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失誤賠償協議書(精選3篇)
加工失誤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_ 年4月15日甲方委託乙方與東莞市虎門製衣廠簽訂《委託加工合同》,約定甲方因生產需要,外發深圳市迪美迦科技有限公司相關面輔料給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加工成成衣,由於乙方在沒有經甲方負責人就加工單價爲27元/件價格同意情況下,與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將此合同簽署。爲了妥善解決相關事宜,減少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關於《委託加工合同》的問題:
由於乙方在未經甲方就單價價格同意額情況下,與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簽訂《委託加工合同》。乙方承擔單價爲27元/件,加工費總金額爲27000元的全部加工費。
1.短褲數量1000件,加工單價爲27元/件。加工費總金額27000元
第二條 關於短褲面料問題:
由於乙方失誤造成短褲加工面料用錯,乙方承擔面料費11040元
第三條 關於短褲輔料問題:
由於乙方失誤造成短褲加工輔料拉鍊全部報廢,乙方承擔輔料拉鍊費共計共計2560元。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失誤賠償協議書 篇2
定作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製作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遵照執行。
一、加工成品名稱、工程量、合同總價名 稱: 。
工 程 量:約 噸(以實際加工工程量爲準)。因工程需要增加工程量時以此合同單價及條款爲準,最後結算時以雙方承認的實際加工量爲準。
合同單價: 元/噸;(附單價清單)
合同總價:約 萬元整(大寫 元整)
二、加工製作範圍及材料供應
1. 根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完成鋼結構深化設計、鋼材由乙方自行採購及加工製作,廠內拋丸除鏽,按設計要求製作,裝車。
2. 甲供鋼材由甲方負責運至乙方工廠,所供鋼材必須達到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如乙方發現甲供材料不符合設計要求,應及時要求甲方予以更換,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窩工費。同時,工期相應順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書面要求後 日內不予回覆,則視爲甲方同意使用該材料,因此造成乙方完成的加工成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一切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加工範圍: 。(附構件清單)
4. 甲供材料應在 月 日前運至乙方工廠,其餘原材料在 月 日起運至乙方工廠,並 滿足乙方製作要求,在 月 日前全部運至乙方工廠。
三、加工製作技術要求
1. 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設計院要求及國家GB50205-20xx規範執行。
2. 材料加工過程中,甲供材料損耗不能超過實際需要量的 %。
四、交工資料
1. 交工資料按《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標準執行(北京地方標準),交工資料應與構件一併送達甲方工地。
2. 交工資料應另附有預拼裝記錄、檢測報告、探傷報告、摩擦面的抗滑移係數。
3. 在工程施工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範圍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修理。
4. 如構件質量有問題,乙方應派人到施工現場負責修理。
五、交貨期限、方式及收貨方式
1. 乙方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完全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各筆款項後,在 日內交貨。
2. 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施工地車上交貨。
3、 收貨方式:甲方應指定具體的收貨人在收貨單上簽字。
六、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預付款: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1日內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 %作爲預付款,用於焊材、油漆等材料的採購。
2.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進場後1日內,甲方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做爲工程進度款;乙方最後一批構件出廠前,甲方應付至合同總金額的 %,剩餘金額作爲質保金,甲方應在質保期(最後一批構件驗收完畢之日起一年)結束之日起3日內全額支付乙方。
七、合同價款調整及決算
1. 合同價款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總額及合同單價。
2. 工程的最終決算是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結算。結算執行GB50500-20xx國標。
八、定作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相應的順延工期,對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材料損失費、誤工費等,甲方應予以賠償。
2. 非因乙方違約行爲所致,甲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對於乙方已製作完成的部分,甲方應按照合格產品支付全款。同時,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承擔未履行部分合同價款的30%的違約金。以上款項甲方應於合同解除後 日內支付完畢。
3.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等原因造成的損失。
4. 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5.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九、承攬方違約責任:
1. 工程延期或出現重大事故,且乙方沒有采取積極措施確保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 標準返修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十、糾紛的處理:
本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解除。本合同生效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加工失誤賠償協議書 篇3
甲方(承攬人):
乙方(定做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此材料加工合同,達成以下協議內容:
第一條 成品原料及加工內容
注:
1、有無附圖紙;
2、如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生產加工圖紙,圖紙作爲本合同內容的附件一併執行(圖紙需蓋章或簽字確認)。
第二條 加工期限和質量要求
1、材料選定:材料的選定根據乙方自行選擇的方式:
①甲方根據乙方的制定選購。
②由乙方自行選購後交付甲方製作。
2、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交付所需材料,加工期限在甲方接收到所需材料後開始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具有可行性地具體加工期限,該加工期限的確定,應由甲方根據自身的設備、技術、人員等情況謹慎確定,本合同確定的加工期限爲: ____天。
3、成品的質量要求,有相關技術圖紙規範的,應符合圖紙要求,沒有圖紙或者只提供成品規格、型號規範的,應符合相應的規格型號要求。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結算方式
1、交貨時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在合同簽訂後 ____日內交貨,即 ____年 ____月____ 日前。
2、交貨地點:
3、乙方自提:甲方按照約定的加工期限完成加工任務後,應及時通知乙方提貨,乙方自行到甲方工廠內提貨;乙方收到通知後未按時提貨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乙方應在接收成品時,組織人員對成品進行驗收,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並確認;乙方對成品質量提出異議,應在交貨時書面提出,否則視爲甲方交付的成品合格。
5、甲方將成品交付乙方後,仍應對成品的品質與數量向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在加工期限內完成加工任務,則應與乙方協商順延相應期限,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款的________%賠付乙方;如造成乙方其他相應連帶損失的(如:供貨合同、施工合同、其他與本次加工相關聯的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應承擔修理、更換、無償補充的責任,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應承擔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五條 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補充條款
如有以上內容未盡條款,甲乙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內容作爲附件形式附於合同之後,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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