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合同(通用15篇)
建築設計合同 篇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建築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3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上海大凡環境藝術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飾工程設計,參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具體如下所示: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飾工程設計;
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設計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設計造價標準:總價__________萬元或__________元/平方米;
5、合同價款:
(1)設計費按: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單價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元;
(2)優惠取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圓整;
6、計算機模擬實景效果圖另行計費(數量據實結算),本合同包括_______________幅效果圖,如需增加按¥_______________元/幅計費
單價;
7、設計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範要求,並按照本合同所附要求內容實施。
二、設計週期
1、乙方提交深化設計方案文本週期:
雙方合同簽署日後_______________工作日;
2、乙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本週期:
甲方確認深化設計方案後_______________工作日;
3、乙方提交階段工作的局部設計調整、變更文件週期:
乙方簽收甲方設計調整、變更的書面要求後_______________工作日;
三、設計審定、變更和圖紙交底
1、乙方提供的項目設計圖紙,須甲方逐項確認爲準則。甲方審定乙方的各階段設計圖紙。
2、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如不符合甲方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設計並提交圖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經甲、乙雙方確認過的設計內容,如有施工工藝、工期及造價等方面異議的,需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確認簽證爲準。
4、乙方設計有變動之處須提前向甲方提請設計變更通知及情況說明,由甲方認可,提供相關設計變更圖紙文件,經雙方簽字同意後,以更新的階段設計文件或設計變更單形式實施。
5、甲方在未經乙方認可的情況下,不得更改施工內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及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由甲方提出非功能的設計變更要求,作爲設計單位的乙方需滿足變更要求,且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效果損失及責任。
7、未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過的設計內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付返工費。
9、乙方需向甲方及施工單位提供針對項目實施前的圖紙技術交底,配合設備及材料選購,負責非標施工節點及製作部分的專業指導及監控。
10、項目實施過程中,甲方應提前在合理的時間內向乙方提出現場設計指導要求。
11、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委派設計人員到達施工現場予以設計指導,每_______周不少於_______次,每次不少於4小時。
12、乙方給予_______次彈性額外指導次數,以滿足甲方現場施工的指導需求,超出指導次數的,甲方額外補貼乙方500元/天,乙方人員
出差的交通、住宿等相關費用,甲方予以實報實銷。
四、甲方工作、權利及責任
1、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爲該項目甲方代表,負責辦理甲方事務;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後續者繼續承擔應負的責
任。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項目設計任務書,進行設計要求交底,提供該項目相關圖紙資料。
3、甲方所提出的設計要求應客觀、合理,並遵循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
4、甲方應及時按合同支付合同價款予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予乙方。如甲方延遲付款7日以上的,乙方可暫停設計工作。
5、甲方負責該項目報批、報建手續及相關圖紙資料。
6、甲方應維護項目中屬於乙方的設計知識產權,設計文件及資料僅限於合同約定的項目中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複製或給予他用。
7、甲方所需設計內容如爲多重空間重複使用,須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甲方方可多次重複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
8、甲方需積極組織協調工程實施各方的協同配合,以期達到甲乙雙方對項目的設計預期效果。
五、乙方工作、權利及責任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爲該項目乙方代表,負責辦理乙方事務;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後續者繼續承擔應負的責
任。
2、乙方必須完全瞭解甲方的設計意圖,設計圖紙需滿足甲方的設計要求,並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設計規範要求。
3、乙方對交付的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及時修改和補充。
4、乙方有義務爲甲方的傢俱及軟裝飾選型或代爲採購。
5、乙方須按照書面約定的設計進度要求,按時向甲方提供階段性的設計圖紙文件,如乙方原因造成的,以15日爲限,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予甲方。
6、該項目報批、報建所需圖紙資料不包括在乙方設計範圍之內。
7、乙方提供的階段過程圖紙一式貳份,施工圖紙一式肆份,超出部分圖紙費,向甲方實報實銷。
8、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需積極協助甲方完成項目設計意圖的實現。
9、項目施工完成後的竣工圖,由甲方指定施工單位編制,不屬於乙方工作範圍。
10、乙方製作的平面設計方案甲方不認可時,乙方應重新製作平面方案直至客戶滿意,由此所做工作不加收任何費用。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署日:
甲方付乙方合同首付金額35%,¥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該項目深化設計方案文本之日:
甲方付乙方合同金額40%,¥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該項目施工圖文本之日:
甲方付乙方合同金額20%,¥_______________元;
4、乙方完成該工程施工技術配合工作之日:
甲方付清乙方合同金額5%,¥_______________元。
七、其他約定
1、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雙方協商終止合同時,甲方應認可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並按比例結算付款。
2、甲方委託乙方合同之外的工作服務,雙方另行協商計費。
3、此項目在同等工藝及報價的基礎上施工評標,乙方具有施工承接的優先權。乙方承諾就設計費予以__________________的形式優惠。
八、附則
1、此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並在甲方向乙方付款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用。
2、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違約金,方可終止合同。
3、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解決糾紛方式應當友好協商,如未能達成一致,任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訴。
5、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解的原則,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定及雙方認可的來往文件、紀要等,與本協議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的態度履行此合同。合同約定的義務經雙方履行完成後,此合同即行終止。
九、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4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工業廠房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設計費(元)
層數
建築面積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廠房(包括廠房土建及裝飾工程、自動噴淋及消火栓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自動報警工程、空氣調節及淨化空調、動力及照明工程)
0000.00包乾
總圖工程(包括紅線內廠區圍牆及道路、廠區綠化、給排水及電力系統工程)
注:具體設計範圍以發包人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爲準。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計委立項批文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紅線圖
規劃部門提供的設計要點
設計委託書及設計要求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建築設計及總圖規劃方案
業主確認後7天
建築設計(單體)全套施工圖
方案審批後20天
總圖施工圖
施工圖審批後15天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爲貳拾萬元人民幣(¥.00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
(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單體全套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第三次付費
總圖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與本工程有關的現行國家設計規範通則及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1.5%。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第八條其他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珠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8.8本合同一式五份,發包人貳份,設計人貳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_____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武漢市城市建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武漢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爲_________萬元。
7.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覈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爲: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爲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託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委託方應爲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_____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爲_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採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1.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方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爲止。
1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託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設計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6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莆募?皇絖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設計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聯繫人:聯繫人:
通訊處: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建築設計合同 篇8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設計合同 篇9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 工業廠房工程 工程地點: 市 合同編號:-珠(西)-011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 工業廠房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設計費(元) 層數 建築面積(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1廠房(包括廠房土建及裝飾工程、自動噴淋及消火栓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自動報警工程、空氣調節及淨化空調、動力及照明工程) 2 8500 √ √ 0000.00包乾 2總圖工程(包括紅線內廠區圍牆及道路、廠區綠化、給排水及電力系統工程) 注:具體設計範圍以發包人與業主簽訂的《 總承包合同》爲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計委立項批文 1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3建設用地紅線圖 14規劃部門提供的設計要點 15設計委託書及設計要求 16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1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建築設計及總圖規劃方案 3業主確認後7天 2建築設計(單體)全套施工圖 8方案審批後20天 3總圖施工圖 8施工圖審批後15天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爲貳拾萬元人民幣( .00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
第二次付費 75%單體全套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第三次付費 5%總圖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
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
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
1.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
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與本工程有關的現行國家設計規範通則及標準。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 。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
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
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
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
1.5 %。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____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五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編碼: 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建築設計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設計公司(設計人)
一、甲、乙雙方通過協商,由甲方委託乙方對 項目進行設計工作。
二、設計工作內容:
1、產品的外觀設計
2、產品的結構設計
3、根據已審定的設計方案製造可供展覽使用的仿真樣機
三、乙方在委託合同生效後:
1、在 天內完成設計草案,提交叄款不同風格的設計效果圖(彩色、電腦打印)供甲方評審選擇;
2、在評審意見基礎上,乙方在 天內完成正式設計方案,提交正式設計的效果圖(彩色、電腦打印)、所有的外觀裝飾設計效果圖(彩色、電腦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後,乙方在 天內製作可供展覽使用的仿真樣機壹臺;
4、每階段設計成果均由甲方驗收,並履行驗收手續。
四、設計要求。
乙方保證設計達到甲方提供的國家現行規定的各項安全與技術標準,及有關設計目標的要求。乙方保證在甲方模具製造或試產過程中,對有關設計方面需要修改時,及時提供各項有關修改意見;在設計過程中,設計目標需調整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五、設計費
經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爲乙方設計工作之勞務費用,並於合同簽字後即將該款 %支付給乙方,合同自款項收到之日起生效。當乙方完成樣機制作並經甲方認可,甲方即將餘款支付給乙方。
六、甲方在設計過程中,應按雙方商定的時間進度積極配合做好方案選定工作,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及設計規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工作進度時,乙方項目完成時間順延。
七、雙方商定,該項目在設計、備產階段,雙方均承擔保密責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泄密方負責。
八、雙方商定,該項目專利申請權歸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權。設計完成後,有關專利事項按國家專利法規定。
九、產品投產後,甲、乙雙方對設計均有宣傳權。
十、甲方提供設計費用可用現款、支票、轉帳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帳號:
十一、委託設計商定之指標見附件,附件共 頁,附件與本委託書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設計公司(設計人)
代表: 代表
建築設計合同 篇1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聯繫人:_________乙方聯繫人: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12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 工業廠房工程
工程地點: 市
合同編號:20__-珠(西)-011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 工業廠房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
率
%
設計費
(元)
層數
建築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1
廠房(包括廠房土建及裝飾工程、自動噴淋及消火栓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自動報警工程、空氣調節及淨化空調、動力及照明工程)
2
8500
√
√
0000.00包乾
2
總圖工程(包括紅線內廠區圍牆及道路、廠區綠化、給排水及電力系統工程)
注:具體設計範圍以發包人與業主簽訂的《 總承包合同》爲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
計委立項批文
1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
3
建設用地紅線圖
1
4
規劃部門提供的設計要點
1
5
設計委託書及設計要求
1
6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1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
建築設計及總圖規劃方案
3
業主確認後7天
2
建築設計(單體)全套施工圖
8
方案審批後20天
3
總圖施工圖
8
施工圖審批後15天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爲貳拾萬元人民幣(¥ .00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
付費額
(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75%
單體全套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第三次付費
5%
總圖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與本工程有關的現行國家設計規範通則及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 50 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 1.5 %。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珠海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五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1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工業廠房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
率
設計費
(元)
層數
建築面積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1廠房(包括廠房土建及裝飾工程、自動噴淋及消火栓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自動報警工程、空氣調節及淨化空調、動力及照明工程)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計委立項批文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紅線圖
規劃部門提供的設計要點
設計委託書及設計要求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建築設計及總圖規劃方案
業主確認後7天
建築設計(單體)全套施工圖
方案審批後20天
總圖施工圖
施工圖審批後15天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爲貳拾萬元人民幣(¥.00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
付費額
(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75%
單體全套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第三次付費
5%
總圖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與本工程有關的現行國家設計規範通則及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50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1.5%。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珠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五份,發包人貳份,設計人貳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建築設計合同 篇1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溫泉谷(度假商務酒店、美食城、溫泉綜合樓)工程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法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4.《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__年修訂本)。
5.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說明:凡涉及到建築水電、消防、暖通、智能化系統圖或土建結構圖、鋼結構圖、幕牆結構及其計算式,均由甲方另行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來完成。
第三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備註:爲了保證乙方設計工作順利進行,甲方須協調經營者參與到設計的全過程,及時爲乙方提供其所需的涉及到經營方面的各種資料。
第四條 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注:因受甲方工期影響,設計週期非常緊湊。方案設計階段已安排正常與甲方溝通確認時間(兩次)。超出進度安排的設計溝通、確認、及修改。時間相應延長。
第五條 本合同總設計費爲人民幣 元(¥)整。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完成最後一階段設計工作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
3.本合同履行後,訂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乙方方案設計的階段
1.乙方提出裝飾設計平面方案。
2.在平面方案經甲方簽字確認後,乙方提出裝飾設計立面手繪方案或重點空間效果圖。
3.在立面手繪方案或重點空間效果圖經甲方簽字確認後,乙方開始繪製主要空間效果圖。
4.在主要空間效果圖經甲方簽字確定後,乙方開始進行方案深化設計並繪製裝飾施工圖。
5.乙方對圖紙進行技術交底。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合同約定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相關規範及標準進行設計。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或方案確認時間影響乙方的工作進度時,乙方有權按第四條規定設計文件交付時間順延。
2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須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乙方能夠做到,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4.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和數據。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甲方授權委託人:(一) 及(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裝飾設計工作,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進行修改或補充。
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並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進行修改或補充。
3.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參與圖紙匯審工作,並根據匯審結果負責對不超出合同委託設計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或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技術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在六個月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須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取金額及方式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
2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7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
3.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
第九條 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留駐現場進行設計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爲雙方協商簽訂,雙方不得以其他文件對本合同條款作其他解釋。本委託合同中部分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修改或無效時,不得影響其他條款的實施。
3.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施工圖紙份數超過《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_年修訂本)規定的份數(捌份),乙方另收工本費。
4.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涉及到的建築裝飾材料、室內裝飾用品、傢俱、燈具及配飾應註明其規格、型號。甲方需要乙方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須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建築設計合同 篇1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乙方設計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設計完成後,需經甲方書面確認,方可認爲成果交付,如未得到甲方書面確認的,均不視爲成果交付。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資料
第四條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成果
第五條設計費用及支付方法
1、甲方應支付本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支付方法爲: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本合同總價的20%首付款,即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在完成本項目設計並得到甲方書面簽字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本合同80%的尾款,即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2、乙方責任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百分之一。
合同生效後,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解決,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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