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精選18篇)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滬府發[]4號)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
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覈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
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
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爲本校服務一定年限。
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
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
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
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
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爲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爲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2、《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崗位任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2
甲方:_______(通常爲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爲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任)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__________職務。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爲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和紀律,有權對甲方的違規安排提出批評、申訴、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均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及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爲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人個人賬戶。
2.乙方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教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產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任)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嚴重違反學校制度、工作紀律、違背教育教學紀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讀職、營私舞弊、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5)嚴重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運行的;
(6)連續兩年考覈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學校調整佈局或減少人員編制時,可依程序精簡人員。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簡時,乙方應該服從。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第5、6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疾病的;
(5)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7)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給甲方帶來教育教學實驗和研究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造成較大損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6項及第5項的第(1)、(2)目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教育教學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檔案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無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意見: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批准單位: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辦中小學教職工聘任合同的內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教育規章、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籤仃前,雙方都要熟悉相關規定,使合同的內容儘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是合同要體現的一箇重點,必須貫穿在整個合同中。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規定;《教師法》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教師法》第7條的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根據《教師法》第8條的規定,教師應當展行的義務是: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草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約定教職工個人繳費內容。
第一,不得對新招錄的教職工收取財源建設基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二,也不得在錄用後向教職工收取試用期風險金、培訓費、抵鉀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三,在實行聘任制過程中,不得把繳納集資費、接受學校借貨等作爲聘任的前提條件。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全民所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____]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____]35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滬府發[____]4號)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特殊情況另行協商)
第二條職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教師職務年級_______________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對受聘人員有統一調度管理權。
(二)對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相關規定的有處置權。
(三)對甲方規定的招生實習期乙方表現消極違反紀律不服管理的,甲方有權解聘。
(四)在受聘期間確保乙方的人身財產安全。
(五)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工資、獎金。
(六)乙方上崗前有責任,義務對其進行崗前培訓。
第五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享受協議規定的待遇。
(二)對內部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行爲有舉報權。(公司將爲舉報人保密並視情給予相應獎勵。)
(三)對教學管理的不科學不合理制度、措施,有建言權。
(四)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協議的相關規定。
(五)完成甲方安排的招生和上課任務,嚴格執行班主任責任制,確保所帶班級學生人身安全。
(六)主動及時如實以收據形式向總部上報所帶班級級學生人數及情況。
(七)積極主動的參與輔招生、管理、授課,服從負責人的統一安排,管理。
(八)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保密規定,不向任何無關人員透露有關信息。
(九)違反甲方規定的相關制度,造成後果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自負。
(十)乙方在上崗前有義務認真接受甲方提供的任何相關培訓。
第六條勞動待遇
(一) 提供住宿,學習用品,個人生活用品自行解決(乙方在不熟悉情況下可以請求甲方幫忙解決)。
(二)基本工資月底薪1000元+獎金,獎金額至少爲200元上不封頂(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相關任務在甲方確認達到所要求的任務後,酌情給予相應獎勵;若乙方未完成甲方規定的有關任務,工作期間不服從管理,違反甲方的相關規定甚至觸犯國家法律,甲方有權拒絕給予獎勵和支付基本工資)。
(三)基本工資在招生結束後每隔十天發放200元,其餘待教學活動結束後結算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權擅自辭退乙方(若乙方沒有違反甲方的有規定和國家法律),否則應發給乙方基本工資500元並報銷車費。
(二)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一箇星期內沒有以任何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對乙方不發任何勞動報酬,對中途違約的,乙方無條件支付甲方違約金500元。
(三)乙方違反管理制度或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按規定提出賠償。
(四)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造成的事故,責任全在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嚴重違反規定甚至觸犯國家法律的甲方將依法把責任人扭送公安機關。協議最終解釋權歸驕子教育培訓中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5
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_(通常爲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爲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任)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__________職務。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爲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和紀律,有權對甲方的違規安排提出批評、申訴、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均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及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爲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人個人賬戶。
2.乙方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教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產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任)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嚴重違反學校制度、工作紀律、違背教育教學紀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讀職、營私舞弊、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5)嚴重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運行的;
(6)連續兩年考覈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學校調整佈局或減少人員編制時,可依程序精簡人員。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簡時,乙方應該服從。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第5、6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疾病的;
(5)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7)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給甲方帶來教育教學實驗和研究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造成較大損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6項及第5項的第(1)、(2)目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教育教學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檔案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無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意見: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批准單位: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辦中小學教職工聘任合同的內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教育規章、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籤仃前,雙方都要熟悉相關規定,使合同的內容儘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是合同要體現的一箇重點,必須貫穿在整個合同中。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規定;《教師法》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教師法》第7條的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根據《教師法》第8條的規定,教師應當展行的義務是: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草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約定教職工個人繳費內容。
第一,不得對新招錄的教職工收取財源建設基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二,也不得在錄用後向教職工收取試用期風險金、培訓費、抵鉀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三,在實行聘任制過程中,不得把繳納集資費、接受學校借貨等作爲聘任的前提條件。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6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聘用職位及期限職位: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____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爲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經常與家長聯繫,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啓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8、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9、園內舉辦的各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等各項工作;
10、其他上級支付之任務。
二、工作報酬
1、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並於每月____日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獎勵與處罰
1、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必須按國家教委有關規定,實施教育教學工作;
3、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園的規章制度,並對違反行爲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本園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甲方對工作中確有成績或違反紀律者,將按程序予以獎勵與處罰
6、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爲,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教委的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本園的《園務制度》,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或教育質量嚴重下滑,教學成績不佳的情況,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聘乙方,並需提前一箇月通知乙方,按相應規定給予補償;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____月提出。
五、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或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7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緊急聯繫人和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的訂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並同時保證其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所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畢業證以及體格檢查表等)均真實、有效。
第二條、錄用條件
1、年滿18週歲以上的公民;
2、身體健康,無任何不良愛好;
3、具有應聘崗位所必備的相關技術職稱和職業技能。
第三條聘用崗位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的崗位爲:____________行政崗位,教學崗位,教學兼行政崗位。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續簽合同的無試用期限)
第四條聘用崗位的基本職責和待遇
(一)基本職責
1、行政人員基本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董事會和校務委員會的決定,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能夠熟練掌握業務技能,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安排,爲全校師生提供優質服務和後勤保障。
(3)工作積極主動、明確職責、愛崗敬業,按崗位工作細則積極完成各項工作。
(4)做到以人爲本,服務周到、熱情、禮貌、謙虛、和藹,舉止文明,接待來訪要耐心,聽取意見要虛心,對待同事要誠心。
(5)對緊急事項和重大問題須及時處理,並及時呈報主管領導。
(6)積極參加學校和各部門組織的活動,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教師基本職責
(1)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加知識積累,豐富實踐經驗,提高教學水平,幫助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
(2)按照學校相關規範要求承擔學校分配的備課、授課、輔導答疑、作業批改等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認真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3)按照學校要求承擔教學研究等方面的任務。
(4)參與教學管理、教學輔助、教學培訓、課程建設、學生管理以及校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乙方認可甲方的《員工守則》和其他規章制度,願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並有責任履行全職工作。甲方根據學校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同乙方協商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和工作內容。
(二)工資待遇
根據乙方的受聘崗位,勞動報酬按甲方相應的工資方案執行。
工資和福利構成如下:
A、基本工資。
B、職務津貼/標準課酬(標準課時由教務處根據具體確定)。
C、各種津貼。
D、獎金(按學校公佈的規定)
E、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長沙市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代爲扣繳。若因乙方提供的身份信息不準確而致使社保部門拒賠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聘用崗位,爲乙方安排工作和分配任務;
2、用不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檢查督促乙方崗位工作的執行情況,如發現甲方的規章制度有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內容,經討論後修改;
3、在乙方正常執行崗位工作並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甲方按有關規定並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及時發放本合同約定給予乙方的報酬;
4、如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任務的,甲方應同乙方協商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再實施具體調整意見。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接受甲方對自己實施的崗位工作執行情況和有關規章制度遵守情況的檢查和督促;
3、及時並保質保量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4、若乙方要調整自己的工作崗位或任務,需提前一箇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同意並做好具體調整之前,仍按原來安排的崗位執行工作任務;
5、培訓約定。(按學校關於培訓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變更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變更合同約定的有關內容,但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了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甲方或乙方的情況或甲乙雙方的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解除。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瀆職,出現重大差錯、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的;
(4)利用職位和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損公肥私,給甲方造成利益損失的;
(5)乙方因工作能力而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崗位職責,又不服從甲方新的工作安排的;
(6)乙方入職時隱瞞自身病史,身體狀況較差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崗位職責。
乙方確認甲方在招聘時已向乙方詳細說明錄用及不合格條件,乙方確認出現以下行爲之一就視爲不合格或視爲不勝任其工作:
A、試用期內被記小過或三級教學事故一次以上;
B、經調整崗位或經再培訓無效;
C、發現提供假身份證、學歷或被發現未滿18週歲者;
D、文化水平未達到本科及以上;
E、不具有相應職位所需最基本的技能及經驗者;
F、與其他公司存在僱傭關係或存在競業限制協議者;
D、所教班級半數以上學生聯名要求學校更換者。
3、甲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行爲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乙方工作績效和合同約定辦法支付足額薪水和其他待遇給乙方,乙方給甲方書面反映後甲方不作任何說明,又未徵得乙方書面諒解的;
(3)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經乙方書面告知後仍不改正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一箇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1)甲方因發展策略調整等客觀原因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被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二)解除”第4款第(2)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由甲方出資爲乙方進修培訓的,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乙方正在接受審計或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3)在一箇學年中,甲方暫無合適人員接替工作的。
(三)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方無須提前一箇月通知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期內,甲方改變了對乙方的聘用方式,本合同無需繼續執行的;
3、因國家政策改變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或無需繼續執行的。
第七條其他重要事項約定
(一)關於甲方規章制度的約定: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中和乙方有關的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的約束力。
(二)本合同不因甲方名稱或者或者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
(三)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交乙方的人事檔案和社會保險。
(四)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由甲方交給乙方使用或保管的技術資料、工具等物品如數交還甲方,乙方人事關係和戶口在甲方的,乙方必須保證在規定期限內轉出。
(五)乙方保證未與其他企業簽訂有未到期的勞動合同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保證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無保密和競業限制的約定,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保證在入職時提供的體格檢查表是真實的,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如實告知了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
第八條特別約定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長沙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的部分;
2、甲方未按約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長沙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3、甲方在乙方無過錯的情況下,甲方因客觀原因提前解聘乙方,並且未提前一箇月書面通知乙方的,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4、在甲方出現第六條“(二)解除”第3款過錯,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離職,且已書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5、在乙方出現第六條“(二)解除”第2款2、3、4、5、6項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一箇月告知乙方,不補償乙方任何費用,不負責乙方的任何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招聘錄用乙方所產生的費用;
2、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及培訓期間乙方未參加甲方工作但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資和其他支出;
3、對甲方造成的各種直接經濟損失;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除有權扣除乙方一箇月工資外,還可以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1)未經甲方書面批准,離職手續未辦理完畢而擅自離職的;
(2)離職之前工作極不負責,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3)學年中乙方堅持解除合同,應支付甲方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的賠償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劃分及處理辦法約定
(一)原則性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因一方的過錯導致合同條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則由有過錯一方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賠償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如因雙方的過錯導致合同條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損失的,則由雙方按過錯的大小分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二)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責事由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凡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國家政策和法規改變或其他當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的,當事方可免除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當事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三)違約行爲處理方法對本合同的違約行爲,凡在本合同書及其附件中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約定不明確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則訴請司法部門裁決。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蓋章)(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8
聘用單位: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類別(原聘人員續簽口, 新聘人員合同簽訂口)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 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能力、任職條件,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按調整後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聘人員包含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乙方工作時間爲:在合同期內以完成甲乙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爲準,在工作時間內從事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之外的事不產生加班費用或其他補貼。
三、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享有法律賦予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一切合法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相關法律所要求的一切義務。
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六條 乙方享有法律賦予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的一切合法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相關法律所要求的一切義務。
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爲本人或者他人之間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權益;在合同期內不得從事有償家政服務或在學校周邊的家教服務點工作或協助其招生。不準和校外業務人員串通合謀學校集體利益等。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全額工資的90%,但不得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後乙方填寫轉正申請表待甲方審批通過正式聘用後發放全額工資。每月15日前爲上月工資的發放日,除遇節假日外。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爲:基本工資+考覈工資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
第九條 在合同期間內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可以調整乙方的考覈量化工資及其他補貼。 第十條 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及因公負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合同期內學生寒假或暑假休假期間只享受每天拾元的生活補助。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再簽訂合同書者,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和執行,合同期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假期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
第十六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對學校造成重大損失或傷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滿因各種原因不再續聘乙方的;
(二)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合同期滿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的。
第二十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可享受經濟補償,爲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從乙方勞動報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過當月工資的50%。離職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員續接工作爲準但不得超過三十天,強行離職者視自願放棄各項報酬。
第二十二條 乙方離職應填寫離職申請表,結算工資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得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合同情形的相關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符合第十七條解除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視事件或影響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經濟責任,甲方無需給予乙方任何經濟方面的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七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書範文三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市教育局(_____)第_____號文件精神以及有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商定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 教職工調動人員上崗必須實行試聘期制度,期限一年。
二、 甲方聘用乙方到_____崗位工作,試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時間一年。
三、 試聘期內,乙方人事關係、檔案由_____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四、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
五、 甲方依法按月爲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
六、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七、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及_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和懲處。
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終止或接觸合同:
1.試聘後三個月複檢身體不合格的;
2.乙方連續六個月以上不能完成試聘崗位正常工作任務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甲方被撤消和宣告破產的;
6.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與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未滿,且不符合第八條規定的;
2.患有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經醫學鑑定(縣級以上醫院)確定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十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經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衛生部門確認,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
2.甲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十二、合同雙方不得擅自違約。若有違約應解約手續完備,並承擔違約金,經鑑證方同意後可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試聘合同不當,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箇月賠償人民幣_____元。
乙方擅自解除試聘合同,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箇月賠償人民幣________元。如乙方是甲方出資培訓或引進的,違約後應按規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試聘期滿後,經考覈合格的,甲方應及時報主管部門批准,然後參加甲方的全員聘任;考覈不合格,乙方可在教育系統內自主擇業,如要求調出,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培養費,乙方進入人才市場另行擇業。
十四、乙方的工齡從甲方主管部門鑑證之日算起。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爲_________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聘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全職在_________特聘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從海外直接應聘的特聘教授人選如有特殊情況,聘期內保證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崗位上工作時間不少於_________個月。
二、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個月。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覈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三、工作目標
1、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2、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2、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覈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3、學科建設任務:
(1)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2)乙方在考覈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爲_________大學);或考覈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爲_________大學)。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五、禁止兼職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六、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七、考覈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覈。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覈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覈結果。
2、對考覈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________年聘期結束後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覈,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覈等級,並依據考覈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考覈結果作爲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覈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5、甲方應保證行使考覈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並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覈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八、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稅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爲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5、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若出現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九、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覈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或資助。
3、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_______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______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爲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_______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______年的帶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覈。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雙方應簽訂《變更聘用合同協議書》。
2、有下例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3)甲方的經營性質,經濟效益發生變化;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下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見習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師德敗壞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的;
(3)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辱罵學生,妨礙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情節惡劣的;
(4)經考覈不稱職,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5)不服從甲方管理與工作分配。不能按甲方要求做好工作,完成工作任務,經協商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如要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箇月以出面方式通知乙方。
5、乙方有下例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4項第(7)款之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6、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無理由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
(2)甲方無理由扣發乙方工資或不落實法定假期的;
(3)乙方得不到應有的人身尊嚴;人生自由;人身安全的;
(4)甲方不按約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
7、甲方因國家政策調整,不可抗力或經營不善而停止辦學的,雙方所籤合同終止。
十一、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若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0
合同編號:140125
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_(通常爲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爲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任)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__________職務。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爲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和紀律,有權對甲方的違規安排提出批評、申訴、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均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及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爲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人個人賬戶。
2.乙方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教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產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任)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嚴重違反學校制度、工作紀律、違背教育教學紀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讀職、營私舞弊、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5)嚴重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運行的;
(6)連續兩年考覈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學校調整佈局或減少人員編制時,可依程序精簡人員。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簡時,乙方應該服從。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第5、6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疾病的;
(5)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7)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給甲方帶來教育教學實驗和研究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造成較大損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6項及第5項的第(1)、(2)目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教育教學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檔案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無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意見: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批准單位: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辦中小學教職工聘任合同的內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教育規章、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籤仃前,雙方都要熟悉相關規定,使合同的內容儘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是合同要體現的一箇重點,必須貫穿在整個合同中。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規定;《教師法》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教師法》第7條的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根據《教師法》第8條的規定,教師應當展行的義務是: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草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約定教職工個人繳費內容。
第一,不得對新招錄的教職工收取財源建設基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二,也不得在錄用後向教職工收取試用期風險金、培訓費、抵鉀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三,在實行聘任制過程中,不得把繳納集資費、接受學校借貨等作爲聘任的前提條件。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1
甲方:
單位性質:全民所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路 弄 號 室
戶口所在地: 區 路 弄 號 室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某某]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某某]35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滬府發[某某]4號)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 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滬府發[]4號)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覈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
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爲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爲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爲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2、《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崗位任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3
甲方:_______(通常爲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爲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任)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__________職務。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爲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和紀律,有權對甲方的違規安排提出批評、申訴、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均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及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爲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人個人賬戶。
2.乙方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教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產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任)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嚴重違反學校制度、工作紀律、違背教育教學紀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讀職、營私舞弊、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5)嚴重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運行的;
(6)連續兩年考覈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學校調整佈局或減少人員編制時,可依程序精簡人員。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簡時,乙方應該服從。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第5、6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疾病的;
(5)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7)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給甲方帶來教育教學實驗和研究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造成較大損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6項及第5項的第(1)、(2)目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教育教學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4
爲了進一步深化我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教職工和學科合法權益,增強教職工教書育人的自覺性,達到提高教職工素質和學校辦學效益,建設一支適應教育現代化需要的高素質教師的目的,根據《南京市教育系統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範圍、對象
本校在編的教師、職員和工人(含原有的國家正式幹部、聘用制幹部、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和新進入的教職工)。
二、聘用合同的簽訂
1、聘用的原則
⑴全員聘用合同的簽訂,堅持合同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簽訂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確定聘用關係,明確合同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⑵依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標準覈定編制、設置崗位,遵循科學定員、平等公開、競爭擇優、合理流動的原則。
2、合同的簽訂
⑴聘用合同書由南京市人事局統一印製。
⑵由學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與教職工以聘用合同書的形式簽訂聘用合同。
⑶以上級關於覈定編制標準文件爲依據、考慮教職工進修、開設選修課和活動課的需要、女教職工產假等因素,適當放寬編制數,但從嚴把握。
⑷經上級任命的校級行政幹部,其任命書視爲簽訂了聘用合同。
⑸由上級任命或選舉產生的中國共產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和工會主席,其任命書和選舉結果批准文件視爲簽訂了聘用合同。
⑹以上⑷⑸款的人員,任職期滿後不再擔任原職務,又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仍應簽訂聘用合同。
⑺其他人員均應與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簽訂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⑴合同期限
⑵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⑶工作紀律
⑷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⑸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⑹違約責任。
聘用合同書除上述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它內容。
4、聘用合同的期限
聘用合同的期限根據合同雙方的意願,由學校和受聘人協商確定,一般短期合同1—5年,中期合同6—10年,長期合同10年以上。
⑴凡在我校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教職工,經雙方同意可以簽訂長期合同,但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時間。
⑵凡被評爲市級以上(含市級)先進教育工作者、勞動模範和特級教師、區級以上先進教育工作者、學科帶頭人和優秀青年教師、優秀班主任,簽訂合同期限爲十年。(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時間)
⑶學校對從師範學院(大學)畢業生中聘用的新教師按國家規定的見習期限和服務期限確定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對從企業、社會待業人員及其它學校畢業 生中聘用的新教職工約定試用期爲六個月。從外校新調入的新教職工試用期也爲六個月。經試用考覈合格者,辦理聘用手續;考覈不合格者,不再繼續聘用。
⑷以上3項條款外,簽訂合同期限爲五年(不含見習期),因學校需要或教職工本人師德修養、工作情況、身體健康等原因,不屬⑴⑵⑶條款的經雙方同意,也可以簽訂長於或短於五年的合同。
⑸聘用合同制幹部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短於原合同的期限。
5、簽訂聘用合同的程序
⑴學校先制定實施方案(初稿),交教代會審議通過並報區教育局批准。
⑵在簽訂聘用合同的基礎上,學校與教職工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崗位聘任合同,並作爲聘用合同的附件。
⑶全員聘用合同須經區人事局鑑證。
⑷首次簽訂合同定在99年8月下旬。
6、聘用合同簽訂後,不因聘用單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的變更而終止或解除。
7、學校與下列人員可緩籤聘用合同:
⑴個人行爲能力受限制的教職工;
⑵因某種原因,在冊不在崗的教職工;
⑶其它特殊原因,暫時不能勝任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教職工。除第一款所列對象外,緩籤聘用合同的時間一般爲半年到一年。
8、不願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又不屬於緩籤範圍的限期3個月,由本人提出申請並聯系接收單位,經學校同意,報區教育局批准辦理調離手續,逾期未能調離,或學校不同意調離,仍拒絕簽訂聘用合同的,報區教育局作自動離職處理。其中,在服務期內的大中專畢業生和新調入與學校簽了服務期協議的教職工,本人要求流動還應繳納相應的違約金。
9、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後,教職工的工時制度、法定假期、女工保護待遇,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傷殘和患病及退離休等福利待遇,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因特殊原因使原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合同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受聘人被開除、辭退或本人自動離職後,聘用合同即自動解除。
4、受聘人有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⑵符合國家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暫行規定》之辭退條件的;
⑶未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經教育教學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⑷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⑸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較壞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⑺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對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⑻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工作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較大損失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⑴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願從事學校爲其安排的適當工作;
⑵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受聘人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受聘人有下列情況之一,學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⑴聘用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4、5條規定的;
⑵受聘人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受聘人患病或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⑷受聘女教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⑸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受聘人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學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或聘用合同規定,不按規定支付工作報酬,侵害受聘人合法權益的;
⑶受聘人經學校同意應徵入伍的;
⑷經學校同意,受聘人自費升學、出國留學、出國定居、調動、辭職的。
8、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特殊情況外,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學校。
四、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1、經浦口區人事局鑑證的合同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付一定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違約金的數額由合同雙方自行約定。合同未約定的按違約金=受聘期間月平均基本工資×20%×違約月數計算。
2、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符合本意見第三項第7條2、3款所列條件者外,執行以下規定:
⑴在國家規定的服務期內的受聘大中專畢業生,按有關文件規定支付畢業生培養費;
⑵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出資進行培訓(含公費派遣出國、出境進修培訓)在規定(或約定)的服務期內的,受聘人應按規定(或約定)償還進修培訓費;
⑶由外縣、外單位調入本校的教職工,凡與學校簽訂了服務期協議而未允許在學校內部提前退崗休養(工齡、教齡連續計算),待達到法定服務期之前,受聘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教職工下崗後的管理
1、已簽訂聘用合同但因實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未被聘用上崗的,學校可通過崗位培訓、換崗、試聘等方式妥善安置,崗位培訓、試聘期間的待遇不低於待聘人員的待遇。上述人員也可進入人才市場,由人才服務機構代爲推薦到其它單位工作(區教育局按規定爲其辦理調動手續)。對不服從學校安置又未能推薦到其它單位工作的教職工,作學校內部待聘處理。
2、學校內部待聘的教職工不再保留原崗位待遇,不享有30%活工資、職務崗位津貼及學校發放的獎金補貼。待聘時間爲一年。內部待聘期滿仍未能上崗的,作待崗人員處理。待崗人員由學校發放生活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執行浦口區職工最低生活補貼標準,教齡不再連續計算。在待崗待聘期間,除參加校外培訓教職工外,都要服從學校管理,到校報到參加學習或做臨時性的工作。
3、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且連續工齡二十年以上因體弱多病等原因難以堅持工作的教職工,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同意,經區教育局批准,到退休年齡再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提前退崗休養期間的待遇,參照退休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退養期間,不允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允許搞有償家教,一旦發現即按待崗人員處理。
六、組織管理及爭議處理
1、全員聘用合同簽訂後(含續訂和變更聘用合同),須經區教育局審覈,報區人事局鑑證後生效。
2、學校成立由教工、行政、工會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按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行使人事爭議調解職能。學校與受聘人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調解小組提出調解請求。如能夠協商解決,並形成調解協議,雙方均按協議履行。如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相關問題
1、本實施方案在實施過程中若與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均以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爲準。
2、本方案已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報區教育局批准後組織實施。
3、本方案由江蘇省浦江高級中學校長室負責解釋。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文件精神,以及《_________________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 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乙方經業務考覈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爲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爲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爲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2.《_________________崗位任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6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市教育局(_____)第_____號文件精神以及有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商定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 教職工調動人員上崗必須實行試聘期制度,期限一年。
二、 甲方聘用乙方到_____崗位工作,試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時間一年。
三、 試聘期內,乙方人事關係、檔案由_____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四、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
五、 甲方依法按月爲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
六、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七、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及_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和懲處。
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終止或接觸合同:
1.試聘後三個月複檢身體不合格的;
2.乙方連續六個月以上不能完成試聘崗位正常工作任務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甲方被撤消和宣告破產的;
6.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與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未滿,且不符合第八條規定的;
2.患有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經醫學鑑定(縣級以上醫院)確定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十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經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衛生部門確認,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
2.甲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十二、合同雙方不得擅自違約。若有違約應解約手續完備,並承擔違約金,經鑑證方同意後可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試聘合同不當,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箇月賠償人民幣_____元。
乙方擅自解除試聘合同,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箇月賠償人民幣________元。如乙方是甲方出資培訓或引進的,違約後應按規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試聘期滿後,經考覈合格的,甲方應及時報主管部門批准,然後參加甲方的全員聘任;考覈不合格,乙方可在教育系統內自主擇業,如要求調出,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培養費,乙方進入人才市場另行擇業。
十四、乙方的工齡從甲方主管部門鑑證之日算起。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7
甲方:
乙方:
乙方受聘於甲方,從事 工作,聘期1年,自20xx年8月28日至20xx 年8月28日,期滿後自行解聘。聘期內甲乙雙方應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工作條件,詳細布臵工作任務及有關工作要求。
2、甲方向乙方公佈有關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並抓好落實工作。
3、甲方定期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師德師風教育。
4、甲方定期對乙方進行教學指導和業務培訓。
5、甲方根據學校實際向乙方提供獎金和一定的福利待遇。
6、甲方定期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覈、考評,乙方若不能履行職責,甲方有權解聘。 乙方責任:
1、乙方有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崗位工作和其他工作,尊重甲方分管領導,服從甲方的監督、考覈及管理。
2、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從思想品德、學識品德、文化修養、生活作風、言行舉止、創新精神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注意爲人師表,不折不扣的完成學校分配的各項任務。
3、乙方必須具備高尚的思想情操,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較高的業務水平,認真鑽研教材,課程標準,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包括教學目標、重點難點的講授、板書設計、實驗準備、作業布臵、教學反思等。
4、乙方積極參加教研活動,注意校內外的教學動態,參與備課組的教學和教研活動,提出合理化的教學建議,支持和協助備課組搞好教學工作,認真負責地準備好中心發言的內容,共同研究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5、乙方在施教的過程中,必須貫穿新課程理念,根據學生具體情況,因材施教,啓發誘導,啓發學生的積極性,使學生切實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認真批改和評講作業,課後填寫教學總結。
6、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業務進修,熟悉並掌握教育教學的理論、方法和教改的信息,更新本學科的知識,適應教改形勢,轉變教育觀念,積極進行教學科研。
7、乙方必須承擔一定的工作量,而且工作量與津貼、補貼、獎金、年度考覈、評模、進級掛鉤,滿、超工作量者優先。,語文、數學、英語教師每週應承擔10——12節,其他學科教師應承擔14——16節的工作量,其它工作摺合計算。
8、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各類規章制度,有權力和義務維護、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來保護自己。
9、乙方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和利益,積極主動參與各類有利於甲方的活動。
10、乙方自覺維護自身在社會中、在羣體中的良好形象,不斷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同事關係、社會關係。
11、乙方自覺在本崗位中鍛鍊自己,保持旺盛的求知慾望,虛心學習,不斷總結工作經驗,提升自身的價值。
12、乙方有權力向甲方提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合理要求,若甲方有能力有條件解決而未解決,則可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幫助解決。
合同的變更、中止、解除和終止:
(一)合同依法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的內容:
1.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任務的;
2.乙方提出調整工作崗位或工作任務,被甲方同意的;
3.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4.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或廢止的;
5.由於客觀情況變化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1.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但仍有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和可能的;
2.法津、法規和規章規定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消除後,合同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2.不完成規定的崗位職責範圍內的或其他工作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6.有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爲,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7.在聘期內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甲方在合同中規定的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的;
8.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及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9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10.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11.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學年度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的,或調整工作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
3.乙方連續兩個學年度考覈佔全體教職工倒數第一的。
4.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5.教學效果差,優生+1
2及格少於年級同學科平均數5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市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完全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不得解除合同的。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存放,共同遵守。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商定後實施。本合約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教職工聘用合約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路____弄___號___室
戶口所在地:__區__路__弄__號__室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文件精神,以及《_________________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 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乙方經業務考覈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爲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爲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爲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2.《_________________崗位任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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