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3篇)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暖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一、裝修施工的地點:  

  二、材料供應約實:  

  1、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並註明所需要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由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的表示使用時,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施工內容:  

  1、水暖工程圖紙和變更圖紙中的排水(不含消防、電氣)。  

  2、承包造價:根據建築面積實際工程量計算包工造價。 小X:元。  

  四、付款方式:  

  1、工程進度款:按進度款的批付90%,工人到現場開工時,應先預支生活費用。  

  2、工程完工後,付全額的95%保證金後,工程施工完畢滿6個月付清。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住宿,指定生產加工區域。

  2、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付清全部工程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印):乙方(簽印):  簽定日期:年____月____日  

  3、承包造價確認:甲、乙雙方經過認真計算後所定的乙方承包造價爲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按國家《勞動法》《民法典》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協議如下:  

  一、工程承包內容:空調、暖氣管道預埋施工  

  二、工程地點:  

  三、安全: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工程技術要求:乙方按設計圖紙和現行施工規範規定及公司(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進行組織施工。  

  五、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標準部分,經甲方發現,應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重新施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程量的計算:以施工圖紙挖方工程量計算。施工中發生工程量增減工程時,經公司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七、價格:本工程量爲綜合包乾價人民幣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響的由甲方負責協調。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____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標準,違反相關規定,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工期:天。  十

  一、付款方式:項目工程全部完成並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

  二、結賬方式:乙方以機械油料費和工人工資表方式向甲方結算。  十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後自動失效。(以票據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 公司承包的《 》,就該《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範圍及內容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由三方聯合按比例投資完成甲方

  第一條 聯合宗旨、項目和範圍

  聯合經營宗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聯合經營項目:建築工程

  第二條 聯合投資各方均以該項目開發負責人 與甲方所簽訂的《 》工程前期墊資價款作爲聯合投資範圍。

  第三條 聯合投資方式、比例、覈算方式

  投資方式:

  (1)甲方以現金作爲投資。(投資 )

  (2)乙方以現金作爲投資。(投資 )

  (3)丙方以現金作爲投資。(投資 ) 投資比例:

  (1)甲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2)乙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3)丙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覈算方式:僅對聯合經營的範圍實行獨立覈算。

  第四條 聯營各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第五條 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開支後,其餘爲紅利,按投資比例分配。

  該項目獨立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聯合投資雙方對該債務在投資範圍內,按投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 聯合 投資各方按約定投資多少按實際需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聯營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時,視爲違約,每逾期壹日,違約方應向聯營體繳付其投資額的1%作爲違約金。

  2、由於聯營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投資額的1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並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守約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爲給聯營體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書經甲、乙、丙各方蓋章或簽字捺 印後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暖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一、裝修施工的地點:

  二、材料供應約實:

  1、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並註明所需要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由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的表示使用時,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施工內容:

  1、水暖工程圖紙和變更圖紙中的.排水(不含消防、電氣)。

  2、承包造價:根據建築面積實際工程量計算包工造價。 小X:元。

  四、付款方式:

  1、工程進度款:按進度款的批付90%,工人到現場開工時,應先預支生活費用。

  2、工程完工後,付全額的95%保證金後,工程施工完畢滿6個月付清。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住宿,指定生產加工區域。

  2、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付清全部工程款項後自行失效。

  3、承包造價確認:甲、乙雙方經過認真計算後所定的乙方承包造價爲

  甲方(簽印):乙方(簽印):

  簽定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將在北五十家子鎮升弘養殖場建築工程承包給(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建設物料及施工費用共239萬元,覈算標準如下:  

  2、圈舍主體建築:圈舍總面積20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計120萬元。  

  3、辦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20萬元。飼料加工車間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12萬元。  

  4、青貯池3000立方米,工料費合計45萬元,乾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費6萬元,沼氣池200立方米,工料費16萬元。  

  5、院牆及廠區綠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費20萬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設自________年____月份開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驗收。  

  三、甲方前期撥付乙方預備資金50萬元,用於園區建設前期施工人員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購置支出。此款項由甲方在工程結束驗收交付後由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一併扣除。餘款項189萬元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分3次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認真履行協議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2、爲乙方提供勞動食宿場所,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3、負責維護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生產秩序,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嚴格按甲方圖紙,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應按甲方建築要求選擇,嚴格執行採購制度,保證原材料質量。  

  3、施工期間負責施工隊伍的管理,保證施工安全,無責任事故。  

  4、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誤交工期限,負責賠償甲方相當於正常生產收入數額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組織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施工範圍及技術要求: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預算價爲xx萬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結算方式:本工程結算時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結算審覈下浮率爲,工程量按實計算。根據施工圖紙及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信息價、勞保費用、定額套用及取費標準等按本工程預算標準執行。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經審覈決算後支付工程決算審覈總造價的90%,餘款10%作爲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一箇月內付清。

  八、工程工期:工期總日曆天數爲天,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予以相應順延。若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完工,超過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及覈定的工程數量進行施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質量標準須達到合格以上。

  2、乙方應自覺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好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及措施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十、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經甲方認定後方可簽訂施工協議。

  2、乙方必須協調解決本工程施工中的糾紛和相關事宜。

  3、本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書面申請報甲方審批後方可進行驗收。

  4、驗收時,若乙方未按圖紙施工,乙方須在15日內整改到位,否則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爲xx個月,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間發生質量問題一切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乙方未進場修復,視爲自動放棄保脩金,由甲方委託它方維修。

  十一、本協議共股壹份、辦公室存檔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臺班

  8、勾機1800臺班。

  9、三輪車200元臺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8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協議書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甲方: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乙方:南充金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行業規範、國家和地方政策的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簡稱本合作項目)

  工程地點:西昌市一環路159號。

  工程內容: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本合作項目立項批准文號: 。

  業主單位:金陽縣人民政府

  承建單位: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業主金陽縣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項目外環境的綠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本合作項目爲9度設防(防震)。施工過程中所使用各類建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正規合格產品,並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三無產品及國家禁止使用類產品。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合同價款如有爭議,以本合作項目竣工驗收後的決算文件爲準。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爲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發包文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

  5、工程造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曆天。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通過審計後付價款的95%,餘款5%作爲質量保證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發包人指派 同志爲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爲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小區_____樓____單元_____室_______內部裝修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經客戶確認後的施工圖紙及做法說明;

  2、甲方將隨時對工地進行抽查,如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藝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時,要辦理材料驗(接)收手續,不負責退料;

  4、甲方工程監理或工程巡檢有權對乙方發出《質量,工期整改單》,並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標準;

  5、甲方接到客戶維修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通知乙方前去維修;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給甲方名譽及經濟上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保證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務,乙方無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處罰,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須遵守物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做好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衛生工作,必須做到每日清掃現場,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護,杜絕一切事故隱患及違章作業,合同期內,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及因違章作業引起的事故及

  第三方傷害,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負責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丟失,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甲方將沒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結款項,風險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及造價

  1、本工程採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進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單價_______元,工程總造價___7000元,大寫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進場施工____日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爲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過半後,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並同業主結算完工程款後,____月內無異議,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的10%,(質量保證金)

  第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發包人: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託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範圍:按照________________條款中約定的範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________________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爲(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爲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籤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二、工程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附件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合同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除質量保證書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並驗收達到約定標準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七、圖紙

  提供方及份數: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資料,如在施工中發生變化應及時協調乙方及設計單位予以解決。

  2、對乙方施工現場的設備、配線、管路等予以保護。

  3、如工程需基建方預留、預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應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單位協商解決。

  4、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並接至施工場地

  6、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須按消防部門審批合格的設計圖紙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技術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國家消防驗收規範》時應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設計單位與消防部門協商解決。

  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和提供服務。

  十、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開工及延期開工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後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甲方應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時間,工期順延。

  2、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工程量改變和設計變更;

  )因停水、停電、停氣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不可抗拒力;

  )因甲方無法達成約定義務造成的工期延遲;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工程竣工

  )乙方按合同條款約定的竣工日期或順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合同,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應包括乙方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價款等內容。

  十一、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併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除此之外嚴重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進行過驗驗、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修復。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脩金爲施工合同價款的%,

  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質量保脩金爲(大寫)

  質量保脩金應在保修期過後一週內由甲方一次性返還。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修期爲一年。一年後如出現故障,乙方只收更換設備款和施工成本費用。

  十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確定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2)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3)甲方應按約定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由於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如影響工程進度的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三、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甲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因工程設計變更所產生的工程費用應作爲工程款的一部分與工程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四、竣工驗收與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標準爲國家和行業現行各項驗收標準及甲乙雙方的有關約定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之後雙方參照本合同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補充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等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甲、乙雙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合同中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十五、索賠和爭議

  1)違約的處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違約行爲,由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造價的0.5%每天計收,但誤期賠償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2)索賠

  除非雙方合同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一方根據上述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轉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應支付的工程價款.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貸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貸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七、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八、補充條款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臺及基礎梁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後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採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後的回填整平、多餘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後由甲方負責外運。

  工程總價:

  按下室佔地面積_______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

  工期:

  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標準:______________

  2.2、適用法律:

  3條:甲方工作

  3.1公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3.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3.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

  4.1乙方須安排一箇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爲止,

  4.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並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4.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臺大挖機和兩臺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的50%結算。

  4.4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後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後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餘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築完一週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稅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層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須另籤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造價(預算或概算)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工程造價在乙方編出工程預算書送達甲方三十天內審復,逾期視作同意,並按審定的預算造價爲調整合同造價。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規定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止。實際開工期以甲方辦妥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建設批文,辦妥城監標牌,送達乙方之日起天內起計,並以雙方現場管理代表簽字爲準。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備施工條件下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每個單項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爲_________。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後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趕工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驗收規範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爲一年,其中安裝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由_________方採購供應至_________場地(倉庫)。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_________由方採購供應至_________場地(倉庫)。

  (三)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採購方承擔。

  (四)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於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採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適當的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一)甲方將工程款按本條款規定劃入乙方帳戶: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二)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有關規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後天內,按以下規定額度向乙方預付備料款:

  1、建築工程按當年計劃工作量35%;

  2、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水電安裝)按當年計劃工作量(扣除設備價值)的40%;

  3、_________。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進度達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進度款;當工程進度累計超過50%時,每次按當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計進度達到_________%時,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___%;進度達到_________%時付(收)款_________%;進度達到_________%時付(收)款_________%;進度達到_________%時付(收)款_________%,其餘工程進度款由備料款抵充,餘額_________%待驗收後結算,_________萬元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__天內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進度表或竣工結算文件給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後_________天內支付,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作同意,乙方可根據建設銀行審定的數額,請求辦理支付進度款或結算款。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施工報建、臨時場地、佔用道路等報批手續。提供本工程建設、等有關部門的批文複印件一套給乙方。開工前___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電源,同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份,機電設備安裝圖_________份及有關資料_________份,地質勘探報告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_________套)。

  2、開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設計方參加的施工圖會審。

  3、審覈乙方編制的工程預算計劃,並在接到預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內(特殊工程六十天內)回覆乙方,以此審定的工程預算爲調整合同造價,作爲向乙方支付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的依據。

  4、對乙方在施工時發現設計錯誤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並簽證。因此而發生的增加費用(包括停工、返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調遷、材料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造價。

  5、委派_________爲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後賠償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材料積壓等的損失。

  7、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8、在竣工驗收後的保修期內,因使用不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收圖後,在開工前_________天內完成施工圖會審,在_________天內編制工程預算送甲方審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並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3、委派_________爲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每月(季)度施工計劃和完工報表,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爲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折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 次進行 |撥款 % |金 額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爲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爲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碼:郵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戶名:戶名:

  帳號:帳號:

  年月日年月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爲關心、愛護施工人員的安全着想,使“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真正有效地落實到實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細緻的安全檢查,查看外牆腳手架搭設是否安全、完備,查看腳手架扣件是否牢固、有無鬆動,若達不到安全施工要求,必須上報甲方及土建方,經整改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後方可進場。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腳手架以及竹排,但竹排的質量檢查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本工程使用質量不合格、老化、腐爛的竹排,並承擔竹排檢查不力造成的安全責任及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乙方施工作業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帶由乙方自備),承擔因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帶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現場業主、甲方、監理公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並認真聽取各方對乙方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及時補救和更正不符安全要求的操作,乙方承擔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所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負責甄別僱請的施工人員身份,不得僱傭童工、刑事犯罪人員以及不適合外牆施工作業的人員,負責監督僱請的施工人員不得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作業前禁止飲酒,施工現場及作業時禁止嬉戲打鬧,禁止使用、移動與施工無關的機械設備及標誌牌。乙方承擔上述甄別不力監督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與之有關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六、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因觸犯法律法規或違反《武漢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以及在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事件),其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七、本安全施工責任書,甲、乙雙方一經簽字則具有法律效律。

  八、本安全施工責任書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增設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爲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約爲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爲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校定後作爲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說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二) 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給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臺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 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______日內進行驗收。

  6、 不按合同規定預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

  2、 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3、 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

  4、 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同獎同罰。

  5、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種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一)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甲方:

  乙方: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開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爲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爲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承包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工程承包範圍: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總造價

  1、簽約合同價爲: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質量標準

  五、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將下月採購的材料設備以報表形式報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方可採購。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

  六、雙方一般權利義務

  1、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結算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八、工程的驗收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專職質量檢查員應進行檢查。

  2、施工時對路基的中線樁位進行放樣測量,對箱涵的基坑開挖及所有基礎位置進行放樣,由專職質量檢查員組織監理對測量放樣進行復測,保證施工的準確性。

  3、臺背或牆後填土、路基填築碾壓完成規定作業遍數後,在平整度符合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採用灌砂法進行檢驗路基壓實度,檢驗合格,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層填築。

  4、鋼筋施工過程中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鋼筋規格、數量、位置隨時進行復核檢查,特別注意一些較複雜部位的鋼筋如橋頭搭板鋼筋,在安裝完成後應進行檢查驗收,鋼筋必須綁紮牢固,鋼筋不得有滑動、轉折、移位等情況。

  九、維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的,發包人可以委託其他人員修理。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裝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邀請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發包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

  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XX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

  第二部分《XX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XX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XX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XX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

  2)中標知書  (

  3)投標書及其附件  (

  4)本合同專用條款  (

  5)本合同XX條款  (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

  7)圖紙  (

  8)工程量清單  (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

  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

  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

  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

  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

  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

  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

  3.2承包人在1

  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

  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

  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

  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

  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

  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

  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

  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

  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

  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

  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驗收。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

  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

  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

  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

  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

  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

  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

  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

  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

  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

  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

  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

  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

  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

  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

  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

  3.4承包人應當在2

  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知,發包人收到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

  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

  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

  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

  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

  6.2本XX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

  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

  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

  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

  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

  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

  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

  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

  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

  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

  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知工程師清點。  2

  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

  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

  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

  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

  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

  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

  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

  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

  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

  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

  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

  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

  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

  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

  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

  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

  2.4工程竣工驗收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

  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

  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XX條款3

  2.1款至3

  2.4款辦理。  3

  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

  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

  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

  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知XX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

  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

  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

  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

  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

  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

  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

  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

  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XX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XX條款第2

  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XX條款第3

  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

  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XX條款第1

  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XX條款第1

  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

  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

  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

  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知;  

  (2)發出索賠意向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

  (3)、

  (4)規定相同。  3

  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

  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

  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

  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

  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

  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

  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

  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

  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

  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

  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

  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

  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

  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爲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

  1.1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

  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

  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

  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

  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

  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

  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

  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

  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

  4.2發生本XX條款第2

  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

  4.3發生本XX條款第3

  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

  4.5一方依據4

  4.2、4

  4.3、4

  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並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 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

  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

  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

  5.2除本XX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

  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

  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

  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XX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道開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

  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

  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

  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

  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

  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

  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及工程量:_______________。

  3、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4、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必須符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築工程技術規範的標準,對該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品。

  5、約定施工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6、工程款結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撥付。(扣10%質量保證金,無質量問題到期返還)

  7、資金來源:省、市、縣村級活動場所建設資金。

  8、甲乙雙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設計圖,乙方應在開工前仔細覈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圖紙。如發現施工圖存在偏差或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解釋權由甲方確定。乙方應做好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9、質保期(一年)此工程質保期______年:______年___月___日均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後生效,並結清全部款項,隨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年度編號:_________

  項目級別: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爲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爲年息_________%,計算複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後,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後,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關鍵詞施工合同;風險因素;防範措施

  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9年12月就頒佈實施了經重新修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GF-1999-0201(簡稱“合同範本”),並已在國內建築工程項目中廣泛採用。衆所周知,簽訂合同的目的是爲了以法律形式確定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合同範本必然是用合同條款在簽約雙方之間進行風險的合理分配。承包人應分析並識別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風險因素,通過對合同風險識別,承包人可以在合同談判到執行合同的全過程中對風險採取慎重而有效的措施加以審視和防範,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合同價款的不同約定方式帶來的風險及其防範措施

  合同範本中規定了三種合同價款的約定方式,即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價格合同給承包人帶來的風險最大,合同範本通用條款規定: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可見,按固定價格合同簽訂後,承包人將完全承擔約定風險範圍內的風險費用。對此,承包人可從以下三方面加以規避風險:

  (1)在籤合同時,將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用專用條款加以明確,就會使該範圍外可作價格調整的風險更清晰;明確了風險界面,可使承包人清楚自己應承擔哪些無費用補償的風險,進而加以防範,同時還可以使承包人預防因風險範圍界定模糊而承擔更多其他風險。

  (2)在籤合同時,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和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也應明確並細化,以免日後雙方因理解不同而發生爭執。

  (3)承包人根據調研並結合以往的工程實踐經驗,將風險按發生概率和造成損失的大小進行分類,並儘可能通過合同談判將發生概率高、造成損失大的風險納入可調合同價款的風險範圍內。

  相對而言,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使承包人承擔的風險較小。對可調價合同,承包人在合同談判中應爭取採用比較有利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 對合同文件不同解釋引發的風險及其防範措施

  由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組成較多,各組成文件之間可能會出現矛盾,因此而給承包人帶來風險。對此,承包人應投入足夠的技術力量對合同組成文件進行前後對照、逐條逐句地詳細分析、檢查,特別是根據合同範本承包人應知道的如下內容: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也應視爲合同的組成部分;這些變更的協議或文件的效力高於其他合同文件,簽署在後的協議或文件效力高於簽署在先的。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後期,也要十分慎重地對待與發包人及其工程師簽署的任何文字性的東西,儘量避免文件間潛在的不一致性,謹防因疏忽而發生在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中出現與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於自己的內容,使原先爭取到的有利條款前功盡棄,要知道此類教訓是很多的。

  3 延期開工和工期延誤引發的風險及其防範措施

  合同範本通用條款規定: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但承包人對延期開工的通知沒有否決權;承包人只能獲得因延期開工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全部或部分賠償,間接損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賠償。大多數情況下承包人都希望按時開工,因爲延期開工會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機、料等調配計劃的變更帶來的風險、分包人的報價有效期到期的風險和物價上漲帶來的風險等。承包人可從以下三方面防範因工期延誤帶來的風險:

  (1)在工程進度計劃中留有餘地,使工期有一定的彈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誤能力。

  (2)加強與發包人、設計者、供貨商等的日常聯繫和溝通,儘量消除可能造成工期延誤的隱患,尤其是應努力避免網絡計劃中關鍵線路工作的停工現象。

  (3)當工期延誤不可避免時,承包人應收集對已有利的證據,科學合理地計算因發包人責任導致延誤工期給自己造成的損失,使用合同中有關通用條款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索賠要求。

  4 發包人對承包人認可檢查權引發的風險及其防範措施

  合同範本通用條款中規定: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拆除並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爲止。防範措施:這一條款的關鍵是“約定標準”應具體化、明確化,承包人要對國內當時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仔細研究,檢查該“約定標準”是否含糊不清、有否可操作性,以免由於發包人與承包人對約定標準有不同理解而導致可能發生的返工等損失。通用條款還規定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約定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並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可見在採購材料設備方面,約定標準不明確就會增大承包人的風險,因此也應在相關專用條款中明確標準要求。

  5 工程變更帶來的風險及其防範措施

  通用條款分別從兩方面對工程設計變更做了規定:一方面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另一方面規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賠償損失,且不順延工期,即使承包人自認爲這些變更或換用是合理的、優化的。防範措施:承包人應嚴格掌握所提出的設計更改或材料設備換用必須經發包人同意這個關鍵程序,否則會被髮包人索賠。在工程量的確認上也有類似問題:通用條款規定對承包人超過設計圖紙範圍的工程量在結算時不予計量。可見嚴格遵守設計圖紙施工是承包人規避風險的基本原則。

  6 分包帶來的風險及其防範措施

  分包一直是建築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箇既複雜又棘手的問題。無論對發包人還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雙刃劍:對發包人來講,一方面分包可能使投標報價趨低、分工更專業化,但另一方面,發包人對分包人的資質不瞭解,擔心管理環節增多和責任的分散對工程質量和工期不利;對承包人來講,也有類似的問題:合理使用分包可以優化總包的資源配置,比如使用機電專業分包,可以彌補土建總包在機電安裝方面的專業不足,既降低成本又保證工期;將一些風險較大的分項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人轉嫁風險,這也是總包企業規避風險的常用策略。但從另一箇角度看,分包也會給總承包人帶來風險,比如分包的管理問題:一箇工程的分包過多,易造成工序搭接、配合困難,引發許多幹擾或連鎖反應。防範措施:作爲總承包人,要規避分包風險首先必須在遵守總承包合同的前提下與分包方制訂分包合同,比如在機電工程分包合同中規定,機電設備採購及其安裝的技術要求和進度應符合總承包合同相關要求,以避免分包合同與總承包合同發生矛盾給各方帶來風險,要將分包合同的責、權、利條款與總包合同掛鉤;分包人也要認真研究總包合同,以利於工程總體質量控制和管理。

  7 索賠事件和不可抗拒力事件受害情況通報期限帶來的風險及其防範措施

  通用條款規定,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應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該條款還規定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費用。防範措施:承包人應清楚類似上述條款的期限規定,防止發包人以超出期限爲由,不受理承包人的補償要求,以減少風險。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4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內容: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1)……

  (2)……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

  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

  (2)……

  11.乙方主要義務

  (1)……

  (2)……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箇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爲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5

  工程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勞務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施工勞務承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承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概況及勞務承包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規模_________㎡,層數:_________

  工程地點:

  勞務承包內容:

  三、工程承包施工期限

  開始進場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日曆施工數爲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按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等相關規範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五、圖紙

  甲方應在乙方施工勞務承包工作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套,以及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六、工程發包人(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入施工前完成下列工作前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爲: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用水、用電、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

  (二)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的各種合格建築材料和設備,保證施工需要。

  (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四)負責與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七、勞務承包人(乙方)的義務

  (一)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乙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轉包、分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嚴格按照設計圖、竣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三)自覺接受甲方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四)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五)爲參加施工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八、安全施工與檢查

  (一)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九、事故處理

  (一)發生事故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二)乙方和甲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應規定處理。

  十、勞務報酬

  (一)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一次性固定勞務報酬包工(包管理費、安全設施費),勞務報酬共計元。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按計時或計件)

  十一、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一)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二)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件)計算勞務報酬的,由乙方每日(按月)將提供勞務人數(工程量)報甲方,由甲方確認。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十二、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一)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甲方與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

  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二)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支付勞務報酬的,甲方與乙方約定支付方法爲:

  十三、施工驗收

  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乙方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爲乙方已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的相關損失。

  十四、違約責任

  如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元的違約金。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五、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如和解、調解不成、採用申請有關部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合同解除

  (一)如一方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政策調整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七、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鎮(鄉)村鎮建設管理所和各一份。

  十九、補充條款

  二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甲方:工程發包人 乙方:勞務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6

  合 同 書  發包方:  承包方:  爲了順利地保質、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建設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雞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實行包人工、材料、機械設備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質量要求:  基礎預埋鐵件,由乙方負責;立柱用直徑100,壁厚1.5,圓管; 檁條長4米,最小頭不小於60;頂板用30的隔熱板,0.37的彩鋼單瓦。牆板用50隔熱夾心板,窗子用鋁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單價:185元㎡,以滴水面積收方準。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後付工程總造價的50%,即萬元;總工程完工後付清全部工程款項。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爲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爲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爲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 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

  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 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爲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

  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爲主合同總價的%(含變更、索賠費用)。

  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爲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爲基數進行計算。

  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 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 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爲:,於每月 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

  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

  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內容及造價(待定)

  1、圖紙設計範圍(工程設計、製造、運輸、安裝)。

  2、合同價款: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待定)

  1、實際工程量以項目部出具的簽證單爲準。

  2、工程完工後七日內付清全部款項。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的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施工條件,如人員進出、材料堆放、進出道路等,使之符合乙方正常施工;

  2、支付來自政府的關於建造、使用所必須的申請及各項增容等費 用;

  3、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

  4、對施工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

  5、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工期等,並有提出整改的權利;

  6、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命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並有權解除合同,且產生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爲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並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溝通;

  8、工程完工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報告或通知後3日內組織驗收,並及時出具驗收報告。

  乙方責任:

  1、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委派現場管理代表爲工程負責人,全面負責工地現場及本合同的施工和管理,保證工程進度,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保質保量完工;

  3、對未完成的分項工程負有監護責任;對損壞的成品及半成品負有維護、恢復的責任,其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施工中若損壞其它分項工程產品,乙方應照價賠償;

  4、所提供的材料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

  5、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等所有材料必須爲剛出廠的、嶄新的、未使用過的產品,且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材質證明文件;

  6、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甲方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且經甲方現場負責人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7、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8、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在工程款中扣除;

  9、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標準組織施工,維護好現場文明施工形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務,否則每延期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

  1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驗收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至甲方(必要時還需送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根據需要可會同甲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12、如甲方驗收中發現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和規定時間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如不能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每延期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如因此延誤甲方整體工程進度,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後30日內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4、工程竣工後,乙方按合同約定對工程實施保修,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1000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若乙方超過30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七、其它事宜約定

  1、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因甲方人爲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無償維修。

  2、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具體完工時間雙方可另行協商;

  3、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爲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4、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實際工程量計算爲準。

  八、合同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九、爭議解決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附則

  1、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山東德碩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經—————— 年 ——月 ——日經過投標方式對 工程進行招標,經過現場議標,決定由承包方中標承建。爲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國家《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承包範圍

  1、 設計方案及報價書所包括的內容。

  2、中標範圍未包括的工程內容:

  1、中央空調、電動感應門、電動捲簾門。

  2、地面磚、牆面磚材料。

  第三條 工程造價

  (一)本合同承包總造價爲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包乾價。其中:裝修工程 ————元;土建工 程—————— 元。

  (二)本合同承包範圍外甲方要求增加裝修內容,按實際增加工程量經審定後結算。

  第四條 工期

  (一)本合同總工程爲日曆天 60 天。(包括10天收費時間在內)

  (二)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開工期前 2 天,不能交出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電源未按規定接通而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指定日期進場,或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因設計變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一次連續停水停電達4小時(含4小時),累計超過8小時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方式和價格

  中央空調、電動感應門、電動捲簾門由甲方採購安裝,地面磚、牆面磚材料由甲方採購,其餘材料由乙方採購。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往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的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1天做好建築紅母雞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50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並負責紅線外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電力、水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用水、用電需要。

  5、於本合同簽訂後1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日期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1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誌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發包方需要交變更設計時,應提前15天辦理好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8、派駐現場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9、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發包方辦好竣工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二)承包方:

  1、編報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及有關單位。

  2、於每月月末後1天內向發包方報送次月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需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如不按時報送,發包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3、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保持現場的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建築垃圾,作到文明施工。

  4、交工工程須將門窗、玻璃、地面打掃乾淨、廁所、廚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乾淨,做到窗明地淨,工完場地清。

  5、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物周圍2米內和堆到2米外)的餘土及其它施工堆積物。

  6、乙方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施工措施保證施工安全,施工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質量等級: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2、優質等級的補償。

  3、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4、施工中承包方根據發包方要求,應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簽證後,方得代表施工。

  5、承包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在施工現場設專(兼)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做好自檢記錄。

  6、凡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發包方檢查驗收。發包方接書面通知後1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發包方未按時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檢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續施工,發包方事後應予承認並補籤手續。如發包方事後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工期相應順延。

  7、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位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投料負荷試車和聯動無負荷試車,由發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互相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油料、燃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內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8、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籤具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進商定的時間內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日期爲準。

  10、已竣工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未辦理交工驗收,發包方不得動用,否則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而不交房屋者,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土建工程保修爲一年,採暖工程爲第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住宅工程屋面保修三年,保修證明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發給發包方。

  對因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的約期進行修理,如承包方拒不修理,發包方好可動用預留——%的保修款,超支部份應由承包方承擔。

  第八條 施工圖紙修改

  1、發包方交付的施工圖紙和說明以及各種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主管機關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提前15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同,並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3、修改部份的工程費用,按發生時有關定額結算,由承包方編制,發包方認可,確定增減造價。

  4、當修改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與設計不符合或承包方原因時,其發生的費用增減(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5、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採納實施其節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第九條 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經竣工驗收合格後7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總價款與乙方。

  第十條 獎與罰

  1、工程提前或拖延的獎罰。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承包總造價的萬分之 (或人民幣 ————萬元)獎給承包方,反之延誤工期,亦按提前工期的獎勵比例照罰承包方。

  2、工程質量的獎勵與罰款:

  質量的優劣由市(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認證。獎罰建築面積計算,優良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 ——%獎勵;合格工程不獎不罰;不合格工程,屬承包方原因造成的,除承包方返修達到合格標準外,每平方米罰款 ————元。(不實行質量獎罰的不執行此條)。

  第十一條 其它

  1、不論新、改、擴建工程承包方在易燃、易爆、動力設備、高壓線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以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通道旁施工時,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發包方應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防護要求,並承擔其措施費用;承包方負責提出設施方案,並報送發包方和有關部門審查備案。如承包方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擔事故責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專業工程質量需分包時,應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並及時向發包方及有關單位報送分包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或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的,雙方約定可向 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審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選擇其中一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章生效,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1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 。

  1.4 承包範圍: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

  、 。

  2.3 約定標準: 。

  3 工期

  3.1 總工期: 日(爲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爲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 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爲不得作爲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爲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爲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 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 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爲準。(應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爲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爲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爲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5.4.2.1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覈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爲有效並作爲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爲有效並作爲工程款支付依據。

  5.4.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4.2.4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爲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爲 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職稱:

  註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爲 ,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爲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爲: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爲。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9.2.3.2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2.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纔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爲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爲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爲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爲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覈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 ‰的違約金。

  1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 ‰支付違約金。

  1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補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2

  發包方:

  承包方:

  甲方現將武勝香江豪庭工程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人工勞務承包給乙方,根據甲乙雙方多次共同協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本着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武勝香江豪庭

  2、工程地點:武勝縣城祥升大道。

  第二條:承包範圍:

  發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圖中所含武勝香江豪庭車庫工程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部分外運土石方、內轉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內容。

  第三條:工期: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據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據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條:工程價款:

  1分部分項工程單價如下:

  (1)獨立基礎: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頁岩90.00元/m(條形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砂岩200元/m(條形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

  (2)人工挖孔樁:土方90.00元/m3,頁岩140.00元/m3,板石(需要水鑽施工)280.00元/m3,土方中孤石按實際方量220.00元//m3。安全帽等)、夜間施工加班費、加餐費、場內材料轉運費及清除垃圾轉運費。同時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具體工作內容:

  (1)人工開挖場內土方及建築垃圾。

  (2)人工開鑿場內石方並滿足現行有關規範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築垃圾等用人工裝鬥配合塔機吊裝轉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4)場內排水工作。

  (5)施工用腳手架的搭拆。

  (6)完成該單項工序所需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壓機、鍬、撮箕、抽水泵、鈀鉤等)。

  (7)完成該分項工序的安全責任及相應的安全勞保用品費用。

  (8)四川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單項工序應做的工作

  3、零星簽證計時工60.00元/工日。

  4、室內取土夯實、回填 元/ m(含取土、運土、分層回填、夯實)。

  5、算工程量。

  第五條:施工技術要求:

  (一)、基礎土石方工程由甲方施工員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並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證。

  (二)、乙方代表必須指揮工人嚴格按施工圖、技術交底和施工規範嚴格施工。

  (三)、每道工序必須按交底、施工、檢查、驗收幾步驟進行,上一道工序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條:雙方責任及工作:

  (二)、甲方工作:

  1、爲施工協調有關工作關係。

  2、甲方施工員對工程進度,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並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二)、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合同中對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要求,服從施工員及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嚴格按照施工圖、交底記要和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2、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做好自檢工作。

  3、組織工人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不允許工人打架罵人,做到工完場清。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

  1、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

  2、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而返工,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並接受罰款。如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進度,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已完成金額的6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並清退出場。

  第八條:人工費支付

  本分項工程無進度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安全責任:

  在分項工程單價中10%作爲安全設施費和管理費。另簽定安全責任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藉故中途停工或退場,甲方有權拒付人工費,乙方所聘工人的工資由簽約人全權負責支付。並同時承擔給甲方該分項工程總造價15%的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付。

  2、乙方所需機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在甲方借用的設備在施工期間應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

  3、嚴禁將所承包的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已完成量的6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並清退出場。

  4、乙方如因工人素質低、技術差等原因達不到質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違法亂紀行爲等,造成所有損失由乙方簽約人全權負責。

  5、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條件,如乙方人員損失甲方公物,應照價賠償。

  6、由於乙方原因無故停工,每次處罰款20__元以上。

  第十一條 其它:

  1、工程外包工人員管理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應嚴格遵守執行。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形成新的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倆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務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務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務保護和勞務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務安全、勞務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務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務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務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務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務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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