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隻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船隻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_____》、《_____》的相關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船名、規格及用途
甲方爲船舶的所有權人,因資金需要,將自用的挖泥船、泥駁船、拖輪各一條與乙方共同經營。雙方將此船舶用於_____________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二、合作期限
總工期約________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爲合作日期。雙方約定合作開始期限爲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盈餘分配
合作期間的盈餘,按照三七比例分配,甲方佔70%,乙方佔30%。合作款先由甲方收取,收取後7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的份額。
四、船舶的交付地
工程完工後,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____________,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並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並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船舶維修、保養
合作期內,由甲方負責船舶的維修和保養,產生的費用也按照三七比例分配。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雙方約定事項
1、合作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2、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合作船舶進行局部改造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並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徵得船舶監管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訂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並承擔賠償責任。
3、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工作地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並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工作地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作協議,收回租賃船舶。
4、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與甲方共同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範工作,懸掛信號標誌、(信號標誌應符合《內河避碰規則》規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設備。
七、合同的解除、終止
1、合作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合作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2、由於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雙方均攤。
八、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海事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船隻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爲了完善______寺作爲旅遊風____區的功能,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創造和諧社會,甲、乙雙方本着尊重歷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則,擬對位於______寺進行投資並承包經營管理,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經營期限雙方約定對______寺的承包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價款
1、承包款總計______元人民幣。
2、自本協議生效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剩餘______元在乙方經營滿________年後的第________年度內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後的第________年度內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後的第________年度內支付______元。
三、產權歸屬______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內,本協議項下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前______個月,再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協議事宜。
四、承包經營範圍______寺內的香、蠟燭、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鍊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着裝服飾,凡與佛教及寺廟有關的商品均由乙方進行銷售。
五、承包經營場所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______寺現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倉庫無償歸乙方經營使用,如後期再設店面進行經營,由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單獨使用。
六、雙方在承包期間的權責及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發包給第三方,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
(2)甲方在乙方允許的時間段內對乙方的財物進行監督管理,即所有的經營物品的購買、銷售的賬目納入甲方的財物管理範圍。
(3)乙方經營過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經營的,甲方承諾根據乙方的投資成本及利率標準在月息一分的基礎上返還給乙方的投資和利息,並且乙方有權在甲方所有的經營收益中優先扣取上述費用。
2、乙方的權利義務承包期內,乙方享有本協議項下的物品經營的專有權、物品的管理權,乙方有權根據經營狀況收回乙方的財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對經營範圍的賬目和經營進行管理。所有的經營活動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1、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支付承包費,每逾期____日按逾期承包款的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______個月未付清應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協議。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單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並返還甲方已付的承包費。
八、糾紛解決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有權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隻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服裝事項,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設計項目名稱
【工作服】
第二條 工作計劃
2.1第一階段:初步設計
(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提出項目的主要要求,包括服裝的用途、着裝人員的工作環境、工作特點;以及甲方的特殊性要求等。
(2)結合甲方的主要要求,乙方進行初步設計。必要時,乙方可要求進行實地情況調查,包括對甲方服裝適用環境的瞭解、對着裝人員作業方式的瞭解等,甲方應予安排配合。
(3)乙方於甲方提出設計具體要求後日內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包括同類服裝的介紹、對本項目的設計傾向、風格建議、設計初稿。
(4)甲方於乙方提交方案後日內確定乙方提交的初步設計。
(5)甲方超過5個工作日不予反饋意見、或是不予確定方案,均視爲甲方無意見、無異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三條支付本階段的費用。
2.2第二階段:深化設計
(1)乙方按雙方確定的初步設計進行深化設計。
(2)乙方於初步設計確定後日內提交深化設計方案的第一稿;甲方應於收到方案後日內反饋具體的意見。
(3)雙方就第一稿的修改進行商議達成一致後,由乙方於日內提交深化設計方案的第二稿,甲方應於收到方案後 日內反饋具體的意見。
(4)雙方在甲方意見的基礎上,達成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
(5)甲方超過5個工作日不予反饋意見;或是在確定修改方案中,超過5個工作日不予確定的,均視爲甲方無意見、無異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三條支付本階段的費用。
(6)甲方提出的意見或建議應當限於針對初步設計方案的深化,當甲方的意見超出初步設計方案的範疇,應視爲甲方提出新的設計要求,雙方需就設計費的調整、設計成果的交付時間等相關事宜另行簽訂協議。
2.3第三階段:最終版本提交
(1)乙方按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進行修改,於日內向甲方提交最終版本(版本形式:設計方案彩色打印版1份)。
(2)乙方的最終版本反映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的要求,即視爲乙方設計合格,甲方應確認驗收通過。甲方在收到乙方最終版本後三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視爲乙方設計通過驗收;甲方提出異議超出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的要求,視爲甲方提出新的設計要求,乙方設計仍應視爲已通過驗收。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第
三條支付本階段的費用。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尾款之同時,乙方提供依據最終版本製作的紙版一份;樣衣一套。
第三條 設計費用
3.1本合同總費用爲:人民幣 元。
3.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作爲定金,即人民幣______元;剩餘價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第一階段:合同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 元;該部分費用扣除已付定金,餘款人民幣 元(即合同總費用的10%)於第一階段完成時,即初步設計方案確定同時支付。
(2)第二階段:合同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 元;於第二階段完成時,即最終的深化設計修改方案確定同時支付。
(3)第三階段:合同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 元;於第三階段完
成時,即甲方向乙方提交最終版本通過驗收之日。
(4)尾款:合同總費用的10%,即人民幣 元;於甲方收到紙版、樣衣之同時支付。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應及時履行己方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提出有關設計的具體要求、安排乙方實地調查、反饋修改意見、支付設計費用等等。因甲方未履行義務將影響乙方設計工作的開展,乙方有權暫停設計工作,並順延提交設計成果的時間。
4.2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合同解除時已完成之設計工作(包括階段性工作,以及階段內的局部工作),支付乙方相應的設計費用。
4.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遲於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應支付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遲於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委託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應收價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一方違反其義務、承諾和保證,則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以及另一方爲保護其合法權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和訴訟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通訊聯絡
5.1雙方之間的所有聯絡均可通過項目聯繫人進行。甲方項目聯絡人爲:;乙方項目聯絡人爲:。
5.2雙方的聯絡溝通均可由項目聯繫人通過網絡、Email進行。項目聯繫人對設計方案的意見、或方案確認,均視爲合同方的意見、或方案確認。
5.3聯絡信息如果以郵寄方式發送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爲送達日期;如果以專人送達方式發送,交收件人簽收後即視爲送達。
5.4任何一方如更改項目聯繫人、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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