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市場現場招聘會合同(通用3篇)
就業市場現場招聘會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1.在服務期內可在網上發佈用工信息;
2.在服務期內可免費參加城西就業市場現場招聘會(需提前訂位);
3.在服務期內可免費推薦求職者其他說明本合同的其它相關服務條款參見《“_____人才網”註冊用戶服務條款》;招聘企業應保證在_____人才網上發佈的招聘信息必須是本企業的真實有效的招聘信息;招聘企業不得發佈中介性質的招聘信息或代爲其他企業發佈招聘信息;根據國家勞動法及雲南省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招聘企業不得嚮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服務費用及支付費用合計支付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方式現金□支票□電匯□郵匯收款帳號
4.注 意 事 項 任何註冊用戶須認真、仔細閱讀本合同及相關的《“_____人才網”註冊用戶服務條款》,一經蓋章簽字後,即視爲認可本合同及相關的《“_____人才網”註冊用戶服務條款》。任何註冊用戶在_____人才網發佈的招聘信息應當真實有效,符合相關規定。
5._____人才網及_____就業市場有權對註冊用戶所發佈的任何信息進行審查,對於違規或不適當的資料信息,有權要求客戶做出相應修改,或拒絕給予發佈,或給予刪除,也有權中止某些被主管部門認定爲不合規定的已發佈資料信息。註冊用戶應對其發佈的任何資料信息承擔一切責任,如因用戶信息的不正確或因錯誤信息所引起的所有糾紛,本網站與城西就業市場概不負責。註冊用戶如未按本合同付款,_____人才網將停止發佈該用戶的任何資料信息。
6.本合同一式二份,文字無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服務期滿中止。
甲 方:授權代表:
日期:
乙 方:_____就業市場
授權代表:
日期:
就業市場現場招聘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爲拓展建築市場業務,商定甲方在上饒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負責承包經營。
立足上饒,面向全國,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共同達成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雙方平等自願,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營區域:上饒市。
二、經營項目範圍:甲方所有資質證書所許可的資格範圍(若公開招標或甲方己派員聯繫的業務、已跟蹤的業務,乙方不得參與競爭,以信息反饋記錄爲依據)。
三、承包經營方式: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暫定爲年,即自起至止。
五、承包經營目標:
1.經營指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個經營年度完成財務產值不低於__________元。
總公司對分公司給予扶植政策,鼓勵分公司在上饒創造業績、擴大公司在本地的影響力,爲樹立品牌企業打下堅實基礎。
2、在承包期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管理費指標:上繳底數爲每年萬元人民幣(無論完成財務產值或施工產值多少都要保證),在經營年度第一個月十日前上繳給甲方。
3、乙方出資承攬施工項目,每年保底管理費外,在承攬工程超過1億元業績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額的收取管理費。
4、由分公司聯繫跟蹤運作,總公司出資並施工的項目,其利潤分配原則爲: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別得利潤的和。
在承包合作經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經營區域內直接承攬與分公司經營業務衝突侵害乙方區域經利益。
5、合同履約率:合同履約率爲100%。
6、質量、安全指標: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達100%;杜絕重大工程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及羣體職業病現象發生,安全輕傷事故率控制在0.2%以內,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經營期內,分公司負責的工程項目獲省級優質工程質量獎,總公司獎勵分公司萬元;分公司負責的工程項目獲市級優質工程質量獎,總公司獎勵分公司萬元,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質量獎及魯班獎的視投入資金精力確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就業市場現場招聘會合同 篇3
出租人(市場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_交易區______號,形式爲(□攤位□檔口),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爲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爲每(□月□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爲:
1、□一次性交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不得將攤位轉租給第三人。
第五條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第六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和天然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天然氣、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臺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爲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准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爲,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十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覈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爲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臺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臺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三防”設施不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____個月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臺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爲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爲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第十二條其他
(1)出租人制定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承租人同意遵守。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______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______份,承租人______份。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代理人: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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