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銷售合同(精選3篇)

汽油銷售合同 篇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點爲: 加油站

  二、標的物(下稱“油品”)93#汽油

  三、質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國家 標準。

  四、數量:每月 按實際購油數量結算。

  五、結算價格: 按購油時掛牌價結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貨款結算方式:預先對加油IC卡充值,IC卡內有金額時方可購油。

  七、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

  八、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從加油IC卡餘額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時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許甲方把卡內餘額用盡,但不允許甲方超額加油,餘額用盡時乙方有權停止加油。加油卡掛失期間(包括暫時掛失和正式掛失),辦理掛失手續後48小時內發生的單位卡消費由甲方承擔其損失,48小時之後發生的消費由乙方承擔其損失。甲方遵守《中國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國石油加油卡單位客戶服務協議》的全部內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2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油銷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醇汽油供銷事宜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1、 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國家施行新的標準則按新的標準執行。

  2、油品價格:汽油/噸;/噸;元/噸;柴油元/噸;-10# 元/噸.

  3、乙方訂購汽油噸;噸;-噸.總價款 (大寫: )。

  4、付款方式:現金或銀行轉帳帳號( )。

  5、乙方需甲方配送,運費( )。預付10%定金,甲方將油品送到,驗貨付款後卸車。

  6、 油品自提:

  ⑴、交貨(提油)地點:爲甲方指定的油庫。如因甲方原因無法安排乙方在以上油庫提油,甲方可安排乙方在甲方所屬的其他油庫提油,因此所產生的額外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

  ⑵、交貨方式(提油):自甲方的儲油器將油輸入乙方的運輸油車起即視爲貨物已經移交。

  ⑶、選擇運輸方式爲:乙方自提(由乙方選定車輛運輸)。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油庫提油後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7、計量:根據甲方供油油庫流量表實測計算輸油數額爲準。損耗按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如乙方對流量表實測計算輸油數額有異議的,可在出庫前雙方共同計量確定。

  8、驗收:乙方應當在提油時進行驗收,如對收到油品質量有異議,應即時提出,否則視爲甲方所供油品合格。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異議後日內和乙方共同檢驗,或者共同委託相應的檢驗部門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乙方預付;如甲方的供油存在質量問題,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10、本合同價格爲當時提貨價格,以後價格按發改委通知意見調整。如已辦完付款手續油未提完油價上調時,未提油品價格不變,提完爲止;油價下調時未提油品按下落後價格,差價衝下次貨款或退款。

  11、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造成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部分無法履行,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者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通知對方,採取積極補救措施,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12、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此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14、乙方所購油品供給完畢後合同自行失效。

  (此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汽油銷售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爲規範我院藥品採購行爲,保證醫院臨牀用藥及時供應,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並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複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託書原件、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醫療機構許可證》複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三證”規定範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範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藥等不合格藥品。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後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設備,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爲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

  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

  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

  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

  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於6個月的藥品;

  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誌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提供進口藥品時,須向需方提供加蓋供方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

  七、需方所造的購藥計劃必須以農保、醫保用藥目錄爲範圍,符合我院臨牀基本用藥需要,且經正常審批程序後方可採購。

  八、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中規定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購藥計劃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藥品送到需方,送貨及搬運費由供方承擔。未按要求及時交貨需方可終止供方送貨另選供貨公司。

  九、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小組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十、全省實行藥品掛網採購統一管理後,藥品採購操作必須嚴格按照省藥品掛網採購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在未實行省藥品掛網採購管理之前,所有藥品購銷必須在郴州市惠民藥品招標採購中心的’監督下進行交易,堅持做到政府集中網上招標採購。

  十一、藥品購銷價格:實行省藥品掛網採購管理後以省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心標書價格爲依據。在未實行省藥品掛網採購管理之前,中標藥品購入價格不得高於郴州市藥品採購中心發佈的藥品中標價格;未中標藥品的購進價按政府定(指導)價的折扣定價;單、特藥品以臨牀需要爲原則,購進價實行單獨定價按政府定(指導)價的折扣定價;中藥飲片購進價應隨行就市;因市場因素使部分藥品進價高於中標價的,必須經需方院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採購。

  十二、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購銷合同生效後方可發生業務,且須在需方鋪墊萬元資金作質量擔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藥品後,在又購進一批藥品時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藥品的款項。

  十二、需、供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雙方不能合作,從終止合同起,需方對原未付清藥款應每月按未清藥款的%付給供方。

  十三、供需雙方在藥品購銷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嚴禁經銷商在需方非法從事商業賄賂和藥品促銷活動。一經查證,需方將責令停止購銷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十四、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一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藥劑科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從年年月

  十六、本合同的購銷業務供需雙方均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需方蓋章: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蓋章;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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