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精選9篇)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1
甲方(業主方):
乙方(廣告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
甲乙雙方根據《廣告法》及《廣告管理條例》就內容廣告發布有關事項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形式:
二、位置:
三、規格:
四、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
五、價格:
1.廣告位租賃費:元/塊/年,塊,共元。
2.廣告位租賃費的支付:乙方預付予甲方,其餘款於付清。
六、責任:
1.乙方自行負責戶外廣告位報批手續。
2.乙方負責提供廣告樣件並負責將廣告稿樣報有關部門審批。
稿樣一經確認即作爲製作及驗收的有效依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併保存。
乙方再提出與稿樣不同要求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由此而耽誤的廣告發布時間,甲方不予順延。
3.乙方應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廣告位置不予保留。
4.廣告發布期間,如因甲方責任造成廣告發布終止由甲方承擔責任:如因乙方責任造成廣告發布終止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發布終止,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合同續簽
合同期滿前3個月,雙方可重新商計延長本合同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如合同期滿乙方未辦理續簽手續,乙方不再享有優先權,廣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件: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複印件無效。
2.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簽訂補充合同。
4.合同自籤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和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的戶外廣告位作廣告宣傳之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樓頂廣告位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佈期限____________。
二、廣告發布內容爲:
三、廣告發布位置:
四、廣告發布規格:
數量:
五、費用:
單價:
合計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六、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簽約後的指定廣告位正常使用。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甲方應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在未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權拒絕發佈。
3、宣傳期間甲方協助乙方維護廣告位的正常使用,如有破損及時通知乙方。
4、乙方在發佈廣告宣傳期間,因廣告引發的糾紛(如:工商、城管等)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七、乙方責任
1、乙方有權在協議有效期內使用該指定廣告位做自我品牌宣傳。
2、廣告噴繪畫面由乙方自行設計製作、安裝,維護。在宣傳期間如有意外事件發生,甲方不承擔責任。(如廣告畫面自然原因破損,造成路人受傷或甲方公共設施損壞,由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3、宣傳期間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公共設施,若有損壞,則照價賠償甲方。
八、付款方式:協議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戶外廣告位租金元大寫____________。
九、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約束力。
2、雙方若有任何事件爭議,應以友好協商爲原則,予以解決。
甲方簽署(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署(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使用甲方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內容
1、租賃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賃時間:甲方租賃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佈廣告,發佈期爲_____個月;
4、廣告發布規格:按選擇牆面的廣告實際製作面積計算;
5、合計面積:_____平方米(_____㎡);
6、廣告單價爲:每平方米_____元;
7、合計金額爲: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元);
二:權屬與維護
1、廣告牌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只使用該廣告的監管、維護權;
2、廣告牌由甲方負責設計、噴繪、安裝,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3、乙方負責在租賃期間廣告牌的維護、看管,保證廣告牌不劃傷、污損等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破壞。
4、在甲方製作廣告期間或合同生效後,如果乙方無故毀約,而甲方又已施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已做廣告總額100%付清給甲方。
5、經甲、乙雙方協定,廣告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使用。 三:費用支付及結算
1、合同保證金:爲保證合同有效履行,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_____元,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變更
本合同簽訂後的變更須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正式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的方式進行;任何未經另一方簽訂認可的變更通知均不發生合同變更的效力。
2、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應當簽訂書面解除協議。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規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導致設計發佈手續等問題發生糾紛,甲方應在發生後一箇工作日內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當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樓房廣告位製作、發佈戶外廣告,爲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根據有關部門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廣告位置:
廣告牌規格和麪積:長 米高 米= m2
二、廣告發布製作期:合同簽訂後 天內安裝好。
三、廣告發布有效期: 個月,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規格材料:
1、廣告架材料:4#、5#角鐵;
2、廣告牌底板材料:4#角鐵做框,電腦噴畫布做抗風底布;
3、電腦噴畫:370DPI電腦噴畫布。
六、工程總費用: ¥ 元。(不含稅,含製作、審批、報建、射燈費、電費、維修費。如開發票,費用相應增加。)
七、工程範圍:
1、製作廣告架、底板抗風布、電腦噴畫布;
2、廣告牌的報批、發佈等手續;
3、安裝400W飛利蒲射燈,每晚開燈時間(19:00-22:00)按季節變化調整。
八、付款方式:
1、在工程完工並且經甲方驗收合格5天后,甲方將工程總款人民幣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餘款在 年 月 日付清。
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提供報批手續的資料和設計資料給乙方;如因甲方無法提供工商審批所需資料,但堅持需要乙方掛上併發布廣告畫面,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2、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準時付款給乙方,若甲方未能按規定付款,超過7天協調還未解決時,乙方有權自行處理廣告牌,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且所付款不予退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所發佈的廣告內容具有合法性和真實性,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4、如甲方租期滿後提出續租,在同等價格下,甲方有優先租用權。
十、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保證發佈期內廣告牌的正常使用,不得將廣告轉租或自用。如廣告面積跟合同不符,按實際面積計算。但因政府、市政、規劃等部門政策變更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提供其它廣告位供甲方選擇以補足未發佈的天數。如甲方不同意新的廣告位,乙方應將剩餘未使用過的廣告款按剩餘的租期計算租金免息退回給甲方。
2、租賃期內,乙方應保證甲方的廣告牌完整,不得有人爲破壞,挪移等情況發生。
3、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內該廣告牌的安全及維修,如因颱風造成畫面損壞,由乙方全部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如出現安全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4、廣告牌到期後,廣告畫布及廣告一切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所付的款不予退還,並且乙方有權處理所發佈的廣告及廣告位,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雙倍租賃款給乙方。
2、乙方違約,乙方應賠償雙倍租賃款給甲方。
十二、其他約定:
1、在租期內,如甲方需多次更換廣告畫布,廣告畫布費和安裝費由甲方自付。爲了保證畫布質量和安裝安全及避免人爲破壞,必須由乙方製作畫布和安裝,所需費用按元/平方(不含稅)向甲方收取;但甲方更換的廣告畫面內容需與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一致,如果由於不一致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協商處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廣告法》及《廣告管理條例》就內容廣告發布有關事項簽定本合同並共 同遵守:
一、廣告形式:城市LED大屏
二、廣告位置:秦皇島市海港區迎賓路與港城大街交叉口LED大屏
三、廣告規格:19秒
四、廣告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共計1年。實際發佈時間以《驗 收報告》中確認的發佈時間爲準。
五、廣告價格:
1、廣告費:20xx00元 貳拾萬元整
2、廣告費的支付:簽定合同後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廣告費全款,計20萬元。
六、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戶外廣告報批手續,廣告稿樣審批,驗收及發佈期的保修維護。
2、乙方負責提供LED大屏,乙方負責將廣告視頻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不合格,稿 樣退回甲方修改。
3、乙方收到甲方全款後,應按照時間及時播放
4、甲方應按期付款,如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廣告位置不予保留。
5、廣告發布期間,如因乙方責任造成廣告發布終止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因甲方責任造 成廣告發布終止由甲方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發布終止,甲乙雙方友好 協商解決。
七、合同續簽:
合同期滿前1個月,雙方可重新商討延長本合同事宜。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如合同期滿甲方未辦理續簽手續,甲方不再享有優先權,廣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 訴。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合同中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簽訂補充合同。
3、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6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XX市XX戶外廣告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廣告位位置:XX市 路到路XX戶外廣告牌 個(詳見附圖)
廣告位尺寸: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廣告位租賃期限爲 年,合同期限從 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實際發佈時間爲準)。本合同簽定後如續約,雙方應在合同結束日前一箇月續簽下一年合同。
第三條 合同總額和付款方式:
1、廣告位發佈費總金額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整)(不含稅)。
2、上述費用在合同期內,包括對該廣告的維護費、電費、安裝費,含第一次廣告畫面製作費。
3、廣告發布費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付乙方發佈費,人民幣 元整(¥ 元整)。
第四條 雙方責權: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有權決定廣告發布內容,但必須保證其內容真實性、合法性。
2、甲方須及時向乙方繳納廣告位租金。
3、合同期內廣告位製作形式、材料、施工費用由乙方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在XX市 廣告位發佈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廣告發布、製作的有關規定,製作、報批手續及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廣告位維修和保養工作。如出現非人爲故障,乙方應於24小時內通知甲方及時修復。
(三)租用期內,乙方不得因各種原因增加甲方租金,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實際時間計算。如果雙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籤補充合同。
(四)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第五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甲方對此廣告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甲方續租,須提前一箇月書面向乙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爲放棄優先租賃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的所有條款嚴格保密,泄密造成的守約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雙方簽訂合同必須信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需按當年年度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效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章): 乙 方(章):
日 期: 日 期: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瑪納斯文化路、312國道路口祥運商服樓頂商業廣告位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廣告位的基本情況
新疆瑪納斯縣文化路、312國道路口祥運商服樓頂商業戶外廣告位
第二條 商業廣告位租賃項
廣告位:38米5米 日常亮化時間180分鐘/天,具體時間由甲方約定。
第三條 商業廣告位租賃期限
廣告位租賃自 20xx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15 日止,計 12 個月。實際合同期按照工程完工期順延。(工期一箇月)
第四條 合同期間費用支付
廣告位租賃費計人民幣 80000 元/20xx-20xx(大寫:捌萬元),合同簽訂之日起,工人到場施工,甲方支付乙方80%預付款,剩餘部分於工程完工廣告發布之後結算。(此租賃費包含廣告發布期內所有的製作發佈費用)
第五條 乙方工作
1. 依法審查甲方提供發佈廣告所需材料,並承擔審查責任。
2. 依法辦理廣告審批手續。
3. 甲方未按時付款又拒付違約金的,可停止製作與發佈。
4. 嚴格按照商定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質量按期竣工。
5. 乙方負責在發佈期限內對框架有保養維護義務。
6. 乙方在簽署之日起開始施工,在發佈期滿內因廣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 發佈期間乙方有維護看板之義務,甲方有監督的權利。
第六條 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廣告發布審批所需的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 監督乙方廣告製作的質量和施工進度。
3. 發佈期間督促乙方修復破損部位,更換損壞材料。
4. 協助乙方做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5. 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清款項
第七條 合同期滿
合約期滿後,本合同即行終止;如甲方需繼續租用,則需提前一箇月向乙方提出續約申請,經乙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有關合約,費用另行約定。
第八條 提前終止合同的約定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規劃等需要必須終止合同時,乙方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按總廣告費摺合月/天計算退付甲方。(若乙方未在合同終止後規定時間內退付甲方相應的廣告費,每超過一天,按合同價款的5%支付滯納金給甲方)甲方在廣告發布期間如有違法或違反本合約的行爲,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若乙方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所有廣告牌製作發佈工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未及時付款,每超過1天,按合同價款5 %付給違約金。若乙方自接受預付款之日起一箇月內未完成廣告牌的製作及發佈工作,付款期限順延,每超過一天扣除5%進度款作爲違約金。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
本合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在廣告發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廣告噴繪畫面損壞,甲方承擔20xx元整改費,剩餘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8
甲方(轉讓方):
乙方(承轉方):
第一條廣告位基本情況
1、廣告位位置:________________ (詳見附圖)
2、廣告牌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廣告牌製作材料:角鐵、面貼鍍鋅鐵皮
4、廣告畫面:370dpi高精度噴繪
第二條 轉讓期限
該廣告位轉讓期限爲年,即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實際發佈時間爲準)。
第三條合同總額和付款方式
1、廣告位轉讓金額規定: 甲方與乙方在廣告位的收入淨利潤中五五分。
2、乙方對該廣告的建造、報建、年審、製作、發佈、維護、維修、電費等費用在淨利潤中扣除。
3、廣告轉讓費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當乙方將廣告位出租後,每一年支付甲方廣告位所得淨利潤的50%(每年支付一次);若廣告位沒有出租則暫不支付甲方的轉讓費,在此期間消耗乙方的成本在以後的淨利潤中扣除。
第四條雙方責權
(一)甲方責任:
甲方要保證房屋不被拆除,否則合同解除,乙方不付任何費用;
(二)乙方責任:
乙方在發佈廣告時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廣告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及繳交有關費用。
(三)轉讓期內,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廣告位不能使用時,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則轉讓費在廣告位停止使用時,終止支付。
(四) 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第五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必須信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需按當年度租金淨利潤的2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爲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戶外廣告位宣傳合同 篇9
戶外廣告位置使用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讓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受讓人通過掛牌交易(拍賣競買)獲得出讓人位於:_________,規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廣告位置使用權。廣告序號爲:_________。
二、本合同項下出讓的戶外廣告位置的用途爲發佈廣告。使用年限爲_________年,原則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現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約定順延執行:
1.拍賣(掛牌交易)的廣告位已有廣告設施的,給予30日的寬限期,用於辦理設計、製作、發佈等報批手續。
2.拍賣(掛牌交易)的廣告位無廣告設施的,給予60日的寬限期,用於辦理設計、製作、發佈、破路、電增容、園林等報批手續。
三、本合同項下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爲淨值,相關稅費款各自分擔),其中出讓人得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上繳市財政的城市資源佔用費收取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以上款項受讓人必須於成交之日起17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當事人權利義務:
1.出讓人有權監督受讓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使用戶外廣告位置和發佈廣告行爲;
2.當合同解除條件成立時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當受讓人未按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付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超過繳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讓人除按規定繳納滯納金外,受讓人還應補交廣告位置使用權佔用時間的資源費(按拍賣、掛牌交易成交價每天的平均價計算),出讓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將受讓人之前所交納的一切款項全部上繳市財政,收回出讓的廣告位置使用權,限期拆除已發佈的廣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關職能部門_____。在受讓方欠款末繳交之前,出讓人有權提請相關職能部門暫停受讓人辦理新的有關廣告方面手續,並取消受讓人蔘加同類廣告標的拍賣、掛牌交易資格。
4.出讓人應當爲受讓人在其戶外廣告位置設置廣告設施和發佈廣告提供方便,並積極協助受讓人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辦理戶外廣告發布等相關手續。
5.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內,如遇市政建設、城市規劃調整等特殊情況和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確需提前收回使用權,出讓人應當提前書面告知受讓人,並根據收回時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剩餘年期退還使用費(退還金額以拍買或掛牌交易確認書的價格平均天數爲計算年期標準)。
6.受讓人可在取得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位置上建設廣告設施,經營發佈廣告業務和自我形象宣傳、發佈公益廣告。
7.廣告的設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權人,在廣告位置使用權期限內,若遇政府徵用、拆除廣告設施及其附着物時,享有受補償的權利。
8.受讓人未經出讓人許可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和贈予全部或部份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不得擅自改變或增擴廣告版面。
9.受讓人取得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後必須按照拍賣(掛牌交易)設定的規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設置廣告設施和發佈廣告,閒置空版面不得超過7天,在沒有商業廣告時,必須發佈自身廣告或公益廣告(內容需經市工商局審覈)。具有燈光效果的必須於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時(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開燈,節假日等特殊情況,應按照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指令開閉燈光。
10.受讓人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政策,不得經營發佈國家廣告法規明令禁止的廣告,自覺維護社會公德。
11.受讓人應按照相關規定,向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廣告設施建設審批手續,辦理廣告發布審批手續。
12.廣告位置設施的維護、清洗,實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對損壞或不潔的設施應及時予以維修和清洗。廣告版面的維護、清洗由廣告經營發佈者負責。因廣告設施損壞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傷害、財物損壞或公共設施損壞的,由廣告經營發佈者負責賠償。
五、合同解除的條件:
受讓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受讓人必須在合同解除後三日內按出讓人規定將現場清理完畢,恢復原狀。
1.未經出讓人同意,受讓人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和贈予全部或部份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
2.取得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後,未及時發佈廣告(商業、自身或公益廣告)、閒置造成空版面超過七天的;
3.因違反廣告管理法規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告誡或處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4.故意毀損或破壞用於發佈廣告的設施及其附着物的。
5.受讓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付款的。
6.受讓人未經出讓人同意,擅自擴大版面,影響和破壞周圍環境或他人利益,或擴大版面後在不影響他人利益和公衆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賣(掛牌交易)的平均價增補使用費的。
六、違約責任:
1.出讓人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應當按剩餘年期使用價格的10%支付違約金。
2.出讓人因產權糾紛或因出讓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讓人無法設置廣告設施、發佈廣告,視爲違約,應支付給受讓人違約金,違約金按照成交價的10%支付或按照剩餘年限使用價10%支付違約金。
3.因受讓人的行爲致使合同解除條件成立的,除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繳受讓人已交付的款額外,受讓人還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將現場恢復原狀,並按剩餘年期使用價格的10%支付違約金,若逾期無法恢復原狀的,視爲受讓方放棄對其所設置的用於發佈廣告的設施及其附着物的權利。
4.受讓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及義務,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受讓人無權請求退還已支付的款額,並按剩餘年限使用價10%支付違約金。
5.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人規定的形式和要求設置廣告的設施,出讓人有權責令限期整改,若受讓人不按期整改,出讓人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受讓人承擔。因受讓人設置廣告設施在施工時,或今後廣告設施在使用過程中損壞,影響到周圍環境或公共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或傷害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6.受讓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開閉燈光的,每次未開閉燈光的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計支付違約金給出讓人,供電部門停電或電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時亮燈的除外。
7.受讓人管、護不到位責任,造成廣告設施損壞時,經出讓人三次催告修復,受讓人仍未修復的,出讓人有權組織維修,維修費用由受讓人承付,並按維修費額的50%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
七、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出讓期限屆滿,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受讓人的戶外廣告使用權隨即終止。對於用於發佈廣告的設施及其附着物,屬受讓人投資設置的,由受讓人自行處理,拆除收回(折舊轉讓或拆除恢復原狀)。
八、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其它本合同無規定的任何事由出現,當事人應視爲經營風險,均不免責。
九、其它補充條款:
1.合同簽訂後,受讓人對拍賣(掛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戶外廣告,因規劃建設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礎施工確需破路動工的,由受讓人負責實施。
2.受讓人要按拍賣(掛牌交易)時出讓人規定的統一式樣製作,基礎和結構及其安全性由受讓人按照有關規定請有資質的設計部門統一設計和請有資質的監理公司進行施工監理,並將廣告構架設計圖紙、施工監理合同等文件報市燈管辦備案,領取福州市戶外燈光廣告建設許可證後,規範製作、監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設、城市規劃調整等特殊情況和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出讓人確需提前收回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出讓人應退還受讓人已交的剩餘年限的佔用費(退還金額以拍賣、掛牌交易確認書的價格平均天數爲計算標準),並按照廣告構架使用年限拆舊給予受讓人適當補償,受讓人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拆除廣告設施及其附着物,本合同隨即終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賣(掛牌)標書、規則、成交確認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1份,市財政局執1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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