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精選11篇)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稱“委託方”):______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______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二、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爲委託方加工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三、委託方爲_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四、每月訂單1、委託方必須提前__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______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4、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__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7、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爲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8、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9、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五、技術及工藝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六、付款條件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__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__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3、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爲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七、雙方責任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八、協議終止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3、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九、協議期限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__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年__月__日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___________經濟特區有限責任公司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受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三條、公司在______________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註冊。名稱:__________市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爲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活動。
第五條、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對外投資,設立分公司和辦事機構。
第六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爲________年,自公司覈准登記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股東
第七條、公司股東共__________位,姓名與住址如下:股東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東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和被選舉爲公司董事、監事的權利;
(二)根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要求召開股東會;
(三)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和日常管理進行監督;
(四)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和質詢;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有優先認繳權;
(六)公司清盤解散後,按出資比例分享剩餘資產;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時,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糾正該行爲,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規定繳納所認出資;
(二)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公司經覈准登記註冊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祕密;
(五)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十條、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名稱,繳納的出資;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名並由公司蓋章。
第十一條、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二)股東的住所;
(三)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比例;
(四)出資證明書編號。
第三章、註冊資本
第十二條、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股東姓名:_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_。股東姓名:_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股東以貨幣出資
第十四條、各股東應當於公司註冊登記前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股東可以以非貨幣出資,但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出資。
第四章、股東會
第十七條、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十
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十
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於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佔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第二十條、股東會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年會爲定期會議,在每年的____月召開。公司發生重大問題,經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爲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可做如下規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第二十一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並主持。
第二十二條、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體股東。股東因故不能出席時,可委託代理人蔘加。一般情況下,經全體股東人數半數(含半數)以上,並且代表二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股東會決議有效。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人數半數(含半數)以上,並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股東會決議方爲有效。
第二十三條、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執行董事
第二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壹名,執行董事行使董事會權利。
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爲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提名候選人,經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七條、執行董事任屆期滿,可以連選連任。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八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其他部門負責人等,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條、執行董事應當將其根據本章程規定的事項所作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報送股東會。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並根據公司情況設若干管理部門。公司經營管理機構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________年。經理對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執行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執行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爲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三十二條、執行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業務或者活動的,所有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執行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執行董事和經理的任職資格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的,經股東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
第七章、監事
第三十四條、公司不設監事會,監事成員一名,監事由股東會委任,任期________年。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爲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八章、財務、會計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納稅。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中國註冊會計師審查驗證。
第三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了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後,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________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在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剩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條、公司法定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爲增加公司資本。
第三十九條、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四十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
第四十一條、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合併或者分立,應當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諸種解散事由出現時,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條、公司正常(非強制性)解散,由股東會確定清算組,並在股東會確認後____日內成立。
第四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後,公司停止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____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組應當對公司債權人的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八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確認。
第四十九條、財產清償順序如下: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繳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第五十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確認。並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中涉及登記事項的變更及其它重要條款變動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應當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只對所修改條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條、股東會通過的章程修正案,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
第五十五條、公司股東會通過的有關公司章程的補充決議,均爲本章程的組成部分,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五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本章程於公司覈准登記註冊後生效。股東蓋章及簽字(注:自然人爲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通過甲方學生與乙方雙向選擇,乙方初步面試考覈合格,錄用甲方學生到乙方進行頂崗實習,實習成績合格者乙方錄用安排就業。爲了確保甲方學生順利實習、就業和乙方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維護雙方的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實習(就業)學生專業及人數:
_________。
二、實習時間及地點:
實習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實習地點:_________。
三、實習主要內容:
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負責將乙方基本情況介紹給學生,經學生與其家長商議後自願向學校提出實習與就業申請,甲方擇優向乙方推薦。
2.甲方將所推薦學生基本情況如實介紹給乙方,並組織甲方學生與乙方進行雙向選擇,協助乙方確定錄用實習學生名單。
3.甲方負責組織學生辦清赴崗實習前的相關手續,辦理學生檔案移交、戶口接轉、畢業派遣等工作。
4.甲方實習學生必須遵守乙方廠規和勞動紀律,服從乙方安排與管理,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對違反者,乙方有權批評教育和給予適當的處理,情節嚴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實習退回學校,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5.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生病住院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甲、乙雙方有關規定處理。
6.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病及事故,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治。由於企業原因造成傷害的,乙方應給予必要的補償,有爭議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傷害的,責任自己承擔,甲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選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的師傅,從政治思想、生產技術、熟悉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關心教育學生完成實習任務。
2.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與學習條件,對甲方實習學生與乙方職工一視同仁,不能歧視。
3.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實習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保證不安排實習內容以外的危險工作。
4.實習期間乙方要對甲方學生進行嚴格的思想、紀律和業務考覈,實習結束後,將實習成績書面通知甲方實習主管部門。
5.對實習成績合格的甲方學生,乙方要正式錄用,並與甲方學生簽訂有關就業勞動合同並及時通知甲方就業主管部門;對成績不合格者,乙方應向甲方及實習學生說明,並通知學生按規定時間返校另行實習擇業。
6.對甲方參加生產性實習的學生,乙方應向甲方實習學生支付一定的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經協商爲實習期_________元/月·人。對實習特別優秀的學生,乙方應提前按錄用定級,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
五、其它事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要承擔乙方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經濟損失,並繳納違約金_________元/人,負全部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要以協議期限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並按_________元/人予以就業補償,負全部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就業、實習主管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4
編號:
畢業生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政治面貌
專業
班級
學歷
學制
通訊地址及電話
畢業生意見
簽名:
年月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人
電話
郵編
單位性質
單位所在地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
系部
聯繫人
聯繫
電話
校就業部門聯繫人
胡老師
聯繫
電話
學校通訊地址
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濱文路481號
郵編
310053
系意見:
簽章
年月日
學校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說明:(1)本協議書在用人單位同意錄用畢業生,又未能簽署“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使用。
(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人單位、畢業生、學校各執一份。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5
編號:
甲方: 乙方:
經濟類型:私營企業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郵遞區號: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 一 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試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終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終止勞動合同。如雙方要繼續保持勞動關係,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 二 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門店,擔任 崗位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應與乙方協商,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變更。
第 三 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萬菱匯B1105號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定時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 六 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
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 七 條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假等,甲方在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 勞動報酬
第 八 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 九 條 甲方應當自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發給乙方工資。
工資採取下列( 1 )種形式發放:
1.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爲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爲不低於人民幣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按甲方確定並事先向乙方公佈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本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 十 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列明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第 十一 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技術水準,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及企業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工資水準。乙方的勞動報酬隨職務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五. 社會保險
第 十二 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 十三 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
第 十四 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 十五 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團體意外保險一份。
六. 勞動紀律
第 十六 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
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
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 十七 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委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 十八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第 十九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 二十 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離職,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辦理好離職手續)或店裏及時找到店員方可提前離職。否則按曠工處罰。乙方上崗,試用期四天,試用期沒有工資沒有提成。新營業員經錄用店長通過其個人表現和對店裏做出的業績原試用期三天對其工資和提成作以申報,並給予補發。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箇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
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同一疾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 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
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箇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
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賠償金:
1、 甲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費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
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三條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
招接收費,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
九、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於受僱期間,其所產生或創作之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碼、系統分析及部署資料、系統底層架構、製作技術、著作等,均歸甲方所有,如爲著作,應以甲方爲著作人,相關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皆歸甲方自始擁有。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就前條各項權利須於國內外註冊、登記之必要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提出相關之證件、文書與作品說明等,以完成各項權利之登記、註冊之手續。
第三十八條 甲方各項著作,及各種相關之技術、產品、規格、經營策略及企劃與相關之經營資料、行銷企劃、客戶名單等之開發及撰擬,其尚未公開或具備營業上競爭優勢之營業祕密,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或爲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該營業祕密,並於乙方離職後二年內仍適用之。
第三十九條 營業祕密爲與甲方業務相關之各種口頭、書面表示有「機密」或雖未標示,但依甲方規章或一般商業習慣,應被視爲機密之物件、資訊,及乙方依約或法令對第
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之營業祕密亦屬之。
第四十條 乙方應於簽訂《勞動合同》時即告知其在簽約之前所擁有或創作之各項發明、專利、著作,以及其對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應負之保密義務,於受僱期間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條之各項權利之產生或創作時,亦應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同意受僱期間於職務上所爲之一切創作,均應承諾是由其自行創作,絕不抄襲或仿製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祕密與智慧財產權。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知識產權與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甲方得終止《勞動合同》,乙方
除應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資總額之二倍爲懲罰性違約金外(上開違約金總額低於人民幣十萬元時,以人民幣十萬元計)並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過失,並書面檢討達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權終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蓋章) 鑑證員: (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製作服裝系列產品,具體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後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特殊工藝要求及費用負擔:
三、交貨時間及方法: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個工作日內交貨,送達方式另行協商確定,交貨時由甲方確認,並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四、驗收標準及期限:甲方自收貨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六、交(提)貨方式地點:
七、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貨日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九、服務承諾:1、產品交付使用一月內,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乙方負擔。2、本次批量生產之後,如甲方提出增補製作要求,在布料規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乙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另簽訂合同。
十、違約責任:1、乙方加工生產以甲方確認的樣衣爲準,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交貨日期。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乙方可以不予製作並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預付款後,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製作;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款,甲方應按欠交貨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納違約金。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由於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開戶行:_______帳號: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開戶行:_______帳號: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委託製作服裝系列產品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等明細清單人員類別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計價(元)備註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此清單與合同一併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7
買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大車牀的設備採購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_____車牀_____設備,機型CW6163,價格_____萬元/臺;包含與交貨有關的費用:含稅、運輸費、包裝費、以及安裝、調試、檢驗費(含設備安裝驗收取證費)及培訓所需費用等伴隨服務的費用。
一、價款支付
1、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95%的即_____萬元,作爲合同預付款。
2、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機構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額的5%即_____萬元。
二、技術要求
1、能有效車4米長的軸端;
2、設備內的所有的零部件必須是最新的,不能使用舊部件。
三、安裝、調試、驗收
1、乙方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甲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2、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3、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乙方提供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設備、材料損壞、乙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方的損失。
4、如果任何被檢驗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乙方應按買方要求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對此甲方具有選擇權。
5、如果在合同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出索賠。
四、伴隨服務
1、乙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
(1)實施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調試和啓動指導,直至設備運作正常;
(2)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3)爲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4)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5)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直至全面掌握爲止;
(6)設備出現故障,接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之後在72小時內解除故障。
2、如果乙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未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無事先約定的,上述賣方應提供伴隨服務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3、爲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中。
五、保證
1、乙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進。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查過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2、甲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在質量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
3、質保期內乙方收到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及時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甲方: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8
貿易公司規章制度
一、接待規範
凡有來賓,公司人員都要熱情接待,笑臉相迎,並用“您好”、“請坐”等禮貌用語接待,待客人就座後,要倒茶倒水。
來客臨別時,要用“慢走”、“再見”等禮貌用語送行。
客人與公司人員談話中間,無關人員不得吵鬧或隨便插話。
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總經理室和財務室。
二、電話制度
1、凡接電話者,接機首先說“您好!這裏是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便使用公司電話聊天。
3、工作和業務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意撥打長途電話,若有違例者,從工資扣除所打電話費的三倍。
4、若有來電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來電記錄,包括來客姓名、電話、有何事等。
三、衛生制度
公司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衣着整齊、端莊,辦公用品要擺放整齊,不得隨便亂丟亂放,隨地丟棄雜物。
四、請假制度
1、公司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隨便離崗或脫崗,不得遲到或早退,違反一次警告,違反兩次扣除工資10元,以此遞增。
2、公司人員一般不準請事假。
若有特殊情況,可寫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請假,並扣除請假天數的工資。
五、財務制度
1、業務部門支付各類款項時要填寫資金審批表,並提供相應的付款依據,經主管會計、公司領導審覈簽字後,出納方可辦理付款。
2、各項費用的報銷要填寫相應的報銷審批單。
報銷審批單必須以真實、合法的原始發票爲依據,原始發票不得塗改、僞造。
財務人員應加強費用報銷的審覈工作,對不符合規定和越權審批的,一律不予報銷。
若有違反者,扣除相應報銷款項和當月工資。
六、派車制度
1、公司汽車由領導統一安排,未經許可,不得隨便借車、出車。
2、公司汽車誰開車誰負責,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損壞,由開車人負全部責任。
3、汽車要定時保養檢測,開車人要不斷地檢查車的機油、剎車等部件,遇有情況要及時排除或彙報。
七、人事異動
1、凡新招聘的員工,在辦理入職時需攜帶: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學歷正本、健康證明、2寸白底彩色照片兩張、工資卡一張等。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箇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2、員工入職後的一箇月內,單位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相關社保手續。
3、試用期員工要辭職的,需提前3天提出申請,正式員工需要辭職的,需提前30天提出申請。
4、員工有勞動法、民法典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公司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補償金。
八、工資制度
1、員工每月的工資定於下個月的________日發放。
2、員工工資通過委託_______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
公司名稱:
制定時間: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9
賣方:___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買方:___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並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第二條買方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爲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啓運後45天。信用證承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第三條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爲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交貨:
1、交貨期爲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爲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喫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喫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第九條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並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仲裁機構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清單A: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每公噸價爲__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____清單
B:裝運條款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爲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喫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一箇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爲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啓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外輪停靠_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10
委託方:北京x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編號:
代理方:
簽字地點: 北京 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代理項目:
貨運代理、進口報關
二、收付彙總金額:
預計每年約 15 萬美金
三、代理方開戶行:
開戶行:建設銀行北京通州運河支行 賬戶: 9234
戶名:北京x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四、代理方服務事項:
負責辦理對外收付、辦理運輸(如需)、投保(如需)、購匯、結算和外匯覈銷;貨物到港後,出港前負責貨物清關、並將貨物送至委託方指定的的地點。
五、委託方需支付的費用:
1、 進出口貨款:進口外匯金額相應的人民幣金額,或者收國外收貨人付的’外幣貨款。
2、 國際運保費:貨物由出口地到進口地海關發生運輸和貨物保險費用 (外商支付運保費的無此項)
3、 進口稅款:貨物進口報關須繳納的相關稅款(免稅商品無此項)
4、 進口雜費:
1)進口清關費用:預計每票貨物人民幣1500元左右。
(結算時以報關公司實際收取的費用爲準)
2)其他:如國內運輸、保險費等
5、 出口代理手續費:
按照每個合同出口金額相應人民幣0、08%收取代理手續費,最低收費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費。(或按照報價)。
6、 銀行財務費:按照銀行實際收費計算。
六、財務結算:
1、 進口業務,在國外賣方要求付款時,委託方應及時向上述第五項中的“進口貨款”(按實際的銀行牌價預算),銀行財務費(預算額)及進口代理手續費,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賬戶。代理方完成對外付款工作後及時向委託方開具進口結算髮票(美元匯率爲結算當日銀行牌價匯率)並交付委託方。
2、 出口業務,國外買方付款代理方後,代理方應及時向上述第五項中的“進出口貨款”(按實際的銀行牌價預算),支付到委託方指定賬戶。並處理退稅相關事宜。
3、 在貨物進口到達北京機場或其他口岸海關之前,委託方應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將國際運保費(預算額),進口稅款(預算額),進口雜費(預算額)及時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賬戶,以便代理方及時辦理進口清關事宜。
4、 代理方將上述第四條規定的代理事項全部處理完畢後,根據進口項目發生的實際稅、費向委託方提供相應的憑證,並與委託方做財務結算。
七、責任劃分:
1、 鑑於代理方與委託方之間系委託合同關係,外貿合同(由委託方、代理方和國外賣方三方簽署)對國外賣方和委託方均有約束力。在外貿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和糾紛,代理方應協助委託方和國外賣方商議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可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過程中,需要由委託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託方應及時向代理方提供並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和有效性。若委託方未能及時按照上述第六項的規定向代理方支付相應款項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額外費用(如清關不及時的罰款或其他滯納金等)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委託方自身承擔。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額外費用、損失或其他連帶法律責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擔。
3、 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未經委託方書面同意,代理方應:
(1)除委託事項外,不得爲委託方代理其他事項或以委託方名義允諾或解決其他事項;
(2)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等所有信息應採取合理適當的保密措施,未經委託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代理事項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須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意見,方爲有效。凡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本協議有效期爲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協議可自動延期一年,或雙方以本協議爲範本簽訂新的委託代理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蓋章) 代理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地址:北京北苑155號主樓530 地址:
傳真:010-81×41 傳真:
電話:010-81×35 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服裝貿易公司材料加工合同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___________經濟特區有限責任公司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受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三條、公司在__________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註冊。
名稱:__________市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爲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活動。
第五條、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對外投資,設立分公司和辦事機構。
第六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爲________年,自公司覈准登記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股東
第七條、公司股東共__________位,姓名與住址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和被選舉爲公司董事、監事的權利;
(二)根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要求召開股東會;
(三)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和日常管理進行監督;
(四)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和質詢;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有優先認繳權;
(六)公司清盤解散後,按出資比例分享剩餘資產;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時,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糾正該行爲,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規定繳納所認出資;
(二)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公司經覈准登記註冊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祕密;
(五)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十條、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名稱,繳納的出資;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名並由公司蓋章。
第十一條、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二)股東的住所;
(三)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比例;
(四)出資證明書編號。
第三章、註冊資本
第十二條、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條、股東以貨幣出資
第十四條、各股東應當於公司註冊登記前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股東可以以非貨幣出資,但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出資。
第四章、股東會
第十七條、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第二十條、股東會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年會爲定期會議,在每年的________月召開。公司發生重大問題,經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並主持。
第二十二條、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以書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體股東。股東因故不能出席時,可委託代理人蔘加。
一般情況下,經全體股東人數半數(含半數)以上,並且代表二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股東會決議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人數半數(含半數)以上,並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股東會決議方爲有效。
第二十三條、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執行董事
第二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壹名,執行董事行使董事會權利。
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爲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_____三年。
第二十六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提名候選人,經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七條、執行董事任屆期滿,可以連選連任。在_____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八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其他部門負責人等,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條、執行董事應當將其根據本章程規定的事項所作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報送股東會。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並根據公司情況設若干管理部門。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_____三年。經理對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執行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執行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爲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執行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執行董事和經理的任職資格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的,經股東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
第七章、監事
第三十四條、公司不設監事會,監事成員一名,監事由股東會委任,_____三年。監事在_____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爲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八章、財務、會計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納稅。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中國註冊會計師審查驗證。
第三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了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後,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剩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條、公司法定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爲增加公司資本。
第三十九條、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四十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
第四十一條、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合併或者分立,應當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諸種解散事由出現時,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條、公司正常(非強制性)解散,由股東會確定清算組,並在股東會確認後十五日內成立。
第四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後,公司停止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組應當對公司債權人的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八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確認。
第四十九條、財產清償順序如下: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
(三)繳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第五十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確認。並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中涉及登記事項的變更及其它重要條款變動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應當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只對所修改條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條、股東會通過的章程修正案,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
第五十五條、公司股東會通過的有關公司章程的補充決議,均爲本章程的組成部分,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五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本章程於公司覈准登記註冊後生效。
股東蓋章及簽字(注:自然人爲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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