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精選8篇)
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1
根據《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爲加快商品房預售,回收資金。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正式聘請乙方爲甲方開發的項目進行全程策劃之事宜,特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範圍及內容
(一)整合推廣策略服務範圍:
1、項目整合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2、項目整體宣傳包裝設計
3、分階段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廣策略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整合營銷推廣策略
第二部分:基礎vi
第三部分:現場包裝
第四部分:賣場包裝
第五部分:宣傳廣告
第六部分:階段營銷推廣方案
二、工作時間計劃
本合同共分五個階段工作。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爲合同簽定至開盤前一箇星期。具體遞交及執行時間如下:
ø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的遞交;
ø項目基本包裝設計(標誌、現場、賣場、樓書、單張)的遞交。注:自項目定位及名稱確定後起;
ø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的(自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確定後)遞交;
ø項目第一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確定及項目基本包裝設計完成後開始,預計在合同簽定後月展開,即月旬開始執行。
2、第二階段開盤開始至開盤後一月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一月遞交;
ø第二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一箇半月遞交;
ø項目第二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後一月內執行。
3、第三階段開盤一月後至裙樓封頂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後遞交;
ø第三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後遞交;
ø項目第三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後一月開始執行。
4、第四階段自主體封頂起一月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ø第四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ø項目第四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前一週開始執行。
5、第五階段自項目主體封頂後一月開始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後遞交;
ø第五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後遞交;
ø項目第五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一月後執行。
三、關於成果的界定
1、關於整體策劃報告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爲標準
2、關於設計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爲標準
3、關於廣告、活動的界定:以入線率、到場率爲標準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體營銷推廣策劃服務費爲項目總標底的3‰。其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ø合同簽定後,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3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項目第一階段工作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項目第二階段工作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項目第三階段工作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項目第四階段工作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10,即萬元(萬元整)。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該項目合法的售樓詳細圖紙資料(包括項目鳥瞰圖、沙盤等)、文件,並承擔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的合法性與準確性的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決權、審定權、修改權,並有權要求乙方修正。
3、雙方商定認可的任何方案,甲乙雙方均不得有單方擅自改動,否則引起的問題由改動方負責。
4、甲方採納的乙方方案或設計都應簽字認可並嚴格執行,如執行中需要修改也應相互通報,經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5、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企劃所需的合理資料,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資料進行保密。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設計策劃方案,並收取策劃設計費,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付費。
2.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整合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
3.乙方爲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根據工作進展,及甲方要求,經雙方協商後提供相應文本和服務。
4.乙方應及時提供完整的市場分析及市場推廣建議。
七、違約責任
1.當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不力,或雙方意見難以溝通與協調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2.當乙方發現甲方因產品質量或銷售管理等方面出現問題時,乙方屢次建議,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八、其它
3.本合同所涉及服務內容的服務時間爲一年,具體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雙方各持兩份。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解決。
6.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否則,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2
甲方: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座落於上海市黃浦區外灘號的**項目(暫定推廣名)的廣告策劃、廣告創意、設計工作,
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服務內容
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負責項目準備期及項目實操期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建議貴司根據各期間、各階段乙方負責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工作內容。
1、推廣策略擬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廣策略建議書;
3)階段性推廣策略建議書;
4)公關活動提綱及宣傳提綱。
2、VI系統建設:
1)標識、標準字、標準色、標準組合形式及延展、變異等設計;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紙、傳真等)。
3、售樓處、項目現場的平面設計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統;
3)項目現場圍檔。
4、廣告設計(含創意、文案、設計):
1)樓書;
2)戶型單頁;
3)摺頁、DM;
4)客戶通訊;
5)戶外廣告;
6)報紙、雜誌等平面媒體廣告;
7)廣播(電視)廣告文字創意;
8)網站平面設計框架及網絡媒體平面設計;
9)展會布展平面設計。
第二條、服務形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供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甲方應在收到該方案和進度表後五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甲方確認後,該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即作爲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意見在三日內提交修改後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見或逾期未提交經修改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無需爲此支付費用。
3、該實施方案及《工作進度表》所確定的日期,甲方有權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乙方應當無條件予以服從,甲方並無需對該調整增加費用。
4、乙方應當根據經甲方確認的《工作進度表》中的階段期限計劃或甲方調整後的期限計劃履行,各項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該工作服務成果的書面報告之日爲實際完成之日。
第三條、服務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內容均須以文字、圖紙、圖片或其它形式的載體體現,各服務成果具體載體均應當爲至少提供書面文本三套及電子文檔一套;
2、乙方應對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進行充分的說明,達到甲方工作人員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員有提出異議,乙方應當負責給予充分解釋。
3、乙方不負責廣告的製作、印刷、具體活動的承辦和拍攝、租片、廣告發布事宜。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宜,則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書。
4、乙方應當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務月報,其中應當包括當月計劃、當月已完成的項目、計劃履行情況、下月計劃以及對已履行情況的分析、建議。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須經甲方簽字同意。如甲方對其內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按甲方意見限期修改,直至滿足甲方要求。對於緊急事項,甲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通知確認,並在確認後24小時內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書面確認。經甲方確認工作成果,乙方對其文件承擔責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種策劃、創意、設計、報告等文件,均應加蓋乙方公章及設計人員、起草人員以及審定人員的名稱,並應當通過直接提交或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送達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達。
(2)以上文字、圖片、載體均爲設計圖紙及樣稿,該設計圖紙應當清楚明晰,並註明其適用使用的媒體,其相應的電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廣告公司、媒體或印刷企業等用於製作菲林(底片)。
第四條、廣告服務流程
1、甲方應就具體服務內容向乙方下達工作單,乙方按工作單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關廣告創意設計及合作範圍其它服務。甲方工作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雙方須確定各自的工作聯繫人。甲方的聯繫人爲,該人無權作出任何承諾、確認,無權減少本合同項下的乙方義務或甲方權利,無權增加乙方權利、費用或甲方義務,任何承諾、確認等均須以甲方加蓋公章的方式確認。
3、乙方的工作聯繫人爲,負責整個服務項目的安排、執行和與甲方的溝通、聯絡。該負責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視爲乙方的行爲,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甲、乙雙方以週報形式進行每週工作的討論交流,時間爲每週一進行,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項目組長和甲方溝通商議項目執行情況,乙方須提供已完成的項目、計劃履行情況及分析、建議、預期執行計劃和工作進度表等,交由甲方確認,甲方可根據需要予以增減或要求推遲、提前設計,並由乙方根據共識撰寫溝通記錄,雙方簽字確認。乙方項目組長鬚按照甲乙雙方共同確定之工作計劃對每週工作進程嚴格把關。
5、根據項目需要,乙方針對本項目組成的專案組核心成員在以下重要時間節點根據甲方要求進駐本項目現場辦公:
1)入市前
2)開盤中
3)開盤後
4)其它時間:如突發事件
備註:進駐時間、進駐期限及進駐人員組成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及甲方要求確定。
第五條、合同期限
1、項目準備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7個月。
2、項目實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12個月。
3、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第六條、服務報酬及付款方式
1、服務報酬:
1)項目準備期(即從*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務報酬爲¥*萬元整,合計爲**萬元。
2)項目實操期(即從*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務報酬爲¥*萬元整,合計爲**萬元。
3)該價款包括策劃、設計、創意、編制、監控、建議、培訓、人工、材料、辦公費、差旅費、稅費、利潤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並經甲方確認合格所需的一切費用,
合同範本
《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付款時間及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準備期第一個月的服務報酬*萬元。
除項目準備期第一個月之外,以後各月的服務報酬,乙方按工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當月全部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月服務報酬。
2)甲方應於進入項目實操期的第一個月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項目實操期服務報酬*萬元。
除項目實操期第一個月之外,以後各月的服務報酬,乙方按工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當月全部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月服務報酬。
3)費用以電匯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等額髮票。
3、其它:乙方由於項目需要進駐本項目上海現場的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等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須另行支付。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應由甲方提出的相關文字及圖片等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完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提交所需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七日內提供。
2、甲方下發工作任務單時,應充分考慮到乙方爲保證創作質量的合理時間。
3、按雙方確認限定的時間推進計劃,並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和成果及時進行審覈或確認。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有異議時,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並應詳細、明確地表明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修改和調整完畢,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過的方案和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5、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指定以下人員組成本案廣告專案工作組:
1)指導層:
項目總監:
創作總監:
2)執行層:
項目組長:
創意策劃:
創意文案:
資深設計:
設計製作:
客戶服務:
2、乙方保證該廣告專案工作組應當由從事過二個以上與本項目同規模、同類型項目的房產廣告創作、策劃、設計等專業人員組成。甲方有權對該廣告專案工作組人員的工作表現或業務水平提出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內予以更換。
3、廣告專案工作組的核心成員爲:,,,該廣告專案工作組的核心成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4、按照雙方確認限定的時間及方案、計劃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所擔負的各項工作。
5、嚴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6、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動甲方提供的文字資料及相關圖紙,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所提供的各種創意設計,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乙方需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策劃、創意、設計、方案等服務和作品的內容,包括所使用的圖片、標誌、用語、音樂、肖像、表現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證有權使用並可用於甲方項目的使用和廣告發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版權)、肖像權等權利。如侵犯他人權利或違反相關規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費用和行政處罰。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並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等、如甲方爲繼續使用而支付使用費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8、對於每一項設計,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設計(包括方案、說明和草圖),各項設計應當明確其製作所需的材質、顏色等具體要求。由甲方選擇或提出意見,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意見並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畢,經甲方確認設計後出具圖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設計方案進行修改或重新設計。
9、乙方不直接與甲方的各外協公司接口,與所有外協執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權負責。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範圍內的所有平面表現設計稿中,乙方可附註其商標。
11、本合同項下服務內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託第三方完成,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聲明及保證
1、甲、乙雙方依據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並在合同履行中嚴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保證在此項目半徑10公里區域內不再承接其它同類型項目或與甲方直接競爭的服務項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本合同的簽訂及合同中所確定的各服務項目,並不視爲由乙方獨家服務,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內根據需要將部分或全部服務項目委託其他人,甲方亦有權通知乙方而減少服務項目,服務費用按比例相應減少。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內如本項目發生重大調整或出現停建、緩建的,甲方有權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暫停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追索違約金直到付清爲止。
3、乙方未按計劃期限或甲方通知調整後的進程時間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劃、設計等或有其它遲延提供服務的行爲,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賠償,並承擔因乙方遲延交付工作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達七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務內容非因甲方原因發生三次以上遲延交付情況,乙方應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賠償金,發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據乙方前一階段工作完成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如甲方決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5、合同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害甲方商譽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的,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20%的違約賠償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可隨時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第十一條、知識產權
乙方依據本協議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劃、創意、設計等工作成果,一經由甲方審覈、確認並採用,其使用權、著作權(版權)、載體所有權等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用於廣告發布、對外宣傳以及再轉讓等,而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二條、保密責任
爲履行本協議,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經營、業務、產品、技術等有關的文件、信息、圖紙及軟件等,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資料負有無償保密義務,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複製、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協議項下之廣告業務,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次日內向甲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次日內向乙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及解釋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的附件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議的修改及補充
本協議條款系由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的,未經雙方認可,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協議條款做出修改或補充。一方提出變更並向對方發出書面文字,在雙方沒有簽訂補充協議之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協議。
第十七條、其它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由中文製成,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的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由雙方日後協商決定。
甲方: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圖文傳真:021- 圖文傳真:010-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特簽署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1、質量要求:
2、質量要求:
3、質量要求:
二、合同金額:
共計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元
2、項目結束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______元整
四、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策劃和製作工作。
2、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完成,並送交甲方簽字認可。
3、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並承擔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
五、產權約定:
甲方將委託策劃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才享有著作權,否則,乙方策劃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策劃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因策劃和製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經過大量調研工作的同時更需策劃師的精心創作,乙方在開始着手策劃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終止合同,預付款乙方不予退還。
七、其他事項:
八、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果則提請法律途徑解決。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日期:
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4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並實施 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活動名稱、時間、地點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第2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3條 義務和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各項目的策劃方案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2. 甲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宜:
a) 甲方負責來賓邀請工作;
b) 甲方負責公司內部領導的邀請及相關安排;
c) 甲方負責對活動提出明確的目標以及相關要求
d) 甲方負責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動中的部分款項:場地部分
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提供活動的策劃方案,並提交甲方確認;
2. 乙方根據甲方書面確認後的策劃方案組織實施;
3. 乙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宜:
a) 乙方負責活動現場整體效果的策劃、設計、製作及搭建
b) 乙方負責活動所需設備的租賃
c) 乙方負責現場音頻和視頻設備的安裝(現場電力和網絡安裝由場地方負責);
4. 乙方負責第三條第3款中其所負責事項的安全執行及使用相關設備、場地、儀器設備等的責任。
第4條 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具體費用及內容:
1. 此次活動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 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動的費用預算清單;
3. 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動的工作時間進度表;
4. 活動實施應按照甲方確認後的策劃方案進行,如策劃方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需事先經甲方書面確認,雙方將根據調整後的預算,並依據實際費用發生情況進行結算。甲方如提出調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雙方確定此項調整的相應費用變動,如甲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確定費用情況,或者甲方提出的調整實際上不能操作(包括時間上的不夠充分),乙方有權按照原定方案執行並收取先前約定金額。
支付方式:
1. 甲方於合同簽署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 甲方於活動結束後的15個自然日內結算此次活動的全部剩餘款項,計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元整)
3. 甲方可選擇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項。
收款單位:
開戶行:
帳號:
第5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以及發生其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的5%的違約金;
2. 因甲方延遲交付乙方所需材料,從而導致乙方延期提交設計方案,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不影響甲方的按期付款;
3. 乙方不能按協議要求提交設計方案,或不能按所附工作時間進度表提供服務、所提供產品和服務質量與協議約定不符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協議總金額的5%的違約金;
4. 甲方應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結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除預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遲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0.03%作爲違約金。
第6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遲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政府行爲、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 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該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時起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告知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之內提供相關官方證明。
3. 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 協議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均不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7條 不競爭限制
1. 本協議有效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競爭對手提供公關諮詢、策劃及相關服務。
第8條 保密義務
1. 未經許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聯合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的要求,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僱員除外)泄露本協議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乙方承諾對甲方爲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材料(包括來賓的一切個人資料)及其他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的義務,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複製、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3. 但本條的保密義務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資料:
1) 非由於乙方的一方的過錯而公開的信息和材料;
2) 乙方可從第三方在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條件下可以獲得的信息;
3) 乙方可以證明在簽訂本合同前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已經知悉的信息。
4. 本協議終止後,本保密條款在三年內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條 知識產權
1.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宣傳用品,活動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權、專利權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權訴訟,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同一依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10條 法律關係
1.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和同意乙方只作爲甲方的獨立承包商按照本協議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乙方不應亦無權顯示自己爲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員或僱員。
2. 本協議不構成或被視爲構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雙方之間有勞資、合夥關係。
第11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 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未達成一致時,應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雙方同意接收此約制並執行其中仲裁決定,除非有關費用的支付另有裁決,否則敗訴的一方應支付仲裁費用。在仲裁過程中,除了爭議的部分外,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
第12條 關於附件及其他
1. 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 本協議有若干個附件,每個附件需由甲方簽字認可後生效。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中文寫成。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蓋章)
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5
宣傳活動創意廣告策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對關於進行公司業務宣傳活動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年的業務宣傳活動;
1.2、甲方支付乙方所需活動經費。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2.1、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宣傳活動經費,共計該活動經費的交付兩月進行一次實際結算;
2.2. 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製作的所有宣傳品進行復核和確認,有權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規定的宣傳內容,予以刪改或拒絕發佈。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宣傳活動創意策劃;
3.2、廣告傳單的設計及製作;
3.3、工作人員的培訓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3.4、場地清潔及用品的維護;
3.5、相關部門協調保障工作;
3.6、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公司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甲方同樣有義務維護乙方合法利益;
3.7、甲方全年進行的業務宣傳活動必須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許可手續。如甲方從事違法行爲,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對甲方的違法行爲有權向相關部門舉報。
四、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協議雙方對協議的變更或終止,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終止協議,否則構成違約。
五、違約責任
協議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任一條款均構成違約行爲,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導致的損失。
六、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不能進行宣傳活動或不能按協議約定進行宣傳活動,乙方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6
廣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後簡稱”辦法”)規定。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於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損害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
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爲,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後,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發布後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合同付款說明:
1、遵守先付款後發佈的原則。
2、的確無法做到發佈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佈費,餘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違反以上款項,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
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代理期限爲: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後簡稱 "辦法")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於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爲,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 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後,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 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發布後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 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 合同付款說明:
1、 遵守先付款後發佈的原則。
2、 的確無法做到發佈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佈費,餘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 違反以上款項,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 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 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 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 代理期限爲: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年月日:
最新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後簡稱 “辦法”)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於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爲,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 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後,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 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廣告發布後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廣告 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 合同付款說明:
1、 遵守先付款後發佈的原則。
2、 的確無法做到發佈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佈費,餘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 違反以上款項,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 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 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 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 代理期限爲: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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