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通用29篇)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
建築工程一切險_____條款
第一條 責任範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築工程,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
(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
(2)雷電、水災、爆炸;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4)_____;
(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爲;
(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爲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2)戰爭、類似戰爭行爲、敵對行爲、武裝衝突、沒收、徵用、_____、_____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4)自然磨損、氧化、鏽蝕;
(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
(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9)各種後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
(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
(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_____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_____、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_____期限
本_____在保單列明的建築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_____項目被卸至建築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築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_____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_____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_____金額
建築工程應爲_____標的建築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稅等。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_____人的義務
一、被_____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_____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_____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爲便於調查,被_____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爲防止損失擴大,被_____人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_____項目保額爲限。
五、_____內容如有變化(如_____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_____金額應調整等),被_____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_____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爲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爲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_____金額。
四、_____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爲被_____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_____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_____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_____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_____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_____的存在,不論爲被_____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_____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
被_____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_____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
第八條 本保單所保的建築工程,在_____期限內,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_____人負責時,以及被_____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均可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九條 本公司對每一事故的賠償金額以根據法律或政府有關部門裁定的應由被_____人償付的數額爲準,但不能超過本保單列明的賠償限額。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未經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諾、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
第十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1)明細表列明的應由被_____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2)_____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從事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工的人身傷亡和疾病;
(3)被_____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們的職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的損失;
(5)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_____、船舶和飛機造成的事故;
(6)被_____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
本條款爲本公司建築工程一切險的附加條款。
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申請書
本申請書由投保人如實和儘可能詳盡地填寫並簽字後作爲向承保人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申請書爲該工程_____單的組成部分。
順序號
工程關係方
姓名和地址
是否被_____人
1
所有人
承包人
轉承包人
其他關係方
2
工程名稱及地點
3
工程期限
首批被_____項目運至工地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物質損失投保項目和投保金額
投保項目
投保金額
免賠額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材料)
(2) 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 包裝工程項目
(4) 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 場地清理費
(6) 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7) 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列明名稱)
5
物質損失總投保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
賠償限額
免賠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6
工程詳細情況
體積:長、高、深度、層數、地下室層數
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主體工程施工方法
建築材料
拆除項目
7
工地及附近自然條件情況
地形特點
地質及底土條件
地下水水位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
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記錄
8
是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下列各項:
(1) 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有免賠額
賠償限額 免賠額
A 人身傷害
每人
B 財產損失
(2)總賠償限額
9
是否投保證期_____,如是,請列明保證期期限:
10
被_____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_____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_____如是,請列明_____公司名稱、_____種類、_____金額和主要_____條件:
請隨同本申請書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投保人簽章
(2)承包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程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地地質報告
(6)工地略圖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一切險_____單
_____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_________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_____費後,同意按本_____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築工程切險,特立本_____單爲憑。
明細表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_____人,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築工程名稱和地點:
物 質 損 失
保 險 項 目
保 險 金 額
免 賠 額
1.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
6.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
物質損失總_____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 險 種 類
賠 償 限 額
免 賠 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第三者責任險
_____項目
賠償限額
免賠額
1.人身傷害
每 人
總 額
2.財產損失
總賠償限額:
_________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_____限額
保 險 期 限
建築期限: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
加保的保證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_____費總額:
附加條款及/或批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單簽發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 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
第一條責任範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築工程,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
(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
(2)雷電、水災、爆炸;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4)盜竊;
(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爲;
(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生上述損失事故後,現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爲限。
第二條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爲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2)戰爭、類似戰爭行爲、敵對行爲、武裝衝突、沒收、徵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4)自然磨損、氧化、鏽蝕;
(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
(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9)各種後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
(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
(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築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築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築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保險金額
建築工程應爲保險標的建築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稅等。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爲便於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爲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爲限。
五、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爲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爲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爲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爲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爭議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爲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爲人民幣____萬元,用於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爲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箇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4
總包方:某某中公司
分包方:某某公司
XX項目主體勞務合同於20xx年12月份簽訂,其具體單價參照
1、 雙方按本協議附件《主體結構勞務單價調整表》約定調整的單價進行主體結構完工結算,分包方不再提出其它價格調整。
2、 最終結算額以分項單價*分項工程量之和爲準。
3、 本補充協議調整的分項單價包含了各分項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和原勞務合同約定的質量、安全標準。
4、 總包方後期代分包方進行的材料清理、質量維修費用總包方有權在完工結算中扣除。
5、 原勞務合同約定的其它條款不因本協議簽訂而更改。
6、 本協議一式三份,總包方執二份,分包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6
僱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爲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爲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爲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爲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爲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爲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爲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3.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爲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爲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爲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爲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爲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爲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爲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爲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爲是根據僱主在其爲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應被認爲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爲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爲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箇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爲,此種條件或人爲障礙並非一箇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爲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爲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爲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爲其行爲不當或不稱職或翫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爲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爲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爲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衆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爲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爲“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爲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爲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2)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3)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4)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爲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爲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爲只限於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僱主應就有關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爲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爲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爲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爲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爲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爲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爲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衆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如果承包人認爲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爲:“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爲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爲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爲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爲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爲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爲,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爲的妨害。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爲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爲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爲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爲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爲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爲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爲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爲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③拆除工程師認爲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爲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爲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②爲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③爲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爲“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爲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箇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爲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爲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爲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2)承包人應爲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爲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爲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爲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爲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爲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爲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爲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爲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工程師認爲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爲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爲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爲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爲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師認爲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爲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爲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爲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爲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爲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_________。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爲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爲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爲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爲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爲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爲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爲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箇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爲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爲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工程師如果認爲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爲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爲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爲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爲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爲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對於承包人爲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爲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爲承包人爲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爲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爲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爲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爲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_________。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爲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爲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爲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爲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爲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___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爲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爲“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爲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爲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爲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爲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爲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爲是對任何工作或爲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爲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爲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爲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爲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爲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爲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爲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爲承包人:①已放棄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爲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爲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爲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爲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爲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爲爲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爲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爲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爲“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爲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爲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爲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爲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爲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爲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爲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爲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②爲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爲僱主所有的財產)。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爲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67.爭端的解決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爲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爲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爲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爲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爲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爲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③處於破產或(作爲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爲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72.納稅_________。
73.其他約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據_____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僱主(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7
工程名稱: 職業技術學院二期二標 工程地點: 發包單位: XX公司 承包單位: XX公司分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全稱): 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XX公司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覈,同意將職業技術學院二期二標培訓樓、體育館、田徑運動場看臺和垃圾站等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使用材料 施工部位 要求 價格㎡ 卓寶 地下室、屋面、外牆 溼貼耐爾 地下室、屋面、外牆
第二條 合同造價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品質。
2、合同造價:人民幣 元。
3、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合格。
4、如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導致材料更換和工程量的增加,則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單價和增補合同價。
第三條 工程結算及進度款的支付:
1、工程結算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2、工程按每月25號進度當月10號前支付工程款的80% 。
3、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款支付到總工程款的95% 。
4、保修期滿後一箇月內結清所有餘款。
5、本工程施工用水、電、機械、工人住宿等由甲方公司提供,材料存放廠地由甲方提供,保管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四條 工 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現下列情況時工期可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遇雨天、大風6級以上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地震等所耽誤時間。
4)、甲方未能提供合理的防水施工工作基面。
4、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如不能按時完成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1、乙方承包範圍內所需的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供應到施工現場。
2、材料供應:乙方按設計、本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及監理單位要求報送其材料產地、規格、型號、產品合格證、樣品及產品說明書。
第六條 工程質量
1、執行國家現行的《防水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及驗收,質量達到合格。
第七條 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及保修
1、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和監理單位的要求,及時提供有關工程質量技術資料,出現的質量缺陷應及時處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行找相應人員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2、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按規範及相關文件要求做好自檢、專檢及隱蔽驗收記錄。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其相關責任和經濟損失。如因丙方或其它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損壞或其他人爲的破壞,應由其相關單位承擔責任和經濟損失。
4、工程質量保證期爲________年,在工程質量保證期內,出現屬乙方承包範圍內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內到場進行維修,如查明是乙方原因,則進行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5、甲方提供防水施工面後應由工程甲方和監理先行驗收後交由乙方驗收,同時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要求提出異議並拒絕施工直至基面達標。
6、每次防水層施工完畢後,甲方有義務在48小時內組織相關單位驗收,如因驗收延誤導致防水層的破壞,承包人不承擔責任。
7、防水工程驗收合格後,因總包方未按合同約定對防水成品進行及時保護或進行下道工序,導致防水層被破壞由總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工程變更
1、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如有異議可以提出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在施工中如有工程變更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協調解決現場問題,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3、組織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對進場材料進行把關,並監督送檢。
5、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場地,乙方自己保管材料。
二、乙方責任:
1、按防水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等所規定的全部相關內容進行施工。
2、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
3、根據經甲方審定批准後的施工進度計劃,配合上圖紙要求施工,按期完成,達到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4、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5、防水驗收資料不屬於可獨立資料,應該由乙方遞交相關資料後甲方統一整理遞交歸檔,乙方不能以任何藉口延誤提交相關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造成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一概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當無法在互相協商的基礎上解決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它
1、其它未盡事宜在總包合同條款下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保修期滿、結算所有工程款後自行無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XX公司 代表:____日期: 乙方:XX公司分公司 代表:____日期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8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_鎮_村新農村建三間三層半房屋一棟,建築落地面積約__米__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紅磚、黃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等,水電接至施工現場(配電箱後的線路由乙方負責)。乙方提供承包施工過程中的全部勞務、模板、支撐、腳手架、鐵釘、鐵絲及施工過程中的輔助材料、施工用具等。
二、承包範圍: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牆體、梁、柱、樓梯、樓面、模板、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室內裝飾粉刷、外牆面水泥砂漿粉刷、外牆貼瓷磚、屋面貼琉璃瓦,同時作好防滲處理、配合水電施工、門窗施工做好修補工作,配合甲方做好材料保管。
三、承包價格:
按施工圖要求、乙方承包範圍、建造內容及乙方責任,施工費用總價包乾,包乾價格爲___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及購買農村建房保險費。(施工期間甲方向乙方施工人員提供午餐及茶水)
四、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開工__天后甲方付款__元,完成第一層磚砌並搗制好樓面付款__元,完成第二層付款__元,完成第三層付款__元,屋面完工後付款__元,工程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後付至__元,餘款__元作爲保脩金待__個月後,經檢查屋面無滲漏牆面無開裂等質量缺陷,付清餘款。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購買農村建房保險,按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節約材料,並做好材料保管,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要求組織施工,工程質量不合格及達不到甲方要求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七、施工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八、工期要求:
工程總工期爲__個月,從__月_號乙方進場施工開始算起,乙方必須在__年_月底前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最遲不能拖延到_月_日,如超過_月_日甲方要給予乙方經濟處罰。乙方所需材料,應__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爲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開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爲包工包料。
第三條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審覈,乙方嚴格按照審覈後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爲人民幣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啓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週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檔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並於三天內修改完後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並負責施工範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範、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____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____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複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爲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並按工程總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信息資料透露給
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並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爲,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並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對於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於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內,除人爲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佈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餘均由乙方在1-____日內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電力部門的行業規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10配電工程
2、設計內容:新裝變壓器容量爲6060A3。
二、設計文件提交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內容和有關基礎資料進行設計工作。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設備清冊共3套。
三、設計費 經雙方協商,本工程設計費一次性包乾價格爲壹拾壹萬元整(110000元),如因電力部門及現場情況限制等原因,所造成的設計圖紙更改不再另行計費,須乙方無償配合。並由乙方負責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報批且得到電力相關部門審批通過。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設計費的40%計肆萬肆仟元整(44000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3套設備清冊及相關資料後,甲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的40%計肆萬肆仟元整(44000元)。
3、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報批且得到電力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後,甲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的剩20%計貳萬貳仟元整(2元)。
五、甲方責任
1、應尊重乙方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工作的執行,不應提出與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相牴觸的要求。
2、向乙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時間和可靠性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則相應推遲設計進度。
3、乙方已開始設計,也得到甲方認可,如甲方違約,應支付乙方設計費用的百分之四十(44000元)作爲違約金。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使用。
5、按合同規定支付設計費。
六、乙方責任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根據國家及行業執行規程、規定及質量標準進行設計工作。甲方提供完備資料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2、負責對現場進行實地測量以及收集設計所必需的有關技術資料。
3、對所設計項目應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負責設計範圍內的相關工作。
4、乙方應採用經濟合理的設計方案,保證所設計圖紙符合要求。
5、乙方負責此工程設計圖紙報批並通過電力相關部門審批。
6、按時提交施工圖文件。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九、合同簽署: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設計方: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0
發包人: (簡稱甲方) 承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我村新農村建設道路維修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工期:天。
四、甲、乙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全權負責工程施工中的協調及質量監管工作。
2、乙方全權負責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質量監管及維修保護。
3、甲方的義務: ⑴爲乙方提供施工場所及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期間的協調工作,審查施工技術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 ⑵負責工程質量的控制、檢驗。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和相關技術規範嚴格施工,確質量和進度。 ⑵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應及時返工,其費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擔。 ⑶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金額、付款原則和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工程合同金額:: ,大寫:(不含稅金)。
2、工程款支付:爲工程竣工驗收決算後,按實際工程量辦理結算,並支付齊全部工程款。
3、違約責任:若一方違約,則按承包總額50%支付違約金。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1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爲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後,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並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後____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後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項目爲帶方案招投標的項目,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後,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項目的建築面積進行覈對確認並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後的____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餘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並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後,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於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並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並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
1.2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並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範和地方性規範、規程、技術規定等。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
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
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並簽署意見。
6.
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
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
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
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
2.9設計人需爲本工程專門設立項目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項目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箇,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爲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爲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
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並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於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並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併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
8.6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於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後,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託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
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編碼: 編碼: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____市____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築總面積 規定建築面積 建築高度或層數 建築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
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
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
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
1.5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
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____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年。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
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
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
7.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三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
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覈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爲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商量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商量,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幣_____萬元整,作爲管理服務費。
(2)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則乙方需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___。
(3)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停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充分甲方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經營事件的合法性,對發生的產品問題和違法事件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6)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乙方經營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爲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年,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量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3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互信的原則,爲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和法律關係,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下條款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棚戶區改造項目
2.項目命名: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本項目
1、
2、
3、4樓共四棟,八層,框混結構,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由乙方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的全部工程量。如有設計變更另行按實結算增、減工程造價。
5.工程總造價:約 萬元左右。
二、承包方式及單價 甲方以包工包料大包乾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單價爲 元平方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房地局測給的實際面積進行結算。大包乾的施工內容爲:
1.地基、基礎、臨時道路和土方回填;主體工程;內外裝飾工程、陽臺鋁合金窗、公共部位牆面刮膠、樓梯不鏽鋼扶手、水電、水溝、下水道、化糞池、四周散水等和施工圖所標示的設計內容。
2.所承建工程建安稅。
3.進戶門採購安裝價格在 元條左右的新防盜門。
4.層面隔熱及防水工程。四周硬化乙方負責0.5內。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項目乙方自願墊資從基礎到 層主體完工。乙方安裝 層預製樓面板完工時,甲方開始按主體工程造價分層撥付乙方主體工程款。每完成一層甲方撥付當層完成主體工程量款的 %。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主體工程總造價款 %。
2.內外裝飾工程進度甲方分期分批撥付給乙方。
3.墊資款在乙方做完二層,甲方把乙方墊資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4.該項目全部竣工,經甲、乙雙方會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結算額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結算造價的 %,剩餘的 %作質保金,在 個月內無質量事故甲方將質保金付清給乙方。
5.爲確保本項目保質、保量按期完工,乙方應交給甲方 萬元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本承包工程項目基礎全部完工時一資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6.甲方與乙方結算定案時起,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剩餘工程款,如果因特殊原因未曾支付工程餘款給乙方時,甲方以本項目門面或住房按市場現行銷售價低於 %抵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四、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負責做好拆遷、立項、規劃、報建、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原則上不影響工程進度)
(2).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土建4份、水電安裝圖2份)
(3)協助乙方處理施工中的疑難問題,乙方不負責處理周邊關係,如需乙方處理周邊關係,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派駐工地代表 同志負責全面總施工管理,並搞好技術交底。
2.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使用和維修工作。(甲方不再計付給乙方臨時設施費)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報送給甲方。
(3)乙方派駐工地代表人 同志。
五、工程工期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實際需要,雙方決定工程有效工期爲300 天(公曆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給甲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必須保證“合格”工程,爭創優良工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定的標準進行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指導與監督,必須服從監理方的監管。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未進場之前要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同意後方可進入,否則視爲論虛作假不“合格”產品。
(2)乙方對材料改變或代用時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並書面報告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後方可使用。
(3)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同相關部門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礎超升的部分,甲方必須按實際結算給乙方。
(4)乙方按質量驗證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給甲方和質量監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抽量事件,應及時報告甲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 方等部門共同磋商處理。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作爲施工中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乙方組織相關部門交底、覈審、做出覈審紀要。
2、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纔予以實施。圖紙增加的項目,甲房另外按________年取費標準計取給乙方。
八、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2.工程施工地下基礎隱蔽工程必須有驗收簽證,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範圍和期限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範、參照本合同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雙方違約責任 甲方
1.未能按照合同通知規定的開工期限,拖延一箇月尚未能開工,甲方應付乙方10萬元補償金。
2.因甲方報建等各項手續未到位,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所造成乙方停工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停工時間延遲施工工期。包括乙方租的機械設備、鋼管腳手架、民工工資等由甲方負責。
3.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和其它問題由使用方承擔責任。 乙方
1.在簽訂本合同三天內必須與甲方辦理好交接手續,正式開工,如推遲10天處乙方10萬元罰款給甲方,以此類推。
2.施工途中因乙方資金未到位造成工程停工、緩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自願放棄未付的工程款清算權力。
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負責無償整改或返工。
4.教育好工程施工隊伍所有人員,決不準在施工現場、鬧事,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依此類推。
5.乙方要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有違反施工安全的人和事,甲房每發現一次處罰乙方100元次(當場兌現)。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 的人員未帶安全帽,每人每次罰款50元。
7.未按合同工期交房給甲方時,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依此類推。
十、糾紛解決方法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與甲方統一思想和具體佈局安排施工程序有條理、順利進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的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注意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在施工期間發生的安全和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重大安全傷亡事故乙方承擔98%,甲方按人道主義承擔2%的責任。(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3. 費用分攤:甲方承擔工程報建費、環保費、渣土承運費等相關稅費;乙方承擔工程檢測費。按相關部門規定屬於乙方負責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負責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十
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其餘由甲方報送相關部門備案存檔。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即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該項目結算付清餘款________年內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賬號: 開戶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概要 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監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統所需的相關設備及部件,並由乙方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以及開通後系統運行的技術服務。
第二條 技術要求 該安防監控工程具體技術要求是:佈線規範 布點合理 圖像清晰 操控簡便 本地實時儲存錄像資料 回放錄像 方便錄像資料提取備份
第二條 設備要求及設備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當是全新產品。 設備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1),設備清單應當與《預算書》(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所載明的設備完全一致,該設備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併予以確認。
第三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爲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爲:
1、本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作爲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載明的設備到位並經甲、乙雙方驗收確認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____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剩餘工程款總額的 %做質保金,保修期________年屆滿後 5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設備、部件及其運輸、安裝、調試和設備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 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另行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工程設備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後,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驗收後應予確認並負責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訂時間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至指定地點時,甲方應即時接收並妥善保管全部貨物。
第五條 工程安裝、調試 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 %)後,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調試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後( )____日內調試完畢。 系統安裝、調試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第六條 技術支持及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調試應嚴格按規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乙方爲甲方培訓操作人員。
第七條 驗收和移交 系統調試開通壹周內,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 各方簽字確認,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乙方應當在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97%後( )日內將工程移交給甲方使用。
第八條 設備保修 設備質保期爲兩年 , 維護期爲________年
1、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
2、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3、系統開通後________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爲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設備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維修。 4 、設備保質期內 超出維護期乙方收取適當的人工費用及交通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設備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爲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 %。 (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方償付違約金; (
5)、甲方拒絕接收設備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設備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提供的設備不符合技術要求。
(2)、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設備保修服務
第十條 責任的免除
1、因不正確的保管、安裝、使用、操作等行爲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均應由本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設備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承包位於____市明珠大道的石首一中遷址新建工程,爲確保工程質量,快速、優質、安全完成工程任務,現將本工程的工程技術資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乾(工程量單價計價)的方式將石首一中遷址新建工程技術資料交由乙方編制和整理。
二、承包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證資料、管理資料、施工資料、工程施工變更籤證資料、安全資料以及竣工備案資料的編制、整理和歸檔;
2、各部門及專業施工單位之間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相關資料的傳遞與落實、回覆。
3、負責本工程所有建築材料實驗送檢(主要包括鋼材、水泥、砌體材料、砂石、外牆磚的原材料實驗,混凝土、砂漿的試配與強度檢測等相關實驗,鋼筋的焊接實驗等),整理、歸檔實驗檢測報告和材料;
4、彙總整理各專業分包單位(樁基礎、預應力、水電、弱電、消防、電梯)的資料,與建設主管的各職能部門銜接、資料備案等所有事項。
三、承包價格 以該工程建築面積(共58937.73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計算,合同總價共 元(大寫:人民幣 ),該費用爲稅後價,已包含乙方編制資料人工工資及乙方應當依法繳納的相關稅費。
四、付款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基礎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 20 %;
2、主體完工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50%;
3、竣工驗收完成、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70%;
4、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成(包括收集各專業分包單位的資料彙總整理、備案)且所有資料進入檔案館後一箇月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剩餘資料費,如由於建設單位或其他各專業配套單位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及時備案,則甲方在竣工驗收四個月內付清餘款,但乙方有義務在資料備齊後完成備案歸檔。
五、甲方義務
1、爲乙方配備腦及打印機設備、紙張、及其它辦公耗材等。
2、爲乙方現場資料員提供住宿。
3、乙方外出到相關單位辦事或者送檢材料時,爲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六、乙方義務
1、至少配備 1名具備資質的資料員駐守工地現場辦公,乙方指定 爲駐地資料員。駐工地資料員應當相對穩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撤離資料員;
2、保證所有資料、半成品試驗及時到位,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不得因材料實驗、資料的原因影響材料的使用及工程進度;
3、認真落實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的相關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善資料的編制整理;
4、及時傳達政府職能部門的有關指示、指令,負責與檢測中心及相關管理單位的聯絡及相關工作;
5、負責資料的編制、整理及其他專業分包單位資料的收集、彙總整理及資料的備案工作;
6、按時參加甲方、建設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種例會、技術方案、施工方案會,並整理好會議紀要,轉發給各建設參與單位。
7、配合工程建設各分包單位辦理簽證,及時傳達管理單位對各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繫函及處罰指令;
8、乙方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當責任,與甲方無關。
9、乙方有對工程資料進行保密的義務。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支付資料款,如不能按約定時間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資料員不得隨意擅自離開工地現場,如需離開應向甲方請假,如未請假離開,每次罰款元;
3、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的進度同步編制、整理其相關資料(包括實驗、檢測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如發現資料或其他實驗資料未按工程進度及時編制整理,每次罰款分部工程驗收因資料原因不能及時驗收時,每次罰款 元,且所造成的重複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未按規範規定做齊所有相關實驗或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實際每項少做或少送一次樣品實驗,按實驗室單項試驗費雙倍扣回並處以元次的罰款,並視問題的嚴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力;
5、乙方應對所有資料的時效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由於乙方資料不準確、及時、完整,影響甲方工程進度或者工程驗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合同變更和終止
1、除出現本合同約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當及時整改甲方在監督管理過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有效整改,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善,付清工程資料費用後,本合同書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簽訂如下條款: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3、工程項目: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棟樓)。
4、進場時間: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以進場通知書爲準)。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6、承包內容: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7、施工工期:自接到開工通知書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爲_________天。
8、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施工規範及驗收標準,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9、工程造價:本工程投資額約_________億元人民幣。
10、結算方式和計價標準:
11、付款辦式:
12、協議履約金的支付與返還
13、甲方責任及義務
14、乙方責任及義務
15、違約責任
(1)、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如因自身實力原因,無法承擔施工所需的墊付資金,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總額的1%追究違約責任,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協議與正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協議作爲正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7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概要 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監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統所需的相關設備及部件,並由乙方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以及開通後系統運行的技術服務。
第二條 技術要求 該安防監控工程應當具備基本的防盜功能,具體技術要求是:
第三條 設備要求及設備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當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產品。設備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1),設備清單應當與《預算書》(詳見本合同的附件完全一致,該設備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併予以確認。
第四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爲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爲:
1、本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20%作爲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載明的設備到位並經甲、乙雙方驗收確認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60%,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____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7%,剩餘工程款總額的3%做質保金,保修期________年屆滿後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設備、部件及其運輸、安裝、調試和________年期的設備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另行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工程設備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後,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驗收後應予確認並負責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訂時間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至指定地點時,甲方應即時接收並妥善保管全部貨物。
第五條 工程安裝、調試 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60%後,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調試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後____日內調試完畢。系統安裝、調試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第六條 技術支持及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調試應嚴格按規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乙方爲甲方培訓操作人員。
第七條 驗收和移交 系統調試開通壹周內,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簽字確認,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乙方應當在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60%後____日內將工程移交給甲方使用。
第八條 設備保修
1、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
2、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3、系統開通後________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爲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設備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維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設備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爲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40%。 (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
5)甲方拒絕接收設備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設備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提供的設備不符合技術要求。
(2)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設備保修服務
第十條 責任的免除
1、因不正確的保管、安裝、使用、操作等行爲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均應由本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設備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8
發包人:江蘇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乙方承包甲方位於____縣海洋____區匯聯鋁業回填土方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名稱 江蘇XX公司工地工程項目之土方回填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
1、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2、乙方提供土方(小塊風化石)、運輸(自卸車)、推土機 到甲方工地回填,甲方提供的回填區域:匯聯廠房長300 寬
三、合同工期 整個項目土方回填總工期共月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包括法定節假日),如遇大雨等人力不 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四、回填土方質量要求
1、土料:小塊風化石
2、 回填土方中的風化石塊直徑不宜大於釐米,大於 釐米的風化石塊量不得大於土方總量的千分之零點五。
3、回填土方必須經推土機平整壓實,土質及回填質量應得 到甲方認可。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單價元 3(含稅價),綜合報價包含土方工料費、運輸費及按要求回填平整壓實的費用,運輸距離不作爲承包價格的計量因素。
2、工程價款支付:工程期間甲方無需付款,爲乙方全墊資,工程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六、施工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地點回填,回填土方質量必須經過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方可回填,並須保證土方運輸的連續性。
2、在回填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3、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應對其現場操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並配齊全套勞動保護用品。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傷亡(含第三者)或甲方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違約
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均屬單方違約,毀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回填地坪後的絕對標高應達到甲方要求,若達不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甲方按實量給予扣減。
3、乙方應按期完工,每延遲一天,付合同總價款5%違約金。
八、爭議 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付清後失效。 甲方:江蘇XX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爲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爲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每週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____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公寓5樓 工程地點:____市經濟技術____區(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校園內) 工程內容:鋁合金建築門窗 工程範圍:加工、製作、安裝及成品保護
1、工程各項目單位一次性包死,不存在其它任何費用,工程總造價(暫定貳拾玖萬元整)。推拉窗爲228元㎡(帶不鏽鋼窗紗),推拉門及門連窗(門下方扣板)爲269元㎡,地彈門爲310元㎡(不包括地彈簧)。決算時工程量以實際爲準。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期延誤: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工期應相應順延:
a) 因甲方原因發生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b)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c) 不可抗拒之因素;
d)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施工前準備工作,或未能按規定提供材料等造成乙方停工的;
e) 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作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____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視爲確認。
第三條: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人: 乙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人:
第四條:甲方工作
1. 提供與門窗工程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2. 負責檢查辦理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設計變更的簽證和驗收;
3. 負責提供材料堆放場地及腳手架使用。
第五條:乙方工作
1. 應按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紙及現行施工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 切實與土建施工單位配合,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安全責任自負;
3. 工程在未辦理移交前要切實做好成品保護;
4. 要做好門窗的’防滲漏措施,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工程進度 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確保不影響土建工程進度。
第七條: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的等級和要求:確保優良,門窗綜合驗收確保叄級以上。
2、工程材料的使用: 推拉窗爲828系列,推拉門爲90系列,壁厚爲
1.2,扣板厚度爲0.8
1.0,幾何尺寸統一,色澤一致,配件選用信元牌。貨至現場報甲方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3、工程材料的要求: 電泳不鏽鋼鋁合金型材採用信元鋁材,鋁材質量及相關技術指標確保符合國家現行行業有關標準。玻璃爲蚌埠5厚浮法白色玻璃。
第八條:工程驗收
1. 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檢驗應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2. 乙方在工程完工後一週內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
3. 乙方應會同建設單位、質檢部門在工程完工後即進行竣工驗收。
第九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工程合同單價(材價調整除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
2、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時間:參見原土建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條:設計變更
1.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
2. 工程設計變更就變更內容、增減價款及支付方式、工期增減等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保修 承包方負責保修________年(注:非人爲原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按時付款的責任:按未付款額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 乙方延誤工期的責任:按工程總造價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 由於一方責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 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的責任:按工程造價的10%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約請合同簽證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用下列方式中2項解決。
1. 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如需擔保,應另立合同。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6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0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簽訂如下合同,並商定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自有的工程機械一臺,機身號爲,發動機編號爲,生產日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工作時間爲小時,價格爲元,轉讓給乙方所有,歸乙方使用支配。
二、甲方出售的該工程機械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工程機械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轉讓後,乙方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乙方就將總購機款的%計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也將機械型號爲,發動機編號爲,機身編號爲的工程機械一臺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工程機械的同時交付原始購機發票、合格證、說明書、購機資料、隨車附件等物品給乙方,方負責聯繫合法運輸車輛將該工程機械運輸到目的地,運輸費用元由方承擔,工程機械到達目的地後,乙方於日內將一餘下的%購機款元支付給甲方。
四、
五、甲方必須保證本機屬於合法擁有,如屬於盜竊等贓車,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保證本機的生產日期、工作小時、原始購機發票等資料是真實有效的,本工程機械沒有進行翻新、更換機身銘牌、修改工作時間表、改換生產日期等等虛假欺騙行爲。
六、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並支付20%的違約金;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七條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範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中間開工
本工程範圍內的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雙方聯繫制度及協作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關於工程保密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總承包人收執__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__份。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3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爲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爲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爲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爲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暢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爲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爲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爲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爲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爲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爲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爲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爲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爲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爲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爲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爲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築法》、《勞動法》和建築工程承包條例相關內容,結合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建築工程資料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工程,建築面積平方米。
1、承包範圍: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土建資料的編制,收集歸檔。
該工程包括的工作內容:乙方負責該工程的土建、資料編制工作,按照現行施工規範和城建檔案館及《貴州省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的要求進行收集、編制、整理。
2、合同工期一年半。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電腦及打印、複印設備(及耗材)、工程所在地城建檔案館制定的工程資料表格、紙張等相關辦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2)負責提供乙方駐施工現場人員的食宿及辦公地點。
3)負責提供工程送檢材料、試件和全部檢測費用。
4)負責重要資料的蓋章籤的協調工作和費用。
5)甲方負責組織現場收方及驗收。
6)甲方負責出竣工圖及竣工資料組卷費用。
7)負責提供用於製作竣工圖紙的藍圖。
8)負責提供材料的合格證、出廠證明文件、材料報驗資料等。
9)負責提供相關報審報建資料。
2、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土建資料的收集、編制和整理及現場的經濟資料的收集。
(2)乙方提供質監站、安監站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檢查的資料。
(3)乙方負責安排人員在施工現場打印工程所需資料及文件,工程資料的報審工作、並協助甲方完成相關資料與相關單位的蓋章工作。
(4)乙方協助施工過程中原材料及試件的送檢(材料、試件和運費、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協助甲方組織現場收方,並完成相關資料收集整理並報送工作。
(6)乙方負責現場經濟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編制工程結算所需的經濟資料。
(7)負責敦促分包單位編制竣工資料及竣工圖,若分包單位不能按時完成需乙方編制時,費用另行計取。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
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的銀行,做爲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採暖工程保修
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
(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XX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築層數兩層,一層約平方米,二層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倆,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等一切建築材料。
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沿外牆貼瓷磚、後沿外牆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透水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施工範圍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漿抹面的牆體。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預付30%,完成第一層磚砌並搗制好樓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層以及屋頂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預留10%爲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到位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每日午餐
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勞保措施,施工防護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爲75(日曆天),從簽訂合同之次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主體工程,遇天氣原因順延,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遇乙方所需材料,應提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及時籌備。
九、後期維修
因乙方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賠償以及責任
十、其它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簽字日期:
建築施工合同範本【範本三】:建築施工合同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預付款或進度款的時候乙方開不了票?)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覈定按本工程合同包乾價爲元人民幣(大寫:)。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乾價。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支付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餘款元作爲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二種方式:本合同實行按實結算,雙方使用晨曦軟件,依據最新現行定額計價規範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購期)的信息價(信息價不明確的以甲方確認材料價爲準)進行計算,計算後的總價下浮%作爲本合同的結算價款。
1、甲方於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審覈確認後,付至結算價款的95%,留5%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作爲結算依據。採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爲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材料進場是不是要甲方確認?)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爲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爲依據,工程採用包乾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二、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標準。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爲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爲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繫電話:;乙方保修聯繫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乙方擅自修改圖紙的違約責任,甲方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均無)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15日以上視爲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爲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可否作爲解除合同條件?)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一、甲方代表爲,乙方代表爲。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戶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年_____月_____日年_____月____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7
反訴人(本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被反訴人(本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反訴人就被反訴人混凝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對被反訴人提起反訴。
反訴請求
1、請求判令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機械租賃、工期延誤、人員誤工等損失共____________元;
2、本案的訴訟費、簽定費及相關費用由被反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訴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8
發包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同意將本項目承包給乙方承包施工管理,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同等條件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建築面積:約 m2,
二、承包方式與施工內容
1、方式:工程勞務清包、包括施工管理、操作工具,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
2、施工內容
本工程按設計圖紙,技術文件和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及設計變更和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等進行施工。該工程從基礎至屋頂屋面所有土建工程,均由乙方進行施工。
三、工期:
按建設方、監理方要求的開工日期進場。進場日期 年 月 日。
四、質量要求;
1、按設計圖紙,技術交底,設計變更,規範規程要求施工,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2、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3、乙方在施工操作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和管理人員的指揮,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指導、檢查、監督和意見,維護甲方聲譽。
五、承包價格:
本工程承包單價均按實際建築面積 元/㎡計算面積大包乾。
六、安全和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職工安全教育。並對所承包的施工區域、施工地段的所屬相關配套完成的每道工序,進行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安全合格和無施工隱患後,方能進入本項工作的施工。如達不到施工安全要求,責令所屬班組進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方能作業。
2、乙方必須做到在施工操作前,堅持每天先交底,檢查並確保無安全隱患,操作過程中確保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4、乙方施工人員如果在工地上打架鬥毆,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歸乙方承擔,並每發生一次罰款1000元,由乙方承擔,在進度工程款內扣除。
七、甲方職責:
1、依照設計圖紙等技術資料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併爲乙方班組提供技術指導、諮詢、監督、隨時對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生產等各個環節進行檢查監督,提供完整的藍圖三套。甲方負責三通,即水通、電通、路通。甲方提供龍門架及操作工人(工資由甲方支付)。
2、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嚴格按“安全管理目標操作實事細則”對乙方進行管理,對違章作業者進行處罰。
3、甲方在文明施工方面,按企業規章制度及各項管理規則,對乙方的違章進行處罰。
4、甲方督促乙方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重視精神文明建設,制止刑事犯罪,乙方若有違法行爲,甲方將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嚴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嚴格設計圖紙和技術交底以及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乙方應履行節約,合理使用材料,愛護工地設施,不得隨意浪費各種材料,不得浪費水源和電源,材料浪費按雙倍材料價罰款,罰款單交財務在支付分段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3、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將承擔相應處罰。
4、乙方應對從業人員嚴格審查,必須杜絕有犯罪行爲的人員進入工地,以確保項目正常施工,對乙方從業人員偷竊,甲方一經發現,乙方則承擔盜竊的罰款,另交公安機關處理。
5、乙方民工非法用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及後果全由乙方負責。
九、付款方式:
按進度支付,正負零以上支付,一層樓面結束支付 ,二層樓面結束付,工程竣工支付 ,驗收合格全部付清。
十.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簽字後生效,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勞務承包款付清後勞務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工程切險保險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爲了保護好房屋,使其免遭白蟻侵害,以確保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建設部令(1999)第72號《____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和_________要求,本着服務
第一、質量
第一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下述房屋的白蟻預防工程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新(改、翻、擴)建房屋工程基本情況
第二條 防治範圍及質量標準 預防範圍:採用噴灑藥物方法對新建房屋建築的地基、木構件和部分牆體等進行處理,以達到防止白蟻危害房屋主體的目的。 質量標準:經預防處理後,上述房屋主體自預防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發生白蟻危害。
第三條 甲方應負責事項
1、提供工程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房屋平面圖、結構平面圖等有關圖紙並將工程開工日期提前一週,分部(項)工程實際施工日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做好預防施工計劃準備。
2、做好與乙方的配合協調工作,爲乙方提供水、電等必要的施工條件,並督促施工單位爲乙方提供必要預防施工方便。
3、合同期內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蟻害的39;發生情況說明,併爲乙方提供預防工程回訪複查的方便。如因甲方內裝修而引起蟻害,其責任應由甲方自行負責。
4、乙方進場施藥期間,甲方無關人員應撤離施藥現場。
5、本工程的白蟻預防費按_________文件規定收取,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合計(大寫)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甲方應於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付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重複施工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乙方應負責事項
1、必須堅持服務
第一、信譽
第一、質量
第一,切實做好白蟻預防施工管理,確保預防處理過的房屋在本工程預防包治期(自本工程預防竣工之起算________年內)不發生蟻害(自本工程預防施工結束後,因甲方擅自更改預防處理過的構件或裝修而引起的蟻害除外)。
2、如屬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白蟻預防施工的,如上述房屋在包治期內發生蟻害的,由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履行一次性滅殺白蟻的補救措施。如再次發生蟻害,則乙方按滅治白蟻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收取相應的滅治費用。
3、白蟻預防工程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及時簽發《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竣工報告》、《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竣工驗收單》交甲方存檔,作爲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並對預防作處理的工程進行定期回訪複查。
第五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方壹份。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預防包治期結束時,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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