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內部分包勞務合同(通用3篇)
裝修內部分包勞務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茲有乙方現承包甲方發包的裝修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工作量清單。
4、承包範圍,水電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電動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備。
6、裝修內部分包勞務合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GB50210-20__《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DB31/30-20__《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裝修內部分包勞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住宅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住宅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
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圖和工程內容。
3、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_____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保修期:__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並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5、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爲(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後,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單,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內審覈完畢如無異議視爲同意,並在簽字同時結清工程餘款,工程發票(合同總價)中所應繳納的稅金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應盡的責任及義務
甲方:
1、開工前_________天,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房間,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騰空的部分房屋而滯留的傢俱、陳設應歸堆,遮蓋,採取保護措施;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承擔相應費用;
3、負責協調施工隊和鄰里之間的關係;
4、不得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如確需折改原建築結構、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6、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監督;
7、甲方家庭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經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乙方:
1、根據施工圖紙,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備案認可;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害等事故發生,如有發生,應儘快負責修復;
4、文明施工,佩證上崗,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儘量減少噪音,不擾民及污染環境,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三、工程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與工地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延誤工期的,還應賠償。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爲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並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並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種、等級、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本工程質量標準按20xx年1月10日發佈的江蘇省《住宅裝飾質量標準》執行。
2、工程驗收分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三部分,其中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應由甲、乙雙方及時辦理,以便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時間到現場視作同意。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應通知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內參加驗收,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驗收合格簽字後,結清工程餘款,工程保修單即行生效
3、如未經驗收,甲方自行搬入傢俱或居住,則視爲驗收合格。
4、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符合合同約定和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裝修內部分包勞務合同 篇3
發 包 方: (以下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鄭州正弘別墅區裝修工程,爲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保證施工順利進行,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室內/室外裝飾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價:總承包價人民幣(大寫): 壹仟貳佰萬整 (1200萬)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暫定自 20xx 年 8 月 15 日開工,於 20xx年 4 月 30 日竣工,另質保期限爲12個月,從雙方簽字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條:施工圖紙等
2.1 乙方進行設計,並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和工程報價單。
2.2 甲方對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及工程報價單分別進行書面簽字確認。
2.3 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及工程報價單經甲方書面確定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組成部分。
第三條:工程變更和終止
3.1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工程項目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3.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1)所有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甲乙雙方必須進行書面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否則該變更單無效。
(2)甲方變更設計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變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則由甲方支付。
(3) 乙方私自進行工程變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還須另行賠償。
(4)《工程項目變更單》簽定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組成部分。
3.3 合同終止
(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爲導致本合同無法進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出現,雙方都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並進行結算後雙方簽署結算單,本合同終止;
(2)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違約行爲,相對方根據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條:工期延誤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另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負責解決施工用電、水、道路暢通及消防等法定相關手續。
5.2甲方依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裝修款。
5.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見。
5.4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5.5 乙方應依照雙方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所列品牌、材料購買裝修材料,如確需變更、增加品牌、材料等與報價單不符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材料費用;
5.6 乙方應規範、安全施工,保質保量。如施工過程中導致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的協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減輕任何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張權利,甲方承擔後可向乙方追償;
5.7 乙方應積極主動與甲方配合,對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見,要在合理時限內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裝修,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安保工作,並清理好場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現因乙方施工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合理時限內免費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條:工程結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實際驗收進度進行結算。具體爲:
乙方完成每階段裝修施工任務後,提交該階段裝修施工報告給甲方確認。
6.2 在施工過程中,如產生工程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所需費用,雙方簽定《工程項目變更單》後,視爲工程款總額補充,費用由雙方另計,不在總承包價範圍內;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30%作爲工程預付款;
(2)工程施工進行至50% 時,甲方依照6.1條款完成書面無異議確認之後的10 日內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0%作爲工程進度款;
(3)工程施工進行至80% 時,甲方依照6.1條款完成書面無異議確認之後的10 日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30%作爲工程進度款;
(3)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15%;
(4)剩餘工程總造價的5%做爲質保金,待12個月的質量保修期經過後,如無質量問題,由乙方書面向甲方申請支付。
第七條:工程驗收和工程保修
7.1 工程駿工後,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乙方應自接到通後10天內組織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填寫工程驗收單,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如10天內甲方不組織驗收且不給予乙方明確答覆則視爲驗收通過。
7.2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乙方承諾在施工範圍內質量保證期爲12個月。
7.3 下列情況不屬於本合同保修範圍
(1)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壞(如雷擊、颱風、地震、電力負荷超標)
7.4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對由於乙方產品或施工質量所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且必須在合理時限內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壞,維修所需費用則由責任方支付。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項下所裝修房屋被鑑定爲不合格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8.2 乙方不按圖紙施工,偷換材料、拒絕整改意見等造成裝修質量下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按裝修總額每日罰付3%;如還造成甲方額外損失的,另行賠償;
8.3如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實施中使守約方受第三方追索或主張權利的,由該方單獨承擔法律責任,與其他方無關。
8.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第4.4、5.5以及5.9款的,按工程總造價的30%承擔違約責任。
8.5 因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對方遭受損失或使得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9.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各方對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裝修的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兩方協商後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內容與補充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沒有約定的,仍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10.4 本合同的附件(經甲方書面確定後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工程報價單及階段裝修施工報告)作爲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經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兩方各執貳份。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