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通用31篇)
運輸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設備安裝過程中的吊裝事宜,爲明確雙方在吊裝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製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和方式
1、吊裝地點:______。
2、吊裝時間:不固定。
3、吊裝內容及數量:完成合同期限內的吊裝任務。
4、合同期限: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被吊裝物的重量及其到達時間。
2、甲方應爲吊車進出場區道路提供方便。
3、甲方及時審覈乙方編制的吊裝方案。
4、吊裝過程中,甲方應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協調。
三、乙方職責
1、要確保貨物安全,如果在卸車、轉運、吊裝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傷及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全額賠償。
2、乙方應按照與甲方約定的日期到達工地進行吊裝;在設備吊裝過程中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3、乙方在吊裝時需要協助甲方進行設備的水平垂直度的校正。
4、合同簽定後乙方需按照現場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吊裝方案,報甲方及監理批准後方可實施設備的吊裝。
5、乙方提供吊裝設備的有效準用證件。
6、乙方必須在保險公司投保,以減小風險,投保費用由乙方支付。
7、乙方應保證配備足夠的吊裝人員,該人員須持證上崗,吊裝設備須年檢合格且狀態良好。
四、吊裝質量及安全要求: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提供優質服務,保證吊裝運輸安全及時。
五、保障
1、乙方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爲相關人員提供工資保險及福利待遇,同時提供施工過程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並及時發放到位。
2 、乙方不得拖欠與本合同相關的人員工資。
3、乙方由於以上原因應承擔的各項支出,甲方有權直接從欠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後代爲支付,同時甲方有權從欠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責任而形成的損失賠償。
六、吊裝費用:
甲方向乙方應支付的吊裝費用爲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
七、付款方式:甲方委託項目全部完成後,乙方提供正式發票後,甲方按合同價款一次性付清。
八、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九、付款地點:
十、爭議: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選擇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______承包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表:______委託代表: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 ______賬號: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1、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爲止。
2、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______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4、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爲:______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6、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7、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8、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
根據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 (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爲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爲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爲1000除25等於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爲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爲出現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爲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爲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運輸合同 篇6
運輸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營山縣萬壽頁岩磚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公平、公正、互利、誠信的’原則,就乙方運輸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共識,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有安排甲方車輛運輸路線及目的地的權利,如不聽從甲方安排,造成運費增加,增加的所有費用一切由甲方承擔。
二、運輸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增加或減少運輸費用。
三、運輸路線:1、回龍方向:廠內至回龍垮拱橋止。2、東昇方向:廠內至白塔止。3、茶秀方向:廠內至鐵路橋前方止。4、蓬安方向:廠內至老新民止。5、新店方向:廠內至望城坡止。
四、廠內運標磚________元/匹,空心磚:2孔的________元/匹(包下車費)。4孔的________元/匹(包下車費)。
五、運費結算時間:乙方在每月的10日至15日結算運費。
六、運輸安全及責任:
1、甲方應在運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一切交通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保證在運輸途中的貨物不出現損壞和數量缺少,如
貨物因任何原因出現損壞或數量缺少一律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承運時間爲壹年,即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運輸費用不因油價或物價上漲而上漲,下跌而下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按有關規定賠償。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項目的’採購和安裝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內容:
第二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書和合同條款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招標文件
5、 國家法規、規範、行業標準和有關技術文件
6、 雙方有關供貨問題的協商、會議紀要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三條 合同範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範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交貨方式爲交鑰匙工程。
第四條 合同價款
甲方向乙方訂購____(包括運輸)計人民幣¥____元, 安裝計人民幣¥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元 ,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其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技術規格及功能、備品備件、易損件、進口和國產部件清單、維保計劃表、五至十年的易損件報價單等詳見附表。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貨和施工、竣工,承擔設備的質量問題,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第七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存一份。雙方約定合同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運輸合同 篇8
甲方(託X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任務:
乙方承運甲方成品油(汽油、柴油)配送業務。
第二條運輸路線及時間: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情況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運輸路線及時間,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該路線必須符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線發生變化,則甲方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運費標準:
乙方應本着雙方長期友好合作關係,按照甲方運送需求的實際情況給甲方進行單車次的運輸費用報價(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雙方經協商確認運費價格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運輸。
第四條運費結算: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結算方式爲:運輸結束當月一次性結算。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於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隨時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原件由甲方覈對後退還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除外),加蓋乙方公章的複印件保留存檔備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證件發生任何變更,應於發生變更之日起的三
(3)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後的證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戶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運輸甲方成品油過程中發生的損耗,超出每車次10公斤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耗部分的貨物價值,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變更送達行車路線,但是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本着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合理調配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貨方驗收貨物後,收到乙方開具的運費收據,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運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3.甲方要在運輸任務執行之前1天,提供運輸路線、裝卸油地點,若運輸任務在送達過程中需要變更運輸路線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的承運車輛。
3.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涉及服務的單位或客戶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要求支付運費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參與運輸車輛和人員必須配備完整有效證件,及相關保險,並且有義務提供給甲方備份,由於證件不齊全及無效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及相關國家部門問責,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
3.乙方所承運的車輛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規範化操作,以及甲方客戶的規章制度。
4.乙方所承運的車輛乙方有義務自行負責管理(包括車輛在停車場裏的安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運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災、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解決。
5.乙方承運的車輛將甲方的油品送達目的地後,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購油客戶做好計量和質量的驗收工作。計量和質量驗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程序辦理。如果數量缺少或油品質量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承擔甲方油品運輸中由於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損失及因此所造成的公共損失,乙方必須承擔賠償及所有責任。
7.乙方如弄錯油品的到貨地,應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8.貨物在起運地點被裝入運輸車輛後,直至其被運抵交付收貨人之前,由乙方對產品負責。在此責任期中,如果油品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當時的市場零售價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賠償,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損失額按照裝入或者應當被裝入運輸車輛的貨物數量與實際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貨物數量之間的差額計算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到達時間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貨物的,每遲延____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遲延交貨達____日的,甲方有權認爲貨物已經滅失並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值以及甲方由此向
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2.上述約定外,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執行本合同的,則違約方應按照全額運費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七
(7)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應履行書面通知對方的義務:
(1)不可抗力事件持續____日,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後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後,各自承擔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與發生的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二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文件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以及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如以書信或以特快專遞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該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將被視爲已送達該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
(3)個工作日後,將被視爲已送達收件人。XX局出具的投送收據,證明該通知已送達收件人。以傳真通知的,以發送傳真一方的傳真機發送報告爲準;以電子郵件通知的,以電子郵件發送成功標識爲準;專人遞送或留置在該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該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訊地址,視爲已經通知。
3.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國…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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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物編號 │ 品名 │ 規格 │ 單位 │ 單價 │ 數量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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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 承運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週記
運輸合同 篇10
水路運輸合同
( )海運計字第 號
根據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爲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11
危險化學品運輸示範文本編制及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示範文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參照股份公司貨物運輸合同示範文本,並在廣泛徵求相關業務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編制完成。文本編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適應企業經營活動需要。通過合同條款設定,最大限度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經營活動實踐有機結合,有效規範企業經營行爲,防範各類風險,維護合同方利益。
2、通用性與針對性相統一。示範文本突出危險化學品特性,針對其運輸業務特殊需要,進一步規範和細化了合同條款,適用於各類企業。
3、共性條款與個性條款有機結合。示範文本包含共性條款和個性條款兩部分,共性條款不應隨意更改,個性條款可以由地區企業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完善和細化。
二、地區企業開展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業務,作爲託運人或承運人與相對方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情況使用或參照本示範文本。
三、地區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可根據需要對合同示範文本進行調整、完善和細化,並報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備案。
四、使用示範文本注意以下事項:
1、合同條款填寫應當具體、準確、完整,不得出現可能導致歧義的內容。填寫內容較多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列出清單作爲附件。
2、合同雙方的名稱和住所應按照營業執照規範填寫。
3、填寫示範文本空白項或選擇項時,按照雙方約定的`內容填寫,對不需要填寫或未選部分的內容,請填“無”或刪除,不得留有空白。
4、危險化學品指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5、合同第13條爭議的解決只能選擇一種方式。選擇仲裁方式,應寫明仲裁機構的準確名稱,如“北京仲裁委員會”;選擇訴訟方式,應選擇有利於我方的有管轄權的法院;集團公司所屬單位之間的糾紛解決方式只能選擇協商解決。
合同編號:
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事項
1、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自購符合營運條件的________牌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噸位________,與甲方合作經營貨物運輸。上述車輛合作經營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屬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書不是勞務合同,也不是勞動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二、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經營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管理費用
1、乙方自購車輛,產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車輛管理權歸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信息平臺,標榜“誠信經營、創造價值”的原則。爲方便統一管理,車輛的戶主名稱應爲甲方的名稱。
2、經乙方同意,在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每月5號應按時向甲方交納車輛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輛。並按規定承擔與甲方經營期間,因從事營運業務時產生的合理的相應費用。車輛每年的保險項目必須在車籍所在地進行投保。駕駛員或業主每月應準時參加公司(時間:25號/月)組織的安全學習會議。無故不參與者一次罰款__________元。
四、車輛的維護、管理
每季度一次的車輛二級維護,乙方應按甲方統一規定的廠家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乙方要按時對車輛進行綜檢、年審,爲此產生的罰款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車輛保險
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等其他險種都由公司保管,如乙方有需要,可以向甲方借用,但是必須按時歸還,一旦遺失,或者因沒有按時歸還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保險到期的車輛應到公司規定的保險公司統一購買,不得脫保。
六、投訴及事故處理
1、乙方經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及相關部門報告,甲方可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並可根據乙方當時實際經濟困難情況,給予墊付直接經濟損失的15%,乙方必須在兩個月之內歸還甲方所墊付的費用,但甲方的實際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2、發生上述事故而產生的有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行爲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合作經營期間,如乙方被客戶投訴或因違法、違紀、違章被有關部門通報、曝光或作其他處理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到甲方和相關部門接受處理,若由此而損害甲方利益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七、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乙方違約:
1、乙方逾期繳納經營管理費用的;
2、乙方有破壞甲方工作秩序、損害甲方聲譽或其他利益的行爲;
3、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或其他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處理的;
4、乙方擅自將車輛交由第三人運營的;
5、乙方擅自轉讓、轉租、轉借車輛或甲方提供的證照的;
6、乙方車輛保險在異地投保的;
7、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情形的。
8、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以通知形式直接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並同意甲方有權收回甲方提供的相關證照。
9、甲方解除協議或終止履行協議的通知到達乙方時即時對乙方產生約束力,乙方應當按照上述約定及時辦理轉戶手續。
10、乙方應承擔因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師的代理費用等。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與甲方合作經營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的費用應當直接轉入甲方賬戶,該款項應當首先保障對受害人的合法賠償,剩餘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關費用時退還乙方。
2、乙方與甲方經營期間,車輛發生丟失、毀損等風險責任由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乙方與相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
3、乙方因違法經營或者涉及刑事被司法部門追訴的,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4、乙方承運貨物過程中,如出現貨差、貨損等情況,貨方要求賠償時,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沒有任何責任。
5、協議期間,乙方自行招聘的駕駛員、押運員等的情況必須經甲方審查同意並備案,且證照齊全。其因病、傷、殘、亡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6、如遇“地震、洪災、雪災”等自然災害和一些特殊情況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對車輛的調配、使用,事後按政策性處理。
7、乙方凡向甲方借用的各種車輛資料,如不能如期歸還或者遺失的,影響正常事務的辦理,爲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己負擔,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於每月25日召開安全會議,車主和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沒有參加會議的,每一次罰款__________元。
9、本協議書籤定前,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定並願意完全按照約定條款履行本協議書。
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上訴。協議隨着國家政策性變化進行相應的修改。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法人代表: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爲甲方運送油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諾其具有我國法律所規定的從事危險品公路運輸業務的資格和能力,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交通部門頒發的《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_____的危險品道路運輸證及相關資料;其運輸人員必須具有運輸危險品的上崗證及相關證件。
二、乙方用於爲甲方運輸油品的_____應符合甲方所規定的適於危險品運輸_____的最低標準。
三、乙方_____必須按規定要求購買足額的承運人責任險、交強險、商業險。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出示保單和已付_____金憑證。
四、因乙方送貨_____或司機原因在運輸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司機出庫前應自覺做好試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關工作,在確保該車油品數量、損耗在正常誤差範圍內纔打封條出庫,到達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時封條必須完好,如封條破損,則該車油品數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保油車運輸損耗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超耗部分則由乙方賠償(注:柴油超過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過千分之五以外)。甲乙雙方相互監控油品質量。
六、乙方司機、押運員有偷盜油品行爲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七、乙方按時、足量、準確地將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點後,及時把甲方客戶簽收單、送貨單等單據返回甲方,並向甲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代運_____運輸清單,運費以每次確定的價格按月覈算,雙方核清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清上月運費。
八、乙方不得將承運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並將配送計劃(或油品配送單)以傳真等方式傳遞給乙方並電話予以確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該計劃(或油品配送單)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及任務安排雙方共同商定的可行辦法處理並嚴格執行。
十、有效期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機構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合同?|?委託書?|?贈與合同?|?居間合同?|?供貨合同?|?運輸合同?|?聘用合同?|?招標書
運輸合同 篇1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在提供公路運輸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貨物
名稱:
第二條運輸
1、運輸車輛
1.1乙方應證件齊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適於運輸本合同規定貨物的交通工具爲甲方運輸本合同規定的貨物。
1.2乙方車輛必須保證證件齊全、符合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所有規定。駕駛員必須有國家覈准的有效上崗證件。
1.3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應建立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檢查、交按制度。
第三條安全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輸貨物變質、污染而被收貨人拒收時,乙方應無償將拒收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不得要求甲方就該筆貨物支付任何運費,且要承擔甲方的實際損失。
2、運輸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因交通事故、車輛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有減損、變質、污染、滅失等損失的,乙方應負責損失。
第四條運費及其結算方式
1、運費元/噸(含稅),額外發生的所有費用甲方均不認可。
2、結算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按批次結算,每批次運輸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開具可抵扣的運輸發票,甲方應在收到發票後天內轉賬支付。
第五條其他
1、本公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與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爲壹年,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__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運輸合同 篇15
購銷水泥電杆協議
甲方:石阡電信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永紅電杆廠(周永紅、吳朝芳) (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快甲方通信線路災後恢復工作,甲方向乙方預購一批水泥電杆,經雙方共同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泥電杆一批,經雙方協商確定價格:7米電杆280元/根,8米電杆320元/根,結算時以實際使用數量計算,甲方自行運輸電杆價格。
二、乙方保證電杆質量要求,壞杆、痕跡杆、不符合標準杆(大小、長短)以及無2米記號線的電杆,甲方拒絕接收。
三、乙方負責電杆上車和水泥電杆運送到甲方指定地段處,無論路程遠近(有公路,通車)。
四、乙方負責水泥電杆以及車輛運輸安全工作,電杆、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運輸合同 篇16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
第一條貨物內容及運輸方式
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貨物內容爲。運輸方式爲。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年,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費用爲元(大寫:____元整)。甲方應於貨物按期運達目的地後日內結清運費。
第四條甲乙方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支付運費。
2、乙方應按照運單的要求,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應負責貨物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第五條違約責任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還應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運輸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託運方(甲方):
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
承運方(乙方):
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有關管理制度,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誠實守信、公平的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 年,從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道路汽車運輸,貨物的具體名次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簽定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在當次運輸活動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姓名。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輸目的地、收貨人、運輸期限等有關的基本情況。
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或通用的包裝方式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包裝標準或沒有通用的包裝方式的,應當採取足以保護貨物,滿足安全運輸要求的包裝方式。否則,乙方可以拒絕運輸,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託運的貨物應當與申明的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價值、性質、數量相一致。貨物運輸需要辦理限運、憑證運輸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畢的相關手續交乙方查驗。
4.甲方按照雙方規定的`標準、時間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運雜費。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對託運的貨物進行清點,並按安排與託運貨物的性質‘數量相應的運輸車輛。
2.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3. 負責承運貨物的安全,確保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雙方約定簽訂的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制作交貨憑證並由收貨人簽字,作爲完成運單所載運輸工作的證明,乙方持交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憑乙方所提供的交貨憑證、在確認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後, 日內付清當月運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貨船運輸合同3篇
運輸合同 篇18
一、運輸合同的一般概念
我國法律中還沒有包含各種運輸合同的共同合同概念,運輸合同概述。單行法中是根據不同方式的運輸確定運輸合同定義的。民法理論中一般將運輸合同稱爲運送合同,是指“由承運人將承運的貨物或旅客及行李包裹運送到指定地點,託運人或旅客向承運人交付運費的協議”。這一定義強調的是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強調了傳統民法理論中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與我國《民法通則》的合同定義是相吻合的。這一定義體現了從一般法上的定義演繹出特定法上的定義這一傳統邏輯方法。依此邏輯方法,還可演繹出許多專門運輸合同的定義。
民法理論上關於運輸合同的定義,來源於《法國民法典》所規定的合同定義,“合同爲一種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數人對於其他一人或數人負擔給付、作爲或不作爲的債務。”根據這一定義向民法一般原理溯源的話,“合同是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消滅的法律事實之一”:“在法律事實中合同屬於人的行爲”:“在人的行爲中,合同屬於合法行爲”:“在合法行爲中,合同屬於民事法律行爲”:“在民事法律行爲中,合同屬於雙方的行爲”:“合同是發生債權債務關係的合意”。
以運輸合同爲基點,向更抽象的法的原理方向分析,運輸合同的定義可以得出合乎邏輯的解釋。但是,由此向更具體的法律規範方向探索,傳統理論很難作出科學的解釋。第一,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承運人和託運人及旅客之間存在嚴重的事實上的不平等;第二,當事人的“合意”,即傳統民法合同自由原則在各種單行運輸法中受到嚴格的限制,合同“協議說”在運輸領域中的個別情況下纔得到證實。
二、運輸合同的種類及其劃分意義
社會分工和商品交換的發展,促使運輸業不斷革新,法學論文《運輸合同概述》。隨着運輸需求的持繼增強,運輸業中不斷更新運輸技術,採用新型新輸工具,擴大運輸設施。最終產生了方式更多、運距更遠、速度更快、更爲安全的社會效果。運輸過程變得極其錯綜複雜。多樣化的運輸及其所產生的多樣化的運輸社會效果,產生了多樣化的運輸合同形式。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運輸合同作出不同的分類。同一種類的運輸合同又可以依據其他分類標準進行二次分類或三次分類。因此,運輸合同呈現出多層次、多分支、相互交叉的模式狀態,各種運輸合同共同組成一箇完整的、獨立的合同體系。這一體系中各個層次、各個分支的運輸合同不僅具有共同的特徵、共同的成立和生效等條件,而且又有明顯的區別。
劃分運輸合同種類的意義,首先是研究各種運輸合同的共同特徵、從整體上把握其性質的需求;其次,是科學區分各種不同的運輸合同、正確認識不同經濟關係對合同法的不同要求,進而指導立法和司法實踐。
劃分合同種類的標準是多種多樣的,歸納起來有二大類。第一是理論標準,爲了滿足理論研究的需要,法學理論上根據不同標準、從不同角度進行一般分類後再對各種合同進行二次歸類。根據法學理論,運輸合同屬於有名、諾成、雙務、有償合同並具有計劃性和經濟性,又歸於提供勞務類合同。第二是生產方式標準,立法和實踐中爲了準確區分不同的運輸合同,根據各種具體運輸方式對運輸合同進行分類。兩種不同的分類各有其不同的意義,但又有相輔相成的關係,前者對後者有指導作用,後者對前者有論據作用。
從整體上研究運輸合同,需要對各種具體的運輸合同進行具體分析,因此,應該在法學一般原理指導下,根據各種運輸生產關係的特點,對運輸合同進行分類。當然,這種分類的依據和標準也不可能是單一的。
1、根據運輸對象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是藉助運輸工具進行空間位移的人身和物品。依此將運輸合同劃分爲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人身和物品各有不同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對運輸條件要求不同,因而也會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劃分的意義在於二種合同的法律適用不同。
2、根據運輸是否跨越國界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的起運點、所經線路和終點均在一國境內的,爲國內運輸合同。運輸對象跨越一國或者多國邊界的,爲國際運輸合同或稱涉外運輸合同。這種劃分的意義在於前者適用國內法,後者則需適用有關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3、根據運輸方式劃分的運輸合同
當代運輸方式主要是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與此相應,運輸合同劃分爲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海上運輸合同和航空運輸合同。這種劃分的意義在於每種方式的運輸合同都有相應的專門運輸法 予以調整。不同的運輸合同的相互區別,在各專門運輸法中得到具體的表現。
4、劃分結果和意義
在立法和實踐中,上述三種分類均不是孤立的,而是綜合交叉、同時發生作用的。作用方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以運輸對象標準爲主,以國界標準和方式標準爲輔。首先將運輸合同劃分爲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然後依國界標準進行二次劃分,即將旅客運輸合同再劃分爲國內旅客運輸合同和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國內貨物運輸合同和國際貨物運輸合同;最後作三次劃分,分別將國內、國際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以運輸方式作更具體的劃分。最後的劃分結果是:
(1)國內公路旅客運輸合同、國內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國內河流旅客運輸合同、國內航空旅客運輸合同、國內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2)國際公路旅客運輸合同、國際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國際河流旅客運輸合同、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合同、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3)國內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國內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國內水上貨物運輸合同、國內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國內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4)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河流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在作第二次劃分時,既可以把國界標準優先,也可以運輸方式優先,但劃分的最後結果是相同的。
第二,以國界標準爲主,以對象標準和生產方式標準爲輔。首先將運輸合同劃分爲國內運輸合同和國際(涉外)運輸合同。然後,根據對象標準(或生產方式標準)進行二次劃分,即劃分爲:國內旅客運輸合同和國內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和國際貨物運輸合同;最後做第三次劃分,即以生產方式標準(或對象標準)所作的劃分。這種劃分方式的最後結果與第一種劃分方式是相同的。
第三,以運輸方式標準爲主,以對象標準和國界標準爲輔。首先把運輸合同劃分爲: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航空運輸合同和海上運輸合同。然後,根據對象標準(或國界標準)進行二次劃分,最後以國界標準(或對象標準)進行第三次劃分。這種劃分方式的最後結果與第一、第二種方式仍然是相同的。
從形式上看,三種劃分運輸合同種類的方式最終出現的劃分結果完全相同,似乎這種方法上的區分沒有什麼意義。但是,從形式所表現的全部內容上分析,不同的劃分方式表明瞭不同的側重點和合同範圍,因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以對象標準爲主劃分不同的運輸合同,其重要性在於將客運和貨運相區別,同時結合國界標準或運輸方式標準,使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各自成立爲整體運輸合同下的子合同系統,可以滿足理論研究、立法和實踐的不同需要。
以國界標準爲主的劃分方式,其重要性在於將國內運輸和國際運輸相區別,同時結合對象標準和運輸方式標準,有利研究解決運輸合同的國內、國際統一和法律適用問題。以運輸方式標準爲主的劃分方式,則體現了各國運輸立法的普遍性。現代各國大多是以運輸方式爲依據進行運輸立法的,例如,我國已經制定的鐵路法、海商法、航空法等均以運輸方式命名。專門運輸法中一般劃分了客運和貨運,繼而又對客運和貨運劃分爲國內運輸和國際運輸。
運輸關係中,旅客和貨物從出發地至目的地應當是不間斷的。經濟關係的這種特性,要求運輸起點和終點發生有機聯繫。在兩點之間存在不同的區段或者不同方式的運輸。這種狀況導致了兩種特殊的運輸合同關係。第一是同一運輸方式中,由不同的承運人各承擔部分區段的相繼運輸。第二是由二種或二種以上運輸方式組合成的多式聯運。相繼運輸合同和多式聯運合同的合同主體、合同條件和效力以及法律適用問題尤爲複雜。
三、運輸合同的產生和歷史發展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形成的運輸勞動專業化出現以前,合同法所規定和調整的商品經濟範圍十分廣泛、籠統,運輸合同在合同法中僅佔極小的位置。運輸合同法有一箇產生和發展的歷史過程。
1、古代沒有運輸合同的概念。
在商品交換不是普遍現象的古代,物品和人的運送距離一般都很短,較大規模和長距離的運送其本上屬國家職能活動並多用於軍事目的。這種運輸不能產生運輸合同關係。商人活動中所需要的運送,一方面由於物品數量較小、距離不長,另一方面由於途中安全的需要,因而運送行爲是由商人自已完成的。當運送物數量較大、運距較長或者途中安全致使商人不能自行完成運送活動時,便僱傭他人、租賃他人所有的車船騾馬等工具來進行。
這種情況下,所形成的僱傭和租賃關係,大多都有相應的法律規定。雖然,“無論‘古代法’或是任何其它證據,都沒有告訴我們有一種毫無‘契約’概唸的社會”,但是這種“契約”的.粗糙和簡陋,遠遠不能形成“運輸合同”的思想。古代法對運輸事務的調整主要是圍繞所有權進行的,即對運輸中的物品以及運輸工具所有權的保護。如約公元前二十世紀的《蘇美爾法典》第3條規定:“不依照指定他的航線行駛而使船失事者,除船價本身外,應對船主人按……計算租船之資。”
同時代的《埃什嫩那國王俾拉拉馬的法典》規定:“租用有牛及御者之車或船,在支付規定租費後,可以使用終日;如船伕不慎而致船沉沒的,則應照價賠償。”相同性質的更爲詳細的規定則見於公元前18世紀《漢穆拉比法典》。在這一法典中,全部282條條文中,專門規定運輸事務的條文多達15條,還首次出現了“託運”的概念萌芽,法典第112條規定:“倘自由民於旅途中將銀、金、寶石或其所有的(其他動)產交付另一自由民。
託其運送,而此自由民不將受託之物交至所託之地,而佔有之,則託物之主應檢舉其不交所託之物之罪,此自由民應按全部交彼之物之5倍以爲償。”其他條文則對運輸工具租賃、勞力傭、對運送物的責任、造船、航行、事故責任以及運價等做了詳細規定。從這些內容看,當時的商品交關係已經相當複雜,運輸合同的概念雖未形成,但已經包含在財產租賃、保管和人身僱傭契約之中。
2、運輸合同的產生和發展
最古老也是歷史上最發達的運輸是海上運輸,海上運輸與海上貿易至今還是同義語。包含海上運輸合同關係的海商法萌芽於公元前9世紀,是被稱之爲“羅地海法”的航海貿易習慣法,其後又經中世紀私人對海事慣例編纂時期,形成了“奧列隆慣例集”、“海事裁判集”和“維斯比海法”,這些不成文法雖然只適用於當時歐洲某一地區的城市,還沒有形成一國統一的海商法,但確可以此看出當時海上運輸的發展程度,由此可推斷出運輸合同關係是當時海事法的主要調整內容之一。
18世紀60年代自英國開始的工業革命,迅速帶來了社會關係的深刻變化。1807年,美國人富爾頓發明汽船;1814年,英國人史蒂芬遜發明蒸汽機車,實現了用蒸汽作動力的鐵路運輸,1825年和1830年,斯托克敦至達林頓、曼徹斯特至利物浦間的鐵路分別通車。工業革命導致交通運輸的巨大發展,運輸勞動專門化,運輸產業已經形成規模。
與交通運輸業的形成和發展同步,各國法律對運輸活動形成的許多社會關係、主要是運輸合同關係作了相應規定。最早制定鐵路運輸法規的國家是比利時,1834年比利時開始修建鐵路時,就以立法形式規定全部鐵路由國家經營;19世紀30年代,英美鐵路企業就開始實行較完整的客貨運輸法規,其中明確規定了鐵路公司與利用者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海上運輸方面,早在蒸汽機船廣泛採用、海上貿易量空前增大之前,各航運發達國家就陸續制定了大批海上運輸法規。其中主要的有1651年英國《航海條例》;1681年法國《海事條例》;1807年《法國商法典》中的海商編,1894年英國《商船法》;1893年美國《哈特法》,等等。這些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包含了運輸合同的規定。運輸合同在各國合同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但是,這一時期各國由於不同運輸方式的差異和不平衡發展,主要是由於海上運輸和鐵路運輸以及其他陸上運輸之間的差異和不平衡發展,對運輸合同的規定十分不同。
3、運輸合同在各國合同法中的地位
無論是大陸法國家還是普通法國家,都沒有一部完整、獨立、自成體系的合同法,更沒有這樣的一部“運輸合同法”。運輸合同法規範分散見於民法典、商法典和有關專門運輸法規中。
在大陸法各國,運輸合同與其它合同共同的一般性問題,如合同能力、效力、代理、時效等,都由民法典統一規定;運輸合同的特殊問題如承運人資格、託運人和旅客權利義務等則分散於民法典或商法典中。
民商分立國家立法順序爲民法典在前、商法典在後。法、意、德、日等國的運輸合同法具有三大特點。第一,民法典中沒有運輸合同的專門規定。在《法國民法典》中,旅客和貨物運輸關係歸類於租賃契約類中的“勞動力及技藝的僱傭”,而水陸運輸者對受託運送的貨物所負的義務,被視爲旅店主人所負的義務。以此判斷,運輸合同淵源於寄託法自無疑義。
第二,獨立的運輸合同出現於商法典中。在法、德、日商法典中,運輸合同作爲獨立的合同種類作了較民法典更爲詳細的規定,如《法國商法典》第一編第六章爲《運送合同》,《德國商法典》規定了“運送營業”,《日本商法典》的商行爲編中規定了“運送”。第三,“運輸合同”法律概念一出現就把一般運送合同與海上運送合同相區別,海上運送合同一般由法典中《海商編》專門規定,與船舶買賣、租船、海上保險等合同規定在一起而單獨構成專門合同法體系。箇中原因值得深入研究。
實行民商合一制度的國家,如瑞士、舊中國,在民法中規定運送是獨立合同關係之一,同時在單行法中規定運輸合同法的具體內容。
英美合同法主要是判例法,運輸合同法的產生及內容難以總結,但包括運輸合同在內的有關運送方面的成文法卻有據可查,如1830年英國《運送人法》,1892年美國《統一買賣法》等。
4、現代運輸合同法
技術革命導致社會生產力的持續發展,交通運輸業發生了巨大變革。鐵路運輸和海上運輸的規模空前巨大。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汽車、飛機相繼問世。1885年德國人本茨製成以內燃機作動力的汽車,汽車很快便成爲最主要的陸上運輸工具,各國根據汽車運輸的需要,開始持續不斷地、大規模地修築主要或是專用於汽車運輸的公路。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普遍形成了縱橫交錯的公路運輸網絡。
1903年美國人萊特兄弟成功製作了以內燃機爲動力的雙翼飛機並試飛成功,各國紛紛進行飛機試驗和製造,並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用於作戰和軍事運輸。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飛機在軍事運輸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戰後則成爲主要運輸方式之一。戰後,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爲標誌的新技術革命,導致交通運輸業的全面發展,各種方式的運輸運量增大、速度加快、安全性提高。
交通運輸業的巨大變化,使運輸生產關係日趨複雜多樣,社會生活中人們經常要以運輸合同形式進行生產、交換和消費活動。運輸在全部社會生產活動中的重要地位,其所產生的特殊的社會關係等等,直接或間接導致了社會上層建築主要是法律領域內的重大變化。
第一,運輸方式多樣化的同時,運輸生產的壟斷性加強,運輸利用者與運輸經營者訂立運輸合同的自由意志受到後者的極大的限制。
第二,運輸業普遍具有國家壟斷的性質。由於運輸業成爲國民經濟的“命脈”之一,運輸業固有的軍事意義等等,國家普遍對運輸業實行國有化或者對私營運輸實行嚴格的控制,承運人和旅客及託運人同時受國家意志的限制,國家爲了緩和矛盾,開始側重保護運輸利用人。
第三,運輸方式多樣化導致運輸合同的多樣化,在傳統的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之外,出現了以運輸方式、運送物種類等多種標準劃分的運輸合同。第四,運輸業發展所帶來的國際貿易需求的增加,日益把一國經濟與他國經濟乃至世界經濟聯繫在一起,一國的運輸往往直接或間接地關係到他國運輸,產生了統一國際運輸法(包括統一國際運輸合同法)的客觀需要。
與此同時,一國之內各種運輸方式發展不平衡的趨勢帶來了新的矛盾,一方面由於聯合運輸的客觀要求,另一方面由於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激烈競爭,迫使國家採取各種手段進行調控,甚至直接進行行政命令和國家經營。
上述各因素在立法上表現爲大量專門運輸法規的產生,如鐵路法、公路法、航空法,等等,每一專門運輸法中都對運輸合同有着專門、詳細的規定。在各專門運輸法中,民事法律規範與行政法律規範並存,但基本內容卻是運輸合同法規範。體現在專門運輸法規中的合同法及其各專門運輸法規本身,已經大大超出傳統民法、商法的範圍,傳統的民商法理論已經不能完全解釋這些現象,而應成爲新的部門法,“經濟法”的範圍,成爲經濟法學的研究範疇。
現代運輸合同法與早期運輸合同法相比較,特點是相當鮮明的。第一,運輸合同法對運輸壟斷者,即合同中承運人一方進行全面的限制,如資格限制、運價限制、運輸線路和時間的限制等。第二,運輸合同自由原則讓位於運輸合同法定原則。當事人只有在運輸法規沒有規定、沒有不同規定或許可的條件下才享有合同自由。承運人一方往往沒有合同的自由,而旅客和託運人一方只有訂立或不訂立合同的自由。第三,多種運輸合同責任形成,從傳統的不負過失責任制演變爲嚴格責任、不負過失責任和過失責任多種責任制並存。
四、運輸合同的法律性質和地位
運輸合同在本質上仍然是商品交換的法律形式,商品交換是運輸合同這一形式的內容。但運輸合同所體現的商品交換的內容,有其特殊性。對於承運人一方,其所支付的,是自身活勞動(勞動力)即法律上所謂的勞務,以及物化勞動即運輸工具的消耗,其收取的是以運價爲形式的等量貨幣;旅客和託運人支付運價,而換取自身或物品的空間位移這種“有益效果”的發生。
運輸合同產生和發展與合同的產生和發展不是同步的。合同的歷史長達數千年,但只是到了商品經濟發展爲普遍的生產形式,由於商品流通的需要,才產生了運輸業,運輸合同才作爲運輸生產的基本聯繫方式。
1、運輸合同法定原則
傳統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由法律地位平等的雙方當事人通過自由協商,共同決定其權利義務關係。但傳統的合同自由原則,在運輸合同領域中從來就沒有普遍實行過,尤其是鐵路運輸業和航空運輸業發達以後,在相關運輸合同中受到很大限制。著名英國法律史學家梅因的論斷,“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爲止,是一箇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在運輸合同發展過程中得到的是相反的表現,倒可以認爲是一箇從契約到身份的運動。之所以如此武斷地作出結論,看看現當代各國法律對承運人資格的嚴格規定就可以理解。
運輸合同領域中不是合同自由原則,而是合同法定原則,或者說是法定合同原則。合同自由只是在個別的、具體的運輸合同中得以體現。
法定合同原則主要來自於國家對整個交通運輸的嚴格管理和控制;其次,就少量國家允許的私營運輸部分,由於其仍然處於壟斷地位,普遍實行的仍然是標準格式合同。結果是,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由不同程度地受到限制或者剝奪。在運輸活動中表現爲:旅客和託運人一方的合同自由被承運人一方所限制或剝奪,其只有簽訂或不簽訂合同的自由,而喪失了選擇承運人、協商合同內容、擇選合同形式的自由;承運人一方的自由則被國家限制或剝奪,其要麼就是具有國家身份的主體,要麼是國家的代理,或受國家法律法規的嚴格限制。
法定運輸合同主要表現在:第一,國家強制訂立某些運輸合同,限制或剝奪合同一方或雙方的合同自由。這一表現,在戰時的軍事運輸中特別突出。第二,法律規定強制性合同條款,當事人不得排除其適用。第三,法律對承運人資格和運輸營業進行嚴格規定和限制。第四,法律指定或設立專門機構對運輸業務和運輸合同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和控制。
2、運輸合同法的地位
運輸合同法的地位是指其在包括合同法在內的整個法的體系中的位置,或者是說運輸合同法歸類問題,也可以說是運輸合同法與其他法的關係問題。
在公法和私法日趨混同的法制變化條件下,研究運輸合同法究竟是屬於公法還是屬於私法,並無特別重要的意義。但是,近代法律的發展總趨勢是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和公共事務職能擴大,表現爲公法的擴張,傳統私法的公法化。就運輸合同領域來看,國家管理職能涉及到合同的各個方面,運輸合同決不是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決定的。
民法和行政法二者歷史悠久,各自成體系並有較完整的理論體系。經濟法則是隨着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全面干預而形成的新的法的領域。經濟法不可能脫離整個社會的法的現象,而憑空產生,它必然同傳統的民法、行政法發生複雜的聯繫。運輸合同,作爲合同種類之一,其必然與民法中的合同具有有機聯繫;作爲國家對運輸經濟管理和控制的對象之一,又必然屬於行政法規定的範圍。“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而運輸經濟關係歷來是國家管理、干預的重點對象之一,因此,運輸經濟關係的基本法律表現形式――運輸合同,自應是經濟法的具體調整對象之一。
3、運輸合同專門化和國際、國內統一問題
(1)運輸合同專門化
運輸合同專門化是與各種運輸方式自成體系的生產方式特徵直接相關的。與此相適應,國家對運輸的管理也是專門化的,例如美國以三個聯邦委員會分別專門管理陸上、海洋和航空運輸,我國則以交通部、鐵道部和民航總局分別管理公路和水路、鐵路、航空運輸。所不同的是,美國有統一的運輸部對各運輸方式進行宏觀管理,我國則缺少相應的統一機構。
更爲重要的是,包括運輸合同在內的運輸立法,是以完全依據各運輸方式經濟關係的特點和直接需要分別進行的,西方各國和原蘇聯的運輸立法不僅脫離了民法,甚至也拋開了商法典。我國運輸立法的現狀和取向亦與外國相同,目前已制定頒佈了《鐵路法》、《海商法》、《航空法》和一大批專門運輸法規和運輸規則,公路法和公路運輸法也正在研究制定中。
上述狀況構成這樣一種態勢,即運輸合同法成爲獨立的法律類型,運輸合同應視爲不同於一般民事、商事或經濟的合同的獨立合同。運輸合成成爲專門化的合同。
然而,無論何種運輸方式的合同,承運人和旅客及託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總是相同的;同時由於運輸方式的不同,又決定了不同的合同具有不同的內容。其異同主要表現爲:第一,運輸法關於責任問題的強制性規範不受合同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影響。第二,承運人的賠償責任受法律的限制(或者說受法律的保護)。第三,陸上運輸責任普遍小於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
(2)國際統一
各國關於運輸合同不同的法律制度,給國際運輸帶來了嚴重的障礙。在海上運輸中,研究解決國際統一問題早在1873年就成爲國際法學會組建成立的基本任務,其後於1897年海事、海商分離,又成立了國際海事委員會;1948年,成立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這些活動陸續產生了多種國際公約。國際統一的部分實現,最早發生在歐洲鐵路運輸領域,1892年歐洲各國制定了貨物運輸伯爾尼公約,公約的條款可以全部排除適用不同國家的法律或者取爾代之。這一公約的效力及影響不限於歐洲,幾乎遍及全球。在航空運輸和公路運輸方面,也同樣經歷了這樣一種運動。
所有國際運輸方面的國際公約,都具有一箇相同的特點,即並不以直接實現簽約各國法律的統一爲目的,而是爲國際運輸提供了在公約範圍內管理運輸合同的實體規則。當某一國際運輸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必須適用公約的規定而不是適用某一國家的法律。這一特殊原則,使各國要麼將國際公約轉化爲國內法,要麼規定國際條約優先,國際條約優先的原則在我國海商法、航空法中得到了完全的體現。
(3)國內統一
在國內運輸領域內,所面臨的基本問題不是運輸合同的國際衝突,而是各種不同的運輸方式如何協調發展、公平合理競爭問題。根據國家主權原則,一國的國內運輸完全是一國的內政,他國無權干涉。但是,由於一國的經濟、地理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響,各種運輸方式的發展很難平衡,經濟關係方面的矛盾和衝突無法避免。從法律制度上看,一國的法制從整體上是統一的,但各具體法、部門法之間的不協調、甚至矛盾和衝突幾乎也是常見現象。運輸合同法中這種矛盾和衝突也再所難免。因此,國內運輸合同的統一問題,雖然至今仍爲世人所忽視,但其畢竟是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
五、運輸合同的法律特徵
運輸合同是十分複雜的合同現象,從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對其法律特徵作出不同的概括。
傳統民法依據當事人地位、合同行爲、合意的目的和結果等,認爲合同的法律特徵,一是當事人之間自願協商所達成的協議,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爲;二是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三是合同所確立的關係是民事法律關係。從國內經濟合同法的角度,認爲經濟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徵外,經濟合同還有與其他類型合同相區別的自已的特徵:
第一,經濟合同對當事人有特定要求;
第二,經濟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協議;
第三,經濟合同直接或間接接受國家計劃的指導或制約;
第四,經濟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經濟法學》(新編本)根據我國經濟合同制度規定,強調社會組織作爲經濟合同當事人的法人資格,並指出,“經濟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所確認的是不同層次的商品交換關係。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有兩個層次的商品交換關係。前一層次的商品交換關係發生在生產(包括生產性消費)領域,這種商品交換關係是爲了滿足雙方當事人生產經營或工作任務的需要,其直接後果則是生產了物質財富、非物質財富或完成了特定的工作;
後一種商品交換關係發生在生活消費領域,這種商品交換關係是爲了滿足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生活消費的需要,其直接後果是生產了勞動力。這兩個層次的商品交換關係有不同的性質和特點,前者是爲後者準備條件和服務的。體現在合同關係上,前者由經濟合同確認,後者由一般民事合同確認。”這一精闢論述將經濟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作了科學界定。
但是,“運輸合同”這一概唸的產生,既不是根據現有民商法的規定,也不是根據前述商品交換的種類或層次,而是由運輸生產方式的特性直接決定的。在運輸業生產中,運輸方式多樣化,運輸對象既有貨物又有人身,交換內容是貨幣與貨物和人身的位移。這一活動中所發生的合同關係可以也必然被不同的法的部門調整,但各現行運輸法中規定的“運輸合同”,完全是以各種運輸生產方式的技術特性和國家的嚴格管理及其管理特點作爲劃分依據的。我國現行《海商法》、《航空法》和《鐵路法》以及其它運輸法規當中,基本上是把客運合同與貨運合同相區別。客運合同可屬於一般民事合同,但貨運合同卻不能一概歸入經濟合同,除了涉外貨運合同屬國際運輸以外,還有託運人是公民的貨運合同,其不能適用《經濟合同法》。
我國民法理論和經濟法理論上,運輸合同屬於提供勞務的合同,合同標的是運送行爲本身,而不是被運送的貨物或人身;其次,運輸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多數是諾成、標準合同,運輸合同整體上具有計劃性。這些特徵的表述,一方面,是由於我國沒有民法典、商法典情況下,從傳統民法理論出發,結合我國《民法通則》進行研究的結果。
另一方面,又是結合了我國《經濟合同法》的基本規定進行分析的結論。這個結論表明,運輸合同的特徵既不同於一般民事合同,又不同於其它種類的經濟合同。研究方法上,明顯表現出民法原理加現行法律規定的模式。這種模式雖然對認識運輸合同的性質和法律現象具有指導意義,但由於我國交通運輸立法視野特別廣大,且現行運輸法中運輸合同的內容十分複雜。
而且在事實上,現行運輸合同法規範受運輸方式、運輸活動特點直接決定的特性相當明顯。因此,傳統民法理論在解釋運輸合同特徵時,顯得蒼白無力;而經濟法理論根據現行經濟合同法規定分析運輸合同時,又顯得範圍過於狹小。
“運輸合同”體現的是比民事合同、經濟合同更爲具體的、特定的經濟關係。運輸活動中發生的運輸合同具有獨特的法律特徵。這些特徵基本上是由運輸生產方式的特性決定的。因此,從現實生產方式特徵和國家宏觀調控需要這二個基本出發點研究運輸合同,將更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以此出發,筆者認爲運輸合同有以下特徵:
1、當事人自由意志法律化
合同的本質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表現在訂立合同、選擇對方當事人、決定合同內容、選擇合同方式和協議變更合同等多箇方面。早期法律不幹涉當事人的合同行爲以及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當事人的合意對雙方均具有相當於法律的約束力。社會生產力的持續發展導致壟斷產法規,繼而導致國家對經濟生活全面干預,國家干預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限制合同自由。在運輸合同領域,限制合同自由發生的最早、最普遍。法律一方面規定運輸基礎設施公用化和國有化,另一方面對承運人、運價、線路、時間均詳加規定。結果是運輸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全面的限制。
然而,由於運輸合同仍然是合同,而合同的本質仍然是自由,假如剝奪當事人的全部自由,合同關係就不復存在,經濟關係就成爲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模式,如戰時軍事運輸,所以,法律仍舊保留當事人一定的自由。自由的程度則取決於立法者對運輸合同關係(經濟關係)的認識和運輸關係對法的要求。這種要求表現爲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般情況下,實行自由竟爭利大於弊的領域,當事人合同自由度大,反之則小。運輸業各種生產方式中,普遍不應實行自由競爭,因此,運輸合同自由度相當小。在運輸業內部,鐵路最不易實行競爭,鐵路運輸合同的自由最小;而海上和航空運輸涉外性很強,可以實行有限競爭,運輸合同自由度較大;公路運輸可以適當競爭,則合同自由最大。
在這裏,原本屬當事人的自由是否消失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當代社會市場經濟發展水平越來越高情況下,公民和其它社會活動主體的自由度應該越來越高,而不應相反。合同自由不是消失了,而是取得了另外一種表現形式,即取得了法的表現形式。
具體合同當事人的自由不再完全以其個別表現爲基本形式,而是取得了共同的表現形式。後者的內容是較前者更高程度的、更豐富的自由。現代社會中,每一具體運輸合同當事人行使其全部個人合同自由,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需要的。當事人的合同自由法律化,更加符合當事人的利益;當事人利益的集合形成社會利益,二者在本質上並無矛盾之處。
2、承運人資格特定化
交通運輸業的國家中央集權,在運輸業歷史上是各國通例。中央集權主要表現在設立完備的中央和地方交通行政組織、對交通從業人員以全面管理、對運輸生產組織經營權實行特許制,對運輸業務進行嚴格監督,等等。運輸合同當事人,一方爲旅客和託運人,另一方爲承運人。旅客和託運人是不特定的社會公衆,而承運人必須是具有特定資格的、擁有運輸能力的企業或經濟組織。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固然是平等的。
但由於運輸組織的壟斷性和對全社會的影響巨大,事實上雙方不可能平等。同時由於運輸組織的社會意義,一方面,國家需要保護或扶持運輸企業,或者由國家直接經營運輸業務,避免運輸企業經營失敗給全社會直接造成危害;另一方面,國家要保護運輸業利用者即社會公衆的利益,需對承運人給以種種限制、賦予種種義務。當事人自由意志的法律化,在這裏主要是對承運人意思自由的限制,主要表現爲承運人必須具有特定資格,承運人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
運輸業的公用性和獨佔性決定或國家經營,或以法律或行政特許方式允許私營,或兼而有之。西方發達國家運輸業歷經從私營到國家經營,又從國營到私營的運動。但這個運動過程不是同圓上向原出發點的迴歸,而是螺旋式上升,即西方國家本世紀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運輸業重返私營化和放鬆管理運動,僅僅是國家把經營權部分轉交給私人組織,從對運輸業的嚴格管理變爲放鬆管理。國家從直接經營方式和直接行政干預變爲以法律進行更全面、更高級的間接管理。
從我國目前運輸立法狀況看,鐵路、民航、遠洋運輸也在經歷與西方發達國家類似的管理制度變革 .但這種變革決不是放棄對運輸業的管理和中央集權,實行私有化,而是變國家經營爲企業經營,變行政干預爲法律調整,變直接管理爲間接調控。即使如此,絕大部分運輸企業如鐵路、航空、遠洋運輸企業仍然由國家所有或控股,這些企業的改革與一般國有企業的改革並不是完全相同的。
在運輸企業主體資格上,運輸企業首先應符合民法規定的法人條件,其次必須符合公司法的一般規定,這是毫無疑義的。但由於運輸企業的公用性和獨佔地位,運輸企業還必須符合專門法的規定,如鐵路運輸企業必須符合鐵路法的專門規定,航空運輸企業必須符合航空法的專門規定,海運企業必須符合海商法的規定等等。即使是公路、內河等允許民營的運輸,運輸經濟組織和個體戶也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在批准的範圍內從事經營。
3、運輸職能社會化
承運人所從事的運輸活動,面向的是社會公衆;承運人的活動不是孤立的、單一的,而是具有普遍的社會意義,即具有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運輸職能社會化決定國家必須扮演投資者、建設者、管理者的多重角色,而承運人之所以能夠成爲承運人,承運人的運輸活動範圍,以及對運輸活動結果所負有的責任,國家均以法律作出相應的詳細規定。
4、合同內容確定化
運輸合同法定原則,決定了合同的基本內容不是由具體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而是由相應的專門法予以詳細規定,只有法律未做規定、沒有不同規定或允許當事人協商的,當事人才能行使合同自由。如上所述,運輸合同自由讓位於運輸合同法定,並非剝奪或限制了當事人的自由,而是將這種自由上升到統一的法的高度,合同自由取得了新的表現形式。
運輸合同內容的確定化,在我國鐵路法、海商法和航空法中有充分體現,尤其是海商法和航空法,合同內容規定的詳細和完備,是我國前所未有的。在具體的運輸合同關係中當事人無需也不能就法律已有的強制性的權利義務規定進行磋商,法律已經充分地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並且有效、平等地保護承運人和旅客及託運人的利益。
5、合同形式格式化
運輸合同格式化原本產生於運輸企業的壟斷和獨佔性質,以及頻繁發生的運輸事務,決定具體合同雙方協商在事實上的不可能。由承運方制定格式合同,是運輸經濟關係產生的必然要求。在缺乏法律規範的情況下,格式合同會產生雙方的嚴重不平等;在國家直接經營的條件下,格式合同實質上成了法的表現形式,取代了法律,這種狀況不僅不能消滅當事人之間的不平等(合同一方是國家或國家的代理,另一方是公民或法人),更爲嚴重的,是完全取消了競爭, 窒息了運輸經濟發展的活力。只有依法的具體規定產生的格式合同,即法規定的格式合同,才更符合當事人的自由意志,並保護和促進運輸經濟的發展。
因此,格式合同既是運輸經濟關係的必然要求,又是法律應當調整的對象。
運輸合同格式化,要求運輸單票證應根據有關運輸法的規定製定,格式化合同應表明法律規定的合同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重要的合同格式應當經國家運輸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運輸合同 篇19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 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 險: 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
____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於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 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
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_____單或_____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爲發票價值的110%,投_____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爲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_____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_____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 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
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
對由於_____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XX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_____: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_____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_____費用除非_____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_____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0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項目而產生的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爲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覈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爲100萬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土方外運,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址進行堆放,按車箱容量以每方/每公里1.5元爲基準覈算,機械裝車費爲2.5元/方。
三、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①、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③、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按工程進度十天爲小結,支付乙方80%的進度款。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覈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15天內辦理結算。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人爲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4、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5、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乙方以上價格不含稅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九、補充條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運輸合同 篇21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及起運地點:高粱從盆堯、歐營、東張營、高樓、李樓營及孟寨。
1.2、到達地點:甲方所在周營鄉基地內。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2、負責制定運輸流程及計劃。
2.3、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有車輛必須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相關人員或車輛承運,因此而產生的誤時誤工,乙方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
(1) 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2) 所有車輛必須有保險部門核發的有效保險單據,同時提供相應資料的複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時間到達甲方指定起運地點。嚴格按甲方的要求計劃當天運輸完成。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運輸風險金人民幣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從乙方運費中扣除,乙方必須設立車輛調度機構,安排專職調度人員進行調度,協助甲方進行貨物的運輸工作。
3.4、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保險、稅費、裝卸車費,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於抵扣賠償金。
3.5乙方確保組織運輸車輛在20輛以上。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統一按雙方協議的價格結算。運輸價格爲:按照貨物起運地點中盆堯區域按30元/噸標準執行;其它區域按25元/噸標準執行。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託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後,根據運費結算標準,按照四十五天結算給乙方或以匯款方式將運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文本及時效
5.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115809
託運方:
承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機械設備運輸事項達成合同條款如下:責任和義務:
託運方負責裝卸,承_________予以協助。貨物上車就位後,承_________負責覈實貨物數量及重量。承_________按時安全將貨物送至託運方指定地點。運送時間由託運方提前一天通知承_________到現場裝貨,當天裝貨須當天發車直接開往目的地。承_________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行車執照原件,由託運方確認後,複印存檔。違約責任:
運輸地點和價格:
付款方式:
等全部貨物運抵目的地後,由收貨人按發貨清單驗收合格(數量及質量)後付款。法律責任:
承_________必須遵照國家有關法律執行本合同,如運輸過程中違反相關法律,一切責任由承_________負責。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市法院管轄。
本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複印件有效。
甲方聯繫人: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人:聯繫電話:
駕駛證號:車牌號: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3
( )海運計字第 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爲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乙方車輛: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_____公里
運費:___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
甲方負責聯繫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25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第一、平等互利、周到服務”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爲乙方提供運輸服務之事宜,訂立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危險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設置明顯標誌,貨物運輸單證必須真實、準確,註明危險貨物名稱、規格、數量、貨到時間、地點、收貨人等事項。
二、乙方應遵守危險運輸的有關法規條例,用封閉式廂式貨運車運輸,前後懸掛危險標誌,車況良好,安全可靠,運輸車輛必須有法定的保險及貨物保險。駕駛員及押運人員應具有危險貨物《從業資格證》和《危險貨物操作證》,確保貨物在規定時間內安全、快捷的抵達甲方規定的`倉庫或碼頭。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貨物流向提供最佳的運輸途徑,確保在貨物運輸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負責監督將貨物卸到倉庫,辦理好與收貨人的交接手續,並向收貨人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的證明。
四、乙方必須負責所承運的貨物安全。保證貨物無損缺,如出現此類問題,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具體賠償價格按甲方向工廠發放的訂單價格確定。由於甲方原因或執法部門沒收貨物,扣留乙方車輛及駕駛員等,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應向乙方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五、發貨由甲、乙方共同商議合理的裝載路線,因特殊原因延誤裝貨時間或路線過長,甲方應視具體情況派車轉運或補充轉運費用。如在運輸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結算方式:單車現金結算。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可經協商繼續合同。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7
託運人:合同編號:承運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人必須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法: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有權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託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人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託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在規定期限內免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交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運載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_____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汽車運輸不適用此條)。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託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費,保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人(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承運人(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運輸合同 篇28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是關於包車運輸合同範本的內容,歡迎閱讀!
甲方: 乙方: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系電話: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從甲方包車事宜,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1、 甲方駕駛員只按本合同約定的線路和時間運行。乙方臨時增加或改變行程,需經甲方營銷部門同意,費用另計,在運行前交甲方駕駛員代收。否則,甲方駕駛員有權拒絕改變行程。
2、甲方_____途中被罰款、扣車等,損失自行負責。
第二條 租車期間的有關事項:
1、租車期內,駕駛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安排。
2、乙方乘客造成_____及附屬設施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駕駛員應配合乙方領隊(全陪)工作,不得消極怠工,服從乙方安排。否則,乙方有權投訴,甲方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 甲方在承運期間所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酌情解決。
第四條 甲方必須提供車況良好的_____,按乙方安排的時間按時到場準時發車。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誤點、等候及其他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計價方式包車費用和付款方式
公里計價: 元/公里,合計元。
按_____計費: 元/車,合計元。
第六條 補充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者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9
甲方(託運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運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已達成協商,根據_____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的運輸委託給乙方,合同期爲?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爲止。
二、貨物的起運地點:?到達地點:
四、甲方的義務:
4。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_____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4。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4。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4。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指定地點。
5。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5。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5。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_____,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_____,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六、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6。1、當乙方接受甲方託運,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待運輸業務完成後甲方會將費用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6。2、運費按收貨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八、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缺失、短少、損壞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8。1、貨物丟失或無_____常使用的,按300元/噸照價賠償。
8。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九、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爲保證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給甲方運輸水泥涵管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一批144米的水泥涵管,共72根交給乙方運輸,由乙方將該批水泥涵管運輸到江華縣碼市鎮大竹源。乙方在運輸途中,負責自身及車輛的安全,並保證水泥涵管不得損壞,如因運輸途中發生自身、車輛安全問題及出現產品損壞問題,由乙方負責。
二、運輸價格及方式。
1、由乙方安排車輛(車號爲: )。
2、乙方自行負責油費,每次運輸9根水泥涵管,共分8次運輸,每次運費爲1200元(大寫壹仟貳佰元整)。
3、運輸時間由甲方確定。
三、結算方式。
乙方將水泥涵管運送到目的`地時,經甲方材料員驗收合格,甲方現金支付給乙方運費。
四、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年__月__日
運輸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一批_______委託乙方進行運輸,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鋼結構構件,具體見附表。
二、起止地點:起運地爲______________;止地爲______________內;甲方不規定乙方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決定。
三、運價:見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運後首次付款預留_______元保證金,後期運輸按______________支付。
五、義務責任
1、甲方義務責任:
①甲方在發運構件前兩天通知乙方何時派車,並告訴乙方此次運輸何種構件,便於乙方安排相應運輸的_____。
②甲方應組織人員和吊車積極協助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裝車和到目的地後的卸車,裝車後的構件捆紮由乙方自己負責。
③按約定支付乙方的運費。
④甲方提供乙方辦理超限所需圖紙資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中止運輸合同。
2、乙方義務責任:
①乙方所派_____應爲合法、合規_____,並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執照及道路運輸許可證複印件。乙方對_____進行保養,保證_____運輸狀態良好、順暢,確保運輸途中自身及構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車通知後(電話、短信),應在規定時間內派相應_____到_______裝貨地點。
③乙方應帶足墊木、鋼絲繩、葫蘆等捆紮鎖緊器具,乙方指揮甲方構件的吊放位置,確保從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工地的運輸過程中構件安全,甲方只在______________工地驗收卸車,一旦造成運載的構件變形、損毀乙方應承擔該構件直接材料及生產所需費用並扣除運費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過路、過橋費,違章罰款及_____的各種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⑤乙方自己負責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門辦理超限準運證明,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若因乙方_____故障、通行證件原因造成構件被扣留等情況給甲方造成轉運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⑥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履行約定,應賠償甲方_______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運輸完畢付清運費後失效。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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