押金爲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附着於物業之上的戶口)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物業轉讓價格)
房產銷售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確保甲、乙兩邊的正當權柄,現就住宅及車庫交易有關事變簽署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兩邊配合協商,甲方誌願將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號2棟4單位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此中:住宅修建面積爲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修建面積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爲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額均爲人民幣)。此代價自甲乙兩邊簽署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動。
第三條付款方法:實驗分期付款,首期付出陸萬元整。
第二期付出壹拾萬元整。詳細付出時間及方法如下:
(一)乙方陪伴甲方到銀行送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部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
(二)在甲方辦好上述住宅全部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利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確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送還按揭貸款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____日內,與乙方配合到房產部分管理上述住宅全部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管理所有權過戶手續,________的產權及利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利用權,原入住職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後的____日內搬離。
第五條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克不及到發證構造管理使用人變動手續的現實環境,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停止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生意業務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羅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種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劃定的時間內將購置上述住宅、車庫的款子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劃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未在劃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________出租代價的三至五倍代價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交易協議簽署後,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停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子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具名並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見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銷售合同 篇7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
居間方(中介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居間備案證號: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出售標的)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證號爲________房地產用途爲________,登記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該房地產始建於________年____月,入夥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爲____________管理費爲________元/平方米。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地產抵押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爲以下第( )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爲 ________。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 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出具全權公證委託書給擔保公司和居間方指定人員,同時賣方須協助買方辦理贖樓手續。)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爲________元/月,押金爲________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爲________元/月,押金爲________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附着於物業之上的戶口)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____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物業轉讓價格)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爲 ____________。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和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稅費承擔)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10)評估費、(11)律師費、(12)保險費、(13)抵押服務費。(14)土地使用費;⒂其他:____________。(以實際發生的稅、費單爲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____項;
2、賣方支付上述____項。
[第⑼項費用發生在涉外合同的情況下,____________;]
第八條(買方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ab兩種方式選取其中一種)
a、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買賣雙方另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
b、買方向銀行按揭付款
1、買方須將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港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於年月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爲準,放款時間爲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餘額少於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餘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於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後三日內補足並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3、分期付款: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後的餘款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a、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的),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b、逾期超過90日後,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雙方自行約定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乙方應當於________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____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4、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佣金、贖樓費、稅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爲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雙方約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條、物業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於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甲、乙雙方自所籤房地產現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 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部分 居間服務部分
第十四條(居間服務內容)
(一)、居間方爲買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購房意向委託併爲買方聯繫合適物業;
2、陪同買方看房;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狀態、現狀、房價、房地產所附着的學位及戶口、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對所售房屋進行產權事項的調查。
5、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6、協助辦理向銀行抵押貸款事宜。
7、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
(二)居間方爲賣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爲賣方聯繫合適買家;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3、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4、協助賣方辦理贖樓事宜。
5、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前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____________元。(不超過買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____________元。(不超過賣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六條(後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信息交易平臺,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中途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佣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於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第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於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二十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頁數爲頁。合同附件爲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於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種方式之一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地址即爲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________居間方蓋章:________買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居間人員: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8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國籍/地區: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居間方(中介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居間備案證號:
聯繫(人)電話:傳真: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國籍/地區: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國籍/地區: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出售標的)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證號爲房地產用途爲,登記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該房地產始建於年月,入夥時間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爲管理費爲元/平方米。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地產抵押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爲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爲。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出具全權公證委託書給擔保公司和居間方指定人員,同時賣方須協助買方辦理贖樓手續。)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爲元/月,押金爲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爲元/月,押金爲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附着於物業之上的戶口)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物業轉讓價格)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爲。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和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整(小寫:)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稅費承擔)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10)評估費、(11)律師費、(12)保險費、(13)抵押服務費。(14)土地使用費;⒂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單爲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項;
2、賣方支付上述項。
[第⑼項費用發生在涉外合同的情況下,;]
第八條(買方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ab兩種方式選取其中一種)
a、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買賣雙方另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
b、買方向銀行按揭付款
1、買方須將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港幣元整(小寫)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房產銷售合同 篇9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位於住宅區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該房屋實際售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此價格包括公共維修基金和土地證、房產證的`手續費。
第三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文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所售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非法建造的房屋);有產權糾紛的房屋;
第六條在甲方將上述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之前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見證人持一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與委託買賣合同、委託承購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房產銷售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市區單元第層,共____(套),房屋結構爲,建築面積平方米____,戶型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屬於:____。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元/平方米,總價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 %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恥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爲準,經交郵即爲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 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爲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爲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合同附件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聯繫地址:____
地址:____
聯繫電話:____
聯繫電話:____
開戶行:____
帳號:____
簽約日期:於20xx年xx月xx日
簽約日期:於20xx年xx月xx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11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被委託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座落在:__________
套型:__________
樓層: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
基價: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房地產有關文件和資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不得故意串通抵損乙方銷售利益和信譽。
★甲方與乙方客戶簽定購房協議的.同時即向乙方繳納代理佣金(代理佣金按所售房屋成交價的1%,不足壹仟按壹仟元收取。)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乙方客戶私下交易,否則公司經營房地產市場處查實後,根據規定甲方將支付乙方雙倍中介費作爲處罰。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合同期內,房價如有變更,應及時告之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調整銷售價格。
★本條款“乙方客戶”由乙方客戶簽字的委託購房登記單確認。
★合作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底,到期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自動延長六個月。
★甲方房地產只能由委託方獨家代理銷售,如發現由其它中介方代理銷售,甲方有責任賠償獨家代理方全部損失。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式一份,雙方簽字有效。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12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段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X,屬_________結構,定名爲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X內的第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單______元,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爲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售價爲______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付款:_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X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X單______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X須經_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_________省對_________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X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X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X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X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X,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爲,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
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爲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務者)姓名: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就勞務合作一事達成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務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覈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爲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覈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務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務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務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爲元,其他報酬及考覈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爲每月15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五、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務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務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務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八、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覈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14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設備以附錄________爲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爲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爲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設備、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文件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爲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文件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爲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設備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爲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爲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14.乙方除按時繳付該合同及本協議規定之樓價款外,並同意在簽訂本協議及在接收該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門和甲方及大廈管理公司之要求繳清契稅、交易費及管理費、保證金等應付之費用。
15.乙方在接收該商品房後,須承擔該商品房的一切風險及負責支付該商品房的一切稅費及/或其他費用。
16.乙方使用該商品房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乙方所購商品房只可作附錄所列用途使用,並確認和遵守該大廈管理公約。乙方在使用期間未得該大廈的管理人及責制市有關的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
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結構;
改變使用功能;
設置工場;
儲存任何違禁品;
在該商品房內加建任何部分和上蓋。
如確需改變,乙方應取得設計之有關部門和房產管理之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相應的手續,且該商品房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因裝修而影響該大廈的整體觀瞻,甲方有權提議改變或終止乙方裝修。因乙方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或結構而損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17.自本協議簽訂日起,乙方或其承讓人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該商品房土地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應繳之費用及稅項。
18.該商品房建成後乙方享有該商品房之房產權及相當於該商品房建築面積佔大廈總面積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該大廈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保留以下絕對權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按政府的規定製定大廈管理公約,決定大廈管理人、管理費用的分攤及管理人的酬金;
將該大廈任何部分改變爲該大廈之公共部分,及隨時收回該部分歸甲方所有;
將該大廈任何部分賣出或交還政府;
有權更改該大廈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稱及編號,無須向業主負責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損失、費用或開支。
19.乙方在轉讓該商品房時,應於有關轉讓文件簽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管理人。
20.該商品房於交付後,由甲方委託之公司負責及實行統一管理。乙方理解並同意由甲方擬訂的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爲該合同及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乙方必須在簽署該合同及本協議之同時,與甲方簽署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乙方的承讓人必須簽署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承諾書,同意無條件嚴格遵守所有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條款、規定及分擔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一切費用和稅項而不得提出異議。
21.乙方出租、轉讓、繼承或抵押該商品房時,必須向房管部門辦妥合法手續。出租、轉讓、繼承及/或抵押合約中必須載明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抵押權人應當無條件接受大廈管理公約。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必須在和該大廈管理人簽訂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後,方可佔用該商品房。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向管理人簽訂承諾書之前的一切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及其承讓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地有關的法律及政令按時繳交應繳付的地稅及其他市政通訊、水、電費用。同時乙方及其承讓人於入住時必須償還甲方代墊付之水、電力、煤氣、電話等之開戶費、按金、表費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以書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據該合同及/或本協議發出通知書予乙方,如甲方根據其記錄之乙方最後通訊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時後,甲方可當作乙方已收到通知書處理。
25.本協議爲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協議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及訴訟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7.本協議的附錄均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書寫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直接向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起訴。
29.該合同及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房產銷售合同 篇15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居間方(中介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居間備案證號:
聯繫(人)電話: 傳真: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出售標的)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地產抵押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爲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爲 。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 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出具全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 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爲 元/月,押金爲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爲 元/月,押金爲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附着於物業之上的戶口)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物業轉讓價格)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爲 。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和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稅費承擔)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10)評估費、
(11)律師費、(12)保險費、(13)抵押服務費。(14)土地使用費;⒂其他: 。(以實際發生的稅、費單爲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 項;
2、賣方支付上述 項。
第八條(買方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 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ab兩種方式選取其中一種)
a、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1、買方須將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 )於 年 月 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於 年 月 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爲準,放款時間爲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餘額少於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餘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於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後三日內補足並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3、分期付款: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後的餘款人民幣 元。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a、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的),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b、逾期超過90日後,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雙方自行約定的處理辦法)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乙方應當於 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 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第十一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佣金、贖樓費、稅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爲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雙方約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條、物業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於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甲、乙雙方自所籤房地產現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 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部分 居間服務部分
第十四條(居間服務內容)
(一)、居間方爲買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購房意向委託併爲買方聯繫合適物業;
2、陪同買方看房;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狀態、現狀、房價、房地產所附着的學位及戶口、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對所售房屋進行產權事項的調查。
5、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6、協助辦理向銀行抵押貸款事宜。
(二)居間方爲賣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爲賣方聯繫合適買家;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3、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4、協助賣方辦理贖樓事宜。
第十五條(前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買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賣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六條(後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最終未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信息交易平臺,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中途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佣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於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第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於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二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頁數爲 頁。合同附件爲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於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之一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地址即爲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爲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銷售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和薪資。
三、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房地產營銷行業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設備。
(二) 發放規定的辦公用品。
(三) 對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銷售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 基本工資點 元/月。
(二) 午餐補貼 元/月。
(三) 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七、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未從事過銷售行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驗收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處罰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銷售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泄露公司信息機密和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甲、乙方協商社保由員工自己辦理。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期限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爲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一箇月基本工資作爲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商業機密: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僱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祕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於負責或經(管)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箇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知識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17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設備以附錄________爲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
6.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文件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爲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文件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7.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爲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8.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設備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爲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爲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9.《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0.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18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編號爲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_。該地塊土地面積爲____,規劃用途爲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爲_____,屬_____結構,層高爲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層,地下_____層。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_____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_____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_____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_____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____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比=—————————————×100%合同約定面積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19
出賣方(甲方):__
購買方(乙方):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號將在市區路號的單元層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起止。
3.該之建築材料及設備以附錄爲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爲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爲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設備、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文件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爲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文件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爲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設備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爲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爲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20
賣方(甲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居間方(中介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居間備案證號:
聯繫(人)電話:
傳真: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出售標的)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證號爲 房地產用途爲 ,登記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該房地產始建於 年 月,入夥時間爲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爲 管理費爲 元平方米。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地產抵押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爲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爲 。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 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出具全權公證委託書給擔保公司和居間方指定人員,同時賣方須協助買方辦理贖樓手續。)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 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爲 元月,押金爲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爲 元月,押金爲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附着於物業之上的戶口)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物業轉讓價格)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爲 。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和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稅費承擔)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 0)評估費、( )律師費、( 2)保險費、( 3)抵押服務費。( 4)土地使用費;⒂其他: 。(以實際發生的稅、費單爲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 項;
2、賣方支付上述 項。
[第⑼項費用發生在涉外合同的情況下,;]
第八條(買方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 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ab兩種方式選取其中一種)
a、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 )於 年 月 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買賣雙方另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
b、買方向銀行按揭付款
1、買方須將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 )於 年 月 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於 年 月 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爲準,放款時間爲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餘額少於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餘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於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後三日內補足並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3、分期付款: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後的餘款人民幣 元。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a、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的),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b、逾期超過90日後,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雙方自行約定的處理辦法)
。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乙方應當於 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 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4、
5、
第十一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佣金、贖樓費、稅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爲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雙方約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條、物業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於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甲、乙雙方自所籤房地產現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 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部分 居間服務部分
第十四條(居間服務內容)
(一)、居間方爲買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購房意向委託併爲買方聯繫合適物業;
2、陪同買方看房;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狀態、現狀、房價、房地產所附着的學位及戶口、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對所售房屋進行產權事項的調查。
5、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6、協助辦理向銀行抵押貸款事宜。
7、
8、
(二)居間方爲賣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爲賣方聯繫合適買家;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3、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4、協助賣方辦理贖樓事宜。
5、
6、
第十五條(前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買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賣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六條(後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信息交易平臺,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中途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佣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於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第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於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二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頁數爲 頁。合同附件爲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於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之一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地址即爲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
居間方蓋章:
買方:
代理人:
居間人員:
代理人:
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2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方爲 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乙方爲專業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房地產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及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開發的“ 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委託期限壹年,暫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該項目工程延誤,由乙方申請雙方可協商將委託期限續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在委託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爲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爲可售總額的3%。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並於該項目對外銷售前30日可完全進場使用,積累客源。
7、保證於該項目對外銷售前三十日,負責提供按雙方確定裝修標準的示範單位 套,供客戶參觀參考,指導消費。
8、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9、保證於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0、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1、爲了更好地銷售該項目,加之該項目買受羣體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慶市設立銷售分公司,並負責分公司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策劃總案。
2、 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 裝修建議等)。
3、 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 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製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 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製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於市場價格。
6、 保證該項目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不低於乙方呈報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 確定的實際成交均價。
7、 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範本執行, 超出範本範圍內的條款,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才能簽署;指導客戶將購房款交付甲方帳戶。
8、 負責客戶的售後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同時完成甲方交 辦的客戶資料調查統計工作。
9、 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時,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
11、 負責哈爾濱、大慶銷售分公司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分公司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及 工資等。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後,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爲覈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權限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爲準)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範圍的優惠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託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爲乙方業績, 並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代理費。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於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後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二階段:於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並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 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
乙方爲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劃費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 %收取,並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爲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於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視同期實際銷售價格爲實際成交額並按本條(1)款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
2、獎罰方式
(1)合同代理期內,若該項目已售面積實際成交均價比“價格執行方案”確定已售面積的成交均價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獎勵提成。
(2)獎勵金額=(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價格執行方案規定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 ×50%。
(3)獎勵提成支付方式與代理服務費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階段銷售目標,甲方在該階段已成交金額應提代理費中扣除20%作爲罰金;如乙方在下一階段完成所扣階段目標,甲方返還所扣罰金。
四、合同終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規定情形下終止外,還可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逾期30日,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於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後生效,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階段完成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於甲方發出之日起七日後生效。在此期間成交的單位,甲方需付給乙方全額代理服務費。
五、爭議的解決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六、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該項目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於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22
個人房產銷售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一條 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期_____年。出租房屋的租金爲_____元/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半年租金_____元,承租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支付採用現金支付方式。
第二條 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
第三條 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四條 、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予以賠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一方確需解除合同,應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
第五條 、乙雙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或解除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相關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23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略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2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物業地址及價格
1、物業名稱:
2、物業地址:
3、該樓盤物業形態爲,總佔地平方米,建設週期年,分期開發。該樓盤位於 。
以上物業單位售價由甲方決定,以甲方統一價格爲準;
3、若以上物業的售價和付款方式有變動,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遵照執行。
二、受託代理及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爲分銷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爲非獨家代理,甲方有權委託其他機構從事該樓盤的分銷代理;
3、本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十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三個月。
三、客戶確認
1、乙方給甲方介紹的客戶,須填寫《客戶確認書》(詳見附件一),該確認單經甲方經辦人員或現場負責人( )簽字或加蓋公章確認後方可生效。該確認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乙方客戶以及其他與乙方客戶有關聯的人(乙方有關聯人的確定方式以客戶確認單爲依據),均視爲本合同項下的有效客戶。
3、乙方帶看的客戶,甲方有義務及時確認,若乙方帶看時,甲方未出示書面異議的證據,則視爲甲方同意確認該客戶。
四、佣金及支付
1、佣金金額: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套數成交總額的 1 %;
2、佣金支付方式:按套結算,一套一結,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若乙方介紹的客戶以不貸款的方式購買該物業,甲方應在客戶支付100%的房款後的.7日內全額支付佣金;
(2)若乙方介紹的客戶以貸款的方式購買該物業,甲方應在客戶的貸款審批通過後的7日內全額支付佣金;
3、因客戶對定金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4、若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佣金且無正當理由,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該筆款項的日仟分之叄的滯納金。滯納金自甲方應付款最後之日開始計算。
五、爭議的解決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銷售約定
1、乙方介紹的客戶支付的定金由甲方收取或由乙方經甲方授權後代爲收取。
2、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後,視爲乙方代理成功完成。
3、甲方負責辦理成交後的交易相關手續,乙方予以必要的協助。
七、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保證委託乙方代銷的房地產符合法定出售條件,並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給乙方以及乙方的有效客戶,包括但不限於該房地產權證的複印件、甲方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各有關獨立單元的平面圖、銷售面積、裝修標準等有關資料,關於該房地產銷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效果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面積、規格、價格等。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客戶應予積極配合接洽,報價保持一致。甲方確認乙方介紹之客戶與甲方的客戶有同等的折扣。(甲方需提供銷控表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3、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帶來客戶遞交任何關於售樓處的行銷工作(如:名片、樓書等)。甲方私自與該客戶簽訂正式買賣協議的,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4、在數箇客戶對同一房屋約有購買意向的情形下,甲方應與先支付定金的客戶簽訂正式買賣協議。
5、甲方應對乙方所介紹的客戶的信息予以保密。
6、對於本合同到期前10日內乙方仍在恰談中的客戶,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續約。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簽定續約協議。
八、乙方職責
1、協助甲方作出更有效的銷售方案。
2、在本協議期內,乙方若在報刊、媒體廣告及門店櫥窗等刊登上述物業廣告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刊登,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應提供基本的銷售資料、宣傳海報與看板設計稿。
3、如未得到甲方同意變更物業銷售價格的通知,乙方不得擅自變更,降低物業銷售價格,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配合甲方與乙方介紹之客戶完成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和銀行貸款合同,並協助甲方與乙方介紹之客戶進行談判。
5、乙方應對銷售過程所知悉的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代理佣金;
1.1乙方在委託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內容、條件、要求的;
1.3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2、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代理佣金(除甲方能另行提供出售合同成交價格,否則成交價格按銷控表所列委託價格計)作爲違約金;
2.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行代理服務的;
2.2甲方在委託期間,私下與乙方介紹的客戶(包括關聯人)成交的,在委託期滿後六個月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視作乙方已完成代理任務;
2.3若甲方未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甲方之義務包括未按時支付乙方代理佣金,逾期超過1個月的;
十、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各方就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終止發生任何爭議,則該等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則應向該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和效力
1、本協議在經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2、本協議爲確認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的正式文本。在本協議生效以前協商的各項協議,除已獲履行的部分以外,若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應以本協議爲準。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蓋章有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房產銷售合同 篇25
本合同當事人
售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電話:購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設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房銷售、購買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單元6層2號,位於第6層,共壹套,房屋結構爲混合,建築面積204.36平方,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權號白雲字第地證號白土20________7101。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屬二手房交易。
第二條、該房屋按套計算,售價總金額(人民幣)爲整(¥500000元),含(水、電、閉路、煤氣及原有裝修模式)。
第三條、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買房款。
第四條、甲方保證對該房屋享有個人產權比例100%,對甲方的權屬乙方通過查閱房產證及相關資料已確認。甲方應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無按揭、無抵押債務。甲方均應在交易前辦妥,如交易後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第五條:交房日期:
第六條:1、甲方交房時應交清前期入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確二手房買賣合同保乙方入住爲零費用;
2、甲方應將本房戶藉遷出,以確保乙方落戶。
第七條、房產權轉移交納稅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九條、該房的房屋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的面積爲準,此合同爲最終文本,爲確定生效的最終合同。
第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貴州省房屋仲裁委員會仲裁,再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協議書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付款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_______元,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以便配合乙方辦理銀行按揭。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_______元;,乙方在銀行放貸後及時結清餘款,並完成相關手續!
)
第四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二手房買賣合同第五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啓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
日期:年月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鑑證機關:經辦人: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26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房產銷售合同 篇27
市場部人員深入街頭巷尾,不斷開發新的客戶。爲了避免內場與外場因客戶歸屬問題引起不必要的分爭,特製定本細則與處罰辦法,以明確內場與外場的有效客戶,保障銷售員的合理利益,讓九天的案場團隊與市場部團隊展開良性競爭與合作,兩駕馬車齊頭並進,讓九天的銷售業績全線飄紅!
一、 內場與外場客戶認定
1、所有來訪客戶統一有效期爲10天,10天內如無跟蹤回訪記錄則視爲無效。
2、所有來電客戶統一有效期爲15天,15天內如無跟蹤回訪記錄則視爲無效。 3、所有跟蹤回訪中的客戶下單週期爲40天,如在40天內客戶沒有下單,則視爲無效,該客戶自動轉移其他銷售員繼續跟蹤。
4、外場人員次日9點鐘之前將前日的有效客戶的.姓名、電話號碼等詳細信息統一以電子版形式發給案場主管存檔。外場存檔客戶和內場登記客戶若有重複,以第一時間第一接待人爲準。(夫妻、男女朋友、兒女關係只認準第一人)
5、市場部人員如在次日有效客戶電子版未發送給案場主管之前,有效客戶自行到售樓部上訪者,市場部人員應第一時間以手機短信形式將客戶信息發送給案場主管備案,備案後該客戶仍爲市場部有效客戶。如未及時備案,則視爲無效。
二、活動期間客戶歸屬認定
1、活動當天成交老客戶,如由銷售人員本人接待成交的,業績屬於個人;
2、活動當天成交老客戶,如不是銷售人員本人成交的,業績歸還原銷售人員;
3、活動當天成交新客戶,業績屬於新客戶接待人員;
4、外場活動當天市場組人員登記客戶信息屬市場組集體所有;
三、違規處罰辦法
1、如發現內場銷售人員與外場銷售人員相互串通,將場內銷售轉爲場外的,一經覈實,雙方
均以開除處理。
2、經覈實的該筆違規銷售提成公司全額罰沒,作爲全體銷售員素質培訓基金。
3、由該違規行爲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4、任何一名銷售員在瞭解到接待客戶爲其他銷售員的有效客戶時,要第一時間移交客戶,如知情後仍然跟蹤回訪,則視爲惡意搶單,公司覈實後將對當事人進行開除處理。
此細則和辦法從20xx年1月18日起正式執行。
浙江九天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房產銷售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房產銷售合同 篇2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市區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爲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戶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屬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__元/平方米,總價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四、結算方式爲: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賬戶;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
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a、《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b、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c、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d、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e、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
房產銷售合同 篇30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段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___結構,定名爲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單元,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爲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爲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付款: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_________省對_________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爲,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
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爲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範文3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居間方(中介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居間備案證號:
聯繫(人)電話: 傳真: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出售標的)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地產抵押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爲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爲 。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 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出具全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 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爲 元/月,押金爲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爲 元/月,押金爲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附着於物業之上的戶口)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物業轉讓價格)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爲 。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和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稅費承擔)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10)評估費、
(11)律師費、(12)保險費、(13)抵押服務費。(14)土地使用費;⒂其他: 。(以實際發生的稅、費單爲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 項;
2、賣方支付上述 項。
第八條(買方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 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ab兩種方式選取其中一種)
a、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1、買方須將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 )於 年 月 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於 年 月 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爲準,放款時間爲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餘額少於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餘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於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後三日內補足並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3、分期付款: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後的餘款人民幣 元。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a、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的),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b、逾期超過90日後,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雙方自行約定的處理辦法)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乙方應當於 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 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第十一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佣金、贖樓費、稅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爲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雙方約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條、物業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於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甲、乙雙方自所籤房地產現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 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部分 居間服務部分
第十四條(居間服務內容)
(一)、居間方爲買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購房意向委託併爲買方聯繫合適物業;
2、陪同買方看房;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狀態、現狀、房價、房地產所附着的學位及戶口、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對所售房屋進行產權事項的調查。
5、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6、協助辦理向銀行抵押貸款事宜。
(二)居間方爲賣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爲賣方聯繫合適買家;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3、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4、協助賣方辦理贖樓事宜。
第十五條(前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買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賣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六條(後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最終未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信息交易平臺,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中途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佣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於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第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於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二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頁數爲 頁。合同附件爲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於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之一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地址即爲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 篇31
甲方:
乙方:
通訊地址: 電話: 手機: 傳真: 郵箱:爲共同開闢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昌茂、中潤溫泉水城”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區域
甲方項目位於xx省xx大道東側,項目名稱爲,總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以上面積最終以政府批准和實測的文件爲準)。現委託乙方在如下區域進行市場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工作。
本協議的代理區域爲:海南省地區(以下簡稱“該區域”),乙方是該地區非獨家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爲10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作期滿後,雙方另行協商合作事宜。
第三條 代理費用標準及成交確認
1、代理費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戶成交總額的2%作爲乙方代理費(包括代理佣金、稅費及其他費用)。成交總額爲乙方客戶與甲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總房款。
2、成交確認
2.1銀行按揭付款客戶: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足額交納首期房款,且客戶按揭手續經銀行確認,併發放貸款至甲方,滿足本項條件方能確認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戶成交確認: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並交納100%的購房款,滿足本項條件方能確認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戶成交確認: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並付清各期購房款,滿足本項條件方能確認成交。
2.4成交確認後,客戶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費應退還,甲方可直接從下一筆代理費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內,乙方客戶與甲方簽訂了《認購書》並支付定金,但於合作期限屆滿後確認成交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
第四條 結算方式
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按照雙方約定比例,待客戶購房材料及手續準備齊全後,乙方按結算額及費用名稱開具正式合法的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於10日內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外,其他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五條 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代理銷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據銷售情況的變化進行調整),在客戶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甲方進行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房源不予銷售。
2、乙方銷售價格和甲方現場銷售報價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銷售價目表、付款方式、折扣爲準。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的房產存在權屬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
3、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銷售資料的電子版。
4、甲方應及時透明地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中的各項配合工作和客戶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幹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監督,以保證項目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戶透露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及合作內容,應避免一切可能損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負責制定本項目營銷方案和客戶推廣。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購房團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傳真的方式確認購房團名單和人數。看房人與購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簽訂認購書時應明確爲乙方客戶,以便結算代理費用。
3、在委託期內,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營銷推廣活動,並承擔日常的推廣費用。
4、在代理期間,乙方推廣本項目時統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傳資料,不能在網絡等其他銷售渠道發佈與本項目不相符的價格及項目內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做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派專人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並協助甲方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6、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爲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權拒付銷售代理費用。
7、乙方不得串通現場銷售人員舞弊,損害公司利益,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不支付剩餘的銷售佣金,並要求乙方支付2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八條 銷售業績歸屬界定
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業績歸屬在有效期限內以首次來電、來訪接待登記購房人(或購房委託人)並由甲方簽字確認爲準,經簽字確認並簽約成交的,應視爲乙方的業績;雙方以第一時間傳真客戶名單相互確定爲覈定依據。有效期限指:經甲方簽字認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紹購房客戶或購房團名單、人數之日起三十日內視爲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內成交的,業績歸屬爲乙方。若已簽定認購書的客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更名,不因更名而影響乙方業績的認定。
2、誠意登記期間,若乙方客戶更名,則視爲無效介紹客戶。
第九條 銷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戶至案場看房前,需傳真發《客戶看房確認函》(詳見附件1)至甲方,並經甲方確認。以確定客戶的歸屬及甲方落實客戶現場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戶成功簽訂認購書後,由甲方發《客戶成交確認單》(詳見附件2)給乙方確認。
3、乙方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相關房款後,由乙方發《代理費用結算清單》(詳見附件3)給甲方確認。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雙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終止。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相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
2、若乙方連續3個月沒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規定,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違反合同約定,故意隱瞞、延滯行爲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約定費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應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4、如果乙方在銷售接待中,對客戶進行盲目誇大或其他虛假介紹,因此而引起法律糾紛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雙倍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將代理權再轉授給其他分銷機構,一旦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支付剩餘的銷售佣金,並要求乙方支付2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及其他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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