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精選30篇)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

  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

  元),安裝: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

  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

  ,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

  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

  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

  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

  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

  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天(日曆天),自

  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

  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

  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

  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

  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

  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

  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

  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

  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

  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

  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

  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

  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

  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

  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

  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

  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

  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__%計人民幣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

  ;材料設備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

  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

  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

  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

  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

  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

  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

  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

  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

  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

  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

  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

  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

  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

  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

  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

  ,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

  ,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

  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發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對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4.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工程造價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1.(發包方)

  (1)_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維修。

  (2)_______月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以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2.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管理人員的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第三條 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爲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 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3.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借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4

  簽訂合同雙方: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 。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 。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 。

  五,工程範圍:___________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___________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XX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________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爲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XX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文件。

  第十三條:___________ 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施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5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

  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箇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 址:地 址: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 ;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 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 ;(2) ;(3)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箇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 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 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 %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 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 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 %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 %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 %的價款,留 %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 %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 份,承包方執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天(日曆天),自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覈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爲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XX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1.

  2.

  3.

  4.

  六、有關補充合同:

  1.

  2.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9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地點

  _________。

  第三條 建築面積

  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_________。

  第五條 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

  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質量標準

  _________。

  第七條 承包形式及材料設備供應

  _________。

  第八條 發包方義務

  1.開工前______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______份,並做到“三通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託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按協議分工,開工前_________天甲方辦好材料供應並交乙方籤認。

  3.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4.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5._________。

  第九條 承包方義務

  乙方負責: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後,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進行。

  6.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

  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協助條款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承包方、發包方各一份,報送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爭議解決

  _________。

  第十四條 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造價

  工程款總額約爲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

  乙方接受該項目後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及轉讓合同的約定和國家有關工程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承擔質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風險責任,嚴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四)工程內容

  具體設備要求要求乙方響應投標文件要求,達到招標文件所附要求,如因乙方所購物品沒達到實際要求,致使審計出現偏差,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竣工。

  如有逾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材料供應

  材料供應由乙方全額承包,要求符合投標文件中材料報表,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七)付款辦法

  乙方先行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整,大寫

  __________,工程驗收合格,建設單位審計後,甲方負責向建設單位追要工程款,工程款到賬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款項,如最後價格出現偏差,乙方自負盈虧。

  (八)設備保修

  1、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

  2、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3、監控保質期爲五年,整體質保爲兩年,系統開通後保期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爲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設備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向建設單位追要,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九)工傷事故

  甲方參與投標,投標文件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建設單位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

  時間: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_____》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之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算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略)。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構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覈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

  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增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作爲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某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十五天內,工業建設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在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_____各有關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_____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當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訂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甲方送經辦銀行、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管理局各一份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人)(蓋章)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承包人)(蓋章)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蓋章)_______

  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2

  建設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 。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 。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第二條:__________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__________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__________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__________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__________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__________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XX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__________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XX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__________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爲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__________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XX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__________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二條:__________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文件。

  第十三條:__________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施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__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箇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__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_天內支付______%的價款,留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理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理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獎給承包方。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箇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

  ┌──┬───────┬──┬──┬──┬──┬───────────┐

  │工程│結構

  │面積│開工│竣工│合同│

  其

  中

  │

  │項目│

  │

  │日期│日期│造價├──┬──┬──┬──┤

  │

  │

  層次│(m2)│

  │

  │

  │土建│暖衛│電氣│通風│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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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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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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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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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附表二:

  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

  ┌───┬──┬──┬──┬──┬──┬──┬────┬────┬──┐

  │材料設│單位│品種│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供應時間│供應地點│驗交│

  │備名稱│

  │

  │

  │

  │

  │

  │

  │

  │方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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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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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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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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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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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和內容: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安裝總工期爲

  2、本工程開工日期以構件進場時間爲準。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總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價格爲/平方米,總價格爲 元(大寫 )如有變更,以實際面積結算。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本工程安裝所需吊車設備,焊割材料由承包自備;工程所需的鋼結構及其它材料由發包方負責,甲方保障材料準時到場,不能拖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督檢查。保證安裝質量,如果發包方發現安裝質量問題,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承包方進場安裝主鋼結構時,發包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的預付款,結構安裝完畢,發包方支付 %的進度款,彩板安裝完畢,發包方支付 %的進度款。

  2、乙方整個工程安裝完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工程辦完交工驗收並辦理工程結算後 天內,所有餘款全額支付完畢。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式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6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箇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與《建築工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D01#鍋爐房、D02#框架樓工程。

  二、工程地點:呼市賽罕區黃合少鎮航天六院601所。

  三、工程結構:框架磚混結構。

  第二條 承包項目

  一、承包方法:乙方以包工不包主材,包小料(木工、包括閱讀圖紙、彈畫、模型板所需的黑色墨線、模板搬運、裝卸、碼垛、模型板所需硬架搭設、木板拆除搬運碼垛,木板定位筋(小料、鉛絲、元釘、中小型機具及電線插座插頭鋸片切片)

  二、承包價格:D01#鍋爐房按圖紙規定的建築平米計算,每平米爲120元計算。D02#樓按圖紙規定的建築平米計算,每平米86元計算。

  第三條 工作部位

  從墊層基礎、柱、牆、梁、板(二次結構工程、構造柱、圈樑、門口過樑)預留孔洞以及設備基礎。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乙方要按圖施工,負責混凝土澆築中的看護,不準位移、不準變形、不準脹模、不準漏灰、不準漏漿,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必須返工或重建,重者罰款退場承擔工期損失費用。

  二、工期:從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安全生產

  一、勞動保護、乙方工食宿、勞動工作按排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工人必須交納工傷保險費,出現安全事故自負。

  三、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施工各項交底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不準喝酒上崗、不準打架、不準工地鬧事、不準野蠻施工。

  第六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統一指揮和監督下組織施工。

  二、乙方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愛護財物,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爲,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工程結算方式

  一、D01#鍋爐房基礎完工後按75%的工程量付款,D02#框架樓一層封頂後按75%的工程付款,完工後付到總工程款的85%,竣工後驗收後付95%,餘款一年內付清。

  二、途中生活費自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保證移交圖紙、保證安全技術交底、保證人工工資按期付款。

  二、乙方保證安全、保證質量、保證工期。

  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後果自負。

  第九條 其它事項

  執行合同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解決不成,經勞動部門或經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8

  不看清楚合同的內容會有很多麻煩的哦,今天小編就給大家看看承包合同,就來給大家看看吧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樣本 合同編號 發: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 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

  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供應的材料、設備外,髮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管理,如發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不得動用,若發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

  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________年,採暖工程爲一箇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

  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

  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

  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蓋章):承包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編碼: 編碼: 簽約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一: 表達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 發:______ 承包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萬元),安裝:_ 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 X月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 修。 X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 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 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爲____天(日曆天),自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

  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 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 進行施工,並接受發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 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

  二);

  二、除發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 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XX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

  二、發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由發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

  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

  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 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發)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建築面積: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條: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

  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

  第七條:承包形式及材料設備供應

  第八條:發義務:

  1.開工前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份,並做到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託乙方做一平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按協議分工,開工前___天甲方辦好材料供應並交乙方籤認。

  3.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4.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第九條:承包方義務 乙方負責: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後,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進行。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

  第十一條:其他協助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發各一份,報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條: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爭議解決。

  第十四條: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發:(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

  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箇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_天內支付______%的價款,留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_____________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帳  號:

  電  話:

  電  掛: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承包方(蓋章):

  經辦建設銀行

  (蓋章)

  年 月 日 建築管理部門

  (蓋章)

  年 月 日 鑑(公)證機關

  (蓋章)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簽訂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XX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XX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爲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XX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文件。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覈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爲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__施工項目交由乙方負責施工。根據《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承包範圍:_________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費用

  5.工期:按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開工進場之日起_________個日曆天。

  6.工程質量:本工程爲合格工程(具體要求詳見第三條)

  二.合同單價和付款方式

  1.合同單價:_________

  2、實際結算價款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量乘以單價爲準。以上價格包括含稅價,材料及其運輸費,人工費,裝卸費,設備費等一切費用。合同價款一經確定,不作任何調整。

  4、該項目合同約定的款項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項目的發票及合格證開具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認可的票據,如乙方提供假票據則應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和安全責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給甲方合同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質量標準達不到甲方要求則乙方承擔合同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支付給甲方,並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監察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監察。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事故責任的,因此發生的所有賠償費用、包括給施工人員或第三方人員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害的,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六.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爲_________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4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        (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價:    (萬元),其中土建:    (萬元),安裝:     (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月   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   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   天(日曆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   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    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計人民幣    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   %計人民幣    萬元;材料設備差價    萬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建設銀行     建築管理部門       鑑(公)證機關

  (蓋章)       (蓋章)         (蓋章)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_________.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箇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__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支付_________%的價款,留___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獎給承包方。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電掛: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6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價:——————(萬元),其中土建:——————(萬元),安裝:——————(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月————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天內分送有關單位,————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爲————天(日曆天),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

  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計人民幣————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計人民幣————萬元;材料設備差價————萬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

  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

  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

  方報送經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詳見附表1-1、1-2):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____年以________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____年以________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____年以________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____年以________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___份;____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_____同志爲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______同志爲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繫工作。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爲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設備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__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_____。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爲:土建工程____年;安裝工程____年(暖氣工程按一箇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2)。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設備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設備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__________________文《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的___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___萬元;鑿井措施費______萬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文件;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設備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____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纔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項目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發佈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信息。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1-1

  煤炭井巷工程項目一覽表

  序號

  工程名稱

  斷面(平方米)

  煤巖類別

  支護形式

  工程量

  工程造價(萬元)

  開工時間

  竣工時間

  淨斷面

  掘進斷面

  單位

  數量

  附表1-2煤炭建築安裝工程項目一覽表

  序號

  工程名稱

  簡要說明

  工程量

  工程造價

  開工時間

  竣工時間

  單位

  數量

  附表2由甲方負責供應設備和材料表

  序號

  設備或材料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交貨地點

  到場日期

  備註

  附表3甲方要求單位工程達到質量等級

  序號

  工程編號

  工程名稱

  簡要特徵

  要求達到質量等級

  備註

  煤礦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有關條款的填寫說明

  封面

  1.工程名稱:指合同雙方要進行建設的工程之稱號。一般按總概算生產環節填寫,如主副井井筒及相關硐室;井底車場巷道及硐室;地面生產系統等。

  2.工程類別:按井巷、土建、安裝三類工程分別填寫。

  3.發包方(簡稱甲方):是指投資礦井建設的建設單位,必須填寫單位的全稱。

  4.承包方(簡稱乙方):是指承建礦井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單位的全稱。

  5.簽訂時間:填寫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雙方簽字蓋章的時間,年、月、日必須填寫清楚,不得簡寫或縮寫。

  6.簽訂地點:指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字的地點,應詳細將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的具體地點填寫清楚。第一條?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填寫方法與封面工程名稱同。

  2.工程地點:指工程的建設地點,應詳細的將建設項目所在的省、市、縣的具體地點標清。

  3.資金來源,填寫建設資金的籌措渠道,如開發銀行貸款;集資;合資;自籌等。

  4.承包範圍、工程內容,應按附表要求按單位工程填寫工程技術特徵;工程數量;承包造價,開竣工時間等。

  5.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是指雙方達成協議的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的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招標工程的,則以中標時確定的中標價爲準;施工圖預算加現場簽證承包的,以批准的施工圖預算價爲準,現場簽證部分在結算時調整;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承包的,以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的造價爲準,合同約定的甲方簽證(包乾範圍以外的)部分在結算時調整;施工圖預算(或合同價、中標價)加風險係數一次包死承包的,以施工圖預算加風險係數以後的造價爲準,風險係數的內容應包括基本預備費和工程造價調整預備費兩部分。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必須將合同價的計算依據填寫清楚,如定額、指標、費用標準的頒發年度、文號;人工、材料價格的編制時間和地區價格等。

  第三條?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是指施工的工程從開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達到竣工驗收標準所經歷的時間。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施工工期時,應按乙方投標標書所定工期或者按有關工期定額協商確定。

  第四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中間驗收(含月末驗收)。指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中間結算的需要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和數量的驗收,跨年度施工的單位工程還包括竣工前的年度驗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一般有以下五種方式可供選擇:

  1.中標價加現場簽證結算,採用這種結算方式時,合同中應明確現場簽證的範圍;

  2.施工圖預算(或合同價)加甲方全部簽證結算;

  3.施工圖預算(或合同價)加包乾係數結算,採用這種方式時,雙方共同商定包乾係數和包乾範圍;

  4.施工圖預算(或合同價)加風險係數一次包死,不作調整。這種方式僅適用於合同價所依據的價格年度至工程竣工的時間跨度在二年以內或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工程。

  5.按投標中標價一次包死,不作調整,採用這種結算方式的條件同施工圖預算加風險係數的結算方式。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內容包括:

  一、因工程性質不同需補充的專業條款有:

  1.井巷工程

  (1)湧水量:甲乙雙方必須按規定實測井巷湧水量,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做好實測記錄,雙方簽證認可,據此調整排水費用,結算工程價款。如一方不能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實測,作好記錄,缺席方應承認實測結果。

  (2)岩石硬度變化:施工中遇岩石硬度發生變化,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取樣,做對比分析,及時調整岩石硬度變化而發生的工程造價變化。

  (3)施工遇地質構造:施工中遇較大地質構造時,雙方應根據約定的構造變化程度,及時觀測並記錄,共同擬定處理方案(包括費用計算)。乙方作好完整施工記錄,甲方覈實撥付價款。

  (4)井巷驗收合格後發生較嚴重變形或破壞時,經質量監督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認定由於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的,由乙方無條件負責返工處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變形、破壞是由於地層壓力或其它地質因素造成的,處理工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由於技術原因不能承擔該工作時,甲方可另請施工隊伍處理。

  2.安裝工程

  (1)任何一方供應的設備,在交付安裝前,由甲乙雙方進行現場驗收做好難以記錄。遇有設備缺件、損壞時,由供應方負責解決並承擔費用。設備的隨機配件、專用工具與技術資料等由甲方保管,乙方需用時向甲方借用。金屬容器、非標設備、金屬結構件等,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時,另籤加工協議。

  (2)對土建和礦建施工的設備基礎驗收和預埋預留部件的檢查,由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在安裝工程開工前派專人配合,參加基礎驗收和預埋預留部件的檢查。

  (3)試車,管道工程的單體和局部試運,設備安裝工程的單機無負荷試車由乙方組織。管道工程的負荷試運、電力和通信工程的試送電、試通、設備安裝工程的聯動無負荷試車由甲方組織。試車在48小時以前通知對方,按照約定的分工各自做好準備。乙方做好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因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由此而發生的重新購置、修理、拆除、重新安裝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因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二、甲乙雙方約定執行的國家或行業有關推薦性標準、規範、規程。

  三、甲乙雙方約定需補充的其它條款。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8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審查單位:

  工程編號: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一九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爲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__份文件。

  第十三條: 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訂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9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煤礦)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

  3.其它: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萬元。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 年以___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 年以___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 年以___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 年以___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 年 月 日前完成"___________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___________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 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 份; 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XX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 同志爲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 同志爲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繫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爲 天(日曆天),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___________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設備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____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 _________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___________%)。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 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 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 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爲:土建工程 年;安裝工程 年(暖氣工程按一箇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2)。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設備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設備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 文《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___________工作量)的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 萬元。支付臨時設施費 萬元;鑿井措施費___________萬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文件;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設備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爲: 。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 日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和___________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文件 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___________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纔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項目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發佈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信息。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XX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建築安裝工程分包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爲.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爲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合同甲方如爲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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