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購房契約(精選3篇)
商品房購房契約 篇1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編號爲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____,規劃用途爲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爲_____,屬_____結構,層高爲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層,地下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_____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_____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_____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_____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____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份,買受人___份,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章)〔〕:(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購房契約 篇2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爲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用建築分攤面積爲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爲(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戶型爲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爲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後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於簽約當日付 %,剩餘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於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文件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後,須爲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後,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爲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爲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並且在此以後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商品房購房契約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一、爲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套數建築結構總層數建築面積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監證機關: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二手房合同
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
鑑證機關: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
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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