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通用9篇)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1
委託人:XX公司(甲方) 受託人: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託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並代爲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爲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並指導(或代爲)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着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覈。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並嚴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的律師費爲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後三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於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後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爲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並應承擔乙 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XX公司(蓋章)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之原則,經由雙方協商一致簽署並履行。
第二條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應遵守法律規定。
第三條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應勤勉盡責並恪守職業道德。
第二章釋義
第四條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說明,下述概念係指:
1.合同:指本聘請上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書,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過正式簽署書面協議加以修訂變更內容之書面文件。
2.法律規定:指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則和政策規定之統稱。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合同雙方
第五條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四章合同收費
第七條乙方應收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八條甲方支付律師費方式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3.甲方擬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衆發表《招股說明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章甲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排能勝任上市工作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爲甲方辦理法律事務。
第十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礎上與甲方充分合作並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條甲方須如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十二條乙方在本市轄區之外的地區爲甲方辦理法律事務,甲方承擔交通、食宿及相關工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打字、複印、傳真、電郵、鑑定、查詢等費用。甲方須於乙方出差辦理法律事務之前2日向乙方一次性預支或同期支付上述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須保證向乙方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並協助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第六章乙方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工作範圍
(一)乙方工作項目:乙方擔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務地區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工作事項:
1.參與制訂甲方上市方案並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甲方製作上市申請材料;
3.草擬、審查、修改與甲方上市有關的合同、協議、備忘、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爲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爲: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爲;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爲;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 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爲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爲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爲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爲提起訴訟;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爲提起上訴;代爲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爲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
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 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爲全風險代理。
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
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如下帳號: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
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僞特徵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製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後出版圖書或製作音像製品設計防僞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後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製品的包裝盒上標註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於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如賠償金額高於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
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
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反盜版網(..)上爲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佈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後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4
委託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託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並代爲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爲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並指導(或代爲)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着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覈。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並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協議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協議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爲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後三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於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後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爲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並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銀行______分理處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爲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減少甲方法律風險,使其經營管理、投資決策更加科學化、法制化,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律師李振興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請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的法律服務內容:
1、蒐集行業法律、法規,關注相關立法動態,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通過培訓等途徑提升甲方員工法律意識;
2、依據甲方業務經營範圍,依法起草、修改、審覈公司各類合同文件,提供相關修訂意見;
3、根據甲方授權處理其相關訴訟、非訴訟活動等法律事務;
4、參與甲方重大經營管理、投資事項決策的有關會議或談判,向甲方提供決策的法律依據或諮詢意見;
5、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6、涉及委託事項範圍內的其他法律服務工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就其法律事務委託乙方及時處理(一般時限爲三個工作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瞭解,提出改進意見及要求;
(3)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實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全面,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等便利條件。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充分履行職責的權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3)乙方在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的委託;
(4)由於乙方工作過程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根據造成損失嚴重程度,甲方將扣除部分法律顧問費用,直至扣完爲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應指派專人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繫,並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務上應與甲方人員充分協商,尊重甲方人員的意見;
2、合同生效後,乙方應與甲方商定工作時間,甲方若有臨時性法律事務,可及時與乙方聯繫,由其及時處理。
五、費用的支付與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內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支付時間爲:甲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爲甲方免費處理 起甲方作爲被告之訴訟案件(若作爲原告,則一起原告案件等同於兩起被告案件),對超過約定數量案件代理費用,按《河南省律師協會律師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意見》規定標準優惠50%另行收取費用(見附件)。
2、乙方在爲甲方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交通費、文印費等差旅費用由甲方負擔(鄭州市區內全免)。
六、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違約,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根據需要可在報刊上公告聘請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6
編號: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非訴業務專項法律顧問
聘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知識產權非訴業務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非訴業務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 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非訴業務專項法律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
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5.1、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集團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主任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施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爲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爲: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爲;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爲;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爲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爲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爲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爲提起訴訟;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爲提起上訴;代爲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爲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施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核心成員所和各施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爲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
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僞特徵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製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後出版圖書或製作音像製品設計防僞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後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製品的包裝盒上標註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於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於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反盜版網(www.____________)上爲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佈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後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集團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8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工作及業務之需要,爲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指派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的指派。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乙方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顧問服務:
1.就甲方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2.審查或起草甲方針對專門事項的聲明、承諾、保證或公告等文書;
3.負責審查甲方與他方的意向書、合同、紀要及其他法律文書;
4.對甲方的格式合同和其他標準格式的文件進行必要的審訂、修改,使之更加完善和適用;
5.以擬發律師函的方式,協助甲方主張權利或回應他方的權利請求;
6.就甲方重大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論證,協助甲方構建符閤中國和本地法律條件與法制環境的經營模式與運作方式;
7.在需要時,就具體服務事項提供中、英文兩種版本的法律文書;
8.在需要時參與甲方和他方間的重大商業談判;
9.根據甲方經營、管理情況,在需要時,就普及性法律知識或針對甲方所涉及的具體問題,以專題講座、座談等恰當形式,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0.以非訴訟、非仲裁的方式幫助甲方處理與聘用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
11.協助或代理甲方以非訴訟、非仲裁的方式處理甲方與他方的爭議。爲保證乙方不過度介入甲方的企業活動,乙方提供上述服務均以甲方提出具體需要爲前提。
第三條 法律顧問服務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及收費方法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爲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爲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法律顧問服務。若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 20% 收取律師服務費。
第四條 律師服務方式
1.除非特殊需要,法律顧問在乙方所在地辦公場所辦公;
2.雙方提倡以電話、傳真及電子數據交換方式進行聯絡,並儘量以快捷、簡便的方式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但對重大、複雜等關係企業重大權益的法律事務乙方應以書面方式完成服務;
3.法律顧問在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9項服務時應在甲方所在地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合適場所進行。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律師服務費爲甲方應向乙方繳納的法律顧問費。本合同項下律師服務費爲人民幣 元。
2.差旅費
(1)在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下同)內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本合同項下市區差旅費爲人民幣 元,實行包乾制。
(2)承辦律師如需到市區以外出差,差旅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3.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閱卷材料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等費用,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4.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和市內差旅費。其他費用的支付以不影響承辦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爲原則,可以在費用發生後立即憑據支付,也可以預付,在結案時結算。
(2)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承辦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承辦律師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須向承辦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或者饋贈。
5.乙方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戶名: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 ;
乙方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重慶分行上清寺支行 ; 乙方銀行賬戶: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爲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的,或不適合服務於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 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 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應當按時地爲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如果乙方指派的律師沒有履行或者不能繼續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八條 保密事項
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均爲雙方的商業祕密,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但雙方爲履行各自的義務或者在涉訟時需作爲證據使用時除外。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方要求更換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辦律師,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
(2)承辦律師違反保密義務,已經或者必然給甲方帶來合法利益損失,乙方拒絕採取救濟措施。
2.乙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方向承辦律師陳述虛假案件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經承辦律師指出而拒絕改正的;
(2)甲方要求承辦律師實施違法違紀行爲,經承辦律師指出而堅持要求的;
(3)甲方拒絕履行支付義務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的違約責任相當於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所享有的全部受支付利益;
(2)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支付義務,應承擔繼續支付責任和遲延支付責任,遲延支付責任以同期銀行商業貸款利率2倍計算。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承擔的違約責任相當於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全部支付義務;
(2)在乙方承擔前款違約責任的情況下,甲方根據合同應當履行的支付義務尚未履行的,無須繼續履行;已經履行的,乙方應予退還,但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予扣除。
第十一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及其效力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就合同條款進行的修改,均需形成書面協議並由雙方簽署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並經雙方簽署後生效。修改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有效期限和續展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前30日,一方提出續展意見,另一方同意的,本合同
有效期自動續展一年;根據需要,雙方也可以另行訂立新的法律顧問委託合同。
第十三條 糾紛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通知和聯繫
1.甲方通訊地址及聯繫方法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方法是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
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繫方法: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2.乙方通訊地址及聯繫方法
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方法是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乙方
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繫方法: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溉大道2號重慶科技大廈8樓
郵政編碼:401147 電話:023-6762 1818
傳真:023-6762 1028 聯繫人:
3.通知義務的履行
甲、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對方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爲雙方向
對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方法,需提前7日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 文本及收執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生效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或者雙方委託的簽約代表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七條 特別約定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闡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簽約時間:20__年 月 日
簽約地址:重慶市
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協議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之原則,經由雙方協商一致簽署並履行。
第二條?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應遵守法律規定。
第三條?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應勤勉盡責並恪守職業道德。
第二章?釋義
第四條?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說明,下述概念係指:
1.合同:指本聘請上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書,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過正式簽署書面協議加以修訂變更內容之書面文件。
2.法律規定:指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則和政策規定之統稱。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合同雙方
第五條?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四章?合同_____
第七條?乙方應收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八條?甲方支付_____方式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3.甲方擬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衆發表《招股說明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章?甲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排能勝任上市工作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爲甲方辦理法律事務。
第十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礎上與甲方充分合作並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條?甲方須如期足額向乙方支付_____。
第十三條?甲方須保證向乙方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並協助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第六章?乙方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工作範圍
(一)乙方工作項目:乙方擔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務地區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工作事項:
1.參與制訂甲方上市方案並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甲方製作上市申請材料;
3.草擬、審查、修改與甲方上市有關的合同、協議、備忘、聲明、承諾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上市有關事項出具單項法律意見書;
5.就甲方上市事宜出具綜合法律意見書及法律_____;
6.就證券管理部門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的反饋意見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律師_____;
7.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不能提供原件的部分進行見證;
8.赴證券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就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解釋與說明。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方式
1.本市轄區內,乙方採用不定期工作方式,與甲方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晤並辦理上市法律事務;
2.本市轄區之外,乙方採用全日製工作方式,辦理甲方上市所涉法律事務。
第十六條?乙方工作人員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爲甲方法律事務承辦律師,處理甲方的法律事務;
2.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指派其它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十七條?乙方工作準則
1.乙方指派之律師和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時獲悉甲方的商業祕密、文件資料、涉及的法律事務等,承擔保密責任;除甲方書面同意外,無論在本合同期內與否,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對外披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2.乙方指派律師和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並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指派人員在工作範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章?乙方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業務的文件資料,並協助、配合乙方工作。
第十九條?在本合同正常執行時,甲方未按約定及時和足額支付_____用,乙方有權不辦理或中止已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
第二十條?乙方有權拒絕辦理違反法律規定的事務。
第八章?合同變更與修改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內容如需變更,須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二十二條?未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所簽署之補充協議或其它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式文本爲中文;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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