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精選31篇)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爲大力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落實《__________ 區經濟發展戰略綱要》,深入貫徹___________ 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促進

  _____________ 區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發展,推動“五區”建設,雙方經友好協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則,就開展________________ 區“知識產權服務行”活動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作爲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合作單位,配合

  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行” 活動,促進企業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綜合能力。合作時間爲___ 年月—

  年月。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轄區企業推薦乙方爲甲方“知識產權服務行”技術支撐合作單位;

  2、向乙方提供在轄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等相關工作必要的支持;

  3、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爲轄區企業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培訓,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指導甲方轄區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督促乙方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市場化專業服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 、參與甲方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所進行的公益性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獲得必要工作條件支持;

  2、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專利、商標、版權和標準等各類知

  識產權確權、維權、品牌提升等市場化專業服務;

  3、組織優秀服務團隊協助甲方開展知識產權諮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指導轄區內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每____ 個月向_____________ 區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

  作情況一次。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簽訂。各方爲:

  甲方(原股東):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原股東):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新股東):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鑑於: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也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違反上述條件和程序的,將導致企業增資的無效或者撤銷。

  1、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在_______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爲_____萬元,經______會計師事務所_______年________驗字第[______]號驗資報告加以驗證,公司的註冊資金已經全部繳納完畢。公司願意通過知識產權增資的方式引進資金,擴大經營規模,其董事會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屆______次董事會)對本次增資形成了決議,該決議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公司的股東會批准並授權董事會具體負責本次增資事宜。

  2、公司的原股東及持股比例分別爲:甲方,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乙方,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

  3、丙方系在____________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有意向__________公司投資,並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且丙方股東會已通過向公司投資的決議。

  4、爲了公司發展和增強公司實力需要,公司原股東擬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並同意丙方向公司以知識產權方式增資,擴大公司註冊資本至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需要訂立增資擴股協議時,公司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在引進新股東投資入股的情況下,需要老股東作出聲明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如果沒有,現有股東提出異議,該協議將被認定無效。

  5、公司原股東同意並且確認放棄對新增註冊資本認繳出資的優先權。

  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各方本着自願、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爲了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順利通過驗資,公司應當開設驗資專戶。驗資的目的是驗證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註冊資本的增加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第一條、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____萬元增加到____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爲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知識產權認購新增註冊資本,丙方認購新增註冊資本_______萬元,認購價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公司按照第1條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______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時,必須考慮有可能出現的募股不足情況。解決的辦法之一是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如果出現募股不足,將由現有股東兜底(當然,前提條件是股東大會就此做出決議),這不但可以增加投資人認購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確保增資擴股的成功。

  3、出資時間:

  (1)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新增股東自出資股本金到賬之日即視爲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二條、增資的基本程序

  爲保證增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及本次增資順利進行,本次增資按照如下順序進行:

  1、公司召開董事會作出增資的決議以及提出增資基本方案。

  2、公司召開股東會對董事會的增資決議及增資基本方案進行審議並形成決議。

  3、公司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事務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審計和評估。

  4、公司就增資及增資基本方案向______報批,並獲得批准。

  5、同擬增資的新增股東進行談判,必要時可採取招標形式進行。

  6、起草增資擴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7、新增股東出資,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8、召開新的股東大會,選舉公司新的董事會、監事會,並修改公司章程。

  9、召開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選舉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確定公司新的經營班子。

  10、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公司原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事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1)在其公司的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2)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爲並取得適當的批准。

  (3)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現有名稱、商譽、商標等相關權益歸增資後的公司獨佔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丙方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者權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原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6、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除此之外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註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7、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公司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8、公司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丙方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9、本協議經原股東簽署後即構成對原股東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四條、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1)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2)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爲,並取得適當的批准。

  (3)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公司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者權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丙方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丙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除此之外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註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6、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7、丙方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公司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第五條、公司對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公司是按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並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3、公司對用於公司業務經營的資產與資源,均通過合法協議和其他合法行爲取得,真實、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的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4、公司向新增股東提交了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公司及其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且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註冊成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沒有產生任何未向新股東各方書面告知的額外的債務、欠款和欠稅。

  6、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使公司現在和將來有可能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7、公司未就任何與公司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新增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第六條、新增資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後續發展

  1、本次新增資金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2、公司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經過工商變更登記之後的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經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3、根據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採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第七條、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在出資日之前,公司已經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已列於評估報告,就該公司債權債務由公司承繼,並負責清償債務以及享有債權。

  2、各方同意: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增加公司的註冊資本後,將優先清償已經實際發生的本協議約定的公司的到期債務。

  3、公司未披露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收、清償,並且歸其享有債權,承擔債務的清償義務。就此類債權債務應由甲方與相應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調,公司協助辦理債權債務轉移的法律手續。

  4、各方特別約定:出資之日後發生針對公司的就原公司已經發生或形成的債權債務糾紛及未披露債權債務糾紛,應由甲、乙方出面了結,所涉全部費用由甲、乙方承擔,公司給予必要的協助。若由於出資日之前的公司債權債務及未披露債權債務給公司和丙方帶來損失或由此產生債務,由甲、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賠償給丙方。

  5、在合資公司營業執照頒發之日之後,公司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其享有和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進行增資擴股的,應當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由其承銷;股款亦不能自行收取,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由銀行負責代收。

  第八條、投資方式及資產整合

  1、增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由______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______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註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並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

  2、增資後丙方成爲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保密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在本協議簽訂前和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向其它各方透露其保密資料和專有資料,以及公司的保密資料和專有資料,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每一方在收到該等資料後,須對這些資料保密,不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這些資料,但向爲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知道這些資料的人員透露除外。

  2、上述規定不適用於下列資料:

  (1)在透露時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非因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是公開的資料。

  (3)接受方從對這些資料並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資料。

  3、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爲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知道這些資料的人員或機構透露。

  4、每一方應通知其收到上述資料的董事、高級職員、其他僱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僱員對於上述保密義務的存在和遵守該等義務的重要性。

  5、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條規定將在合資合同終止後的_____年內均持續有效,不論公司是否已終止、解散或清算。

  6、如果有一方公司違反本條的任何規定而遭受任何損失,另一方公司應爲該損失負責。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本協議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2、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訴訟:

  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_____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各方各自保存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______份用於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範文2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______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諮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祕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佈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範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說的“甲方”,包括甲方以____名義啓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箇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萬元整(¥),於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啓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啓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啓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於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____35%(甲方作爲原告時);

  免賠額____25%(甲方作爲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後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託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啓動了本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僱於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爲明確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製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祕密。

  1.2 "甲方業務"指【 】。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於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後一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並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未經公司批准,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爲公衆所知;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爲。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註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爲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採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在本職工作範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複製、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採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批准後,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在保密協議簽署後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啓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複製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於管理覈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佈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範圍進一步擴大,積極採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複製。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範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製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公司併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繫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繫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後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於該等成果產生後的3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爲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於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於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儘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祕密並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不是因乙方爲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爲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僱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複製、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佈)、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用於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註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爲。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爲"該等權利")必須歸屬於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准而未能獲得批准,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爲不收費、不可撤銷、獨佔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僱用關係終止後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爲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箇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爲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爲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爲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爲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無論是作爲任何其他人的委託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夥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並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爲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爲甲方的僱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係;或者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誌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誌、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誌。

  7.4 除非乙方在爲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爲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係的期間內或者其後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爲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並非由於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並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佈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於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爲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後一箇月的月收入的【2】%。首期補償金應於停聘日支付,其餘各期應於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爲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並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於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後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於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於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祕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受僱於甲方並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祕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於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爲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准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並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後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籤訂所需的文件並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僱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並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僱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並向甲方賠償數額等於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2 除上述1.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爲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爲《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5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

  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

  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爲大力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落實《某某市專利助推產業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__-20__年)》,促進“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建設和工作開展,推動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工作快速發展,甲方聘請乙方作爲某某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合作單位,配合“某某區知識產權服務中心”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活動,提升某某區內高校及科研院所技術創新、專利挖掘、成果轉化能力。

  雙方經友好協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則,就開展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某某區內高校推薦乙方爲甲方“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技術支撐合作單位;

  2.蒐集、調研某某區高校在技術創新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組織相關培訓與講座;

  3.爲乙方在某某區內高校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等相關工作提供便

  利條件和必要支持;

  4.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爲某某區內高校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培訓,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指導某某區內高校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5.督促乙方應某某區內高校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市場化專業服務。

  6.根據乙方爲“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發明專利代理量給予適當獎勵。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與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獲得必要工作條件支持,對某某區內高校所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

  2. 應甲方要求,提供各類知識產權挖掘、申請、授權、維護、維權、轉讓、轉化等市場化專業服務;

  3.組織優秀服務團隊協助“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開展知識產權諮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指導某某區內高校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針對不同專業、不同教師,以滲透知識產權理唸的方式,引導教師瞭解專利,幫助教師發掘專利;

  5.定期向“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報告工作進展,工作成效,按“某某區高校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要求提交相關工作報告。

  四、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爲:自20__年5月至20__年12月,若有變動可由雙方協商修訂。

  五、其他事宜:

  1.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7

  版權登記合同轉讓2  甲方:  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三屆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的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茶葉包裝設計作品  (以下簡稱“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爲其合法擁有並且不涉及侵權或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

  (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3)網絡傳播權;

  (4)發行權。  

  4.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蓋章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d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568字編輯推薦:d文檔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8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爲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甲方:

  地址:順德市北滘鎮蓬萊路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北窖美的工業城內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爲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註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爲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爲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爲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閱、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爲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甲方:

  地址:順德市北滘鎮蓬萊路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北窖美的工業城內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爲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註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9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xx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0

  國家版權局關於下發對臺港澳版權貿易示範《出版合同》的通知              (1990年8月2日)   各省、自治區、____市版權局(處),新聞出版局:   目前,在對臺港澳版權貿易活動中,版權所有者與使用者之間所簽訂的權利授讓合同存在着形式不統一,內容簡繁各異,主要條款不完備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但不能準確反映雙方當事人的意志,不利於合同的有效履行,而且也給版權管理機關審覈合同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爲此,我們結合對臺港澳版權貿易的特點,本着簡便、實際、有效、易行的原則,擬製了適用於對臺港澳版權貿易的示範出版合同,以供版權所有者、使用者簽訂合同時參考。   附:                 出版合同   甲方(權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區出版發行該作品之  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

  第三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

  第一條所述的權利,並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後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徵得書面意見),並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   1.版稅:版定價  215;  %  215;印數   

  第一版最低印數爲  冊;每冊定價爲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版〔  元每千字〕+〔基本稿酬  %每千冊〕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條 :甲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月內出版該作品之  版,並於出版後的____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後____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   版權使用費以  結算。   

  第六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  進行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或 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日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知識產權合同範本:出版合同(臺港澳版權).dcd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1187字編輯推薦:d文檔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1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箇或多箇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箇或多箇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着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爲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爲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於________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

  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爲公衆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爲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爲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爲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爲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爲。

  2.保守構成祕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衆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爲公衆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爲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爲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1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爲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註冊號:],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爲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爲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爲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閱、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祕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複製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爲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製、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祕密的行爲,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爲。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註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後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採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並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並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爲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爲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籤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並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有關法律爲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雙方所籤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僱於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爲明確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製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祕密。

  1.2 "甲方業務"指_________。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於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後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並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1)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准,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爲公衆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爲。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註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爲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採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範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複製、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採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批准後,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在保密協議簽署後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啓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複製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於管理覈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佈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範圍進一步擴大,積極採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複製。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範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製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公司併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繫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繫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後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於該等成果產生後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爲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於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於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儘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祕密並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爲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爲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僱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1) 複製、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佈)、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用於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註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爲。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爲"該等權利")必須歸屬於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准而未能獲得批准,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爲不收費、不可撤銷、獨佔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僱用關係終止後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爲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箇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爲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爲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1)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爲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爲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爲任何其他人的委託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夥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並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爲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爲甲方的僱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係;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誌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誌、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誌。

  7.4 除非乙方在爲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爲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係的期間內或者其後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爲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並非由於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並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佈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於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爲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後一箇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於停聘日支付,其餘各期應於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爲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並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於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後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於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於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祕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受僱於甲方並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祕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於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爲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准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並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後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籤訂所需的文件並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僱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並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僱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並向甲方賠償數額等於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爲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爲《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的委託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乙方自主研發的《數字歷史館》產品展開E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幾類: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製作的《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

  2.上述產品的說明書、售後服務手冊、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同意爲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甲方採用委託開發的形式委託乙方爲其E軟件產品,著作權人須註明甲乙雙方公司名稱,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終止後,甲方需將此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協議終止後繼續使用此軟件著作權,則視爲甲方侵犯乙方知識產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提交至甲方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提交至乙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或進行盜版銷售,不可拆分乙方軟件內的資源進行使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同協議終止後,甲方需將《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與20________年簽署的“委託開發協議”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合同範文精選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爲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爲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爲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爲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甲方解除僱傭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相應條例的規定,簽訂本離職保密協議。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職務範圍或非職務範圍內知悉的能爲甲方帶來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祕密(即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爲本協議保護範疇。

  乙方離職後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

  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定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賬等客戶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乙方全部或部分違反此協議的,對甲方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甲方將保留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19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

  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0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製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製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於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說明,並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願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願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製作大獎賽,並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文件,歌詞和圖片。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製作的所有作品屬於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於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或方式向其關聯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佈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後的行爲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於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燬,或進行其他處置,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書終止之後,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隨之終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義務,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爲止。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仲裁均應適用美國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

  身份證住址: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祕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祕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爲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爲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祕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一)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爲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誌設計等;以及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商業祕密

  所謂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爲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類型:

  1、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誌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爲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爲,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爲本協議。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後,除非是爲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限制競爭性行爲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諮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不存在牴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3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託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爲示範性條款,構成委託合同文本要件,供委託雙方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爲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託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託人完成委託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4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爲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爲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爲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爲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5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知識產權合同範X精選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託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製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製作完成或參與編寫製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覈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製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後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複製、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於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製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

  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並提交該

  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複製、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瞭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醫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7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8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簽訂。各方爲:甲方(原股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乙方(原股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丙方(新股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鑑於:【風險提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XX公司增加資本也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1、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在_______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爲_____萬元,經______會計師事務所________年________驗字第______號驗資報告加以驗證,公司的註冊資金已經全部繳納完畢。公司願意通過知識產權增資的方式引進資金,擴大經營規模,其董事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屆______次董事會)對本次增資形成了決議,該決議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公司的股東會批准並授權董事會具體負責本次增資事宜。

  2、公司的原股東及持股比例分別爲:甲方,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乙方,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

  3、丙方系在____________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有意向__________公司投資,並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且丙方股東會已通過向公司投資的決議。

  4、爲了公司發展和增強公司實力需要,公司原股東擬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並同意丙方向公司以知識產權方式增資,擴大公司註冊資本至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風險提示】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需要訂立增資擴股協議時,公司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在引進新股東投資入股的情況下,需要老股東作出聲明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如果沒有,現有股東提出異議,該協議將被認定無效。

  5、公司原股東同意並且確認放棄對新增註冊資本認繳出資的優先權。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各方本着自願、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風險提示】爲了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順利通過驗資,公司應當開設驗資專戶。驗資的目的是驗證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註冊資本的增加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第一條、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____萬元增加到____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爲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知識產權認購新增註冊資本,丙方認購新增註冊資本_______萬元,認購價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出資的知識產權具體信息如下:

  (4)以出資的知識產權作價須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如評估價格低於認購的出資額,丙方承諾以現金方式補足。

  2、公司按照第1條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______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風險提示】XX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時,必須考慮有可能出現的募股不足情況。解決的辦法之一是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如果出現募股不足,將由現有股東兜底(當然,前提條件是股東大會就此做出決議),這不但可以增加投資人認購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確保增資擴股的成功。

  3、出資時間:

  (1)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知識產權變更過戶到公司名下。

  (2)新增股東自知識產權變更至公司名下之日即視爲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二條、增資的基本程序爲保證增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及本次增資順利進行,本次增資按照如下順序進行:

  1、公司召開董事會作出增資的決議以及提出增資基本方案。

  2、公司召開股東會對董事會的增資決議及增資基本方案進行審議並形成決議。

  3、公司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事務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審計和評估。

  4、公司就增資及增資基本方案向______報批,並獲得批准。

  5、同擬增資的新增股東進行談判,必要時可採取招標形式進行。

  6、起草增資擴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7、新增股東出資,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8、召開新的股東大會,選舉公司新的董事會、監事會,並修改公司章程。

  9、召開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選舉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確定公司新的經營班子。

  10、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公司原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事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1)在其公司的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2)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爲並取得適當的批准。

  (3)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現有名稱、商譽、商標等相關權益歸增資後的公司獨佔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丙方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

  第三者權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原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6、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除此之外公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註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7、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公司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8、公司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丙方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9、本協議經原股東簽署後即構成對原股東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四條、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1)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2)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爲,並取得適當的批准。

  (3)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公司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

  第三者權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丙方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除此之外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註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6、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7、丙方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公司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8、丙方保證用於增資的知識產權,丙方獨立擁有完整的權利,該知識產權未設置任何擔保、質押等權利受限的情況,不存在

  第三方的所有權糾紛等影響知識產權的價值及使用的情形。

  9、丙方保證用於出資的知識產權狀態穩定並適用公司的生產經營,如該知識產權價值受損,丙方保證另行出資補足該受損部分,保證其出資額穩定在元。

  第五條、公司對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公司是按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並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

  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

  第三方權益,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3、公司對用於公司業務經營的資產與資源,均通過合法協議和其他合法行爲取得,真實、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的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4、公司向新增股東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公司及其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且公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註冊成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沒有產生任何未向新股東各方書面告知的額外的債務、欠款和欠稅。

  6、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使公司現在和將來有可能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7、公司未就任何與公司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新增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第六條、新增資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後續發展

  1、本次新增資金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2、公司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經過工商變更登記之後的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經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3、根據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採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第七條、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在出資日之前,公司已經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已列於評估報告,就該公司債權債務由公司承繼,並負責清償債務以及享有債權。

  2、各方同意: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增加公司的註冊資本後,將優先清償已經實際發生的本協議約定的公司的到期債務。

  3、公司未披露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收、清償,並且歸其享有債權,承擔債務的清償義務。就此類債權債務應由甲方與相應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調,公司協助辦理債權債務轉移的法律手續。

  4、各方特別約定:出資之日後發生針對公司的就原公司已經發生或形成的債權債務糾紛及未披露債權債務糾紛,應由甲、乙方出面了結,所涉全部費用由甲、乙方承擔,公司給予必要的協助。若由於出資日之前的公司債權債務及未披露債權債務給公司和丙方帶來損失或由此產生債務,由甲、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賠償給丙方。

  5、在合資公司營業執照頒發之日之後,公司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其享有和承擔。【風險提示】需要注意的是,XX公司採取募集方式進行增資擴股的,應當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由其承銷;股款亦不能自行收取,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由銀行負責代收。

  第八條、投資方式及資產整合

  1、增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由______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______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註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並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

  2、增資後丙方成爲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保密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在本協議簽訂前和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向其它各方透露其保密資料和專有資料,以及公司的保密資料和專有資料,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每一方在收到該等資料後,須對這些資料保密,不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這些資料,但向爲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知道這些資料的人員透露除外。

  2、上述規定不適用於下列資料:

  (1)在透露時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非因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是公開的資料。

  (3)接受方從對這些資料並無保密義務的

  第三方獲得的資料。

  3、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爲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知道這些資料的人員或機構透露。

  4、每一方應通知其收到上述資料的董事、高級職員、其他僱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僱員對於上述保密義務的存在和遵守該等義務的重要性。

  5、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條規定將在合資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年內均持續有效,不論公司是否已終止、解散或清算。

  6、如果有一方公司違反本條的任何規定而遭受任何損失,另一方公司應爲該損失負責。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本協議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2、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訴訟: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____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其他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各方各自保存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______份用於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以下無正文)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29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 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箇論壇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箇或多箇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箇或多箇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30

  第一條 本俱樂部全稱爲“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於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 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爲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 本俱樂部會所設立於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爲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爲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爲會員正常活動之經費)。

  第六條 爲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喫、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鑑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發展論壇、招商引資項目說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爲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爲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諮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信息之諮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製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 甲方依合約書規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票者,即成爲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綜合與服務合作協議 篇3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澳門及中國臺灣)獨家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及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行使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簽訂本合同。

  一、許可的知識產權種類

  1、甲方的商標(中國商標註冊證號碼:第號);

  2、甲方商號、商業口號、商業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務表、技術祕密、甲方的其他知識產權;

  4、經營方式、商業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權地區向其他侵權人提起訴訟的權利;

  6、其他與乙方經營相關的知識產權權利。

  二、許可使用範圍

  1、乙方有權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條所涉的甲方的知識產權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店鋪名稱標註、商品提供、服務提供、產品標註、合同簽署、商業談判、侵權訴訟、再許可等。

  2、甲方在中國大陸地區,僅許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關權利,不得許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識產權權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許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許可使用時間,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四、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許可使用費

  (1)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一家實體店,應當支付甲方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二家實體店起,乙方應當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一年的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約定的許可使用的下一年度開始前的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的許可使用費;

  (2)第二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乙方決定開張第二家實體店前,應當告知甲方,並在告知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二家店的許可使用費,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許可使用期滿前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許可使用費。

  (3)乙方以後開張的實體店按照第二家實體店的方式支付許可費。

  五、知識產權保證

  1、甲方保證其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無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享有無瑕疵的使用權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積極參與、協助乙方打擊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識產權行爲,維權費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質量監督及保證

  1、甲方可對乙方生產或者銷售的許可使用其知識產權的商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檢,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有權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標後作價處理或者作銷燬處理。

  甲方檢查或者抽檢的質量標準:按照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進行。

  2、乙方應當保證其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者服務符閤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如有違反,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七、其他約定

  1、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乙方可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本合同向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3、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商標的聲譽,保證產品質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標、商號標牌等樣品製作文字、______86.圖形商標、包裝袋、吊牌、產品宣傳書、防僞貼、合格證等輔料以及其他用於產品銷售必須具備的標識,包括但不限於自己使用及對第三方再授權使用。

  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該立即停止使用該商標及其他標識,剩餘的商標標識應該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監督下銷燬。

  乙方已經附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合格產品應當在半年內銷售或者處理完畢。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或者未足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許可使用費的,甲方有權遲延交付技術祕密、配方等,並有權禁止乙方在相關實體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識產權,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產品或者服務出現質量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時,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支付有關許可使用費後,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權利,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發現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獨家許可使用權的,可以單獨提起訴訟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訴訟,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許可使用費,直至甲方配合爲止。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或者權利有瑕疵,導致乙方受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有關知識產權如被有關行政或者司法機關最終宣佈無效的,還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許可使用費並承擔乙方爲實現權利的合理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部門一份,備用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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