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屋租賃合同(通用30篇)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傳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傳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第3條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條

  4.1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年月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年月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根據附件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

  7.3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村放在出租房屋裏。

  7.9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個月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條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__________市_____區(縣)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箇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20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爲(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 其他

  第23條

  如下附件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a1 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a2 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b1、b2和b3出租房屋的描述

  c 標準說明(內外裝修)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 其他?

  如下附件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A1 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7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8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第一章?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地址

  編碼電話號碼傳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地址

  編碼電話號碼傳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第3條?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條

  4.1?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_____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年?月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個工作日。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_____。

  7.5?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_____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個月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_____、敵對行動、公共_____、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語言、法律和_____

  第19條?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_____。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_____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在_____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條?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其他

  第23條

  如下附件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a1?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a2?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b1、b2和b3出租房屋的描述

  c?標準說明(內外裝修)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編碼:編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房):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合同內容:

  一、甲方同意將 租賃給乙方,年租金(大寫) 捌仟元整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提前預交,若下年續租,甲乙雙方需提前 30 天,簽訂續租協議,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故不交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二、甲方負責所租房屋的水、電、暖、物業費等,乙方不可自行拆裝和改造現有設施,保證室內牆面整潔。

  三、乙方不得改變住房結構,應按照有關法規規定合法居住。

  四、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利用年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一旦發現,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租賃期滿,在相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六、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增減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_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一箇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茲經雙方同意訂立一切條件分列於後各願遵守:

  (一)業主將_____街/道_____號即_____大廈/樓_____座_____樓租與租客,雙方訂定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時另給收據爲憑)及訂明租用_____年,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規定租客在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箇月租金給業主。如業主需要收回樓宇,亦須要一箇月前通知租客。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租客未按租約定的日期交租金,業主有權對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間按日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過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業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業主有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四)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續,業主所屬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鑰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權利論。業主有權不經公安部門及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所賣之款作爲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五)該樓之管理費由租客支付,(今後如管理費降低或調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賃登記費由業主支付。

  (六)本樓只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

  (七)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中國政府法律之事,倘經發現,即報有關當局究辦。租客不得有喧譁或擾亂鄰居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戶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業主有權令租客遷出。

  (八)租客未經業主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曬衣架、花架、霓虹燈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業主得僱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九)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業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十)該樓一切門窗,廚房及浴室之設備如潔具、水龍頭、水管等如有損壞,租客須免費負責修理或賠償。如租客因疏忽而毀壞本樓之設備,損及別人之傢俱衣物或傷害他人等,租客須自投風災、水、盜竊及意外保險,租客如有任何損失,業主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租客不得在該樓宇飼養貓、狗及使人厭惡之鳥類及動物。

  (十二)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業主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十三)租客搬進該樓宇時,該樓宇內之電器設備包括。

  (十四)該樓宇之電錶及水錶均屬業主名下登記,租客依照水電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過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電費等,業主有權拒絕供應電力給租客。

  (十五)租客收到業主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鑰匙共________把,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業主,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十六)《物品清單》。租客退房時以上物品應完好歸還回業主,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並負責賠償。

  如有損壞或丟失租客應賠償。

  (十七)本租約一式三份,業主、租客及見證人各持一份存證。

  出租人(業主): 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單位名稱(租客)(蓋章):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見證人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與面積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號_____室出租

  給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___使用。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的租賃期限爲____年。自20年___月____日起至20年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月租金爲___仟____佰___拾元整,租金以_____方式支付。

  2、雙方議定首期付個月,另付_______元押金,以後按每月結算一次,提前10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後,必須開具收據予乙方)。

  五、押金及其他費用

  1、租賃期滿後,乙方遷空自己物品,清點、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所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立即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2、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等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並如期按單據繳納。 3、單據需要留存保管好。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維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七、乙方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作任何違法行爲。

  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並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八、甲方可提供的設備如下(或另附清單說明)

  無傢俱,無家電;衛生間坐便器一箇,廚房水池一箇,房門三個;水_______電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一箇月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如無故違約,則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押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

  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必要時可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合同連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頁,一式二份。其中:甲、乙雙發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地址:電話: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爲:租賃時間爲一年,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爲每月人民幣捌佰元整。

  三、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網絡、物管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壹仟元整作爲押金。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傢俱及其配套設施。因乙方管理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傢俱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發生故障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滿,沒有發生房屋、傢俱及其配套設施損壞情況,甲方應返還乙方全部押金。

  五、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如延遲15天未支付租金,視爲提前退租房屋,適用第七條約定。

  六、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給房租加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人。如違約,甲方支付乙方1000元賠償金

  七、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房屋,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如違約,應支付甲方1000元賠償金。

  八、在租賃期間乙方不能使用該房屋做違法亂紀的相關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附房屋內留用物品清單:衣櫃兩個、牀兩張、熱水器一箇、洗衣機一箇、電視機一箇、沙發一套、電子門鑰匙一把、防盜門鑰匙一把。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

  承租人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

  該房屋權屬證明名稱:編號:

  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

  該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用途:.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憑據。

  二、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限共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租金爲:元本合同期內租金總額爲:元。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費用的約定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爲元甲方收取押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費用由方承擔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用由方承擔。

  租賃期內,因該房屋租賃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承擔。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賃押金。

  其他約定:

  五、成交方式甲乙雙方系通過以下第種方式成交。

  自行成交。

  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稱爲:備案證書號爲:通訊地址:__編碼:聯繫電話: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爲註冊證號

  六、關於房屋轉租與出售的約定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

  租賃期間,甲方出售該房屋的應在出售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七、關於甲方交房的約定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

  甲方延遲交房超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約定交房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八、關於乙方付款的約定

  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超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應付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使用的狀態,並承擔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或故障的修復義務甲方不承擔房屋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義務。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但未覈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爲。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租賃期內,甲方提前收回該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屬甲方違約的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還給甲方,乙方應當保證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結清應由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甲方保證已如實介紹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出租該房屋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乙方保證已對上述房地產作充分瞭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租賃該房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關於租賃期間房屋被徵收的約定:

  十、登記備案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甲方□乙方按相關規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租賃期內,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在____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變更手續。租賃期滿房屋續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由□甲乙雙方共同□甲方□乙方在期滿後____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延續或者註銷手續。十

  一、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十

  二、補充約定十

  三、附則

  本合同所列地址爲各方準確聯繫地址,相關文書送達到該地址,即視爲送達給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相關方,否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和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一、有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欠租並支付滯納金的,法院應予支持,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金。

  (二)合同解除時有關問題的實體處

  1、關於解除合同的條件:通常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欠租達三個月以上;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的。

  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租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約定的責任負責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的;

  ④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二、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房屋使用費的處理。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給付,而按照指導租金標準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費,指導租金高於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的,以較低者計。當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對於糾紛發生前承租人已按無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於指導租金的部分,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1 、因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且有損國家、集體或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應判收繳國庫;

  2 、其它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無權要求返還。

  (二)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裝修物能拆則拆,不能拆的,對出租人可用部分經評估折舊後由出租人承頂;其餘部分經評估折舊後作爲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過錯責任比例予以分擔。

  房屋損壞賠償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東北軍用儲運站與瀋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房屋損害侵權問題展開。詳細分析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以及賠償方式,希望對您有幫助。

  東北軍用儲運站與瀋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東北軍用儲運站將其住所地的庫房及場地出租給華宇快運部,該房地產年租金爲人民幣57萬元,租金按季度結算。東北軍用儲運站負責出租庫房、場地的其他相關事項。同時約定,華宇快運部如遇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東北軍用儲運站,並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未滿租期的半額租金,作爲對東北軍用儲運站的經濟補償。合同經雙方簽章後,東北軍用儲運站爲履行合同,終止了其與瀋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簽訂的租賃庫房的租賃合同,並退還博雅商場10個月租金4.2萬元,對場地南側圍牆拆除、樹木砍伐,爲此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人工費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華宇快運部單方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提出解除合同並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現東北軍用儲運站訴請華宇快運部因違約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2萬餘元。

  二、法院的認定與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東北軍用儲運站與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籤訂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有效。雙方均應遵循誠信原則,按合同所約定條款履行應盡義務,行使相應權利。合同生效後,雙方按合同約定分別履行了其相應義務,東北軍用儲運站終止了其與瀋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的租賃合同,退還其租金42000元,爲拆圍牆、伐樹支出工資1800元,已造成經濟損失43800元。因華宇快運部單方無故解除合同,除造成東北軍用儲運站上述損失外,還造成其因該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損失。因此,華宇快運部應承擔因其單方違約致東北軍用儲運站的各種損失。判決:一、瀋陽華宇快運部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經濟損失43800元;二、瀋陽華宇快運部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違約金23750元;三、駁回雙方其他訴訟請求。瀋陽華宇快運部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調解結案。

  三、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本案判決能否損害賠償金與違約金並存的問題。如果不考慮合同效力的問題(違約責任以合同有效成立爲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縱使當事人有過失,對方有損失,也不發生違約責任),筆者認爲本案不應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從立法和司法實踐來看,均承認違約金具有雙重性質,即懲罰性和賠償性的性質。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從這條可以看出,主張違約金時,可以損失額作爲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的法定依據。由此可看出違約金主要體現爲補償性,其以補償爲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這就說明在專爲遲延履行而約定違約金場合,違約金與實際履行可以並存,此時有懲罰性違約金存在的空間,但此爲例外。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責任構成如下:(1)違約行爲;(2)債權人受有損失;(3)違約行爲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4)違約一方沒有免責事由。作爲民事責任的一種,損害賠償的突出特點表現在補償性上,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它以違約行爲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爲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於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係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着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但也有少數例外情況,欺詐違約行爲的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就是例外情況。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個規定只是損害賠償的例外,並非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綜上,違約金、損害賠償均以補償性爲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決定了二者原則上不能並用。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在補償性上,都能使違約相對方得到全面的補償,違約金或損害賠償單獨適用,違約相對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護。根據公平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亦不應當並用。因此,本案原審法院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認定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本質上等同,違約金責任(意定性)是不同於損害賠償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強調違約金是一種約定的條款,因此它是優先於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我們按照合同自由原則應尊重當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補救方式以及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數額。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首先實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在當事人沒有確定違約金條款的時候,這樣可以使用法律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在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非違約方損失的時候,可以在繼續使用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違約金是優先於損害賠償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爲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爲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爲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爲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爲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於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夥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夥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並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後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麼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係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爲,對於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於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於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係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於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爲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於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於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爲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爲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並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爲必要。這裏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爲必要;後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爲起訴本身可以視爲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託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盧願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託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xx年3月20日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託代理人王思魯、盧願光,被告李委託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於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於廣州市白雲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築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築面積(後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築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於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爲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並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籤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後座)建築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爲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爲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並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爲該物業的產權人,爲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後我要求被告爲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後,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於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並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爲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後的評估價值爲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爲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後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爲此,我委託律師於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於專屬管轄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租金,並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於專屬管轄嗎?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辦?請閱讀下文瞭解。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xx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xx室xx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xx平方米,使用面積xx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xx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計xx年xx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xx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xx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xx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xx元(大寫:xx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xx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xx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xx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xx元(大寫:)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xx年xx月xx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xx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

  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xx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xx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xx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xx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xx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xx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xx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 (房主)經 介紹,將本人座落在 給乙方 (承租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租金 元,分 次付清,首付 元,餘款 元,於 年 月 日付清,如乙方逾期不繳,須立即搬出此房。以甲方收據爲證。形式爲按 打租,每期須提前一箇月付清下期租金。其中 由甲方支付,水、電、天然氣、物業、衛生、有線電視、寬帶上網費 由乙方支付。

  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珠情況需解除協議,必須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如收回住房,須與乙方協商,並退還乙方租金和中介費及搬遷損失;乙方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停租或轉租,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方可。

  四、合同接近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一箇月提出,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權;如不需續租,應提前十天配合甲方看房出租。

  五、室內設施 由乙方使用,如有缺失損壞,視情況予以賠償,甲方收取保證金 元,至合同終止時,設施如無缺失損壞,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保證金。

  六、入住時電錶 度,水錶 噸,天然氣 ,乙方不得私接亂改,注意水、電、燃氣等安全,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負法律責任。

  八、乙方按年租金5%一次付清中介費 元,協議簽字後,中介費不退,如有單方違約,違約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九、未盡事宜,補充如下: 。

  十、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產權證明: 原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____市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人。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乙方爲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後視爲交付完成。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的租賃代理機構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帳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第________種方式按期將租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託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託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押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電視收視費

  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

  房屋租賃稅費

  衛生費

  上網費車位費室內設施維修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佣金本合同簽訂後,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

  第七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____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轉租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

  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執_____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0

  房屋租賃協議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  市    小區 棟 單元 樓 號,產權證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現爲毛坯房。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 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方便乙方裝修使用該房,甲方自願提前一箇月向乙方交付房屋,並免收取該一箇月的租金。)

  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    (¥     元)。

  2.乙方需按年交付租金,且需在每年合同到期前一箇月交付租金。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租金後,需爲乙方出具收據憑證。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煤氣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__度,煤氣表底數爲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房屋租賃稅費及本合同中爲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租房押金    元,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向房主支付    租房押金。租賃合同到期,如乙方不再繼續承租,且該房屋水電煤氣無欠費時,甲方將租房押金返還乙方。

  第六條房屋的交付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並移交房屋鑰匙 把,門卡 個。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取得承租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3.如本合同租賃期滿,乙方無意繼續承租,需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約定交付房屋達1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不承擔相應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承租該門市房進行經營期間,需做到愛護房屋,保持室內衛生。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        法院起訴。

  第十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南昌東湖區楊家廠2號1棟三單元802室,房屋結構兩

  室一廳,建築面積60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住宅。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的固有結構和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租金按交付,以甲方指定的’方式交付給甲方。在每計租週期開始前交付租金。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付乙方承租時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房屋及其設施設備自然損壞,由甲方維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如發生火災和偷盜等,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燃氣費;

  2、寬帶費;

  3、有線電視費;

  4、物業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爲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本合同即終止,雙方驗收房屋後,乙方將房屋交還甲方。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繼續承租,則需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需在10日內答覆

  乙方,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甲方:乙方: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座落在貴陽市小河區清水江路星河國際城一單元1406號住房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入住後,對房屋內的基礎設施和設備提出合理的改善要求時,雙方應本着和睦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解決。

  三、甲乙雙方經過協商,議定上過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1800元,租賃期限爲20_年3月20日至20_年3月20日止。付款方式爲半一付。

  四、簽訂合同的同時,乙方應付給甲方半年租金人民幣(大寫)壹萬零捌佰元,另加保證金人民幣1800元,合計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陸佰元,並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開戶行,租賃合同終止時,甲方退還給乙方的保證金1800元。

  五、上述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房屋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下列責任。

  1、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正常維修。

  2、乙方在歸還甲方房屋時,不得將房屋裝修拆除及影響房屋結構,甲方對乙方裝修不作任補償。

  3、租賃屆滿時,把房屋完好無損交還給甲方,如需續租,提前一箇月與甲方協商。

  七、出租房的用途爲民住,乙方不得改作他用,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內的水、電、燃氣、物業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無理的藉口終止合同,否則,由違約方承付違約金1800元。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係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街道 小區 號樓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 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2 – 年 月 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5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

  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

  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名):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經辦人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電掛:_________電掛:_________

  (章)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

  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

  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

  該憑證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

  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年____個月。(期限超過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地點:_________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在簽訂合同時,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沒有房產證,則要看出租方有無房屋買賣合同或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出租方要審查承租方的諮信情況,租金支付能力,社會誠信狀況。

  租賃期共__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__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8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租賃合同確認書。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街(巷、裏)______號______房號的房地產(房地產權證號碼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入門吧是最好的入門資料網站

  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日前按_______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幣)_______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_______(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合同範本《租賃合同確認書》。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______________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_______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名稱:南浦南路133—2棟2單元1層東戶(鄂州建築設計院院內)

  第二條 出租房屋面積:82平方米。

  第三條 租賃期限:租期爲壹年,從20_年5月18日起至20_年5月18日止。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繳納期限:乙方向甲方繳納的年租金爲人民幣9000元。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繳清半年房租,半年後交餘下房租。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格力和長虹分體空調各一臺,吊扇一箇,布藝沙發一套。

  第六條 租賃期間,房屋相關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等各項按實際使用量記取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第九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帶的全部物件,乙方搬遷後15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遺留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3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路名、幢號、門牌號) 。間數 ,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質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年零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注:租賃期限不得超過______年。超過______年的,超過部分失效。)

  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個月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出租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交納期限 。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月(或______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擾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水、電、暖、通訊、等費用由 承擔。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權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______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交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方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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