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銷售合同(精選3篇)

鞋子銷售合同 篇1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銷售方式

  乙方提供葡萄酒在甲方酒店由甲方進行銷售。

  二、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進行市場銷售工作,甲方有義務和責任維護乙方的產品形象。

  2、甲方不得對外公開乙方商品供價。

  3、甲方須確保乙方所供商品品種齊全完整,庫存充足。

  4、甲方合同期內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有保質期的庫存商品,在距保質期限3個月時更換商品。

  三、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服務人員提供葡萄酒知識培訓及乙方所供葡萄酒的相關知識、文化介紹。

  2、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銷售狀況制定合理的銷售政策提高乙方產品銷量。

  3、乙方送貨人員進入甲方場地送貨時,應着裝整潔,個人衛生良好,運輸工具保持清潔。

  4、乙方所供商品品種價位若有調整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乙方負責在甲方要貨24小時內將貨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6、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合格產品及相關資料文件,具體如下:“海關報關單”、“衛生證書”等。

  四、商品交驗

  1、商品的送貨計劃,應由甲方向乙方以傳真或電話的方式報送貨計劃。

  2、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商品交驗程序辦理交貨手續。

  3、甲方在驗收商品時,如發現所供商品的品牌、規格、數量、質量與驗收要求不符,甲方有權要求無條件更換或補送。

  五、貨款結算

  1、本合同結算貨幣爲人民幣,付款以現金、銀行轉帳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

  2、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30天內,乙方向甲方提出續約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合格後,予以續簽。

  2、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提交西安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委託人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委託人簽字: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鞋子銷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物

  序號產品名稱品牌型號數量單位單價總價

  1

  2

  3

  4

  5

  合計:

  人民幣合計金額(大寫):

  備註:以上貨物價格均包含增值稅及相關法定稅費。

  二、付款方式及發票

  1、本合同簽訂後1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標的物全款。

  2、乙方在收到甲方本合同總額後的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下列增值稅發票:

  £ 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1%)

  £ 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

  三、貨物收到的確認通知

  甲方在收到貨物的1個工作日內在貨物發貨單上簽字蓋章確認並交給乙方銷售人員,或者將簽字蓋章後的發貨單掃描件發送至乙方指定郵箱:

  乙方指定郵箱:

  四、生產週期

  所訂購產品涉及廠商生產週期的,根據廠商生產週期執行,生產週期的開始計算日期以貨款全額到賬日次(僅指工作日)起計算。

  五、發貨方式及地址

  1、最晚發貨時間: ,收貨地點及聯繫人信息: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爲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確保收貨聯繫人電話準確且保持暢通,否則因聯繫不場或無法聯繫到收貨人導致貨物延遲送達或其他導致物流成本增加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責任按約定時間提貨或接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二次送貨或延期送貨所產生的包括物流費用和倉儲費用在內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質保

  1、質量與技術標準:有相關產品投標文件技術參數的依照產品投標技術參數爲準,沒有的以合同標的物產品說明書的相關說明爲準。

  2、產品包裝: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包裝。

  3、產品保修條款:按產品廠商保修政策執行,具體詳見產品保修卡。

  七、交貨

  1、如甲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貨,應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向乙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約定交貨時間,由此導致乙方所承受的額外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2、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交貨,乙方應當書面向甲方說明原因,並承擔由延遲交貨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責任。

  八、接貨

  1、己方提貨或接貨時,一定對照本合同與發貨單確認貨物數量及包裝情況,如發現數量不符或包裝損壞、變形,請理解聯繫乙方處理。

  2、未通知乙方,提貨或接貨後再發現的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提貨或接貨後三個工作日內無反饋視爲產品無質量或數量問題。

  九、其他約定

  1、如乙方提供的宣傳資料、圖片等文件資料與本合同約定產品配置不符,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2、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雨雪天氣、道路中斷或交通管制等因素導致不能按時到貨不以違約論。

  3、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配合協商解決。

  十、違約責任

  1、如乙方發生發貨逾期違約,則從超出之日起算每天按合同總額的5‰支付給甲方,直至乙方發貨爲止。發貨時間以代辦運輸時間爲準。

  2、如因甲方支付合同總額逾期違約,則從超出之日起算按合同總額5‰支付給乙方違約金,直至約定款項付清爲止。款項付清以銀行賬單爲準。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任何糾紛時,雙方約定受限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自行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受限提出糾紛的一方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後簽署日期爲準。

  3、雙方均追認各自簽署並蓋章的掃描件、複印件或傳真件與原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鞋子銷售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格:

  產品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以訂貨單價格簽字爲準)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產品質量要求標準按照標準執行。

  三、產品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交(提)貨期限:

  1.產品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項執行:

  (1)甲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按規定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按甲乙協議執行);

  (2)甲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要求,商定合理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乙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乙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交貨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編排運輸計劃;必須由乙方派人押送,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責任。

  5、產品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產品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乙方自提產品交貨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規定通知提貨日期爲準。甲方提貨通知中,應給予乙方必要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四、貨款結算:

  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下單,並將50%貨款打到甲方指定賬戶;在交(提)貨異議期滿後,乙方再將剩餘50%貨款打到甲方指定賬戶。

  五、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乙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貨款。

  2、如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4、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違約金。

  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如果乙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利用,應根據產品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實際費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3、甲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甲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費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甲方應當償付乙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4、甲方逾期交貨,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交貨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費用。

  5、甲方提前交貨產品、多交產品和品種、質量不符合規定產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保管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損失,應當由甲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甲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違約金。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應當承擔由此增加費用。

  7、甲方提前交貨,乙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交貨時間付款;甲方逾期交貨,甲方應在發貨前與乙方協商,乙方仍需要,甲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乙方不再需要,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視爲同意發貨。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違約金。

  2、乙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日期或合同規定日期提貨,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代爲保管、保養費用。

  3、乙方逾期付款,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應當承擔由此造成損失和運輸部門罰款。

  5、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訂確認訂貨單或傳真件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體產品以訂貨單爲準,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地址以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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