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用房租賃合同範本(精選7篇)
寫字樓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篇1
編號: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賃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辦公之需現向甲方訂購租賃由甲方擁有全部物業權益可供出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租賃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產”)。
二、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該房地產的租賃定價爲每月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賃寫字間每月租賃金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在簽定本協議書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於一箇月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作爲乙方履行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的定金。
四、乙方承諾在簽署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後七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正式簽定《_____________物業租賃合同書》,簽定時乙方應將本協議退還甲方,在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協議書中的乙方已繳定金充抵租金保證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中規定,如乙方未能在《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與甲方簽署《_____________物業租賃合同書》,即視爲乙方自行終止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並放棄乙方在本協議中規定的所有權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視爲乙方對違約的賠償,甲方有權不予退回乙方已繳付的定金,並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租,而無須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悔約不向乙方出租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房產,即視爲甲方違約,甲方必須在違約之日起十五天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本協議則隨之作廢。
六、該房產的用途爲辦公使用的寫字間。
七、本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調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協議簽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合同的解釋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於______
寫字樓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爲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衛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錶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臺,(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爲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閱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衛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_____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_____覈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裝電話,或轉讓、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電話機,並按電信局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若乙方對電話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綜合服務費達1個月,則作乙方自行終止協議處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自行遷出,並補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按時遷出,則從協議終止日起計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綜合服務費金額的兩部計收。
8.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續籤新協議時,交費標準按新協議執行,且須在本協議終止前一箇月到甲方辦理續簽(新協議)手續,逾理作不續簽處理。乙方如無意續簽,則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箇月內,到甲方辦理退房手續,並於本協議終止後5天內遷出。如未及時遷出,保證金歸甲方,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額和綜合服務費的兩倍計收。
9.本協議期滿或乙方需中途退房,應按規定辦妥退房手續,乙方須到甲方綜合管理部填寫《退房驗收情況登記表》,在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纔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則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辦理進駐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續程序,按_________辦理,乙方應如實填寫《進駐企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其他
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書與甲方_________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一律按《_____》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以上條款若與國家新頒的法令有牴觸之處,即按國家法令的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篇3
寫字樓單元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大廈______層(全部面積),甲方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乙方享有對共有通道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一。
4.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出具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留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4.租賃協議滿期,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延長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協商後,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租金標準爲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爲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總額爲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爲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後必須出具稅務機關或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給乙方,無合法有效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該物業所佔土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費。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標準爲______元/月/㎡,月物業管理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金額爲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調費。
標準爲______元/季/㎡,年空調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取暖費。
標準爲______元/季/㎡,年取暖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4)電費。
甲方爲乙方安裝獨立的電錶,以電錶實際示數結算,電費標準爲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覈實電錶示數,經乙方確認後由乙方支付。
(5)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協議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和責任的擔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及費用超過十五日,甲方屆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工作所須的資源及服務),乙方應承擔實際佔用所租房屋期間發生的租金及費用和逾期付款違約金。
3.在本協議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協議後,乙方按時並完好的交還所租房屋及繳清所有款項及費用後______日內,甲方應將保證金或保證金餘額(如有)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逾期則應按逾期時間比照銀行同期利率給付利息。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協議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在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經雙方協商後解決。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辦公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辦公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障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間及所租房間的鑰匙,並使所租房間處於空置、可使用狀態。
2.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
3.甲方負責大廈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及設備的完好,進行公共區域24小時的安保服務。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協議的,應支付乙方本協議租金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6.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7.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協議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按時繳付協議、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開展辦公和商務活動的權利。
3.乙方可僱傭其它清潔衛生人員進入大廈,但事先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間內存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
6.乙方在所租房間內的一切經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
7.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9.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協議總租金_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11.乙方在租賃期間進行的商務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法律及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影響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______個停車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費使用6個停車位,在甲方停車位緊張時,甲方保障乙方______個收費停車位,收費標準爲______元/車/月,另提供______個免費停車位。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申請電話中繼線、中繼連選和寬帶上網的手續,疏通電信局的關係,保證不因上述問題影響正常的入住時間和乙方業務的開展。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協議的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寫字樓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公章) (公章)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箱: 郵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目錄
第一條 租賃寫字樓概況
第二條 租賃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第五條 租賃寫字樓產權
第六條 租賃寫字樓物業事宜
第七條 寫字樓租賃期內費用事宜
第八條 維修養護、裝修裝飾
第九條 轉租、續租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爭端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其他
附件一:寫字樓的平面圖、施工圖、線路圖、建築面積計算 書(含室號)
附件二:創業大廈乙方租賃、公用等區域劃分圖
附件三:寫字樓內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等交接清單
附件四:《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
附件五:《合同清單》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天然氣、物業合同;與已入駐企業簽訂合同等等。
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租賃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租方):煙臺高新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煙臺高新科創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開發建設的創業大廈部分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寫字樓概況
1.1 甲方開發建設的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位於煙臺市高新區 ,總建築面積爲149331.5平方米,建築層數爲地上30層、地下2-3層,部分已用於企事業單位辦公。
1.2 爲了扶植企業發展,構築孵化基地,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的部分寫字樓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具體租賃區域詳見本合同附件。
1.3 由於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仍屬在建工程,尚未經竣工驗收,因此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面積待定,甲、乙雙方商定於租賃寫字樓交接前,由甲方負責委託房地產測繪單位進行實際測繪,並以實際測繪面積作爲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計算依據。
1.4 租賃寫字樓位於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租賃寫字樓的平面圖、施工圖、線路圖與建築面積計算書(含室號)等均列爲本合同附件,甲、乙雙方應簽字蓋章確認。
1.5 租賃寫字樓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等概況,甲、乙雙方以交接清單的方式列爲本合同附件,並經甲、乙雙方應簽字蓋章確認。甲、乙雙方同意以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寫字樓的驗收依據。
1.6 對於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確認的大廈公用部位,乙方有權在其認爲合適的時間、條件和期限內,舉行或允許他人組織儀式、展覽或陳列商品。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 乙方租賃寫字樓作爲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寫字樓使用規定。
2.2 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寫字樓,不擅自變更。
2.3 乙方不得在創業大廈內堵塞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自動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部位或堆放任何裝箱、紙盒、垃圾等任何障礙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寫字樓租賃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項下乙方租賃的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等按照合同約定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發出書面交房通知,交房通知上應載明租賃寫字樓的交付日。
3.3 本合同的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2條規定的甲方應將乙方租賃寫字樓交付乙方,並在書面交房通知上載明的日期;如交付日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
3.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遲延交付,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交付日順延至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日;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遲延向乙方交付租賃寫字樓超過 日,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5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寫字樓,但應給予乙方合理必要的騰遷期間。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4.1 甲、乙雙方約定,租賃寫字樓的租賃單價爲400元/平方米/年,年租金計算方式爲租賃單價×租賃面積,租賃費用在租賃期內不得變動。
4.2 本合同項下租賃費用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於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如果交付日爲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節假日,則交付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4.3 租賃費用由煙臺市高新區財政局通過乙方賬戶轉賬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
帳 號:
戶 名:
第五條 租賃寫字樓產權
5.1 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所在的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系由甲方開發建設的,20__年底開始投入使用,目前尚未取得整體竣工驗收合格證,仍處於收尾施工過程中,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土地證號爲 。
5.2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權屬清楚,無任何產權糾紛,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享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並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無他項權利設定及債務承擔,不存在被抵押、查封、拍賣、擔保等限制權利的情形,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關文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否則,如產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毫無干係,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寫字樓物業事宜
6.1 甲方已於20__年6月25日與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由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負責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的物業服務事宜。
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簽訂後,就乙方租賃的寫字樓區域,由甲方負責協調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乙方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6.3 乙方需承擔的物業費用包括如下二個部分:①本合同項下乙方租賃寫字樓區域的物業費用;②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公用部位的物業費用中乙方應承擔部分,乙方按照乙方租賃面積/總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大廈餘下部分的物業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6.4 甲方應按照乙方租賃面積/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將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的物業基金、維修基金等,支付給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日後用於乙方租賃寫字樓的日常維修維護。
第七條 寫字樓租賃期內費用事宜
7.1 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電梯用電、走廊用電、衛生間用水、用電等統一計入公共能源費,租賃期內,公共能源費3.5元/平方米,乙方按照租賃面積承擔。
7.2 在租賃寫字樓交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租賃寫字樓範圍內每戶安裝電錶,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內,乙方按照實際用電數承擔電費,甲方不加收任何服務費用。
7.3 甲方負責與清泉熱力公司協調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用等事宜,租賃期內,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用單價爲 元/平方米,乙方按照乙方租賃面積承擔。
7.4 本大廈內負1層食堂需使用天然氣,相關費用由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量進行結算。
第八條 維修養護、裝修裝飾
8.1 租賃期間,乙方租賃的寫字樓或其附屬設施如有損壞或故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小時內派員無償進行維修。甲方逾期不維修或經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代爲維修,由此所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8.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租賃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租賃寫字樓或其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維修。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均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承擔對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養護的義務,費用由甲方承擔。需檢查、養護時應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影響乙方對租賃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但出現緊急情況或經乙方同意則可不受該約束。
8.4 租賃期內,乙方對租賃寫字樓享有裝修裝飾及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權利,但不得改變寫字樓的承重及主體結構,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對裝修裝飾及增設的附屬設施、設備享有所有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8.5 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或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將其裝修裝飾及增設附屬設施、設備拆走,就不能拆除部分,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作價給甲方。
第九條 轉租、續租
9.1 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轉租給第三方,不受甲方限制。乙方自行與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費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水電費、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第三方直接與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結算。
9.2 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有意向續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就續租事宜簽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後,作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9.3 同等條件下,乙方在本租期內如無重大違約,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10.1 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轉讓、轉租本合同項下的寫字樓。
10.2 甲方應負責完善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的消防系統及設施,並承擔全部費用,保障消防安全。
10.3 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現已有25家企業,系由乙方招商引資入駐,甲方應負責與財政部門溝通、落實該25家入駐企業租賃費用中的財政補助部分,20__年4月3日前爲4381118元,20__年5月1日後爲37659455元。
10.4 甲方應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所有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
10.5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可正常使用的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
10.6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擬對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進行改建、增建或裝修的,須提前一箇月書面通知乙方。
10.7 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行使甲方權利外,不得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及公用部位進行干擾或妨礙。
10.8 因甲方原因,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在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的情況下已投入使用,存在重大隱患,甲方應負責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致使本合同或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及後果;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0.9 20__年5月,乙方委託均豪物業聯合甲、乙雙方及施工單位、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組建工程查驗組,針對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進行現狀查驗。根據均豪物業出具的《煙臺市高新區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可知,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存在衆多安全隱患及施工遺留問題(詳見附件《煙臺市高新區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甲方已簽字蓋章確認,對該查驗報告予以認可,並承諾在使用過程中負責進行整改、維修。
10.10 對上述查驗報告中的安全隱患,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上述查驗報告中的安全隱患導致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與乙方毫無干係;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0.11對上述查驗報告中的施工遺留問題,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上述查驗報告中的施工遺留問題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毫無干係。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11.1 乙方應在財政撥款到達乙方賬戶後及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11.2 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所有應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11.3 乙方應保持租賃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等的清潔完好及可使用狀態。
11.4 乙方及其僱員、承租企業應嚴格遵守大廈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和物業公司對大廈的正常管理。
11.5 乙方不得將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類危險品、違禁品、或可能威脅大廈安全的物品帶進或存放在大廈內。
11.6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大廈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戶、外牆或頂部展示、樹立、黏貼或懸掛任何標誌、文字、海報、旗幟、廣告牌、或告示等。
11.7 乙方及其承租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合法進行經營活動。
11.8 乙方可無償使用負1層食堂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折舊費由乙方支付。食堂下層爲高壓配電室,但地下防水未做好,且無法根本解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一旦產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與乙方毫無干係。
11.9 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所有的停車場,室外固定車位 個,室內車位 個,除管委使用部分(管委使用的部分包括: )外,全部歸乙方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2.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2.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①大廈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大廈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③大廈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寫字樓拆遷許可範圍的。
④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⑤大廈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或出現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況。
12.3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 甲方交付的租賃寫字樓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②甲方交付的租賃寫字樓經權威部門鑑定存在嚴重缺陷, 實際危及乙方安全的。
③租賃寫字樓在出租前已存在抵押、產權轉移等產權受限情形的。
④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寫字樓用途,致使寫字樓損壞的。
⑤因乙方原因造成寫字樓主體結構損壞的。
⑥乙方利用該寫字樓從事非法活動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因租賃寫字樓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13.2 本合同簽訂後,任一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13.3 租賃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3.4 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整改;逾期,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4.1 因甲方或物業公司無法預見及預防之原因,造成煙臺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電梯、消防保安設施、中央空調系統等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造成干擾或不便,但有證據證明損害事件的發生系一方或他方過錯責任的除外。
14.2 因颱風、地震、海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爭端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先經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2 如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在任何方面成爲無效或不合法,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有效性。
16.3 本合同規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和補救措施,不應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據法律所應有之權利和補救措施。
16.4 甲、乙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銀行賬戶等信息均以本合同記載爲準;如有變更,需提前3天以函件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本合同約定的信息發送的函件均視爲已收悉。
16.5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有補充協議、附件,甲、乙雙方均應簽字,加蓋公章、騎縫章,予以確認。
16.7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後生效。
16.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寫字樓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篇5
寫字樓用房租賃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爲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衛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錶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臺,(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爲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閱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衛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_____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_____),_____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_____覈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裝電話,或轉讓、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電話機,並按電信局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若乙方對電話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綜合服務費達1個月,則作乙方自行終止協議處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自行遷出,並補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按時遷出,則從協議終止日起計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綜合服務費金額的兩部計收。
8.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續籤新協議時,交費標準按新協議執行,且須在本協議終止前一箇月到甲方辦理續簽(新協議)手續,逾理作不續簽處理。乙方如無意續簽,則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箇月內,到甲方辦理退房手續,並於本協議終止後5天內遷出。如未及時遷出,保證金歸甲方,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額和綜合服務費的兩倍計收。
9.本協議期滿或乙方需中途退房,應按規定辦妥退房手續,乙方須到甲方綜合管理部填寫《退房驗收情況登記表》,在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纔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則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辦理進駐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續程序,按_________辦理,乙方應如實填寫《進駐企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其他
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書與甲方_________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一律按《_____》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以上條款若與國家新頒的法令有牴觸之處,即按國家法令的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寫字樓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篇6
出租方(甲方) 電話: 地址:
承租方(乙方) 電話: 地址:
甲方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以做辦公之用,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出租寫字樓座落地址 ,建築面積328平方米。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
1.租金爲40元㎡,即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3 xx年後租金以每年5% 遞增。
2.房屋裝修期爲2個月,即房屋計算期爲2xx年 月 日。
第四條 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維修費及其他費用的繳納辦法:
1. 物業費月標準爲 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部門繳納費用;
2. 水電費(含公攤)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部門繳納費用;
3. 電話、寬帶費:乙方自行申請並繳納費用;
4. 維修費:租賃期間,非乙方原因導致的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由甲方負責維修,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提供的房屋及相關證件真實合法,以保證出租房真實合法,保證房屋正常使用。
2.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的相關證明,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
3. 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終止合同須向對方提前一箇月書面通知,合同方能終止。
4.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5.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租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 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租賃房屋作爲辦公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各項政策,不違法經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可以隨着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但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 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房屋損毀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租賃期滿後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
寫字樓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乙方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箱:郵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目錄
第一條租賃寫字樓概況
第二條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第五條租賃寫字樓產權
第六條租賃寫字樓物業事宜
第七條寫字樓租賃期內費用事宜
第八條維修養護、裝修裝飾
第九條轉租、續租
第十條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端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其他
附件一:寫字樓的平面圖、施工圖、線路圖、建築面積計算書
附件二:創業大廈乙方租賃、公用等區域劃分圖
附件三:寫字樓內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等交接清單
附件四:《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
附件五:《合同清單》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天然氣、物業合同與已入駐企業簽訂合同等等。
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租賃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煙臺高新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煙臺高新科創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開發建設的創業大廈部分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寫字樓概況
1.1甲方開發建設的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位於煙臺市高新區,總建築面積爲149331.5平方米,建築層數爲地上30層、地下2-3層,部分已用於企事業單位辦公。
1.2爲了扶植企業發展,構築孵化基地,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的部分寫字樓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具體租賃區域詳見本合同附件。
1.3由於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仍屬在建工程,尚未經竣工驗收,因此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面積待定,甲、乙雙方商定於租賃寫字樓交接前,由甲方負責委託房地產測繪單位進行實際測繪,並以實際測繪面積作爲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計算依據。
1.4租賃寫字樓位於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租賃寫字樓的平面圖、施工圖、線路圖與建築面積計算書等均列爲本合同附件,甲、乙雙方應簽字蓋章確認。
1.5租賃寫字樓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等概況,甲、乙雙方以交接清單的方式列爲本合同附件,並經甲、乙雙方應簽字蓋章確認。甲、乙雙方同意以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寫字樓的驗收依據。
1.6對於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確認的大廈公用部位,乙方有權在其認爲合適的時間、條件和期限內,舉行或允許他人組織儀式、展覽或陳列商品。
第二條租賃用途
2.1乙方租賃寫字樓作爲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寫字樓使用規定。
2.2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寫字樓,不擅自變更。
2.3乙方不得在創業大廈內堵塞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自動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部位或堆放任何裝箱、紙盒、垃圾等任何障礙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3.1寫字樓租賃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3.2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本合同項下乙方租賃的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等按照合同約定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發出書面交房通知,交房通知上應載明租賃寫字樓的交付日。
3.3本合同的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2條規定的甲方應將乙方租賃寫字樓交付乙方,並在書面交房通知上載明的日期如交付日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
3.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遲延交付,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交付日順延至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日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遲延向乙方交付租賃寫字樓超過日,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5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寫字樓,但應給予乙方合理必要的騰遷期間。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寫字樓的租賃單價爲400元/平方米/年,年租金計算方式爲租賃單價×租賃面積,租賃費用在租賃期內不得變動。
4.2本合同項下租賃費用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於每年的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如果交付日爲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節假日,則交付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4.3租賃費用由煙臺市高新區財政局通過乙方賬戶轉賬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第五條租賃寫字樓產權
5.1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所在的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系由甲方開發建設的,20__年底開始投入使用,目前尚未取得整體竣工驗收合格證,仍處於收尾施工過程中,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土地證號爲。
5.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權屬清楚,無任何產權糾紛,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享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並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無他項權利設定及債務承擔,不存在被抵押、查封、拍賣、擔保等限制權利的情形,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關文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否則,如產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毫無干係,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寫字樓物業事宜
6.1甲方已於20__年6月25日與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由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負責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的物業服務事宜。
6.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簽訂後,就乙方租賃的寫字樓區域,由甲方負責協調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乙方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6.3乙方需承擔的物業費用包括如下二個部分:①本合同項下乙方租賃寫字樓區域的物業費用②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公用部位的物業費用中乙方應承擔部分,乙方按照乙方租賃面積/總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大廈餘下部分的物業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6.4甲方應按照乙方租賃面積/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將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的物業基金、維修基金等,支付給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日後用於乙方租賃寫字樓的日常維修維護。
第七條寫字樓租賃期內費用事宜
7.1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電梯用電、走廊用電、衛生間用水、用電等統一計入公共能源費,租賃期內,公共能源費3.5元/平方米,乙方按照租賃面積承擔。
7.2在租賃寫字樓交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租賃寫字樓範圍內每戶安裝電錶,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內,乙方按照實際用電數承擔電費,甲方不加收任何服務費用。
7.3甲方負責與清泉熱力公司協調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用等事宜,租賃期內,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用單價爲元/平方米,乙方按照乙方租賃面積承擔。
7.4本大廈內負1層食堂需使用天然氣,相關費用由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量進行結算。
第八條維修養護、裝修裝飾
8.1租賃期間,乙方租賃的寫字樓或其附屬設施如有損壞或故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小時內派員無償進行維修。甲方逾期不維修或經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代爲維修,由此所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8.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租賃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租賃寫字樓或其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維修。
8.3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均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承擔對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養護的義務,費用由甲方承擔。需檢查、養護時應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影響乙方對租賃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但出現緊急情況或經乙方同意則可不受該約束。
8.4租賃期內,乙方對租賃寫字樓享有裝修裝飾及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權利,但不得改變寫字樓的承重及主體結構,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對裝修裝飾及增設的附屬設施、設備享有所有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8.5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或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將其裝修裝飾及增設附屬設施、設備拆走,就不能拆除部分,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作價給甲方。
第九條轉租、續租
9.1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轉租給第三方,不受甲方限制。乙方自行與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費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水電費、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第三方直接與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結算。
9.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有意向續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就續租事宜簽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後,作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9.3同等條件下,乙方在本租期內如無重大違約,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條甲方權利義務
10.1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轉讓、轉租本合同項下的寫字樓。
10.2甲方應負責完善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的消防系統及設施,並承擔全部費用,保障消防安全。
10.3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現已有25家企業,系由乙方招商引資入駐,甲方應負責與財政部門溝通、落實該25家入駐企業租賃費用中的財政補助部分,年月日前爲4381118元,年月日後爲37659455元。
10.4甲方應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所有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
10.5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可正常使用的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
10.6在租賃期內,甲方如擬對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進行改建、增建或裝修的,須提前一箇月書面通知乙方。
10.7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行使甲方權利外,不得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及公用部位進行干擾或妨礙。
10.8因甲方原因,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在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的情況下已投入使用,存在重大隱患,甲方應負責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致使本合同或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及後果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0.920__年5月,乙方委託均豪物業聯合甲、乙雙方及施工單位、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組建工程查驗組,針對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進行現狀查驗。根據均豪物業出具的《煙臺市高新區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可知,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存在衆多安全隱患及施工遺留問題,甲方已簽字蓋章確認,對該查驗報告予以認可,並承諾在使用過程中負責進行整改、維修。
10.10對上述查驗報告中的安全隱患,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上述查驗報告中的安全隱患導致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與乙方毫無干係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0.11對上述查驗報告中的施工遺留問題,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上述查驗報告中的施工遺留問題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毫無干係。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義務
11.1乙方應在財政撥款到達乙方賬戶後及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11.2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所有應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11.3乙方應保持租賃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等的清潔完好及可使用狀態。
11.4乙方及其僱員、承租企業應嚴格遵守大廈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和物業公司對大廈的正常管理。
11.5乙方不得將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類危險品、違禁品、或可能威脅大廈安全的物品帶進或存放在大廈內。
11.6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大廈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戶、外牆或頂部展示、樹立、黏貼或懸掛任何標誌、文字、海報、旗幟、廣告牌、或告示等。
11.7乙方及其承租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合法進行經營活動。
11.8乙方可無償使用負1層食堂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折舊費由乙方支付。食堂下層爲高壓配電室,但地下防水未做好,且無法根本解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一旦產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與乙方毫無干係。
11.9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所有的停車場,室外固定車位個,室內車位個,除管委使用部分外,全部歸乙方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2.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2.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①大廈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大廈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③大廈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寫字樓拆遷許可範圍的。
④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⑤大廈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或出現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況。
12.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交付的租賃寫字樓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②甲方交付的租賃寫字樓經權威部門鑑定存在嚴重缺陷,實際危及乙方安全的。
③租賃寫字樓在出租前已存在抵押、產權轉移等產權受限情形的。
④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寫字樓用途,致使寫字樓損壞的。
⑤因乙方原因造成寫字樓主體結構損壞的。
⑥乙方利用該寫字樓從事非法活動的。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因租賃寫字樓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13.2本合同簽訂後,任一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13.3租賃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3.4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整改逾期,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14.1因甲方或物業公司無法預見及預防之原因,造成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電梯、消防保安設施、中央空調系統等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造成干擾或不便,但有證據證明損害事件的發生系一方或他方過錯責任的除外。
14.2因颱風、地震、海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爭端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先經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2如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在任何方面成爲無效或不合法,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有效性。
16.3本合同規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和補救措施,不應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據法律所應有之權利和補救措施。
16.4甲、乙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銀行賬戶等信息均以本合同記載爲準如有變更,需提前3天以函件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本合同約定的信息發送的函件均視爲已收悉。
16.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有補充協議、附件,甲、乙雙方均應簽字,加蓋公章、騎縫章,予以確認。
16.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後生效。
16.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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